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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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第一篇】
多少个孤独无助的日子里,是你陪我度过。一声轻轻的问候,几句淡淡的话语,似一股暖流涌进我的心里。在屏幕的另一端帮我分担忧伤,化解着情绪。
那天心情很糟糕。上线,正好你也在。你先发过来信息,我一连几个嗯和噢,你问我怎么了,我说没怎么。半晌,无语。你又问我,到底怎么了,我说没事。你说,若是真没事,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我说不想自己的坏心情影响到你。就是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可有可无的人,是个多余的人。根本没人在意。
于是便问你:如果有一天我永远地在你的视线里消失,你会怎样?你说:不许你消失,你要消失,我就去你家里找你,看你还敢不敢消失。
你却不曾看见屏幕这端的我,不知是委曲还是伤心的泪水,早已掠过脸颊,打湿了键盘,打湿了我零乱潮湿地心里。
我说:我真想去死。你说:不许你这么说,听到没有,不许。我只顾自己伤心,没有回应你,你就不断的发送抖动窗口,像是那颗被牵动的心在颤抖地着急。不知道你是真的着急,还是只是句玩笑话而已。但是我必须得承认,那一刻我真的被感动了。试问天下,茫茫人海,芸芸众生,终日擦肩而行,又有几人会为我着急,哪怕是虚情,哪怕是假意。
只有你。
记得跟你说过,在我的生命里,目前为至,只有两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你便是其中一个,不管你愿不愿意,我早已把你放在了那个组里。尽管我们今生都不一定有机会见到彼此,但是能时不时地聊上几句,足矣。
可是现在,渐渐地少了你的问候,没有了你的只言片语。似乎生活都失去了部分地意义。忧伤的时候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把它连同眼泪吞进胆子里。
没有你,像是生机盎然的春季,没有了鸟语花香,姹紫嫣红,风景的美丽。
像是酷热的夏季,没有了那缕清风送来的丝丝惬意。
像是秋日落叶的雨季,没有了绚丽的阳光,温暖那坠落了一地的忧忧心事。
像是冰冷的冬季,快要冻结的空气中又倍增了些许的寒意。
看到这,也许你会笑我。但这是我内心真实的感受,我不想骗自己。并且还要表扬自己,终于有勇气把它写出来。是为了让自己记住,我的世界,你曾真真切切地来过。把你认真地放在我的记忆里。
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是因为不想让你和我一样无法把它忘记。
不管,不管你会不会把我记起,在我的记忆里,始终会有个你。
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第二篇】
行走红尘,时光流逝,当我梦醒回眸时,才发现:故乡成了远离的记忆,亲情却是深深地烙在了心里。
——前言。
(一)童年里的焦焦馍。
在我生活的记忆里,最好吃的馍饼之类莫过于烙馍。
烙馍的锅是用铁水铸的圆形的一片,直径约一尺大小,中间凸起,下方均匀的留着三个小爪,它有一个名字叫鏊子。而烙馍则是中原百姓家最普遍的面食吃法。我一直以为它是起源于我的家乡。但看了张炜的《九月寓言》,传奇般的对鏊子的描述,我有些不确定了。
但这与我的内心情感无关,烙馍已离我远逝,它成了我对童年的怀想,对亲情的思念。
烙馍费时在和面,面一旦和好,分成鸡蛋大小的剂子,用小擀面杖擀时一分钟能擀三四张,面剂在擀面杖下神奇的转眼间薄如纸样的透明。放到烧热的鏊子上一挑一翻即熟,几分钟就是一大摞。这活需要的是麻利娴熟的技巧,不然就会是一张薄面片,一挑非破即皱。动作稍缓眨眼间黑糊过火。一大家子人吃一顿的烙馍,只要开火,也就是十来分钟的事。烙出的馍软筋耐嚼,面香可口。夹了适季的拌凉菜,更是爽口开胃,五六岁的少年,每顿也得三四张方能过食欲之瘾。
家里烙馍,是由姥姥和母亲操作。到了姐姐长到七八岁时,擀馍翻馍的手艺娴熟的程度已和母亲相当,与母亲配合默契,丝毫不乱。
每当烙完最后几张,趁着鏊子未凉的温度,母亲就会拿出三四张馍抹上油,撒上一些盐,然后对折成长条,放到未凉的鏊子上焙烤。等鏊子凉透,长条的馍上散布者点点焦花,成了烙油馍。为了方便拿着吃,母亲把馍一切两半,递到等在一边垂涎欲滴的我的手里。油馍吃到嘴里焦软酥筋香的美味层次分明,回味无穷。
另一种衍生烙馍,就是焦焦馍了。焦焦馍与烙馍的不同之处就是里面放了盐和芝麻。烙熟后晾干,吃的时候在火上烘烤一下,就成焦焦馍了。焦焦馍最主要的一样添加成分,是从鸡胗上揭下的焙干的鸡食皮粉,它的功能是对小孩积食消化有奇效。但过去的我不太知道它其实是为了哄小孩吃鸡食皮克食,却以为焦焦馍放鸡食皮是为了增加馍的焦脆酥香。
烙焦焦馍不是为了吃馍,而是为了给孩子克食,它已不是为了吃馍充饥,把它当成了哄孩子的糖块一样的零食。不管是儿童那时还是现在,糖块和焦焦馍相比,糖块都处于劣势,可口美味的程度无法与焦焦馍相比。如果不知道它的克食功效,我依然相信,因为加了鸡食皮而香酥美味。
至今想起,却知道了,这香酥美味,其实是一种母爱在心的浓浓亲情。
烙馍、烙焦焦馍成了我童年记忆里最美味的零食,成了我对童年最美好的见证。
烙焦焦馍成了我最难忘的母爱亲情!
(二)糖角里的雪花。
现在的食品店里,已看不到一种小饺子形状一样的称作糖角的食品了。然而,糖角却是充满了我对这种食品甜蜜美好的记忆。
在一个雪花飘飘的黄昏,我远在故乡的、长相和妈妈一样的姨带着满面倦容的笑脸走进了我们的家门。
姐姐兴奋地迎了上去,激动地喊了一声;妈!
我也跟着喊了一声;妈妈。
姨随意把包袱扔到了一边,抱起我说;哎。小星都这么大了,会叫妈了。好孩子,我不是妈,我是姨,叫一声姨!
妈妈。我第二声叫出,依然是妈妈。她长得和妈妈一样,还和妈妈一样亲切,有同样的气息。
姐姐说;他就知道看脸,等妈回来了,他就会叫姨了。
姨放下我,打开包袱,拿出了一个纸包,说;小星,看姨给小星买了好吃的点心,糖角。
我拿着一个糖角,咬了一半,看到糖角里藏着白色的雪花。
姨的到来,带来了故乡的甜蜜,飘着洁白的雪花。
我童年里吃的糖角,是从故乡带来的,它有一个我起的独特名字,叫糖角雪花。
以后的日子里,我依然爱吃一种叫糖角的点心,但都没有那次的好吃。到了最后剩下的碎渣,也留给了记忆里的甜蜜!
(三)魂兮归来。
在我幼年的记忆里,最温情和神秘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母亲为我叫魂。也许,这一刻神圣庄严的仪式在我呀呀学语时就已开始,一直伴我度过我的少年时代。但这美好温情的记忆,将会伴我一生。直到我有一天又开始回到母亲身边,成为她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开始享受它温存的爱抚,从新感受她对我的爱的呼唤。
小的时候,每逢摔倒,被母亲扶起后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掸土看伤,而是就地用手掌虚空抓着,嘴里轻柔温存的呼唤着;星儿不怕了,星儿回来了,星儿一起跟妈妈回家了。然后,才是掸土和擦鼻子抹泪的劝哄。那时候只要不是有太大的身体摔伤和意外,我的哭声总会在母亲的呼唤声中戛然而止破涕为笑,等母亲叫完后,幸福的跟着母亲或是被母亲抱在怀里回家。
这种简单的仪式就是叫魂,如果不做及时的呼叫,魂就会离开躯体,遗落到当地。而后,会因为惊吓产生疾病,发烧或是厌食等其他症状。小孩儿失魂最明显的症状是,半夜睡不踏实,一次次产生惊悸的颤抖。
病症出现时的叫魂,要比当时的叫魂要郑重复杂得多,那一刻也充满了母爱的温情和诗意。
夜晚,万籁俱寂,明月当空,星光灿烂。母亲牵着我幼稚的小手,走出离家门十步远的地方蹲下身,然后在地下画出一个十字,让我蹲在中间。等我蹲好后,母亲的手开始由外向里虚抓。每抓一次,轻拍一下我的胸口。抓过三遍后,第二轮再抓时,轻声地呼唤着我的小名;星儿,回来了。星儿,回来了。星儿,回来了。然后,又是三次虚抓、呼唤。到第三轮虚抓完后,呼唤就充满了温情和欢欣,似乎看到了她宝贝儿子的回归。星儿,回来了,不害怕了,跟妈妈回家吃饭了。星儿,回来了,不害怕了,跟妈妈回家睡觉了。星儿,回来了,不害怕了,回家看爸爸了看姥姥了。
星儿不害怕了,星儿回家了,星儿回家吃鸡蛋吃大苹果了!
第二天,一切症状消失了,我真的比平时能多吃一小碗饭了。没有了不适,多了一些跑动和欢乐!
而那一个又一个的夜晚,却一次次刻在了心间;一次又一次温情庄严的场面,印在了我的眼前;一声又一声轻柔的爱的呼唤,让我重温时泪流满面!
如今的一次次魂飞天国,却不希望尽快返还,只愿看到您慈祥的笑脸!
月亮升起,星斗满天的记忆,你一次次依然在呼唤着;
星儿,回来了。星儿,回来了。星儿,回来了。
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第三篇】
20xx年10月,因为住的房子要拆迁,四处托人打听房子,近一个月之久,终于在一个朋友的帮助下找到古城的一院老屋。尽管由于久无人居,房屋有些破败,但是进入大门,依然能够感觉得到曾经居住的主人对生活的热爱,比如整齐的房屋布置,一院蒿草下鹅黄的石板地面,靠墙一溜玫瑰、月季、牡丹、芍药、盆景,真是“野渡无人舟自横”,一派郁郁葱葱的景象。尽管离城有些距离,但是我们决定住在这里了。
中秋节前夜,我们铲除了野草,清扫了狗粪,冲洗了地板后,正式入住。多年没有自己固定的居所,住在别人的房子里还是能够寻找到属于自己的气息,特别是在厨房的火炉里生起火炒菜的时候,漫起的油烟和肉香真是让人觉得安稳妥贴。
在古城里过的第一个夜晚是中秋之夜,收拾完所有的东西后,已是月上中天,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二姐买回很多月饼、水果,在院子里的小桌上摆上,并焚香三柱,拜谢皓月。
中秋节的第二天,接了女儿后回家,大门开始对我考验了,左开右开就是扭不开,等我终于战胜了门神后,一回头发现女儿坐在门口的沙堆上,怀里安然地坐着一只小小的猫咪,正吮吸着女儿的手指,安然而惬意地呼噜着。等我们走进家里,猫咪移步跟进,自己跑到厨房里,跳上沙发,看到一杯剩水,便欢快地飞奔过去滋滋饮水,然后在沙发上斜躺下来,微微摇着尾巴看着我们生火做饭。傍晚来临,我们要把咪咪送出大门让它回家,女儿已对猫咪爱之极,要求送它回家,将它抱在怀里亲自抱到大门外放下,然后我们关门进屋。在坐了一会儿之后,窗台上跳进一个小家伙,是咪咪再次回来了,它径自跳进房里,直奔水碗,滋滋饮水,然后奔回沙发上,在女儿的怀里躺下,那番自信和安然,似是久居此地再次回来。
于是当晚留宿家中,准备第二天再让它走。但是第二天它依然在家,第三天以后没有人来找,咪咪已经在家中适应无比,撵鸡逗狗的,仿佛它就是这个家里的一员,只是走失一些时日再次回家。于是我们认同了这个小家伙的存在,开始给它安排水碗食碗,一个纸箱垫几件衣物就是住所,并赐名“咪咪”,开始正名居住。
自小我们就习惯了养猫,养过近几十只感情深厚的猫咪,尽管觉得依然流离失所,但是不经意的就养了3只鸡,1只狗,亲戚送的2只兔子。多养一物就多一事,但是它们在院子里撒欢,对我们租住房屋的事毫不知情,表现出对这个宽敞的院落的无比喜爱。对这只不请自来的小家伙,我们也不觉费事。它一天一天地开始长大,变得油光水滑,眼神也由稚嫩转变为媚人的波光。我们猜这是一只母猫。
不久就验证了事实,在我们对她的性别还在猜疑的时候,它悄悄的怀孕了,并在柴房里生下3只猫宝宝,我们为其起名为大虎、二虎、小虎,看着它们一天一天长大。那时妈妈和我们一起住,她每天都去菜市场要回杂碎喂猫,以致咪咪见到母亲背起篮子出门,就充满期待,等大门一响,它就飞奔到母亲跟前。起初为了躲避家里小孩的探望,它还将宝宝们搬迁了几次,直到宝宝长大了一些,开始自己到阳光下玩耍,它才解除了戒备心,漫不经心的看着它们在院子里四窜,但是一有情况,它会立即支棱起汗毛跑过去护住它们。总之,咪咪做什么都很到位,在单身时它是美丽优雅的,做母亲的时候它又是宽容慈爱的。
后来,三只小猫在随着咪咪训练的过程中,一只不明原因地死去,一只摔到邻居家的高墙下失踪,我们总以为它会回来的,一直竖着耳朵听着动静,但是它再没回来。那时一家人心里挺难过的,于是将万千宠爱集于最后的一只“小虎”,咪咪也似乎这样,于是小虎长到很大还在吃奶,不捉老鼠,不跟人玩,十足的一个“纨绔子弟”,最后不得不送回了维西的家中。后来听父亲说它回家后变得很懂事,会捉老鼠,会跟人玩,就是家里的狗会把它追得很惨,不过每次都能顺利逃脱。
咪咪又怀孕了。由于它一直睡沙发,在临产之前我们一直没有给它准备新的箱子,一天夜里,它钻到被子里,烦躁不安地转来转去,由于睡意正浓,没有注意,直到它一下跳下床,在床头柜边发出疼痛难忍的叫声,才意识到它即将临产,等到飞速地准备好箱子等物件时,它已经在地板上产下一只小猫崽。
等到天亮再去看它,五只小猫咪齐刷刷地排着在吃奶了。看着咪咪疲惫的不设防的眼神,真是感动万千,人和人之间,还有人和动物之间,到底是可以用时间和交流产生感情的。
不等小咪咪睁眼,我们必须得搬家了。其实本是于心不忍的,因为我们搬出后空荡荡的房间,对于咪咪而言是不小的环境改变。
二姐一家继续住在古城。听二姐说,由于我们搬出后房门没有关上,家里的小狗时常跑去“看望”小猫咪,大猫搬了好几次家。后来听说小猫咪睁眼了,会下楼玩耍了。
由于距离,很久没有回去看望它们。却在一天,听见二姐说咪咪死了,大概是隔壁搬来了一家人,用鼠药毒老鼠,咪咪吃了半死的老鼠,大概毒性发作,它飞奔回家中,凄厉地叫拢小猫,给它们喂奶,喂着喂着就死了。二姐哭着找来衣服和旧报纸,挖了很深的坑埋葬了它。
在一个夜晚,我和女儿讲起小时候养过的几只小猫,都是极其深厚的感情和信任,后来它们都是吃到毒老鼠挣扎着死去。那晚女儿听着就哭了,她说:“小猫死掉了难过,还难过的是妈妈肯定很伤心,想着妈妈伤心,我就更加想哭。”
古城的六月再次郁郁葱葱,在这个因历史而赋予再次生命力的城堡里,我们居住了两年,有朋友认为“住在古城”很时尚。我们不觉得这样,只是安身立命、日常生活,一样的生活节奏,只是作为很小就离家的农村人来说,那宽大的院落给了我们家安全和温暖,特别是在群花盛开和冬日飞雪的时候更如此。还有对咪咪的记忆。每一个生命都有既定的轨迹,我们和它的生命轨迹彼此相交,在那一刻给我们带来的爱、温暖和信任,有时接近相依为命。
侄子给咪咪半大的孩子们起名为“霹雳”、“闪电”,很坚强的名字。在失去母亲之后,这样的名字具有很好的意义,需要它们坚强独立的生活下去。
遥望古城,在那里,有我两年的记忆,有很多家庭的气息,还有和一个猫咪共度的时光。
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第四篇】
腊月这个词,在我年轻的时候,其实是没什么概念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才填满了那么多的内容。好多的故事和记忆,总是和小时候的姥姥家有关,虽然过去近五十年了,那记忆的视频仍能瞬间打开。
姥姥家住在城西二十公里的小山村,大凌河东岸边的山坡上。一放寒假,我就急着非去不可了,因为有比我大两岁的表哥、比我小一岁的表妹,还有村里好多同龄的玩伴。
农村一进腊月,家家户户就忙了。其中最麻烦的就是做粘豆包了。(我们当地叫淘米)。
做粘豆包的面有两种,一种是糜子磨出的米,俗称大黄米。另一种是粘谷子磨出的米,叫小黄米。因为姥姥家土地较多,又是村里的大户,每年淘米总是比一般人家要多,最低都得两斗米。(一斗相当40公斤)淘米就是除去米上的附着的糠和米中的沙子,在淘的过程中,必须要快,米不能在水里的时间常了,否则叫‘伤水了’,做出的粘豆包就不好吃了。然后放在斜坡的案子上控水几个小时,就得上碾子扎面了。
大石头碾子,在姥姥家的大门西南边二、三十米的一个土捱埃子下面,一块凸进去的小平地,埃子上长的都是山枣树,枝枝叉叉上竟是刺。只有东面挨着一条小道。村东头的十几户人家就都用这一个碾子。事先都得排好日子,避免碰在一起,因为每家都得扎大半天或者一天的。
碾子扎面太麻烦,尤其是两斗米的面。套上生产队的驴,一边扎,一边用细筛子筛,落下细细的是合格能用的,剩下的粗的,还要倒在碾子上再扎,两、三个人,就这样反反复复的,一直扎到最后。
一到下午,这驴就累得就要不干了,走走停停的。这时我和表哥就要上阵了,帮驴推碾子。一圈一圈的推,推上十几圈,就迷糊了。驴戴蒙子,它不迷糊,于是我只好就闭上眼睛,两腿蹬着地。当面扎完的时候,我累得也就不行了,两条腿也‘迷糊’了。
晚饭后,舅妈烧了一大锅的开水,就要和面了。这可是要功夫的活,姥爷该上场了。用开水和面,要掌握好,不能干,也不能浠。浠了包不上,干了不好吃。地缸、大盆都放在炕头上,把和好的面放在缸里、盆里,然后还要用棉被、棉大衣蒙上,这就是发面了。收拾停当后,姥爷就放话了;‘都早点睡觉,起早好包饽饽’。一大家子都怕姥爷,他的话就是‘圣旨’。
当鸡叫两遍的时候,(也就相当现在的凌晨三点左右)姥爷就喊;都起来了,于是就挣开了睡腥腥的眼睛,开始了包饽饽的劳作了。我和表哥负责烧火、起锅和入锅。
太阳升起三杆的时候,已经就蒸了七、八锅。这时,从后门来了一个人,原来是村子里的光棍,外号叫‘看不上儿’,管舅妈叫嫂子。一个人,吃了上顿没下顿,明摆着是混吃来了。没办法,都是一个村的,也得让让啊,就喊表哥把刚出锅的,给捡来几个尝尝,表哥知道他能吃,一下就拿上来八个,哈哈,没用几分钟,没了,舅妈示意表哥再给拿几个,于是表哥又拿来四个,不一会又吃没了。我看傻了,心想这尝尝就十二个,这要吃饱了,不得二十二个呀。
晚上掌灯的时候,一家子人在邻居的帮助下,终于完成了腊月里的一件大事。
多少年后我才知道,当时将近两大缸的粘豆包,是农家的年前、年后上等的主食啊。那时食用油很少,只有正月,姑老爷拜新年,老人才舍得把蒸好的粘豆包,用仅有的棉籽油煎一下,那是高人贵客、姑老爷的待遇呀。
关于姥姥家的记忆,那些过去的事物总是在眼前晃动。
一进东屋门,两间屋靠北墙,摆着两张老式木制靠背椅子,中间是一张八仙桌。单说那椅子,是不让孩子碰的,怕我们上上下下的弄坏了。北墙上一块镜子,镜子左右两边相配竖着的条幅,(当时老人叫柜撮)一边写着;虎行雪地梅花五,另一边写着;鹤立霜田竹叶三,呵呵,那时还小,怎么读不懂啊。
老爷有个半导体收音机,是当时在铁路上班的舅舅给老爷买的。当时是南北二屯的稀罕物,比现在的红砖略大一些,整天摆在柜盖上,蓝色的外框,正面是白色的,紧上边一条透明小窗,红色的活的针,后面一数字刻度,左右两边各有个旋钮。出来进去的,只是痴痴的看着,因为那是老爷的圣物,就盼着老爷闲下来,也好跟着听听。其实老爷天天放羊,早晚还要推土,给羊垫圈,也很少看他听啊。
腊月里的姥姥家,住的有问题,因为姥姥家每年冬天都有储存好多红薯。那时的粮食总是不足,舅舅家的表哥、表妹又多,所以红薯也是一冬春的主食,光有粘豆包是不行的。红薯的储存条件非常苛刻,冬天必须要放在炕上,温度要在8~12度左右,早晚凉的时候,尽管里面塞满了豆叶,上面还要盖被子,有时宁可把人冷着,也要把大衣盖在红薯上。因为数量多,就占了半间房的炕,所以我和表哥就得出去借宿。
姥姥家房东有一片枣树,一条小路在树下穿过,就是一个叫舅爷家,其实叫舅爷,也就是从屯中老辈那里论的,三间小土房,院子却非常整洁干净。舅爷那时六十多岁了,一生未娶,东屋的一间小炕,烧很热乎。一个人舅爷家也没按电灯,由于腊月的天头很短,天黑得早,农村人只好早早就得睡觉,作为孩子就更谁不着了,就哄着舅爷讲鬼的故事,又害怕,又想听,有尿了又不敢去撒,呵呵。
后来在我刚上初中的时候,表哥来说;舅爷死了,他的一个远房的侄从城里回去把他埋了。几年过去了,作为知识青年下乡以后再去时,那三间土房已经塌掉了,院落里长满了齐腰深的蒿子和野草,显得是一片苍凉的感觉。现在,将近六十的我,也经常想起那个当年的舅爷,和那些鬼的故事。
岁月的流去,永远也带不走儿时的那些往事。暮年的我,难得修来一颗平常的心,感谢这世界给我一份宁静和淡然,一生太多的的记忆,当我永远闭上眼睛的时候,也许它还在我的心里。
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第五篇】
记忆是什么呢?是一缕阳光,一片飘零的黄叶,还是故乡村里那口古井、村头那棵老树?有些记忆是清晰的,有些记忆已经模糊了,有些记忆随着一些物件的消失,也随之远去了。
一、那些高粱秸秆。
在北方广袤的大地上,种植比较多的恐怕就是玉米、高粱了。到了秋收季节,田野里,山坡上,到处是一片一片成熟了的玉米、高粱,黄灿灿、红彤彤,把北方的土地妆扮得妖娆而迷人。那时,我只知道,玉米、高粱是北方人们用来果腹的主要粮食作物,岂不知,玉米掰下的皮,高粱收割后剩下的秸秆,都被那些心灵手巧的人们,制作成各种各样的用具,使用于日常生活中,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又增添了许多浪漫色彩。这些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用具,用现在的话说,既经济又环保,是宝中之宝。
秋天到了,田野里的高粱红了,人们把高粱收回家,放在院子里。把一个个沉甸甸的高粱穗掐掉,一摞一摞捆好,一层层摆放在早已搭好的架子上,晾晒、风干。日渐寒冷的农家院子里,立刻有了生动的色彩,红红火火的,点燃了一个又一个平常的日子。
我奶奶就是一个用高粱秸秆制作用具的高手,每年秋收之后,也是她最忙碌的日子。那些被掐去高粱穗的秸秆,没有了用途,堆放在一边,准备冬天用来烧火。奶奶就会从中进行选择,选择那些可用的,去掉表皮,按照秸秆的粗细、长短、曲直等分别捆成捆,放在阴凉处,让它们自然晾干,等待使用。慢慢的,秸秆的表皮会泛出或金黄、或青中带黄、或黄中染红的色泽,光滑而细腻,成为制作生活用具绝好的材料。
秋收过后,进入冬闲,男人们守着火盆或者蹲在太阳底下,抽着旱烟袋,一袋一袋地吞云吐雾,悠闲唠嗑,等待太阳偏西,吃饭睡觉。奶奶和那些女人们却开始忙碌起来,有的守着针线笸箩,行针走线,做鞋缝衣服;有的就找出那些早已准备好的材料,制作一些日常生活用具,替代旧的,添置新的,让自己家里的生活,不至于那么寒酸。
用高粱秸秆制作的,最常见的是“锅盖”。这种制作通常不需要什么技巧,只需要耐心。一根长长的针,一团细细的线,一捆选好的粗细、长短差不多的高粱秸秆,足矣。制作锅盖,是奶奶的拿手好戏。一根根的高粱秸秆用细细的线绳钉在一起,坚挺、牢固、耐用,虽然不需要什么技术,但没有一定经验的人是做不成的。我看见奶奶手指上戴着一个铜制的顶针,捏着一根长长的针,飞针走线,很快就将一排秸秆钉结实,而后,横一排,竖一排,将两层叠钉在一起,一个锅盖就完成了,就像她们每天纳的鞋底,那么从容自如,那么成竹在胸。哪一根秸秆放在中心,哪一根放在边缘处,都事先想好了。针线在锅盖上顺着什么方向行走,走出一个什么样的图案,仿佛都提前设计好了图案,不假思索,手到,针到,一线而过。看着奶奶那娴熟的样子,不由心生感叹,这就是奶奶最为平常的日子,一针一线走过,一点一滴做起,把那些艰辛的日子梳理得不悲不喜,不疾不徐。
制作一个什么样的锅盖,在选料时就已经想好了。制作完成之后,切割成什么形状,也是事先就想好了的。用针线将一根一根高粱秸秆钉在一起,只是完成了其中一道工序,最后的工序是切割,这需要经验,也需要技巧。先在制作好的秸秆上面画出一个圆圈,然后用刀一刀一刀切割,这需要特别小心。秸秆的横截面是外表坚硬,内瓤柔软,如果不能一刀切下去,就会出现破损现象,不仅影响美观,还会影响使用寿命。
高粱秸秆制作的锅盖,有大有小。使用最多的也是锅盖,它可以用来盖锅,很多时候,还可以用来盖盆,盖水缸,腌制咸菜之类的坛子……这样的锅盖取材于大自然,不用花钱,自然是经济适用。它还轻便、无异味、透气性好、结实耐用,是农人家里常常使用的生活用具。记得奶奶一生只使用这样的锅盖,她认为那些铝制的、铁制的锅盖笨重,不透气,做出饭来味道不好。特别是蒸馒头,使用铝制锅盖与用高粱秸秆的锅盖相比,那味道差远了去了。
小的时候,在奶奶家里,除了经常看见这些用高粱秸秆制作的锅盖、盆盖、缸盖之类,还会看见同样用高粱秸秆制作的“浅子”。我不知道是不是用这样两个字来描述,那里的人们都这样叫,发音是这样。这是一个用来蒸饭的用具,中间深下去,形状很美。这个用具的制作需要技巧,因为形状独特,制作的时候,秸秆与秸秆之间需要有一定的间隙,要拿捏好分寸,既要有充分的透气空间,还不能让米粒掉下去。那个时候,几乎每一个家庭都会有一个这样的用具,人们在大铁锅里将米饭烧熟,用一个“笊篱”把米饭捞出来,米饭就被放进这个“浅子”里,锅里有一个用木头制作的架子,架子下面放一点水,装满米饭的“浅子”放在架子上面,把水烧开,一顿香喷喷的米饭就做出来了。
我始终没有见过奶奶或者其他人是如何制作“浅子”的。但从形状、秸秆疏密相间的要求来看,其制作工艺的技巧,要求应该是相当高的,可以说是高粱秸秆编制技巧之集大成者,代表了秸秆制作最高技艺,集中表现了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
高粱秸秆制作的生活用具,不知始于何时何处,不知是那位能工巧匠的专利,也许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生活中的集体智慧的结晶。现在,虽然很少见到那些用具了,但并没有绝迹,在城乡人家的厨房,也会间或看见它们的踪影,时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我家里如今就有几张这样的锅盖,不是用来盖什么,是在包饺子的时候放饺子用的。包好的饺子放在上面,顺着秸秆的脉络摆放,不漆皮、不粘连,横竖成行,美观、环保。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那些曾经在家庭里常常使用过的用具,难免随岁月的流失,渐渐远离了人们的视线,成为记忆的一部分。或许,随着一代一代人的消失,最终也会被历史的尘埃封存,也会记忆不在,成为故事里的一部分。
二、摁倒了葫芦起了瓢。
这是说葫芦的,也是说瓢。葫芦是一种植物,瓢则是一种日常生活用具。
记得小时候,家里房前屋后,总会搭起很多架子。葫芦的藤蔓就沿着搭好的架子攀爬,到了盛夏季节,藤蔓爬满了架子,纵横交错。翠绿的叶子从藤蔓生出来,覆盖在架子上面,遮住了空中炎热的阳光,洒下一地浓荫,一地斑驳的光影。这个时候,人们就会在那爬满葫芦藤蔓的架子下面,摆放一张圆桌,几把椅子,沏上一壶茶,让袅袅茶香氤氲一院。家人或者三五好友,围坐在阴凉处,纳凉、品茶、谈天说地,享受一段美好时光。
盛夏过后,那些招摇的花儿谢了,一个一个小铃铛一样的葫芦,从花蒂出结出来,嫩嫩的,新鲜可爱。此时,正是光照充足,雨水丰沛的时候,那些刚刚结出的小葫芦,就像吹了气的球,眼瞅着往大里长。我们这些孩子们,就会站在葫芦架下面,手指着一个个的葫芦,大声数着“一、二、三……”数着数着,一阵风来,那些叶片被风吹翻,不知又从什么地方露出几个葫芦,在风中摇晃。孩子们乱了,再也数不清楚,嚷嚷一阵,向院外跑去。
转眼之间,天气转凉了。葫芦架上那些又大又绿的叶片,渐渐发黄、枯萎、衰败。那些吊在藤蔓上的葫芦,不再往大里长,有的颜色开始变化,翠绿渐渐变成黄色,用手指轻轻弹击,发出一种悦耳的声音,这说明,葫芦已经成熟了。
年景好的时候,一架藤蔓会结出很多葫芦,从架子上悬挂下来,大大小小,长长短短,形状各异,在风中摇来晃去,一幅很美的景致。葫芦的大体形状差别不是很大,但细微之处,就有不小的区别。有的长得很圆、很大,由一根细细的藤蔓牵引着,只有藤蔓处是细细的,然后,迅速膨胀,像极了充足了气的气球。这是人们比较喜欢的形状,不是因为形状美观,是因为这样形状的葫芦,符合人们使用的要求。成熟,晾晒之后,用刀从中间剖开,就是极好的瓢。更多的则是中间极细,两头圆圆的葫芦,很具观赏价值,这样的葫芦,从葫芦的顶部切开一个小口,可以用来灌水、盛酒、有的还用来装那些小药丸。
葫芦成熟以后,被秋风一吹,色彩就慢慢发生变化,由青绿渐渐向青白、青黄转变。这是岁月留给葫芦的礼物,也是葫芦成熟的象征。这时候的葫芦是最为美妙的了,仔细观察,那些葫芦的颜色几乎每天都在变化着,而且变化的过程只可以感觉得到,却无法看见。昨天这个地方还是青绿的,转眼之间,绿色淡去了,更多的白浮上来,或者一团一团的金黄晕染出来。那种自然天成的色泽,那样浑然一体的变化,比那精致的青花瓷不知美妙多少倍。那就是天然的艺术品,是大自然的杰作,是任何能工巧匠都无法企及的顶峰。
那个时候,家里几乎见不到铁制或者塑料的用来舀水的水舀子。家家户户使用的大都是这种用葫芦制作的水瓢。这样的用具不知是谁发明的,世世代代使用于民间。从材料记载看来,葫芦的使用,在我国已经有很长一段的历史了。在中国河南考古遗址出土的葫芦皮最早的是七至八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发现的葫芦子也有七千年的历史了,有些学者怀疑在甲骨文中就已经有葫芦的字了(卣)。中国最早将葫芦称为瓠、匏和壶。在《诗经》、《论语》中均有葫芦被提到。一个例子是《诗经.豳风.七月》中的“七月食瓜,八月断壶”。
按照《白虎通》的记载,笙本来是葫芦做的(瓠曰笙)。唐朝刘恂也写过:“交趾人多取无柄老瓠,割而为笙,上安十三簧,吹之,音韵清响,雅合律吕。”《尧典》有“金石丝竹匏土革木”。直至今天在中国西南的少数民族中,依然有用葫芦制作的乐器使用,如葫芦丝。
道教认为葫芦可以凝聚气,因此使用葫芦装丹。在道教中葫芦已经超出了一般的容器,而有法器的作用。
在漫长的种植与使用过程中,我国古代劳动人民,不但将这种自然植物运用于生活之中,还赋予种种浪漫色彩,创作出许多脍炙人口的美丽传说,让葫芦充满了传奇色彩。
农村种植葫芦,自然不是为了满足浪漫的想象,也很少用来盛水、装酒,更多的是用来制作一种用来舀水的用具,俗称“水葫芦”。前几年回老家,还看见不少人家的水缸里,还使用这种用葫芦制作的瓢。熟透了的葫芦外表呈金黄色,质地坚硬,有一种金属的质感,而且轻巧而坚韧。长期浸泡在水中,不腐烂、不褪色、不变形,更妙的是轻飘飘的,却是十分坚挺,无论多大的水瓢,都可以舀满满一瓢水,不颤、不抖,不会将水溢出来。用完之后,随手放在水缸里,水瓢就在水面漂着,永远不会沉到缸底。
葫芦,在千百年的里程中,由植物演变为用具,演变为艺术品。是葫芦的造化,也是劳动人民聪明智慧的体现。
那些离我们越来越远的生活用具,所承载的不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活的变化,也蕴含着我国劳动人民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美好心愿呢。
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第六篇】
我有一年多没有回老家了,老家留给我的感觉就象是一扇门,只要推开近在咫尺的这扇记忆的门,满目就会是令人心动熟悉的印象,泛着青光的石壁的家屋,农家院子里特有的气息,再一想还能回忆起小小的花团锦簇的花园,母亲有时候笑得豪爽也会骂得响亮,更多的时候是从清凉凉的水缸里舀水洗衣洗菜哗啷哗啷刷锅的声音,傍晚热腾腾的饭菜上桌了,这时候就是母亲最有空歇来总结我的一天的时候,拿我的小花园做捻子来数落我的劣迹了。
这是我对少年时候的回忆,我的母亲现在守侯在自家的这个院落里。三间正房厅堂刚刚不久粉刷一新,西面是晒庄稼的平房兼厨房,夏夜顺着梯级爬上去乘凉最惬意了,平房最南边的位置是穿廊和大门,东南位置上过去的厕所已经改建成洗澡间,而东边靠墙的地方一直到正房的窗户外面,就是我少年时节经营的小花园,这两年在这个位置放着一个硕大的花盆,里面种植着一株繁茂的栀子花树。我曾经的小花园里边不仅仅是种的一些开花植株,有的时候是一棵大蓖麻树,有的时候是三棵茄子、两行辣椒、一簇西红柿,男孩子种花本来就不是什么出息,母亲对我种的这些东西看似毫不在意漠不关心,但是她对我的功课学业的督促里我觉得都是由此有感而发的,所以我刚一离开故乡她就锄走了小花园,对于那些花花草草我没敢就问,只是旁敲侧击地问道,长在墙里的那棵巨大的冬青呢?母亲只淡淡地说“生了腻虫”,其实我何必问呢,惹得母亲搪塞我,只因为这棵大树给我的印象太深了,那么茂盛地长起来郁郁葱葱的生命力更不会生虫子的。现在的这里是一棵我不熟悉的栀子花。
母亲在后院里还种了一棵耐冬树,去年我回家发现它结了两颗饱满的籽粒,我趴在后门上往里边看,母亲就烦躁地嘱托我说,“你别去动!”而有一天那几个成熟了的棕色栗子状的果核包裹不住、从壳盘里跳将出来、散落在泥土上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跳进后院里去,把它们捡出来放在后门的门台框子上,我看到母亲看了一眼似乎嘟囔了一句什么,就再也不管了,那几颗种子,还有我。
我们家的后院墙外面还有院子,原来那是大家胡同里三两家子抄近走的路,如今被母亲用乱石垒起来成了个小院落,种着一些大叶的蔬菜类还有大片的粉豆花,我知道粉豆花的种子是二十余年来一直延续繁衍下来的,从我童年以及少年的时光起,我就知道就算不加管理,每年从石缝里也有碧绿的叶芽密密匝匝地生出来,长成一丛一丛的红梗绿叶的花堆,只要有人能浇上一点水就可以了。
母亲带着上小学的外甥生活在一起,那是一个精灵淘气爱捉弄人的、跟我最亲又最敌视我的顽皮孩子,我允许他接近我只是因为他比我小时侯要聪明得多,如今提倡素质教育的情况下小小的孩子就很有些素质了,我记得妹妹给我看过他那一摞从小积攒到今天的绘画作品,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天赋的绘画才能,其素养和技法都让我有些咋舌,可是这个孩子的顽劣尽管只敢施加于我而一显身手,我还是能忘我的同时加以容忍,因为他与我自己童年性情的差异而心生一丝隐忧,不过我看到他的母亲可以把他管得规规矩矩,童心还是有所惧怕并不能随心所欲地逞凶,在人生之初抑制不住的能量与将来踏上社会对自己理性的驾御,这其间的调节和适应还是要有一个约束和节制的程序,自我性情意志的勃发与社会环境的容忍程度,在中国的教育以及父母的培育当中还是有一定的尺度可把握,中国的父母懂得适度的教育,我的童年就感到教育的压力。
不过令我感慨的还不是这些。有一天这个孩子放学回来,手持一根树枝在作拨草寻蛇状的玩耍,最后他琐定的目标是母亲的那棵栀子花,一棍下去就拦腰劈下一条主杈下来,母亲发现后怜惜地说了一句并未责难,我正偷偷等着看母亲的反应呢,童年的我是不敢如此为所欲为的,我对母亲的畏惧是发自心底而不是装的,这样我就得出了一个结论,被严加管教如我者其实是背道而驰更没有出息了,现在相对比较开放环境里的孩子的确要更加的聪明,在我自己动手搬土养花的少年时光里我却并没有完成适足的开放,现在更有活力的孩子却只对纸面上的鲜艳能够发生更加充分的兴趣了。
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第七篇】
你若问我最喜欢的花是什么?我一定会回答:“指甲花!”在寒冷的冬天,我仍忘不了,指甲花那粗壮的茎,那有些透明的,能看到深绿色茎丝的,粗壮的茎;我仍忘不了,指甲花那浓烈的花,那有些薄弱的,红的要刺着人眼的,汁水饱满的花;我更忘不了,指甲花后站立着的那个人,那个笑意满满的,和蔼可亲的“孩子王”。——我的启蒙老师,连老师。
还在我初懂人事,还在我不停的问“十万个为什么”的时候。父母把我带到了人生中第一座知识的殿堂——幼儿园。不知为什么,站在幼儿园的门口,听到同龄孩子的朗朗读书声时,我却恐惧了,如临大敌般望而却步,死活不肯步入这启蒙的殿堂。似乎这就是“阎罗殿”,进去便出不来了。
就在那消极情绪还没有平复的时候,我的心中又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抬头望去,一位面带笑容的大姐姐从幼儿园里走了出来。大姐姐脸上的笑容像是最美的花般绽放着,让人不由的沉迷于中,如泻泻清泉流入了我那幼小的心田,温馨而甜蜜,一种无忧无虑而又轻轻愉悦的感觉让我牵起了姐姐的手,释怀地走向了让我竟认为“恐惧”的幼儿园。
哦,其它的我都早已忘了,只记得那里满园的指甲花盛开着。淡淡的绿色中夹杂着火红的花朵,瞬时便吸引了我的眼,正在我发呆时,大姐姐用她那双染着纯自然红的指甲的手,抚摸着我的脸颊,并告诉我她今后就是我的老师。见我一直盯着她的指甲,笑了。对我说:“以后只要你天天来上幼儿园,我也给你染指甲!”这句话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从此以后,我风雨无阻,每天都准时去幼儿园。在接触中,我深深地被她——连老师吸引了。
那天放学,连老师把我叫了出来,给我洗了手,摘了一把小花瓣,拿一个小碟子,放在里面砸了一会,随后用牙签把一个个“小红包”按在我的指甲上,又去窗外拽了一把大叶子。我还记得,在连老师给我包时,我冷不防将鼻涕滴在了她的手上,我的脸立刻红了。她笑笑,用手捐给我擦擦鼻涕,又用手指轻轻刮了一下,弄得我挺不好意思。终于,最后一个手指包好了,她轻轻拭去了额头上的汗珠,像完成了一项重大的任务。而接着又抬起头来,与我相视而笑。从那时起,我的心里便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萌芽。我呆呆的望着被夕阳照射的指甲花,那发亮的茎秆,那娇艳的花朵,让我又痴了。
从那时起,我喜欢上幼儿园了,因为幼儿园里有连老师,有指甲花,有小朋友……也正是从那时起,连老师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给我打开了那扇学习的大门。我开始学会学习,学会写字,学会做人……连老师把我从懵懂带向成熟,从不知道什么是礼貌变为了“礼貌小标兵”……连老师带给我无数的第一次与无数的快乐。
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第八篇】
看了满莲同学发的初中毕业合照,我很是诧异,几乎认不出我是我了。四十三年了,那个年代,我们普遍缺衣少食,毫不夸张地说,我们都是豆芽菜。
那时的我除了瘦小还不太愿意读书,总觉得读书没什么用,所以即使离学校三里多路,也不愿读寄宿,只能天天家里,学校的跑着,特别是刮风下雨的日子,打着一把破旧的油纸雨伞或戴一个斗笠顶风冒雨前行,一身水一身泥的,实在是苦不堪言。因此,迟到便是常事,起初班主任是批评教育,次数多了,就被要求写检查。和父母商量后,我决定来学校寄宿,一是想彻底解决迟到的问题,其实我也是很想进步,很想得到老师的欢心的,二是那时开始抓教育质量了,我也想有个相对好点的成绩,能够被同学看的得起。
我的寄宿生活是从初二一学期开始的,"行要好伴,住要好邻",决定和大我一点又诚实谦恭且学习成绩很棒的光富同学搭宿,从此他便成了我初中同学之中第一个亲如兄弟的朋友。
光富于我是益友也是诤友。和他相处的日子,回忆起来至今让我感到愉快,他不仅教我打多少米蒸饭才合适,一餐吃多少菜才能按家里的要求炒一次菜吃三天,饭碗要怎么拿沙子擦才干净铮亮,而且教我衣服要重点洗领口袖子下扁才能既洗得干净又省时间……有一回,我从家里带一个鸡蛋(其实是偷来的)我们蒸着做菜吃,我把个碗放在床铺的草席上,争着要试试打蛋到碗里的感觉,我把蛋在床沿上碰了碰,然后用双手用力掰开鸡蛋壳,一使劲,"哗"的一声,蛋清夹带着蛋黄滑出了碗底,掉在光富的草席上,光富只是一脸可惜地看着我,半点也没有责怪我的意思,我也垂着两手摇了摇头看他,叹了一口气。要知道,那个时候有个蒸鸡蛋下饭是多么令人艳羡的美餐啊!就这样,我们美好的希望顷刻间化成了泡影,留下了至今的遗憾。
我是班里不认真读书且有几分调皮的少数几个之一,我和光富成为要好朋友的初衷是想借助于他帮我提高学习成绩,因为老师说进入高中要凭考试成绩,而我又还想在高中再玩两年。因此,他有时帮助我,要我改变坏毛病,努力学习,我也无条件听从他的劝告。事实上我也在变好,记得有一次数学竞赛,我还考过班上第二名,那是我读初中以来绝无仅有的一次好成绩。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考高中又有了新规定,说是农村户口百分之二十五推荐上高中,我想,要是这样的话,任由我多么努力也是白搭。因为我不仅多次违反纪律,而且经常和班主任吵架拌嘴,有时他还被我噎得只是涨红着那张长满胡须的脸,说不出话来。气急了他就会指着我凶巴巴地说:"赖鸡婆不鳌屎鳌"(人不强嘴犟的俗语)。
游米果是我们班的大哥,头大膀粗,一脸诚实,是个为人诚恳,值得交往的好同学,因为他家在马坳镇下街头,离学校只有几百米远,我经常去他家蹭个饭菜苞米什么的。他是通宿生,不需要上早晚自习,所以有时间做些捕鱼捉蛤蟆的"课外作业",当然,我特别羡慕他的自由自在。
与其羡慕,不如行动,反正高中是读不了了,不如跟我米果大哥一起混混,说不定除了好玩,还会有收获。于是缠着大哥带我去捕鱼捉蟹。有一天,下了晚自习,我和米果趁黑摸到河边,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在河边摸索前进,我轻声问,这么黑怎么不拿个电筒啊,米果哥说,被别人发现了,渔网什么的都会全偷跑了。我在黑暗中点点头,从心里佩服大哥的.智慧。到了河里,河水只有膝盖深,我们撒网,放捆钩和歪嘴钩,忙乎到大半夜才回到学校,我轻手轻脚摸到床上,生怕被人发现我的行踪。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便偷偷起床,比平时上自习起得早多了。其实昨天我一夜都没怎么睡着,心里老记挂着那河里的鱼是不是进网上钩了。
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第九篇】
1958年3月,我转业来到北大荒,参加了勤得利农场的建场工作。5月初,我正在山里伐木,突然接到队部的命令,调我们伐木小队回去烧荒。
烧荒那天是南风,指导员曾宪荣叫我们每人准备一把桦树枝,如果火烧出防火道,赶快打灭。早晨7点钟,下达了点火命令,看吧,一根根火柴点燃起星星之火,转瞬间便烈焰腾空,浓烟像乌云翻滚,火苗一窜一窜犹如一条火龙,翻、转、腾、挪,噼噼叭叭作响。有时风势一猛,火头便窜起丈把高,实为热烈壮观,使人不禁想起《三国演义》里火烧赤壁的故事。
我们正痴迷地看着烧荒的奇异景象,突然大风骤起,真是风助火势,火借风威,烈火腾空而走,不一会儿就烧出好远。
突然听到有人喊:“不好啦!跑荒啦!”指导员赶紧命令打火。于是我们展开了追赶火头的战斗!
烧过的草原一片乌黑,枯树朽木还在冒着黑烟。那时我们转业官兵,只知道服从命令,大家争先恐后深一脚,浅一脚,拼命往前追。可风越来越猛,火越烧越大,越跑越快,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累得满头大汗,追了好几个小时,还是追不到火头。追到下午两点多钟,连累带饿,实在走不动了,我们便在一棵大桦树下歇息。
我们坐下后,发现两只大鹰在头顶盘旋,一看,树上还有个老鹰窝。有人说,窝里一定有鹰蛋,何不掏下来烧着吃。于是有人来了情绪,开始爬树了。可刚爬到半截,两只大鹰怪叫着猛扑下来,吓得那人再不敢爬了。我来了虎劲,说你下来,看我的!于是,我戴好帽子,踩着战友杨长业的肩膀上树了。两只大鹰又俯冲下来,树下的`人一边呐喊一边扔棍棒,大鹰飞走了,如此三番五次,大鹰终于再不俯冲了。爬到大窝底部,我够不到窝里面,只好将窝底部的树枝一根根抽出,露出一个孔隙,我伸手一摸,湿乎乎的,掏出一看,是四、五斤重的大狗鱼,一共三条。窝里根本没有蛋,有两只家鸡大的幼鹰。我把幼鹰掏出来,扔给下边的人接住,后来拿回队里饲养,可惜都没养活。
那天晚上5点多钟,我们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队部,刚吃过晚饭指导员命令,要继续打火。指寻员老曾是汽车兵出身,他亲自开拖拉机拉着大爬犁,带领我们去追火头。可追了大半夜,也末能追上火头。
次日清晨3点左右,返回的拖拉机不慎开进了一个水泡子里,坐在爬犁上睡着了的人可倒了霉,棉裤全灌饱了,寒风一吹,一会儿又冻硬了,我们坐在爬犁上直打哆嗦。又过了两个多小时,我们才回到居住点。当爬犁离我们居住的帐棚只有五、六米远停下时,可有的人冻得不会走了,只好由别人背进了帐棚。我咬咬牙,硬是自己爬进了帐棚。
那次烧荒跑了荒,我们没有受到处分,听说别的队要开垦的荒原,也被我们这次跑荒给烧着了,省了他们的事儿。后来三分场的大部分耕地,都是在我们这次跑荒的范围内开垦出来的。
风筝的记忆风筝的记忆随笔【第十篇】
接送学生是个辛苦的工作,尤其是冬天,车内外的温差极大,每当有学生上下车,我都要下车帮学生检查所带的行李,以免遗漏。为此学生和司机师傅也曾劝我不用下车,说别的老师就从来不下车,只是叮嘱他们拿好东西,注意安全。我知道他们是好心,生怕我感冒,但我天性如此,无法改变。
谁知怕什么来什么。那个冬天特别寒冷,我在周五送完学生就感冒了,周末接学生以前还在吃药打针。我本想请假休息,但考虑到学校临时派老师会因为各方面生疏影响工作,于是硬挺着去了。在车上昏昏沉沉睡了一路后,我忘记了自己的病体,又开始下车帮学生拿行李,安排座位,由此加重了病情,回来后就发烧咳嗽不止,只好利用每天的空闲时间去诊所打吊针。
一天中午,我刚刚挂上吊针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睡梦中忽然听见有人急切地喊我,勉强睁开眼,原来是李栋来看我了。就在前几天,李栋因为家中有事请假了,今天刚到学校就听说我感冒打针,告知老师一声就赶来看我。我知道那时正是上课时间,就让他赶紧回学校上课,他却死活不走,说他不放心我,要等我打完针陪我一起回去。看看再有一节课就放学了,我只好默许了他,让他陪我说话,跟他一起回校。一起看病的人看到我们如此亲密和谐,都不仅竖起了大拇指,连连夸赞李栋懂事,我会心地笑了。
时间在我和学生们的友好相处中很快地过去,转眼就到了期末。按照惯例,考完试,学校每年都要举行家长会,以期实现家校互动。为了更多地了解孩子的情况,大部分家长都按时到达学校,在听取了校长的总结、家长代表发言和学生代表发言后,家长还要随孩子所在班级到教室,查看学生作业,听取老师对各个学生的评价,之后家长会才算正式结束,家长便带孩子回去,学校也不再派车去送。
给学生开完请假条,我刚刚回到宿舍,就听到一阵敲门声,原来是李栋和他的父母。刚进门来不及寒暄,李栋的母亲就迫不及待地对我连连表示感激,说李栋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孩子,在家时稍不顺心就脸红脖子粗的一蹦三尺高,他们气得没法,就把他送到这儿。自从我接手这个班级以后,李栋渐渐变得懂事了,不但不跟父母顶嘴,还常常帮他们干活,关心他们。李栋的母亲还说,孩子经常在家夸我,说我待人和善真诚,是他见过的最好的老师,准备春节期间去看我。
李栋一家三口走后,我陷入了深思: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埋怨孩子如何不听话、如何无药可救,但我们从没有从自身找原因,我们从来没扪心自问过,我究竟为孩子付出了多少?我真的了解孩子吗?在批评指责以前,我们是否考虑过他们的自尊和感受,我们是否真的懂得他们的所思所想。其实,孩子原本都是纯真可爱的,关键看你是否能真正地看懂他们、理解他们、尊重他们,是否是他们的`知心朋友,是否把他们当朋友一般看待!
在这届学生还没有毕业时,我就离开了那所学校,开始了新的生活,但在闲暇的日子里,我总是不自觉地回想起曾经的过往和美好,想起那些可爱的学生,那段经历成了我今生最难忘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