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工程申请书汇聚 工程采购申请单(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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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程实施及竣工结算阶段成本控制的有效实施,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提高产品的客户满意度,掌握项目的实际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研发中心负责对本部门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进行控制,对由于设计方案缺陷及施工图不完善而引起的设计图纸变更负责;负责办理设计委托合同的结算工作,并对结算数据准确性负责。
第三条开发部负责本部门主责的前期、配套工程结算,并对结算数据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销售部对本部门及客户申请变更负责,负责办理销售合同(样板间装修除外)的结算工作,并对结算数据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对现场签证及施工单位提出的非设计原因变更负责;负责整理所有建安工程、配套工程及材料采购的结算基础数据,并对结算基础数据准确性负责。
第六条运营部负责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核及各类变更签证的分类汇总;协助各部门办理结算;负责审核研发部、开发部、销售部办理的结算文件;负责编制工程类结算文件,并对结算数据准确性负责。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办理
第七条工程变更分类如下:设计图纸变更、客户申请变更、施工技术变更。分别由研发中心、销售部及工程管理部申请,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经相关部门、运营部及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研发中心委托设计院出设计变更图纸,交工程管理部实施。
第八条现场签证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中未明确工程量的,提前通知运营部,现场核实后,由项目部填写《工程量签证单》,该签证单由项目经手人、乙方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及监理签字生效。签证单中应写明工作内容、工程量(尽量附简图并加以说明)、用工数量、机械型号、台班数量等,如涉及单价问题,需同运营部商议后方可签证,签证内容写完后应注明'以下空白'字样。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对发生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每周与运营部核对;运营部进行分类编号,并加以分析;工程管理部与运营部分别建立台帐。
第十条对一周未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发生事后补办者,追究经办人责任。
第十一条每月25日运营部将从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发生的变更签证确定造价,并及时计入动态成本。
第十二条工程量签证单一式四份,项目现场、运营部、监理、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第四章工程结算的办理
第十二条工程结算的范围:
一、样板间装修及建安工程类合同必须办理正式工程结算;
二、开发等主办的合同如不能办理正式结算,应进行内部结算并注明不能办理正式结算的原因;
三、其它合同,应由主办部门根据实施结果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结算原则:主办部门办理结算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应作出详细的`结算编制说明,将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经双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费用、甲供材料费用等,在原合同额的基础上予以增减。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完成后,主办部门应在联合验收合格之后要求施工单位交齐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竣工资料并逐项填写《结算申请单》,及相应的结算文件,由主办部门报送运营部申请办理结算;运营部依据以上相关图纸、资料到现场,由工程管理部配合对相应竣工工程实体进行核实,无误后开始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变更签证部分要求在发生并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结算,尽量做到随竣随结,并保证在整个工程竣工后两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
第十五条对甲供材料(三方协议)的结算要求:对履约完毕的项目,由工程管理部分别针对每个协议(楼号)提供《供货认证单》,并附有供应商、施工单位、甲方现场经办人、项目经理签字,方可做为结算编制依据。
第十六条工程结算书内容包括:
一、工程结算汇总表(需注明合同编号、原合同价值、变更价值、最终结算造价);
二、详细工程结算书(编制说明、按合同约定价格或按定额编制);
三、相关变更、签证及其附图说明等(要求与结算汇总表或结算书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书做出后,由主办部门填写《工程结算审核记录》,并报送运营部、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结算审批完毕后,由各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加盖结算章,以上内容一律要求按统一固定格式打印。
第十八条工程结算书一式六份,分别留运营部二份、财务部、办公室、工程部、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十九条结算审批手续完成后,各部门方可拨付竣工结算价款,否则不予拨款。
第二十条各项目在办理完竣工结算后,运营部将该项目的全部结算文件整理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竣工结算的内部审计工作。
附:《变更申请单》
《工程量签证单》
《工程签证变更台帐》
《供货认证单》
《结算申请单》
《工程联合验收单》
《工程结算汇总表》
《工程结算审核纪录》
结算管理制度【第二篇】
1. 总则
为规范工程结算,,依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特指定本制度。
2. 工程结算的依据
编制建设工程结算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资料:
(1) 工程和劳务承包合同。
(2) 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
(3)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记录和有关费用签证。
(4) 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5) 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取费标准。
(6) 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
(7) 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3. 工程结算的内容
根据工程结算对象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1) 工程价款结算,即对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项的经济行为,包括预收工程备料款和预收工程价款的结算。
(2) 设备、工(器)具购置结算。
(3) 劳务供应结算,即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因提供咨询、勘察、设计、施工、运输和加工等劳务而产生的货币支付行为。
(4) 其他货币资金结算。
4. 工程结算方式
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施工工期和承包方式的不同,分别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
(1) 定期结算,是指定期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的。工程进度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想建设单位办理结算,可以按旬、按月或按季度进行。
(2) 阶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对象,按施工进度划分为若干阶(牛牛范文★)段,在每个阶段分别办理工程结算。
(3) 年终结算,对于跨年度施工的建设项目,可在年终时盘点已完成的工程量并支付这部分工程价款。
(4) 竣工后一次结算。
5. 工程结算的核实
工程竣工结算是由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和技术经济验证等,使工程造价或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对原来的工程造价或合同价款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
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经理要安排专职人员对工程竣工结算书的内容进行核对,检查各种设计变更签证、资料有无遗漏,依据竣工图和变更签证核实工程数量,要按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核算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计价,还要特别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正确。检查工程竣工演算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和“三通一平”的费用计算是否准确。
(2)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中含钢量是否按规定有无变化。
(3) 加工订货的项目、规格、数量、单价与清单及实际安装的规格、数量、单价是否相符。
(4) 特殊工程中使用的特殊材料的单价有无变化。
(5) 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与清单价或合同价的调整是否相符。
(6) 分包工程费用支出与收入是否相符。
(7) 图纸要求与实际施工有无不相符的项目。
(8) 施工项目的工程量有无漏算、多算或计算失误等。
(9) 检查各项费率、价格支书或换算系数正确与否,价格调整是否符合要求。
(10) 项目竣工结算书的项目多、篇目多,要认真核对和计算。
结算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内部交易结算流程,促进全员营销、多品类业务组合销售。同时划清各核算单位的经济责任,以实际成本与内部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衡量工作业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内部优先及经济和竞争原则:为促进集团内部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各主体协同效应,各核算主体应优先考虑购买集团内部其他核算主体的产品或服务。同时集团鼓励各核算主体之间进行内部交易但并不限制集团内各核算主体向外单位购买价廉物美的产品或优质的服务。
二、按劳分配及成本与收益相配比原则:参与销售(服务)流程的核算主体均拥有分享最终产品收益的权利,根据成本费用支出,确定收入归属及收益分配比例。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某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专业术语
内部交易,是指集团各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由于内部经济往来而发生的交易事项的结算,包括产品交易、服务交易等交易事项。
第五条 管理部门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及评审,内部采购业务的`收入、成本及损益的核算。
第六条 管理内容
一、内部结算定价方法
1、计划成本加价法:以产品计划成本为基准,按照生产各工序的平均内部利润加成作为内部结算价。适用于标准化定价的产品或服务,如展位,广告,展厅。
2、内部协商定价法:双方或多方根据成本核算及实际耗费情况,共同商定相对合理的结算价格,使各方利益得到平衡或弥补。适用于非标准定价的产品(服务)或生产、销售环节较为复杂的项目。
二、内部结算价格表
见附件一。
三、内部结算机制
1、结算周期
财务季度为核算周期。
2、结算方式
收入、成本及收益实行内部核算分配,不进行资金划转。
3、结算依据
凭内部交易结算单(见附件二)据实结算,以购销双方签字为准。
4、结算流程
1)购买方根据客户或内部部门的需求,提出采购申请。
2)双方按内部结算价格表,或自行商定交易价格,签订内部交易结算单,报财务部门备案。
3)销售方直接与购买方或购买方的客户签订合同。
4)交易完成,财务部门依据内部交易结算单,确认内部结算收入,分配内部结算成本,划转内部结算收益。
第七条 原则上客户资源属集团公司所有,各子公司内部可共享使用。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结算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项目部办理,公司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所谓甩项工程,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承包方交付的工程项目虽与原施工合同规定有出入,但甲方同意作竣工验收,这些与原施工合同规定有出入部分工程,即甩项工程);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招标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险以及劳务人员的保险)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部初审后,由总公司建设部门负责复核结算资料;
4、总公司建设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
6、工程部、建设部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
7、工程部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再次进行对帐;若对帐后对审核报告提出更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出更改理由;
8、工程部、建设部核对无误后签字,报分管领导和项目集团领导复核。
9、在工程竣工后至建设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10、建设部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自审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天内向工程监理单位报送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
2、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7天内,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在结算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甩项项目清单。审核完毕后在结算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连同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
3、由工程部按照竣工图及现场经济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建设部按照合同约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以上审核工作在收到结算资料后20天内完成。
4、工程部审定的结算经施工单位认可后填写“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字并经施工单位签认后报建设部门复核。企划部在结算审核完成后应先与工程部、分管领导沟通,无误后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5、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
6、工程部、分管领导7日内完成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复核,签署意见后报项目总指挥审批。
7、项目总指挥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回工程部,由建设部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审核。
8、委托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在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报告上签章。
9、扣款项目在结算封面上注明扣款单位名称及金额后转入计划财务部。
五、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
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一式四份,分别送集团公司审计部存档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2、工程部专人进行结算资料的收发登记。
3、工程部应根据结算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对变更和签证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于具备成本分析条件的单项工程应在结算定案两月内填制《建安成本分析表》。
4、因历史遗留问题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长期(一年以上)不报竣工结算的,工程部应事先通知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报送竣工资料,限期不报的,工程部对未报部分按0值处理并纳入结算。
本制度下发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