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策划方案 >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案例)【通用4篇】

网友发表时间 690052

【导言】此例“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案例)【通用4篇】”的范文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第一篇】

一、活动主旨

活动主题:绿色交通,城市未来。

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是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无车日活动,增强市民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意识,号召公众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鼓励、倡导人们尽量选择低消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绿色、健康、环保的交通出行方式,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市无车日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无车日活动的整体工作,研究和完善活动方案,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工作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7日—21日)

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绿色交通,城市未来”这一活动主题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开辟活动专栏进行报道。电视台、广播电台(以交通台为主)要在活动前一周播出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提供的公益广告片和宣传片(广告片每天播放不少于2次,宣传片每周播放2—3次)。新闻媒体要及时向市民传递活动相关信息,宣传节能减排,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倡导绿色交通理念,营造活动氛围,争取让更多的市民和企业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9月16日—22日,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通过手机短信预告形式提醒市民:“我市将于9月22日开展无车日活动,请您尽可能选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市公交集团公司要充分利用公交车辆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二)主题活动阶段(9月22日)

1.年市城市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暨社会各界捐助公交车仪式

时间:9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

地点:周王城广场

2.新车场开工典礼(关林停车场、郭寨停车场)

洛龙区政府负责关林停车场场内垃圾清理,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园区管委会负责郭寨停车场场内垃圾清理,市公用事业局、市公交集团负责关林停车场、郭寨停车场建设。

3.公务用车封存。9月22日之前,市监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对公车封存工作进行部署,各企事业单位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全部封存。

4.暂停使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停车位。9月22日当日暂停使用延安路全段、南昌路全段非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停车位,禁止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三)总结上报阶段(9月23日-26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情况以及对开展“城市交通无车日”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含电子版)于9月26日前上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与要求

(一)责任分工

1.宣传部门负责活动的全程新闻报道,无车日当天电视台全天播放住建部提供的无车日宣传片不少于4次,并将无车日当日活动通过网络报送视频新闻、图文新闻和照片。

视频新闻:1条集中反映无车日当天活动的2分钟视频新闻;其他视频新闻不多于8条,长度一般不超过1分钟。

图片新闻:不少于3条。

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每张照片标注图名,大小不低于2M)。

负责做好无车日当日各项绿色交通活动的现场采访和报道(如对骑自行车、步行上班人员等)。

2.市监察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联合下发公车封存通知。

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在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无车日道路交通管制公告和对违章车辆的处罚情况,对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车速等)进行监测,并形成分析报告,数据详实,结论明晰,于9月26日前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活动的要求,拨付专项活动经费用。

5.市环保局负责对9月21日—22日城市的空气质量、环境指标(即空气中的CO2、PM10、、SO2、NOx含量等)进行监测,并形成分析报告,于26日前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6.洛龙区政府负责在9月20日前将关林停车场场内垃圾清理完毕。

7.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园区管委会负责在9月20日前将郭寨停车场场内垃圾清理完毕。

8.团市委负责在无车日当天组织青年志愿者到街头开展无车日系列公益活动。

9.各城市区负责在无车日当天围绕“绿色交通,城市未来”主题,组织党政机关人员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班。

10.市公交集团要充分利用公交车辆、站亭广告、车载电视开展宣传活动,播放无车日活动公益广告片。同时,增加公交车辆班次,加大发车密度,满足市民无车日期间的出行需求。

(二)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无车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按照活动分工落实责任,制订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统一部署、各负其责、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身体力行,做好表率。9月22日无车日当天,市领导以及市直机关、各城区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或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以实际行动支持无车日活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无车日活动期间,宣传部门负责各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做好活动的后续跟踪报道;各城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门口悬挂无车日活动的宣传横幅,并结合当前全国开展的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趣味性、广泛性、群众性的能源短缺体验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第二篇】

一、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目前,档案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参与者,在挖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主要工作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上议程,协助档案局制发文件

目前各地档案局都已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视野,积极制发文件,为实际工作指引方向、提供指南。江苏省是我国首个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的省份,在其草案审议后,江苏省档案局迅速下发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文献收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档案主管部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料进行全面归档,并提供利用。

2、积极配合申报部门主动开展服务,提供材料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和鉴定工作需要大量的原始文献材料作为佐证,毫无疑问档案馆的丰富馆藏可以提供充分的凭证。在武汉市申报《木兰传说》的过程中,档案馆查阅了各个历史时期的《黄陂县志》及相关全宗的档案资料及图片,并辅助制作完成了30余万字的申报文本、25分钟电视专题片和300余幅照片,为申报提供了强有力的史料保障。

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收集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文献材料,对这些材料进行立档是必须的工作,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必须全面反映项目在保护、传承过程中的真实面貌,材料必须分类有序、字迹清晰、保存持久,对此档案部门应给予有力指导。北京市崇文区档案馆就安排专人,查看档案保管条件及文件的收集整理情况,并指导各类载体文件材料的管理。

4、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研活动,征集相关档案文献

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研活动,全面掌握保护工作的现状,是档案馆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青岛市档案局(馆)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主动与市政协领导沟通,派人随同参与调研活动,实地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情况,随时收集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材料,协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与立档。

5、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提供展阅、编辑成册

北京市档案馆提出“北京将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北京市海淀区档案馆举办的“华彩海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集萃”展,不但从不同角度展示了民间文化的艺术魅力,同时也宣传了北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了民众的认识。江西省艺术档案馆建成并开通了“江西省非物质文化保护网”,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通第一网,已着手编辑《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照片图鉴、画册以及代表作品系列丛书。

以上说明档案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已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档案馆在参与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档案部门的业务经费不充足,在民间档案征集比较困难;档案人员对非物质文化缺乏深入了解,研究力量薄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不能准确鉴定;档案馆领导的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没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很少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这些都牵制了保护工作的开展。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档案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权利与职责范围,各地档案馆的保护工作多数还处于自发状态。一套完整的保护体系与机制亟待开发,进而保证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档案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独特地位

温家宝总理在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时曾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物质性,物质性就是文象,非物质性就是文脉”、“无文象无体,无文脉无魂”@。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没有物质形态,但有物质载体,这些物质载体包括了文字、声音、影像资料等,与档案馆馆藏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天然的优势。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化可借鉴档案工作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物质化保护是遗产学界公认的重要保护手段,物质化的过程就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化,并为其建立档案。档案馆在收集资料、建立档案方面有非常成熟的方法、完备的工作体系,档案工作人员深知保护的本质与重要性,在收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材料时,必然能够从科学全面的角度来搜寻与挖掘;另外档案工作人员长期与各种载体材料打交道,了解它们的优缺点,这样在建档过程中可以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为后人留下可看可用的珍贵遗产。

2、口述档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补充

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等是由传承人的口传身授得以代代相传的,传承人以其超人的才智与灵性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针对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不齐全的状况,传承人的口述档案就成了重要的来源。档案馆有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和现代化的专业技术和设备,通过采访笔录,形成文字记录、绘图制图、录音录像等材料,可以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3、档案馆固有的工作领域与社会联系为保护工作提供了方便

档案馆的工作覆盖社会工作的各个方面,波及各个地区与领域,长期以来形成了十分完备的工作体系和广泛的社会联系,构成了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独特资源,是任何别的部门无法替代;而且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专业与独到的见解。

4、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建立离不开档案馆的直接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档案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更是缺少不了档案部门的参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收集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在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过程中,通常会形成大量介绍项目基本情况的申报材料与记录申报过程的材料,如新闻报道和各种宣传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这些材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与进一步研究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档案馆应积极主动介入,将第一手材料收集保管,并建立项目档案。为了保证档案的齐全与完整,档案馆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一是通过档案局制发文件,要求相关单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传承和申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载体档案的积累与整理,并规范收集范围、进馆时间等具体要求;二是各级档案馆工作人员,要有计划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接收进馆;三是发动社会力量,将民间散存的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档案文献征集进馆。

2、全面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传承人档案

档案馆可以组织专门的人员队伍,如一些资深的老馆员,以丰富的阅历与独到的见解对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进行地毯式搜索,利用各种信息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系统收集、记录、分类和编目。通过这样一种形式不仅可以了解一个地区的主要遗产类别,还可以挖掘很多隐没在民间的文艺传承人,从而为他们建立起传承人档案。继2007年在黄山举行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后,我国各省市都相继确认了一批传承人名录。档案部门应抓住时机,录制传承人的口述资料。已有很多档案工作者开始了口述档案的记录之路,他们走街串巷,踏遍乡野,不漏地区、不漏种类地访谈老艺人,记录他们的作品与实物,既抢救了一批批濒危的技艺,也让老艺人们安了心。

3、研究馆藏档案、资料,为申遗工作服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成功申报,需要大量的材料证明此项遗产的传统性,档案馆的丰富馆藏不可或缺。因为正是这些丰富的馆藏说明了此项遗产的历史渊源、流变与传承。因此,档案馆可以利用其丰富的馆藏资源以及对本地区民间文化的熟悉度,对本地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档案进行挖掘、分析、整理,将其提供给申报机构。例如安徽省安庆市档案馆的特色库藏有相当完备的黄梅戏档案,有老一辈艺术家的照片声像档案,也有黄梅戏的一些经典曲谱剧照,以及在黄梅戏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料。正因为有这些充分的材料佐证,安庆市才得以战胜湖北省的黄梅县(黄梅戏的发源地)成功申遗。

4、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

如果一个文化永远没有力量来激活,自己也没有力量不断创新的话,就会走向盛极而衰的地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样如此,仅仅将这些物质化的档案保存下去,只会让它失去延续的命脉,成为一堆死物;只有传承与发展才是最好的保护方式,这需要政府的大力宣传与教育。档案馆可以组织专门的研究和开发队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层次加工和创作,整理出版文字记录、图片资料和视频信息,开放展厅提供展览,使濒临灭绝的文化遗产重新焕发出生命的光彩。同时,开放的档案也有利于民俗学者的研究,这样引入学术同行的力量,对普及关于非物质文化的理论知识,提高民众的保护意识也是不无裨益的。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范文【第三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指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直接参与制作、表演等文化活动,并愿意将自己的高超技艺或技能传授给政府指定人群的自然人或相关群体。近年来我国已先后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地方也相继开展了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命名工作,国家、省、地市、县共四级传承人保护制度基本建立,使传承人保护工作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大亮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动态遗存,一种很容易随时代的迁延而湮没的文化记忆,它不能脱离人而独立存在,是存在于特定群体生活之中的活的内容。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的文化,“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袭主体。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所以说,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因素。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明确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非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传承人必须履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的义务。2011年9月文化部《关于加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对部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文字、图片、影像记录,征集并妥善保管相关珍贵实物和资料,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加强对部级代表性项目的深入调查、研究,有计划地出版相关成果”。

笔者认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档案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老龄化现象严重。急需政府有关部门对传承人进行立档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老龄化是号称为“人间国宝”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最大杀手,已成为共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代相传的文化现象,它得以延续的主要方式就是通过一代代人传承下去,如果拥有民间艺术和技艺的艺人日渐减少,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面临断绝的境地。

为了有效地传承和保护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进而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截止到2009年6月,文化部已经连续公布了三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名单。其中包括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等10类,共计1488名。各省、市、自治区也公布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通过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研究,笔者发现在1488名传承人中六七十岁的占了大多数。部分传承人已到耄耋之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已经进入了老龄化时期和衰亡高峰期。很多国宝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迈体弱,有的身怀绝技但未能传承给后人就已离开人世。如在第二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川剧六大传承人之一的陈安业和苏剧两大传承人之一的蒋玉芳在评定期间就已于当年元月谢世。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高尔基曾说过“一个民间艺人的逝世,相当于一座小型博物馆的毁灭”。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整体步入高龄时代、银发时代,通过建立传承人的档案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刻不容缓。

2.传承人档案资源的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宗旨,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和本质,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和最宝贵的载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不能离开人而进行下去,传承人的存在和延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的决定性因素。

严格地讲,我国现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关于传承人的规定力度是不够的,受“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产业思维模式的影响,甚至有些地方政府对传承人的关注远远不如对传承项目本身的关注,因为遗产项目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而对于传承人的关注却需要付出代价。如果这种观念不尽快改变,将会深层次地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从档案工作服务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分析,如果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档案记录和反映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现象的话,那么传承人的档案则记录和反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和本质,传承人档案资源的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核心内容,由这些人形成的群体传习、演绎和再现历史遗留下来的传统文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与归宿。

3.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建立档案既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又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与保护。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及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档,二是及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忆与保护来说,这两方面的工作必须同等重视,不可厚此薄彼。传承人档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传承性,由于传承人受诸如空间、时间等因素的限制不能顺利的履行他们的责任,建立传承人档案对传承人的自身信息、作品信息等进行入档记录,可以辅助传承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常传承,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未来的研究和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文化部于2008年制定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记录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技艺和知识等,有计划地征集并保管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建立有关档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的建档与管理需要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使民众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位、价值及作用,以增强他们保护和传承的自觉意识,从而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感。各级档案馆除了利用收集到的以文字、图片、录音、录像为载体的传承人档案向

公众提供基础的档案信息服务以外,还可以利用它们举办展览、参观、培训,让民众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下了解和加深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弘扬与传播。

4.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档案有利于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民族智慧与民族精神。

2007年6月9日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期间,总理在中华世纪坛观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华专题展览的过程中指出“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三句话的理解:第一,它是民族文化的精华;第二,它是民族智慧的象征;第三,它是民族精神的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民族智慧与民族精神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一个民族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常常扮演着忠实传承历史的史官的角色,他们同时也是民族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历史上,传统农业社会中所使用的风车、水车制作技术、宣纸制作技术、蜡染技术等等,也主要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教授民间的能工巧匠来传承的。在传承科学技术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同时还是一个民族的文学艺术的创作者和传承者。如昆曲艺术、曲艺杂技、民间音乐舞蹈以及民间传说故事等等,都是通过他们来传承的。这些具有独特审美风格与地域特色的文学艺术样式,为后来的新文学、新艺术的创造,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与物质食粮。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面临灭绝的境地,及时的建立传承人档案可以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通过其详细、真实的记录使这些伟大的民族文化得以继续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作为一个特殊社会群体,还是传承一个民族传统道德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我们在欣赏一幅幅剪纸、年画,一出出戏曲,一件件艺术品时,所能感受到的决不会是一种简单的艺术形式或是审美方式,透过这些艺术形式与审美方式,我们同时也会从中感受到一种磅礴的民族精神和这个民族所倡导的传统道德文化。其实不仅仅是上述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就是传统庙会、宗教仪式、传统节庆活动等,也无一不肩负着这样的社会责任,传达着这样的民族精神与传统道德理念。而这一切,正是通过民间艺人、匠人或是传统仪式主持人来完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由此也就获得了民族精神与传统道德忠诚捍卫者的身份。应该说,作为一种重要的、已经所剩无几的人力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理应受到部级保护。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最为有效的保护就是建立传承人档案,利用文字、图片和音像方式详细记录其全部资料,化无形为有形,持续和广泛的传承民族智慧和民族精神。

结语

传承人以非凡的智慧创造和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类别的文化传统和精湛的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他们的传承才能世代相传、永不断流。如今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档案已成为一种趋势。如日本的“人间国宝”认定制度,经过专家的严格审议与批准以后,确定“人间国宝”名录。为“人间国宝”建立档案,用文字、图片和音像方式存录其全部档案,文化厅长官负责监督被认定的“人间国宝”,“人间国宝”在传承“绝技”时要进行记录,这些记录要被保存并公开,这些活动是为了使“人间国宝”实现艺术价值。这一制度对于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存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并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力推广,被纳入“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整体框架之中。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的急迫性与重要性,积极借鉴学习国外在建立传承人档案方面的成功经验,尽快实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档案的体系,更好的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珍贵的历史记忆。

参考文献:

1.何永斌。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中的几对关系[J],山西档案,2009(3):48.

2.王云庆,赵林林。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其保护原则[J],档案学通讯,2008(1):72.

3.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之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省略/inc/?in-fo_id=1546

4.佟玉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与制度建设[J],文化学刊,2011(1).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第四篇】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文化宏观管理能力,推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水平。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运行机制,着重解决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的存在问题。

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以完善体系、提升效能、促进均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覆盖。

1、县级公共图书馆、县文化馆升级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永宁新区青杠湾“两馆一中心”用地进一步落实。完成县图书馆、文化馆的规划设计。争取省文化厅对我县“两馆”建设的立项和资金支持。

2、完善我县图书总分馆制,扩大流动图书车的服务范围,推进全市图书借阅“一卡通”工作。启动数字图书馆建设和古籍善本修复保护工作。

3、试点建设县文化馆“农民工文化驿站”、县图书馆“留守儿童文化之家”。打造水潦彝族乡高坪村“乡村文化院坝”县级示范点建设等新型文化阵地。

4、继续实施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建设,完成2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图书室建设,再建50个村文化活动室和3个以上社区文化活动室。

5、继续完善全县231个村级农家书屋的图书更新、文化共享工程网络接入,保障农村文化体育活动的正常运行。

6、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管、用机制和农家书屋多种管理模式。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惠民活动,让老百姓唱起来、跳起来、乐起来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惠民活动,推出更多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优秀艺术作品,让老百姓唱起来、跳起来、乐起来。

1、组建县文化(教师艺术团,培养一支相对稳定、常态化的,能胜任省、市、县大型文化活动的人才队伍。

2、组织开展文艺精品创作活动,以优异的文艺作品参加省第四届群众文化艺术节舞蹈、音乐专场比赛,省第七届少数民族艺术节,省首届农民艺术节和川南群众文化展示活动。

3、探索创新“文化、百姓舞台”运作模式,采取县文化部门举办、乡镇参与相结合等形式,将该项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向乡镇延伸发展。

4、通过外请专家、内请行家等形式对文化艺术团成员、文艺骨干积极分子和乡镇文化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常年培训,提高其文艺才能、文艺素养或文化管理能力。

5、各乡镇要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以“一乡一品”或“一村一品”为特色,打造乡村特色文化活动。

6、开展元旦、新春群众文化活动、文化下乡活动、“情系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文化惠民主题活动,开展“文化、百姓舞台”广场文艺活动、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和非遗项目展示活动,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

四、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强化文化遗产保护

着眼于塑造和弘扬民族精神,提高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继续加强文物保护力度,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再上新台阶。

1、继续开展春秋祠的维修保护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

2、完成重点项目——上下桥及松坡楼抢救维修工作。

3、完成县木雕石刻陈列馆的布展,启动寺遗址保护方案,开展清凉洞摩崖造像群的保护维修及全县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4、完善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数据资料。加强非遗传习基地建设和采取生产性保护措施,巩固县非遗保护工作成果。

5、挖掘整理新的非遗资源,争取在部级非遗名录项目上取得新的突破。

5、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

五、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三化建设,探索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1、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监管市场和执法办案的能力素质。

2、深化农村文化市场委托协管工作,改革网吧市场管理,推动网吧行业转型升级。

3、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办理,维护市场秩序。

六、探索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1、制定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促进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

2、制定两个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整合文化、旅游资源,重点打造两条文化旅游线路。(春秋祠AAA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其旅游线路、寺遗址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其旅游线路。

七、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和经费管理使用

1、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在免费开放工作上按照“政府主导、多元化管理”(“1+N”的管理模式,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盘活乡镇综合文化站阵地。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管理工作新模式。

2、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和村级文化经费实行统筹安排、考核定补。基本原则是按照阵地管理和大型文化活动两项进行考核,确定补助金额。

1乡镇综合文化站确定专人管理,全面实施免费开放工作,开放时间每周5天以上,用好用活阵地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安排经费不少于2万元。对没有实施免费开放,文化站阵地仍然闲置不用的不予安排经费。

2对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乡镇,由乡镇综合文化站向县局专题报告并附活动方案,县局根据活动规模、内容确定补助金额;没有开展大型活动的不予安排。

3对文化活动开展好、资金缺口较大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可以加大补助力度。补助经费从减扣的其它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中调剂安排使用。

4村级文化活动开展和必要的场地、设施建设,由各村向县局专题报告并附活动方案或添置设施清单,乡镇分管领导审签报县局确定补助金额。没有开展活动的村不予安排经费。

3、拓宽农家书屋图书借阅渠道,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农家书点”,让农家书屋的图书资源充分发挥作用。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38 69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