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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案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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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1

一、活动宗旨

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是:依法保护,重在传承。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重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活动。

1、在文化馆大楼、主要街道(乡镇)的显要位置悬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标语。

2、举办学习座谈会。组织工作人员、项目传承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深入学习讨论、座谈,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学习领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主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全面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海报、宣传车等方式,集中、全面、深入的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珍爱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参与依法保护工作。

(二)开展各类形式活动纪念文化遗产日。

1.6月11日在文化广场举办纪念第六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宣传、文广系统,教师、学生、老干部、群众代表参加。邀请县级领导讲话,邀请新闻媒体采访。

2.6月11日组织以“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为主题的群众签名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融入我们日常生活。

3.6月11日—6月15日全天对外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厅”让广大v视台、《新会昌周刊》、宣传栏、宣传车宣传有关文化遗产知识,公布省、市、县三级的保护名录,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人人了解非遗,人人参与非遗保护”的氛围。

4.6月11日—6月15日在文化广场、举行文化遗产图文展。

5.6月9日—10日举行部分非遗项目传承人授课活动。

三、活动组织

为了顺利、有序开展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做好活动的具体工作:

1.综合协调组:xxx。

负责协调有关文化遗产日活动工作。

2.宣传资料组:xxx。负责收集、整理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计划。

3.展览组:xxx。负责展出图文并茂的宣传版画。

4.广场宣传组:xxx。

负责组织好文化广场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好教师、学生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准备好音响,撰写县级领导讲话,接待新闻媒体采访。

5.后勤组:xxx。负责后勤工作。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2

台湾首富王永庆,生前未立遗嘱,埋下妻妾子女争产伏笔。“经营之神”六百亿新台币遗产,相关遗产税高达119亿元,创下台湾最高遗产税记录。豪门天价遗产连环诉讼歹戏拖棚,满城风雨,超级企业家一世英名险些化为乌有。

一纸遗嘱,真能逢凶化吉,化干戈为玉帛?须知,人在情意在,人去万事休。为争家产,围绕遗嘱本身真假,是否有效?各方撕破脸皮,反目兴讼,争执经年。加之挑词架讼,鼓动较劲的律师;七嘴八舌,陈年烂谷子的旧账也要评头论足一番的无聊看客。打完漫长而痛苦的官司,究竟谁是最终赢家?

“二奶”遗赠案 道德Vs法律

2001年10月11日上午,一起“第三者”状告原配案,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开庭。黄永彬和蒋伦芳1963年喜结伉俪,遗憾的是妻子无法生育。没有亲生骨肉,家庭始终笼罩着一层无形的阴影。

张学英,一个比黄永彬小22岁的女人,走进了他的生活,31年的婚姻发生裂变。1996年底,两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两年后,张学英生下一女。

2001年初,黄某因肝癌晚期住院治疗,左思右想,立下书面遗嘱,将总额为六万元的财产赠与张某,并经公证。22日,黄某因病去世。遗体火化前,张某偕同律师,当着原配的面宣读遗嘱。当日下午,她以蒋某侵害其财产权为由,诉至纳溪区法院。蒋伦芳大怒:“我是想不通,我不知道他是那么做的,而且想不到那是我男人那么做的,他的遗产都给张学英了。”

“黄永彬生病期间,蒋伦芳是怎么虐待人家的,不送饭,经常是臭叶子什么的,给黄永彬拿去吃。黄永彬根本就吃不下去,像这种癌症病人的话,重病人了,完全就说是身边要温暖,要关怀,要关心,是不是,(黄永彬)根本没有,反正进去就吵人家,你这个死鬼,你早点死,你把你的住房补贴金拿出来,你把你的什么存款拿出来。”黄永彬的表妹,另有说辞:“张学英对他就是(好一些),总觉得黄永彬的这个家庭不幸,黄永彬就说自己这辈子最遗憾的就是找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其中当事人立下遗嘱的,依据遗嘱的规定继承遗产。也就是说,黄永彬立下遗嘱之后,法定继承人妻子蒋伦芳,无权得到遗产,因为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风云突变,法院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关于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认定基于有非法同居关系,通过遗嘱这种合法形式将财产转让给了受遗赠人,这种行为实质上是违背了民法通则基本精神,黄某财产遗赠行为无效,判决驳回张某诉请。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受到泸州市民的普遍欢迎,赢得旁听群众长时间的热烈掌声,他们认为,法院判决公正果断,切实保障妻子合法权益。但黄永彬表妹不平则鸣:“这个财产分割,我愿意送给那个就送给那个,我发觉法院的判法太判的偏了,真的,我总觉得不公平,完全是支持一方压一方。”

判决在司法界投下震撼弹。法学专家多期期以为不可,法官过多考虑道德因素,贸然将其凌驾于法律之上,严重冲击法律的稳定性,侵犯公民私人财产权,值得商榷。

萧瀚指出:“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容侵犯,这也是应当信守的公序良俗”。王怡评论:“遗产继承是财产权的自然延伸,是个人财产得到法律保护的最后一关;对一个私人的财产开始慢慢聚集起来并获得一定安全感的社会来说,遗产继承更是一种产权制度的考验,对这个社会对个人财产权的容许和尊重程度的考验。”何兵质问:“遗产是死者血汗的凝结,遗嘱是他人生的最后交代,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尊重死者的处分权呢?”

二奶继承案,中德大不同。联邦德国上世纪有过类似案例,德国最高法院在社会意识变迁下,判决发生戏剧性转变。以遗嘱作为法律行为,不问动机,最终支持二奶取得遗产。

德国法学家对法院动辄适用“善良风俗”道德条款判案,高度警惕,其意在于防止对善良风俗作摧毁法治的意识形态化解释,以免裁判者将那些异端思想,作为不公平和非正义的思想予以铲除。正如《德国民法总论》作者梅迪库斯说的那样:“我们只需要设想一下这种无时不在的监视,眼前就会出现一幅可怕的图画。”

龚心如的风水遗嘱

镜头拉到四年前5月11日,华懋集团主席——外号小甜甜的龚如心遗产争夺案进行首日审讯。声称是遗产受益人的陈振聪,意气风发,抵达香港高等法院,挥手向各路记者致意。

这场世纪大战始于2007年4月3日,亚洲最富有的女人龚如心因卵巢癌逝世。其千亿遗产惊现两份遗嘱,一份是2002年7月28日,龚如心立下的华懋慈善基金作为唯一受益人的遗嘱;另一份则是与龚如心相熟的风水先生陈振聪声称,她于2006年10月16日立下,以他为遗产唯一受益人的遗嘱。

这场纷扰多年的争产案焦点在于:龚如心06年遗嘱的真伪性,陈振聪手持的是否仅为“风水遗嘱”,龚如心06年的精神状态对遗嘱的影响等。

世纪遗产争夺官司在两份遗嘱之间较量。最初在得知有一份“06遗嘱”存在的消息后,华懋慈善基金方认为,这份遗嘱一定是在龚如心被陈振聪下了蛊,心神被控制产生的。龚家人决意把诉讼的重点放在“龚如心立遗嘱时精神状态”上。这份遗嘱也演变成“风水遗嘱”。

法庭上,双方律师唇枪舌剑,攻防激烈。华懋慈善基金在庭上指控,陈振聪手持的只不过是一份替龚如心续命20年的“风水遗嘱”,质疑风水师心术不正,以“偷龙转凤”方式保留不应保留的文件。

资深大律师张健利引述风水专家报告,风水遗嘱内容非常接近法科风水师的“续命奏表”,其中一句:“深信我的遗嘱会获神灵指引”,遗且嘱行文用字涉及“神灵”、“上天”等字眼,极不寻常。大律师强调陈振聪只是遗嘱风水师人的角色,无权取得遗产。

为说服法官,律师举出大量例证,指龚如心患病期间的怪异行为与风水有关,包括龚如心曾在多个华懋物业地底挖洞求健康,这是风水学上所谓的“种生基”。

律师大谈特谈风水话题,法官突然发问,陈振聪与龚如心二人关系。张健利表示,龚如心因为笃信风水才结织陈振聪。庭外律师补充说,两人在二零零二至零五年期间已没有见面,并从龚如心分三次支付陈振聪每次六亿八千多万港元的法事费用可见,二人不过是顾客关系。

但陈振聪一方的律师振振有词,加以反驳,如果陈振聪拥有的只是一份“风水遗嘱”,用作续命道具,为何会以英文书写?他又质疑,华懋一方风水专家其实只是“媒体达人”,更何况风水遗嘱需要烧毁才会生效,没理由可以继续保存。他在庭上反复强调,陈龚为亲密情侣,并指陈本身富有,没理由冒险伪造遗嘱,以身犯险云云。

2011年2月2日,这场千亿遗产归属的世纪大战落幕。香港高等法院以长达326页的判决,下判:陈振聪声称持有的2006年龚如心遗嘱为伪造,龚氏庞大遗产拨归华懋慈善基金。

法官林文瀚裁示:辩护“02遗嘱”成立的两位证人证词真实可信,“02遗嘱”真实反映了她将其产业留给慈善基金的心愿。因而此案焦点落到了“06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他否定了龚如心“06遗嘱”的真实性,“06遗嘱”的龚如心签名为伪冒。

次日,败诉方陈振聪被捕。今年7月5日,他因伪造遗嘱和使用虚假文书两项罪名成立,被判12年,需要支付控方诉讼费。

香港是法治之地,根据英国法律,遗嘱只要签名真确,不论签署时的心情和处境,一纸之诺,就是合法的遗嘱,没有什么“风水遗嘱”、“卡拉OK遗嘱”、“足底按摩遗嘱”。遗嘱以死者生前最后签署的一张为准。

“一个富有的中国女人,即使到了21世纪,虽然一身意大利名牌华服、法国香水,企业也上了市,还当了一个主席,心态性格却并没有一并发酵,而与2000年前的宫廷文化接了轨。龚女士操控的企业虽然也计算机化,文件合约照香港的生活方式,也以英文版本为准,但心理上,还是把一座地产企业的江山,当做大清帝国。”香港才子陶杰感慨:“香港是一座国际都市?仅以金权王国的继承而观之,不外是金銮宫阙外一页故事残篇而已。”

英国小说中的遗嘱

巴尔扎克有名言:“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浏览英国十八世纪小说,遗嘱在众多作品中俯拾皆是,常是重要桥段,地位举足轻重。丢失的遗嘱、篡改的遗嘱、销毁的遗嘱、伪造的遗嘱、有争议的遗嘱……有产者撒手人寰,葬礼举行之时,全体家庭成员到场。律师众目睽睽之下,打开遗嘱,宣读内容。在这朗朗宣读声中,多少人物的命运发生戏剧性转折。

犹记得,《傲慢与偏见》中,正是班内特先生的地产,根据遗嘱的附加条件,限定传给男性继承人,成功塑造了一位患有“嫁女儿癖”的班内特夫人喜剧形象。《简·爱》小说主线,则可追溯到老罗切斯特要把全部产业完整地传给长子的决定,次子——小说主角罗切斯特,不得不为三万英镑远赴西印度群岛,娶疯女人为妻,简·爱出走与奋斗的正剧,也正是在此背景下拉开帷幕。《呼啸山庄》的布局也与遗嘱息息相关,“画眉山庄”的老林敦先生立下遗嘱,儿子如无子嗣,田庄转由女儿伊莎贝拉继承。多亏遗嘱中的漏洞,希思克利夫娶其为妻,把田庄弄到了手,复仇者的形象越发真实可信。

狄更斯创作的小说《马丁·瞿述伟》,通过老马丁一生颠沛流离,充满焦虑的人生,揭示一个中心观念——无所不在的私欲。全书的核心问题——财产继承关系在人们之间自然关系上的投影。老马丁处在众多的自然关系当中,包括兄弟、侄子、孙子、表弟、外甥,加上其他沾亲带故的男男女女。可是,在他们的眼里,老马丁不是人,而只是一份人格化的遗嘱。反过来在老马丁的眼里,他们也不是人,而只是一只只伸过来的手。

小说中有关“家庭聚会”的场面,富有深意。老马丁病在路上,众亲朋都赶来,为遗嘱而争吵不休。“让了一辈子心,受了一辈子罪,等我死后,就又该引起没完没了的纠纷,造成难以消灭的恶感。向来都是这样。有钱的人一进坟墓,就不一定引起什么样的热闹官司……”老马丁乘他们不备,拖着病体悄悄溜走了。

在狄更斯第一部法律小说《荒凉山庄》中,贾迪斯控告贾迪斯的遗嘱争执案拖了几十年,跨了好几代人,但始终看不见结案苗头。“那些自称参与该案的律师共有二十三位,可是他们对案情似乎并不比我了解多少。他们跟大法官交谈,彼此争辩解释,有人说应该这么办,另一些人又说应该那么办,有人开玩笑地建议翻阅大卷的口供书,这马上引起更大的骚动和笑声。那些与本案有关的人士都懒洋洋的,把审理这案子当做一个消遣,因此谁也没法使这个案子产生任何结果。”

好个狄更斯,凌云健笔意纵横。控诉旷日费时的遗产官司,不仅体现了法律的拖延,律师的贪婪,而且在案件无休无止的运作中,遗嘱解释的过程自我膨胀。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范文3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指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直接参与制作、表演等文化活动,并愿意将自己的高超技艺或技能传授给政府指定人群的自然人或相关群体。近年来我国已先后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地方也相继开展了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命名工作,国家、省、地市、县共四级传承人保护制度基本建立,使传承人保护工作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大亮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动态遗存,一种很容易随时代的迁延而湮没的文化记忆,它不能脱离人而独立存在,是存在于特定群体生活之中的活的内容。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的文化,“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袭主体。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所以说,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因素。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明确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非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传承人必须履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的义务。2011年9月文化部《关于加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对部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文字、图片、影像记录,征集并妥善保管相关珍贵实物和资料,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加强对部级代表性项目的深入调查、研究,有计划地出版相关成果”。

笔者认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档案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老龄化现象严重。急需政府有关部门对传承人进行立档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老龄化是号称为“人间国宝”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最大杀手,已成为共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代相传的文化现象,它得以延续的主要方式就是通过一代代人传承下去,如果拥有民间艺术和技艺的艺人日渐减少,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面临断绝的境地。

为了有效地传承和保护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进而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截止到2009年6月,文化部已经连续公布了三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名单。其中包括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等10类,共计1488名。各省、市、自治区也公布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通过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研究,笔者发现在1488名传承人中六七十岁的占了大多数。部分传承人已到耄耋之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已经进入了老龄化时期和衰亡高峰期。很多国宝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年迈体弱,有的身怀绝技但未能传承给后人就已离开人世。如在第二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川剧六大传承人之一的陈安业和苏剧两大传承人之一的蒋玉芳在评定期间就已于当年元月谢世。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高尔基曾说过“一个民间艺人的逝世,相当于一座小型博物馆的毁灭”。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整体步入高龄时代、银发时代,通过建立传承人的档案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刻不容缓。

2.传承人档案资源的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宗旨,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和本质,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和最宝贵的载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不能离开人而进行下去,传承人的存在和延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的决定性因素。

严格地讲,我国现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关于传承人的规定力度是不够的,受“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产业思维模式的影响,甚至有些地方政府对传承人的关注远远不如对传承项目本身的关注,因为遗产项目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而对于传承人的关注却需要付出代价。如果这种观念不尽快改变,将会深层次地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从档案工作服务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分析,如果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档案记录和反映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现象的话,那么传承人的档案则记录和反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和本质,传承人档案资源的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核心内容,由这些人形成的群体传习、演绎和再现历史遗留下来的传统文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与归宿。

3.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建立档案既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又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与保护。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及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档,二是及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忆与保护来说,这两方面的工作必须同等重视,不可厚此薄彼。传承人档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传承性,由于传承人受诸如空间、时间等因素的限制不能顺利的履行他们的责任,建立传承人档案对传承人的自身信息、作品信息等进行入档记录,可以辅助传承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常传承,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未来的研究和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文化部于2008年制定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记录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技艺和知识等,有计划地征集并保管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建立有关档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的建档与管理需要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使民众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位、价值及作用,以增强他们保护和传承的自觉意识,从而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感。各级档案馆除了利用收集到的以文字、图片、录音、录像为载体的传承人档案向

公众提供基础的档案信息服务以外,还可以利用它们举办展览、参观、培训,让民众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下了解和加深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弘扬与传播。

4.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档案有利于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民族智慧与民族精神。

2007年6月9日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期间,总理在中华世纪坛观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华专题展览的过程中指出“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三句话的理解:第一,它是民族文化的精华;第二,它是民族智慧的象征;第三,它是民族精神的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民族智慧与民族精神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一个民族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常常扮演着忠实传承历史的史官的角色,他们同时也是民族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历史上,传统农业社会中所使用的风车、水车制作技术、宣纸制作技术、蜡染技术等等,也主要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教授民间的能工巧匠来传承的。在传承科学技术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同时还是一个民族的文学艺术的创作者和传承者。如昆曲艺术、曲艺杂技、民间音乐舞蹈以及民间传说故事等等,都是通过他们来传承的。这些具有独特审美风格与地域特色的文学艺术样式,为后来的新文学、新艺术的创造,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与物质食粮。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面临灭绝的境地,及时的建立传承人档案可以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通过其详细、真实的记录使这些伟大的民族文化得以继续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作为一个特殊社会群体,还是传承一个民族传统道德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我们在欣赏一幅幅剪纸、年画,一出出戏曲,一件件艺术品时,所能感受到的决不会是一种简单的艺术形式或是审美方式,透过这些艺术形式与审美方式,我们同时也会从中感受到一种磅礴的民族精神和这个民族所倡导的传统道德文化。其实不仅仅是上述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就是传统庙会、宗教仪式、传统节庆活动等,也无一不肩负着这样的社会责任,传达着这样的民族精神与传统道德理念。而这一切,正是通过民间艺人、匠人或是传统仪式主持人来完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由此也就获得了民族精神与传统道德忠诚捍卫者的身份。应该说,作为一种重要的、已经所剩无几的人力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理应受到部级保护。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最为有效的保护就是建立传承人档案,利用文字、图片和音像方式详细记录其全部资料,化无形为有形,持续和广泛的传承民族智慧和民族精神。

结语

传承人以非凡的智慧创造和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类别的文化传统和精湛的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他们的传承才能世代相传、永不断流。如今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档案已成为一种趋势。如日本的“人间国宝”认定制度,经过专家的严格审议与批准以后,确定“人间国宝”名录。为“人间国宝”建立档案,用文字、图片和音像方式存录其全部档案,文化厅长官负责监督被认定的“人间国宝”,“人间国宝”在传承“绝技”时要进行记录,这些记录要被保存并公开,这些活动是为了使“人间国宝”实现艺术价值。这一制度对于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存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并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力推广,被纳入“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整体框架之中。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的急迫性与重要性,积极借鉴学习国外在建立传承人档案方面的成功经验,尽快实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档案的体系,更好的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珍贵的历史记忆。

参考文献:

1.何永斌。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中的几对关系[J],山西档案,2009(3):48.

2.王云庆,赵林林。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其保护原则[J],档案学通讯,2008(1):72.

3.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之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省略/inc/?in-fo_id=1546

4.佟玉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与制度建设[J],文化学刊,2011(1).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4

一、加强指导扶持,农村文化建设迈上新平台。

夯实农村文化阵地基础。表彰了我区5个第二批“合格乡镇文化站”。大力营造文化建设氛围,引导和激励了农村文化建设投入,甘棠镇建成了我区第一个标准化多功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达500平方米。30个示范村基本建成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其中大桥村、冈村、山岔、十字畈、越山等村的健身场地、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起步快、设施好、功能全,在全区起到了极好的示范作用。

加大扶持和争取力度。区财政设立20万元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目前乡镇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正制定资金分配计划。对上争取成效显著。全区14个乡镇文化站全部列入《国家“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为乡镇争取了“农民健身工程”等16个农村文化建设项目。

坚持“送文化”和“种文化”相结合。针对农民所求所需,开展“三下乡”活动,开展送文化下乡14场次,开展送电影下乡700余场次,捐赠图书3000余册。引导乡镇、村自主举办活动10余场。

二、坚持统筹谋划,文化体育活动呈现新亮点。

大型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举办第二届__太平元宵灯会、首届太平猴魁茶文化旅游节、首届中国__“七夕情人节”等大型节庆活动。隆重开展了庆祝建市20周年暨铜黄高速通车系列文化活动。圆满完成了第十届中国__国际旅游节暨徽文化节各项任务,全国门球锦标赛、中国国际健走节和__区首届少儿艺术节精彩不断,影响深远。

三、坚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

总投资500万元,建筑面积4993平方米的文化中心及青少年活动中心8月份落成并正式投入使用。总投资约120万元的__区室外群众健身中心开工建设。建设内容主要是两片塑胶灯光标准篮球场和群众健身场地,配备全民健身路径器材。目前场地已平整完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进,大会堂改造项目到位资金300余万元。争取省级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0万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专项经费补助20万元。获得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专项经费25万元。

四、加强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管理有了新进步。

日常监管、年检和安全检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全年开展法规学习座谈会6次,开展咨询活动3次,张贴通告、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1400余份。聘请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20名。继续严格实行网吧管理“两制度一办法”,全年出动检查人员594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527家次,处罚网吧违规经营17家次。与工商、公安等部门通力配合,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6次。收缴非法图书58册、音像制品3168盘,销毁非法音像制品3000多盘。

五、完善基础工作,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新进步。

文保单位、博物馆日常管理安全有序。投资10万元,新建了精品文物陈列室,安装了监控设备。开展遗产保护宣传活动5次。查处非法买卖古民居构件案1起。启动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对全区古建筑等进行了摸底调查。在太平湖北岸发现了沉入水底多年的“朱熹手迹”和祥符高山坡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成效显著。10月份,提请区政府公布了“轩辕车会”等14项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六、适度自我加压,目标考核任务全面完成。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落实推进年”活动,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制定了《“落实推进年”活动方案》、《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创三优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计划》,制定了“交办工作督查制度、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学习能力评价制度”,完善了财务、考勤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了“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坚持每周一召开领导班子例会,民主议事,各科室、二级机构每月初制定上报计划和总结,办公室按时督查。激发了部门活力,勤抓落实的习惯逐步养成,文化服务能力得到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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