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方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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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高起点筹划、高标准组建,严格规范设置,打牢党支部建设基础,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完善我局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为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成立筹备组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局党支部组建工作筹备组(简称筹备组),组长由X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XXX同志担任,成员由XXX、XXX……组成。筹备组履行局机关党委职责,督促指导各党支部组建工作,负责接收转隶人员党组织关系,审批党支部设立、候选人预备人选,指导召开党员大会,批复选举结果,解决组建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三、拟组建的党支部
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拟组建XXX个党支部:
1.办公室党支部
处党支部
处党支部
4.………………
5.………………
6.………………
7.………………
四、组建规定
1.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处室,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2.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7-15人的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正式党员15人以上的党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3.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不设党支部委员会。
4.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6.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五、组建步骤
一是接收党组织关系。由筹备组协调转隶人员原所属机关党委,通过党员E先锋管理系统,做好接收转隶人员党组织关系的有关工作。
二是报送《关于设立**党支部的请示》。各处室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设立党支部事宜,形成一致意见后向筹备组报送《关于设立**党支部的请示》。
三是筹备组履行批复各处室组建支部的程序。
四是报送《关于***党支部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由各处室负责人牵头,根据党支部设置要求,充分酝酿讨论,按照差额为应选人数百分之二十的要求,推荐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筹备组报送《关于***党支部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
不足7人的党支部推荐党支部书记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
五是由筹备组统一向局党组报告各党支部《关于***党支部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经局党组审议同意后履行批复各党支部请示事项的程序。
六是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七是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员大会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组成人员进行分工。
八是各党支部向筹备组报送《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请示)》。
九是由筹备组统一向局党组报告各党支部选举情况,并履行批复各党支部选举结果的程序。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党支部是我局组建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局今年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请各处负责同志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组建党支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严肃认真地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搞好思想动员。要针对本处实际情况,做好思想动员,使党员同志充分认识组建党支部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党员权利,积极参与组建工作。要加强教育引导,把党支部组建纳入“三会一课”,使党员受到党性教育,得到党性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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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方案2
根据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中共委员会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益性原则,实行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建立与全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城乡居民医疗卫生需求相适应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改革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机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的目标。
三、改革范围
全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即医院、妇幼保健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配置公立医疗机构资源
合理规划医疗卫生机构功能、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均衡配置优质医疗资源。
医院按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主要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
医院按照二级乙等医院标准建设,主要从事急危重症和疑难症的诊疗、结合临床实践开展医学教育和科研工作、开发适宜技术、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
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改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中医院三合一办公楼,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卫生局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医院院长、妇幼保健所所长、监督所所长、疾控中心主任由卫生局推荐,经过考核后由委任命。医院副院长、保健所副所长、监督所副所长、疾控中心副主任、卫生院院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由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为3年;卫生院副院长、副主任由院长和主任推荐,报卫生局考核合格后,予以聘任。
继续完善职工全员聘用制。在医院、妇幼保健所、基层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推行全员聘用管理。建立单位自主用人与个人自主择岗相结合的聘用制度,在编制和岗位设置范围内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三)推行绩效工资制度
在基层卫生院以人员工资15%的设立绩效奖励资金,级医疗机构以人员工资10%的设立绩效奖励资金,所需资金由财政纳入预算。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工作量、经济效益和德、能、勤、绩等考核结果,经卫生局统一审核同意后,每季度兑现绩效工资。实行以岗定酬与绩效挂钩,逐步拉开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做出突出贡献与完成一般任务人员之间的工资差距,体现多劳多得。
(四)继续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有效控制医药费用
实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将医院收入由补偿变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全面推行联网收费、一日清单、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服务价格管理机制。在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实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限价服务。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降低医疗机构医药总费用和均次费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卫生局负责实施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列入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审核、落实政府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运行情况。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负责按照规定对全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核岗、定编,同卫生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监察局负责加强对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和财务、药品购销等工作的监督。发展和改革局、工商局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价格的审核监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深入推进。
改革工作方案3
1、2009年3月24日参加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和相关培训。
2、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3月26日,拟定我县教育系统“事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教育系统“事改”工作领导小组和聘用调解委员会,准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抽调办公人员。
3、2009年3月30日,召开全县教育系统“事改”工作动员会,部署“事改”工作。会后,各学校按照会议精神和要求,拟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安排本单位“事改”工作。
4、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8日,准备开展“事改”工作。
(1)各校成立“事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工会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工作。
(2)各校成立聘用聘任工作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人员聘用、考核、续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提出意见,报本单位“事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负责本单位改革方案及配套办法的制定、聘用聘任的具体工作。
(3)各校成立人事争议调解机构。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工会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具体负责受理有关人事争议的问题。
4、摸底造册
各校对本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数量、人员身份、专业技术评聘、管理人员岗位、工勤岗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花名册。
二、动员学习阶段(2009年4月9日至2009年4月13日)
各校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对本单位“事改”工作进行动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
三、制定方案阶段(2009年4月14日至2009年5月10日)
1、制定事改实施方案
各学校制定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事改”方案)应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岗位设置与职责、组织实施办法(聘用条件、聘任程序、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聘用合同管理、内部分配办法及未聘人员安置等。
2、讨论修改“事改”实施方案
“事改”方案应提交本单位职工反复讨论修改,统一思想认识后,提交职工大会表决,并经80%以上的职工同意。
3、方案审核
各学校制定的“事改”实施方案及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报县教育系统“事改”领导小组审核。
四、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1、公布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聘用条件
各学校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2008〕165号)等文件中岗位设置及岗位条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制定详细的岗位聘用条件,经审核后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报县教育系统“事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聘用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组织报名,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
3、考试或考核
组织对职工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用相关规定执行。
4、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必须的考试或考核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三天。
5、确定聘用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并按照管理权限行文聘用。
6、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各校持以下材料到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工资等相关手续:
(1)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情况
(3)聘用人员花名册
(4)聘用人员考试或考核情况
(5)人事聘用(任职)文件
五、处理问题阶段(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10日)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在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上发生争议时,由各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保证聘用制工作顺利完成。
六、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6月1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各校要对本单位的“事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自查贯彻执行情况,并备齐以下材料迎接检查验收:
1、“事改”实施方案
2、职工花名册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事改”工作总结
5、进行事改工作以来单位制定的有关改革工作文件等。
瓮安中学:*
改革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划分县乡政府财权和事权,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做大做强县乡财政“蛋糕”;强化乡镇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财政分配利益向乡镇倾斜的原则。按照积极稳妥、简明规范和让利于乡镇的原则,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乡镇事权和财权。充分考虑农村税费改革对乡镇财力的影响,从体制上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需要,加大对困难乡镇的扶持力度。
(二)强化管理、注重效率的原则。强化对乡镇财政预算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三)“三权不变”的原则。即维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乡镇在保证基本支出后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安排还债。
三、改革模式
在保证乡镇对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的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方式同时进行改革,把乡镇作为县财政的一级核算单位管理,乡镇财政收支全部纳入县级统一管理,统一实行“预算县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管理模式。具体是根据公共财政的要求,按照“财权和事权统一”的原则,调整原有的体制框架,打破长期以来由乡镇自主核算的分散管理模式,采集“收入整体上划,支出分类管理”的改革办法。
(一)执行收入上划县级统一管理的规定。乡镇各项收入全部上划县级统一管理,取消县对乡镇的定补及平调和转移支付补助。同时,乡镇政府不再承担组织收入的职责,年度税收目标任务统一由县政府下达县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组织征收,取消以乡镇为单位的收入考核办法,县政府另行制定对乡镇的经济发展目标考核激励机制,调动乡镇发展的积极性。
(二)支出按性质分类管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职能的变化,在明确划分县乡政府事权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乡镇支出范围。乡镇承担的主要支出有:工资性支出、机构运转支出、社会稳定支出、偿债支出和村组支出等必要开支。乡镇上划县支出主要有:一是调整工资支出。主要指政策性增资和调整工资。二是事业发展支出。包括财源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这些事业发展支出由乡镇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分轻重缓急,经乡人大主席团审议后,向县财政局提供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县财政纳入项目库滚动管理,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目标需要,综合财力情况统筹安排,以年初预算或专项资金的形式下达乡镇。
四、改革内容
在确保乡镇利益的前提下,实行“预算县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在确保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县编。乡镇根据县财政制定的标准和办法编制部门预算,县财政局根据审核后的部门预算,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复各乡镇执行。年度执行中需调整的预算,由乡镇提出申请,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账户统设。除上级财政部门规定开设的专户外,取消乡镇及所属各部门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由县财政局为各乡镇统一开设“基本支出帐户”、“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和“收入汇缴专户”。“基本支出账户”用于核算乡镇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县级各职能部门向乡镇拨付的各类专项资金;“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继续实行“村财乡管村用”;“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组织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三)集中收付。乡镇的税收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按规定缴入县级金库;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汇缴县级金库;预算外收入、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乡镇所需支出,按照批复乡镇的预算,由县财政按进度拨付或支付。
(四)采购统办。乡镇在年初编制支出预算时,根据统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年度执行中,由乡镇根据县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提出采购申请和计划,由县政府采购中心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统一采购,政府采购资金由县国库按规定的程序支付。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等财政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财政局,乡镇票据采取“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坐收坐支。未经财税部门监制和印制的票据均视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在积极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明确县乡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的同时,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统收统支加激励”的管理体制,明确县乡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明确县乡支出责任,避免“上级点菜,下级买单”。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一些县级部门为小团体谋利益的行为,取消各职能部门要求乡镇配套资金的规定,切实减轻乡镇负担。认真清理从各职能部门安排给乡镇的各类专项资金,通过整合县对乡镇的各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乡镇的补助力度,提高乡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通过整合和完善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县乡和谐发展。
(二)严格预算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预算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综合预算、部门预算等预算编制的改革,细化支出预算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的调控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透明度。预算执行中,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建立乡镇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一是清理核实乡镇债权债务,锁定历史债务,消化存量,控制增量,采取行政拍卖或法律手段收欠还款。通过承兑还款、折卖还款、划转还款、置换还款等多种措施综合分类消化债务。二是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对乡镇债权债务实施“双重管理”。在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突出财政在政府融资管理中的主题地位,加强县对乡镇债权债务的管理,取消乡镇政府的举债权,杜绝乡镇举借新债,从根本上堵住债务盲目膨胀的源头。乡镇确需举借新债的,必须报县财政局严格审核,由县政府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和乡镇偿债能力审批后统筹安排。三是建立乡镇偿债基金。由县财政局在每年组织的地方财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偿债准备金,专项用于还款,逐步消化债务存量。同时,对乡镇预算外收入扣除县级统筹和本级支出后的结余部分,全部作为偿债基金用于还款,以解决乡镇债务沉重、偿债能力差的问题。四是对增加乡村负担的事项实行县级集中管理。杜绝向基层摊派和乱伸手、乱干预行为,严格控制各类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活动。确需增加乡村负担的事项,一律报县级审批。
(四)建立健全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为避免收入上划县财政直接管理后,乡镇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效地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县政府将制定县对乡镇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乡镇政府责、权、利,建立健全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考核体系,突出对乡镇政府在财源培植、企业发展、区域经济发展等指标的单项或综合考核。
六、实施步骤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分五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确保在2009年10月底以前完成改革工作。
(一)制定方案(2009年6月)。深入乡镇调查研究,总结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情况,制定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及办法,报请有关部门审定。
(二)宣传发动(2009年7月)。印发宣传资料和有关文件,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三)清理清查(2009年7月)。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清理银行帐户、债权债务、预算外资金、各类票据及编制和人员,做好改革实施前的各项工作。
(四)具体实施(2009年7月至9月)。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开展业务培训。为乡镇开设银行帐户,细化乡镇部门预算,按照统一软件对乡镇收支进行核算。
(五)总结完善(2009年9月至10月)。对改革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巩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领导
改革工作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改革发展全局,宣传报道《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决定》及《××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县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宣传报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和改革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晰集体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建立和完善林业经营、林业服务、资源保护、资源流转体系,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调动林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把林业建设成全县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宣传目的及要求
(一)宣传目的:通过对××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目标要求,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原则措施,政策法规等的深入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着力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使宣传工作真正发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宣传要求
宣传工作要先行,要始终贯穿林改的全过程,必须紧紧围绕《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决定》及《××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精神,广泛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活动。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的领导,安排一定的宣传经费,确保林改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根据林改推进的阶段、时间安排,宣传的内容重点要有所侧重。各涉及林改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方案,认真做好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宣传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保证宣传工作正常开展,成立各乡(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宣传工作组。
四、宣传内容及其重点
(一)宣传内容:采取各种新闻媒体、简报、音像、影视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范围内容、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及改革乡(镇)、村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做法。
(二)宣传重点:宣传报道要以州委、州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核心,重点宣传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各乡(镇)开展林改的活动;各地各族群众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重大决定的热烈反响;各地林改解决农民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农民通过林改在生产生活上出现的新变化;各乡(镇)、村、组在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中涌现出的新面貌;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新生事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差异网·》革的进展情况等。
五、宣传措施
(一)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要以××报、春城晚报、广播电视、经济日报《民生关注》栏目及××县人民政府网等,以高度的政治敏锐力,精心组织,发挥优势,形成合力,迅速营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强大舆论声势。具体措施如下:
1、各乡(镇)的新闻、在政府网上必须播放或摘要播出《××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在××县电视台发消息并作摘要播放,要大张旗鼓进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要求××县电视台每周安排一次12分钟专题报道。播出内容由电视台采编,并负责安排固定的时间和栏目播出。
3、各乡(镇)林改宣传组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林改。要充分运用电影(视)、文艺演出、民间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深入各乡(镇),特别是对村民小组进行宣传。各乡(镇)林改领导小组要扶持、鼓励、指导农民(民间)文艺队,通过群众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生动形象地宣传林改。
4、各乡(镇)林改办要组织开展林改宣传工作,有会必讲。充分运用广播、黑板报、简报、信息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林改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林改阶段工作要求,及时安排林改宣传任务和要求,要做到有安排布置,有检查落实,确保宣传的数量和质量。
5、各乡(镇)要将每月的宣传报道情况制作简报送县林改办宣传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