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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教师的论文研究样例【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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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教师的论文研究【第一篇】

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的教育观念不断更新,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在国家进行新课程教育改革的进程中,特殊教育的发展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而特殊教育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的发展也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的关键,思想品德教育是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正确树立人生观与世界观的根本保障,思想品德教育能够教会这些学生如何在生活中明辨是非,让他们用阳光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使这些学生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能够健康发展,更好地融入到社会中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与乐观的心态去回报社会。由于这部分学生的特殊性,在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的实践之中需要广大的特殊教育教师耐心与细心地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只有教师在工作实践之中长期的坚持,在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切实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把学生生活中的事例与教学内容科学、合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使这些特殊的学生真正接受与理解教师所传授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在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的实践之中使学生慢慢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使这些学生也能够在学习中心理得到健康的发展,不断养成文明的语言习惯与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与对知识的自主学习能力,而要达到这样的教育目的,我认为教师应该在教育教学实践之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健康心理素质培养是思想品德教育的前提思想品德教育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因此,教师在特殊教育工作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更应该把学生的年龄与性格特点、成长与生活环境做为备课的重点,这样才能在充分了解学生实际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学生才能够在教学中对教学内容进行有效的理解与扎实的掌握,并能够在生活实际之中对知识进行灵活的运用。思想品德教育是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这门学科的特殊性要求教师要充分了解自己学生的心理需求,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教学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中引导学生不断发展自己的个性,使学生不断改正自己的错误观念与认识,为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与世界观的形成打下良好的基础,从思想的源头上净化学生的心灵,不断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思想品德课程教学中,老师可以通过讲故事或研讨辩论等学生感兴趣的教学方式来给学生讲解教学内容,使学生在轻松的学习氛围中更好的理解教学内容中的知识与其阐述的人生哲理,使学生的心理素质得到不断的提高。

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课堂问题的精心设计是思想品德教育的关键特殊教育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的心理得到健康发展,使学生在教学实践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与思维能力,帮助学生在学习与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要达到这样的教学目标,就需要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精心设计教学问题,在教学实践之中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因生施教。在教学实践的不断反思与总结中,我认为特殊教育所面对的教学对象在认知能力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认知上不同程度与层次的缺失使这些学生在知识的理解与掌握上与正常的孩子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之中,教师更应该把教学问题进行精心的设计,教学问题的设计应该联系学生的实际由具体到抽象地进行设计,围绕一个知识点进行由浅入深的问题设计,更好地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特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教学问题应该具有一定的启发性,特殊教育的教学主体由于自身发展的局限,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组织教学会有一定的难度,这些孩子普遍会出现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因此,教师要通过富有启发性的教学问题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学习热情,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敢于发言,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教学中及时发现学生的错误并予以纠正。

出自

首先,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在身体上都有一定的缺陷,这些缺陷也不同程度地限制了学生在生活之中获取各种信息的能力,这也是导致这些学生在生活之中对是与非辨别能力较弱的主要原因。这些学生身体上的缺陷使家长在他们的成长之中对其过于溺爱,这些学生身体上的缺陷与家长的过份溺爱使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之中性格比较孤僻与自私,不会与人沟通与交往。这些性格特点也给教师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教学活动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应该针对他们的性格特点教会学生与人沟通与交往的方法,让他们在学习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让他们能够树立自信心,以阳光、乐观的心态融入到社会中去。其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由于自身的缺陷使他们在生活中产生很大的负面情绪,他们在生活中表现出很强的自卑感,他们在生活中害怕与人交流,内心长期充满着各种压抑与不满,这也是这些特殊学生形成心理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思想品德教师要正确认识这一点,在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使每一名特殊的学生都能在学习与生活中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正确认识与评价自己,不断克服自卑的心理,让学生在学习中能够坚强地面对自己的生活,教给学生对逆境的应对方法,使每一名有残疾或残缺的学生都能做思想上的巨人与生活的强者。

因此,思想品德教育学科在教学中应该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不同情况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案,在教学中精心设计教学问题,避免课堂教学的枯燥,教学形式多样,教学方法灵活,真正做到分层施教,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思想品德课教学的实效性。

特殊教育教师的论文研究【第二篇】

伴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住宅管理专业化进一步普及的今天,我国物业管理也迎来空前规模。截止到底,我国物业服务企业万家、管理规模亿平方米、从业人员711万、年营业收入3500亿元,百强企业虽仅占行业企业总量的%,但年营业总收入850亿元,占全国物业服务企业年总营收的%;管理面积亿平方米,占全国物业管理总面积的%.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我国物业管理中也存在着大量的问题。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业主大会法律地位不明确,物业管理范围界限模糊,物业管理行为不规范,导致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层出不穷,严重影响社区稳定。

二、我国物业管理的立法现状。

我国目前并没有一部调整城市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专门性法律,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则多散见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政府规章,物权法中也有所提及。

6月8号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物业管理正式进入了法制化和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为了提高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3月17日建设部颁布《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并于11月26日更名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3月16日上午通过的《物权法》,也对物业管理的相关内容做了明确规定。经国务院重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已于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对规范城市物业管理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三、我国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物业管理立法方面的不足。

《物权法》是一部基本法,对调整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具有较高效力。但其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大多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的规范,这使得对物业管理的规范更多的依赖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为了配合国家相关法律的实施,各地方也积极制定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物业管理水平发展不一,再加上各地学者对物业管理的理解不同,导致我国地方物业管理规范千差万别,参差不齐。对物业管理模式的界定上,《物业管理条例》与《物权法》就出现了不一致。《物权法》第八十一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该条对物业管理模式做了明确规定。即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可见,物权法至少规定了三种物业管理方式:业主自我管理方式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方式和业主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的方式。

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在对物业管理定义时,直接认定了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是物业管理的唯一模式。

该条说明,《物业管理条例》只适用于调整业主委托物管企业这一单一管理模式,而无法调整《物权法》规定的另外两种管理模式。虽然,企业主导下的物业管理模式更具专业性和效率,但在城乡结合地区,业主自主管理和委托第三方管理的模式已十分普遍。《物业管理条例》的这一立法缺陷导致其他模式物业管理中的纠纷难以解决。

(二)物业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边界不清。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物业服务用房和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该条对小区物业服务和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产权进行了界定。

物权法的这些规定,也都是原则性的规定,遇到实际操作时根本无法实施。从物业管理的实际状况看,对公共场所、公用设施边界的界定十分模糊。例如小区的水电供给设备是否为业主共有?水电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到底由谁承担?现实是在现有物业管理模式下,城市物业服务中包含了大量的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有关政府部门以建筑区划“红线”为借口,规避了应当承担的公共服务责任。物业管理的核心价值是保证保证建筑物及其设施的使用安全,延长建筑物及其设施的其使用寿命,确保物业增值保值。因此,物业服务企业的重心应放在物业公用设施的维修和维护上,而不是过多的承担本应由政府承担的水电供给,消防等政府垄断的公共服务内容。现实是物业企业成了万金油式的管家,掩盖了政府公共服务的缺失。

(三)业主自治制度不完善。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作为权力机构,对关系业主利益的事项进行决议。然而,对于业主大会的行为能力问题,条例未做相应规定。业主大会不能以大会的名义对外实施法律行为,不能成为诉讼参与主体,其民事法律地位得不到认可,成为一个有名无实的权利机关。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该条实际上界定了业主委员会是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有权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依据《合同法》业主委员会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目前司法操作实践看,对于业主委员会是否存在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仍有较大争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以及地方高院司法解释基本上明确了业委会作为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但是,由于业委会难以单独承担责任,对于业委会能否作为被告的问题,各地规定不一.

由于业委会没有独立的'财产,所以它不能成为民事责任的主体,最终的责任有业主承担。这就导致业委会享有民事权利却不需要承担民事义务,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使权利被滥用,损害业主的利益。

四、完善我国物业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立法。

1.依据《物权法》修改《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该条款说明业主可以选择自主管理,可以选择专门的物业企业管理,也可以选择其他公司管理。对我国物业管理模式应是多样化的,而不是《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由物管公司管理的单一管理模式。由于我国各地区物业发展水平不一,在城市化比较高的城镇中心区,物管企业管理更具专业性,也更有效率。而在那些物业发展水平相对缓慢的城乡结合地区,自主管理更具优势。这类地区大多数居民是农村转城镇户口,部分业主还没有适应“购买服务”的消费模式,致使不交、拖交物业管理费的现象十分普遍。明确自主管理的合法性,对那些专业性不强的环卫、绿化允许居民自主管理,可以很好解决物管企业与业主的纠纷。因此,重构我国物业管理模式,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显得尤为重要。

2.尽快出台《物业管理法》。

目前,我国调整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规范立法层次都相对较低,相关规范散见于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在物业管理发展迅速的背景下,出台专门的物业管理法尤为必要。

应以现有的立法为基础,吸收今年来从法律层面上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规定,使其具有操作性.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业主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法律地位,物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的等内容。明确界定物业管理的范围,应当将是否由政府行政权垄断作为判断是否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主要依据。这样一部专门调整物业管理的法律,不仅提高了物业管理的立法层次,而且使物管活动有法可依,解决之前立法的相关冲突。

(二)明确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法律地位。

由于业主组织缺乏合法的民事主体地位,业主无法充分行使权利,承担责任,自身的利益无法维护,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也无法得到提升。有关业委会能否成为诉讼参与主体各地方争论不一。最高人民法院在208月20日给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请求一案的复函》中明确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之规定,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符合“其他组织”条件,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形式规定业主委员会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其他组织”,即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缺乏明确民事法律主体资格的业主委员会无法独立、有效的行使法律赋予其的权利,行使权利受阻时,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济。另外,因缺乏主体资格而不能成为被告,业主对业委会违法的决议,也难以通过诉讼方式撤销。

另一方面,应设立业主共有资金。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在明确了业委会的法律地位后,可以将业主共有的财产登记在业委会的名下,公用部分的维护费用由业委会财产支付,公用部分的收益也归属于业委会,由全体业主共有。设立业主共有资金,可以进一步理清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各方的法律地位,保障业主对物业共用部分的收益权,实现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费用等业主共有资金的所有权、管理权,也便于业委会过错而需承担法律责任进行支付。

(三)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解决的调解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物业纠纷数量逐年递增。物业纠纷呈现出发生频率高、发生量较大、案件标的小、问题琐碎纠缠、持续时间长、容易引发群体性对抗等特征。物业纠纷如果全部依靠司法途径解决,法院负担大,程序复杂,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倡导下,以调解为主的人性化纠纷解决方式显得很有必要。我国部分地区也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物业纠纷工作机制,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初发之时。新疆自治区司法厅已起草了《自治区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三个地州市开展物业纠纷调解试点工作。物业纠纷调解机制成为解决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第一道防线'.引入第三方调解物业纠纷,将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解放了审判资源,促进了问题解决,维护了社会和谐,一举多得,效果明显。

(四)建立物业管理“黑名单”制度。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由来已久,从物业投诉的情况看,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的焦点在服务质量上。我国目前已在政府采购,食品安全等多领域建立了企业失信“黑名单”制度,物业服务行业也亟待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物业管理系统纳入诚信评价体系,针对投诉多、投诉之后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处将其拉入物业管理系统“黑名单”,取消其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物业管理“黑名单”制度有效震慑不合规的物业服务企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对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有很大帮助。

参考文献:

[2]张农科。关于我国物业管理模式的反思与再造[j].城市问题,(5):2-14.

[4]董磊。论我国物业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d].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肖拓。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探讨。

特殊教育教师的论文研究【第三篇】

教师这个职业一直被社会所尊重,被认为是光荣且神圣的职业。在这种光环之下,我们应该了解到,教师是一种高压职业,教师的付出和压力,也应该为社会所认知。而小学特殊教育教师作为教师职业中较为特殊的存在,其职业生涯中往往存在更大的职业压力和倦怠。为了更加透彻地了解到这个特殊教师群体的职业现状及问题,我们对几所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了走访和调查,整理调查资料,得出相应结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职业倦怠是指人们长期从事某一固定职业时,当遭遇大的变故、压力,或者对本职业毫无兴趣可言等情况时,不能正常的过渡工作情况的一种反应,通常表现在语言。行为和态度等多个方面。专业上可以将职业倦怠的表现概括为情感耗竭、人格解体和成就感低落等几个方面。

而具体到小学特殊教育教师这个职业,由于其更加特殊性,所以针对其研究和探讨更加具有实际意义。纵观国内的相关研究,我国在普通教育职业倦怠方面的研究比较多,而特殊教育群体的职业压力和倦怠研究显得比较匮乏。已有的研究也偏向于描述性的书面研究,还没有较为全面的从职业压力,应对措施等方面来探讨特殊教师职业的相关现状及问题。

据当前的研究数据显示,国内的特教群体普遍存在职业倦怠问题,而官方提供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健康普查情况显示,大部分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压力和隐患,检出率较普通学校教师高。因此,本文通过调研获取真实数据,找到相应的解决措施,缓解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倦怠心理,创造更健康的工作环境。

二、小学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

1.教学难度大。

在特殊小学接受教育的小孩,由于年纪较小且存在一定的生理或智力障碍,较之于普通小学生有其特殊之处,因此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和隐患。首先,在日常教学方面,对于智力有障碍的孩子来说,教学课程较为不同,教师需要花费更多时间来备课和准备。同时,在教授时,也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来让孩子们理解。其次,在日常生活方面,对于有生理或心理缺陷的孩子,教师往往需要更加专注的陪护,并解决各种突发状况,且有时只能采取非常规处理,这些都要求教师有非常的体力和能力。最后,由于孩子的特殊性,当教师受到委屈时也只能自己承受,很难采取正当的手段维权。

2.社会认可度低。

对于普通中小学教师来说,父母和社会往往只期待孩子在学业上能出类拔萃,在生活上则显得力所能及,较为忽视。但是作为特殊学校的'教师,生活方面的困难往往更甚。家庭和社会希望这些生来有缺陷的孩子能在特殊学校学会基础常识的情况下,还能和正常学生一样掌握相同的生存技能。但现实情况往往并不尽如人意,这些就都是社会期待与实际情况的出入,也让教师倍感职业压力,更甚者,产生职业倦怠感,更加无法专注于教学工作。同时,社会上很多人对于特殊教育教师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误解,认为他们与普通教师完全不同,因此也容易产生更高的社会期待。

3.薪资水平低。

虽然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工作量和工作压力较之普通学校只会更甚,但是我国的教师编制则有些不同。特殊教育教师的薪资水平较普通学校教师低,且社会地位较低,福利水平及制度不完善,这些都是当前的主要问题。繁重的工作量却并不理想的经济收入,难免让教师产生职业倦怠,难以继续保持工作状态,从而也无法获得工作的心理满足感。

三、措施。

1.减轻教师负担。

在特殊教师行业的压力越来越大的背景下,社会各方都应增加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尊重和理解,切实做到帮助教师缓解职业压力和倦怠问题。首先,从学校层面,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来帮助教师减压,例如,相应减少每个教师所分配工作量,在教学之余组织轻松有趣的文娱活动师生共同参与等,都有利于减缓教师职业压力和职业倦怠感;再如,从社会和家庭层面,家长可以和教师多进行沟通,来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并协助教师解决,这样既能帮助教师了解学生,也可以让家长了解教师的难处,更易获得职业认同感和满足感。

2.降低社会期望值。

由于当前社会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遍存在较高期待,从现实角度考虑,应将社会期待合理化。从政府层面,政府应该引导社会公众更多的了解这个职业的特殊性,知道教师的辛勤付出与能力和精力有限等情况,从而建立更为合理的社会期望值,争取在减轻教师职业压力的同时,也符合社会新的期待值。同时,从教师自身层面,也应在工作之余,努力提升自我的文化素养和实践能力等有效技能,以适应实际需要。

3.加大经济投入。

小学教师的社会社会认可度低,收入水平不理想的问题一直存在,相较于高校教师薪资体系等的相对完善,小学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收入显得不尽人意。为了保持教师的工作热情,减少由于薪资等引起的职业倦怠感,教育部门应合理规划特殊教育教师的薪资水平,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例如,子女入学问题、养老保险金问题等,从实际入手,增加教师的经济收入和保障,加强教师的职业安全感和认同感。

四、结语。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随着社会及家庭对于教师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更多的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使得教师群体面对一个更加困难的局面,在认真教学、辅导学生成人成才的同时,还要妥善处理好社会公众的期待和合理排解自身的职业压力和倦怠问题。而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则需要承受更大的压力。由此似乎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愈发普遍的职业倦怠等问题,开始影响教师的正常教学工作,从而使孩子无法达到社会及家庭的各方面期望值,循环往复。由此可见,我们应切实关注教师群体尤其是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职业倦怠问题,及时进行疏导和排解,形成一个良性的沟通和解决渠道,在认真工作之余,也为教师营造一个健康温馨的区域,更好地进步。这样,特殊教育教师以充沛的精力,更好地为孩子们服务。

特殊教育教师的论文研究【第四篇】

有法不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缺乏对执法权力的制约。以权力制约权力,是近现代政治民主化和法制化运行的法则,科学的权力制约应具备三大特征:一是权力制约的全面性;二是权力制约的相互性;三是权力制约的可行性。然而,我国现阶段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无论是在制约机制的设计上还是运行中,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首先,立法对执法缺乏有效制约,既无财政和人事任免等方面的直接有效控制权,又无审计监督和其他有效手段,无以制约执法过程,致使人大监督缺乏力度;其次,执法权力内部缺少相互制约机制,除了办理刑事案件中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存在一定程序的相互制约以外,其他执法活动都只有本系统内部上级对下级权力行使的单向监督,执法权力间的平行或交叉双向制约均不存在;再次,执法机构的配置与运行缺乏相互制约,导致为政不廉,工作低效,执法不力,执法效果不佳。

2.没有健全、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我国目前的执法监督,无论是执法内部监督,还是执法外部监督,其效能都是不高的,主要原因是执法监督机制本身不够健全,尤其是执法外部监督机制及其相关机制的'不健全,是造成执法监督不力的根本原因。而执法监督不力,必然会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的难以根除。

3.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驱动。有的执法部门受地方党政个别领导的干预、唆使,让法律为地方或部门的不正当利益服务;有的执法部门在办案中偏袒本地当事人,争案件管辖权,作不公正裁决或推卸责任;有的地方机关和个人阻碍法院判决的执行,以扣押人质的方式追讨债款;有的党政领导甚至执法部门或公开参与和支持,或暗中纵容包庇,凭借靠山大、关系网宽、保护层厚,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千方百计逃避法律的制裁。

4.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几千年传统专制观念积淀成一种凝固的民族心理,至今仍是根深蒂固的,它与现代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产生严重的冲突,成为阻碍当代社会走向现代法治的重负。一是“人治”、“权大于法”观念与“法治”、“权力必须受法律约束”观念的冲突。二是传统法观念与现代法观念的冲突。三是等级观念与法律平等的冲突。四是一些基层受宗法家长统治影响,诉讼“私了”,甚至公然抵制公正执法,成为基层执法的拦路虎。

切实解决有法不依问题,主要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加强对执法权力的制约。在我国现阶段,一方面要通过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些实质性权力,使立法对整体执法机关和执法过程形成有效制约;另一方面要对我国执法系统内部各项执法机能的配置进行重新设计,构造平向或交叉的双向制约机制,与现行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制度相结合,使执法权力运行实现全方位制约。

2、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首先应使执法的外部监督规范化。这就是要通过立法使外部监督的形式、程序、方法、效力规范化、具体化,使外部监督具有可操作性和效力发挥的法律保障。其次,应建立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的联动机制。因为只有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密切配合,协同作用,才能形成对执法过程的全方位监督。最后,应建立执法监督的司法救济机制,即在执法监督活动受到不法权力阻挠和非法处分导致监督无法进行的情况下,经由法定程序直接启动司法程序,以司法手段保障监督主体合法权力和监督活动继续进行。

[1][2]。

特殊教育教师的论文研究【第五篇】

自信心是指人们对自己完成特定目标时的一种信心和信念。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对自己能够取得成功的信念,即“我能行”。它是一个人稳定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调查研究发现,自信心强的人,一般都情绪饱满,乐于迎接生活和学习中的挑战,并且在处理问题时,有“我能行”的信念支持。而自信心不足的人,在面对困难时一般采取逃避的方法或者是情绪化地处理这些问题。由此可见,自信心对于个人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一、学生自信心不足的表现。

上课很少主动回答问题;性格孤僻,和其他的小朋友交流较少;依赖父母,很难一下子适应新的环境,不愿意留在幼儿园过群体生活;在做决定时,喜欢征求别人的意见;面对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大多数时候都选择逃避。

二、影响自信心的因素。

1.遗传因素的影响。有些孩子天生比较内向,有些孩子一出生就有一些生理上的缺陷,有些孩子天生在某一方面的脑神经不发达。如果这些遗传因素的影响没有教师和家长的合理引导,就会对幼儿自信心的发展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2.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和过度地否定。幼儿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犯些小错误,但是有些家长脾气比较急躁,没有耐心跟幼儿友好地沟通,只会过多地指责幼儿。

3.过度保护的家庭教养方式。现在的家庭中,独生子女占了很大的比例,因此,父母会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唯一的孩子身上,总害怕孩子受到伤害,所以当幼儿想尝试着用自己的方式去了解世界、锻炼能力的时候,父母总会代替或阻止他们。当有一天,幼儿必须自己面对这些事情的时候,由于缺乏尝试和锻炼,他们很难独立完成任务。

4.家庭经济条件和完整程度的影响。一般家庭条件的好坏也会影响幼儿自信心的发展。当看到别的小朋友穿着漂亮的衣服,吃着高档的食物,而自己却没办法享受这种待遇,幼儿就会通过自我比较产生挫败感。

5.整齐划一的评价标准。每个幼儿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独特的爱好、性格,有各自擅长的方面。但是很多时候,家长和教师在面对幼儿时很难做到对他们个性的充分尊重,总是喜欢拿一些孩子的长处跟另外一些孩子的短处做比较。

三、培养幼儿自信心的方法。

1.最基本的就是要充分尊重幼儿。在要求他们完成一个任务之前,先试着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虽然他们的想法是多么不成熟,但也要把他当做独立个体和他沟通。

2.在教导幼儿的过程中,家长和教师都要有很大的耐心。不应该还没有了解事情的经过,就以大人的思维方式去思考幼儿犯错的原因,至少得先听完幼儿的解释。

3.不断地让幼儿获得成功的体验是提高自信心最直接的方式。作为教师和家长,应该鼓励幼儿不断地去尝试他们感兴趣的活动。活动的难度可以适当地降低一些,比如说扫一下地或者是画个苹果。虽然幼儿刚开始做得可能并不是很好,但是我们可以找出他做得相对好的方面并及时地给予他们积极的反馈。

4.正确地给予反馈。一旦发现幼儿表现良好,就应该迅速地给予赞美,这样反馈的效果才会更好。一来可以强化他的这种成功体验,从而增强自信心。二来可以固化他做得比较好的行为,从而培养好的习惯。此外,还可以让幼儿感受到老师和家长在时时关注着他的存在。

5.尊重个体的差异性,发觉孩子的优势,这就需要家长和老师用心地观察幼儿的一言一行。并且还需要创造机会,将孩子的优势最大化地发挥出来,尤其对于遗传因素影响较大的孩子,家长和教师应该正确地引导他们对自我的认知,挖掘他们的过人之处,发挥他们正能量。

6.家长应该尽可能地给幼儿创造一个健康完整的家庭环境。并且,要让幼儿保持一个良好的形象。即使有些家庭没有钱买优质的衣着,但也应该让幼儿洗漱干净,这样也不至于被其他同学嘲笑。

对于幼儿的教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三者缺一不可。幼儿时期是一个人心智发展最重要的阶段,所以不管家长多么需要时间忙事业,都应该在这个阶段多多关注和呵护自己的孩子,要不然等孩子各方面发展定型之后,再想改变,就得付出好几倍的努力。对于学校来说,应该严格地把控好幼儿园教师的道德水平和职业操守,防止教师不正当的教育对幼儿造成身心的伤害。对于社会来说,要努力的范围就更大了。

特殊教育教师的论文研究【第六篇】

一、引言。

近几年,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的教育观念不断更新,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在国家进行新课程教育改革的进程中,特殊教育的发展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而特殊教育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的发展也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的关键,思想品德教育是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正确树立人生观与世界观的根本保障,思想品德教育能够教会这些学生如何在生活中明辨是非,让他们用阳光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使这些学生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能够健康发展,更好地融入社会中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与乐观的心态去回报社会。由于这部分学生的特殊性,在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的实践之中需要广大的特殊教育教师耐心与细心地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只有教师在工作实践之中长期地坚持,在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切实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把学生生活中的事例与教学内容科学、合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使这些特殊的学生真正接受与理解教师所传授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知识。

思想品德教育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因此,教师在特殊教育工作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更应该把学生的年龄与性格特点、成长与生活环境作为备课的重点,这样才能在充分了解学生实际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学生才能够在教学中对教学内容进行有效的理解与扎实的掌握,并能够在生活实际之中对知识进行灵活的运用。思想品德教育是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这门学科的特殊性要求教师要充分了解自己学生的心理需求,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教学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中引导学生不断发展自己的个性,使学生不断改正自己的错误观念与认识,为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与世界观的形成打下良好的基础,从思想的源头上净化学生的心灵,不断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思想品德课程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讲故事或研讨辩论等学生感兴趣的教学方式来给学生讲解教学内容,使学生在轻松的学习氛围中更好地理解教学内容中的知识与其阐述的人生哲理,使学生的心理素质得到不断的提高。

特殊教育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的心理得到健康发展,使学生在教学实践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与思维能力,帮助学生在学习与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要达到这样的教学目标,就需要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精心设计教学问题,在教学实践之中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因生施教。在教学实践的不断反思与总结中,我认为特殊教育所面对的教学对象在认知能力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认知上不同程度与层次的缺失使这些学生在知识的理解与掌握上与正常的孩子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之中,教师更应该把教学问题进行精心的设计,教学问题的设计应该联系学生的实际由具体到抽象地进行设计,围绕一个知识点进行由浅入深的问题设计,更好地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特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教学问题应该具有一定的启发性,特殊教育的教学主体由于自身发展的局限,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组织教学会有一定的难度,这些孩子普遍会出现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因此,教师要通过富有启发性的教学问题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学习热情,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敢于发言,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教学中及时发现学生的错误并予以纠正。

首先,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在身体上都有一定的缺陷,这些缺陷也不同程度地限制了学生在生活之中获取各种信息的能力,这也是导致这些学生在生活之中对是与非辨别能力较弱的主要原因。这些学生身体上的缺陷使家长在他们的成长之中对其过于溺爱,这些学生身体上的缺陷与家长的过份溺爱使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之中性格比较孤僻与自私,不会与人沟通与交往。这些性格特点也给教师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教学活动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应该针对他们的性格特点教会学生与人沟通与交往的方法,让他们在学习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让他们能够树立自信心,以阳光、乐观的心态融入社会中去。其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由于自身的缺陷使他们在生活中产生很大的负面情绪,他们在生活中表现出很强的自卑感,他们在生活中害怕与人交流,内心长期充满着各种压抑与不满,这也是这些特殊学生形成心理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思想品德教师要正确认识这一点,在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使每一名特殊的学生都能在学习与生活中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正确认识与评价自己,不断克服自卑的心理,让学生在学习中能够坚强地面对自己的生活,教给学生对逆境的应对方法,使每一名有残疾或残缺的学生都能做思想上的巨人与生活的强者。

五、结束语。

因此,思想品德教育学科在教学中应该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不同情况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案,在教学中精心设计教学问题,避免课堂教学的枯燥,教学形式多样,教学方法灵活,真正做到分层施教,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思想品德课教学的实效性。

特殊教育教师的论文研究【第七篇】

特殊教育教师群体中存在不合格教学人员和不称职教学人员,教师本体职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相对较低,特殊教育教师学历起点较低,大专学历以及大专以上学历教师人员数量极少,因为特殊教育教师就业体制尚未有力完善,部分特殊教育教师在就业中便会遇到诸多困难,加之社会特殊教育基础性支持力度不足,致使大众群体无法深度熟知特殊教育内涵,特殊教育教师因此不青睐于本专业工作就业,多数非特教专业出身教师跻身与此行业之中,一般情况下由普校而来,并未接受过相应特教训练与培训。因为受到特殊教育师资力量不足影响,特教教师过往阶段并未进行特教培训与特教知识深度学习,任职过程中,仅能通过摸索来执行教学任务,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正规理论知识引导。继续教育机会较少,即便增加继续教育机会,也会因为理论基础薄弱而不能理解培训知识,无法做到将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

特殊教育教师的论文研究【第八篇】

在特殊教育学校工作的十几年中,有不少学生、家长向我咨询,反映助听器不能帮助孩子对语音的接受,有些学生不喜欢佩戴助听器,下课时常常将助听器拿下,更有一些孩子,在上课时,虽然戴着助听器,但已将电池偷偷去掉。不少学生表示外面的声音太吵,使其不愿意佩戴助听器。

通过调查了解,我们发现学生佩戴的助听器不能正常使用的因素有很多,其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适配的助听器。

(一)助听器验配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难以满足患者的需要。

选配适合的助听器是保证听力损失者可以进行有效听力补偿的首要条件。但是如何能够使每个听力损失者都佩戴到适合的助听器是一个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助听器验配是一个非常专业性的事情,需要专业人员来进行。听力障碍者即使佩戴了助听器,也会因为其“质量”问题而难以满足“需要”的问题,这是我们在助听器佩戴问题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二)经济问题制约听力障碍儿童选配适合的助听器。

即使我们有了专业人员可以满足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验配服务上的需要,但是由于经济上的问题,我们有很多听力障碍儿童并没有选配到合适的助听器。

二、助听器佩戴后的早期干预问题。

听力障碍儿童早期干预的有效性,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其中听力障碍儿童听力损伤程度、性质、补偿效果、干预时间、训练效果、家庭经济能力、家长意愿及家长文化水平等多种因素都对儿童的干预产生重要影响。

东北是中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助听器验配质量、家长经济能力和康复意识及地区康复训练质量都存在严重的问题,所以,在特殊教育学校的很多儿童即使佩戴了助听器,但是其没有经过良好的听力及语言训练,也造成了听力障碍儿童在助听器佩戴上的问题。

三、学校及家庭支持问题。

(一)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是特殊教育专业服务资源比较集中的机构,有责任承担起听力障碍儿童在校或在家庭中助听设备有效使用的义务。但是由于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责任意识、专业能力储备等方面的制约,缺乏有效管理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使用方法和手段。

1.管理的缺失。学校教育管理者很少认识到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使用管理是学校的责任,也很少关注到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有效的使用问题。

2.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方法和设施。助听器有效使用管理是一个多方面协调,综合性、系统性、专业性很强的专业性工作,需要有专业的人员及相关设备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由于手段、方法、人员、设备的缺失,即使有管理条例,也是流于形式,不具备实质意义。

(二)家长。

家长本应在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使用上起主导作用,但因为缺乏社会、学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加之家长在专业知识及专业意识上的缺失,使他们在儿童自己使用助听器方面缺乏有效帮助,这也是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使用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专业维护问题。

助听器是精密电子仪器,其使用过程中需要按照要求严格遵守使用。但是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缺乏专业维护方面的问题,导致助听器故障率较高,从而影响到儿童助听器使用的效果和积极性。

我在调查特殊教育学校(聋校)学生助听器使用情况时也发现,助听器的佩戴使学生感到不舒服、不满意,常会影响到助听器的使用,学生甚至会拒绝使用。台湾杨雅惠先生根据中国台湾和国外文献,将助听器影响使用者使用的影响因素整理如下:

1.功能不良:如,电池没电、耳模不够密合、连接管有水汽等。

2.选配人员配置不当:如,助听器随着科技的进步,未能依照其数字设定,进一步地检验助听器的.适当性。

3.背景噪音的干扰:助听器放大了语音,也放大了环境噪音,造成听障者使用的困扰,也影响语音辨识能力;反馈音的干扰。

4.助听器的费用:如,电池寿命太短,汰换费用高、耳模不合时需重做的费用、维修费用高等。

5.听障者对助听器缺乏知能与敏锐度,以至于无法适时的维护与修理。

6.听障者未具有正向的态度,以致受到外观与标记所困扰。

因为虽也受这些因素所困扰,但更为重要的是教师、家长、学生对助听器的相关知识匮乏,信息多来自助听器销售上的宣传,普遍认为只要佩戴上助听器孩子就能听到,缺失听觉康复过程。

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有效使用是关乎听力障碍儿童发展的重要问题,特殊教育学校(聋校)学生绝大多数都配有助听器,但是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助听器的使用效果,从而影响听力障碍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我们应积极探索解决方案以便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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