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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工作总结范文大全(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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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工作总结【第一篇】

随着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的逐步提高,阿勒泰地区地税局税收会计核算的效率大幅提升,但由于税收征收主体与税收会计核算主体不一致,税收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

税收征收主体与会计核算主体不一致,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税收会计核算的基础数据来自于税收征收主体,但最后的税收会计核算由会计核算主体完成,税收征收主体往往对税收基础数据资料的审核不够到位,造成基础数据质量不高,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例如:税务登记岗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将行业鉴定做错,那么税收会计人员在上述问题发生后的几个月都必须手工调整统计报表中的若干张表,即使在次月把行业鉴定调整正确,在行业鉴定错误当月发生的数据仍需税收会计人员手工调整,所以前台一个细小的错误,在后台产生的影响可能是十倍甚至百倍,需要会计核算人员付出大量的工作量去解决。

(二)数据差错更正不规范,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税收征收主体应于工作日结束时对本日发生的征收数据认真核实,对申报未开票信息逐一处理,如果征收主体对会计核算的质量重视不够,对当日发生的电子数据不进行认真核查,日积月累,欠税信息将会很多。而税收会计核算人员在月末处理数据时有些问题已解决不了,只能由技术人员在后台数据库中处理,数据差错更正不规范,势必影响会统报表的质量。

(三)税收分析难度大。

税收分析属于税收会计信息应用范畴,税收分析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税收会计人员的应用水平。当前各基层局都非常重视税收分析工作,但由于税收会计核算主体不与纳税人直接打交道,不直接从事税收征管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了解不多,税收分析只能依据税收数据进行分析,而对税收与经济关系的深层次分析则难以做到。

由于基层税收会计工作量大,实效性强,需要经常加班,会计人员工作压力很大,基本无人主动从事这一工作,这种状况不适应会计工作的发展。

(一)要努力创造学习环境,积极培养税收会计核算后备力量。

加强税收会计核算人员的培训,在内容上既要注重政治学习,又要注重税收会计、征管业务和计算机等知识培训;要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充实税收会计核算人员,实行税收会计核算岗位专职化,保持税收会计核算队伍稳定。

税收会统核算的结果,来自于每个岗位,每笔数据,如果基础数据质量不高必然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从税务登记开始,每笔数据都要确定专人审核,只有基础工作扎实了,税收会计信息质量才有保证。

因大部分税收数据均以电子数据为主,没有纸质凭证,数据一旦修改则很难查实。建议如果发生差错一律按正常程序进行调帐处理,而不能从后台数据库中修改。

(四)加强税收征管和会计信息监督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逐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从而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加强会计信息基础资料的检查,只有会计基础资料质量提高了,税收会计信息质量才能提高。

(五)强化税收收入分析工作。

各基层局都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税收分析会制度,按时召开由局领导主持,计统、税政、征管及有关部门参加的税收分析专题会议,推动税收分析工作的深入开展。

税收工作总结【第二篇】

在xxx局的正确领导下,xxx全体同志紧密协作,较好地完成了局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一年,xxx三次派出人员分别参加xxx能手培训、进出口业务培训以及出口退税业务培训,还派出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组织的出口企业、烟草企业、电力企业检查,均获得省xxx局领导的肯定,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更加丰富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干部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使xxx朝着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奋斗目标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根据局领导要求,为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一级xxx”的规范运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们草拟了《南昌市国税xxx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学习培训、遵守纪律、环境卫生、勤政廉政、调查研究、信息报道等几个共性部分进行考核外,还结合办公室、案源、检查、审理及执行各部门的各自工作特点入手进行分级考核、日常考核、不定期考核及年终考核。确定了40项考核项目,细化了考核目标,明确了考核计分标准,规定了考核方法及考核单位,对规范和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全年,xxx共对330余户税务xxx案件进行了审理,组织召开了15次审理会,通过日常审理工作,退回各检查科要求补充证据、材料或调查的案件88户次,占整个案卷的28%;直接归档的案卷93户,占全部案件的。在审理过程中,我们提交了近300余份《审理工作底稿》,审理之后形成了300余份《审理报告》,下发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近700份。

把好案件的质量关是审理工作的核心,在审理每个案子时我们都要求要做到细致认真,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审查每个案子的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到位,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确切,定性是否准确。在审理过程,我们力求案卷无差率达100%,发现问题及时退回补正,有的案卷甚至多次退回。例如,在审理江西省石油供销公司这个无税案时,就发现缺少《税务xxx报告》以及未下达《税务xxx通知书》等问题。

对证据的审查有两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二是对南昌市青云谱厦杏三阳摩托车配件部偷税案的审理,发现该个体工商户提供虚假会计资料,企图欺骗我xxx人员,致使xxx人员作出错误的判断。我审理人员在对该户的审理时,对每个可疑之处决不轻易放过,终于使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真相大白。

税收工作总结【第三篇】

谷中徘徊,给逐年增长的税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完成税收计划压力较大。面对诸多不利因素,我们牢牢绷紧组织收入这根弦,充分抓住餐饮业发票划奖和城区改造、房屋开发等有利因素,经过全局努力奋斗,今年1至10月,完成税收收入9637万元,为年度计划87%,比上年同期增长1876万元,同比增长24%,预计到年末将完成税收收入11039万元,建局九年来首次实现税收收入均衡入库,为财政收支平衡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票控税来敦促企业缴纳欠税,欠税清理出现了建局以来最好的成绩,欠税户由年初的105户减少到8户,全年年回收欠税3000多万元,基本上做到了月税月清。

二是抓好稽查补收入。为了做好稽查补漏关,我们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房地产开发的专项稽查,充分发挥了稽查堵漏增收、强化管理的作用.我们还从强化个体和集贸市场的税收管理出发,对网吧、专卖店等高收入行业和电力、一条街、建材等集贸市场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有效地规范了个体和集贸市场的税收秩序,进一步减少了税款的流失,增加税收收入,个体税收和集贸税收分别比上年增收3%和4%。

施工进度,监督和督促税款及时入库,上半年按形象进度征收税款250万元,确保了年度税收计划的完成。

(二)、重点抓好社保费征缴工作。

保费1000万元。为确保社保费征缴计划的完成,我们严格执行市府“八不准”的规定,对有一定能力缴费企业,银行有资金而不主动缴费故意拖欠的企业,我们采取扣缴方式强制征收。同时,根据市府要求,我们对欠费企业的非生产性资产,非生产用车逐户进行登记造册。

(三)、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

报户催缴不及时,监督考核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实施了“大集中、小分散”地域管理办法,将两个市场所撤并到个体科,聘用9个协税员,组成18个人的个体科,市场随办事处辖区管理,每2人负责一个办事处,实行不间断的清理。全年,我们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48户,未办登记107户,堵塞了“跑、冒、滴、漏”,个体纳税申报率由过去的不到87%提高到现在的92%,“双未户”大幅度减少,地域管理出现了三个到位,征到位,管到位,查到位。

偷逃抗税不法份子,有效规范了税收秩序。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稽查程序。为规范税务稽查,我们按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建立了两套完整标准的稽查文书式样,按式样严格进行稽查文书制作考核,有效提高了稽查文书使用的质量,稽查文书制作做到语言内容、法律条文、程序日期、环节衔接四规范,通过稽查任务量化,时间量化,使过去稽查过程中存在的交表不及时、积压未查户、积压以查户不报表的问题得到了纠正,执法文书、稽查文书制作中存在的不严肃、不科学得到改正,实现了稽查规范化和标准化。稽查审理上,通过对检查差错率、查补税款入库率等指标的考核,不断提高了稽查质量,全年对完成稽查的120户企业进行了抽查,对出现差错的2户企业重新进行了补税罚款,对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全面加强税政管理。

在税政管理上,我们重点抓了税源普查、高收入建档、减免税管理、公平税负和税法宣传工作。

1、税源普查。今年,我们逐街逐巷、逐门逐户开展了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普查,掌握了1407户企业,2011户个体户1200万元的税源结构分布,搞清“两税”征收现状,为收入预测,税额调整提供了充分依据。

2、高收入建档。我们组织了13个小组,对全区15个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收入情况进行普查,采集数据录入计算机,建立档案夹和个人所得税专用档案室,使全区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人人有了纳税档案。

定额、核查典调、审查核定”的四步定额管理办法,减少了税收工作的随意性,较好地解决了地域管理中存在的“自留地”、“人情税”等问题。在大屏幕定期公布业户的定额和缴税情况,不仅公平了税负,还有效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

征点调整工作,我们对辖区内市场和个体户的收入情况和定额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清理,对收入在起征点以下的业户只征收5元个人所得税,对定额明显偏低的商户,重新调增其纳税定额,保证个体集贸税收稳定增长。

6、税法宣传。今年,我们围绕税宣主题,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与区教委、区团委联合开展的税收宣传漫画巡回展,全区25000名中小学生和700多名社会人士投稿参与,各界群众6万多人参观,使依法纳税观念深入人心。以税法宣传进农村,千里铁路宣税法等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活动在齐报上刊登。

(五)、认真抓好“两风”建设。

我们把“两风”建设工作与组织税费收入,抗击非典,依法治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推进分局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认认真真地做好各阶段工作。

从4月30日起,我们就组织召开了班子统一思想会,中层干部会,全体干-。

部动员教育会,查摆问题见面会。采取群众问卷,召开座谈会,征集纳税人意见进行广泛查摆,并在班子、科室、党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中进行了分层次查摆。查摆出在选人用人、行政执法、工作作风、党员队伍建设四方面存在的12个问题。

部组织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同时,结合“两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每人针对班子建设和“两风”建设,写出学习心得,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交流。

了防治非典的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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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工作总结【第四篇】

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基础性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业以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据统计,*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52*亿元,比上年增长%,加快个百分点,其增长率超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个百分点。而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比上年上涨%,涨幅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因此,研究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对实施宏观调控,抑制房地产过热、房价过高状况,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建国初期,在全国范围适用的税种为14种,其中涉及房地产业的税种有房产税、地产税、工商业税(包括营业税和所得税)、印花税和遗产税。各地还普遍征收契税,遗产税则没有开征。上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绝大部分房地产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的买卖和转让被禁止,房屋产权变动的征税范围也日益缩小,房屋的出租也被严格限制,因而房地产市场和相关的税收制度在以后的近30年时间内几乎名存实亡。

改革开放后,房地产税收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变革:上世纪*年代初期恢复征收契税,*年代后期对国内单位、个人恢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并开征了耕地占用税,*年代初期开征了土地增值税,其他相关税种也实行了改革。

目前,与房地产业有关的税种有11个,分别为: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其中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划为地方政府固定收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一)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需要。由于房地产业税收涉及税种11个,纷繁复杂,众多税种又涉及众多征税环节,加之房地产开发周期长、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等原因,房地产税收管理不可避免存在很多政策盲点和征管难点问题,税收管理力不从心,目前,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偷逃税重灾区。

(二)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目前,房地产业持续高速增长,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增长过快,通过改革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能够抑制或降低房价。并且,目前社会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家庭存量财富更多地体现在自有房地产上,而通过改革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在财富的保有环节调节,可起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作用。

(三)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需要。我国地方税体系极不完善,缺乏独立的主体税种。占地方税收较大比重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作为中央、地方分享税种,在目前情况下难以成为主体税种,而其他独立的地方税税种多是零星、分散的小税种,难以挑起大梁。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完善财产税制,是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首选。

(四)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创造公平税收环境的需要。由于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内外不统一,外资企业实际上享受了超国民待遇,导致内外资企业房地产税负不均,不利于本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一)税种数量偏多,设置不够合理。房地产涉及税种过多,且主要集中在流转环节,即流转税重;而占有和交易环节相对轻,即保有税轻。而流转税是间接税,具有可转嫁性,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这部分税转嫁给了购房者。

(二)部分税制过于陈旧。在世界主要国家已经实行从价征收房地产税的今天,我国仍以纳税人使用土地的面积作为计税依据显然不符合房地产税的发展趋势。这种简单的计征方法虽然在操作上比较简便,但却造成纳税人在保有土地时的税收成本明显偏低,致使纳税人可以不在乎土地的税收成本,低效率地使用土地。

(三)税权过度集中。目前,我国在税收管理权方面,立法权、管理权等都高度集中于中央,中央对“税权”统得过死,不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实施政策,不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四)有些税种的计税依据不合理。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不是按价值,而是按面积。这种计税方式不能随着课税对象价值的上升而上升,具有税源不足而缺乏弹性的缺陷。

(五)内外税制不统一,形成内外资企业竞争环境的`不公。在现行内外分开、房土分开的房地产税制下,外资企业保有土地时的税收成本几乎为零,其税负明显小于内资企业。这种内外区别对待的房地产税制将大大损害内资企业的利益,影响税收的公平性原则。

(六)对土地资源的调节力度较弱。与房产有限使用的特性相比,土地具有长期使用、不可再生等特征,因此土地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其经济价值较房产更高。而在目前的房地产税制下,高价值的土地资源却承担着低水平的税负,现有房地产税不能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调节。

(一)具有贯穿于房地产开发、保有、转让等全过程的完善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在房地产保有环节,主要是对拥有房地产所有权的所有人或占有人征收的;在房地产取得环节,针对房地产拥有者在取得房地产的不同方式而分别课征;在房地产所得环节,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就其所得或增值收益而课征的税收。

(二)房地产税是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凡是实行分税制的国家大多都将房地产税划归地方税,由于其稳定性,多成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三)对房地产课税一般都以房地产的资本价值或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以资本价值或评估价值为核心确定计税依据的方法,既能够准确反映纳税人的房地产状况,又会使房地产税收收入随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价值的提高而稳步增加。

(四)实施内外统一的房地产税制,且征税范围既包括城镇也包括农村。

(一)简并税种,优化结构。一是统一房地产税等内外有别的税种,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二是将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三是清理房地产业的各项收费,将一部分合理的房地产方面的行政性收费改为税,扩大税基。

(二)调整税基和税率。一是扩大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无论是经营性房地产,还是非经营性房地产,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按照房地产税的基本理论,都毫无例外地享受了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按照税收的“受益原则”,都应成为课税对象,承担纳税义务。二是实行灵活的税率。不同房地产在经济活动中的收益是不同的.所能承受税负的能力也是不同的。因此,房地产税的税率应当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房地产分别设计,由各地在规定的幅度内掌握,如普通住宅和生产、经营用房地产税率从低,高级住宅和高尔夫球场税率从高;中小城市的房地产税率从低,大城市的房地产税率从高。

(三)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适当下放税权。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如中央只负责制定房地产税的基本法、规定各个税收要素,而将制定实施办法、评估规则、调整税率等权限赋予地方,以适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实际情况,促使地方因地制宜地通过房地产税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房地产市场。

(四)适时修正税法。各项税法都应当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修正,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应对一些十几年以至几十年不变的税种暂行条例进行修改。

(五)合理确定计税依据。改变目前既有从量计征又有从价计征的双重征收方法的局面,统一为从价计征,且按照房地产评估值征税。这既可使房产税收入随着房产价值的增长而增长,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土地的级差收益。

(七)推进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一是制定规范而严密的财产登记制度,以有效获取财产信息和征管资料。二是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包括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培养专门的评估人才,制定严密的评估制度。

(八)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税收征收管理,堵塞漏洞,减少税收流失。为此,税务机关要加快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工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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