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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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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共【第一篇】

为了使“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主席协商会议更加富有成效,市政协文教卫体委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在傅绍平副主席带领下,调研视察了市城区住宅小区,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对我市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思考,并借鉴了外地好的做法,形成了这份调研报告,供主席会议协商参考。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把物业管理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完美社区、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有效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质。

1.健全了物业管理规范制度体系。20xx年以来,市政府根据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情况,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涉及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收费、物业保修金、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等主要领域,形成了相对完整、较为完善的政策管理体系,极大地推动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了对物业主体的培育和监管。培育和引导本地企业做大做强。20xx年常德福吉物业公司晋升为一级资质,实现了本地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零的突破。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依法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了资质年度考核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动态管理档案,并且加强了信用评价成果的运用。

3.提高了服务水平拓展了服务领域。引进保利、金碧、万达等一批国内优秀物业服务企业驻常服务,传播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讲座、开展竞赛、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本土物业企业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引导和拓展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从过去简单的保安、保洁、维修等基本内容,发展到目前的家政服务、代收代缴、车辆管理、特约服务等方方面面。

4.加强了对物业管理硬件设施投入把关。制定了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公共活动用房等物业管理硬件设施的建设标准,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小区总建筑面积的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50㎡;业主公共活动用房按照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100㎡。并将物业管理硬件设施的建设标准纳入了全市房屋建设技术规范。

虽然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1.车辆停放无序。由于前期建设车位配套比例较低,加上近年来我市私家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小区内有限的停车位(库)已无法满足业主车辆的停放需求,致使小区内大量车辆无处停放,部分小区停车犹如见缝插针“抢车位”,挤占人行道、绿化带已成常态,占用消防通道、堵路堵门也时有发生,造成小区内交通堵塞,进而引发各类纠纷。市城区金色晓岛小区就出现过因为他人的车辆停放在车库门口,车库业主家小孩半夜生病需要急诊时而无法开车,一气之下怒砸堵库之车的案例。

2.违法建设不止。部分小区存在严重的乱搭乱建现象,如有的一楼居民占用公共空间圈建小院、在阳台周围搭棚、破墙开店;有的顶楼搭建阁楼;有的违规搭设外置防盗网,影响城市整体美观;有的高档别墅小区甚至出现业主大兴土木推倒重建;还有的业主私自改变房屋的居住功能,租与他人开饭店、茶馆,开公司、做仓库,严重影响周边业主的日常生活。上述情况多是因没有及时制止而其它业主跟风效仿,导致不少小区乱搭乱建现象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3.物业费用难收。目前市城区物业企业中有相当部分企业实际处于亏损状态,除了规模因素外,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偏低、物业费收缴率不高也是重要原因。目前多层住宅为元/平米,高层住宅为元/平米,部分小区收费标准还维持在10年前的水平。据武陵区调查表明,20xx年小区业主欠费额度平均达25%,个别小区高达45%以上,而物业企业能够承受呆账的临界点大致在10%。不少业主常以房屋质量差、服务不满意等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不断降低的收费额度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形成了恶性循环。例如水岸名苑物业费收缴率不到70%,该小区已修建10余年,房屋维修资金收缴不到位,业主因屋顶漏水、水管破裂、停车紧张等原因拒交物业费。

4.各类乱象频发。小区物业服务涉及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政府职能部门等多个主体,一旦其中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小区内乱象频发,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如鸿升别墅南区部分业主以多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先后导致多家物业公司运转不畅而退出小区,小区内垃圾成堆,业主苦不堪言;芙蓉盛世小区因物业公司与业主就停车服务收费项目沟通不及时,导致发生业主冲撞停车道闸,损坏公共财物事件;金色晓岛和公园世家小区出现物业公司人员制止业主搭建阳光房而被殴打事件;荷塘月色小区业主为争夺业委会主任一职大打出手致伤住院。

5.行政执法缺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缺位,导致物业管理区域呈现“孤岛”现象。物业管理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众多,部门行政执法没有延伸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公安部门过多依赖物业公司并没有执法权限的保安维护小区治安;城管、规划部门对小区内乱搭乱建现象处理不及时甚至不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又无力制止;消防部门对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6.公共服务缺失。敞开式小区大多没有明确服务主体,基本上依赖社区提供的基本服务,而社区因为人力和资金的原因无法保障,部分敞开式小区因服务主体不明确,卫生、治安、交通等服务项目长期处于无序状态。许多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改造的小区存在乱象反弹的隐患。如西苑新村政府投资900多万元对小区道路、下水道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大规模改造,但至今没有专业化或自治组织物业服务进入,仅靠一位老人清扫卫生,乱搭违建、脏乱现象随时有反弹的可能。

我市的物业管理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全国来说有其共性的一面,也有其特殊性,应认真分析,科学应对,其主要原因:

1.对物业管理认识有差距,重视不够。现阶段物业管理与人们的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还是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够到位,尤其是区县(市)、街道、社区对物业管理缺乏系统研究和深入思考,没有作为全局工作来考虑,宣传和引导力度不够,导致物业管理的社会地位一直未能得到凸显。同时,近几年我市着力开展的完美社区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物业管理关联性研究不够,结合不紧。没有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范畴,物业企业无法享受在税收、财政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政策,政府对物业管理的政策支持不明显。

2.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不规范,服务水平较低。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流程不科学,没有或很少有内部考核和奖惩机制。个别企业在业主拖欠物业费、企业运营面临困难的情况下,为降低成本,便开始减员减薪,搞卫生的是“奶奶级”,当保安的是“爷爷级”员工,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导致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现象的加剧,形成恶性循环。物业行业专业人才匮乏,大部分物业企业缺乏具有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人才,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管理经验不足,与业主日益多样化的居住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3.部分业主素质不高,业主自治机构作用发挥不够。业主的物管意识普遍淡薄。一是难以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目前,我市仅有27%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且有相当部分名存实亡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二是业主自治机构运作欠规范,基层纠纷处理机制效率不高。业主委员会委员准入门槛低,素质参差不齐,加之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街道、社区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处罚,导致其运作不规范,有的甚至成为个别业主谋取私利的媒介。三是业主缺乏共同家园意识。不爱护共用财物、不讲卫生、不遵守公共秩序等现象较为普遍,个别业主甚至恶意拒交物业服务费,给物业管理带来阻力。

4.物业管理设施基础差,硬件建设跟不上。一方面由于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受利益驱使,提高容积率、改变建筑物用途、偷工减料降低房屋质量、电梯以次充好、不按照合同约定标准随意更改环境及相关配套设施,没有配备或者没有配足物业用房与相关设施设备。另一方面部分老旧小区和政府投资的廉租房、公租房,由于规划、住建等部门在规划设计把关时没有要求预留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公共活动用房,导致不具备实施物业管理的硬件条件。

调查组认为,小区物业系列问题不解决好,会留下诸多后遗症。首先是小区停车、治安等问题会扩散到社会,或侵占公共空间或引起社会不稳定,增加社会管理难度;其次是由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会不断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投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将不堪重负;第三是直接导致部分市民生活质量下降。因此,应引起足够重视。

1.强化措施,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议尽快出台《常德市物业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从法制层面保障其发展。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将物业管理纳入完美社区网格化管理范畴,加强区县、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物业服务与纠纷处理机制。各级财政要保障各级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设立物业管理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推广物业行业的创新、增值服务,对服务优质、社会反映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适当奖励,积极引导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老旧小区进行服务,对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作出良好成绩的给予适当奖励,对于明显亏损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2.明确职责,构建完善的联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行政执法向小区院内延伸。发挥房管部门作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政策和行业标准及统筹协调与督导指导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规划、城管、住建、公安、质监、消防、物价等部门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并将他们的投诉电话公示在各小区醒目位置,便于及时受理业主投诉。同时发挥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尤其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把“安全、洁净、方便、和谐、快乐”的完美社区建设目标延伸至小区内,使小区成为完美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帮助建立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服务模式,协调各方搞好小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3.分类指导,探索建立多样性的物业服务模式。对新建和老旧小区,封闭式和敞开式小区进行分类指导,选择合适的服务模式。重点探索针对敞开式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规模较大的小区,可采取聘用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规模较小的小区,可采取“统一打包”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推广紫桥小区物业管理模式,鼓励街道或社区成立物业服务中心(登记注册)进行管理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自治,专项负责辖区内无法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研究针对保障房小区和农民安置公寓区物业管理的措施,做到服务不留死角。

4.创新管理,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整合、改制、兼并和重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较大规模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支持本地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树立行业标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新型社区商业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不断满足潜在的市场需求,提升服务能力,实现物业服务升级转型。及时化解物业服务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推动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快速提升。加快建设监督体系,大力培育业委会,提高业委会组建率、专业性和公信力,让业主直接参与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和合作,形成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和业主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5.倡导诚信,增强物业主体的自觉意识。正面引导与惩戒并举。一方面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小区宣传栏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等物业主体各方的责任和自觉意识。强化示范带头,通过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去影响广大业主,增进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和理解,提高市民对物业服务的认同感,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自豪感,营造有利于物业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建立物业主体各方的诚信档案,对不守诚信的企业法人和业主进行失信惩戒,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还要进行问责。

6.突破难点,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以拆除小区违法建筑和老旧院落改造为突破口,对违法建筑进行梳理,确定牵头单位,明确分批整治目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老旧小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落实市中心城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对我市城区老旧院落和敞开式老旧小区分期分批进行改造。按照总体规划、综合整治、分类改造、一院一策的原则,对老旧院落安防设施完善、路面平整处理、停车位(线)划定、垃圾装运处置、环境整治、管理用房配置、水电“一户一表”工程、雨污分流、管线序化等功能性专项改造,确保整体工作真正惠及民生。注重宣传发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拆违和院落改造的热情。

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共【第二篇】

物业管理是今年镇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三个突破之一。物业管理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也是迎接挑战、自我加压、探索新课题的过程。

一、目前我镇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镇城管办在七个城区社区各选一处居民小区做为物业管理试点,打破社区原有的小区负责制的管理模式,重点在脏乱差的无人管小区开展物业管理。上半年工作重点是选定试点,解决遗留问题,成立业主委员会。城市七个社区的试点具体情况为:

1、社区:

社区选择三星花园小区做为试点。三星花园位于东城区闫家坝地段,共有居民近一百户。该小区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很多,围墙未建好,没有物业管理用房,长期无人管,垃圾成堆,草坪损毁,很多业主对在此居住失去了信心,打算卖掉房子。对于物业管理,多数人拥护,但缺乏信心。经过初步测算,要在该小区建立物业管理,尚需七万元解决遗留问题。社区在小区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筹备会,向各家各户发放了物业管理倡议书,征求有关意见。下一步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2、社区:

社区去年最先推行物业管理,并成功地在粮食局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建立了业主规约,协助小区实行了物业自治管理。今年,社区将综合批发城作为物业管理重点整治单位。综合批发城有业主近三百户,建成十多年来,没有物业管理,遗留问题多,一直是县城城市管理、卫生创建的死角难点。经走访,综合批发城要实施物业管理需解决四大遗留问题:清掏化粪池、拆除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恢复大门及门岗、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总测算费用近五十万元。经过半年多的协调,目前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简单疏通了下水道,基本拆除了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向开发商争取了两间门面作为物业管理用房,已由致远物业公司拿出了初步管理方案,并正在协商解决大门及门岗的问题。7月30日晚,镇政府组织在综合批发城小区召开全体业主会议,正式宣布小区管理移交县致远物业管理公司,该小区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3、观山社区:

试点一:佳美公司宿舍区。因佳美公司(原一建公司)改制时已将其宿舍区(建筑公寓)移交社区,并和镇政府签定协议,不再承担建筑公寓内的卫生创建等任务,请求取消建筑公寓做为其创建包干责任区。建筑公寓有居民六十多户,以前社区在小区内实施过物业管理,后因少数业主私搭乱建而中止,成为无人管小区,后来小区卫生包干到佳美公司,但缺乏长效管理。现在社区已召集业主代表开会,下发选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再确定物业管理方案。

试点二:原天鹅宾馆院落。此事由农办牵头,镇城管办协助,在现场走访了业主。针对院内的环境问题,我镇拿出了初步改造方案。因院内主体繁多,改造资金庞大,我们已向县政府反映,准备召开相关责任主体的协调会,解决环境问题后再议物业管理事宜。

4、老西门社区:

老西门社区做为老城区,无人管小区最多,县长热线投诉最多,创建任务最难,实施物业管理的难度也最大。社区先后在百货庭院、电影庭院、土产庭院、酱园厂庭院、商业新村、桥头花园等地开会走访,征求业主意见,了解物业管理现状,最终确定在电影庭院、酱园厂庭院和土产庭院实施物业管理。目前准备筹集资金解决电影庭院的物业管理用房和大门的问题。

5、渫阳社区:

试点一:农资大市场。农资大市场一期工程建成多年,二期工程尚未售完。建成以来市场物业一直由市管中心(宏天物业)管理,但建设方和业主对物业管理强烈不满,准备重新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经社区推荐,建设方多方了解后,拟定由致远物业公司接管。从五月份开始,致远物业开始走访业主,制定了初步管理方案,得到了建设方的认可。八月份,县房管局准备采取邀标的方式,重新聘用物业公司。

试点二:旺佳园。旺佳园共有业主75户,一部分是原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另一部分是新开发楼房入住户。由于新迁户入住前交纳了两年物业管理费,两年期满后,物业公司退出,现在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而且由于以前管理不规范,公共部分占用严重,业主强烈要求实施物业管理。目前,社区已在小区内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张贴了有关宣传法规,投票选举了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准备拟定物业管理方案并召开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共【第三篇】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区委十届六次全会也提出了要全力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而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为此,加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前不久,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南关岭街道党工委在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专题调研阶段,结合地区实际,组织了专题调研小组,就如何推进地区物业管理,促进地区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调研,实地走访了部分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召开了由街道城管部门、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单位参加的不同层次座谈会,发放了500份居民调查问卷,征求了各个群体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据调查,南关岭街道共有各类物业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181万平方米。2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16个,其中,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建成入住的小区4个,占总面积的25%;九十年代后,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综合开发建设而成的小区12个,占总面积的75%。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8个,占居住小区的50%;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5个,占实行物业管理小区的%。全街共有物业管理企业七家,从业人员300余人。目前,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内多种管理形式并存,既有商品房、承租房、房改房、拆迁房,还有单位直管楼等。

总体看,物业管理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级阶段。目前仍然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占50%;未收取物业费的小区占75%,在收取物业费小区中尚有10%--50%住户以各种理由不缴费。二是物业管理总体水平偏低。主要是物业管理企业数量少、规模比较小,资质等级偏低等;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三是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不健全。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及规范化经营缺乏制度支撑,对社区物业管理自治方式缺乏科学性探索。

近年来,各新建小区积极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着力搭建社区自治的新型组织平台,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总结了一些经验,但由于体制、观念、机制等因素的影响,物业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开发商遗留问题严重。开发商遗留问题严重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本地区也不例外。问题主要包括变更规划、配套设施不落实、房屋及附属设备质量不合格等。这些问题遗留到物业管理阶段并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矛盾集中到物业公司身上,据调查,在有物业公司的小区,57%的受访者认为居住小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责任,68%的受访者认为居住小区技防措施不健全。

2、物业管理公司定位不合理。目前,据调查,现有物业管理企业规模小、资质等级低,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偏低,经营管理理念陈旧,缺乏市场竞争力。在7家物业管理企业中,按资质分类,一级资质仅有1家,其余6家均为三级资质,按照性质分,2家由村公司物业转制而来,其余是市内物业的分公司.个别物业公司受旧的体制影响比较深,习惯上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差;有些企业低水平服务、高标准收费;有些企业错误认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门槛低,缺少对员工的培训和严格规范的制度管理,造成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有些企业不经业主同意,擅自经营物业共用部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3、部分业主观念陈旧且缺乏合作性。大部分居住人群收入水平不高,对物业管理收费的理解尚未到位,不愿意按照目前价格享受较为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普遍存在维权意识强烈而责任意识淡薄,经常出现业主权利滥用现象。据调查显示,只有1%的受访者对《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很了解,不了解的多达87%;71%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房产权利方面的规定。业主相互不熟悉,往往出现“谁都可以牵头成立业主大会,但谁都无法真正成立业主大会”的无序局面,业主委员会的权威受到质疑。据调查显示,55%的受访者所居住的社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当居住方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更多人倾向于选择通过居委会维权;87%的受访者认为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好,居委会作用发挥好。

4、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物业与园林、环卫、公安、交通、市政等管理部门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职责划分和相互配合的问题,有些是行政监管关系,有些是业务合作关系。目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与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关系还未理顺,责权利的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责被人为地转嫁到了物业公司,使物业公司客观上既承担一个企业的责任,又承担着部分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等等。

南关岭地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物业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探索适合街道实际的物业管理模式。通过此次调研,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1、推广物业管理企业前期介入法。物业管理企业前期介入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正式接管物业之前就参与物业管理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销售—管理”等过程。这样有利于避免开发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配套方面出现后期物业管理难以解决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开发商遗留问题对物业管理的隐患,有助于形成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及业主和谐相处,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政策、资金、管理以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问题入手深入研究,加强引导,推进物业管理企业前期介入工作。

2、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并积极发挥作用。应由街道相关部门协调各物业公司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在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交流平台,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公平竞争,协调利益冲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协会应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摸清行业基本状况,研究行业发展理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反映企业合理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活动,形成行业的凝聚力;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形成在职继续教育机制。

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对开发商的诚信考核机制,特别是对其开发小区物业管理好坏的考评,使其注重树立品牌意识,做好建管衔接;行业主管部门要改变姿态,充分利用全方位的媒体手段主动宣传物业管理的必要性;物业管理公司应抛弃行政管理的方式,加大对业主的情感投入,与业主建立良性互动,用更好的服务取得业主理解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应组织成立物业调解协调机构,完善社区党总支、居委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四方自治组织的联动议事平台,理顺物业管理体系,建立基层管理长效机制。

4、探索物业分类管理模式。应根据目前物业管理的特殊性,有针对性的对居住小区的特点探索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对于一些老旧小区来说,由于观念限制和硬件条件的制约,让居民出钱引入物业公司很难行得通。对这类长期以来欠账较多的老旧小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产权单位应加强资金的合理投入,探索规范的物业管理以外的新形式,如充分延伸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或发动群众建立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力求用比较低的成本解决物业管理的基本需要问题。对于新建商品房小区,政府应加强引导和约束,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公平竞争环境,逐步打造代表自身核心竞争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品牌。

5、大力提高居民自治水平。物业管理处于发展时期,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不可能事无巨细都采用法律手段。而社会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调整,就有可能陷入无法缓解的对立困境。因此,在物业管理中,要将乡规民约纳入法治体系,通过规划居民区建设的内容,完善乡规民约,提高居民的权利义务意识,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承担民主管理的责任。如大北物业公司与社区联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剖析居民区中缺乏公德的表现,针对性地建立乡规民约,培育一批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楼等品牌项目,坚决反对在居民区生活中地极端个人主义等自私自利现象,大力提升小区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水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6、提高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应结合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自己品牌,要通过提高员工知识技能的培训,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在企业内部应岗位明确,职责分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降低企业管理成本。要从日常检查、客户交流、业主满意度调查、管理费收缴、相关信息反馈等方面了解物业服务是否满足业主的需求,从而制定相应的措施。如鸿诚物业公司开展“敬业爱岗、优质服务”活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技术革新,促进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共【第四篇】

随着城镇化脚步不断推进,各地新兴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圈地而起,五花八门的物业公司也有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物业的品牌价值也成为了房地产商手里越来越重要的筹码。物业对小区的管理与城管对于城市的管理如出一辙,同时也有着包含关系。物业管的不光是小区整体环境,还要解决每个业主日常所遇到的问题。当小区内住户的某些行为触犯到城市管理相关法规时,就进入了城管管辖范围,要解决好这些物业、城管均可介入的问题往往需要双方开展协作。

在现实中,诸多问题使得原本可以开展协作的部分反而成了城管执法过程中的瓶颈。由于物业平时与业主关系密切,有的物业管理人员与业主几乎如亲友般熟悉,出于感情层面以及日后相处考虑,物业在遇到业主有违法行为时往往容易采取回避乃至包庇业主的措施,以使自己脱离干系。甚至还有一些不顾及品牌效益的物业,管理不好就直接撒手不管了,这就使得执法人员在期望通过物业与业主沟通时吃到了无数闭门羹。

而如果物业管理者们更深层地思考下业主的违法违规问题,不难发现,只要有一户业主带头不遵纪守法,并且被纵容和默许,就会有更多家业主来钻法律漏洞以谋私利。这些业主行为最后往往影响到周边业主的共同利益,造成其他业主的.不断投诉,将物业置于众矢之的。物业若能配合执法力量做好严管严打工作,及时先行沟通处理并主动反应上报业主违规行为,那么日后的管理将轻松很多,同时也能得到更广大业主的好评。

物业与城管开展协作应有效地发挥双方的独有优势,互相填补不足。物业掌握着业主的基本信息,对整个小区有更深的了解和更综合的考量,拥有更多与住户的沟通技巧,更便于作一些沟通调解工作,也能为城管执法过程中需落实的细节问题提供更多综合的建议,以尽量减少执法过程所产生的其他负面影响。城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当物业的人情牌、管社区管理办法行不通时,就需要城管介入,以更明确的行政职权来对业主行为作约束。城管借物业之巧劲,物业借城管之利剑,两者协作方可攻坚克难。

城管与物业协作需要在平时就建立起一致思想,统一战线,在关键时刻才能口锋一致。这些磨针活不是一日两日就能练就的,需要在两者间先搭起人员、信息、政策的桥梁,多开展交流活动,落实现行政策,分析潜在问题,及时做好准备,提前给业主打好预防针。

新形势下物业与城管打交道会越来越频繁,有团结协作的心,运用好方式方法,才能够化矛盾为桥梁,逐步优化物业城管协同管理格局。

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共【第五篇】

7月15日,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xx的带领下,调研我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们实地察看了园林小区、天一城市花园、天森国际花都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国土房产局关于《我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委员们在实地察看和听取通报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建设。1995年,市国土局设置了物业管理股,具体负责物业行业管理。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8家,本地27家,其中二级资质1家;外地入驻本地的11家,其中一级资质2家,二级资质4家。从业人员1900多人,有近600人参加各类培训并已取得相关证书。目前已对50多个住宅小区实施了物业管理,总服务面积约51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达70%。

2、培育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一是引入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我市逐步推进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至今已有19个小区实行招投标。二是整顿市场秩序,规范物业管理运作。针对一些业主反映较突出的问题,如物业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差、乱收费等,开展了物业服务企业达标考核、物业设施设备专项检查、安置小区综合管理考核等工作。

3、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倡导“诚信物业”,开展创优评比活动。截止目前,我市已创全省示范住宅小区2个,全省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大厦)5个,xx市示范住宅小区(大厦)4个。积极推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全市业主委员会已成立并备案在册22家。

二、存在问题。

1、少数物业企业管理不规范。不按规定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不及时,物业费用收支不按规定公示等。加上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责任意识不强,缺乏足够的精力和热情,不督促物业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业主遇到问题而缺乏有效途径沟通,导致上访投诉维权,增加了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负担。

2、部门之间职责需进一步理顺。作为新兴行业,法律法规体系虽已建立,但部门间的工作职责还需进一步理顺。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费,但我市有例外现象,如大多数小区是自备变压器,电力部门只收取高压终端的`电费,小区内业主的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但电损、线损、变损等费用由业主承担,引起广大业主的强烈不满。此外,住宅小区的房屋质量、违章搭建、破墙开门、车辆停放、开厂经营、垃圾清运等问题,按照有关职能应由住建、城管、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处理。但由于一些法规的交叉,出现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执法不到位现象,增加了管理难度。

3、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大多来自下岗工人、转业军人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不高。不能满足物业管理行业发展需要,而企业自身经济效益低,难以引进人才,善管理、懂技术的专业人才更为紧缺。

4、业主权利义务认识不清。人们普遍认为物业服务属于简单的劳务服务,行业技术含量低,严重挫伤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积极性。随着业主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出高标准的服务要求,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自身应承担的义务认识不清。表现为:一是房屋维修养护责任意识不强;二是不服从管理,乱装修、乱搭建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房屋质量等开发商遗留问题、邻里纠纷等都作为不交费的理由,拖欠物业费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小区形成恶性循环,导致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下降,广大业主深受其害。

5、房屋工程及基础设施不完善。尽管房屋工程通过了验收,但向业主交房时仍可能存在一些并不完备的情况,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绿化、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上下水、通讯等设施未完全落实,从而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据调查,60%以上的物业纠纷都是由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近三年来,市国土房产局已处理群众投诉300余件,投诉举报呈现逐年递增态势。

6、部分老小区无物业管理。我市部分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建造的住宅楼,由于当时条件限制,规划、建设、用地方面不够规范,存在小区配套不齐全、绿地面积小、停车位不足、消防设施欠缺、环境脏乱差、房屋立面破损等问题。这些老旧小区目前尚无物业管理,基本由社区居委会代管。

三、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快物业发展。培养一批骨干企业,增强企业竞争力。稳步推行物业管理师制度,逐步建立一支懂经营、善管理、肯开拓的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队伍。大力引导物业企业更新服务理念,拓宽管理范围和服务领域,发展物业服务新的增长点。做好物业管理成本核算工作,逐步建立“分等定级、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使收费与服务标准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开展规范的管理和服务,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内容、收支情况等重要信息,让业主明明白白交费。

2、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物业管理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涉及规划、住建、城管、供电、供水、消防、公安、环保等多个部门,应理顺机制,明确物业管理所涉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物业管理重点工作。

3、发挥小区业主自治作用。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按照《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建立健全业主管理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机制,规范活动行为。充分发挥业主的自主权与能动性,依法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利。

4、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健全管理制度和内部岗位责任制;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培训提高员工素质,随时监督检查物业管理的乱收费行为等。

5、高度重视小区建设质量。一是要严把商品房质量验收关,从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开始,相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同步介入,对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网、水、电等设施建设提出合理性建议,供开发建设企业参考。详细规划方案评审及竣工验收时要邀请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参与论证、验收,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强化房屋建设质量保证金制度,在政策范围内提高房屋质量保证金标准,延长质押年限,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承建方形成经济压力,以确保建房质量。三是逐步解决“停车难”问题。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今后新建的楼盘,从高起点、高标准出发,提高停车能力。对已建成小区引导物业企业通过规范管理,挖掘内部潜力,缓解停车位不足的矛盾。

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共【第六篇】

近年来,随着南京城南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大量土地、房屋被拆迁征用,一个个拆迁安置小区拔地而起。村民房屋土地被征用后,搬入了安置房小区。原有村民也变成了居民,从村落变成了小区,安置房小区管理难、环境差等问题带来的物业纠纷日益凸现出来。

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纠纷是城市化推进以来各级部门普遍关注的一个重大民生问题。雨花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对辖区内安置房小区出现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力求减少矛盾纠纷、理顺各种管理关系、提高对安置房小区物业纠纷的认识,为解决好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纠纷提供有益的思考。

一、安置房物业纠纷现状。

目前在雨花台区的铁心桥地区、西善桥地区和板桥地区有大量的安置房小区。西善桥地区有52个居民小区,其中安置房小区26个,铁心桥地区7个社区,其中两个社区为全市两个大型安置房小区景明家园和春江新城,另外5个社区都有安置房小区。物业矛盾纠纷的出现有三个方面的因素。

1、业主因素。大多数村民身份转变后,并没有像真正的市民一样去了解、接受、参与物业管理,导致有的安置小区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多种矛盾,最突出的共性问题有:

(3)业主服务消费意识淡薄。大部分安置小区业主从原来的村落搬迁到新建小区,作为村民从来都无需交纳物业管理费和垃圾费之类的费用,而且拆迁安置都是政府行为,这些业主认为这些费用应该由政府买单。他们对物业管理的概念比较陌生,不知道物业服务本身就是一种商品。消费享受服务的意识不强,没有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概念,直接后果就是导致物业运转困难,服务质量下降,形成恶性循环。

2、物业公司因素。

(3)物业管理公司不够职业化。在安置房小区居民入住后,为了快速地给居民提供物业服务,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各街道的社区组织成立了物业公司为居民提供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程度不够,往往以管理者身份而不是服务者身份自居,必然影响到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和谐关系。

3、相关管理小区物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因素。相关管理小区物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及时指导安置房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很多安置房小区在入住几年后仍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这样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为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埋下隐患。很多重大事/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中国最强免费!/项没有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也无能为力,比如维修基金的使用,导致居民认为物业公司不作为,引发矛盾纠纷。

二、减少安置房小区物业纠纷几点建议。

(1)方便个体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进行沟通;

(3)通过业主委员会宣传小区居民责任与义务,配合物业公司逐步将物业费用收取工作正常化。

2、培养能够适应市场变化的优势物业公司。要逐渐走出社区“托底”式的物业公司模式。物业企业要推行公务公开、财务公开,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要形成相互制约、相互支持的管理机制。同时,要全力做好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为小区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聘用和培养专业化物业人员,提高物业服务水准。要在人员配置上把好关口,提供能够切合居民需要的优质物业服务。一是选拔聘任一批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充实到物业管理一线队伍;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履行职责能力;三是提升人员素质,物业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规章、相关业务和小区管理理论,开拓工作思路,切实做到服务好保障房小区居民。

4、相关行政部门做好保障房建设验收工作,避免建设问题遗留给物业部门。认真抓好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工作,发现配套设施设备不完善的小区,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补建完善,做到提前介入,主动参与,积极监督,确保交付后业主满意,避免业主与物业之间发生冲突。

5、社区做好新市民普法宣传工作。社区要经常性深入各小区开展普法和精神文明宣传,宣扬小区公约,弘扬小区主人翁意识,提高安置房小区居民的都市生活意识,改变他们的生活习惯,鼓励小区居民主导参与到小区物业管理中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小区物业矛盾纠纷。

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共【第七篇】

物业管理是今年镇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三个突破之一。物业管理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也是迎接挑战自我加压探索精编论文新课题的过程。

一目前我镇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镇城管办在七个城区社区各选一处居民小区做为物业管理试点,打破社区原有的小区负责制的管理模式,重点在脏乱差的无人管小区开展物业管理。上半年工作重点是选定试点,解决遗留问题,成立业主委员会。城市七个社区的试点具体情况为:

1社区:社区选择三星花园小区做为试点。三星花园位于东城区闫家坝地段,共有居民近一百户。该小区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很多,围墙未建好,没有物业管理用房,长期无人管,垃圾成堆,草坪损毁,很多业主对在此居住失去了信心,打算卖掉房子。对于物业管理,多数人拥护,但缺乏信心。经过初步测算,要在该小区建立物业管理,尚需七万元解决遗留问题。社区在小区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筹备会,向各家各户发放了物业管理倡议书,征求有关意见。下一步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二社区:社区去年最先推行物业管理,并成功地在粮食局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建立了业主规约,协助小区实行了物业自治管理。今年,社区将综合批发城作为物业管理重点整治单位。综合批发城有业主近三百户,建成十多年来,没有物业管理,遗留问题多,一直是县城城市管理卫生创建的死角难点。经走访,综合批发城要实施物业管理需解决四大遗留问题:清掏化粪池拆除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恢复大门及门岗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总测算费用近五十万元。经过半年多的协调,目前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简单疏通了下水道,基本拆除了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向开发商争取了两间门面作为物业管理用房,已由致远物业公司拿出了初步管理方案,并正在协商解决大门及门岗的问题。7月30日晚,镇政府组织在综合批发城小区召开全体业主会议,正式宣布小区管理移交县致远物业管理公司,该小区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观山社区:试点一:佳美公司宿舍区。因佳美公司(原一建公司)改制时已将其宿舍区(建筑公寓)移交社区,并和镇政府签定协议,不再承担建筑公寓内的卫生创建等任务,请求取消建筑公寓做为其创建包干责任区。建筑公寓有居民六十多户,以前社区在小区内实施过物业管理,后因少数业主私搭乱建而中止,成为无人管小区,后来小区卫生包干到佳美公司,但缺乏长效管理。现在社区已召集业主代表开会,下发选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再确定物业管理方案。试点二:原天鹅宾馆院落。此事由农办牵头,镇城管办协助,在现场走访了业主。针对院内的环境问题,我镇拿出了初步改造方案。因院内主体繁多,改造资金庞大,我们已向县政府反映,准备召开相关责任主体的协调会,解决环境问题后再议物业管理事宜。

四老西门社区:老西门社区做为老城区,无人管小区最多,县长热线投诉最多,创建任务最难,实施物业管理的难度也最大。社区先后在百货庭院电影庭院土产庭院酱园厂庭院商业新村桥头花园等地开会走访,征求业主意见,了解物业管理现状,最终确定在电影庭院酱园厂庭院和土产庭院实施物业管理。目前准备筹集资金解决电影庭院的物业管理用房和大门的问题。

五渫阳社区:试点一:农资大市场。农资大市场一期工程建成多年,二期工程尚未售完。建成以来市场物业一直由市管中心(宏天物业)管理,但建设方和业主对物业管理强烈不满,准备重新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经社区推荐,建设方多方了解后,拟定由致远物业公司接管。从五月份开始,致远物业开始走访业主,制定了初步管理方案,得到了建设方的认可。八月份,县房管局准备采取邀标的方式,重新聘用物业公司。试点二:旺佳园。旺佳园共有业主75户,一部分是原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另一部分是新开发楼房入住户。由于新迁户入住前交纳了两年物业管理费,两年期满后,物业公司退出,现在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而且由于以前管理不规范,公共部分占用严重,业主强烈要求实施物业管理。目前,社区已在小区内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张贴了有关宣传法规,投票选举了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准备拟定物业管理方案并召开业主大会。

六中渡社区:社区选择小区做为试点。小区是原广福桥煤矿职工宿舍区,有业主近七十户,改制后由社区接管,但由于收费状况不好,管理有难度,每年社区还要负债投入。今年,社区在该小区率先推行物业管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协助完善了业主规约。六月份,小区正式开始自治管理。

二物业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

1社区对物业管理的社会效益认识不足。个别社区认为物业管理与小区管理在利益上存在着冲突,工作积极性不是很高。

2硬件设施不配套。一是相当一部分院落建设不规范,无门岗和门厅,现在组织修建也不好规划。二是居民区下水道电路等物业管理所涉及到的设施严重滞后,维修或建设需大量资金。

3规范控制混乱。小区内乱搭乱建现象严重,临时建筑挤占了消防通道。绿化率达不到设计标准,居民利用空坪隙地种菜,挤占了绿化空间。

4收取物业管理所必须的费用存在一定的难度。有些业主认为物业公司赚了钱,不愿交费,或不愿接受管理。很多人的思想还停留在单位提供后勤福利和大锅饭的时代,对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明。

5物业管理企业动作欠规范。现有的几个物业管理企业,市场化程度不高,管理不是很专业,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模式,营利的目的太明显。

6前期物业管理不规范,开发建设所遗留下来的问题对物业管理形成了极大的障碍。

7业主大会难组织。居民对物业管理的含义认识不清信心不足,参加会议的积极性不高。

8媒体关注程度不够。

三对我镇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严格执行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使物业管理的管理服务经营收费等各方面各环节做到依法管理和运作。政府要加强服务意识,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为广大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宏观的政策支持与引导。建立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市场的培育,鼓励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管理分业经营。鼓励开发商从社会上聘请那些经过实践被业主认可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专业化的管理。鼓励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引进竞争机制,促使物业管理行业朝高度市场化方向发展。

2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逐步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培养人才,为物业管理持续发展提供人才资源。

3社会公众应客观公正的看待物业管理这一行业,加深对这一行业的了解并对这一行业的作用充分重视,促使业主形成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新的物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

三是加强业主大会组建的指导监督工作;

四是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

五是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收费机制;

六是大力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

七是理顺好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共【第八篇】

20__年4月到8月,我局在市、区政府部门领导下,积极与住建、环保、城管执法、工商质检、公安消防和各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等相关单位联系人,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到20多个不同特点的物业小区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分别召开了8次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座谈会、10次业主委员座谈会。

一、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物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主要以三种模式推行:

(1)近几年开发修建的商品房、综合楼基本推行了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占30%;。

(4)其余小区和老旧住宅无物业服务和管理,占3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了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企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企业招投标制度》、《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维修资金收缴使用办法》等制度。通过具体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基本保障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推行了“菜单式”物业收费服务模式。制定了《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将物业服务内容划分6个等级、6个小项,服务企业按对应物业收费菜单中的等级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和收费,基本做到了业主期望的“质价相符”。

三是抓了样板示范工程。出台了《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对创建示范项目活动进行指导,截至目前,共推行50多个各类管理模式的示范小区。

四是积极开展了物业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业主和社会宣传物业知识,增强业主的物业自治意识,努力赢得社会方方面面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办班请专家讲课培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物业服务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历史遗留问题多,老旧小区治理改造难度大。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和快速发展,以居住环境优美、物业服务规范为特征的现代化住宅小区保持高速增长趋势。而兴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的住宅区,小区的规划方案比较简单,内部结构及住宅功能相对落后。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硬件设施的先天不足就逐步凸现出来。路不平、灯不亮、下水不畅、雨污合流、无化粪池、无停车位、管理缺失、环境卫生差、治安形势复杂等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问题已呈集中爆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例如,东岳庙街新华小区、北门市场观音井小区、草坝街将军公寓等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落后,管网严重堵塞,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二)物业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管工作合力不够。

目前,物业管理制度体系还很不完善,物业管理活动涉及到的多个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行政管理和物业服务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市、区、街道、社区之间没有建立起系统协调的物业管理体制,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建立起物业管理联动机制,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企业协会等目前尚未建立或成立。

(三)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匮乏、编制不足。

目前,部门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匮乏,其从业人员大多来自“转制、转岗、转业”人员,缺乏专业理论素养和足够的管理经验;编制严重不足,工作任务重,难以有效地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管。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室人员4人,仅1人有编,其余3人均为临聘人员,对1200多个物业小区的管理指导工作显得力不从心,杯水车薪。95%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无物业管理科室和专职管理人员。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多为城市下岗再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普遍缺乏物业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没有经过物业管理培训,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应急能力及相关法律知识等都难以适应物业管理专业岗位的要求。虽然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近年来下大力气加强了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但是仍然跟不上物业管理行业迅速发展的需要。

(四)物业企业市场竞争不足,整体服务水平低。

物业企业缺乏必要的市场竞争,这样,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也必然较低。特别是相当一部分物业公司是住宅小区原开发企业的子公司,与原开发企业存在依附关系,不是真正独立的企业法人。甚至有的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在原开发企业开支,形式上独立,实际上不独立,缺乏对物业发展的长远打算。有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态度和质量差,而且还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和共同设施设备的用途,引起业主的不满。同时,“建管不分”的体制造成一个楼盘一家物业,无法形成规模,企业盈利能力较差,使物业公司缺乏提高服务质量的动力,影响了物业管理产业的健康发展。

(五)业主委员会组建难,运作不规范。

业主普遍缺乏必要的物业管理知识,自治意识不强,不愿参与物业管理;即使有业主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复杂、人员良莠不齐,缺乏“有能力、有名望、善协调”的组织者。全区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中,只有46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不足物业服务小区的5%。

从运行情况看,70%的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既没与物业企业签订服务合同,也没制定业主公约和议事规程,监管措施乏力;20%的业主委员会缺乏社区、物业主管部门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工作进展缓慢;20%的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没有发挥业主的桥梁纽带作用,距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管理相距甚远。

四、对策与建议。

(一)列入民生重点,彻底治理推进。

建议组织力量对物业管理服务问题,进行全面普查,整理归类。借鉴相邻城市物业管理的成功做法和根据实际特点进行创新结合起来,制定物业管理综合治理方案,认真落实。

(二)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老旧小区主要位于江南老城,建议把老旧小区分片划区,按实际情况划为四类,按照改造难度由易到难来划分。一类作为试点,可选三到五个,例如草坝街的改造就非常成功。二类为比较容易改造的小区,对我区创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影响大的先实施。三类为改造困难相对较大的小区。四类小区主要是一些改造难度大的小区,如那些单栋且住户少、房屋很破旧且基础配套设施极度落后的建筑。

(三)建立有效的监管调处机制。

一要继续加强房屋竣工验收和物业承接验收,确保物业服务设施设备保质保量,不出现各种隐患。二要尽快出台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社区、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责任。三要完善规划、公安、物价、消防、城管、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四要实施街道社区网络化管理,管理员专人专职,要包片包区,并加大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力度。

(四)培育物业服务市场。

一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流程、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要建立企业信用、年审、评比制度,促进物业企业提升服务水平。二要支持、帮助物业企业吸纳优秀人才,拓宽服务领域,开展有偿家政服务,电子商务配送等业务,满足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三要建立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物业企业相互学习交流,向一流企业看齐,企业间形成比、学、赶、帮、超氛围。支持、协助物业企业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提升我区总体服务水平。四要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建立企业、物业公司双向选择,公平竞争的机制。要将物业企业的信用情况作为招投标、业主大会选聘、小区评优的依据。

(五)多方参与,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

制定出台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办事处及社区要大力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公道正派、敢于负责、有一定工作水平的人员主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双方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良好关系;学习借鉴外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好的经验,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的工作职责,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业主委员会要向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协调工作,发挥自律作用,团结引导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和各项管理制度,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自觉支持物业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共【第九篇】

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繁重复杂的工作,每年要开展一些大型的活动。诸如,大练兵活动、五进宣传、三基建设、三项教育等等。我们知道,各项活动的开展都有其背景和特殊性,需要我们认真对待,总体来看,各项活动的开展都是比较顺利的。这些活动的开展,无疑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我们要看到,在各项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漏洞,需要我们进一步解决,否则,会影响我们一些工作的正常开展。

众所周知,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交通事业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交通事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国家以及公安交通主管部门都要根据形势的需要,开展一些大型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着重引导大家推动把各项活动引向深入。活动开展得如何,直接影响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因此,对交通事业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看到,无论是大练兵活动、五进宣传活动、三项教育、三基建设等等重大活动的开展,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每项活动取得的成绩是实实在在的,是全体民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看到,在开展各项活动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需要我们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根据笔者对各项活动开展的调研,发现具体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对开展活动民警思想认识不足。每项活动的开展都有其背景,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是社会大形势的反映,需要我们每一位交通民警能够深刻理解和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性。但是,我们发现,对于活动的开展有一部分民警思想认识不足。一是从日常谈话中就可以看出来对开展一些活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发牢骚。认为做好管理工作就可以了,开展活动是劳民伤财,是搞形式,走过场。这些错误的思想认识,直接导致活动开展受到影响。二是消极应付。在活动中都有很多要求,是对活动开的根本保证。但是,对于要求,一些民警不是积极按照要去做,而是消极应付。无论是开会,还是学习,不是很积极。有的民警在学习时连笔记本都不拿,这样,在学习中能够收到实际效果吗?在做笔记和写心得体会时很是随便,抄别人的,或者随意杜撰等等。这些行为的存在,对于各项活动的开展是非常不利的。

(二)重管理,轻活动。一些单位非常注重对管理工作的开展,对于一些活动的确重视不足。这些情有可原,因为重视管理并没有错,管理是完成一项工作的最主要的也是最直接的方式。但是,如果仅仅重视管理这一项,而忽视了其它方面的工作,那么,就可能给我们的管理带来很大的,不可预见的困难和影响。这就和我们只顾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一样,最终会出问题的。而在组织活动的开展上也是蜻蜓点水,敷衍了事。这样长此以往,就会出现队伍建设没有生气,没有发展活力,工作僵化呆板。

(三)宣传组织不够。在一些单位,虽然对活动的开展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了组织,但是,缺乏主动性,生搬硬套,没有按照当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和组织。造成了风声大,雨点小,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同时,对于各项活动的宣传还不到位,民警认识不够,使活动的开展受到一定的制约。

(四)检查督导不到位。一些单位虽然积极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认真地组织,但是,交警工作是一项繁杂的工作,单位部门多,学习活动时间不能够统一。这样,造成了对于活动的开展难以进行统一要求和监管。而各单位也注重本身的实际利益,没有严格按照本单位统一要求开展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长此以往,也造成了活动的开展不畅。

(五)各种活动似乎有些频繁。一个单位每年要接到各种各样的通知上百个,其中关于开展各种大小活动的就有几十个。当然,开展各种活动是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形势和当时的大局制定颁发的。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抵触心理。但是,一旦活动过于频繁,甚至有的活动大同小异,那么,就会造成人们对开展各项活动的不理解,不积极,甚至不支持。

针对以上现状,笔者认为,应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重要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

(一)加强领导,提高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一项活动的开展如何,主要是看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到位不到位。如果民警的思想认识到位了,那么,这项活动就会开展的.顺利。相反,如果思想认识不到位,那么,这项活动就会受到制约,甚至事倍功半。所以,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各单位要不断加强领导,努力提高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这就要求各单位领导首先要自身重视起来,对各项活动的内涵和本质进行研究,吃透搞懂,然后在去开展对民警的动员。这样在动员会上才能说出活动的真谛和内涵,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次,在各项活动中,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先士卒。成为带领广大民警积极工作和开展各项活动的表率,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民警的作为。领导的行动有着无声的号召力。

(二)开展活动要注重联系实际工作。作为每一项活动,都是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相联系的,只要明白这个道理,那么,我们就要认真对待开展的每一项活动。各地基层交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学习教育把活动的指导思想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要做到边开展活动边到实际工作中去检验,防止和实际工作脱节,做到学用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令行禁止,积极执行上级有关活动要求。一项活动的开展需要各级部门的响应和支持,对于上级指示和要求,要不打折扣的执行,形成步调一致,全局一盘棋,造成大的声势,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大的氛围,促进总体活动的开展。

(四)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单位要把督导检查工作开展好,及时对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并做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对于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要大力表扬,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四)活动要综合开展。由于活动开展得似乎有些频繁,基层部门忙于应付各种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总体工作的开展。对此,笔者认为,应该把意义相近的活动综合开展,减少活动频率,提高活动实际效果。

总之,各种公安交通管理活动的开展,是上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纵观全局,对下一步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各地要深刻领会,严格落实,真正把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好,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不断前进。

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共【第十篇】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提高和扩大,物业管理也逐渐深入到百姓生活中间。目前在县城内的物业管理虽然不如大中城市,但也逐步趋于正轨。在这渐进的过程中,我们物价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恰当地利用价格管理职能,促进物业管理的良性发展。

一、县级物业管理公司的现状。

县级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范围主要是居民住宅。一般来说,居民住宅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其物业管理由房管局下设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其他住宅或者商用楼由原房地产开发商成立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很少有专门从外界引入专职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独立管理和运转。因此,房屋建设方和物业管理方一般都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在经营理念、盈亏补缺等方面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从整体的物业管理公司经营情况看,物业管理公司主要负责母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所建设的楼盘管理,主要收费有物业管理费、小区停车场收费以及各类代收费用。物业管理收费依据《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主要是分为两种价格模式:一是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格;二是高档住宅、商业用楼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这一指导原则,我们会同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在召开制定物业管理费听证会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三级收费方案,并得以执行。但随着城市建设、物业管理水平、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不断提高,原有的物业收费标准确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不少物业管理企业认为收费标准偏低,甚至有些单位违反备案管理,擅自调高收费;与此相对应的是消费者对物业管理的要求在逐步提高,对收费标准也充满质疑和不满,反映和意见颇多。

二、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借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提高物业管理收费。在房地产开发商交房的同时,一般要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主要是明确物业管理收费,为以后的正式物业管理合同进行铺垫,服务的水平和项目有欠缺;基本上后期正式合同的价格只能高不会低,而且实际服务水准不可能再提高。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借此机会,一路调高了物业收费标准,而购房的消费者为了拿到钥匙也不得不接受。比如今年交房的物业费均在元/平方米左右,远远高于原来的一级收费标准。

(二)物业管理公司在运转一段时间后擅自调高价格。不少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声称入不敷出,经营处在严重亏损状态,部分公司不履行调价申报制度,也不与业主委员会协商或者征求大多数居民意见,擅自调高物业管理费,时有突破政府指导价的浮动幅度,与业户发生矛盾。如某小区的物业费由原来的一级收费标准一下子提高到了元/平方米,服务水平却未见提高。

(三)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执行价格备案制度和价格公示制度。物业管理费的备案制度是在《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因此,作为一项价格管理制度,就必须得到落实。然而有少数物业公司不来备案,对此种行为我们又没有合理准确的处罚依据,《价格法》以及《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中遍寻无果,造成一些物业管理公司的侥幸心理,严重影响了我们执法的严肃性;同时在收费公示方面,也存在着公示内容不全面、公示的标准和服务内容含混不清的问题,甚至有不公示的情况。

(四)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问题存在争议。小区停车场收费属于国家定价,必须办理《收费许可证》。目前规格较低小区内的停车场是免费的,部分高档小区建有地下停车场,车位已经卖给了业主,但物业公司因管理上需要,弥补灯、水、电以及管理人员等开支,收取了车位管理费、租用车位管理费以及临时停车费等费用。如某小区把地下停车场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业户后,每月还收取车位管理费30元;租车位、临时停车等也收费不等。这些都属于停车收费衍生出的项目,应该采用什么样的价格形式来管理并无恰当依据。

(五)对普通住宅小区和高档住宅小区的定义模糊,造成监管不力。在《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格,高档小区、商业用楼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但在这个《办法》中,并没有明确什么是普通住宅小区,什么是高档住宅小区。目前,在县城小区住房建设中,6层以上和有电梯的楼盘、别墅很多,有不少小区是混建的。那么,从价格管理上该怎么划分普通和高档呢?一个住宅小区是不是可以同时存在多种物业费标准?如果说以6层以下、不带电梯的住宅为界线划分普通小区和高档小区的话,那么在《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的物业管理收费的文件中规定“对住宅电梯和加压供水设施的维护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与此相悖,因为这些是高档小区的设施,应属于高档住宅小区市场调节的价格内容,市场调节价格的原则是自负盈亏。

(六)物业收费管理备案制度存在缺陷。目前我们要求的物业管理费备案,要求物业公司也必须按规定上报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或者是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这是理论上的程序,在实际中执行不力。因为在房地产商交房时,根本不可能有业主委员会,就是在居住年久的小区内,拥有业主委员会的也寥寥无几。这样,因为缺少了备案硬件,造成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不合格,甚至有的'物业公司干脆就不备案。目前看来,实现了前期物业备案的寥寥无几,提价备案的也是以前备案的公司,少而又少。

三、建议和对策。

(一)建议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尽早协同建设部门、房管部门对普通、高档住宅小区做出规范性定义,至少应该在价格管理方面有个较为明确的界定,以便切实对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收费管理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实现物业管理公司良性运转,解决业主对物业收费疑惑和矛盾;同时彻底放开高档小区的物业收费管理,使物业管理企业自主决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发挥物价部门的引导作用,促进物业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建议上级物价部门明确下放的物业收费管理权限,以便使当地物价部门能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时监审物业管理成本的变动,制定切合本地经济和消费水平的物业收费区域性标准;同时要明确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其他收费,如停车场收费、车位管理等收费的核定权限、标准以及格管理形式、制定原则,以利于基层物价部门的管理和规范。

(三)认真开展县区的物业管理收费水平的调查研究,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核定,制定相应的价格标准。笔者以为,应当实现以下目标:对普通住宅小区,应该实现一个总体的区域性的指导价格标准,既要实现一定时期内的稳定,又要兼顾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情况,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对于高档小区,应当本着合理利润的原则,适时开展高档小区物业成本调查,公布社会平均价格,建立高档小区经营成本公示制度,抑制不当得利和虚高收益问题;对于住宅电梯、供水辅助设备等设备维护费用的标准,应该核定社会成本,予以监督;实现一小区多级物业收费标准。

(四)完善价格备案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措施。价格备案制度是在房地产价格、物业管理收费方面经常使用的,由于它过于笼统,而且有时还偏于教条,应该予以纠正。特别是在价格管理中,要特别明确处罚依据和条款、处罚幅度,使那些不履行价格备案制度的单位得到重创,维护我们价格执法的严肃性。

(五)建议重新在物业收费管理中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物业管理收费、停车场收费以及代收费用都基本上是政府指导价、定价的管理方式,办理《收费许可证》既有据可依也便于管理;在《价格法》对备案制度无处罚条文的情况下,应用《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处罚,也不失为一个亡羊补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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