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办法样例【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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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篇】
检查员工工作完成情况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对员工的品德、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与评定。
增强上、下级间的沟通,促进员工能力和业绩的提升。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考核。
绩效考核的种类包括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特别考核三类。
公开化原则:企业的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责任等应有明确的规定,且对全体员工公开。
客观性原则:考核者应根据明确规定的考核标准,针对客观情况进行考核,避免渗入主观性的感情色彩。
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并及时地与薪酬进行挂钩。
差异性原则:考核的等级之间应有一定的差别界限,针对不同的考核结果在工资、晋升、奖惩等方面体现一定的差别。
4.5业绩导向原则:考核重在工作绩效,兼顾影响绩效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因素。
绩效辅导原则:强调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绩效辅导工作,帮助员工提升绩效是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起草、修订、批准、解释本制度。
监督、检查(或抽检)绩效考核过程。
对各部门提交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对各类绩效考核申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对明显不符实际的考核结果进行考核复审。
总经理、副总经理
绩效考核办法【第二篇】
一、总则
1、集团范围内人才开发、合理使用;
2、公平决定员工的地位和待遇;
3、持续提升公司管理运行绩效。
(二)、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结果不单纯地用于评判组织或员工优劣,决定奖罚的多少,而是重视集团未来发展需要,识别提升绩效的机会,帮助各级组织和员工改进提高。
(三)、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绩效考核的统一管理,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开、公平、有效。
二、绩效考核组织-------绩效考核小组
(一)、 绩效考核小组由集团总裁牵头任组长,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设计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绩效考核专员作为成员。(地产公司由总经理牵头,成员相同)
(二)、绩效考核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 确定整个集团考核工作的方针、政策;
2、 领导、组织集团整体的考核工作;
3、 审核、确定集团各部门及的考核结果;
4、 审核、确定所属公司各项目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
5、 解决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组织集团总部机关工作人员考核;
2、组织各所属公司总监级别以上人员及各部门的考核;
3、负责对上述人员及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呈报绩效考核小组;
4、根据考核结果,向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
5、考核结果汇总、存档;
6 、解决各部门在考核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 考核内容
1)部门月工作计划;
2)资金计划;
3)月工作计划的跟踪与落实;
4)会议跟踪落实;
5)月工作总结;
6)当月临时交办任务。
2、定性考核:以员工的日常行为表现为考核依据。
1、部门自评
每月21 日前,各部门对照本月的月计划逐项自查完成情况,如实填报《月工作计划考核表》(遇有节假日提前完成)
2、工作认定(初评)
每月23日前,各部门要将《月工作计划考核表》交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3、检验与考核(复评)
1)、绩效考核小组成员负责对各部门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25日前,考核小组汇总各部门的上月计划考核表,召开计划考核会,对各部门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填写《月工作计划考核结果汇总表》,将综合考核结果报公司总裁(总经理)办公会。
2)、绩效考核小组成员部门的考核由小组内其他成员来完成。(当事部门回避考核)
4、通报考核结果
各部门上月工作计划的综合考核结果,经集团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各部门通报考核结果。(地产公司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5、考核申诉
1、若被部门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人力资源部向考核小组提出申诉,填写《绩效考核申诉表》。
2、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绩效考核申诉表》报送绩效考核小组的上级,由其上级对申诉情况作出裁决,该裁决为最终裁决。
3、部门员工的申诉由主管副总做出裁决,部门负责人的申诉由总经理作出裁决。
4、申诉须于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再于二个工作日内落实裁决结果。
五、工作计划及日常行为考核相关细节说明
1、各部门的月计划按具体工作内容分二部分考核。月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月计划占80%,临时增加工作10%。(无临时增加工作该分值划入月计划中),日常行为10%。
2、影响月计划完成的主要因素是:(1)各部门列入工作计划的具体项目数;(2)可计算的完成单项工作的程度。
3、影响日常行为考核分数的主要因素:(1)员工的日常行为态度;(2)员工个人的沟通能力。
4、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有未完成的项目内容,均按未完成项所占该项比例扣减。(未完成项比率的`确定由考核小组确定)
六、其它
依据公司高管人员、中层人员、主管、一般员工职位的不同,分别将其标准工资的40%、30%、20%、1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考核。
七、考核结果的奖励与惩罚
(一)奖励
1、各部门为集团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解决,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度给予奖励,奖励分数最多不超过10% 。
销售部超额完成5%任务额给予超额部分5%-10%奖励;超额完成10%任务额给予超额完成部分5%-20%奖励;(集团公司有促销活动时,奖励额度视情况而定)
开发部、设计部、经营部提前完成计划任务,按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3、为公司的施工工艺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成本,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为合理化建议产生的效益的5-30%。
(具体奖励情况是具体情况而定,不仅限于以上叙述)
(二)惩罚
在执行月计划或年度计划过程中,经检查与考核,部门的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受到公司的警告和处罚。
1、任务未完成或未达到年度计划的预定目标,或连续两个月工作计划完成率低于90%,承担经济指标部门低于80%;扣减绩效工资20% 。
2、影响到公司全局或重点任务的完成, 扣减绩效工资40%
3、阻碍相关部室工作的开展或影响下道工序的开展,扣减绩效工资50%,转岗,情节严重者辞退。
4、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造成大额经济损失。扣减直接责任部门绩效工资100% 。
5、工作计划落实
3)工作计划制定后,没有按期完成:
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能完成工作的,扣发责任人当月工资的50%;
4)因工作沟通不畅,导致工作未完成的,扣罚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已书面进行沟通了(必须是一式两份,有沟通双方负责人签字,各存一份),被沟通部门因主观原因影响工作节点的,扣罚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问题严重的停发负责人当月工资。
6、资金计划制定与执行
3)计划制定后,未达到支付标准而同意支付的,扣相关部门负责人绩效工资50%(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7、会议跟踪与落实
集团领导会议要求临时上报的工作内容,每推迟1天扣罚负责人当月10%绩效工资,并进行补报,超过3天不报的扣罚负责人当月100%绩效工资。
8、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在考核的当月完成。
八、本办法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修正时仍需经过总裁办公会批准。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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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办法【第三篇】
为加大我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在局机关深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进一步优化机关效能,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现对科室职责及各科室人员具体分工予以调整,并制定岗位职责及2014年绩效考核方案。
本方案主要考核个人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总考核基准分为100分,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机关作风30分,第二部分为个人业务工作70分,第三部分为其他加减分因素,分数不限。
一、机关作风
考核基准分30分,无违反机关作风的得满分30分,有违反机关作风的实行扣分制,扣分上不封顶,基准分不够扣的,从剩余总分中扣减,扣完为止。
机关工作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打卡制,上、下班签到打卡时间暂定为(如有变动,根据市政府规定的上、下班时间适时调整):上午上班打卡时间8:20-8:45,上午下班打卡时间11:45-12:30,冬季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14:20-14:45,冬季下午下班打卡时间为17:15-18:00(夏季接市政府正式通知后,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14:50-15:15,下午下班打卡时间为17:45-19:00)。
1、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按时上、下班的,每次扣1分。本项以打卡机统计信息为准(因特殊情况上、下班不能正常打卡的,必须请示局长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
2、工作敬业、尽责,热情服务,上班期间不准玩游戏、炒股、看电视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上班期间玩游戏、炒股、看电视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被发现的,每次扣5分;被工作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扣10分;被、市政府有关部门发现通报曝光的,每次扣30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按效能职责追究责任。
3、积极准时参加局里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含科室组织的学习)等活动,有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不按时参加局里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要求有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而未完成的,每次扣2分。
4、规范职工请假制度。离开单位外出(超过30分钟)时,须报本科室负责人(科室长外出请告知办公室);请事假半天应口头请示局长同意,报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1天以上(含1天)应填写正式书面请假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7天,第8天起计入公休假(公休假期满后,因事请假的,每天扣1分);病假按事假程序申请、审批,病假结束后,凭疾病证明或病历等有效证明到办公室销假,病假不计入事假和公休假;不按程序履行正常请假手续,上班期间有工作对象办业务时不在岗(等待时间达1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分;不在岗半天的,每次扣3分;不在岗一天的,每次扣10分。
5、合理规范安排职工年休假。从今年起,机关干部职工选择在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内安排年休假,其他时间不安排年休。休假安排表由各科室在每年3月底前提交给局办公室(原则上同一时间段最多安排2人休假,同一科室只能安排1人休假),办公室汇总完毕后,将局机关全年公休安排以正式文本发至各科室。期间如需调整既定休假计划的,须经主要领导和本人双方同意,并提前一星期书面告知局办公室作出调整。职工本人实际执行休假时,休假前必须填写正式书面假条,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局长审批。按计划休假未履行上述程序的,每天扣1分。
6、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期间发现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报告。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因不坚守工作岗位,或发生重大情况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
7、坚持周五下午卫生大扫除(科室负责制),做到办公场所整洁、干净。每周五下午不参与局机关卫生大扫除的(履行了正常请假或休假手续的除外),每次扣1分。此项由办公室和科室长共同考核计分。
二、个人业务工作
考核基准分70分,按时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的得满分70分,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扣分,扣分以扣完该项工作考核分为限,不挤占其他工作考核分。
(一)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文件的起草、制定;负责全局政务、人事、工资、职改及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秘、综治信访、信息宣传、机关财务、计划生育、廉政建设、十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负责局机关日常及年度目标考评工作等。
1、主任岗:朱春华,考核分:70分
(1)按时完成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总结、领导汇报材料、规章制度的制定、医保政策宣传资料(手册)、本局文件等各种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20分。此项工作由领导考核计分。
(2)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综治信访、廉政建设、十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工作10分。年中或年度未通过上级检查,导致我局以上工作考核不及格的,每一项扣2分。
(3)做好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4分。每季度通报一次考核情况,每少一次扣1分。
(4)做好局机关财务报帐员工作6分。
(5)做好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经办好局日常办公物资的购、管、发工作6分。
(6)按时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报送工作2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好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项扣1分。
(7)做好机关党员党费收缴工作2分。未及时收缴被组织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分。
(9)做好机关会务工作5分。此项工作由领导考核计分。
(10)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5分。因个人原因造成我局新农点年终考评验收不合格的扣5分。
(11)按时、按期、按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的,每次扣3分。此项工作由领导考核和查阅《市医保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登记表》计分。
2、副主任岗:李彤,考核分:70分
(1)做好文件的收文、分类、编号、登记、传阅、催办落实、整理归档等工作20分。收文不规范、查询不方便被领导批评的,每次扣1分;因贻误文件未及时传阅、导致工作未及时完成被上级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2)做好局机关妇女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10分。年度未通过上级检查,导致我局以上工作考核不及格的,每一项扣5分。
(3)做好组织部、人社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下发的党建党务、人事工资、机关运行等报表(业务科室数字报表除外)填报工作及按时到编办、质监局等部门办理单位年检事宜12分。未按规定时间做好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一项扣1分。
(4)做好局机关人事工资工作10分。因个人原因出现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差错事项的,每一项扣1分。
(5)做好局机关日常考勤工作12分,每月汇总一次考勤情况(主要包括迟到早退情况、请事假及年休假情况等)并报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及局长,每少一次扣1分。
(6)按时做好局机关财务年度预(决)算报表编制报送工作4分。未及时做好被相关部门批评的,每项扣2分。
(8)按时、按期、按质完成局领导、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的,每次扣3分。此项工作由局领导、办公室主任考核和查阅《市医保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登记表》计分。
3、科员岗:肖俊,考核分:70分
(1)认真履行驾驶员职责,确保行车安全30分。此项工作由领导考核计分。
(2)做好公文交换站文件领取和到有关部门领取、报送各种材料工作20分。因个人原因导致文件领取、材料报送不及时被上级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3)协助主任岗做好机关事务、机关会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10分。无故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1分。此项由主任岗考核计分。
(4)做好局机关信件、报刊杂志的分发工作5分。此项工作由领导考核计分。
(5)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5分。因个人原因造成我局新农点年终考评验收不合格的扣5分。
(6)按时、按期、按质完成局领导、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的,每次扣3分。此项工作由局领导、办公室主任考核计分。
(二)保险管理科
主要负责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的审核及报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信用等级考评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编报工作;负责国有困难企业、农林水及大集体企业职工参保资料审核上报工作等。
1、科长岗:刘东敏,考核分:70分
(1)每年12月中旬前起草好下一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续保)工作文件,并在12月31日前将正式文件下发至各有关参保单位4分。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扣2分。
(2)负责好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每年3月31日前参保(续保)到位15分。未按期完成、且未采取停保等措施的,每推迟一个星期,每项扣2分;未开展的,每项扣5分。
(3)做好职工医疗保险材料、药费报销审核工作及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的审核及报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工作12分。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做好被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扣2分。
(4)每月5日前做好“两定机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月拨款计划,工伤、生育待遇月支付计划的申请工作并报基金科6分。未及时申请影响基金拨付工作的,一次扣分。
(5)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信用等级考评工作10分。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督查、年终开展一次信用等级考评,并将考评或督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分管领导和局长,每少一次扣2分。
(6)做好国有困难企业、农林水及大集体企业职工参保资料审核上报工作10分。未及时上报被市局批评的,每一项扣4分。
(7)认真撰写职工医保、工伤、生育保险季度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及本科室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并按时间要求报相关领导及办公室6分。每少一次扣1分。
(8)做好医保慢性病登记工作5分。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做好被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扣1分。
(10)按时、按期、按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的,每次扣3分。此项工作由局领导考核和查阅《市医保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登记表》计分。
(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统计报表编报及统计岗应完成的相关统计工作35分。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按质完成好,市局、业务科室向我局领导催报的,每次扣2分;被市局、业务科室批评或被扣减目标管理分的,每次扣4分。
(2)做好新办、补办职工医保证填写、盖钢印工作5分。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被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扣2分。
(3)做好职工医保转移联系单办理工作5分。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被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扣1分。
(4)协助科长岗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审核及各单位应缴医保费核算、困难企业登记参保等工作10分。无故不服从科长安排的,每次扣1分。此项以科长岗考核计分。
(5)做好业务经办大厅相关事务管理工作5分,维护业务大厅正常工作秩序,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规范各项资料摆放整齐等。此项工作由领导考核计分。
(6)及时、规范地建好参保单位台帐,根据台帐按时、准确编制城镇职工参保单位应缴医保费增减月报表、应缴工伤生育保险费增减月报表,于次月10日前报基金管理科8分。每少一次扣分(2月、3月及参保单位人员、保费等情况无增减变动的除外);月报应如实反映各单位每月应缴保费增减变动情况,因报表数字核算不准确造成基金科建立的征缴台帐不准确的,每次扣1分。
(8)按时、按期、按质完成局领导、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的,每次扣3分。此项工作由局领导、科长考核和查阅《市医保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登记表》计分。
(三)基金管理科
主要负责职工医疗、居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核算、管理及各种保险待遇拨付工作;负责年度基金的预(决)算;负责基金财务记帐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报送规范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负责向“两定机构”收取网络维护费工作;负责收费票据的领取、发放、管理、核销工作;负责开具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票据工作等。
1、科长岗:杨薇,考核分70分
(1)做好职工医疗、居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核算、管理及各种保险待遇审核及拨付工作15分。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拨付保险待遇被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扣5分。
(2)做好年度基金的预(决)算工作4分。未及时做好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项扣2分。
(3)做好基金财务记帐工作6分。此项工作由领导考核计分。
(4)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会计报表编制工作15分。因个人原因造成市局批评的,每次扣分。
(5)每月按时编制基金运行报表并报相关领导6分。每少报一次扣分。
(6)负责做好城镇职工参保单位医保费征缴台帐、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台帐的建立、登记、核查等管理工作8分。未建立不得分,台帐应按季度如实反映单位缴保费情况,并于下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季度各单位缴保费情况以报表形式报分管领导和局长,每少一次扣2分,延迟一次扣1分。
(7)做好参保单位保费催缴工作8分。每季度根据台帐动态情况对欠缴单位予以电话或上门催缴,并督促落实到位,未开展的每次扣2分。
(8)按时向财政部门领取医保费收费票据及票据核销工作2分。
(9)认真撰写“三险”基金季度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及本科室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并按时间要求报相关领导及办公室4分。每少一次扣1分。
(11)按时、按期、按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的,每次扣3分。此项工作由局领导考核和查阅《市医保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登记表》计分。
2、副科长岗:钟天跃,考核分70分
(1)做好“两定机构”网络维护费收取工作,并及时将收取的费用缴入市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11分。因滞留现金不及时进帐,导致审计、财检等部门对我局年度财务收支检查提出批评的,每次扣2分。
(2)做好收费票据的发放、管理工作18分。因管理不善,造成票据遗失的,扣18分,因个人原因造成各乡镇不能及时领取票据的,每次扣3分。
(3)做好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票据开具工作15分。因个人原因造成服务对象无法开具交费票据被投诉属实的,每次扣3分。
(4)协助科长岗做好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催缴等工作12分。无故不服从科长安排的,每次扣1分。此项以科长岗考核计分。
(5)协助科长岗做好城镇职工参保单位实缴医保费汇总统计工作12分。此项以科长岗考核计分。
(7)按时、按期、按质完成局领导、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的,每次扣3分。此项工作由局领导、科长考核和查阅《市医保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登记表》计分。
(四)居民管理科(含信息中心)
主要负责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居民医疗保险转市外医院医疗费的核报及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的审核及报送;负责职工、居民医保卡收取、发放、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居民医保卡(证)工本费收取及开票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居民保险个人帐户划拨工作;负责定点零售药店监管、信用等级考评工作;负责医保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负责新增医保“两定机构”医保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
1、科长岗:曾强,考核分70分
(1)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登记、组织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10分。此项工作由领导考核计分。
(2)及时、准确做好城镇职工、居民保险个人帐户划拨及转移个人帐户划拨工作10分。每季度首月25日划拨好个人帐户(一季度除外),因个人原因划帐不及时或划帐金额有差错被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2分。
(3)做好职工医保单位应缴医保费台帐基础工作8分。即每季度首月30日前将各单位医保费应缴数(以系统帐务查询为准)提供至职工保险科(首季度应缴数应在划帐后10日内提供),每少一次扣2分,延迟一次扣1分。
(4)做好居民医疗保险转市外医院医疗费的审核、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的审核和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费的审核报送工作10分。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做好被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扣2分。
(5)做好医保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4分。对信息系统出现的`故障不及时到位维护而被投拆属实的,每次扣2分。
(6)每月5日做好居民医保“两定机构”及参保对象待遇月支付计划的申请工作并报基金科6分。未及时申请影响基金拨付工作的,一次扣分。
(7)做好新增医保“两定机构”医保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4分。因个人原因未按计划执行或因安装不及时被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扣2分。
(8)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监管、信用等级考评工作10分。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督查、年终开展一次信用等级考评,并将考评或督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每少一次扣2分。
(9)认真撰写居民医疗保险季度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及本科室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并按时间要求报相关领导及办公室6分。每少一次扣1分。
(11)按时、按期、按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的,每次扣3分。此项工作由局领导考核和查阅《市医保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登记表》计分。
2、科员岗:赖朝勇,考核分70分
(1)做好居民医疗保险费票据开具工作10分。因个人原因造成服务对象无法开具交费票据被投诉属实的,每次扣2分。
(2)做好新办、补办职工、居民医保卡的收集、挂失登记、汇总、发送、制作联系等工作15分。收集整理后,每月20日前发往于都制卡中心制卡一次,因个人原因耽误ic卡制作、返回而被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扣2分。
(3)做好已办职工、居民医保卡的收取、发放、管理工作15分。因个人原因管理不善造成医保卡遗失的,每遗失一张扣1分;因个人原因未能让参保对象及时领取ic卡的,每次扣2分,未建立职工、居民医保卡发放花名册的,每项扣5分,已发放ic卡未登记入册的,每例扣分。
(4)做好在我局办理居民医保对象的信息录入系统、医保证填写工作及各乡镇、村(居)委会新增参保居民医保证盖钢印工作10分。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被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扣2分。
(5)做好职工、居民医保卡(证)工本费收取、开票及居民医保证填写工作5分。每出现一例应收未收费的,每次扣3分。
(6)做好居民医保转移联系单的办理工作5分。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被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的,每次扣1分。
(7)协助科长岗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登记等其他工作10分。无故不服从科长安排的,每次扣1分。此项由科长岗考核计分。
(8)按时、按期、按质完成局领导、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的,每次扣3分。此项工作由局领导、科长考核和查阅《市医保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登记表》计分。
三、其他加减分因素
本项考核主要以上级部门评定结果、领导评估和社会反映情况为依据,在考核基准分100分基础上适当扣分,不另行加分,减分上不封项。
(一)奖励
1、业务工作奖励。因个人工作能力出色,经办的业务工作被我市、市、省、国家有关部门评为先进,评先部门如有物质奖励的,局里再给予等额的奖励,如无物质奖励的,局里按以上等级至少给予200元、500元、800元、1000元奖励。
2、信息报道奖励。在我市、市、省、国家级媒体刊登信息的,分别给予撰写者每条30元、50元、80元、150元的奖励;在我市、市、省、国家级媒体刊登业务论文(1000字以上)的,分别给予撰写者每篇60元、100元、160元、300元的奖励。
(二)减分
1、发现有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经查实的,违反一次扣10分,有损单位形象的,每次扣15分。
四、考评办法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每月不定期抽调各科室的人员对全局执行目标考核情况予以督查,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目标考核工作以及平时督查的备案工作,每月通报一次目标考核情况。
2、年度评先评优以本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个人实际总评得分前4名的为局机关工作先进个人(但不能低于80分),给予物质或每人200元不等的奖励;如果全部职工实际总评得分都低于80分,局机关不评先进个人,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评优评先的候选人按分数高低排序推荐产生,最后被、省、国家有关部门评为先进的,局里分别给予200元、500元、1000元的奖励。
3、考评方式:
(1)局长、分管领导工作布置时填写《市医保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登记表》,交具体承办人以备案核查,办公室每月梳理一次工作落实及欠帐情况,总结汇总并查找问题源头,同时督促整改。
(2)科室长在完成领导布置工作的同时,统筹、合理、有计划安排好本科室业务工作,工作布置时填写好《市医保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登记表》到具体承办人,并予督促落实。对科室成员期限内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定期交办公室登记汇总(未登记且工作未落实的,由科室长负全责)。
(3)办公室负责每日的纪律考勤及上传下达工作,对照考评内容督促检查及备案登记,做好评分、考核、奖惩等梳理工作。
(4)办公室监督考核不严,出现人情考核或不按制度考核的,追究办公室具体人员责任,并扣减双倍分数。
4、局机关年度有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的(以下均简称为奖励),以绩效考核为基础,按考核基准率乘以平均奖计发,即:奖金=平均奖×考核基准率(考核基准率=实际等分/平均得分),领导按局平均奖金核发。
年度无奖金核发的,局机关将单独建立考核基金1000元/人.年,用于考核奖惩兑现,计算方法同上。若可发加班工资的,考核基金从加班工资中提取。
5、凡违反了一票否决有关事项的职工,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还将扣除该个人年度全部奖金(奖励)。
6、本方案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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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办法【第四篇】
为准确评价每个干部的工作实绩,激励分局干部开拓进取、争先创优,确保2014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分局结合实际,根据海门市局制订的《2014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和考核计分办法》,特制订2014年度三阳工商分局绩效考核办法。
2、施 健——分管条线:市场合同、法制、公平交易;
3、施和松——分管条线:党务、个私协会、纪检监察
1、施 健负责:法制、公平交易条线;
2、施和松负责:纪检监察、党建、个私条线;
3、茅永石负责:人教、财务、办公室、工商学会、信息中心条线;浦惠兆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杨玲玲负责:注册登记条线;
5、陆杨松负责:监管条线;
6、沈自东负责:外资条线;
7、秦鎏镠负责:消保食品条线(含消协、放心消费创建);
8、沈海东负责:市场合同条线。浦惠兆协助做好合同条线工作。
1、登记注册组——黄永飞(组长)、杨玲玲、陈校华、陈佳怡
2、执法办案组——施 健(组长)、沈海东
3、综合管理组——茅永石(组长)、浦惠兆、王建刚(驾驶员)、茅志平(炊事员)
4、巡查监管组:
三阳监管组——施和松(组长)、茅志新
悦来监管组——石建平(组长)、陆杨松、秦鎏镠万年监管组——沈自东(组长)
六匡监管组——陆 超(组长)。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请假应提前一天由本人向分局长提出,特殊情况也可在当天上班时间前办好,违反请假制度的,每人次扣2分。不假而休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5分。有迟到、早退的,30分钟以内每人次扣分,超过30分钟的,每人次扣1分,超过2个小时的,按工休假(旷工)处理;事(病)假一天扣分。干部应逐级报告外出工作情况,去向不明的,每人次扣1分;外出工作与事实不符的,每次扣2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每次扣3分。经分局长室研究决定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每人次加2分;无故不参加每人次扣3分;遇市局或其他突发事件需临时加班的,无法联系本人的或通知到本人却因故推辞的,每人次扣3分。
工作日中午一律回分局用餐,确有特殊情况不回分局用餐必须向分局长请假的,未请假不回分局用餐的,发现1次扣1分。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令制度,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执法,违者每发现1起扣5分。
分局干部工作日一律着工商制服上班,未按规定着装,每人次扣1分;无故不着装,每人次扣2分;着装在公共场所消费的,发现1次扣1分。
严禁在上班时间打扑克、看电视、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发现1次扣1分。
星期天、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履行好值班职责,并做好相关记录,没有及时登陆12315网络的发现1起扣1分,无故不到岗或未委托他人代班的,每起扣2分。值班可以冲抵病、事假。
保持良好办公秩序,办公环境整洁卫生,办公室物品统一规范。每月办公室至少组织一次大扫除,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办公室内无烟头、无杂物、无积灰、放置整齐,检查每发现1次不规范的扣分;随地乱扔垃圾,每发现1次扣分。办公室内由在其办公人员进行打扫;一层、二层公共区域卫生由茅永石、浦惠兆负责;三层区域由王建刚负责;室外、食堂、厕所由茅志平负责。炊事员未做到食堂环境整洁、饭菜卫生干净的,每发现1起扣1分,每年不进行健康体检无健康证的扣2分。
严格控制公车使用,使用公车必须经分局长同意,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的,每发现1次扣1分。驾驶员应做到车辆保养良好,行驶遵守交通法规,每发现1起交通违章行为的扣2分,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每发现1起扣5分,非执行公务期间将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的每次扣2分,无故不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局机关大院内的每次扣1分。
收费过程不规范或不注意方法,造成工作被动的,有1起扣3分;利用职权,向工作对象有吃、拿、卡、要情节的,有1起扣3分;未经分局长批准擅自收取、减免或降低规费的,发现1起扣2分;发票开具不规范的,每发现1起扣分;未经批准擅自作废的,每发现1起扣1分;只收费不开票的每发现1起扣5分。导致票据遗失的,每1起扣10分。
及时收阅电子邮件、自动化办公系统和规范化办公系统上的.信息,未及时收阅造成后果的,发现1起扣分。及时做好计算机的安全和保洁,未经认可,不得擅自使用、安装外来软件,下班后彻底关闭电脑及各类电源开关。未落实的,每次扣1分。因个人过失造成计算机损坏的扣3分。
认真参加由市局及各科室、分局组织的各类会议或培训活动;会议无特殊要求的,一律着制服,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会场纪律,未做到其中一项的,每项扣1分。因不遵守会场纪律等原因,被市局领导点名或不点名批评的,每人次扣5分。会前临时因私请假不参加会议或培训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坚持每月一次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各种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各级组织的学习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的扣3分;学习笔记不做的每次扣2分。上级组织的培训教育考核达不到学分要求的每次扣分2分,凡参加上级局组织的各种培训考试中获得最后三名的分别扣5分、4分、3分;专项学教活动必须写好学习心得体会;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写好的扣1分;不写的扣3分。每日下班前及时做好当日工作日志记录,未完成的每次扣1分,工作日志每周检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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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办法【第五篇】
一、考核范围
各科工作岗位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驾驶员考核另行规定。
二、考核资料
(一)业务工作
主要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状况和所承担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状况。
(二)共性工作
主要包括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群众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状况;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保值班状况;精神礼貌建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状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按百分计算,其中业务工作占60%,共性工作占40%。
1、业务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状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状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2、共性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共性工作状况进行定期汇总,汇总状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日常考核记录表》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保管,年终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
(二)民主测评
1、被考核人员总结年度工作状况,填写《年度考核表》;
3、组织民主测评,以填写民主测评票的形式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民主测评按县级干部(a票)占50%、中层正职(b票)占30%、其他人员(c票)占20%的比例计算得分。
四、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运用
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被考核人员总分数=日常考核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40%。
考核结果作为提出优秀、称职(合格)及其他考核等次人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的主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政府法制办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日常考核评分标准
(一)业务工作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无扣分状况的,得60分。其中,宣传工作占10分。
2、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或为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当加1-5分。
3、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因一项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加分,不重复计算。
(1)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与工作有关调研或理论文章的,每发表1篇分别加3分、2分、1分;发表新闻稿件的,每发表1篇分别加2分、1、5分、1分。
(2)在国务院法制办、山东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发表调研文章的,每发表1篇分别加1、5分、1分;发表信息稿件的,每发表1篇分别加1分、0、5分。
5、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视状况扣1-10分。
6、未按时报送重点工作督查事项进展状况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0、5分;未按时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2分;未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影响单位政务考核事项成绩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5分以上,直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7、工作不规范,不按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导致工作失误或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科负责人和直接职责人一次各扣2-5分。
(二)共性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无扣分状况的,得40分。
2、代表单位参加全市性群众活动,获得较好名次的,每次加2分。
3、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等受到社会好评,为单位争得荣誉的,加2分。
4、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群众活动的,每缺勤一次扣2分。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工作人员遵守机关办公制度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发现一次扣2分。
6、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拖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7、无故不按规定值班或擅离职守的,发现一次扣1分,贻误工作或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8、违反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规定,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9、因饮酒或其他原因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10、不服从领导,不维护团结,与他人发生争吵的,一次扣5分;遇事以大局为重,主动避免争执的,一次加5分。
(三)否决事项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1、违法违纪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较坏影响的。
2、本年度旷工累计超过1天,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炒股,参与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网上交友聊天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的。
4、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保密工作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七、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加扣分的情形,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状况研究确定。未尽事宜,参照《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