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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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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1

一、指导思想

突出干事创业,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体现考核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鼓励先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实现“县内横向争位次,县外同行创一流”的工作目标。

二、考核对象

局直各科室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工作业绩(90分)。

每半年对各科室民主考评1次(其中班子成员占60%,局直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占40%),半年和年底各占50%。

(二)信息工作(10分)。

根据《信息宣传考核办法》考核的分值,将最高分数折算成7分,其他科室成绩按比例折算计分。完成分配任务的另外加3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三)加减分。

1.荣誉加分。科室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集体荣誉称号,给本科室对应加9分、3分、1分,县委、县政府在本年度考核中因以上成绩给本局加分的,给本科室加分按2倍计(加分不重复计);为本局赢得县级集体荣誉称号,加1分。工作属跨年度的表彰只按颁奖年份计奖,由科室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将表彰通报或奖章、奖牌、证书等有效证件提供给考核办。

2.经验推广加分。当年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提供现场会(工作安排、务虚会除外),且县委、县政府在本年度考核中给本局加分的,给科室对应加18分、6分、2分;为全县性的会议提供现场的(工作安排除外),给科室加1分。由主办科室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将会议资料或其它相关有效资料以及应予加减分的方案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考核办。

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2

为客观公正考核评价旗委办干部职工工作实绩,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考核奖惩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领导、监督、评定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各科室抽调人员,具体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备案和公布等事宜。

二、考核对象

办公室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三、考核工作制度

(一)实行副主任带班值周制度。由副主任带班,抽调各科室主任及科室成员,对相关科室业务及考勤、纪律、环境卫生等目标任务,每周进行逐一考核,并及时汇总,查缺补漏,详细登记造册备案。

(二)实行周例会学习制度。每周学习例会上,由干部职工全员轮流领学,包括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内容,具体参考《2019年旗委办机关学习安排》。

(三)实行月考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全年组织党建、党风廉政等学习考试12次,考试内容和形式随机确定。

(四)实行每季度提合理化建议制度。对单位及科室、领导干部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分析问题原因和解决的相关措施,每名干部职工每季度至少提出1条以上合理化建议。

(五)实行年公示制度。对干部职工量化的考核目标任务,每年进行一次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考评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干部职工考核得分=共性目标得分(学习+纪律+参加活动+环境卫生+合理化建议)+业务目标得分(根据科室任务安排分项赋分)+领导班子评价得分(政治品格+大局意识+工作作风+奉献意识+道德操守)+科室主任评价分(工作态度+服从安排+承担工作量+工作实绩)+干部互评得分(德+能+勤+绩+廉)+加分项得分(表彰奖励+学历证书+新闻报道奖励+加班)+减分项得分(工作失误+受到处分)。

(一)共性目标项。分值30分。由学习、纪律、参加活动、环境卫生、合理化建议五部分组成。

(二)业务目标项。分值40分。由科室自行制定计分标准,并根据上级考核目标和岗位职责,合理安排干部职工的工作任务,及时形成工作计划,对于临时安排的工作要有记录,以备考核赋分。

(三)领导班子评价项。分值5分。由领导班子成员共同赋分,侧重从是否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和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五个方面的综合评价。

(四)科室主任评价项。分值5分。由科室负责人具体进行赋分,侧重从工作态度、服从安排、承担任务量、工作实绩四个方面的综合评价。

(五)干部互评项。分值5分。由全体干部职工共同赋分,侧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综合评价。

(六)奖惩项。加分项由表彰奖励、提升学历及获得证书、新闻报道奖励和加班等内容组成,最高15分;减分项由工作失误、受处分等内容组成,不设最低分。

五、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一)办公室综合考评,侧重对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日常监督等方式相结合进行。

(二)对照考核量化指标,由分管副主任、纪检组长及科室主任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赋分;同时,根据副主任带班值周考核情况,对干部职工一星期一考核,并及时进行汇总。

(三)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内容和平时监督记录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考核对象实绩考核最终得分。

(四)办公室干部职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推荐使用、晋级评优、工资评定、外出学习培训、绩效工资发放、带薪休假等的主要依据。

(五)挂职、调训和外借等干部职工考核情况,先由现用人单位出具初步考核意见,最后交由旗委办公室主任会议确定考核等次,并最终确定各个等次人数。

(六)对于考核排名后3名的干部职工,由分管副主任及主任对本人进行谈话,个人进行检讨。

六、本考核办法为试行办法,在实行过程中修改完善。

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3

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中共德安县委组织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现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以改进作风、提高绩效、推动工作为出发点,从绩效管理上入手,突出问题导向,完善考核制度,创新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符合乡镇工作特点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以鲜明的导向激励全乡广大干部职工奋发有为,激发干事创业的潜能和积极性,为促进高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的机关干部职工。机关借入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工勤人员及临聘人员等参照执行。离、退休干部不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借出人员借出时间未超过半年的正常参与考核,超出半年以上原则上取所有人平均分且不得定为一级等次;因工作调整调入、调任和考入高塘乡,正常参与考核,按照其实际工作月份乘以相应的功效系数。

三、考核原则

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实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坚持个体考核与团队考核相结合,促使考核对象目标一致、责任一体;坚持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绩效标准,量化工作实绩,提高考核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突出过程管理,实行平时“算细账”、年终“算总账”,客观准确评价干部年度优劣;坚持正向激励与适当惩处相结合,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实事求是与简便易行相结合,紧扣乡情实际,按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方式,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评为一级等次的比例不超过30%,评为三级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0%。绩效考核奖金最高与最低之间要形成具有激励效果的级差,一般不低于1万元。

四、考核内容

结合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从日常考核、业务工作、蹲点工作、廉洁作风、民主测评等环节进行考核评分。

五、考核标准

考核实行综合积分排位制,实行年终奖励与积分排位情况挂钩,考核总分=基础分+测评分+累积分(加减分),基础分800分,测评分200分(其中班子评分占比70%,集体评分占30%),累积分参照加分扣分标准累积计算。

加分项目

1、争先进位。在全县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中获前三名,所有人员分别加50分、40分、30分;凡单项工作(县目标考评表彰的单项奖)获全县第一、第二、第三名的,相关责任人分别加50分、40分、30分。年终获不属全县单项奖县直部门表彰的,则相应减半加分。

2、通报表彰。所负责的工作,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分别给予所有相关责任人(指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人,以下均简称“相关责任人”)加100分、80分、60分,如个人受表彰则相应减半加分;凡获得县委、县政府和县直单位表彰的集体或个人,相关人员分别加50分、30分。

3、示范推广。所负责的工作,国家、省、市、县在我乡召开工作现场会或推广我乡相关工作经验的,分别给相关责任人加100分、70分、50分、40分;工作经验以省、市、县正式文件下文肯定、获得上级领导批示或在大会作典型发言的,分别给相关责任人加40分、30分、20分。

4、值班考勤。当月考勤满勤加10分(工作日实际打卡次数打满为满勤,出差、病假、公休等不影响满勤)。

5、蹲点工作。在全乡村级年终综合考评中,对排名前三村蹲点领导分别加10分、8分、6分,对蹲点干部分别加6分、5分、4分。

6、其他加分。遇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由党政联席会确定纳入加分项目及分值。其他未列明加分事项参照上述标准一事一议。

同一内容获多个层次或多种形式表彰、推广的加分项目,按照最高分数只计一次加分。所有加分项目由考核办年底统计审核后评定。

减分项

(一)高塘乡干部日常考核细则

见附件1:高塘乡干部日常考核细则

(二)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达标等

1、在全县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中排名在后三名的,所有人分别扣30分、40分、50分。单项工作排名后三名的,分管同志及干部分别扣30分、40分、50分。

2、出现工作失误造成负面影响以及被群众和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1次,属于个人的扣10分,属于集体的相关人员每人扣10分,通过12345热线投诉的,发生1次,属于个人的扣10分,属于集体的相关人员每人扣10分;

(三)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1、在县级及以上的主流媒体出现负面信息,未在48小时内作出澄清及正面引导等工作的,或被县级以上各类媒体负面报道并查实的,发生1次,属于个人的相关当事人减50分,属于集体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减20分。

2、被市级以上(含市级)通报批评1次,属于个人的个人减50分,属于集体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减20分。

3、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1次,属于个人的个人减20分,属于集体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减20分;

4、被县直单位通报批评1次,属于个人的相关责任人减10分,属于集体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减10分;

(四)违规违纪等

1、违反县乡相关纪律作风要求或者规定的(见附件一)除按照日常工作考核细则规定予以处罚,另按考评细则扣相应分值,情节严重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三级。

2、个人参与赌博,嫖娼,吸毒,邪教组织等活动,个人和直系亲属参与违章搭建的,或在涉及高塘乡整体形象,投资环境,效能建设,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等方面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绩效考核直接评为三级。

(五)借出6个月以上的人员涉及个人扣分项的,取平均分后继续扣除。

六、绩效标准

1、绩效考核资金基数。原则按照人均万元标准确定,对财政负担以外人员由乡统筹解决。

2、根据考核情况核发绩效奖金。年终按个人所得分值高低排序,按照3:6:1的比例参照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级,并按照“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多数收益、体现级差”的原则,形成激励效果的极差。

3、绩效发放方式。根据年终考核总分分别对参加考核的副职班子和一般干部进行排位,党政主官取副职班子平均分。其中班子成员占一级等次名额的20%(由班子会讨论决定),一般干部占80%。全县目标考评获综合前三或党政主官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直接定为一级等次,党政主官不占一级等次名额指标,直接定位二等。

七、考核运用

坚持把绩效考核评价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干部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核靠前的干部在提拔使用上给与优先考虑或推荐,对绩效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由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情况严重者,给予组织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舒鹏飞任组长,乡长代涛、乡党委副书记汪婧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党政办领导彭丹、纪委书记李朝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党委副书记汪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严格规范操作。进一步规范绩效考核日常管理,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考核办和乡纪委要加大对工作作风、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加减分统计原则上需提供文件或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乡党政办要加强平时考核加减分项目的收集、审核、汇总,及时整理考核指标的实绩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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