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解读范例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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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解读【第一篇】
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规范对机关公务车辆的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两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公务车辆是指为两委机关所有或所用的各类用于公务活动、后勤服务的车辆。
第二章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机关公务车辆由两委办公室统一管理;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局现使用的管委车辆由其自行管理,特殊或紧急情况,需服从两委办公室的临时调派。
第四条车管人员根据办公室的授权,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对司机的日常教育、使用、监督与管理;。
3、负责办理车辆年审、证照、保险、规费缴纳及月征等事项;。
4、负责《机关公务车辆行驶记录薄》和《机关公务车辆维护、保养记录薄》的登记管理及月报工作。
5、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车辆调派与费用结算。
第五条根据用车部门申请次序及任务轻重缓急,车管人员统一调派车辆,派车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公布,方便部门要车用车。
第六条司机凭车管人员出具的派车单执行出车任务;非因特殊或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越过车管人员指定车辆或自找司机直接出车。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及油费承担执行以下规定:
1、车管人员根据用车部门负责人的要求,填发派车单,费用列支部门经费。
2、值班车辆仅限于接送值班人员上下班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使用,未经同意,严禁挪作他用;接送值班人员的区域限于新密市城区、矿区中心城范围内,每班接送次数一般不得超过当次值班人员总数的1倍。若办理部门公务需使用值班车辆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3、公务车辆执行长途任务(郑州市域范围外)或节假日用车,用车部门应在工作日内提前申请,车管人员报请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出具派出单,司机凭单出车,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第八条出车时司机必须向用车人明示里程起始底数;收车时应如实核算出当次费用(精确到“×元×角”),请用车人当场签字后立即交车管人员核查。司机不主动明示起止里数或是不按规定期限向车管人员交回派车单,当次出车费用由责任司机自行承担。
第四章车辆加油与维修。
第九条司机凭办公室出具的加油凭证到指定地点为指定的车辆加油;石油公司凭经三方(管委办公室、司机、加油工)确认有效的单据直接到矿区财政局结算费用。
第十条车辆维修、内饰的更换实行定点审批。
1、由司机提出修换建议,车管人员确认无误后填报车辆维修(内饰更新)审批单,经办公室核准后,司机凭单到指定地点进行修换。
2、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者因其他损耗急需修理更换零件时,应及时与车管人员取得联系,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可进行。
3、经批准更换汽车零配件、工具及其他附属品的,更换掉的大件或价值较高的废部件,经办人员必须将旧件交回办公室备查。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解读【第二篇】
2、城区内公务活动,自行搭车,据实报销;下乡或出差原则上搭乘客运车,若特殊情况需要租车,必需按程序申报,先审批,再租车。
3、若因特急事项需要租车的,经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统一安排,用车人回单位次日必须完善相关手续。
二、用车程序。
1、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填写《档案局公务用车申请单》(一式三份,车主结账一份,相关股室留存一份,财务室支付费用一份),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联系。
2、办公室建立公务用车台账,每2周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公务用车情况。
三、费用报销。
1、城区内每月结报一次。
2、公务活动结束后,由车主提供相应金额的车票,由相关用车股室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交财务室支付费用。
3、因时间紧迫外出需租车的,可先由办公室垫付租车发生的部分费用,由办公室凭租车发票和“公务用车租车申请单”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每次租车,务必租用车况好,驾驶员驾驶技术过硬的车辆,确保公务出行安全。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解读【第三篇】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对于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办法不仅规定要及时报销,而且要求提供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因此对于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必须坚持凭票报销,按照规定标准和口径列支。
对于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虽然办法也谈及报销,但这里的报销不能理解为凭票报销,办法也没有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对应的发票。由于这两项实行包干,并无发票与之对应。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这里可以参考的内容在于培训、会议期间除了纳入主办方管理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以外,其他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仍可纳入所在单位差旅费管理。
纳入差旅费的出差补助(含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的包干标准,对于企业可以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税法上并不限制出差补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原则上只要是真实合理的出差补助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解读【第四篇】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怎样写现行发票管理办法?下面网友给分享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解读范例优质8篇”,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根据国家财政、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局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支出的审批原则。
各项经费支出,必须依照有关的财经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一支笔审批,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先批后支的原则,对超出预算定额的费用支出,不予审批。
二、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
1、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包括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500元以下的,由需购买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2、大额会议费支出,根据财政预算定额标准由财务人员核定会议费支出标准,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各类专项经费的支出,有关部门需列出详细支出科目,经分管所长同意后,由所长批准,由财务人员执行。
4、差旅费的支出和一般性的支出,根据出差单和出差发票,由财务人员审核后报所长批准;确因工作需要超标准的,事前需经所长同意。
5、定额内的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因工作需要,确需开支的,经所长批准后,由财务人员执行。定额内机动车燃料费、修理费、司机出车补助的支出、房租费、水电费、食堂伙食补助费和修缮费的支出,需由经办人提出,经所长审批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6、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由所需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长或所长办公会通过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7、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包括学费、奖学金及其它有关支出,经所长或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财务人员执行。
三、财务报销有关规定。
1、取得的发票、票据及其他原始单据须以真实交易为基础,票据填写规范准确,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报销票据必须由经办人、部门领导、所长签字后,财务部门才能予以报销。
2、所内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采购、保管和发放,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报办公室审核后统一采购、领用。对所内办公用发生的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食堂补助等由办公室集中支付。
3、机动车消耗费用支出,由办公室专人统一管理。车辆保险费、检车费等由财务部门统一支付;汽油款和过路费据实予以报销;车辆维修需由司机提出申请,注明维修项目,经办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修理,支付维修费用;购买车用饰品,需经领导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办理。
目的。
为切实做到财务管理的监督职能,使公司资金更加有效运营,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与标准,特制订以下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管理运营中的费用报销,包括办公费、员工费用、车辆费用、车辆补助、业务招待费、运输费、快递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固定资产购置/在建工程/工程装修/集中采购不在本规定。
相关文件。
无
定义。
无
职责与权限。
财务部:负责制定有关管理费用报销流程及制度,并根据现存的各部门管理费用的范围、付款申请单、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办理现金预借、报销或付款。
业务部门:采购部、品质部、mis、生产部、工程部、厂务部、物流部。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管理费用的申请及报销进行初审,其中涉及办公费用、电话费、员工费用由各部门主管复审后交财务部审核报销,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费用审核负责。
行政部:负责办公费、员工费用及车辆费的审核。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保险费、劳保费等;员工费用包括培训费、医疗费、招聘费、加班补助等;车辆费包括汽车路桥费,加油费,停车费,修理费、保险费等。
公司每月所的水电费,房租费,电话费,由行政部填单送交财务部,财务作为入帐凭据。
物流部:负责运输费用的报销及报关费用处理,运输合同、报价单需交财务备案,发货明细一定要同实际发货数一一对应,外请车必须事前申请,并附有相对应的发货明细,否则财务有权拒付款。
流程图。
工作程序。
报销原则。
费用的报销按实报实销,总额限制,超额不报,节约归已的原则。
严禁出差人员及公司职员将超过标准的个人费用在公司费用中报销。不准虚报费用,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
所有费用报销,必须由当事人亲自领取,其它人不准代领。并且于发生的当月25号前办理报销手续,超期不予办理。
费用报销标准差旅费。
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型和住宿,伙食补贴费用按出差类型和职位级别报销标准:具体见行政部《出差管理规定》)。
交通费报销,必须在车票后注明日期,往返地点,如有的士费应有领导签字方可,票据必须在一个月内报销,否则不得报销。
出差期间取得住宿费发票必须填写清楚,日期、住宿时间、房价,否则不可作为合法凭证报销。
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后一个星期内报销票据,报销单上附有批准的出差申请,出差行程表,否则不得给予报销。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总经理签字核准方可借款,财务部根据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原借款未还,原则上不得再借款。
乘坐出租车报销规定:董事长及总经理出差乘坐出租车实报实销。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准乘坐出租车,但下列列情况除外:
出差目的地偏远,无公共交通工具的。
携带巨款、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收发,货笨重,搬运困难或者时间紧急的`。
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主要指公司总裁、总经理等。
执行特殊任务或者夜间办事不方便的,已经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以上情况应在回公司后在发票后写明情况,经部门经理、主管签字后报销。
业务招待费:
对外发生的招待费,仅限经理级以上人员及业务部销售人员有权支配接待费,接待费标准由总经理批准,标准以内实报实销。发票背面注明被招待单位名称,人数,时间等。取得发票按次分单位粘贴,不得按金额分开粘贴。
机动车补助。
本公司已转正e级以上员工有私人机动车的可享有机动车补助。
机动车必须自行购买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且为本人上下班使用。
机动车补助按照以下标准在工资中发放。
通讯费手机通讯费。
因公使用手机进行国际通讯或国内长途通讯的人员。总经理及处长级以上实报实销,经理每月报电话费300元,司机出纳每月报电话费200元,部门主管每个月报话费100元,上面必须写明话费月份,以便查对。
人员出差期间发生同业务相关手机费用,实报实销(出差人提供话费清单,并勾出相关费用)。
通讯费。
公司为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提供中国移动bb业务。
其它人员因移动办公的需要,需使用bb业务的,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提供bb业务。
月租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超出包月的流量费用计入手机费用,按职位规定报销。
由于使用bb业务更换手机,公司支付所购手机费用的一半,但最高不超过1500元。
家庭网络费、
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级别员工,家庭使用网络费用可实报实销,但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
网络费在每年12月统一报销。12月之前离职者不可报销。
汽车费用。
汽车加油费报销应写明具体车辆,出差时间及地点。汽车过路桥费报销应附《出车申请单》,报销的过路桥费应与出差时间相符。
对报销单据的要求规定:
费用报销单据要附公差单。异地出差一定要附出差行程表,写明乘车路线,车票金额。不准将不同内容的费用支出列在一个项目报销。笔迹工整,容易辩认。
得做为报销原始凭据。
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正确、规范的发票,发票上单位,日期,事由,单价,金额,开票人,单位签章齐全,方可作为有效凭证,除非特殊情况财务部不接受收据作为报销凭证。
费用报销程序。
审核程序:
费用报销单除特殊情况外,每周报销一次,由经办人填写单据,于周二、三交财务审核,财务对于单据情况有权询问,经办人不得拒绝。对不合理、不真实、不完备的财务收支,有权不予受理或退回要求补充修正。财务把审核好的单据交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后,财务按正常程序再安排付款。
此报销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请各部门严格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公司费用的使用、报销、控制管理,本着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的原则,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项目日常报销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在一个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支出原则上不超出预算。
二、费用报销标准。
1、差旅费:公司根据岗位工作需要,交通费__住宿费__伙食费__通讯费__出差补助__。
2、通讯费:手机话费标准为月度话费上限金额直接补助到工资中;公司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不同的月度补助标准:总经理__、部门经理__、部门主管__。
3、办公费用:办公费用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等,原则上办公用品实施专人采购、保管、发放等;负责人根据办公需要实报实销;备品备件由公司财务人员统一处理。
4、招待费:一般工程费用在__元以下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__元批准:公司招待费报销时凭餐饮、副食等发票报销写明时间、地点、人数、事由等。
5、交通费:公司车辆产生费用:公司因工所配车辆实行办公室管理,司机负责该车的维护保养、保险费用交办、油费管理等工作,具体费用实报实销;因公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报销时须注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其它岗位人员因公产生的交通费用注明时间、地点、路线、事由后统一报销。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发票大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公司立即抽调骨干人力组织开展了发票使用情况的专项自查工作,针对发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按照省公司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发票问题自查的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落实发票问题整改措施办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逐个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成效。促进我公司实现发票“零”问题,全面提高全员参与打击问题发票的水平,现将问题发票自查整改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0__年8月底我公司全面完成了发票问题自查工作。针对自查中情况,我公司立即组织人员,按照省公司相关文件的指引共同探讨了整改的方法和思路,并及时与省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就整改的问题进行了沟通汇报。首先,我公司将全部自查问题发票扫描,并按问题发票登记电子版清单进行编号,做到扫描件与电子版清单一一对应,以此方便问题的查找,同时将编号齐全的扫描件及对应电子版清单按基层单位分类后,发至取得发票的基层单位进行整改,将问题逐笔落实到位。
1、针对税务网站查询无记录14笔发票我们已全部与出票单位取得了联系,并按省公司对问题发票整改的要求进行了重新开票,并将新开的发票进行了网上比对,确保与实际一致。
2、就税务网站查询有记录,但网站查询到的纳税人名称与票面盖章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发票也逐笔进行了整改,其中有家单位进行换票,有15家提供营业执照证明税务网站领票人系开票单位法人,且出票单位向税务机关取得证明,对出票单位的实际出票情况进行了证明。
3、就“旧版发票”问题发票9笔已全部与开票单位取得联系,进行了换票,并将新票进行了网上比对,与实际一致。
4、就“非发票专用章”问题110笔,其中笔税务机关已开具证明,20__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加盖旧式印章的新式发票予以报销。
二、主要成效。
通过扎实抓好发票问题的整改工作,我公司在鉴别发票的真伪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从而极大影响和带动了全员参与鉴别发票真伪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整改的意见。
第一,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因为发票上载明的经济事项较为完整,具有法律证明效力。所以它为工商部门处理合同纠纷,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消费者向销货方要求退货、修理商品,__核发车船牌照,保险公司理赔等提供了重要依据。所以消费者个人养成主动索取发票的习惯有很多好处。
第二,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重要手段。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正确地填制发票是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
第三,发票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离开了发票,要准确计算应纳税额是不可能的,所以税务稽查往往从发票检查入手。
第四,发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因为发票具有证明的作用,市场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将发票与工商、财政、物价、海关、交通、保险等诸多法律行为交织在一起。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各类发票违法行为,不单止与偷税、骗税有关,而且还与社会秩序的诸多方面,例如投机倒把、__、贩私等案件有较大的关系。发票这一道防线一松,将为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开方便之门。所以,管好发票,不只是税务机关自身的责任,而且也是整个社会的工作。
一、检查清理的基本情况。
这次发票清理检查工作是在统一使用新版发票后的第一次专项检查,是巩固换版质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各级税务机关都很重视,采取的措施比较得力,收到的效果也比较明显。综合各地情况,这次检查清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自省局“关于开展发票清理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各级国税局都非常重视,积极行动,自上而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检查清理领导小组,层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掌握政策精神,安排布置发票清理检查工作,把发票清理检查工作作为3、4月份的中心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提出要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完成好检查任务,为发票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广泛。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票检查的重要意义及有关的政策法规。宣传主要从三方面进行,一是对税务人员的宣传,提高对加强普通发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和检查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对用票户的宣传,使其了解发票检查的范围规定和新版发票的主要特征,增强依法用票,依法纳税的观念,自觉做好自查;三是对索取发票方的宣传(主要是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让其了解掌握发票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识别真伪发票的能力,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
(三)重点突出。各级国税局在全面开展普查的基础上,按照省局的要求。重点对那些管理混乱,问题漏洞多的行业,如收购、交通运输、汽车维修、加油站及承包租赁、乡镇企业等进行了认真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这些业户不仅在发票管理上混乱,而且违章现象和偷逃税款行为严重,并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大多与他们的经营特点有关。初步摸清他们违法违章的做法,为进一步治理整顿这些行业提供了情况。
二、清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按规定填开、使用发票。
1.私印发票1户,共3000份;。
2.私售发票1户,共9份;。
3.丢失发票373户,共3773份。
4.拆本使用发票435户,共14825份;。
5.转借发票504户,共2196份;。
6.涂改发票7254户,共21937份;。
7.白条入帐3509户,共20302份;。
8.大头小尾发票8354户,共78623份。
(二)汽车维修、机动车配件、加油站等行业,存在大量大头小尾发票;交通运输、收购业存在很多虚开发票问题。
(三)用票户发票管理较乱,有的还没有专人管理,专库(柜)存放,丢失损毁现象较多;发票定点厂制度落实不够,不注重内部质量管理,达不到“五防”要求,年度报告不及时。
(四)各地旧版发票缴销不彻底,仍有使用过期作废发票的情况。
(五)税务部门对普通发票管理的各项制度宣传不够,管理力度不够,有的`发票内部管理制度手续不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低;有的对这次检查工作不够重视,检查不深入,不彻底,问题暴露不充分,检查走了过场。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初步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二是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能严格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使一些管理环节出现了漏洞;。
三是对普通发票管理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少,对查出的违章问题处罚不严;。
四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用票户对发票管理制度和规定缺乏应有的了解,依法管票用票的观念淡薄。
1.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把普通发票管理工作摆到税收工作的应有位置,提高对普通发票的税收征管、经济领域交往中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税务人员做好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信心和用票户依法使用发票,依法纳税的意识。
2.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严格操作手续,堵塞管理漏洞,不断提高发票管理水平。
3.认真抓好剪贴发票试行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剪贴发票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
4.进一步完善“以票管税”的办法,不断加强发票管理力量,严格处罚标准,制定相关的目标考核办法,奖优罚劣,调动管票人员的积极性。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解读【第五篇】
答:《办法》中规定的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即大众所熟知的p2p个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范。网贷业务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其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目前,许多网贷机构背离了信息中介的定性,承诺担保增信、错配资金池等,已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为此,《办法》将对此类行为进行规范,以净化市场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使网贷机构回归到信息中介的本质。
2.问:网贷的特点及发展网贷的意义有哪些?
答:网贷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不受时空限制,使资金提供方与资金需求方在平台上直接对接,进行投融资活动,拓宽了金融服务的目标群体和范围,有助于为社会大多数阶层和群体提供可得、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实现了小额投融资活动低成本、高效率、大众化,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对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网贷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完善金融体系,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难以及满足民间资本投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问:当前我国网贷行业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的发展呈现出机构总体数量多、个体规模小、增长速度快以及分布不平衡等特点。根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末,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612家,撮合达成融资余额4000多亿元,问题平台数量1000多家,约占全行业机构总数的30%。
网贷行业形成以来由于监管政策和体制缺失、业务边界模糊、经营规则不健全等,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缺乏必要的风控,不少网贷机构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时有经营者卷款、“跑路”等事件发生,严重影响市场参与者信心和行业声誉,且不少网贷机构网络信息系统脆弱,易受黑客等攻击,存在客户资金、信息被盗用的安全隐患。二是缺乏必要的规则,不少网贷机构为客户借贷提供隐性担保,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设立资金池、挪用客户资金,存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隐患,影响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缺乏必要的监管,不少网贷机构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借用网络概念“包装”,涉嫌虚假宣传和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活动,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四是缺乏健全的外部环境,网贷行业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和消费者保护机制等不健全,成为行业健康发展越来越明显的障碍。
4.问:《办法》确定的网贷行业监管的总体原则有哪些?
答:《指导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发布,是当前指导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创新”的监管原则,《办法》确定了网贷行业监管总体原则:一是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网贷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要坚持市场为导向、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发挥好网贷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网贷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其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创新企业和百姓投融资需求。二是以行为监管为主,机构监管为辅。网贷机构本质上是信息中介机构,不是信用中介机构,但其开展的网贷业务是金融信息中介业务,涉及资金融通及相关风险管理。对网贷业务的监管,重点在于业务基本规则的制定完善,而非机构和业务的准入审批,监管部门应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负面清单界定网贷业务的边界,明确网贷机构不能从事的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符合法律法规的网贷业务和创新活动,给予支持和保护;对以网贷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加强信息披露,完善风险监测,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实行分工协作,协同监管。发挥网贷业务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促进有关主体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5.问:《办法》确立的网贷行业的基本管理体制及各方职责具体是什么?
答:根据《指导意见》和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对于非存款类金融活动的监管,由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则,督促和指导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对机构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并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鉴于《指导意见》将网贷机构定性为信息中介,而非存款类机构,且将网贷归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为此,《办法》明确银监会作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网贷机构业务活动制定统一制度规则,督促和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做好网贷监管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提示,推进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网贷协会等;同时,网贷行业作为新兴业态,其业务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应坚持协同监管,故《办法》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是对网贷机构具体业务中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主要职责是牵头对网贷机构业务活动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承担辖内网贷机构的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等。
6.问:对网贷机构如何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答:《办法》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该备案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办法》明确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机构实施先照后备案,并分类管理的规定,属于事后备案,减少事前行政审批,着眼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同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分类评估管理,将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促进网贷机构规范整改,约束其经营行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办法》规定网贷机构应当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在《办法》正式实施后,银监会将对网贷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等制定实施细则,以便各地统一规则,加强可操作性,为下一步加强网贷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奠定基础。
7.问:《办法》对于网贷业务的主要监管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对业务经营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考虑到网贷机构处于探索创新阶段,业务模式尚待观察,因此,《办法》对其业务经营范围采用以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同时在政策安排上,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者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二是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为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增强市场信心,《办法》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规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便于做好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实现尽职免责。三是限制借款集中度风险。为更好地保护出借人权益和降低网贷机构道德风险等,《办法》规定网贷具体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借款人在网贷机构上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应当与网贷机构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
8.问:《办法》对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具体行为有哪些规定?
答:《办法》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重点考量,注重对出借人和借款人,尤其是对出借人的保护,在第四章以专章形式对借贷决策、风险揭示及评估、出借人借款人信息、资金保护以及纠纷解决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办法》也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参与网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实名注册;借款人应当提供准确信息,确保融资项目真实、合法,按照约定使用资金,严格禁止借款人欺诈、重复融资等。《办法》还要求出借人应当具备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同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出借资金来源合法,拥有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以及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这些规定,本质上属于合格投资者条款,其目的是为了在行业发展初期,更好地防范非理性投资,引导投资者风险自担,进一步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
9.问:客户资金实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制度对行业规范发展的作用有哪些?
答: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实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将有效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风险,有利于资金的安全与隔离,对于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易资金划转、资金清算和对账等职责,将网贷机构的资金与客户的资金分账管理、分开存放,确保资金流向符合出借人的真实意愿,有效防范风险。下一步,银监会将制定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具体办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网络借贷资金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存管银行的条件等,更好的满足当前网贷行业资金存管的市场需求。
10.问:如何更好地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积极作用?
答:网贷行业作为新兴行业,会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使行业在保持一定发展势头的前提下,提升监管的有效性,控制相关风险,需要有关各方积极创新,相互配合,并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约束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发挥政府、行业、市场力量。
在这种全新的监管框架下,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十分必要,有利于建立统一数据登记平台,完善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树立行业的正面形象,营造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11.问:信息披露制度对整个行业的意义是什么?
加强对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改进行业形象、提升网贷机构公信力、完善行业事中事后监管、防范行业风险、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对信息披露进行了较为详细地规定,特别是关于网贷机构的相关义务,包括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等。同时,《办法》还要求网贷机构对自身撮合的所有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交易金额、撮合的借贷余额、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等在其官网上进行充分披露。下一步,在《办法》正式实施后,银监会还将根据行业反馈制定信息披露有关细则,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答:《指导意见》中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该类机构不同于p2p个体网贷,两者经营主体不同,网络小额贷款经营主体仍然是小额贷款公司,其利用自有资金而非出借人资金,通过互联网发放小额贷款,其资金需求方即借款人主要是互联网企业的电商等。因此《办法》只对个体网贷即p2p网贷进行规范。银监会拟在下一步对网络小额贷款进行专门研究,其办法将另行规定。
13.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后,银监会将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银监会将密切关注各方意见,并根据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展开专题论证和研究,并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如《办法》无重大修改,拟以四部门联合规章的形式对外发布,并启动《办法》有关配套制度的起草工作。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解读【第六篇】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机关差旅费不实行餐费报销,只能实行伙食补助。对于企业,并无类似限制。
市内交通费。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中翰税务合伙人王骏(中国财税浪子公共微信为taxlangzi):机关差旅费中对于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都实行包干制,实务工作中不少企业也效仿之,将两者合并为出差补助予以列支。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解读【第七篇】
电子发票为网络发票的电子形态或无纸化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怎样写现行发票管理办法?下面网友给分享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解读范例优质8篇”,审核收付原始凭证,并登记入账。
4、负责有关社团联合会及社团的费用申请和报销。
5、负责资金管理、调度。
6、负责指导,监督各社团财务收支状况。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及分工。
1、本部设一名部长,一名副部,若干名干事。
2、部长是本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对本部财务记录、监督、审查、总结财务报告,认真审核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清楚,报送及时,并且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
3、副部长负债管理现金出纳,协助部长保质、保量地完成社联财务工作。
4、干事协助部长及副部长完成各项财务工作,并且认真学习,做到工作严谨,细心,帮助发现各种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上级沟通交流解决。(需要有详细的部门纪律。)。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工作流程:
1、活动策划书通过的时候领取财务报表;。
2、填写申请;。
3、凭申请表找财务部领取经费;。
4、财务部收管申请表并向上级申请发放经费;。
5、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备注“__x协会今已收到__元”,并且注明领款日期及领款人;
6、活动结束后需再填写一份如实活动经费使用详单,并且在反面贴上所有的花费凭证,如发票,清单,小票等。
7、各协会活动结束后在一两天内向财务部上交发票凭证和财务报表,我们实行多退少补制,活动剩下的钱要如数交回给财务部,不得私自挪用;活动所用的超出部分凭票据核实后补还活动经费。
8、各协会的财务部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五总结自己协会当月的所有活动开支,并且在最后一周到社联对一次账,然后再登账,若协会当月没有活动的则可以不用对账。
二、工作纪律。
1、财务部需每月做财务报告。若出现任何纰漏,由经手人直接负责。
2、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且正确地使用会计科目。
3、报销者持发票等报销凭证必须及时的到财务部登记入账。
4、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5、财务交接保证账务清晰,需有社联领导、交接双方同时在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6、不定期的抽查各协会的财务报表,严防出现财务纰漏。出现任何财务不明情况需立即报告社联主席团。
7、账务做到日清月结,最好每个月的最后一周各社团都与财务部汇报一下各自的财务状况,方便及时对账,以防出现纰漏。
第四章关于干事培训。
1、财务部干事由于是新进人员,对于财务部的操作及流程还不熟悉,会由财务部的部长及副部长教导具体如何操作。
2、部长及副部长要经常与干事沟通交流,以便解决干事在实际操作流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不懂的地方,如果必要可以每月抽空与干事一起开个小会,汇总一下当月本部门的财务状况,并且帮干事解决疑问。
3、干事要积极主动的向自己的前辈请教学习,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情况,不可以私自决定,要报告给自己的上级,向上级询问清楚方可决定到底如何做。
4、干事不得私自向外透露任何关于各协会和社联的财务状况,遇到询问的人可以让其直接来找财务部部长及副部长。
5、财务部干事一定要凭每个协会的申请表给钱,不可以因为私心就多给或少给各协会经费,如果发现的话,一经查实上报主席团,不得留任。
6、财务部干事不遵守财务部规章制度的,也将上报主席团审查,核实后也将对其做出相应的措施。
附则。
财务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社联各项规章制度,遵循财会人员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不得擅自挪用公款,虚假报账,不得随意,指示,强令财会人员及其他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不得违反社联财务规章制度。
为建立合理的费用管理机制,既有效控制费用开支,又能搞活经营,提高投入产出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费用分类。
业务费用分为日常业务费用和专项业务费用两类。
日常业务费用是指用于日常性开支的业务费用,包括日常关系维护、日常应酬招待、节日打点、日常问题的解决等方面的业务费开支。
专项业务费用是指用于解决专项问题的业务费用,包括获取新资源、优化改善资源、取得专项收入、化解重大损失、减少专项开支等特定资料方面的业务费开支。
二、日常业务费用管理。
日常业务费用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实行预算额度管理。
1.上级批准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中的业务费用指标为年度业务费用预算额度,年度预算额度应根据开支需要分解到各月,日常业务费用应按照月度累计预算额度控制开支,一律不得超支,超出预算额度的,财务一律不得付款。
2.预算额度以内的日常业务费用由企业经营职责人统筹安排使用,并保证到达使用效果。
3.年度管理费用预算中,除工资、社保及各种摊提费用以外的可控费用有节俭的,报请上级批准后,可用于日常业务费用开支。
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按下列权限审批:
(1)企业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由事业部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2)事业部本部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由集团公司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3)集团本部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4.日常业务费用开支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按照预算口径经过管理报表进行统计考核。
三、专项业务费用管理。
专项业务费用不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按照“一笔一批”的办法管理。
1.专项业务费的申请。
企业需要开支专项业务费用时,应填写“专项业务费用申请表”,写明申请额度、具体用途、预期目标和效果以及项目职责人等资料后,经企业经营职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职责人签字后,报上级审批。
2.专项业务费的审批。
专项业务费必须遵循“费用就是成本”的理念,本着“投入产出”的原则进行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企业申请专项业务费用时,不改变年度考核利润指标的,由事业部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需要改变年度考核利润指标的,由事业部初审,集团公司复审后,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2)事业部本部和集团本部申请专项业务费用的,一律报集团董事会审批。
3.专项业务费的使用。
(1)专项业务费用指标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专项业务费用指标因事项未办或中途停办而未使用的,指标自动作废。
(3)专项业务费用指标使用后有剩余的,指标自动作废。
4.专项业务费用的核算。
(1)专项业务费用开支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按照审批口径经过管理报表对费用开支情景和取得的效果进行专项统计。
(2)专项问题结束后,申请单位应填写“专项业务费用核销表”,写明申请额度、实际开支额、预期目标和效果、实际到达的目标和效果以及产生差距的原因等资料后,经企业经营职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职责人签字后,报费用审批部门核销备案。
5.专项业务费用的跟踪。
上级单位批复专项业务费用后,应对专项业务费用的使用和所办事项的进展情景进行跟踪检查,督导进程。
6.专项业务费用的考核。
专项业务费用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考核:
(1)凡是当年已经取得经济效益的,将抵消开支后的净效益并入到当年利润指标完成数中,按照当年的绩效考核政策进行考核。
(2)凡是当年没有取得经济效益的,例如获取到新的资源但当年未投入运营等,将专项业务费用开支单列,不影响当年的绩效考核结果。
(3)集团审计部门应定期对专项业务费用开支结果进行审计评价,经审计评价确认贡献比较大的,可视贡献大小另行给与奖励。
一、费用报销。
第一条一切费用要在批准的费用定额范围内开支,超支部分须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向财务部报销。
第二条已经取得原始发票的只要填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或证明人签章、领导签字即可报销,已批准的费用定额内的由部门领导人签字,定额外的由企业主管领导签字。
第三条未取得原始发票而要先付款时,能够先到财务部办理借款,经领导批准后(已经批准的费用定额内的由部门领导签字,定额外的由总经理签字)一周之内办理报销手续,同时撤回借款单第三联。
二、固定资产报销。
第四条必须先有批准的购置计划才能购置固定资产,需购置商品必须由总经理室办理专项控制证明单才能购买。
第五条如果在当日内购置,经领导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计划范围内购置,如能事先明白价格、单位名称及账号者,可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开支票。
第六条固定资产报销时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有资产编号,财务部才准予报销。
三、流动资产报销。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备用品、备件购置的购料计划,经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做出次月定额用款计划。
第八条凡购入材料物品,必须填写人库验收单一式三联,采购、仓库、财务部各一联,填好验收单后,才予以报销。
第九条材料物品领用时,必须填领料单一式三联,领用人、仓库、财务部各一联。
第十条仓库保管员兼材料会计,每月应与财务部核对账目,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并予以更正。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可借支备用金,作为零星购料周转,工程部也能够借支备用金,作为急需采购维修物品用,年终备用金全部交财务部。
第十二条采购人员经领导批准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必须数额内开支),但必须在三天内到财务部报销。
第十三条各项预付款先填借款单,按合同要求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付款。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报销必须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
第十五条年终物资部应盘点一次,列出材料清单与财务部核对,并做出盈亏表。
四、费用报销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各部门的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查、主管领导核准。
第十七条企业支付的大厦物业费,水电、空调费,制服洗涤费,邮电通信费和劳动保险费等应付出的款项,由财务部经理审批并掌握分期付款数额。
第十八条企业各项福利费开支,如活动费、制服费等,由企业总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医疗费按企业规定每月定额发给。
第二十条工会经费由企业工会主席在规定的范围内签批。
第二十一条其余未明确的费用由总经理审批。
五、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认真执行上级的财务报销规定,合理使用经费,特制定以下报销制度:
一、各科室的包干经费支出贯彻“一支笔”审批原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销,借款或一次报销达5000元以上者,须经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三、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完整,金额清楚,大小写相符,并注明用途,经办人,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报。
四、报销、借款单据经会计人员审核后,出纳员方可付款。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回原借款单。
五、个人一律不得私自借用公款,否则要追究会计及出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因公需要借款的,必须填开借款凭据,注明用途,差旅费借款后在回校后一周内必须报帐,购物的应在借款后30日内报帐,否则从本人工资中扣回。
七、科室领导应严格控制支出计划,各项目金额应在计划内使用,对各项物资、办公用品、各种纪念品、奖品的购买,由总务仓库办理入库后才能报销。
八、凡学校职工出差,不报出租车费,住宿费按实际住宿票所开天数在限额内报销,无填制住宿天数的按一天计算,超出部分自理,各种标准参照豫财行[1996]第2号文件。
九、各科室不得私设小金库,乱收费,收入及时上缴财务,支出凭据报销,不得坐支现金。
十、招待费必须经办公室办理,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一条: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预计金额、款项支付预计时间等要素,先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签署同意的“用款申请单”后方能执行。
第四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五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经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七条: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八条: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第九条: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经理进行审批,财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财务经理的名字。
第十条: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第十一条: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长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解读【第八篇】
《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按照相关法律和工作机制予以打击和取缔,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等合法权益。同时,《办法》对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实行客户资金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制度及控制信贷集中度风险等,防范平台道德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严守风险底线。
《办法》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不设置条件,不构成对网贷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备案后的网贷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并充分信息披露。
《办法》中明确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
(十)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市场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一)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
(十二)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办法》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以下信息:(一)借款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财产、主要债务、信用报告;(二)融资项目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类型、主要内容、地理位置、审批文件、还款来源、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利率、信用评级或者信用评分、担保情况;(三)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四)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情况等。
《办法》特作出了18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通过网贷机构规范自身行为、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净化市场,促进行业逐步走向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