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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卷评查意见 案卷评查情况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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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卷评查意见 案卷评查情况篇1

于洪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自 查 报 告

为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局在6月份对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局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主动抓落实,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金在万担任,副组长由政委何洪胜、副局长魏明忠、朱宪涛担任,组员由各科、队、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监察科,具体负责案卷评查工作。局领导班子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9年6月10日前)完成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查处的行政执法案卷的梳理登记工作;第二阶段(2009年6月20日前)对案卷行政处罚主体、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对处罚标准及权利告知进行审核,完成案卷的评查工作;第三阶段(2009年6月26日前)完成对不合格案卷的重新组卷工作。

二、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情况

1、案卷评查小组能够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各案卷查处部门,严格按照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着重从执法程序方面、适用法律方面、违法事实认定方面对案卷进行认真的评查。共疏理出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案件140 件,其中违反规划案件52件、违反市容环境卫生案件88件,结案45件,未结案95件。2009年举行了一起听证案件已结案。

2、对案卷评的不符合程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文书书写不正确、案卷装订等不规范现象进行认真登记并改正,使案卷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真正体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我局的职权,案件的来源主要来自信访投诉举报及勤务区大队、案件查处科的日常巡查,对案卷中案件来源及立案着重查看是否严格遵守我局制定的“3715”办案程序;对依法调查取证情况,重点检查办案人员是否两人以上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是否积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对所分享的“法院案卷评查意见 案卷评查情况精编3篇”,保证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对依法审查和作出决定情况,根据案件性质检查是否有领导会签和案件审理委员会会审结果。对作出的处罚决定查看时间上是否给到 2 位,标准上是否罚到位,依据上是否写到位;对依法送达和执行情况,检查送达回证上是否有当事人签收或代收人签字及邮寄等其他送达凭证。检查是否有正规的行政执法处罚收据;查看整个案卷的组卷质量。

3、为及时

总结

经验,查找不足,准备起草制定案卷评查制度,建立长效监督制约机制,注意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衔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

主要成绩

通过对案卷的评查,绝大多数案卷的执法行为较为规范,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中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文书制作比较规范,严格履行了处罚的事先告知、事中听取陈述申辩或听证、事后保障复议或诉讼的救济权等程序。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案卷从立案到结案时间较长,缺乏查处力度,造成人力、物力、时间的浪费。

2、个别执法队员业务素质、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统一培训,加强学习。印发《行政执法案卷立案标准》,做到人手一份。

2、加强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衔接。督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务求案卷评查工作落到实处。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洪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法院案卷评查意见 案卷评查情况篇2

侯马市商务局

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商法(2011)97号“关于开展商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组严格对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494 件,并在承诺期限内已全部办结。开展酒类、屠宰、成品油、零售促销、再生资源管理等行政执法检查共计 3538人次,出动车辆825辆次,下达责令改正83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其中行政处罚一般案件19起,听证程序处罚案件1起,收缴罚没款万元,结案19起,剩余1起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领导重视、严格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局长董林胜多次在局务会和机关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积极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董林胜任组长,副局长郑清、局长助理李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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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汾市商务局文件要求,我局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

行政许可案卷主要针对实施主体合法性,许可依据准确性,许可材料真实、合法、齐全性,许可收费合法性,办案期限的合法性和监督性进行评查。经评查,我局行政许可案卷,主体合法,所有涉及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大厅办理,程序合法,依据准确,严格承诺时限办结,办结率100%。

行政处罚案卷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经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严格按照罚缴分离制度的要求,全部实行了罚缴分离。没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现象,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

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要针对落实审批情况,主体合法性,台账建立情况,程序合法性,检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评查。经评查,行政执法检查案件,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日常检查台账健全,案卷材料齐全、完备,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措施、有结果,并能按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

一、规范。

总体认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规范、按期结案、资料完整、制作归档及时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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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成绩

(一)行政许可方面

2009年12月,我局被市政府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合法。行政许可方面实施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按照政务大厅的各项规定,所有涉及审批、许可事项都进入了市政府审批大厅,全局的粮食收购许可、酒类批发(初审)等八项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都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流程、承诺期限按时办结,审批项目进厅率和办结率都达到了100%,行政审批窗口还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档案和行政审批登记台账。案卷归档及时,装订统

一、规范。

(二)行政处罚方面

1、认真履行职责,不超越职责、滥用职权。在酒类监管方面,严格执行了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查封(扣押)行为,解决了办案过程中证据保全期限短的问题。

4、行政收费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商务部规章规定了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但在省财政厅、省物价部门审批前,我局一律不予收费,更不存在无《收费许可证》收费和不开具财政收费收据收费的违法

—3—

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方面

按照侯马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所有执法检查都要经过市纠风办审查并经分管优化环境的副市长签字,并采取日常检查、举报投诉检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我局执法检查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第一次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者严厉惩处。

四、存在问题

1、商务部部分规章内容,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其职责不清,给基层执法带来较大难度。

2、在酒类执法过程中,对不配合检查的商户,缺少“限期提供”的执法文书,给检查处罚带来不便。

3、商务部门对酒类监管职责非常明确“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但上级文件总是把“酒类打假”作为执法的主要工作,造成基层无法依法行政。

4、因《山西省酒类管理条列》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范围不一致,针对料酒,在执法过程中很难界定是否属执法范围,给执法检查带来不便。

5、个别行政处罚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文字书写达不到整齐美观。

6、案件归档后,卷内有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使用纸张大小规格不统一的现象,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较多时不能做到逐页签名。

五、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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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严格程序,规范执法。

2、加强案卷的及时归档,并严格做到案卷询问细致,现场检查填写内容齐全,文字书写美观。

3、案卷装订做到美观大方,资料完备,提供证据材料逐页签名、文书规格统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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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卷评查意见 案卷评查情况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根据《凤翔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凤府法发〔2009〕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我局共查处违法案件61起,其中行政案件19起,简易程序案件42起,罚没款合计万元。全部结案,无一起复议被撤销和败诉案件。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县法制办要求,我局明确了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为了更好的开展本次评查工作,我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从现场检查、立案审批、调查取证、集体审理、告知、处罚决定、送达和执行阶段及案卷档案管理阶段分解细化自查指标,对我局61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评查,总体认为,我局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方面,我局从2009年起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到罚缴分离。经检查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上缴财政数额一致,没有出现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款的现象。通过本次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我局能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改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加强了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促进全局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1、立案材料不完整。个别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不清、地址不详;案卷文书记录不全,文字书写不整齐美观。

2、个别案卷文书使用不规范;个别当事人签名不规范,没有签署意见和日期。

3、一些案卷装订归档不及时。有的案卷材料装订顺序不符合要求;有的案卷装订不规范。

四、工作要求

我局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举一反三,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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