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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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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1

关键词 会计制度 内部控制 规范研究

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对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具有积极的意义。美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在概念上〈WWW.〉和内涵上不断拓展和进步,其对内部会计控制研究也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因此,研究美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分析其内部会计控制的发展动态、框架模式和成熟实践,并与中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进行比较,有助于我们汲取其经验、发现不足,尽早达到内部会计控制的世界先进水平。

一、发展状况

美国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研究起步较早,早在20世纪40年代开始就对其进行研究,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内部会计控制更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COSO委员会于1992年的《内部会计控制――整合框架》,该报告提出了内部会计控制构成的概念,并指出内部会计控制整体框架包含的五个相互联系的要素,报告建议由管理当局定期评价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情况,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当局的内部会计控制报告出具审核意见。但现实中,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并未成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内容。2000年安然、世通的发案暴露了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缺陷。于是,美国国会于2002年通过萨班斯法案,提出披露内部会计控制报告的强制要求。COSO委员会认为企业需要健全的框架,以有效地识别、评估并管理风险。于是该委员会于心2004年9月的《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该报告虽然没有取代但进一步拓展了COSO报告,使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更加完善。而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才开始制定和实施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有关的行政法规。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提出原则要求,2001年6月起,财政部连续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七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审计署、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也从不同角度对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提出明确要求。可见,中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还停留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层面上,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还不够强。财政部等也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环境的变化,单纯依赖会计控制已难以应对企业面对的市场风险,会计控制必须向风险控制发展;同时,各部门之间的内控要求也有待于进一步协调,以便为进行内部会计控制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价提供统一性标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由财政部牵头、六部委共同组成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标准委员会于2007年出台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制定机制的比较

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制定上,美国的主要做法是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参与,程序上提高透明度,贯彻民主化决策的原则。2004年ERM框架也是由世界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组织主导实施的。美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形成时间一般较长,COSO报告是COSO委员会在1987年成立以后,经过近四年的反复研究后才于1992年的。后来又经过两年的修改,于1994年提出了对外报告的修改篇。《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出台也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而中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在形成机制上则极具“中国特色”:主要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部门财政部参与制定;理论界的专家和教授对制定的影响较大,其他各界的声音则显得比较微弱;最终定稿采取的是征求意见而非民主投票的方式。中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从2000年年初财政部会计司组成内部会计控制研究小组到200l年6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户――货币资金(试行)》,总共经历了一年半的时间。美国政府并不直接制定相关控制规范,而是交给民间机构或组织来完成;而中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则由国家政府制定颁布,形成如此具大的制定差异,主要是由于政治环境的差异所导致。此外,美国成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也为中国的借鉴创造了条件,使中国有机会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发展中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于2007年颁布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与原先相比有重大的进步。虽然仍由财政部牵头、六部委共同组成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标准委员会研究制定,但其在全面起草阶段深入各大城市的近三十家上市公司、大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在随后的初审修改阶段,又邀请中石油、中石化、中航一集团和国际咨询公司的专家学者对起草的各项控制规范进行了初审把关,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这样就可能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较为成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三、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

1、控制目标

美国的内部会计控制目标,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渐呈现多元化。从企业的经营方面看,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分为战略与运营两个方面。战略目标属高层目标,主要是为了统一与实现企业的使命与愿景;运营目标指企业资源使用的效果与效率,也是内部会计控制的首要目标。美国内部会计控制目标还包括报告目标、合法性目标。报告方面的目标是指企业报告的可靠性,包括内部报告与外部报告,涉及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合法性目标指企业对法律法规的遵循。相比之下,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目标主要围绕会计控制展开的一系列目标制定,强调报告目标和合规性要求。由此可知,中美两国内部会计控制目标的首要目标就不相同:美国内部会计控制的首要目标是追求企业经营的效果与效率;而中国的相关规定均未提及经营的效果与效率问题。美国内部会计控制目标中包括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涉及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而中国的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只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已逐渐认识到仅强调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是不够的,因为影响投资者、信贷者及其利益相关者决策的不仅仅是财务信息,它还包括非财务信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颁布了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则主要强调围绕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其中心目标是“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在突出重点的情况下,具体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指南着重就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的重要业务及事项进行了规范,并将内部会计控制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体现了将关注企业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规避风险作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目标,与美国的内部会计控制目标更趋于一致,并且考虑了中国的国情。

2、控制要素

美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要素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管理的需要,从“三要素论”拓展到了“五要素论”到“八要素论”,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并且越来越重视风险偏好的管理,强调在经济活动中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相比之下,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并未明确提出内部会计控制要素,只是提取出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具体内部,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具体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而这些具体规范是按照一个一个业务环节确定关键的控制点来设置相应的控制措施。这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引导企业关注细节控制,忽视企业整体风险管理,而企业一旦未能及时识别风险,并有效地采取措施分散风险,就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种损失会远大于某一细节失控造成的损失。新内部会计控制报告,在借鉴美国内容控制框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内部会计控制五要素,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五要素框架相对较成熟、稳定,包括美国证监会等推荐、参照的框架仍是五要素框架,同时,从长远发展趋势看,也应适当体现八要素框架的先进理念。出于这样的综合考虑,中国有内部会计控制报告要素在形式上借鉴了COSO报告五要素框架,同时在内容上体现了风险管理八要素框架的实质。除基本规范之外,委员会还起草了十七项具体规范,并将继续起草若干具体规范和应用指南。与此同时,还将研究、制定评价标准和配套实施办法,形成全方位、立体性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的局面。中国的企业内控体系,将是一个层次分明、内容完整、衔接有序、整体互动的有机统一体,同时也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而不是完全照抄照搬美国的框架。

3、控制手段

随着经济的发展,美国的内部会计控制已经过渡到将风险评估作为主要的控制手段,这一考虑是针对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的运行稳定性设置的。当用风险评估手段识别和分析企业内部的控制环节,可以事前将经营管理风险(含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在最小程度,即认为在企业内部哪个环节控制风险最大,哪个环节就是要加强的关键控制点,不论其是否会对企业的会计系统产生影响。此外,内部会计控制的手段主要体现在事前控制上。相比而言,旧内部会计控制报告的手段主要以查错防弊为主,即在一定的控制环境和控制程序下,防止、发现、纠正会计系统的差错与舞弊,更加强调事中和事后控制。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方法则主要是建立在内部环境和风险基础上,确保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方法和手段,所体现的内部会计控制措施主要包括职责分工控制、授权控制、审核批准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经济活动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信息技术控制等。

综上所述,虽然中国目前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在很多方面与美国的控制理论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但中国已经认识到这种差距,并且于2007年出台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而该规范不仅成功借鉴了美国成熟的内部会计控制框架模式,而且还与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做了较大的调整,并在内容上大大充实,在表达方式上符合中国法规特点为、文化传统和语言习惯,使国外提出的较为宏观、抽象的内控理念转变为了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内控规定。此外,如果只有一套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而不注重执行的话,那么它只是一纸空文,毫无作用。事实也证明了,许多案件的发生并非由于该企业没有制订相关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而是现有的规章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与贯彻。因此,中国要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而更重要的是要督促企业执行内部规范。一方面,政府应引导企业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让企业认识到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为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而设立的,应从长远来看待内部会计控制,而不要仅考虑眼前的成本;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企业经营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由外部监督部门来引导、指导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大为必要。相比国外而言,中国对违反内部会计控制的企业的处罚还过于仁慈。

参考文献

[1] 武华:解读《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7(8).

[2] 王松辉:中美内部会计控制概念比较与现状分析[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0).

[3] 阚京华:中国内部会计控制发展的制度性缺陷与完善[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6(5).

夫参署者,集众思,广忠益也。上面的3篇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由山草香精心整理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2

[关键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会计监督 里程碑

2000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号文件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一基本规范 (试

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 (试行)》。两个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解决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客观要求。这两个规范的实施,对于深入贯彻《会计法》,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背景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深入贯彻新《会计法》的重要措施。新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规定是新 《会计法》的重要突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内部会计控制虽不完全等同,但是,这些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等一系列法律要求,充分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因此,新《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法律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新 《会计法》的配套规章,要求各单位深入贯彻新《会计法》,通过严格的内部会计控制,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整顿和规范工作秩序,确保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

3.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制度安排。腐败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深刻认识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同时通过体制创新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腐败现象的产生有其复杂的社会历史根源,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公共权力的产生而产生的。这些年来,腐败现象出现了“高发”的态势,这与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和权力监督中存在某些空挡、薄弱环节有关,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弱化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财政部制定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标本兼治中治本的一项制度安排。

国外内部控制的发展除了反映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外,政府的推动也是重要因素。在美国,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内部控制的实施。1977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反国外行贿法案》(FCPA),该法规定每个企业都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八十年代一些舞弊性财务报告和企业“突发”破产事件导致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关注,并成立了Treadway委员会 (即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增加内部控制标准和指南。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之一即是著名的COSO报告。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开始注意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1991年财政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审查企业内部控制。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先后过部门或系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1991年新修订的《会计法》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此次财政部新的两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说,这是我国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同时也是适应即将加入WTO的客观要求。

二、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总体思路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以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研究制定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实际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总体思路是: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新《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畴,由财政部制定并。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式。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管理最为薄弱的环节,先制定迫切需要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环节的控制,成熟一个一个,在此基础上,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不同单位经营管理需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

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形成过程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两个规范,在一年半的时间内,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定稿等四个阶段。

2.起草初稿阶段。2001年,财政部会计司将研究制定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列入当年工作重点。2月份,内部会计控制研究小组以2000年4月印发的《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 (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 (讨论稿)》为蓝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大量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和做法,重新起草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 (征求意见稿)》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以财会便 [2001]4号文件印发,再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意见阶段。两个征求意见稿发出后,财政部会计司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近纵步份书面材料,对两个征求意见稿发表修改意见。反馈意见的来源既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又有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还有普通读者。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两个规范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4.定稿阶段。2001年6月,财政部会计司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对两个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定位为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体,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最终形成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 (试行)》(以下简称“货币资金规范”)。2001年6月22己 两个规范以财会[2001]41号文件正式,从之日起试行。

四、《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共六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要求,在整个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中起统驭作用,是制定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具体业务控制规范的依据。在财政部具体业务会计控制规范尚末全部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根据 “基本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具体业务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定义、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的目标是比较广泛的,就内部会计控制而言,“基本规范”主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规定了三项基本目标,具体包括:“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呢?“基本规范”规定,各单位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应当遵循六项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二是有效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三是全面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四是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五是成本效益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六是适时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遵循这些基本原则,内部会计控制才能落到实处,不摆花架子、走过场、流于形式。

第三章“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主体和核心,本章规定单位应对哪些内容 (经济活动和环节)进行控制,针对各单位经济活动中最薄弱的环节加以规范。“基本规范”规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货币资金会计控制,明确主要运用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批准、会计系统等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对货币资金收入、保管、支付等全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作出较为严格的规范。

实物资产会计控制;主要从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环节找出关键控制点,采用授权批准、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流失。

对外投资会计控制,重点规范对外投资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单位在对外投资决策过程中,应当吸收会计人员参加,必要时聘请会计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的论证。提倡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防止对外投资决策失误和不讲科学的个人专断,避免重大投资损失无人负责现象,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工程项目会计控制,除了规范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外,重点强调了对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必要时可考虑推行项目会计委派制,坚决地遏制和打击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业务中的经济犯罪行为。

采购与付款会计控制,针对单位采购过程中存在回扣现象而导致单位资金流失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等问题进行会计控制。控制的重点是采购决策,强调单位内部任何个人都不能独立决定采购品种、采购单位和采购价格,建立并实施采购决策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

销售与收款会计控制,主要关注定价原则、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的制定,明确销售机构和推销人员部控制弱化不仅限于会计控制,而且涉及管理控制的方方面面,有些环节的控制单纯强调会计是不够的,需要全面地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比如,人员素质控制和组织结构控制与会计控制没有直接联系,但是,这些方面的控制涉及控制环境,对单位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种意见,仅限于“内部会计控制”,主张就会计论会计,凡与会计无关的控制都不予涉及。认为财政部制定的内部控制应只规范会计控制,其他方面的控制应当在其他领域的相关文件中加以规范。

第三种意见,“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这是与新 《会计法》相吻合的,也比较符合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在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会计控制是基础,应当从会计控制人手,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比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预算、对外投资等业务环节与会计控制都是密切相关的,应当加以规范。否则如果单纯就会计论会计,内部会计控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能有效地解决当前内部控制弱化所产生的种种现实问题,这种意见也符合国际上内部控制中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不断融合的趋势。财政部最终正式的两个规范是按照第三种意见定位的,即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删掉了“征求意见稿”中与会计不相关的组织结构控制和人员素质控制等内容。

3.《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试行问题。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中试行。试行不是试点,不应理解为一些单位执行,其他单位可以不执行;也不能认为单位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这里,试行的意义主要是指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财政部将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因此,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各项规定。

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总体思路,此次的“基本规范”和“货币资金规范”只是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开始。嗣后,财政部将加快相关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建设步伐,力争利用2一3年的时间,建立起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希望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这一重大课题,积极提供典型案例和建设性意见,为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3

一、公布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主要背景

(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法规,是进一步贯彻实施《会计法》的重要举措。

新修订的《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互相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规定是新修订《会计法》的重要突破。虽然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会计控制不完全等同,但是,这些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一系列法律要求,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可见,新修订的《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法律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会计法》的配套法规。”

(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针对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的问题,通过加强单位会计及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制约的监督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确保经济活动健康发展。

(三)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二十世纪初至今,内部控制在国际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从理论到实务内容不断丰富。早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文献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涨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以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内部控制扩大到企业内部各个领域,其内容也更加丰富。194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检查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以及促进企业贯彻既定的经营方针,所设计的总体规划及所采用的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一切方法和措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由美国会计学舍(AA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财务经理协会(FEI)等多个职业团体参与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对内部控制作了如下描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国际上,内部控制的发展除反映了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外,政府的推动也是重要因素。在美国二十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内部控制的实施。1977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反国外行贿法案》(FCPA),该法规定每个企业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80年代一些舞弊性财务报告和企业“突发”破产事件导致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恰当性的关注,并成立了Treadway委员会(即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增加内部控制标准和指南。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之一即是着名的COSO报告。

我国从90年代起政府开始重视推动企业内部按制的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舍等先后过部门或系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

行政规定。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从法律的高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此次财政部新的两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说,是我国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这同时也是适应我国经济即将加入WTO的客观要求。

二、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总体思路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公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以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研究制定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实际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总体思路: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畴,由财政部制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式,即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先制定最迫切需要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环节的控制规范,成熟一个一个。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不同单位经营管理需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

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

(-)关于《基本规范》、《基本规范》共六章三十一条,提供了单位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框架和要求,是制定《货币资金规范》及以后即将出台的单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依据。在单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尚未全部出台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基本规范》建立和实施本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定义、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就内部会计控制而言,《规范》中主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强调了三项基本目标。关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原则,规范中主要强调了合法性、有效性、全面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成本效益、适时性六项基本原则。

第三章“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回答“对哪些对象(内容和环节)进行控制的问题”,针对当前经济生活中急需控制的经济业务或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加以规范。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中涉及会计活动的控制。

第四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主要解决“如何对内部会计控制对象进行控制的问题”。《基本规范》借鉴国际惯例,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强调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控制方法。这些控制方法都是内部会计控制最基本的较为常用的方法,贯穿于各个单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各单位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时,可以根据具体的控制对象(内容和环节)选择适用的控制方法。

第六章“附则”。“附则”主要对《基本规范》的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作了规定。

(二)关于《货币资金规范》。《货币资金规范》的主要内容是,运用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对货币资金的收入、保管、支付等全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作出较为严格的规范。该规范主要强调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直接接触货币资金,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票据和印章,等等。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关于“内部控制”与“内部会计控制”的关系问题。在起草过程中,对于规范体系是定位为“内部控制规范”还是“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存有几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主张定位为“内部控制规范”,应当规范包括管理控制、会计控制等内部控制的全部内容。第二种意见,主张定位为“内部会计控制”,凡是与会计无关的控制都不予涉及。第三种意见,主张定位为“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内部控制以会计控制为主是与新修订的《会计法》的规定相吻合的。在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会计控制是基础,应当从会计控制人手,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比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预算、对外投资等业务环节与会计控制都是密切相关的,应当加以规范。否则如果单纯就会计内容进行规范,内部会计控制就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不能够很好地解决当前内部控制弱化的问题。这种意见充分吸收了前两种意见的合理成分,反映了国际上内部控制中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不断融合的趋势,也是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财政部正式的两个规范是按照第三种意见定位的,去掉了征求意见稿中与会计不直接相关的组织结构控制、人员素质控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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