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工作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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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作计划 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一篇】
保证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过程的`科学性、全面性、有效性,组织性,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范围
企业安全小组负责制定方案,企业安全总负责人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
4、1设立安全组织机构
1)企业成立安全环保部,专门负责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
2)企业总负责人直接管辖,企业安全员负责处理该机构日常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事宜,涉及重大生产安全或环保事件须经企业总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成立成立安全小组,由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组成,协助安全环保部管理企业生产安全,共同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共同应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环保事故。
4、2制定安全管理方针
1)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方针。
2)通过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活动让该安全方针深入员工思想,提高意识。
3)于企业厂区显著位置标注该方针,时刻提醒员工。
4、3制定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员负责指导各部门负责人制定相应部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后按照企业管理文件要求编辑成册。主要安全管理制度须贴挂于墙上,方便员工阅读,警示。
3)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类安全制度修订后须及时公告。
4、4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
1)制定各岗位人员生产安全责任制度,生产工艺安全制度,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2)通过培训学习,使各岗位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3)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以便安全责任溯源追究。
4、5识别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
1)凡涉及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和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都应收集管理,方便法治管理。
2)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须以实物文本或电子文本保存,方便查询。
3)随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保证法律法规的时效性。
4、6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1)实行分级培训,全体员工必须经过安全环保培训并通过考核方能上岗。
2)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意识和知识,掌握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掌握突发安全事故自我救护技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3)定期组织相关生产安全培训学习,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4、7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1)开展生产安全文化课,通过讲解分析各类安全事故,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2)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模拟练习
3)制作安全文化宣传单、宣传画、标语等加强安全意识。
4、8深化安全双基建设
4、8、1明确生产安全管理基层,深化基层管理力度:
1)生产基层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主要工作是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2)监管基层是指直接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能的机构及人员,主要工作是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3)领导基层是指在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组织领导的政府和部门以及管理人员,主要工作是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
4)切实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要求,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4、8、2明确生产安全基础,深化生产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安全生产的基本的硬件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制度、安全员队伍建设、预案等,涵盖责任体系、硬件建设、机构建设、设施设备、人财物投入、行政许可、建章立制、监督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基本要素。
2)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建设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才能有效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4、9实施企业安全风险评价与管理
1)制定企业安全风险评价制度,明确企业风险评价范围;采取适当的方法和准则进行评价。
2)组织相关人员依照安全风险评价制度对企业开展科学真实严格的风险评价,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尤其是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
3)企业风险评价后针对需要整改的部分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基层。
4)做好风险评价记录和安全措施整改记录,注意风险信息的更新。
4、10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明确企业危害物品及分类,识别,做好为化学品登记
2)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制定应急救援计划,明确人员分工与职责
3)实行应急救援演练,准备应急救援物资。
4)设立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做好危害品档案,方便查询。
标准工作计划 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篇】
马那提 (工会主席)
成员: 牛新颖 (教务副校长)
努尔波拉提 (后勤副校长)
加那提别克 (法制副校长、综治办主任)
加米拉 (教务主任)
金丽(教务主任)
孙玲灵 (德育主任、校办主任)
努尔兰别克 (后勤主任)
张玲玲(教研主任)
古丽娜尔 (双语教研主任)
冯照源(教育干事)
张鸿疆 (阿克恰普帕教学点负责人)
1、学校各部门要对照标准认真摸清底子,摸清学校校园、教学生活用房的面积,学校校舍维修、用水用电和厕所的现状,教师办公设备、学生课桌椅以及教学设备和器材等的现有数量和需求状况,建立完整的摸底工作台帐,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要把标准化学校建设作为全面提高教育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
制定工作方案【第三篇】
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资源共享,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依法发放、管理规范。
(一)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1.定期例会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信息,培训更新管理知识,研究探讨工作难题,共享基层工作经验,增进部门业务交流。
2.建立联络员制度区县、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明确一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联络员,负责总体协调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工作沟通、协调、业务往来等。联络员一年一定,因工作需要岗位异动后,应及时重新明确联络员并告知对应部门。
3.专项督查制度结合省工作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联合专项整治与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4.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积极推动两部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查询核对,探索实现信息联网和共享,杜绝伪*证件的使用。
(二)协作管理重点内容
1.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对符合签发条件的新生儿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没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为确保一名新生儿只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因丢失申请补办或婴儿出生1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补发机构或管理机构以及同级公安部门应及时信息互通,通过《新生儿入户情况核查联系表》联系并反馈意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符合补发条件或签发条件的不得补发或签发。
2.严格《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对签发证件的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先按《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因新生儿姓名不符合出生登记而要求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的,户口登记机关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原签发机构审核确认后予以换发。
3.积极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公安部门办理出生登记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真实性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扣留,暂缓办理出生登记,并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如本级无法鉴定的,可送至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鉴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在受理真伪鉴定时,如发现伪*证件,应将证件复印件和《〈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复印件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备案。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处理。
4.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使用督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各级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户口登记机关应加强培训,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要求及真伪鉴定方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查验,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买卖、使用伪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出生医学证明》,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追究申领人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公安分局要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制度,共同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强化沟通交流。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日常工作交流,依托双方工作联络员搭建联系桥梁,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逐步建立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传递国家卫计、公安系统最新工作要求和动态,促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区县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为群众服务。不得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作为不予签发或暂缓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理由。同时注意将依法行政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出生登记过程中,经办人员务必提高责任心,热情细致告知注意事项和办理要求,主动解决群众难题,避免群众走弯路。
(四)鼓励探索创新。
各区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和工作措施,及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或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公安局。
标准工作计划 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四篇】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会员素质。工会将利用每周五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督促大家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写好心得,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建设一支诚信敬业、业务能力过硬、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严谨、乐于奉献的采购人队伍。
(二)密切与县财政局工会的工作,全面完成xx年度工作目标,工会将努力使全体会员团结一心,求真务实,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而努力工作。
(三)完善维权机制、构建稳定和谐集体。工会要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代会、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搞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及时反映职工的呼声、化解职工积怨,既要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要为单位发展创建和谐稳定环境。
(四)搞好节日活动安排,丰富职工文体生活。充分利用“三八”、“五一”等传统节日,发挥工会组织群众优势,开展一些领导重视、职工欢迎、社会好评,能激发职工活力的文体活动。
(一)抓好女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女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利用中心固定学习时间及“三八”、“五一”等节日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注重推荐评选在学习、工作中涌现出的女职工典型,逐步在中心形成女职工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良好氛围。
(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女职工爱心帮扶工作,保证女职工的工作权益、工资报酬、社会保障、工作安全和特殊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要做好单亲大病女职工帮扶工作;继续参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注职工子女,建设和谐家庭。
(三)配合县财政局女工委工作,加强女干部培训和推荐工作,加强女职工干部工作创新能力和组织能力,以此来提高中心女职工工作整体水平,为全面完成单位各项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女职工的作用。
(四)继续抓好“三八”和“五一”等节日的活动安排,丰富女职工文体生活,在节日中,组织女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的拨河、爬山、等有益于女职工身心健康的竞赛活动,在活动中培养争先意识和团队意识,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设,增强职工的集体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