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讨论学生会章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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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学生会章程篇1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长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六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下设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社团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第八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各班学生投票选举出本班代表一人,并将名单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临时),上届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为自然代表。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各年级在代表中推选一人与上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并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出主席团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3、学生会组织机构的产生:
⑴每个会员学生均可以申请参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的竞选。⑵各班在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的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1--3名(毕业年级各班至少报一名),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
⑶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全校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正式人选50--60人,其中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10--15人。
⑷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进行竞选演讲,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⑸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对其余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长、副部长。
⑹如果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将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副主席参加),提出罢免或处理意见,并推举新的人选。
第四章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
第九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职责:
参加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代表会员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下检查并督促学生会的工作。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主持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参与确定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参加学生代表
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并对有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行为的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提出处理意见;定期组织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批评及时转达学生会有关部门,并督促其作出答复并改进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整体要求,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计划,布置工作,检察并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召开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校和学生处汇报工作,听取指导和建议。第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及时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代表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2、学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学习的要求;制定本期学习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检查评比作业,并举办优秀作业展览,组织学习类竞赛(如英语单词、古诗文等);搜集、反映学生学习信息,为学校教务处适时调整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3、宣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做好全校的日常宣传,组织各班黑板报的出刊和评比,并负责学习园地栏目换刊,认真策划各种会场的布置,同时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工作。
4、体育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本学期体育工作计划;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各类竞赛活动;协助体育组和年级搞好学生体育达标的训练;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5、文艺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文艺活动和学校其它大型活动的宣传发动;制定本期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文艺活动的开展和全校板报的检查、评比;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7、社团部长、副部长职责:
成立各类兴趣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协助组织学生国旗队、礼仪队的活动和训练;完成学校大型活动礼仪接待工作;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8、广播站站长、副站长职责:
主持广播站全面工作。负责起草学校广播宣传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宣传要点,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搞好组稿的一般稿件的审核编播工作,重要的特殊的稿件需经宣传部领导审核后方可播出。负责编、播等人员招聘的初审,做好培训、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稿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和工作总结。负责广播设备器材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修,确保广播设备正常运作。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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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学生会章程篇2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生物技术学院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一)(二)
(三)(四)
第四条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总则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依照学院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是院党委、团委和行政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凡本远学生,不论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愿意承认本章程,遵守本学生会制度,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生物技术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
热情为全院同学服务,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和特点,以我院职业教育为导向,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各种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突出大学生特色的课外活动,协助我院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我院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
发挥生物技术学院党政机构和同学们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生物技术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合理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加强与学院各院学生组织的联系,相互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发展与各系学生会及其他群众性组织和社会单位的友谊和合作,沟通生物技术学院与社会的联系,以便给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更好更实在地服务于广大同学。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组成
参加团总支·学生会的有关会议,遵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团总支 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一)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团总支·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二)(三)
(四)在团总支·学生会内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违反校纪校规的成员建议进行处罚的权利。
成员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团总支·学生会的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团总支·学生会帮助解决;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在团总支·学生会讨论决定对成员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也可为其他成员作证辩护。
(六)受到留会察看处分的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五条 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章程。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及本院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团总支·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院、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为自身创造更多的锻炼机会,为自己,为生物技术学院争取更多的荣耀;执行本院决议,努力完成本院委托的工作,维护生物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荣誉。各级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们服务。
第六条 本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成员有退会的自由,成员要求退会,应当经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成员有违反校纪校规的,不履行自身义务的,不遵守本章程的,应当劝其退出学生会。
(一)(二)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院团总支·学生会 素质拓展中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和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系团总支·学生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部门成员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
合理问题,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相互监督。
(三)本院团总支·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各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问题都要经由团总支·学生会讨论并作出决定。
第八条 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院的最高权力机关,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举行,其职权是:
(一)批准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和工作条例。
(三)选举产生院团总支·学生会。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生物技术学院负责筹备、审查和决定学代会工作,选举新一届团总支 学生会修改学生会章程,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以生物技术学院各班为单位产生代表,以占各班 20%的人数比例选举产生代表,在所占比例中,必须有普通学生代表(非学生干部),大会应有4/5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新一届学生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然后进行分工。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名单要由学代会主席团审查决定,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法进行选举。选举人有权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或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个人、集体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若发现违反本章程的情况,本院学代会在调查核实后,可作出选举无效或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上报生物技术学院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十一条
本院团总支·学生会选举书记助理1人,主席1人,素拓中心主任1人;秘书长1人;由以上组成本院团总支 学生会 素质拓展中心主席团。本院团总支 学生会 素质拓展中心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学习调研部、生活部、文娱部、纪检部、体育部、实践外联部、信息编辑部等部门,各部选举部长1人,副部长1人。
第十二条
生物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中心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及更换
(一)候选人由各班及各部门民主推荐选举,经资格审核通过,由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二)团总支·学生会委员因工作不称职或有严重违纪行为,经四分之一以上团总支·学生会委员联名提议,经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团总支 学生会委员表决通过,予以罢免。
(三)团总支·学生会委员离任前,学生会应于两周内召开全体会议,协商选举产生新的委员,经生物技术学院同意后,予以接纳。
第十三条 各部门职责:
(一)、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1.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是全体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设书记助理1人,主席1人,素拓中心主任1人,秘书长1人,主席团对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度。
2.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由每位主席秘书长一起分管部门,并确保所分管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3.主席团职权
1)负责主持团总支·学生会的全盘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并根据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与本院属下各部门联系,参与生物技术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利益,带领学生会向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2)研究决定学生会建设、改革、发展以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讨论涉及学生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
3)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内部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决定招聘干事和各种专门小组的重要负责人。
4)按时做出团总支·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生物技术学院各班的活动。
5)定期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总结,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6)定期做好对各部门近期工作计划的讨论与研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决定审批各部门的提议报告等,并协调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及开展学生干部培训活动。
7)定期召开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议及生物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例会,不定期召开部长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及其布置工作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秘书处
1.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由学代会选举产生。
2.各书长实行分管制度,协助主席一起分管属下部门,并统筹、协调好各个部门,确保各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3.秘书处职责: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以团总支·学生会的名义发布布告,通知和公告。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的值日主持,考勤和监督工作;组织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做好学生会各个部门的会议记录,重大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的情况。
根据团总支·学生会决定及主席团指示,传达各项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学生会的有关重大活动,协助主席团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及各部门招聘干事的审核工作。
结合团总支·学生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本院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各类档案(指会议记录类;工作计划、总结;学生会成员类等)的建立、管理工作及各部门文件的修改,完成学生会各类综合统计工作;并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工作,管理院内学生会印章。加强对外联系,协调内部关系。
(三)组织部
1.组织部负责各团支部的组织工作,通过指导各团支部开展积极、向上的团日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 2.帮助申请入党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提高思想觉悟,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好学生的推优入党工作;
3.制定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配合党总支、团总支开展各类时政活动,组织同学们进行重大的时政学习、宣传。负责组织学生团支部的支部大会,密切与院团委的联系,并做好团与学院的工作协调和管理;
4.积极协作其他各个部门举行的大型活动,为学院团学工作的繁荣贡献力量; 5.组织部还负责团员团费的收缴,团员证年度注册,补办,新生和毕业生党团关系的转接等工作;
6.负责升旗流程,协助老师做好升旗事宜及检查纪律登记人数工作; 7.安排组织各班开展支部义务劳动;
8.负责评比先进团支部,并在一年一度的五四表彰中向学院推选先进团支部参加院的评比。
(四)宣传部
1.紧紧围绕院部工作中心,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板报、广播、宣传栏、海报;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关注舆论的导向作用。2.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各部门的活动做好宣传工作。3.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工作,宣传学院及院部的良好形象,使学生会的工作深入人心。
4.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实践外联部
1.本部门以实践与外联为主要工作方向,对于团委及院部所有的非学术活动进行统筹、监督和指导,保证其活动顺利开展。
2.将协助系部团总支做好学期与暑假社会实践类活动的策划与实施工作,推进同学们的实践活动进程。
3.负责学生会的对外联系工作,如筹集活动资金、联系其他兄弟高校、联系社会企业单位,扩大社会交流面。拓宽途径,积极开展举办各类对外活动,加强我院同学与外界的互动联系,为在校同学提供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
4.通过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在各类对外活动中树立本院及本院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六)文娱部
1.主要负责院部文娱方面的活动。(如:举办各类晚会、歌唱比赛等文娱活动)本部门宗旨是为培养和提高同学们多方面的才能,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活跃校园气氛。
2.通过本部门的工作,使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并为有文艺才能的同学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
3.管理好本部门属下社团(舞蹈队、声乐队、戏剧社等)
(七)生活部
1.协助院部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生在校生活上的需要,并向上级汇报,向同学们做好解释工作,把院部的计划思路向学生解释。
2.协助学院督促各班级搞好校内负责区、课室的卫生工作,统计好各类评分数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及对外公布。
3.负责学院宿舍卫生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作,倡导文明整洁的宿舍文化,保证学生宿舍环境的舒适。4.监督学生食堂工作。
5.负责系部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统计各类活动竞赛分数、医疗小组等)。
(八)信息编辑部
1.收集院部各部门及各班级信息,负责跟进各部门的活动,相片采集及报道稿的撰写。
2.负责维护办公室学生用电脑。
3.制作编辑院部刊物,设计制作院部各类活动的邀请函。
(九)纪检部
1.协助院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使纪律检查和思想教育相结合,提高学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2.协助学院、院部抓好校风、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院部做好各项学生纪律检查工作,处理好学生各种违纪行为。
(十)学习调研部 1.围绕学风、校风建设,开展各种与学习有关;如:讲座、各种学科竞赛及学术研讨等方面的活动。
2.通过本部门的工作,组织院部的学习类活动(如演讲、朗诵比赛等),调动院部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并为他们提供发挥才能的机会。
3.配合本院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对同学们进行学习思想育。
(十一)体育部
1.组织院部与体育有关的活动,如各类体育竞赛等。
2.通过本部门的工作,调动同学们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提高本院学生的体育素质。
3.组织学生参加院部、学院的体育竞赛活动(如运动会、各类体育竞赛等)第十四条: 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责部长直接对主席团负责,负责整个部门活动的统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监督、督促副部及干事的工作。
副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干事完成部门的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
干事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负责完成部门的本质工作及上级的工作任务,各部门干事应有团队精神及创新意识;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及副部长交流。
部门内部要有有专人负责考勤、奖惩情况。
学生会纪律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会的干部是同学中的骨干,应在品德、学习、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表率作用。严于律己,对学生会干部来说尤为重要;学生会干部应自觉接受学院规章制度、学生会纪律的约束,不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凡是要求其他同学做到的,学生会干部必须首先带头做到;对有工作原则,出色完成工作,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干部,表现突出者,以内部通报表扬等形式加以表彰。
第十六条 学生会纪律处分有:警告、记过、察看、开除。学生会干部每学期按学生干部考核制度评比一次,如有不称职或有重大违纪事实者,经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察看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成员在察看期间,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成员经过察看期,表现良好,确实已经改正错误的,则经学生会审议后恢复其学生会成员的权利;错误不改者,则作开除处理;开除是学生会内的最高处分。在决定或批准开除成员时,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资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学生会干部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受学校记过以上处分者,应当作开除处理,并由院秘书处作备案登记记录。
第十八条
对本学生会成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大会讨论决定,上报学生会批准,对于成员的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陈述及申辩;作出决定后,若本人不服,可以向上级提出申诉,学生会必须客观处理。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要给予批评教育。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会,修改权属于生物技术学院团学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2012年10月1日起生效并实行。
讨论学生会章程篇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学生会宗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2、做好校党委、校行政和同学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3、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勤工助学的活动、公益劳动及参与和学生有关的学校事务管理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4、开展与各兄弟院系、各高校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
5、完成学校、学院、团总支交付的其它任务。
第二条
会员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凡取得山东轻工业学院学籍的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就读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会员根据本章程规定行使相应权利和享受利益;根据本章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1、会员权利
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总支的教育和培训;
2)在学生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各种事务; 4)在学生会的会议上或向团总支和学院,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对学生会的主席团和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监督; 5)参加学生会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对处分不服者,可以向团总支和学校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人员给与答复。
2、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会议; 2)维护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 3)树立本会形象,维护本会声誉;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团结。
3、接收会员的应履行的手续
1)申请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同学应向本会递交《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申请书》;
2)经考察批准后,填写《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志愿书》,本志愿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另一份交学生会保管;
3)审查合格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生会会员自律协议书》,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另一份交学生会保管;
4)以上各条款完成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登记卡》; 5)学生会会员在退出学生会后,需向本会递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任职总结》。
第三条
学生会组成机构、人员构成
1、组成机构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由学习部、文艺部、宣传部、体育部、卫生部、外联部、纪检部、社区文化部、女生部、综合办公室、勤工助学部、督导组等13部门组成;
2)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2、人员构成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5人;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两人,干事4~8人;
3)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一般从3年级同学中选举产生,各部副部长一般从2年级同学中选举产生,干事各年级均可;如有特别优秀的低年级同学,也可担任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第四条
职权范围
1、主席团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支持院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一位副主席负责学生会秘书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勤工助学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一位副主席负责学生会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女生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一位副主席负责协调学习部、卫生部、社区文化部、纪检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3)主席团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研究布置工作,监督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定期召集召开学生会例会,每周少于一次,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协助和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
5)提名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讨论通过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协作,共同开展工作。
2、综合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筹备主席团会议,列席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起草、印发学生会工作文件、通知;
3)负责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档案、团员档案;
4)负责建立和管理学生会档案;负责各部门组织活动的汇总存档; 5)负责管理学生会的财物;
6)负责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总结,并向下一届学生会交接。7)负责院记者团及各班宣传小组的管理工作。8)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3、学习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领同学建立良好的学风,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同学学好知识,全面发展;
2)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兴趣小组、学术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辩论赛活动等,增强校园学术气氛,培养同学的科技意识,提高同学的科研能力,引导广大同学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3)掌握全院同学的学习情况,及时向领导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同学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
4)协助老师做好奖学金的统计和发放;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4、卫生部
1)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宿舍的检查评比工作; 2)监督、督促同学们搞好宿舍的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作好年终总结评比。
3)注意学校餐厅的饮食情况并积极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意见与建议;
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5、文艺部
1)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陶冶同学的情操,活跃同学业余生活; 2)组织有关文艺方面的讲座、学习班等,普及文艺知识,提高学生的文艺修养和欣赏水平;
3)组织同学进行外出观光、游览、学习等活动; 4)加强与兄弟院系和外校的文艺交流,增进友谊;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6、体育部
1)引导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活跃同学的体育生活,加强各院系、各年级同学的交流,增进同学的友谊;
2)以讲座或学习班的形式向同学们传授一定的体育知识和体育技能; 3)协助校体育部、学生处、团委开展体育锻炼方面的工作; 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7、宣传部
1)配合校党委、团委、团总支做好对学生会的宣传工作; 2)负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整理、统计,并报秘书部存档; 4)负责向同学们公开所举办的活动,加强系学生会自身宣传,组织同学定期向院报、校园网等相关部门投稿,在各班建立宣传小组。负责日常活动海报的设计与抄写,并清理工作现场。维护管理宣传材料。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8、外联部
1)引导、鼓励广大同学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进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组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总结; 3)负责为学院组织各项活动的提供赞助; 4)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来校为同学作报告,提高同学实践能力和知识水平;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9、社区文化部
1)负责每晚宿舍查寝及上报工作;
2)开展一系列关于宿舍文化的活动,美化社区环境,提高文化修养;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0、女生部
1)积极开展以女生参加为主的活动,同时调动女生参与的积极性,配合其它部开展活动。
2)协调学院内女生和男生,女生与学习、工作的关系。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1、勤工助学部
1)了解、摸清学院内贫困生情况,积极联系勤工助学岗位,督促检查勤工助学完成情况。
2)负责学院内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的统计和发放;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2、纪 检 部
1).检查监督学生的纪律情况,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并对奖罚做好记录。
2).对大一新生进行自习检查,每个学期末汇总自习结果以作为学生素质拓展评比的一项依据。
3).在学院举行的活动中维持现场的秩序,处理突发事件。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13、督导组
1).监督学生会的整体运行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学生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2).负责学生会内部考勤。
3).记录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是否按时交纳。4)负责学生会纳新工作。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考核、任期和罢免
1、考核
学院采用不定期考查、期中考核、离任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工作能力突出,给予相应奖励和提拨任用,如考核不合格,立即免职,并追回以前授予相应荣誉。
2、任期和罢免
1)学生会组成人员的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2)学生会成员如因违法、违纪、受到会内处分,或考核不合格,依据本章程罢免相应职务。
第六条 附则
1、本章程由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2、本章程自2009年10月23日起执行。
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督导组
讨论学生会章程篇4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组织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独立开展工作。本院学生组织包括学生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学生组织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学院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和学生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院对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学院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发扬奉献精神,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为培养适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务。
4、注重加强与我校各院(系)学生组织及校级学生组织之间的友好往来,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凡取得巢湖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组织章程,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者,通过选举均可成为为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组织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组织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通过符合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组织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参加组织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组织章程;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3、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搞好组织思想建设和内部人员建设;
4、执行组织决议,完成组织委托和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所有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和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包括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办公室正、副主任、各部正、副部长和各部(室)干事、青协全体成员。学生干部实行聘任制。每学年换届一次,任期一年。
第八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可由学生代表大会或以其他民主方式产生。
第九条学生会一般应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团总支副书记一人;
1、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实践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文艺部、文艺部、心理健康部等职能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职能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增减。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原则上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和干事若干人;
2、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的职权: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
活环境;
(3)加强学院党政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一般应设会长一人。
1.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设办公室。
2.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职权:
(1)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帮助青年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2)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校园建设、城区发展、社会援助、环境保护等提供志愿服务。
(3)开展与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合作,并尽可能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与校园学生组织以及社会单位合作,扩大平台,为更多需要帮助的地区和群众提供援助。
(4)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协会直接管理的多元化的志愿者队伍。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班委会
1、各班委会由本班同学选举产生,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接受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的领导,2、班委会负责解决班级内同学各方面的问题,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巢湖学院学生组织、系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3、班委会对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有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职权。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二条学生组织经费由学院拨款,并接受有关方面的赞助
第十三条经费用于举行本会各项活动,由专人负责掌管,必须建立清晰完善的财务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委员会。
办公室拟定 2013年10月
讨论学生会章程篇5
学生会章程
(讨论稿)
共青团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美术学院学生会,是在美术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全院性的学生群众组织。作为学院党委和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美术学院学生会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本院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切实为全院学生服务,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班风学风,促进师生交流,为美术学院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参加学生组织培训,会议,参加各项活动;
4、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申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 执行。
第二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并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坚决同一切违纪行为做斗争 ;
2、宣传执行学院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 作任务;
3、学生会成员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学院及学生的利益,及时反映 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工作职能
第三条 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协助学院处理相关的学生工作。
2、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各部活动。
3、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
4、定期召开主席团、部长团会议。
第四条 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及学院相关工作。
2、对分管部门指导监督开展各项活动。
3、对学生会所有部门有协调、监督的职责。
4、主席实习期间,经主席团投票选出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五条 秘书处职责
1、负责学院团委、学生会相关人员档案及活动资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会集体活动的通知、考勤工作和会议的记录工作。
3、负责办公室物品的整理、归类,以及外借登记工作。
第六条 科创部职责
1、积极联系与本院专业相关的企业,为同学们提供锻炼平台。
2、开展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科技创新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创新力。
3、负责承办学校“挑战杯”等有关科技活动。
第七条 学习部职责
1、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丰富学生的知识、拓宽学生的视野。
3、指导、检查各班学习委员工作,并配合其开展工作。
第八条 宣传部职责
1、全面负责配合各部门,搞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3、联系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关的宣传教育活动。
5、配合院、校搞好宣传工作,指导班级宣传委员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女生部职责
1、组织开展提高女生权益的活动。
2、积极走访女生宿舍,了解本院女生的意见与要求。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礼仪工作。第十条 文艺部职责
1、举办参与性和观赏性较强的文艺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2、总体负责学院各大晚会的组织筹备。
3、指导班级文艺委员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体育部职责
1、定期举办足球、篮球、排球等球类及其它各项体育活动。
2、指导班级体育委员,协助学院体育部门开展体育活动。
3、挖掘体育人才,并为学院的体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十二条 外联部职责
1、加强与校会以及其他兄弟学院交流,增进友谊,共同发展。
2、与社会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筹备学生会活动经费。
3、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十三条 社团部职责
1、指导管理学院各个社团的相关工作。
2、对社团提供帮助和指导,使学院社团健康向上发展。
3、加强社团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相互学习共同发展。
第十四条 实践部职责
1、策划、组织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工作的开展以及实践成果的展示。
3、组织策划本院的大型活动。
第十五条 纪检部职责
1、负责对早操、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勤工作。
2、负责对学生干部的纪律检查和行为规范的监督工作。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宿管部职责
1、负责检查全院学生宿舍卫生情况。
2、负责学院的宿舍查夜工作。
3、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七条 生活部职责
1、了解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负责检查学院各班级画室的卫生情况。
3、检查指导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
第十八条 信息部职责
1、对各部门举办活动时进行拍照及新闻报道工作。
2、对活动信息,包括照片视频等进行后期的制作。
3、起学生会各部门的纽带作用,增强各部门间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例会制度
学生会部长级例会每周定期召开,学生会各个部门每周安排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例会本着简洁高效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总结上周工作,安排近期主要工作。
第二十条 活动制度
1、学生会各部门需制定部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2、活动开展前,各部长须先向分管主席递交活动策划书审查,审查合格后交办公室批阅。
3、审批通过的活动,部长不得推诿,应按时举办活动;活动策划书审批没有通过的,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4、活动开始前两天需由分管主席或部长,联系宣传部与信息部进行前期宣传和活动当天的新闻报道工作。
5、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须报主席批准。
6、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活动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交到办公室存档。(总结内容须包含: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经过及经验不足。)
第二十一条 财务制度
1、美术学院学生会厉行节约,严禁各种浪费。
2、预支款项必须出示正式的申请并附所有购物品的数量、单价。用途等,在分学生会主席团的审议通过后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3、购买物品要由部长或副部长经手,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4、所有支出费用要求出示正式发票,不得造假及谎报。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制度
1、有关办公室物品的使用
(1)公共物品在使用时应注意保管,丢失或损坏由各部门承担。
(2)物品的采购由秘书处负责;各部门购买物品须经秘书处批准,物品使用完毕后交由办公室保管。
(3)凡办公用品不可为他人私用。
2、有关办公室物品的借用
(1)各部门借用办公室公共物资,须向秘书处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用;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损失或丢失须酌情赔偿。
(2)学生会成员值班期间,如有人外借办公用品,应要求持其本人有效证件并在值班日志上详细登记。
第五章 人员选拔与工作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选拔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工作机构,每年六月份,部长团中有一年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能力较强且学习成绩优秀,希望为学院学生组织作出贡献的优秀部长均可参加竞选,经美术学院团委提名,学院党委最终任命主席团,在学院公示一周无意义后,主席团正式换届完成,主席团向学院党委、团委负责。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任期一年。
第二十四条 部长团选拔
学生会部长团是学生会的主要工作机构,每年六月份,干事团中有一年工作经验,能力较强且学习成绩优秀,希望为学院学生组织作出贡献的优秀干事,均可参加各部竞选,经主席团提名,学院团委最终任命部长团,在学院公示一周无意义后,部长团团正式换届完成,部长团向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十四个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任期一年。
第二十五条 干事选拔
1、每年九月新生入学一周后,学生会召开新生交流会,介绍学 生会相关纳新情况;
2、学生会办公室向学生发放学生会纳新表格;
3、根据学生纳新申请情况,学生会组织以主席团、部长团为评 委进行考核初试;
4、初试通过者,参加以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为评委进行考 核复试;
5、初试复试考核通过者,确定为学生会新成员,考察期一个月;
6、新成员考察期结束合格后,填写学生会人事档案,方可正式 加入院学生会组织。
第二十六条 人员建档
1、每学年学生会纳新之后要给新一届干事建立档案。在任职干事期间,对无故退出者将销毁人事档案。
2、每学年换届后,要对新一任的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进行建档,由秘书处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与归类。
第二十七条 人员考核
一、学生会对所有成员进行期中、届满两次考核。
(1)干事考核:由部长团对干事进行考核,其中每次考核情况占总成绩的60%,干事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核成绩及格线为70%,对不及格干事予以取消学生会会员资格。
(2)部长团考核:每学期由学生会主席团对部长进行考核,其中每次考核情况占总成绩的55%,部长的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45%。考核成绩及格线为80%,对不及格部长予以调任或降职处分。(3)主席团考核:每学期由学院团委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对学生会主席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及格线为90%,对于不及格主席予以警告。
二、考核要注重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核结果由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二十八条
奖惩条例
对于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会成员,学院团委将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称号;对于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学生会会员资格上报学院给予相应处分。对于想退会的成员须撰写《退会申请书》交团委审批,审批通过方可生效。
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1、不得有酗酒、打架、盗窃等严重违纪现象;
2、不得有旷课、旷操、旷宿、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4、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不得有损害学院形象的行为;
6、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7、须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8、遵守《济南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遵循《济南大学学生手册》规定。
第三十条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美术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团委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 三月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