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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总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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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总则篇1

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是学校团委、学校学生处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以“热爱学校,服务同学,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为宗旨。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下设生活部、体育部、学习部、纪检部、环保部、学生会办公室。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学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障学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校学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第一届校学生会相关管理规定,制定该制度。

第二章 人事制度

一、成员

在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正式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干事均为绵阳市工贸学校校学生会的成员。.二、权利和义务

1、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非因正当事由和非经条例规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辞退或者其他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3)获得相关工作的荣誉;

(4)获得不低于同职他人的正常权利;(5)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提出建议;(6)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

2、学生会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上均成为表率;

(3)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维护学生会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6)保守学生会工作秘密;(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三、录用

1、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部长(主任)必须经过竞选进入绵阳市工贸学校校学生会工作。

2、每学年初依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体新生吸收品学兼优的学生进入学生会。该项工作由副主席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在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 为了保证精力的投入和工作的顺利进行,原则上不得兼任校团委会相关职务,特殊情况须提请主席团,校学生处老师批准;、新加入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成员,在新岗位上必须要经过试用,方能成为正式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四、考核和任免

1、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考核由主席助理依照该制度(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具体负责实施,即时评定;

2、学生会成员的职务实行委任制和选举制相结合;

3、一般情况下, 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通过竞选后任命,部门内其他成员由该部门部长任命,但须报请主席团同意,主席团的委任办法依然是通过竞选;

4、换届的学生会主席团先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后经校团委综合考察后产生;

5、校学生会成员须向主席助理注册备案,(由部长汇总给主席助理)否则不予认可为学生会成员;、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1)新录用人员(不含职务变更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2)从其他社团组织调入学生会任职的;(3)在学生会内部部门间转职任职的;(4)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5)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7、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1)未经批准转换职位任职的;(2)受到过校级处分的;(3)不能继续胜任该职务的.8、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罢免职务,开除成员的,参照第六章之规定.五、工作调动和退出

在担任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期间,确须调整工作部门的,可直接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主席助理具体操作;在工作期限内,确有原因须终止学生会工作的成员,要向所在部门部长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最终经部长批准后方可终止离职。

第三章 会议制度

一、会议通知

1、各部例会

各部例会时间由各部于学期初确定,报主席助理备案。例会一经确定,如无变故,一般不另行通知,各相关人员按时到会;

2、全体例会及非例行会议

全体例会及非例行会议由主席助理负责通知到部长;

二、会议签到

会议开始前由主席助理负责参会人员的签到,于会议前点名.三、会议进行

1、参会人员应当严肃认真,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2、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纸,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3、会议由主席助理做记录,会后进行存档。

四、请假及处罚

1、确有原因不能参会者,应在会前当面或电话请假,不得会后请假或口头请假。全体会议的请假信息应通知给主席助理后方可生效。

2、如出现会议应到人员无故缺席,将由主席团追究相关责任人;

3、具体处罚措施参看第六章之规定.第四章 考核制度

一、总则

1、校学生会各部长的日常考核由主席助理负责执行;

2、主席团实行评分制,初始分为0分,按照本章第二条内规定内容进行评分;

3、每学期结点,记初始分,各学期分数不累加。

二、细则

1、会议出席

(1)全体例会和部长例会的出勤率由主席助理直接统计;

(2)无故旷会一次扣2分,累计三次旷会开除学生会。迟到、早退一 次扣1分,累计五次开除学生会;

(3)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确须请假的,按相关规定请假

2、部门内部会议的情况,都由部门部长统计,但主席团仍作抽查,如发现包庇或失职现象,该部门部长扣2分,同时仍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工作出色,成绩显著者,部门成员可由其他部门部长向主席团提出,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加分,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4、在职期间,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者,由本人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加2-6分;

5、以书面形式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实质性建议,认可并被采纳者,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加分,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

6、工作未完成或完成情况不佳者,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部门部长扣分,但一次性扣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如此情况累计出现三次者将开除出学生会。

7、以下情况应劝其自动退出学生会:(1)一学期内有2门课程未通过者;(2)学期德育成绩不及格者;(3)在学生会工作明显不积极者;

(4)连续3个月综合评分累计低于60分者;

8、以下情况可直接将其从学生会中除名:(1)故意损毁学生会公物,破坏学生会形象,污蔑学生会荣誉的;(2)一学期内有3门或3门以上课程未通过者;(3)学年德育成绩不及格者;

(4)在学生会工作不服从管理,态度强硬,明显不积极者;(5)连续2个月综合评分低于零分者;(6)受到校级处分的;

(7)连续1周无故未至学生会工作者;

9、违反其它各项者,扣1-3分,如与本章所列重复,参照本章标准执行;

10、以上各项,对于同一件事,可以重叠加分,但累积加分总分不得超过5分;

11、以上各项,对于同一件事,可以重叠扣分,但累积扣分不得超过5分;

12、部门内也可参照以上标准进行对干事的考核。

成 员 考 核 细 则

一、思想、行为方面(40)

1、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定期向团组织作思想汇报。对自己严格要求,自身素质高,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10)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做出表率,在同学中树立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10)

3、发现公共场合抽烟、酗酒、赌博等现象的,将按照学校规章制度严格处理,严重的由学生处处理,并取消期末各类先进评比资格(10)

4、要善于、敢于检讨自己,勇于开展批评以及自我批评,工作上责任心强,不感情用事,不以公为私,不为自己班级开“绿灯”。(10)

二、工作方面(60)

1、工作时要坚持原则,不回避问题,研究工作方法,注意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求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不盲目武断,更不能与同学发生冲突(10)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要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10)

3、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时间观念强,每次例会准时参加,开会时积极发言,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有事请假。(10)

4、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和每周的例行工作。(5)

5、及时提出工作中的缺点与不足,以及对学生会工作的建议,参与工作经验交流。(10%)

6、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10)

7、学校、团委会、班级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要主动关心,积极参加。(5)以上规定,望学生会全体成员认真执行,自觉遵守。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学生会工作提供必须的依据,学生会将以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管理,作为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主席助理负责,对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及其形成的材料分类由办公室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大型活动提供咨询,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性。

2、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应由专人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还须送一份至主席团助理处存档。

3、学生会档案分类为: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学生会工作报告、社团章程、奖罚记录、奖品以及纪念品、重要书刊、报纸、其它;共十一类。

4、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内必须写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次大型活动和每学期末后交一份工作总结由主席助理存档。

5、“学生会成员履历表”和“学生会干部业绩档案”必须存档。

6、部长级别以上(含部长)的干部每学期必须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经验教训,并存入档案。

7、制度的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成员才能,特制定奖惩措施如下:

一、奖励措施:

1、开展每学期“先进工作者”的评比,主要从助理、干事中选出,各部部长要实事求是地推荐,根据不同情况限定名额,宁缺勿滥,经审查批准后,在例会上给予公开表扬,年终评奖优先。

2、到期末各个部选出一名“优秀干事”,经审查批准后,颁布荣誉证书。

3、在期末从各个部长之间评出“优秀干部”,在例会上公开表扬并张榜公布。

4、本奖励措施的具体执行以学校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惩罚措施

1、发现不佩戴学生会胸牌(工作证)者及仪容仪表不合格者,第一次当面提醒,第二次例会上公开点名批评,第三次备案;

2、在校有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者,立即辞退;

3、成绩不达到要求者,写保证书、观察,本学期完后决定是否辞退;

4、在校内看到垃圾,故意不拾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例会上公开点名批评,第三次辞退,并要督促其他成员。

5、破坏公物者(包括踏草坪、采花、折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例会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6、工作不积极,不负责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例会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7、开会无故迟到,缺席、早退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公开批评,第三次辞退。

8、与同学发生冲突者,不管什么原因,第一次警告,公开批评,第二次辞退。

9、以上处分只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凡被处分的成员,在一段时间后表现良好,除“辞退”处分外,其他的可申请撤除,但情节严重者,如打架,斗殴、赌博等交由其学生处处理。

10、本条例解释权归绵阳市工贸学校学生会。

第七章 海报管理制度

一、海报由办公室负责制作和管理。

二、提出时间 一般需绘制海报的部门部长请于海报张贴前3天向办公室提出;有特殊要求的海报请提前5-6天提出。

第八章 附 则

一、该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学生会;

二、该制度已经由主席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各部长及主席团研讨决定。

各 部 门 工 作 职 责

主 席 团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脑和核心,由广大同学选举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学生组成。设有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其主要职责为:

1、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讨论决策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主持统计和制定任期内的工作目标,递交学生会讨论认可后,成为今后工作的总纲领;学年初制定学年具体工作计划,使各部有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讨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具体问题,及时解决学生干部的思想问题,加强团结、协调一致,高质量完成学生会的工作。

2、督促检查各部工作的完成情况。定期检查各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使其在计划和总结中,发扬成绩,找出缺点,不断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及时督促各部工作的完成,帮助协调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及时把广大同学的呼声和要求向上反映,同时把上级组织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向下传达。

各部部长

1、在校学生会的集体领导下,全面主持本部范围内日常工作。根据学生会总的工作计划,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并且布置实施。

2、结合本部指责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同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做好本部的工作总结,负责向学生会(或主席团)报告工作。

各部副部长

协助部长组织好本部日常工作,配合部长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并检查、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负责本部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材料、文件管理,搞好汇总工作。

办 公 室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递学生会工作信息,并根据形式需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其工作简介如下:

1、宣传政策及新学期的工作重点等。学生会各类文件的收发与管理,起草有关文件通知。

2、学生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学生会宣传材料及报刊、杂志的分发及保管。

3、负责学生会主办的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和其它设计,承办落实工作。

4、通过多种途径,向全校师生传递学生会工作信息,促进学生会和全体师生的联系与交流。

5、负责对各个部门的考勤考核,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报送,文档资料的归档。

6、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负责学生会活动项目备案、记事。学生会各会议的会场准备、布置。

纪 检 部

1、对学生处、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和各班的纪律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加强各班的纪律管控。

2、负责检查学生日常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协助保卫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各班学生晚自习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楼层执勤。

4、预防各事件,敢于管理,大胆管理。

生 活 部

1、负责宿舍内务管理,协助校宿舍管理员做好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人员检查男生、女生宿舍的内务卫生,保证同学们生活环境的洁净。

2、配合校学生会其他开展的各项检查和工作。

3、生活部工作的重点就是力图为学生解决切实问题,生活部以事无巨细的精神和无微不至的工作态度为同学们铺成了一条通向舒适生活的大道。

4、和各班的生活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深入同学之中,做好困难学生的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环 保 部

1.积极搞好校园的卫生工作。督促各班级搞好所属教室、所属楼道、包干区的卫生工作。

2.通过每天检查、不定期抽查及每月常规评比、大扫除等活动来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

体 育 部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体育活动,发动、组织全校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组织各项体育竞赛,创造机会锻炼同学们的体育才能,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学生的体育竞技能力。

2、不定期地组织与其他兄弟学校的友谊赛,加强同各学校间的联系。

3、协助值周组合体育老师抓好课间操,不定时抽查各班的学生的出勤情况。

4、召开运动会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学习部

1、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为全校学生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

2、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各类学术讨论、学术竞赛、学术报告会、辩论等活动,促进良好的学术氛围的营造。

2)、加强专业技能的训练,举办文化和学术专题讲座等活动。

3)、和各班学习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知道各班学习委员带动本班学生自觉学习。为改善学习条件,促进学风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学习秩序。

4)、协助学生处、教务处处理各班级的有关学习方面的工作。

入学生会誓词

我志愿加入学生会,以服务为己任,以身作则,公正无私;认真踏实又创造,分工合作又和谐;文明示范,爱岗敬业,勤奋学习,自信自强。

宣誓人:***

中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总则篇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组织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独立开展工作。本院学生组织包括学生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学生组织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学院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和学生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院对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学院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发扬奉献精神,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为培养适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务。

4、注重加强与我校各院(系)学生组织及校级学生组织之间的友好往来,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凡取得巢湖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组织章程,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者,通过选举均可成为为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组织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组织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通过符合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组织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参加组织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组织章程;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3、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搞好组织思想建设和内部人员建设;

4、执行组织决议,完成组织委托和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所有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和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包括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办公室正、副主任、各部正、副部长和各部(室)干事、青协全体成员。学生干部实行聘任制。每学年换届一次,任期一年。

第八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可由学生代表大会或以其他民主方式产生。

第九条学生会一般应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团总支副书记一人;

1、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实践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文艺部、文艺部、心理健康部等职能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职能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增减。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原则上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和干事若干人;

2、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的职权: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

活环境;

(3)加强学院党政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一般应设会长一人。

1.青年志愿者协会下设办公室。

2.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职权:

(1)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帮助青年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2)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校园建设、城区发展、社会援助、环境保护等提供志愿服务。

(3)开展与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合作,并尽可能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与校园学生组织以及社会单位合作,扩大平台,为更多需要帮助的地区和群众提供援助。

(4)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协会直接管理的多元化的志愿者队伍。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班委会

1、各班委会由本班同学选举产生,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接受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的领导,2、班委会负责解决班级内同学各方面的问题,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巢湖学院学生组织、系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3、班委会对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有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职权。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二条学生组织经费由学院拨款,并接受有关方面的赞助

第十三条经费用于举行本会各项活动,由专人负责掌管,必须建立清晰完善的财务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委员会。

办公室拟定 2013年10月

中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总则篇3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长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六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下设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社团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第八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各班学生投票选举出本班代表一人,并将名单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临时),上届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为自然代表。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各年级在代表中推选一人与上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并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出主席团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3、学生会组织机构的产生:

⑴每个会员学生均可以申请参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的竞选。⑵各班在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的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1--3名(毕业年级各班至少报一名),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

⑶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全校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正式人选50--60人,其中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10--15人。

⑷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进行竞选演讲,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⑸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对其余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长、副部长。

⑹如果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将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副主席参加),提出罢免或处理意见,并推举新的人选。

第四章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

第九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职责:

参加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代表会员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下检查并督促学生会的工作。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主持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参与确定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参加学生代表

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并对有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行为的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提出处理意见;定期组织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批评及时转达学生会有关部门,并督促其作出答复并改进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整体要求,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计划,布置工作,检察并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召开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校和学生处汇报工作,听取指导和建议。第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及时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代表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2、学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学习的要求;制定本期学习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检查评比作业,并举办优秀作业展览,组织学习类竞赛(如英语单词、古诗文等);搜集、反映学生学习信息,为学校教务处适时调整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3、宣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做好全校的日常宣传,组织各班黑板报的出刊和评比,并负责学习园地栏目换刊,认真策划各种会场的布置,同时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工作。

4、体育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本学期体育工作计划;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各类竞赛活动;协助体育组和年级搞好学生体育达标的训练;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5、文艺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文艺活动和学校其它大型活动的宣传发动;制定本期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文艺活动的开展和全校板报的检查、评比;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7、社团部长、副部长职责:

成立各类兴趣小组,负责全校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协助组织学生国旗队、礼仪队的活动和训练;完成学校大型活动礼仪接待工作;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8、广播站站长、副站长职责:

主持广播站全面工作。负责起草学校广播宣传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宣传要点,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搞好组稿的一般稿件的审核编播工作,重要的特殊的稿件需经宣传部领导审核后方可播出。负责编、播等人员招聘的初审,做好培训、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稿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和工作总结。负责广播设备器材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修,确保广播设备正常运作。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中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总则篇4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

学生会章程

(讨论稿)

共青团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美术学院学生会,是在美术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全院性的学生群众组织。作为学院党委和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美术学院学生会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本院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切实为全院学生服务,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班风学风,促进师生交流,为美术学院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参加学生组织培训,会议,参加各项活动;

4、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申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 执行。

第二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并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坚决同一切违纪行为做斗争 ;

2、宣传执行学院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 作任务;

3、学生会成员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学院及学生的利益,及时反映 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工作职能

第三条 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协助学院处理相关的学生工作。

2、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各部活动。

3、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

4、定期召开主席团、部长团会议。

第四条 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及学院相关工作。

2、对分管部门指导监督开展各项活动。

3、对学生会所有部门有协调、监督的职责。

4、主席实习期间,经主席团投票选出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五条 秘书处职责

1、负责学院团委、学生会相关人员档案及活动资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会集体活动的通知、考勤工作和会议的记录工作。

3、负责办公室物品的整理、归类,以及外借登记工作。

第六条 科创部职责

1、积极联系与本院专业相关的企业,为同学们提供锻炼平台。

2、开展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科技创新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创新力。

3、负责承办学校“挑战杯”等有关科技活动。

第七条 学习部职责

1、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丰富学生的知识、拓宽学生的视野。

3、指导、检查各班学习委员工作,并配合其开展工作。

第八条 宣传部职责

1、全面负责配合各部门,搞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3、联系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关的宣传教育活动。

5、配合院、校搞好宣传工作,指导班级宣传委员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女生部职责

1、组织开展提高女生权益的活动。

2、积极走访女生宿舍,了解本院女生的意见与要求。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礼仪工作。第十条 文艺部职责

1、举办参与性和观赏性较强的文艺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2、总体负责学院各大晚会的组织筹备。

3、指导班级文艺委员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体育部职责

1、定期举办足球、篮球、排球等球类及其它各项体育活动。

2、指导班级体育委员,协助学院体育部门开展体育活动。

3、挖掘体育人才,并为学院的体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十二条 外联部职责

1、加强与校会以及其他兄弟学院交流,增进友谊,共同发展。

2、与社会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筹备学生会活动经费。

3、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十三条 社团部职责

1、指导管理学院各个社团的相关工作。

2、对社团提供帮助和指导,使学院社团健康向上发展。

3、加强社团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相互学习共同发展。

第十四条 实践部职责

1、策划、组织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工作的开展以及实践成果的展示。

3、组织策划本院的大型活动。

第十五条 纪检部职责

1、负责对早操、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勤工作。

2、负责对学生干部的纪律检查和行为规范的监督工作。

3、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宿管部职责

1、负责检查全院学生宿舍卫生情况。

2、负责学院的宿舍查夜工作。

3、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十七条 生活部职责

1、了解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负责检查学院各班级画室的卫生情况。

3、检查指导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

第十八条 信息部职责

1、对各部门举办活动时进行拍照及新闻报道工作。

2、对活动信息,包括照片视频等进行后期的制作。

3、起学生会各部门的纽带作用,增强各部门间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例会制度

学生会部长级例会每周定期召开,学生会各个部门每周安排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例会本着简洁高效的原则,对学生会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交流思想集思广益,以总结上周工作,安排近期主要工作。

第二十条 活动制度

1、学生会各部门需制定部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2、活动开展前,各部长须先向分管主席递交活动策划书审查,审查合格后交办公室批阅。

3、审批通过的活动,部长不得推诿,应按时举办活动;活动策划书审批没有通过的,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4、活动开始前两天需由分管主席或部长,联系宣传部与信息部进行前期宣传和活动当天的新闻报道工作。

5、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须报主席批准。

6、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活动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交到办公室存档。(总结内容须包含: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经过及经验不足。)

第二十一条 财务制度

1、美术学院学生会厉行节约,严禁各种浪费。

2、预支款项必须出示正式的申请并附所有购物品的数量、单价。用途等,在分学生会主席团的审议通过后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3、购买物品要由部长或副部长经手,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4、所有支出费用要求出示正式发票,不得造假及谎报。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制度

1、有关办公室物品的使用

(1)公共物品在使用时应注意保管,丢失或损坏由各部门承担。

(2)物品的采购由秘书处负责;各部门购买物品须经秘书处批准,物品使用完毕后交由办公室保管。

(3)凡办公用品不可为他人私用。

2、有关办公室物品的借用

(1)各部门借用办公室公共物资,须向秘书处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用;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损失或丢失须酌情赔偿。

(2)学生会成员值班期间,如有人外借办公用品,应要求持其本人有效证件并在值班日志上详细登记。

第五章 人员选拔与工作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选拔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工作机构,每年六月份,部长团中有一年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能力较强且学习成绩优秀,希望为学院学生组织作出贡献的优秀部长均可参加竞选,经美术学院团委提名,学院党委最终任命主席团,在学院公示一周无意义后,主席团正式换届完成,主席团向学院党委、团委负责。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任期一年。

第二十四条 部长团选拔

学生会部长团是学生会的主要工作机构,每年六月份,干事团中有一年工作经验,能力较强且学习成绩优秀,希望为学院学生组织作出贡献的优秀干事,均可参加各部竞选,经主席团提名,学院团委最终任命部长团,在学院公示一周无意义后,部长团团正式换届完成,部长团向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十四个部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任期一年。

第二十五条 干事选拔

1、每年九月新生入学一周后,学生会召开新生交流会,介绍学 生会相关纳新情况;

2、学生会办公室向学生发放学生会纳新表格;

3、根据学生纳新申请情况,学生会组织以主席团、部长团为评 委进行考核初试;

4、初试通过者,参加以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为评委进行考 核复试;

5、初试复试考核通过者,确定为学生会新成员,考察期一个月;

6、新成员考察期结束合格后,填写学生会人事档案,方可正式 加入院学生会组织。

第二十六条 人员建档

1、每学年学生会纳新之后要给新一届干事建立档案。在任职干事期间,对无故退出者将销毁人事档案。

2、每学年换届后,要对新一任的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进行建档,由秘书处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与归类。

第二十七条 人员考核

一、学生会对所有成员进行期中、届满两次考核。

(1)干事考核:由部长团对干事进行考核,其中每次考核情况占总成绩的60%,干事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核成绩及格线为70%,对不及格干事予以取消学生会会员资格。

(2)部长团考核:每学期由学生会主席团对部长进行考核,其中每次考核情况占总成绩的55%,部长的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45%。考核成绩及格线为80%,对不及格部长予以调任或降职处分。(3)主席团考核:每学期由学院团委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对学生会主席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及格线为90%,对于不及格主席予以警告。

二、考核要注重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核结果由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二十八条

奖惩条例

对于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会成员,学院团委将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称号;对于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学生会会员资格上报学院给予相应处分。对于想退会的成员须撰写《退会申请书》交团委审批,审批通过方可生效。

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1、不得有酗酒、打架、盗窃等严重违纪现象;

2、不得有旷课、旷操、旷宿、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4、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不得有损害学院形象的行为;

6、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7、须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8、遵守《济南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遵循《济南大学学生手册》规定。

第三十条

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美术学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济南大学美术学院团委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 三月

中学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总则篇5

第一条

学生会宗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2、做好校党委、校行政和同学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3、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勤工助学的活动、公益劳动及参与和学生有关的学校事务管理等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4、开展与各兄弟院系、各高校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

5、完成学校、学院、团总支交付的其它任务。

第二条

会员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凡取得山东轻工业学院学籍的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就读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会员根据本章程规定行使相应权利和享受利益;根据本章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1、会员权利

1)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总支的教育和培训;

2)在学生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各种事务; 4)在学生会的会议上或向团总支和学院,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对学生会的主席团和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监督; 5)参加学生会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对处分不服者,可以向团总支和学校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人员给与答复。

2、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会议; 2)维护同学的正当合法权益; 3)树立本会形象,维护本会声誉;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团结。

3、接收会员的应履行的手续

1)申请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同学应向本会递交《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申请书》;

2)经考察批准后,填写《加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志愿书》,本志愿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另一份交学生会保管;

3)审查合格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生会会员自律协议书》,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另一份交学生会保管;

4)以上各条款完成后,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登记卡》; 5)学生会会员在退出学生会后,需向本会递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干部任职总结》。

第三条

学生会组成机构、人员构成

1、组成机构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由学习部、文艺部、宣传部、体育部、卫生部、外联部、纪检部、社区文化部、女生部、综合办公室、勤工助学部、督导组等13部门组成;

2)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2、人员构成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5人;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两人,干事4~8人;

3)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一般从3年级同学中选举产生,各部副部长一般从2年级同学中选举产生,干事各年级均可;如有特别优秀的低年级同学,也可担任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第四条

职权范围

1、主席团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支持院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一位副主席负责学生会秘书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勤工助学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一位副主席负责学生会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女生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一位副主席负责协调学习部、卫生部、社区文化部、纪检部等部门工作的管理和协调。3)主席团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研究布置工作,监督部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定期召集召开学生会例会,每周少于一次,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协助和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

5)提名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讨论通过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协作,共同开展工作。

2、综合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筹备主席团会议,列席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2)负责起草、印发学生会工作文件、通知;

3)负责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档案、团员档案;

4)负责建立和管理学生会档案;负责各部门组织活动的汇总存档; 5)负责管理学生会的财物;

6)负责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总结,并向下一届学生会交接。7)负责院记者团及各班宣传小组的管理工作。8)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3、学习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领同学建立良好的学风,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同学学好知识,全面发展;

2)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兴趣小组、学术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辩论赛活动等,增强校园学术气氛,培养同学的科技意识,提高同学的科研能力,引导广大同学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3)掌握全院同学的学习情况,及时向领导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同学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

4)协助老师做好奖学金的统计和发放;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4、卫生部

1)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宿舍的检查评比工作; 2)监督、督促同学们搞好宿舍的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作好年终总结评比。

3)注意学校餐厅的饮食情况并积极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意见与建议;

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5、文艺部

1)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陶冶同学的情操,活跃同学业余生活; 2)组织有关文艺方面的讲座、学习班等,普及文艺知识,提高学生的文艺修养和欣赏水平;

3)组织同学进行外出观光、游览、学习等活动; 4)加强与兄弟院系和外校的文艺交流,增进友谊;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6、体育部

1)引导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活跃同学的体育生活,加强各院系、各年级同学的交流,增进同学的友谊;

2)以讲座或学习班的形式向同学们传授一定的体育知识和体育技能; 3)协助校体育部、学生处、团委开展体育锻炼方面的工作; 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7、宣传部

1)配合校党委、团委、团总支做好对学生会的宣传工作; 2)负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整理、统计,并报秘书部存档; 4)负责向同学们公开所举办的活动,加强系学生会自身宣传,组织同学定期向院报、校园网等相关部门投稿,在各班建立宣传小组。负责日常活动海报的设计与抄写,并清理工作现场。维护管理宣传材料。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8、外联部

1)引导、鼓励广大同学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进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组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总结; 3)负责为学院组织各项活动的提供赞助; 4)邀请校内外知名人士来校为同学作报告,提高同学实践能力和知识水平;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9、社区文化部

1)负责每晚宿舍查寝及上报工作;

2)开展一系列关于宿舍文化的活动,美化社区环境,提高文化修养;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0、女生部

1)积极开展以女生参加为主的活动,同时调动女生参与的积极性,配合其它部开展活动。

2)协调学院内女生和男生,女生与学习、工作的关系。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1、勤工助学部

1)了解、摸清学院内贫困生情况,积极联系勤工助学岗位,督促检查勤工助学完成情况。

2)负责学院内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的统计和发放;

3)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它任务。

12、纪 检 部

1).检查监督学生的纪律情况,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并对奖罚做好记录。

2).对大一新生进行自习检查,每个学期末汇总自习结果以作为学生素质拓展评比的一项依据。

3).在学院举行的活动中维持现场的秩序,处理突发事件。4)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13、督导组

1).监督学生会的整体运行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学生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2).负责学生会内部考勤。

3).记录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是否按时交纳。4)负责学生会纳新工作。

5)完成学校、团总支、学生会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考核、任期和罢免

1、考核

学院采用不定期考查、期中考核、离任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工作能力突出,给予相应奖励和提拨任用,如考核不合格,立即免职,并追回以前授予相应荣誉。

2、任期和罢免

1)学生会组成人员的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2)学生会成员如因违法、违纪、受到会内处分,或考核不合格,依据本章程罢免相应职务。

第六条 附则

1、本章程由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2、本章程自2009年10月23日起执行。

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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