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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鉴定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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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鉴定书【第一篇】

公务员转正自我鉴定

在经历了一年多的公务员工作中,我兢兢业业,通过各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此刻我已达到转正的资格,为此,我也为自己的公务员转正自我鉴定详细于此。从去年考入委里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年多。在领导、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我在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在这个团结和谐、奋发进取的集体里,在这个集体的每位同志身上,在这个人生道路上的新起点上,我学到了许多,为做好今后的工作积累了知识,打下了基础。在一年试用期结束的时候,特将这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理论,提高觉悟,统一思想。

作为踏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个人思想素质是做好每一项工作的基础。委党组非常重视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建设,经常对全委同志进行政治理论教育,这也使我在思想政治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XX年10月份,我在自治区公务员培训中心参加了由自治区人事厅主办的初任公务员培训班,通过为期14天的学习,增强了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谐社会”“八荣八耻”等重要思想的自觉性。

对国家行政机关管理运作状况,机关管理的基本环节,以及政府机关工作所需的依法行政、行政管理能力等,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同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我区这样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地区,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培训期满后我顺利通过考核,在后来的工作当中,我认真按照这些行为规范来做,不断以国家公务员的各项规定要求自己。

二、边学边做,踏实做事,认真负责。

面对国内外经济日新月异的形势,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做好工作。刚踏上新的工作岗位时,对领导分配的工作缺乏实践经验,但是,在领导及同志们的传、帮、带下,在自己边做边学后,逐渐理清了工作思路,明晰了工作流程。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积极主动地学习了我所在处室的各项业务知识,谦虚谨慎,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协助其他同志做好工作。在领导和同志的帮助下,我逐渐明白了,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就是要敢于吃苦,甘于奉献,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团结友爱。

在经贸委这个团结温暖的大家庭里,到处都是我们年轻人学习的榜样,我始终以他们作为心中的坐标,严于律己,遵规守纪,时刻要求自己注意公务员形象。积极参与委机关党委和委团委举办的各种学习和各项活动,和其他年轻同志一起看望孤寡老人,祭奠革命烈士,参加讲座、培训等,不断收获着知识、友谊、温暖和信念。

四、加强学习,虚心求教,不断提高。

在这一年的时间,我虽然在思想和工作上都有了新的进步,但与其他同事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因此,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但要发扬自己的优点,还要客观地面对自己的不足之处,逐渐改掉急躁、考虑事情不周全的缺点,注重锻炼自己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以及创造能力,不断在工作中学习、进取、完善自己。

关于我的公务员自我鉴定以上已表明。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力争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兼备的新世纪人才,在自己的岗位上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以上是自己工作一年来公务员简短工作鉴定,不妥之处,恳请组织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审查和考验!

新员工转正自我鉴定

工作一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教导和培养下,在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在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现将本人这一年来的情况作简要总结汇报。

在思想上,本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规,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树立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使自己一步步地向着先进前行。当然,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也会不断加强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业务上,努力夯实专业基础,扩大知识面,力求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五年的大学学习,学到的更多的是专业基础知识,而实践经验、社会经验则十分匮乏。但是科室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发展机遇,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能够正确面对挫折,辨证的看待问题。工作中能够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针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系统的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还注重加强对医疗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促成自身知识结构的完善和知识体系的健全,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

过去的一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一年,是积极探索、逐步成长的一年。当然,我还存在着经验不足,考虑问题不够全面等缺点,我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克服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找准自己的定位,尽自己的所能为医院作出贡献,为社会创造真正的财富。

文员试用期转正自我鉴定

时间匆匆转走,现在的工作已经渐渐变得顺其自然了,这或许应该是一种庆幸,是让我值得留恋的一段经历。 一个多月的试用期下来,自己努力了,也进步了不少,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的东西,我想这不仅是工作,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一个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在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做好统筹及上传下达工作,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思想素质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宣传、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公司保卫等多方面的任务。为了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我完善了过去的各种管理制度,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电脑使用、请假、值班等各种常规管理,充分体现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做好办公室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为此各办公室都配备了电脑,利用网上资源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丰富头脑,增强能力,以便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工作的需要。提高了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工作上我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具有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

在xxx上班的日子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想在这里慢慢成长成材,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xxx里的职工,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让我成长了很多,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优良的作风,不断地完善自己,作出一番成绩。

银行员工转正自我鉴定

实习时,要写好自己的银行实习自我鉴定,而转正时,当然也少不了银行员工转正自我鉴定了,以下则是篇简单自我鉴定范文。

暑假期间,我有幸来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双流县支行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会计实习,学到了很多书本以外的知识,受益非浅。下面是我对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进行的一点简单探讨。下面将我一年的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我热爱农行,工作积极,认真学习总省分行下发的各种文件,认真贯彻执行工行的政策、方针、决议,认真学习贯彻“三分一统”的思想,积极参与工行的发展改革。

我先后参加了一个月的支行业务培训、人行的反假币考试,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我刻苦锻炼基本技能,虚心学习,勤学好问,认真做好笔记,下班后苦练基本功,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个人储蓄、网上银行、基金、保险、银行卡等方面我都已有了比较深人的学习。

在过去的一年,我一直在努力,我为加入农行而自豪。我信奉敬业进取、追求卓越、永不言败的精神,我愿和所有的伙伴一起与农行共同发展。

教师转正自我鉴定

转眼间,从毕业参加工作至今已两年了,经过这两年的努力工作和不断学习,我获益良多。现在我总结一下近两年的得与失,发扬好的地方改进不足的地方,回顾走过的路可以更好的看清前面的路。

品德是决定一个人价值的先决条件。没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其它的一切都是空谈。因此这半年来我坚持定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形成自身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各样的活动,这对我很有帮助,我本身也崇拜有巨大人格魅力的人,并一直努力自己能做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没忘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并以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平时我虚心向学校老师学习教学经验,共同工作,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而作为一名新老师,在如今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发展很快的年代,自身的学识相当重要,一天不学习,就会落后一截,所以工作以来,我仍然不断学习,丝毫不敢松懈。因此,继续学习成为我工作学习中重要的一部分。我参加了新教师培训,农村教师提升工程。尽管刚刚走上岗位,工作中的活动与任务让我颇感压力,但只要一有空闲时间,我便争取学习相关的教学方法,学习先进的技术。

在如今的时代环境里,一个人的知识犹如一粒浮尘,要想更好的立足于社会,必须不断的增加知识的深度和广度。这两年里,我努力扩展自身的知识面,自感收获很多。当然,这一些是远远不够的,学海无涯,在下一年里,还有更多的知识和经验是需要学习和借鉴的。

当了快两年的教师了,虽然教学方法还不是很成熟,但我已在教学中学到了很多。我也明白自身的学识不代表教学的好坏,教学是一项细致的工作,也是注重技巧的工作,于是我常常想把教学当成一门艺术来研究。所以我积极参与每次的教研活动,吸取前辈的教训和专家的指导,总结出自己的想法。今后我将一直花比较多的时间在教学研究上,我相信那将使我受益良多。

经过两年的工作与学习,我自感收获颇丰但还是有很多不足的地方等待我去提高。首先我觉得我的教学设计能力还待高,其次,可能是年轻气盛吧,在处理教学中有些事情时还过于急噪,需要有更多的耐心。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经过磨练,我会改善自己的不足,越做越好,全面而不失风格。

公司员工转正自我鉴定范文

时间匆匆转走,现在的工作已经渐渐变得顺其自然了,这或许应该是一种庆幸,是让我值得留恋的一段经历。 一个多月的试用期下来,自己努力了,也进步了不少,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的东西,我想这不仅是工作,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一个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在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做好统筹及上传下达工作,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思想素质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宣传、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公司保卫等多方面的任务。为了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我完善了过去的各种管理制度,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电脑使用、请假、值班等各种常规管理,充分体现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做好办公室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为此各办公室都配备了电脑,利用网上资源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丰富头脑,增强能力,以便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工作的需要。提高了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工作上我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具有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

在xxx上班的日子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想在这里慢慢成长成材,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xxx里的职工,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让我成长了很多,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优良的作风,不断地完善自己,作出一番成绩。

财务人员转正自我鉴定范文

自xx年x月进入xx单位以来已近一年,在这近一年的工作和学习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实践经验与理论知识的巨大差异,所谓“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而我却从“空中楼阁”直接跳到“地面”上成为一个会计工作者,面对的挑战可想而知。尤其是面对我只得了四十分的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试题,我更加明白了自己的斤两,知道自己只有付出更多的汗水与辛劳,才能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领导的期望。所幸的是,单位领导们尤其是我的两位经理给了我足够的宽容和耐心,加上同事们毫无保留的“授业解惑”,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工作上我都得到了很大的锻炼和提高,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

工作近一年,接触了不少人和事,在为自己的成长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也明白自己尚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首先需要改正的就是尚显浮躁的心态,有时候做事只求速度而忽略了质量,出现了一些数据上或文字上的错误;有时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忽略了其他事情与此事的关系,造成前后矛盾或者数据不符,尤其是财务这种逻辑性极强的工种,更需要时刻警醒自己。

如果不是同事们及时为我指正,恐怕到现在我也不自知而无法提高自己,因此我经常是带着一种感恩的心态在工作;其次就是业务不够熟练。国家出台的各种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研究院的一些规章制度是非常多的,稍有不注意就会运用错误。从这点来说我是需要向同事们学习的,希望以后能够做到顺手拈来,不出差错。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不足需要我以后加以注意并改正。

财务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团队工作,作为其中的一分子,我惟有踏踏实实做事,谦虚低调做人,努力学习行业新知识,向同事们学习经验技巧,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尽力与其一起努力保证日常财务工作的运行,保证月底结账的顺利进行,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和财务分析以供领导层决策;同时做到自己负责的各种报表按要求填报,不出差错。这是我职责之所在,价值之所在。

工作鉴定书【第二篇】

湘女刘迎春最近一次进京上访是在2011年8月12日。

这是她为了弟弟刘芳桂的案件上访的第19个年头。她和儿子被关在一个两重门的地下室里,和以前的每一次上访一样,“等待”着被遣返。

2006年4月22日,刘迎春拿到一份13年前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书。这份鉴定书认为刘芳桂“未发现精神异常表现”,与另一份法医鉴定书认为有“边缘性精神障碍”的结果截然相反。

就在刘迎春申请给弟弟重新做司法鉴定期间,“傻弟弟”却失踪了,至今生死不明。

“我要我的弟弟”,刘迎春对弟弟的失踪抱有诸多疑问。

“弟弟真疯了”,刘迎春坚信不移。而弟弟是否有精神病,关系到刘家能否获得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讨一个公正的说法”,促使她多年坚持上访。

刘芳桂的失踪,有多种可能。有一种可能,刘迎春多次想到,但从不愿意接受――刘芳桂可能已经不在人间。

刑讯逼供致疯

从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关于曾炳文刑讯逼供一案是否立案的请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一文中,可以了解到湖南省涟源市常林乡常林村村民刘芳桂遭遇刑讯逼供的来龙去脉。

1992年10月10日,同村村民刘田姣丢失了从部队探亲带回的一部照相机、6斤毛线及8元多现金后,在附近走访调查,同村村民郭光红向其反映,当时20岁的刘芳桂在这段期间曾经到过被盗现场周围。

10月12日上午,刘田姣去乡政府报案并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告知驻乡公安特派员曾炳文。刘芳桂随即被带到乡政府。当晚,曾炳文叫来乡政府联防队队员刘迪兵一起问话,但刘芳桂并不承认盗窃。在这种情况下,曾炳文要刘芳桂跪下,并指示:“拿根竹枝来把他抽一顿。”刘迪兵随后取来一把竹枝,抽打在脱光上衣的刘芳桂的手上和后背上。

当晚21时许,刘芳桂的父亲刘求奇、姐夫李红星及姑父李亚雄闻讯来到乡政府与曾炳文交涉。曾炳文要求李亚雄做刘芳桂的“工作”。

经过近2个小时的谈话,刘芳桂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盗窃行为。刘芳桂的父亲、姐夫、姑父回家后,当晚24时左右,曾炳文与刘迪兵继续对刘芳桂进行审讯,并用铁手铐殴打刘芳桂的头部。审讯后,曾炳文将刘芳桂双手拷在板凳上并关押在乡政府的小会议室里,让刘俭成看守。

10月13日中午,刘芳桂乞求刘俭成为其松开双手后,趁机跑回家中。随后,父亲刘求奇为其交纳了150元取保候审保证金。

刘芳桂在家属的协助下来到涟源市金石镇卫生院进行检查,当时的检查结果为:“刘芳桂的头部、颈部有局部隆起的淤血血肿两个,未见流血,背部有多处血痕。”在治疗一个多月后,因刘芳桂头部受伤严重,金石镇卫生院不能医治,遂转入娄底市人民医院进行相关治疗,当时医院的诊断结果为:中度脑震荡。

经过多次治疗后,刘芳桂的脑部伤情未有好转。1993年2月,刘芳桂开始表现出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刘迎春说:“弟弟在山里、田里到处损坏闹事,甚至衣服裤子都不穿,闹得周围几个乡的村民都不敢见他。”

刘迎春也因此走上了漫长的上诉、申诉及上访之路。

上访吃尽苦头

“只有又脏又臭的白菜汤吃,吃了肚子难受。无法跑出,只有又闹又骂,他们才能尽快接送。那里还有的上访人被关了二十多天了,人都关病了,因不敢闹骂就没人通报,一直没人来接送,我这19年每次来北京都是这样去争斗,不给我公平,我坚决不放手,我要亲人,我要公平。”刘迎春如此描述最近一次上访的情景。

经过多次的闹骂后,8月18号,在五名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刘迎春与儿子乘坐长途客车被遣返回湖南。刘迎春能够“顺利”返家源于多年上访积累下来的“经验”。

1993年10月,刘迎春被涟源市公安局收审所拘留24天,在此期间,“有四个公安轮流打我,当时我还怀着孕。白天打累了,晚上他们休息,旁边有一个简易厕所,木板架在坑沿上,我抡起又臭又硬的木板用力朝他们打去,他们全部都进了医院,等他们出了院再也不敢动我一下了。”

在长达19年的上访过程中,“我46次遭遇绑架、关押、拘留和毒打,甚至有时一个月内被2次关押。”刘迎春透露,“他们还威胁我丈夫和单位领导阻止我上访,逼着我们离婚。但我一定要为亲人伸冤。”

2006年,转机出现了。

“我听到有人说公安使用我弟弟的名字做了一个‘假’鉴定,一直使用‘假’鉴定在汇报。我无法看到汇报,假鉴定更无法拿到手,只有使劲上北京闯,要求给我书面答复,他们一直拖着不给我答复和理由。”刘说。

拿到鉴定人失踪

2006年4月22日,刘迎春从涟源市检察院拿到了“假”鉴定书的复印件。

这份由涟源市公安局于1993年10月21日委托湖南医科大学(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做出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结论表明:根据材料和检查,目前未发现精神异常表现。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依据该份精神病鉴定书做出“曾炳文有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但不构成刑讯逼供罪,不予立案”的决定,并汇总成《报告》一文递交分院请示汇报。对于上述鉴定事实,刘迎春表示自己毫不知情,“否则我会等到13年之后才拿到这份‘假’鉴定书吗”!

而刘迎春在1992年12月30日委托湖南省娄底地区律师事务所,由湖南省娄底地区公安处法医检验所为刘芳桂做的法医学鉴定书(湘娄法(92)第431号)表明:有边缘性精神障碍、近事遗忘,构成轻伤。

针对上述两份结果截然不同的鉴定书,刘迎春提出“对刘芳桂重新进行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及全部损失赔偿”的复查请求。

就在等待答复期间,刘芳桂却于2006年5月6日“突然”失踪,至今生死不明。

2006年8月10日,娄底市公安局向刘迎春出具的《公安机关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提及:1993年湖南医科大学已对你弟刘芳桂进行了精神医学鉴定,没有发现精神异常表现,况且1994年至1995年刘芳桂因盗窃耕牛被劳教期间因工作积极而提前170多天被释放,因此你要求对刘芳桂重新进行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及全部损失赔偿的复查请求不能支持。

鉴定资质有异议

“没有精神病法医鉴定资格的高北陵、陈晋东、陈远光和李秋香这四名‘假’法医做出了非法的‘假’鉴定结论”,刘迎春依据2009年9月21日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刘芳桂精神司法鉴定有关问题的回复》(以下简称“卫生厅回复”)质疑四名“法医”资格。

卫生厅回复表明,参与该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李秋香等4名医师在1993年均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原湖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精神科医师,他们4人均具备出具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的资质。当时分管司法鉴定管理的卫生厅没有提及4人是否具有法医鉴定资质。

2011年8月23日上午,记者和刘迎春来到湘雅二医院找当年的“法医”。当天值班的精神病门诊专家李秋香承认鉴定书“是自己的亲笔签名”。由于时间久远,李想不起来鉴定的事实及其内容。

当刘迎春就其当时是否具有精神病司法鉴定人资格进行质疑时,李秋香表示“去找主管部门,我现在正在坐诊,后面还有病人在排队”。

随后,门卫将记者和刘迎春一并“请出”。

从两份司法精神病鉴定书的案卷号和鉴定号可以看到,号司法精神病鉴定书是当时湖南医科大学精神病卫生研究所截止到1993年10月21日做出的第2份司法精神病鉴定,而湘娄法(92)第431号司法精神病鉴定师已是当时湖南省娄底地区公安处法医检验所截止到1992年12月30日做出的第431份司法精神病鉴定。

在卫生厅回复中,还提供了另外一个细节。在给刘芳桂做精神病鉴定时,湘雅二医院正在申报“湖南省法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司法精神鉴定中心”,并在次年才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也就是说,当年做出司法鉴定的湘雅二医院并没有司法精神鉴定的资质。

2009年5月7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也曾给出了相关的解释:1993年我院未成立司法鉴定中心,刘芳桂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报告由当时的湖南医科大学附二院精神卫生研究所精神病鉴定小组出具。该中心尚未查到该鉴定报告的原始资料。

2011年8月23日下午,CCN记者来到湖南省卫生厅医政处。

“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批准权已经不归我们管理了,你们可以到湖南省司法厅咨询一下。”医政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拨打了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电话,针对记者的提问,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里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目前,刘迎春已就“假”鉴定向湘雅二医院所在管辖区域的公安局“报案”,截至CCN记者发稿时,事件还未有任何进展。

15年后的处分

在申请重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同时,刘迎春还向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对曾炳文进行查处及对刘芳桂所造成的损失予以经济赔偿”的要求。

2006年6月5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给出信访答复意见:认可刘迎春所称的“假”鉴定。曾炳文在此案中有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因情节轻微,不构成刑讯逼供罪,对曾炳文不予立案。

信访答复意见中还披露了这样一个细节,早在1994年4月,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就对曾炳文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向涟源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对曾炳文的问题做出适当处理;刘芳桂在医院诊治所花的医药费用建议公安机关酌情处理;请公安机关协助做好刘芳桂及其亲属的工作。然而12年过去了,涟源市公安局仍未“对责任干警曾炳文做出纪律处分”。

半年多又过去了,涟源市公安局仍以“时隔多年,曾炳文已离岗休息”为由拒绝作出处罚。

“我们认为离岗休息作为不追责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为了彻底解决刘芳桂的问题,请涟源市涉法涉诉工作组督促涟源市公安局尽快做好‘建议对曾炳文尽快按程序作出处分’的工作” ,娄底市涉法涉诉工作小组于2007年2月1日下达的《关于认真落实市涉法涉诉工作组对刘迎春上访问题的处理意见函》表示。

直到2007年5月22日,中共涟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才做出了《关于给予曾炳文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涟纪审(2007)21号),“1992年10月12日,曾炳文在原常林乡任公安特派员时,在办理刘某某盗窃案过程中,采取罚跪等手段,对刘某某进行讯问,其行为已构成刑讯逼供错误,情节较轻。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从1992年到2007年,这份迟来的党内警告处分走过了15年的时光。

逼供冤案何时了

毋庸置疑,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刑讯逼供向来都是一只过街老鼠,然而在具体的刑事司法实践中,由于刑讯逼供导致的冤案错案层出不穷。从佘祥林到赵作海,从杜培武到聂树斌,每一起冤案错案的背后,往往笼罩着刑讯逼供的巨大“阴影”。刑讯逼供为何如此猖獗?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法律科学博士兰荣杰在《当反贪局长遭遇刑讯逼供》的文章中曾提到:中国警察依靠非口供渠道获取证据的能力太低。并非每个警局都能作指纹、DNA、弹痕等科学分析,并非每个警察都懂得一大堆审讯心理学的技巧,也并非每个公民的日常收支都由信用卡记录在案。在此条件下,最可依赖的证据线索,无疑就是嫌疑人的口供;而最能获取口供的方式,无疑就是刑讯逼供。

“法律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可以说是砍掉了‘罪恶之树’,但对通过刑讯获得的口供仍然予以采信,并不拒食‘毒树之果’,这就势必为刑讯逼供提供‘土壤’。”《新华视点》记者如此形容刑讯逼供的痼疾所在。

如何从根源上切除掉刑讯逼供的“毒瘤”,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公开表示过,凡是以刑讯逼供这样的方式获得的口供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这才能从根本上切断刑讯逼供的动力源,才是釜底抽薪的做法。

工作鉴定书【第三篇】

根据镇党委分工,***同志协助镇长***同志抓农村工作和财政工作。三个月来,该同志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始终保持了思想上的先进性,工作上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实效性,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该同志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积极参加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以讲促学”活动,坚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并注重深入基层,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先后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论述,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工作预见性、系统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使自身能够更加适应和担当起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严于律已,树立良好形象。挂职期间,该同志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崇尚实干;坚持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深入企业、村庄调研,在“一线”解决问题,以务实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由于挂职时间较短,到基层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全镇情况不够。

工作鉴定书【第四篇】

为提高本市秘书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秘书的需求,逐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秘书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系统、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北京市秘书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劳动部《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方案》(附件2)和《秘书职业技能标准》(试行)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秘书)》(试行)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秘书职业资格鉴定,是为逐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新职业领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一项新工作。为保证质量,使社会用人单位能依据公正、客观标准招用合格人才,促进就业,各单位应根据劳动部《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方案》中规定六个统一的原则、对象、申报条件及培训规范,有步骤组织实施。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本市秘书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由市劳动局职业技能开发处统一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实施计划,认定秘书培训机构,并公布面向社会开展秘书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名单;市职业技能开发协会负责统一组织培训教材、标准、鉴定规范、统一培训辅导教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鉴定、阅卷、提出鉴定分析、核发证书,组织秘书职业资格考评员培训;承担秘书培训、辅导的机构应按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开展相应的培训、辅导,并负责申请参加培训、辅导、鉴定人员的资格初审。有关局、总公司劳动、教育部门,区县劳动局负责本系统、本地区秘书职业培训与鉴定宣传、报名推荐工作,根据需要申请建立系统或区域内培训机构。

三、程序

1.认定秘书培训机构:为了保证秘书培训的鉴定质量,市劳动局将根据培训的具体要求和参加培训的人员分布,统一认定培训机构。秘书培训机构分为两个层次,即主要为本地区、本系统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承担培训(辅导)任务的“地区(系统)秘书职业资格培训辅导机构”和主要为社会上从事或准备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承担培训(辅导)任务的“面向社会开展秘书职业资格培训(辅导)机构”(已认定,见附件3)。秘书培训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具有法人资格的职业培训机构(提供法人资格复印件)。

(2)根据培训和鉴定要求,能够满足秘书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场地和设施(自有),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培训辅导人员(提供说明及证明材料)。

(3)提交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承担秘书培训的书面申请;填写《北京市建立地区(系统)秘书职业资格培训辅导机构申请表》(附件4)。

(4)具有市或区县劳动局审批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北京市技术等级培训许可证)。

“地区(系统)秘书职业资格培训辅导机构”申报截止日期1998年5月25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

(2)整建制和个人报名本着就近原则,在6月20日之前到公布的培训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出具从事秘书职业工作年限单位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

②秘书专业学历证书;

③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培训与辅导:秘书职业资格鉴定前的培训或考前辅导,本着自愿原则参加分类进行的培训或辅导。

各培训机构应根据劳动部统一编写的《秘书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和《秘书职业资格考试指南》针对不同人员分初、中、高级进行相应培训或辅导。培训包括按照劳动部规定的初、中、高级秘书培训教材重点学习纲要进行的培训及考前辅导;辅导指根据《秘书职业资格考试指南》进行的考前辅导。

秘书初、中、高级职业资格培训原则上不少于200、240、280学时;考前辅导原则不少于30学时。

4.各培训机构应帮助学员按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做好鉴定申报工作。

5.鉴定:秘书职业资格培训、考前辅导结束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鉴定工作。

四、几点要求:

1.此次统一组织的秘书职业资格培训、辅导、鉴定工作,是本市逐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的组成部分,为保证工作质量和连续性,各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各单位在组织报名、培训、辅导、鉴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劳动部和本市有关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收费标准(另发)。

3.各单位在培训、辅导与鉴定过程中遇有关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职业技能开发处 63044807

职业技能开发协会 63044808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64918931

附件2:劳动部关于印发《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1998年3月17日 劳培司字〔199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提高我国秘书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好秘书的培训工作,逐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劳动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上半年开始,在全国开展秘书职业资格鉴定的试点工作。现将 《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秘书职业资格鉴定实行先试点后逐步开展的原则。首批开展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试点的地区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湖北省、广西自治区、四川省、河北省、河南省、广东省10个地区。为保证试点工作的进行,各试点地区应根据《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组织试点工作,并在4月中旬前将本地区实施办法报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方案

为逐步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企事业、涉外机构中秘书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对秘书的需求,根据劳动部有关规定和《秘书职业技能标准》(试行)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秘书)》(试行)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试点,是在新职业、新工种领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一项新的工作。应按照统一标准、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管理的质量控制原则,组织全国统一鉴定,为用人单位挑选合格人才提供客观标准,为规范秘书培训和促进就业服务。

二、鉴定对象

在企事业、涉外机构等组织中,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和有志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秘书职业资格鉴定分初、中、高三个等级。凡申请参加各等级秘书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秘书)》的申报条件。

初级秘书申报条件:1.从事秘书职业一年以上;2.经过两年以上秘书业务培训。满足其中一项条件,有资格申请。

中级秘书申报条件:1.具有本职业初级技术等级资格一年以上;2.从事秘书职业三年以上;3.秘书专业大专毕业并从事秘书工作一年以上。满足其中一项条件,有资格申请。

高级秘书申报条件:1.具有本职业中级技术等级资格并从事秘书职业五年以上;2.秘书专业大学毕业并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满足其中一项条件,有资格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报名。

四、组织管理

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由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负责统筹协调,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委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承担有关具体工作。

各试点地区的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同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包括确定培训点、组织培训报名、发行教材、安排考场、实施鉴定和印刷传送试卷等工作。

五、培训组织

培训工作由各试点地区组织开展。培训内容主要依据《秘书职业技能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秘书)》及劳动部指定的《秘书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所规定的范围与内容确定。为做好培训工作,试点地区要调动社会有关方面的力量,在有条件的培训基地(培训集团、技工学校)或培训实体(职业高中、大专院校)中确定培训点,组织好鉴定前的培训。

根据需要,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在试点地区培训点的基础上,建立少量示范性培训点。

六、鉴定内容与方式

鉴定内容分为知识、技能两个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秘书职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秘书)》规定的范围与内容分等级进行鉴定。

知识和技能的鉴定,均采取纸笔测试的方式。

七、证书颁发

秘书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编号和配发“全国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由各试点地区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经同级劳动行政部门验印后核发。

八、考评人员

考评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考评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委托省级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考评人员的派遣和管理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有关秘书职业资格鉴定的报名、培训、考务管理和经费划分等具体事宜由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3:北京市面向社会开展职业资格培训辅导机构名单

----------------------------------

| | 机构名称 |培训专业及等级|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1 |劳动部国家 |秘书 |海淀区白石桥| |

| |职业技能鉴 | |路31号 | |

| |定专家委员 |初、中、高级 | |68745166 |

| |会秘书专业 | | |68484575 |

| |委员会(秘 | | | |

| |书培训中心)| | | |

|-|------|-------|------|--------|

|2 |北京市劳动 |同上 |西城区西直门| |

| |局培训中心 | |外南路2号 |68354531 |

|-|------|-------|------|--------|

|3 |北京市计划 |同上 |朝阳区惠新东| |

| |劳动干部管 | |街5号 |64920956 |

| |理学院 | | |64920957 |

|-|------|-------|------|--------|

|4 |北京新闻出 |同上 |东单西裱褙胡| |

| |版人才培训 | |同34号 |65298061 |

| |中心 | | |65298063 |

|-|------|-------| ------|--------|

|5 |北京市外国 |秘书(涉外) |朝阳区南大街| |

| |外企服务总 |初、中、高级 |14号 |65016677 |

| |公司培训中 | | | -13111 |

| |心 | | | |

----------------------------------

附件4:北京市建立地区(系统)秘书职业资格培训辅导机构申请表

全文

------------------------------------

|申报单位名称| |法人性质| |

|------|---------------------------|

| 地 址 |   |

|------|---------------------------|

| 法人代表 | |电话| |邮编| |

|------|---------------------------|

|上级主管部门| |

|----------------------------------|

| 基 本 情 况 |

|----------------------------------|

| 在编人员 | 秘书专业 | 管理人员 | 场地情况 | 其 他 |

| | 辅导人员 | | | |

| (人) | (人) | (人) | (平方米)| |

|------|------|------|------|------|

| 总 计 | | | | |

|----------------------------------|

|机构负责人情况: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

|----------------------------------|

| |

|上级主管 |

|部门审核 |

|意 见 |

| |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市劳动局 |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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