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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报告样例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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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报告【第一篇】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对中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20xx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重视,成立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的自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我院成立了由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分工,各中心站点指定专职医保监控员,及时发现各种医保违规行为,严格控制社保部门制定的各项医保考核指标,制定了xx镇中心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奖罚制度,医保工作与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

定期加强医务人员对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学习,使他们能熟练地向病人正面宣传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法规,能娴熟地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在门诊大厅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在患者较多的地方放置医保宣传小册子,让病人及时了解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种政策法规。

我院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各项内容,在医院大门口按规定悬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牌匾,在门诊大厅设置医保就诊流程图,方便参保人就诊,在门诊大厅设置基本医疗项目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栏医疗收费明码标价;临床医护人员按规定校验参保人的身份,防止骗保行为;正加紧建设各中心站点电脑收费系统和门诊医保领导查询系统实现医保管理和医疗收费的电脑化、网络化;严格要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严禁为他人“搭车开药”;按规定执行出入院标准和转院、转诊标准。

建立投诉监督机制,设立基本医疗保险投诉信箱,及时处理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投诉,对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落实奖罚措施。

1、部分医务人员对门诊医保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够透彻,今后将有针对性地加强个别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学习。

2、部分临床医生开具门诊医保处方不规范,主要是漏填处方基本项目和存在修改处方的陋习,今后将加强医保处方的管理。

建议医保报销程序更简捷、更方便。

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报告【第二篇】

自去年建局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为核心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医疗保障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了全区医疗保障事业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制度,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遵循,通过签订责任书、查找廉政风险点、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三会一课、党建工作日检查、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形成了从严治党、以制建局的良好风尚。

(二)扎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教育读书班、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谈心谈话、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等活动,有力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出台作风效能建设意见,实行党务政务公开,设立表扬榜和曝光台,不断强化对党员的管理教育。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广大党员廉政勤政意识。制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创新“六个一律”的举措(凡是党组会研究的事项、凡是形成会议纪要的事项、凡是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廉政谈话等情况、凡是每月开展工作情况、凡是涉及整改事项的整改情况、凡是重点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等一律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告),主动接受派驻监督。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执行《廉政准则》,带头推进全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严格按照《车辆管理使用办法》,严格规范日常公务出发用车管理,坚决杜绝违规用车;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控会议数量,节约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六项纪律”。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和各项制度规定。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认真执行领导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学习《区纪委区监察委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印发了《十不准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树立廉洁、节俭、文明的新风尚。

(六)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制发年度学习计划配档表,定期开展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党员主动亮身份、担责任,在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疫情防控中,党员干部冲在一线,发挥了党员示范带动的作用;认真组织“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学习活动,定期督导通报(我局“学习强国”学习成绩列机关工委各单位第一位);组织党员开展双报到活动,到社区进行医保知识讲座、健康义诊、人口普查、疫情防控等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建工作深入人心。

(七)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医保防线。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局党组坚持党建引领,主动作为,成立工作专班,健全组织体系,开辟绿色通道,为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四个无论、一个一律”的保障机制;向区内x家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资金x万元,协调上级业务部门预拨医保资金x万元,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药品储备等无资金压力。为支持复工复产,实施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延缓缴费申报期,全年降费x万元以上,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党员干部和志愿者深入一线开展防疫工作,协同x社区做好人员查控、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我局疫情期间的“线上主题党日”,受到市局、省局、国家局的一致好评。

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报告【第三篇】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提升基层党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提几点建议。

一是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思考和认识,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特别是贯通落实好xx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xx的谆谆嘱托和殷切期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通落实各项要求,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要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基层延伸,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组织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把对党忠诚教育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各个方面,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继续打牢基层基础。基层党建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党建工作平时抓得好抓得实,关键时刻才能发挥出巨大作用”。大家务必要摒弃急功近利的思想,做到抓常抓细抓长。要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做到应建尽建,不断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确保把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纳入有效管理。要补短板、强弱项,紧紧围绕建强基本队伍、搞好基本活动、夯实基本阵地、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更加重视发挥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支部委员会和带头人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

三是更加注重制度落实。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根本之策。要巩固深化“xx落实年”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农村、机关、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基层党组织、地方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要持续抓好组织生活、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基本制度落实,改进提高“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质量,推动形成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基本制度严起的工作导向。要充分用好“三项机制”,对在抓党建促高质量发展、推进追赶超越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大力表彰、奖励、提拔、重用,把鼓励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导向更加鲜明地彰显出来。

四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基层党建工作,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要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扛起抓基层党建的政治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同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抓严抓实区县、街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下支部、抓支部,督促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不断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报告【第四篇】

根据州医疗保障局《20xx年州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控及约束作用,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进一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结合我县医疗监管工作实际,县医保局研究制定了《20xx年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医保局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县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现将我县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设置内控机构和人员。20xx年调整设置了内控机构,以李青松局长为组长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具体负责内控相关工作。

(2)、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按照工作要求,不断的完善县医疗保险内部控制制度,从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征缴、就医管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档案管理七个方面实施控制,制定各项制度,使部门和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符合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建立业务经办岗位制约机制,严格实行授权管理,设置初审与复核分离,业务与财务分离等岗位设置不相容。

(3)、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加强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及时掌握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科学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为了做好医疗保障内审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确保医疗保险事业扎实推进,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审计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国家和省、州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内审监督制度。

(2)、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医保局设立内部审计小组(即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对基金运行进行审计监督。内审小组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

(1)、建立稽核检查流程。结合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县定点医药机构稽核检查工作方案》完善了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流程。在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过程中,按照《县定点医药机构稽核检查工作方案》及《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工作。

(2)、合理、合规、合法执行稽核检查流程。在20xx年20xx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过程中,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县19家定点医疗机构、14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合理、合规、合法执行稽核检查。确保稽核检查结果能经得起查验。

(3)、违规处理是否按规定完结。按照《州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要求,对涉及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协议管理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处罚。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省异地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平台进行登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完结。

(4)、违规本金、违约金的规垫是否按规定执行。在执行协议的同时,对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下达扣款通知书,同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将违规金额及处罚金上缴医疗保障基金。20xx年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上缴金额万元。20xx年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上缴金额万元,年度考核违约金缴纳万元。

(1)、对定点医疗机构履约情况是否进行全面检查。20xx年以来,对县内19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全覆盖”方式进行了检查,履约检查率100%。

(2)、对定点零售药店履约情况是否进行全面检查。20xx年以来,对县内13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全覆盖”方式进行了检查(其中1家是20xx年新纳入定点零售药店),履约检查率100%。

(1)、待遇认定是否流程严谨、合理、便捷。本着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原则,严格医疗保险政策行使职权,遵守内部工作流程。按照医疗费用支付业务管理权限,分项目审核支付的原则,分别设立门诊特殊疾病、住院基本医疗、特殊人群医疗补助等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岗位。对产生的医疗费用严格按照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审核流程进行初审、复核,送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汇总交接财务室支付。

(2)、待遇审核、复核的手续是否完备、资料齐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执行。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支付单,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总控协议及服务协议的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医疗费用资料按初审、复核等进行逐个审核,再报领导审批后,交财务科进行费用支付。审核人员对参保患者提供的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及其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仔细核对(包括参保人员姓名、性别、年龄、病种),防止冒名顶替、发票与处方不符、大处方、伪造发票等情况发生。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审批和高值药品、特殊检查、治疗、用药审批,审核部门严格按照审批标准审查,按程序审定签章后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1)、严格执行总额控制等付费制度情况。为加大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管理,根据甘医保发〔20xx〕2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基础上签订付费总额控制服务协议。20xx年县人民医院城乡居民控费在803万元,城镇职工控费在146万元。

(2)、待遇支付审批程序是否健全完善。医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医保基金财务核算和收支与医保经办机构经费会计严格区分,分开核算,财务岗位实行分工负责制,设置负责人、会计、出纳三个岗位,相关人员相互制约和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全过程。财务负责人对待遇支出进行审核签字,出纳人员负责待遇支付的初审录入,会计人员负责待遇支付的复审授权。

(3)、按有关规定拨付定点医药机构费用(是否违规提前、多支、拖欠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财务操作流程,拨付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按照审核科室提供的汇总表在核三系统进行核对,确保支付金额正确后交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在每月25号前完成系统支付。

(1)、参保登记、关系变更、转移接续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材料齐全。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办理我县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的参保登记、关系变更、转移接续工作。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1、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法人、经办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2.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3.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等数据;4.职工名册及职工征缴基数及应缴费等情况;由医保局经办人员分别由a岗办理,b岗复核结束。完成参保登记、关系变更、转移接续的办理工作。

(2)、对终止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和待遇支付及时作出处理情况。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移民或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给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单位参保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员在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关系变更时一并申请个人账户支付(参保单位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增减变动申报表、医学死亡证明推断书/火化证/公安销户证明、单位账号户名。领取医疗账户一次返还支付通知单并签字)。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由本人或或其法定继承人在当地经办机构申报个人账户支付(a.移民及其他原因需要退保的提交退保申请书、本人银行卡复印件b.参保人死亡的由法定继承人提交医学死亡证明推断书/火化证/公安销户证明、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办理人(法定继承人优先配偶、子女、父母)与当时人关系证明材料、办理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1)、定期核对个人缴费情况。暂未进行定期核对个人缴费情况,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定期核对个人缴费情况。

(2)、收缴部门与财务会计部门按规定定期对账。暂未进行收缴部门与财务会计部门定期对账,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1)、严防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徇私舞弊”等行为。从组织机构的设置上确保各部门和岗位权限分明,相互制约,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和弱点。对经办机构内部各项业务、各环节、各岗位进行全过程监督,提高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的执行力,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

(2)、确保医保数据不外泄情况。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确保医保数据不外泄。

通过本次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纠,充分认识到医疗保障工作是一项持续、持久的工作。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通过自查,找到自身工作的短板。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密切配合上级部门,把我县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得更好。

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报告【第五篇】

景宁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18日挂牌成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医保局具体业务指导下,有序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全面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4月9日至5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巡察,7月17日向医保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三方面10个大项25个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员,局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时销号。巡察整改过程中共教育谈话7人,新制定制度1项。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全县企业执行阶段性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政策,2-6月减半征收企业825家单位,共计减免1306万元;向县人民医院拨付疫情治疗预付资金合计600万元,专项用于定点医疗机构抗疫支出;并为疫情防控人员提供最高保额10万元的健康保障,累计办理9980人次;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对因疫情接受治疗的参保人员实行综合保障,解决参保群众的后顾之忧。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亮码、测温管理工作,通过现场巡查和视频监控方式对定点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暗访定点药店27家。

(三)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截止12月31日,26县考核指标、市对县考核指标“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正有序进行当中;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完成参保人员120839人(含财政全额减免人员),参保率为%。

(四)持续增强医保扶贫力度。2020年医疗救助万人次、发放救助金万元;积极推进县民生实事“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补助政策”,对低保、低边及因病困难人员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部分予以一定补助,发放补助金万元,受惠146人。

(五)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雷锋式”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建立“诚信办”和“容缺受理、容缺预审”制度,医保“最多跑一次”30个子项实现“零次跑”,所有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网办率%。开展市、县、乡、村“四位一体”医保服务(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县各乡镇(街道)设医保经办员21人,村级代办员244人;落实党员干部进社区服务、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将城居医保参保等事项延伸到天津等17个域外网格,慢性病备案等延伸至基层医疗机构办理;7台自助服务一体机分布在医院、银行等6个点位;中心设掌上办专区、领导专窗、畲语专窗,开展医保业务知识竞赛,营造全局“比学赶超”氛围。

(六)提升基金监管水平,创成“示范型”清廉机关。

确定2020年建设“清廉医保”大赶考标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医保个账基金使用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医保刷卡“五不准”、“十禁止”、“十严禁”;开展系统内审、源头管理、参保异常清理三大行动,严厉打击扶贫领域和侵害群众利益中的欺诈骗保行为。8月景宁医保代表丽水市在全省清廉医保研讨班上进行经验交流发言、9月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点赞景宁医保工作,经县里验收,创成“示范型”清廉机关。

目前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24263万元,可支付月数33个月;城居医保基金累计结余8598万元,可支付月数7个月,基金支付能力处于全市前列。2020年度查处欺诈骗保4起,追回基金万元。审核医疗费用明细万条,扣回违规费用万元;追回医疗机构自查违规费用万元。对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诚信扣分6家、暂停医保服务1家。开展非正常疾病案件核查992件,阳性件达121件,拒付医保基金50余万元。

(七)深入推进医保三大改革。3家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实行drgs点数法付费管理,完成2019年度总额预算清算工作;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收费项106项,增加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36项;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组织实施第二批、第三批国家集中药品带量采购工作,88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53%;将定点民营医药机构纳入采购范围,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采购平台的药品采购率达到100%。

(一)进一步推进全民医保工作。突出重点加大扩面工作力度。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强化镇(街道)责任为载体,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力度,实现应保尽保。确保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以上、“浙丽保”参保率70%以上。健全完善全民参保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与医保业务系统、人口户籍数据的实时对接与更新,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现象,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二)进一步抓好医疗救助工作。对接因病致贫人员认定工作,推进因病致贫医疗补助工作稳步开展;提前谋划推进2021年城居医保征缴工作,确保低收入人群应保尽保。

(三)进一步抓好“三大改革”推进工作。抓好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等三大改革工作,加强对各定点医药机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对医共体重大改革工作开展实地调研、评估分析,及时解决改革推进当中的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工作。完善风险防控,按月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及时做好形势预判,建章立制,加强待遇支付管理,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按时支付,确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资金按时支付。继续加强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查工作,对欺诈骗保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内部开展不定期巡查,规范内部操作规程,确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机制,及时组织开展医保领域法规政策的系统化学习,深入了解医药、物价、采购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加快知识更新。抓好“法治医保”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在医保政策制定和执行上突出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完成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加强医保权力相互制约,形成“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相互制衡”的医保制度体系,确保医保基金与医保队伍“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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