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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劳动合同员工离职规定大全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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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劳动合同员工离职规定大全【第一篇】

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特别是对于用工单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细阅读有关的重要条款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

5、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对职工的试用期限、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权利,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合同要坚决要求改正。

6、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7、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8、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以上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实用劳动合同员工离职规定大全【第二篇】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离职申请。

辞职。

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辞退。

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处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开除。

对于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行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离职面谈。

面谈准备工作。

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确认。

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经验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准备面谈主题。

离职面谈注意事项。

注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40分钟。

不要过分安慰,不提员工表现。

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面谈人的选择。

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挽留原则。

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面谈结束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对比,与同岗位在职员工交流,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行归档管理。

离职通知。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根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行。

离职手续办理。

用人部门。

a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b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c资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户资料、合同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本月考勤情况说明。

c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其它事项。

人力资源部。

a合同解除。

b离职证明的出具。

c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e其它事项。

财务部。

a借款支票。

b借款现金。

c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暂时如合适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普通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实用劳动合同员工离职规定大全【第三篇】

一个企业在为入职或离职的员工办理相关手续时,都要有规范的员工管理制度。以下是完整的的范本,请参考。

入职程序

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

入职者按综合部要求的时间或持综合部的录取通知上岗单到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

填写《员工正式入职表》并交纳2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人员须提供学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收银员、吧员、仓管、财务等相关人员需提供本地行政事业单位担保人并办理担保手续)

验证各种证明文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健康证明等)

领取员工手册、工号牌、制服等入职、上岗所需物品;

到上岗部门报到

离职管理程序

辞职

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申请擅自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计。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可按正常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试用期员工在入职后的五天内提出辞职者不结算工资。

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至综合部及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辞退、劝退

因某种原因,公司认为该员工不再适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劝退或辞退者由部门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并报综合部核批。

被辞退、劝退员工持《辞退/劝退通知书》到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清单》后报综合部核准并备存。

综合部根据《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结算工资和奖金;

除名/开除

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处分者,由部门将其材料汇总送综合部,综合部负责人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由综合部通知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工资和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自动离职

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和奖金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需聘用临时人员时,需提前10天填写岗位需求申请表,经上级主管批准后,送综合部备案,综合部凭此表招聘。

临时人员到岗时,须到综合部提交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存查。

临时员工在职期间,除工伤例外,其请假一律不发工资。

对经管财务、有价证劵、仓库、营销及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聘用临时人员。

临时人员在工作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欺瞒,聘用部门应予终止聘用,终止聘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写(离职通知书),经主管审核签署后,交综合部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

临时员工聘用期满,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须继续聘用时,应依程序重新办理聘用手续,经综合部核准后方可聘用。

一、 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管人完整地接任工作, 特订定本文件。

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离职的员工。

三、 员工离职区分:

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2、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试用期不合格者。

3、开除: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 3 日以上,脱离其工作岗位自动生效。

四、 辞职申请日期:所有离职的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人员提 前 7 天) ,特殊情况由副总经理审批。

五、 离职手续:

l、 员工离职,填写离职申请表,经主管、厂长签名后,由部门文员或统计持《离职 申请书》 交到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并协助跟踪交接情况及厂牌、 考勤卡表一并交 人力资源部门核定存档。

2、 职员以上人员申请离职,应向部门文员或统计索要《员工离职申请及办理表》 , 经主管、厂长、经理签名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批,离职日期到期由离职者亲自 到人力资源部拿回《员工离职申请及办理表》至各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最 后把工衣、工卡、厂牌一并交人力资源部门核定存档。

修 订 记 录: 核 准 审 查 制 作 廖美娜 jun feng electric appliances 制订部门 标 题 人力资源部 制订日期 版 本 编 号 a jf-bq-hr-002 页 次 2/5 员工离职管理文件 六、 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 样)等均应列入《员工离职申请及办理表》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 关部门,并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 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除外)交给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在离职单 经办人栏上签字证明即可。

3、移交期限:科室人员 3 天,车间员工 1 天。

七、 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 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 接收。

八、 各员工所列《员工离职申请及办理表》 ,应由其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 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发现财物、资料未交还或对外的.公司应收 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主管负责追索。

九、 各种移交手续办妥后,方可领取薪金。薪金结算如下:

1、 住房补贴,按原方案执行,补充所有生产员工一律 50 元补贴。

扣伙食费;20 天内(包括 20 天)付 50%工资,未满一个月者付 80%工资。

3、 人力资源部 制订日期 版 本 编 号 a jf-bq-hr-002 页 次 3/5 员工离职管理文件 20 天内提出辞工者不给予住房补贴,超 20 天但未满一个月辞工者只能发 50% 的住房补贴。

4、 工资规定按原标准或面议执行。

5、 违纪开除者,按公司规章制度处分或罚款后,结算其正常工资并一次性发放, 若有违法情节,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未满合同期而辞职者,发给其正常工资,无补助费。

即辞即走者,扣除一个月工资;申请辞职期限不够一个月者,按比例扣除。

自动离职者,不发任何薪金。对人、财、物交接不清而自离者,视情节轻重报 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另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助。

6、 辞职人员按公司发放工资日期发放,辞退及开除人员询情发放。

7、 主管及财物经管人员:

1、 本公司职员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办法办理.

2、 本公司职员的移交分下列级别:

(1)主管人员:是指部门主管、厂长、经理、副经理人员。

(2)经管人员:是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3、 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1)造具《离职移交清单》或报告书(格式另定); (2)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簿册、书娄、图表、文具、印章、车锁等); (3)应办未办厦已办未结各案应交代清楚; (4)其他应专案移交的事项。

4、 主管人员的《离职移交清单》应由各该层次人员或经管人员编写。经管人员《离 职移交清单》应自行编写,井均由各有关人员签名,一式三份,一份送人力资 源部,另两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留存。

5、 《离职移交清单》应合订一册,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应分别签名确认。

6、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若因调任、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 自办理的, 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7、 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时,未将移交表册送齐,致使后来接任人 员无法接收或有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期限补交者,应由接任人员会同监 交人员呈报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论,徇情不报的,将予以惩处。

实用劳动合同员工离职规定大全【第四篇】

单方即时解除是是劳动合同解除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既关系到劳动者的生活来源和自由劳动权,也关系到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在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员工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本站网友分享的“实用劳动合同员工离职规定大全汇总8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决定于年月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的工资发至年月以发放。

2、乙方必须在离职之前交接完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予以结算工资。

3、《劳动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原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及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效力。

4、乙方放弃其他涉及劳动关系的权益。

5、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赔偿费用。

6、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日期:日期: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待岗学习。

1、因机构调整、暂时没有安排上岗的。

2、非本人原因调整工作岗位,暂时没有安排上岗的。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调离本岗位离岗学习。

1、无故旷工二天以上者;。

2、违反。

规章制度。

脱岗、串岗造成事故、经济损失较大的;。

3、在岗睡觉、打牌、赌博、电脑玩游戏的,酒后上班和在岗饮酒的;。

4、违反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经济损失较大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无理取闹影响恶劣的;。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

10、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及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11、《员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中关于离岗的规定。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3、贪污、盗窃,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且构不成刑事处分的;。

4、劳动教养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泄露公司技术专利或商业秘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工作秩序的;。

7、违反操作规程,故意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燃材料造成重在经济损失的;。

9、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1、《员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中关于解聘的规定。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内出现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

五、为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或缓批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1、公司内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需本人继续处理的;。

2、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公司出资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尚未达到服务年限的。

1、依照本规定第三条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由原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根据员工所犯错误出具详细材料,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解除劳动合同时与被解除本人达不成一致的,根据事实确凿、责任明确、有法可依的原则,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强制执行。

2、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工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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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劳动合同员工离职规定大全【第五篇】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前个月是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从事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其身体健康情况,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并同意薪随岗位而变更。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具体的休息休假的条件、程序和需要办理的手续,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来执行。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一)乙方的工资按月发放,试用期工资是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试用期后乙方的工资是元(含加班工资),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具体如下: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人民币元;。

2、加班工资元,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乙方同意加班工资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休息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被安排补休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加班时间的确定及加班的程序见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发薪日期

甲方每月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调薪。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内部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和工作内容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调整的工资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同意购买社会保险,并主动向甲方提供购买社会保险需要的材料。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办理购买社会保险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另签订书面的《培训与服务协议》,如果约定的服务期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不一致的,以后到期的为准。

(二)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内,还是在离职后,乙方都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与乙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经济补偿的数额、支付方式,限制的年限及违约责任等。

八、解除和终止。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工作交接及其他离职手续。只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离职程序办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离职手续后,甲方才与乙方结算所有的债务(包括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甲方:

乙方:

实用劳动合同员工离职规定大全【第六篇】

不管在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员工离职都是正常的个人行为。离开工作岗位,就需要向单位申请辞去职务,并要求解除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合同法员工离职是如何规定的,如果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该怎么办,律图为大家总结以下几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通知可解除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即时解除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且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解除但要提前通知或者支付补偿金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裁员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不可以解除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实用劳动合同员工离职规定大全【第七篇】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看清楚上述必备条款是否完整。而且,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条款是否与招聘时用人单位的承诺相一致。

注意用人单位主体适格。

劳动合同签订的一方为用人单位,所以劳动者在签订时,应仔细核实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是否在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可能是一份无效的合同。

注意试用期约定及试用期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在试用期过后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工时制度和工作时间约定。

一般格式化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和综合工时,因工时制度的不同,在计算加班费的方式上也有所不同,所以劳动者应特别注意。

注意劳动报酬和加班费计算基数。

劳动报酬方面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其次应注意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明确工作内容和地点。

工作内容和地点要明确,以防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由此产生的争议。

注意培训及服务期约定。

上岗前企业通常对劳动者作一些普通非技术类的培训,这类的培训一般是不能向劳动者收取培训费的。如果企业出资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培训,企业可以与该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有相关的约定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注意保存好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劳动者应保管好自己的那一份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因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缺少证据而遭受损失。

实用劳动合同员工离职规定大全【第八篇】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证明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告知的技巧和方法。

1、通过招聘公告发布招聘简章来公示。在公示时采取一定方法予以固定,以为诉讼保留证据;但实际上在公告栏内张贴是很难保存的,如果是报刊登载可保存登载的报纸。

2、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印制在《员工招聘登记表》上,供应聘人员填写和阅读后要求其签名表示已经知晓。

3、发送聘用函明示录用条件。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法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

4、在劳动合同中设计条款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例如,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样的条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提供本人基本情况时隐瞒真实情况,告知虚假信息,违背诚实信用要求;。

(2)职业技能考察、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所从事岗位工作的要求;。

(3)身体患有不宜所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

(4)不能按照所从事岗位的职责完成劳动和工作任务;。

(5)其他不符合所从事岗位个性要求的情况。

5、在劳动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对录用条件有规定的,要将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向劳动者告知,并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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