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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企业管理方案ppt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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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方案ppt【第一篇】

为提高食盐专营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管理能力,理顺县(市、区)盐业企业管理体制,整合全市盐业资源,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食盐流通现代化若干意见的通知》、省粮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中盐黑龙江盐业有限公司《关于<绥化市盐务管理局对行政区县(市)盐业企业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工作>的批复》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新型营销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为重点,充分发挥食盐专营优势,进一步巩固食盐专营成果,不断提高我市盐业行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职工收入,打造适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盐业企业平台

通过改革,整合和重组所辖县(市、区)盐业公司(站)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实行食盐由市公司集中调入、分装配送、网络销售、资金结算、统一核算的一体化经营管理模式。将县(市、区)公司更改为龙盐绥化盐业有限公司分公司,变独立核算为二级报帐制单位,由市垂直管理,实现全市流通现代化和经营管理一体化

(一)坚持因企施政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因企制宜,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改制一个,不搞一刀切。改制过程中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确保稳定,不留后患

(二)坚持资产保护原则。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权益

(三)坚持以量定编原则。各县(市、区)盐业公司(站)要按照年销量300吨配备一人的标准(含事业编制和内退职工)核定人员编制,在上岗职工中择优选用

(一)各县(市、区)盐业公司(站)上岗人员需控制在省定标准之内(即按年销量300吨配备一人)

(二)除欠省公司盐款外,各县(市、区)盐业企业应没有债务、潜亏等包袱,或资债可以相抵。对符合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基本条件的县(市、区)盐业企业,采取合并或兼并等方式先行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由该企业所在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属盐业企业分别采取注销、关停、破产等形式进行改制,分流安置人员和消化债务。通过改制,达到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基本条件后,再由龙盐绥化盐业有限公司对其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

(一)由龙盐绥化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担各县(市、区)原盐业企业欠省公司的全部盐款

(二)将各县(市、区)盐业公司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变更为公司批发许可证。各县(市、区)盐业公司更名为龙盐绥化盐业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

(三)实行报帐制,统一核算。公司根据各县(市、区)分公司实际,核定其年销售指标和企业管理指标,定期考核,奖优罚劣。分公司对公司报帐,由公司统一核算、纳税和计算盈亏

(四)实行区域执法负责制。执法队伍由市盐务管理局直管,各县(市、区)粮食局协管,并会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管理辖区内盐业市场,做好相关工作

(五)各县(市、区)公司储存的国家储备盐由公司统一管理

(一)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和企业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须由当地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土地评估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二)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人员、资产、债务和所有者权益等情况确定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的改制方式

(三)根据各县(市、区)盐业公司(站)的实际,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对符合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基本条件,可采取合并或兼并等方式直接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的,于今年年底之前完成。对不符合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基本条件的相关盐业企业,要在20xx年6月末前完成自身改制,达到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基本条件后,再由公司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

(四)对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的企业重新进行工商登记,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协调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认定和变更相关事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绥化市盐业企业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粮食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资办、财政、工商、税务、劳动、民政、人事、粮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盐业公司总经理姚立君同志担任

各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是这次盐业企业实施一体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精心策划,周密安排,靠前指挥,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集中多方力量排忧解难,形成合力,确保我市盐业企业经营管理一体化如期实现。

企业管理方案ppt【第二篇】

为加强粮油仓储企业的仓储管理,治理仓储管理中的不规范管理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国家粮食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根据国家和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粮油仓储管理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库存粮食管理方面。主要问题是:粮食入仓前未按规定对仓房进行清扫消毒;不同性质、不同品种、不同生产年份的粮食混存;入仓粮食的水分、杂质超标;库存粮食有霉变结块情况;粮情监测及记录不规范;粮食损耗处置不及时;粮堆形状不规整;露天存放的粮堆缺乏测温通风系统等。

(二)设施设备管理方面。主要问题是:储备粮仓间未实现机械通风、环流熏蒸、计算机粮情测控;仓房密闭隔热措施不到位,缺少防虫、防鼠、防雀措施;门窗破损未及时维修、关闭不严;爬梯、配电箱未及时做防锈处理;通风口密闭措施不到位;墙体抹面、落水管脱落未维修;围墙坍塌未维修;库区内散养家禽,仓边种菜,杂草丛生,垃圾乱扔,卫生差;排水设施不完善;设备器材乱堆乱放,设备使用后未及时养护,设备档案不完整,测温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排除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主要问题是:熏蒸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环流熏蒸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在未进行有效密闭的情况下实施露天熏蒸作业;药品库管理未执行“双人双锁制度”,无药品包装回收记录,药品库没有警告标志;超仓房设计容量装粮,包打围的围包码放不规范,已经出现围包变形面临坍塌的危险;库区火源管理不严格,库区内有吸烟痕迹,个别企业消防设施不齐全或已经失效等。

(四)账务管理方面。主要问题是:未执行统计制度,台账填写不规范,统计资料不完整,统计数据有未报、漏报、错报的情况;原始凭证存在随意涂改、缺项、漏项等情况;库存粮油货位卡片制作及使用不规范,内容与实际不符;保管账统计账填写不规范,存在以表代账的情况;有出库不核销、入库不记账或未分批次记账情况等。

(五)行政管理方面。主要问题是:企业仓储管理制度不健全;粮食出入库、粮情检查、安全生产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未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企业名称使用不规范,一笔业务中使用多个名称或简称;代储、购销等合同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相关权责不明确;存在仓储管理档案不完整,管理不规范情况等。

(一)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通过活动,使仓储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主要管理干部了解粮食流通政策,熟悉粮食流通管理法规制度,掌握并熟练应用粮食储藏技术。

(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通过活动,治理企业仓储管理上的不规范行为,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优化企业仓储管理流程,规范企业仓储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效果。

(三)保证库存粮食安全。通过规范企业库存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通过加强仓储管理措施,防止储粮安全事故发生和库存粮食品质劣变,确保库存粮食安全。

(四)促进仓储行业发展。通过活动,改善企业仓储条件,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促进整个行业科学发展。

(一)总结既有经验,查找存在不足,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我市去年开展的“粮食仓储管理年活动”以来取得的经验,结合近几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新形势、规范化管理的新标准、新规范及新仓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仓储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认真分析查找本单位在仓储规范化管理上存在的不足,按照逐步深化向精细化管理推进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设施,修订完善全市和各单位仓储管理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管理。

(二)宣传贯彻新颁标准和管理制度。围绕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粮食法规、粮改政策文件、管理制度,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教育活动,使各级粮油仓储管理人员了解政策要求、熟悉制度规定、掌握并正确理解各类粮油储藏技术和设备操作规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新标准新制度宣传贯彻活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单位和粮油仓储企业要加强对粮油仓储企业负责人、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等专业人员的在职教育,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三)建立完善粮油仓储管理规章。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近年来已经出台的粮食管理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区县、本企业实际情况,抓紧对有关仓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建立健全系统性强、针对性强、有关要求明确、符合企业规范管理要求的新型仓储管理制度体系。各粮油仓储企业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适当调整企业仓储管理组织结构,规范仓储业务管理流程,细化各仓储管理岗位职责,完善以提高效率和确保储粮安全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建立与新制度体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四)改善粮油仓储保管条件。粮油仓储企业要加强对粮油仓储设施的管理。首先要加强现有仓储设施设备的管理,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度,进一步挖掘现有设施设备的能力,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其次要建立科学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机制,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年限;第三,要多方筹集资金,逐步改善粮油仓储设施设备条件。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强对仓房维修改造工作的指导,有条件的地方要出台仓房维修改造技术标准;要加强对基层粮油收储网点设置和撤消的指导,防止出现因没有收购网点不利于农民售粮的情况发生,也要防止收购网点的重复建设,浪费社会资源。

(五)治理不规范管理行为。粮油仓储企业要针对本次清仓查库发现的仓储管理问题,集中开展一次不规范行为治理行动。要杜绝粮食混存、仓房鼠害、违规熏蒸、药品库管理不规范等影响企业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等不规范行为;要逐步解决政策执行、账务管理、粮食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人员管理以及制度不完善等不规范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保证治理行动的效果,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治理工作方案,确定治理工作重点,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加强对治理过程的检查、指导、总结、交流和评估。

(六)创建规范化管理企业。各区县各单位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开展适合本地本单位企业管理实际的规范化管理企业创建行动。规范化管理创建行动的目标是:杜绝粮油仓储企业的不规范管理行为,严格粮油仓储企业库存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各区县各单位可以根据以上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活动方案,开展多种形式富有地方特色的配套活动。

(一)规范化管理活动的范围。全市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粮油仓储企业均应参加本次规范化管理活动。存储地方储备粮油的企业是活动的重点。

(二)规范化管理活动的时间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和企业实施阶段:20xx年8月1日—11月30日。期间,市、区县粮食局要深入企业进行指导督促。

2、验收推荐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0日,由市粮食局组织对企业进行验收,并向省粮食局推荐规范化示范企业。

3、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1月以后。按照省粮食局安排进入全省总结、交流阶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国家粮食局组织开展的这次规范化管理活动,是在全国范围内一次整体提升粮油仓储企业管理水平的重大行动,事关粮油仓储行业的科学发展,事关库存粮油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事关国家各项粮食流通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国家粮食安全,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规范化管理活动的指导,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市粮食局成立以局长陈景强为组长,副局长杜亚非、毛世平、纪检组长陈瑶为副组长的的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活动领导小组,仓储科、调控科、财务科、监督检查科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仓储科。同时,将活动开展作为专项加分内容,纳入20xx年仓储工作目标考核。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各区县各单位以及各个企业要按照规范化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从企业规范化管理需要出发,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活动方案。活动的开展要以存储地方储备粮油的企业为重点,要特别突出解决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对照当前粮油仓储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5个主要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杜绝各类不规范行为,有效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充分发动,整体实施。各区县要充分发动粮油仓储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管理活动,确保参与率要达到100%。要按照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面组织所有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确保行动率达到100%。

(四)加强督促,力求实效。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活动开展期间的检查督促和指导,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现象的发生。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和规定,强化廉洁监督,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要认真总结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及时上报工作进展、重要活动、典型经验,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努力推进全市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活动的开展。

企业管理方案ppt【第三篇】

人力资源又称劳动力资源,指能够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的总和,包括人力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知识和技能四个方面。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指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开发与发展目标,为实现人力资源的获取、开发和评价,对人力资源进行管理的应用性文书。

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的体力、智力、知识和技能优势,将其作为第一生产力和最宝贵的资源进行科学的管理、开发与利用。它可以通过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和择优原则,优胜劣汰,充分发挥资源的配置与应用之长,扩大交流,促进资源绩效,提升人力资源的应用质量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人力资源具有巨大的发展和运用空间。在现代知识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下,这种资源的管理核心,就在于实现管理的科学化、优势化、资源化,以管理作为杠杆,利用资源特质所显示的宝贵性、延续性、首选性和智能性,用不同的管理原理和模式来更大地提高人力资源价值。并且通过现代管理,还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和网络化手段来实现人才储备,增强企业发展实力。

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涉及各种人力要素、人事活动、资源成本、开发效益等,必然要紧随社会发展,系统、综合、科学地反映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举措、规划等内容。对于这些宝贵的人力资源,必须抓住获取、整合、保持、评价、发展五个要素的创新,在探索与改革、改革与发展、发展与创新之中,融入新观念、新思想来提升资源价值,才可能在企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出更大的能动作用。

企业管理方案ppt【第四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认定指标体系

第六条 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章 “黑名单”制度

第八条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 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水、气、声、固废等各种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全年环保部门监督监测各类污染物超标频率高于30%或单项污染因子平均监测值超标倍数高于50%),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

(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未达到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规范的条款项累计2项及以上);

(三)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投诉或环境污染纠纷较为频繁,或者发生过b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 “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 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五章 监督实施

第十三条 县环保局负责政策的解释和监督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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