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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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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__省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__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促进全区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有序推进打击和治理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治理医疗乱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发布违法虚假广告信息、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治理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打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查处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的行为;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行为。

(主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协办部门:区公安分局)

2、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医务从业人员超出执业范围实施诊疗活动;无证人员非法从事诊疗活动。(主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公安分局)

3、查处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等行为;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违法泄露患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协办部门:区网信办)

(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1、查处虚假住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疗服务、使用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行为。特别是基因检测结果造假、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报销医保肿瘤靶向药、虚记透析血液透析次数、串换诊疗项目(例如核酸检测服务多人混检串换成单人单检收费)、串换医用耗材(例如骨科低值耗材编码串换成高值耗材编码等)、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诱导消费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

2、查处利用死亡、五保参保人员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3、查处利用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病及门诊统筹等途径违规报销医疗费用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4、查处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牟利。(主办部门:区市场

监管局、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公安分局)

5、查处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公安分局)

(三)打击发布违法、虚假广告信息的行为

包括宣传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广告信息。

1、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主办部门: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网信办、区公安分局)

2、查处以“医疗养生”、“电视购物“等节(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信息,使用患者名义或形像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作证明,宣传诊疗效果或对诊疗安全性、功效作保证性承诺,说明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假扮医生、专家,特别是所谓“神医”、“神药”进行误导宣传等违法内容的广告信息。(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网信办、区公安分局)

3、加强对医疗机构搞“美容贷”等行为的监管。(主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协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4、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净化社会网络环境。(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网信办、区公安分局)

5、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网信办、区公安分局)

(四)打击各类价格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

2、查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

3、查处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4、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5、加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等行为的监管,结合举报投诉,严厉打击义齿、种植牙等医用耗材超规定差价率销售、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

(五)成果宣传

对专项治理取得的进展和成果及时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参与本次专项整治的各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医疗机构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一__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结合“__省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对照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自查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自查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辖区内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任务,持续加强督办指导。20__年__月__日前,完成辖区内全部医院(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50%以上其他类型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等)的集中整治任务,总抽查率不低于10%。集中整治阶段,每月__日通过办公oa系统将自查进展情况、附件《__区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自查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股。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一__月)

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地区和领域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抽查医疗机构率不低于1%。

(四)总结阶段(20__年__月一__月)

20__年__月__日前,本次专项整治的各医疗机构部门工作总结报区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股,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有机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等工作,统筹推进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压实主体责任,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内容做为本年度日常、季度、年度依法执业自查必查项目,不断加强巡查、自查力度,对查找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蔽,及时整改,切实规范依法执业行为。

(二)建立协作机制

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已纳入__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各医疗机构要指定具体牵头科室、具体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日常信息沟通、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和案件查办情况的反馈、专项治理数据填报等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共享和反馈机制。

(三)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健全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采取定期检查、动态巡查等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台账,严肃查处各类医疗乱象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确保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暨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精神,紧盯10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抓好“一十百千万”行动的全面落实,根据区市县有关要求,现制定__县20__年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原则

以____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期三年的目标任务,结合“平安医院”建设,以卫生健康领域各种乱点、乱象整治为重点,以规范社会治理、行业监管为着力点,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依靠群众、依法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查处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行为。对医师、药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和注册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重点查处以各种理由出租、出借、转让执业资格证书的行为。

2、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执业证书行为。重点对社会办医院申办执业资格的相关人员资质进行一一排查和倒查,不留死角,详细掌握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获取情况。

3、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对照医疗机构执业证书核准的诊疗范围,核查科室设置、药品设备配置、服务提供情况、诊疗记录、病案首页、药品耗材使用等情况,对超范围诊疗活动情况进行核查。

4、查处未取得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查处以欺骗手段获得或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在未取得执业许可的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5、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排查,核对依法执业情况。

6、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档案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证明文件逐一倒查,核对真实情况。重点核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伤残等鉴定文件。

7、查处违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开具特殊药品处方,造成特药流弊事件。

8、查处社会办医活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对机构和人员资质、诊疗范围、宣传推广、诊疗行为、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9、查处医疗欺诈行为。查处打击医院周边职业“医托”。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坑害患者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局扫黑办、医政股、各相关医疗机构

(二)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0、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11、依法查处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对公立医院周边门诊部、诊所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局扫黑办、医政股、各相关医疗机构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2、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1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局扫黑办、医政股、各相关医疗机构

(四)坚决整治医疗机构行业作风问题。

14、查处收受“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__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落实,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医疗设备、后勤物资等生产经营及配送企业违反规定提供回扣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在政务网站予以曝光,涉及商业贿赂的依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建立__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__卫计发〔20__〕__号)处理。

15、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病人投诉处理制度,重点查处医疗服务中生、冷、硬、顶、推现象和侵犯病人知情权、选择权行为。

责任单位及科室:局综合办公室、扫黑办、医政股、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各相关医疗机构

(五)坚决打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

16、依法严厉打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对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在医疗机构悬挂横幅、堵塞大门、违规停尸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行为,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行为,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行为,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等职业“医闹”或涉嫌“医闹”行为,要固定证据,及时向辖区公安机关、卫生健康局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按照国家、区市县关于《做好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要求,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责任单位及科室:局扫黑办、综合办公室、医政股、各相关医疗机构

(六)坚决打击“非法行医”。

17、坚决打击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黑诊所”、“黑美容”等地下黑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要加大监督惩处力度,要抓住一起,查处一起,与公安机关对接,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卫健局。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局扫黑办、医政股、各相关医疗机构

四、整治步骤

(一)自查摸排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各单位要在20__年乱象整治的基础上,对各种乱点、乱象再次进行全面摸排,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要突出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各单位整治方案要于__月__日前报卫健局扫黑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针对存在的乱点、乱象问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全面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本单位突出乱点、乱象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验,形成自查报告,于__月__日前报卫健局扫黑办。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置于突出位置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要定期听取整治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尽快组织攻坚,边摸排边治理边建机制,__月底前要取得明显的整治效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综合运用教育、管理、惩戒等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整治期间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实现长效常治奠定法治基础,从而确保“打而又生”的怪圈不再重演。

(三)强化督导检查。局机关扫黑办联合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工作,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以督导促落实。对排摸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对监管主体责任缺失、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乱点、乱象问题仍然突出的进行挂牌督办;对工作敷衍、虚假整治,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电子屏、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社会新风尚,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和社会陋习。要大力宣传整治乱点、乱象的坚定决心,深入发动群众举报乱点、乱象问题,切实掀起全民参与整治的强大声势。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期间,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要于每月__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按季度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并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局机关扫黑办。各单位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

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打击和整治违法违规执业、骗保、虚假宣传、不规范收费等医疗乱象,净化就医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__卫字[20__]__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医疗乱象,整顿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促进我县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健康__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组建__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二)职责分工

我县专项整治行动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落实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负责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任务目标

(一)整治违规执业行为,维护良好医疗秩序。一是严厉打击“十种行为”: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其他违法医疗法律法规行为。二是全面排查“九大领域”: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科、肿瘤、眼科、精神科。三是重点盯紧“四类技术”: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等禁止类技术、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开展移植技术(如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二)整治医疗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重点检查“五项违规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口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整治虚假宣传行为,维护良好就医环境。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整治违规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照多部门分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县级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结合专业情况,针对性开展专项医疗质量控制活动。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县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方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各单位汇总相关部门工作情况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县卫生计生监督局、县直医疗机构、各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同步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协调性。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明确分工,发挥合力;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联合惩治,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举措,增强工作实效性。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成效。请各乡(镇、街道、园区)卫健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股;并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附表,县卫计执法局、县直医疗机构同步报送),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股,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

(三)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工作互动性。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要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要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实现标本兼治,增强工作长效性。各地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

(五)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__市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卫医〔20__〕__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为目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医疗行业中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面开展、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领域。

1、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打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打击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

4、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

5、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

6、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活动,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责任单位:__医保局、县卫健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

(四)严肃查处医务人员违规要求患者院外购药行为。严查医务人员违规要求患者到院外购买医保药品采购目录内同类疗效药品的行为,严查医务人员违规要求患者到院外购买可通过本院备案采购方式,采购到的药品的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教育和考核,将医务人员违规行为纳入医德医风考核重点监测指标,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__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__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查处随意加价、私自收费、拉帮结派的护工问题。(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至20__年2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和宣传动员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曝光违纪违规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和温馨提示。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广泛征集违法行为线索,营造整治氛围和高压打击态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准备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县卫健局将接受市卫健委及各相关部门对我县进行抽查和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县卫健委及县级相关部门按照__市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卫医〔20__〕__号)要求报送专项行动总结,将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卫健局牵头,宣传、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参加。各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议,汇报阶段性工作成果,部署联合执法等有关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及联络科室如下:

县卫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负责按季度汇总县级各部门专项整治,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联络科室:医政股)

县委宣传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处置。(联络科室:县互联网管理中心)

(三)县发改局:将行业主管部门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联络科室:综改试验股)

(四)县公安局: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宣传、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联络科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联络科室:药化股)

(六)__医保局: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联络科室:稽核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民生、关系稳定大局,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重拳出击,持续高压。要以扫黑除恶为契机,把问题整改与线索摸排结合起来,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要举报线索和上级督办案件,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落实到位,不打折扣。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坚决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注重行动实效,不能简单以部署会、印发文件、下达整改通知的数量衡量行动效果,关键要看违规行为停没停、改没改,决不能出现叫停不停、整改不改、罚了再犯、反反复复的问题发生。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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