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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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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模板1

按照中、省、市、区决策部署,根据《__市__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省、市、区、镇安委会20__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认真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以重点行业领域为攻坚发力点,坚持全面排查、闭环整治,突出事故风险关键节点,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各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安办负责人担任,统筹推进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要立足本辖区实际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牵头并督促指导本系统抓好专项行动。

(一)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包含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及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方面,由镇安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交通运输领域(不含铁路、民航、水上交通)。包含客货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公路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施工(含隧道施工)等方面,由__派出所、镇道安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协助上级相关部门。

(三)建筑施工领域。房屋市政工程、市政管网、自建房、相关隧道施工方面由镇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牵头,水利工程(含隧道施工)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协助上级相关部门。

(四)消防领域。包含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校外培训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等敏感特殊场所,“园中园”“厂中厂”等多业态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由镇安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其余各办、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城镇燃气领域。包含人工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城镇燃气用二甲醚等方面,由镇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工贸领域。包含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及动火、吊装、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由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特种设备领域。包含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方面,由镇安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包含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油气井用爆破器材、特种爆破器材等方面,由__派出所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水电站领域。包含水电站大坝、厂房等方面,由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文化旅游领域。包含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娱乐场所(网吧、KTV、电子游艺厅)、旅行社、景区旅游包车等方面,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校园安全领域。包含校园设施设备、校车、校舍、实验室等方面,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农业农村领域。包含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道路交通、渔业生产等方面,由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电力领域(不含水电站)。包含输配电网、光伏发电等各类发电,由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油气长输管道领域。包含油气长输管道建设、油气管道保护等方面由镇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牵头协助上级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商贸流通领域。包含专业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汽车流通、报废汽车拆解、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方面,由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方面。包含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铁路道口、铁路隧道口安全等方面,由镇社会治理办牵头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仓储物流、危险废物、体育、粮食和物资储备、民族宗教、邮政等其他行业牵头(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扎实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做到不留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村(社区)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者整治的重点检查事项;无牵头部门的,由相关部门就近负责行业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的行业领域及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由镇政府及时明确安全监管部门。

四、重点任务

重点做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和村支部、村委会领导责任落实三个专项任务。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重视和不重视、认真抓和不认真抓大不一样,企业“第一责任人”是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少数”。突出抓好以下10项工作:

1、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研究部署本次专项行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纠,对自查中不能确定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相关行业部门进行研判;

(2)组织制定企业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及时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清单;

(2)要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原则,根据企业、岗位自身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特殊隐患、特殊问题和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制定个性清单,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层级、各环节、各工序。

3、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4、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以及内部举报奖励等相关机制,责任落实情况应当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措施挂钩;对于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应当予以奖励;对于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超出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的,给予严惩。

(2)持续推行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落实落细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常态化分析查找、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督促企业职工绷紧安全弦,压实企业车间、班组安全生产责任。

5、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针对动火、受限空间、吊装、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省内外违规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

(2)严格履行动火等危险作业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组织对作业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设施设备;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6、组织对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分包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分包外包外租不得代替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工艺、生产安全系统、厂区厂房、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摸清找准本单位重大风险,有针对性的制定管控措施,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

(2)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告内容包括危险(有害)因素、事故类型、后果、影响范围、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方式、措施落实责任人、报告电话等内容,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至少组织全体员工开展1次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4)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要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9、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健全完善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是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2)开展应急演练总结评估工作,认真总结梳理应急演练中的经验做法和短板不足,不断规范处置流程、强化应急准备,持续完善优化应急预案,使其科学、高效、管用。

10、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等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按照中、省、市、区要求,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带头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区实施办法,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各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镇实施办法。结合贯彻中、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精神,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对已经完成的,要持续巩固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继续查漏补缺,持续推动。

4、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有奖举报公告牌、有奖举报“吹哨人”、举报人保护等制度,推广运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微信小程序以及安全隐患随手拍等实用易用举报平台,简化奖金发放流程,加快举报核查办理,对举报核查属实的依规重奖快奖。

5、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督促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提取费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落实,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健全优化基层安全监管体制,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6、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综合运用“两书一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切实发挥安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作用。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__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各村(社区)要定期深入重点监管企业(单位、项目)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主动发现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虚心听取企业家、基层干部、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精准掌握安全隐患内在规律,切实做到科学治安。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村(社区)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__年5月中旬)。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梳理本部门、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等相关文件资料,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利用短信、媒体集中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到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帮扶(20__年6月底前)。将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帮扶相结合,各村(社区)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做好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整治重点。

(三)总结提高(20__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深入分析问题隐患原因,深层次查找问题症结所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属地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找准问题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及时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整治重点、落实专项任务等)、动员部署情况等相关文件资料报送镇安办备案。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模板2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委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实施方案》、县安委会《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和市、县、镇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坚持“入局”思维、“断链”思维、“终端”思维和“辩证”思维,按照“安全重要、应急重要、责任重要、群防重要、规律重要、行动重要、党建重要”的工作要求,以明责履责问责为牵引,扎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紧盯突出矛盾问题,抓预防、重整治、强监管、严执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或制定落实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深入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规范化;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认真履职尽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积极主动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推动各村树牢安全发展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推动企业、部门、属地三方责任一体落实,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持续保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防范减少一般事故,为平安石莲子建设,实现“量质齐升、两年千亿”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整治重点

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医疗、农业机械、畜牧、文化旅游、教育、养老机构、特种设备、电力、油气管道、商贸流通、水利、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对照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委派和双重领导等制度,专项行动期间,企业安全总监要将组织实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专项述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督促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实施本企业排查整治具体方案,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直报制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整改完成由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分管负责人)签字销号。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3、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活动;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电气焊和其他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每次作业前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做到未审批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业。组织对电气焊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进行全员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隐患排查相关技能。同时,组织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规范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全员教育培训虚化弱化;培训内容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教育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范围未全员覆盖,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高;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问题,补足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短板弱项。

6、组织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坚决避免“有制度不执行”或“口头执行、纸面落实”等问题,打通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重点组织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事故警示教育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建立本单位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机制,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发动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诊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诊断,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抓好其他制度措施落实。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强化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认同,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分兵把守、齐抓共管,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积极主动担责履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实际行动,更好知责担责、履责尽责。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莒南县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扎实履行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职责,形成“对监管对象应检查未检查就是失职,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就是渎职”的思想共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2、细化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方案要求,以及县直对口单位印发的方案,制定印发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各部门要积极对接对口市直部门,及时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鲁安发〔2022〕11号),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同时依法规范制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有章可循。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靶向施治,精准排查。

3、加快推进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标准化。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牵头制定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重点制度措施落实等5类重点事项共性检查表,省有关部门将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问题表现、判定依据、处罚标准、整改要求等基本要素,作出统一指导,推动检查流程标准化、检查内容标准化、隐患整改标准化,解决隐患排查泛化虚化、基层和企业“不会查、查不出隐患”等问题。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共性检查表和专项检查表的内容,加快推进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标准化。

4、大力开展监管执法专题培训和对企宣传解读。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共性检查内容和专项检查内容,指导督促企业明白“查什么、怎么查”,确保对重大事故隐患“会自查、会整改”。

5、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严惩重罚、严督实导、严查细纠,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企业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严禁企业“带病”生产经营。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6、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相关部门通过帮扶式检查、审计式检查等检查方式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全面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对企业查深查透查彻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措施,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强化零工市场管理,加大对灵活用工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检查力度。

7、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方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县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有关镇街、部门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严格抓好规划、立项、审批、设计等源头环节的安全把关,新上项目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审批、不安全不生产,严防“先天不足”埋下安全风险隐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2、强化新业态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新业态新领域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醇基燃料、玻璃栈桥、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平台经济、密室逃脱、剧本杀、玻璃栈桥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失控漏管。

3、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各村要迅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谋划,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镇街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事项。

4、切实强化排查整治支持保障。推动辖区内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全面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举报“公告牌”制度,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__年5月31日前)

5月30日,镇政府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全面动员部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组织学习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出台的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5个重点事项共性检查表,以及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行业领域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6月1日—7月31日)

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切实抓好整改。

2、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本单位高风险单元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诊断;鼓励、支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找准查实问题隐患并帮助整改。

(三)部门精准执法(8月1日—11月30日)

1、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不间断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2、在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聚焦重点,靶向发力,各镇街、各部门要统一组织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和外包外租专项执法,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专项执法,重点制度措施落实专项执法;专项执法活动期间,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四)总结提高(20__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巩固提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应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落实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模板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省、市、县安委会20__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当前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街道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县细化措施,以实施“夯基提能”工程为抓手,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单位监管责任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树牢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强化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聚焦工作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经营性自建房、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工贸、校园安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4、务求整治实效。坚持“严准狠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辨识风险,细致排查隐患,做实防范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注重防要害,抓关键,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务求提高各项任务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精准有效开展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等,坚决避免大而化之、流于形式。

(三)工作目标

1、通过专项行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显著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明显加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

2、各有关单位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水平有效提升,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3、各社区支部书记和两委班子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水平显著提升。

4、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零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和分包企业人员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上,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做法;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管理,变事故处理为事前预防。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河南省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试行)》等,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制定并有效实施责任落实情况监督考核标准,组织制定并公开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

3、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行立改的,要迅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或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停用相关设备设施,要制定整改计划,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绝不“带病运行”,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单位报告;定期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排查整治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4、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要对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加强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从严控制和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5、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按照“谁招请人员,谁负责任”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6、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权利、义务和职责;是否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外包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是否安排专人对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作业前是否以书面形式对承包单位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是否建立健全外包队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教育培训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特别要让全体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全员岗位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其他企业也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专项行动期间企业排查整治走过场、喊口号、假重视,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依法依规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失信惩戒,黑名单曝光、上限处罚等措施。

(二)狠抓监管单位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__街道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单位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

1、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和执法检查手册,明确执法检查内容,执法检查标准要求和责任;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围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事项,以业务大培训、示范执法、案卷评议、交流研讨、模拟执法、岗位大比武等活动为载体,对本单位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执法效能;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2、聚焦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七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喊口号、假重视,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按照“行刑衔接”要求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有关单位依法督促整改。

3、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治理。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和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抓实“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综合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严查非法营运、超员超载、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严厉打击“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4、多措并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减少多头重复执法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积极发挥行业领域牵头作用,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单位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5、创新服务方式指导帮扶企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或行业主管单位,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专题宣讲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讲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督促提醒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专家对重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指导帮扶;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积极帮助企业开展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要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规范安全培训考核体系管理,大规模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着力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整体提升。

6、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在已有信息化平台基础上,积极与上级单位对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丰富完善监测预警、视频监控等数据内容,同时避免重复建设,尽快投入应用。推动市、县同行业单位实现监测预警、视频监控、指挥调度等畅通畅联,配合做好全省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和全省安全生产指挥调度“一键通达”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重点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安全技术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7、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行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本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行业主管单位建立系统内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盯牢盯死“条”上的隐患整治,防止当“二传手”和“甩手掌柜”,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街道纪工委将视情况对有关工作落后的单位进行约谈,并在全街道进行通报。

(三)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切实提高社区支部书记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各社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支部书记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4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红线意识。各社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我省我市我县细化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动员部署加快统筹推进。各社区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支部书记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带头督导检查辖区内企业重大隐患整治情况;支部书记要定期召开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社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辖区内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辖区内经营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强化社会监督形成共治合力。各社区要不断强化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4、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属地责任。各社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属地管理责任。要持续深化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优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配齐配强社区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全面实施和优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__年5月19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单位帮扶(8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对重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单位精准执法(11月底前)。各相关单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建立健全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__年12月)。各社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行业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在本辖区本行业内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专项行动实行“领导+专家+专班”工作方式,采取“专家查隐患、单位严执法、政府履责任”监管模式,提高督导检查专业性和工作实效。街道成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附件1),各社区、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细化责任分工。专项行动由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部署,街道应急办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有关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单位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应急管理单位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派出所、交管站牵头负责交通运输(道路,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整治,执法中队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经营性自建房、城镇燃气、公用事业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主管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消防安全整治,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社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渔业船舶、水利行业、农业机械、畜牧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精神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中心校牵头负责校园安全整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医疗卫生行业安全整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整治,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单位要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工作“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牵头责任的同时,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其他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安全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街道组织纪工委、应急管理办成立综合督导检查组,对重点时段、重点辖区、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各社区、各相关单位也要参照落实,成立专项检查组(附件2),组织行业领域专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强化调度指导。纪工委、应急管理办要充分运用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约谈、重点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应急管理办每月调度掌握各社区、各相关单位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情况调度表见附件3、附件4),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公开通报。

(五)强化责任落实。纪工委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与专项行动一体推进,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协作配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通过信访举报、问题查处等措施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对因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迟缓、任务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模板4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举措,全面落实街道各委员会、各社区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医疗、文化旅游、教育、养老机构、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醇基燃料等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或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规范化;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各委员会、各社区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认真履职尽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积极主动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树牢安全发展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各委员会、各社区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对照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企业要对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行全覆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奖惩、收入挂钩。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委派和双重领导等制度,专项行动期间,企业安全总监要将组织实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向本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专项述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督促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实施本企业排查整治具体方案,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整改完成由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分管负责人)签字销号。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要带队开展1次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3、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电气焊和其他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每次作业前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做到未审批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业。组织对电气焊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进行全员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隐患排查相关技能。同时,组织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规范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全员教育培训虚化弱化;培训内容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教育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范围未全员覆盖,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高;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问题,补足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短板弱项。

6、组织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坚决避免“有制度不执行”或“口头执行、纸面落实”等问题,打通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重点组织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事故警示教育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诊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诊断,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抓好其他制度措施落实。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强化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高危企业和人员密集单位要组织好“班组一周一小练、车间一月一大练”活动,每季度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组织1次演练,并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20__年底之前实现所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全覆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组织1次演练,并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强化各委员会、各社区安全监管职责认同,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委员会、各社区要分兵把守、齐抓共管,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积极主动担责履责。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实际行动,更好知责担责、履责尽责。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__市__区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部门责任分工表》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扎实履行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职责,形成“对监管对象应检查未检查就是失职,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就是渎职”的思想共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2、细化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加强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专项行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吸取事故教训,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鲁安发〔2022〕11号),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同时依法规范制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有章可循。各委员会、各社区可结合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靶向施治,精准排查。

3、加快推进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标准化。认真对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5类(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重点制度措施落实)重点事项共性检查表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本行业领域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严格按照两个“检查表”明确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问题表现、判定依据、处罚标准、整改要求等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解决隐患排查泛化虚化、基层和企业“不会查、查不出隐患”等问题。

4、大力开展执法专题培训和对企宣传解读。各委员会、各社区要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各自监管内企业,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共性检查内容和专项检查内容,指导督促企业明白“查什么、怎么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会自查、会整改”。

5、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各委员会、各社区要强化严惩重罚、严督实导、严查细纠,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企业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上级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严禁企业“带病”生产经营。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街道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6、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委员会、各社区通过帮扶式检查、审计式检查、驻点监督等检查方式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全面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对企业查深查透查彻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措施,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7、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探索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委员会、社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街道将视情况对有关委员会、社区进行约谈,并在街道进行通报。

(三)强化责任,切实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严格抓好规划、立项、审批、设计等源头环节的安全把关,新上项目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审批、不安全不生产,严防“先天不足”埋下安全风险隐患。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培训内容,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围绕本质安全研究谋划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智能化无人”进程,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

2、强化新业态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加强对醇基燃料等高风险项目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失控漏管;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不清晰的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针对小施工、小作业、违规外包转包、外来施工等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督促推动制定监管和检查标准,明确管理责任。重点关注功能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功能区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进一步理顺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功能区组织架构,优化安全管理体系,补齐安全监管短板。

3、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谋划,定期听取各委员会、各社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各委员会、各社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事项。

4、切实强化排查整治支持保障。督促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街道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全面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

6、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7、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坚持“四位一体”全面倒查,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对照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从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等方面,逐条倒查落实情况,作为认定事故相关人员履行责任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量化问责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严格按照3月18日中组部应急管理网络专题培训、4月25日市委专题会议、5月3日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和4月20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市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活动方案》(济安办字〔20__〕12号)有关部署要求,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相互衔接、压茬推进,分六个阶段开展:

(一)深化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5月31日前)

5月3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深化动员部署。

(二)全面自查、集中培训及帮扶阶段(20__年6月15日前)

6月15日前,各委员会、各社区、各企业组织自查,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执法集中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1、督促企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重点行业领域抓好全链条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及事故多发易发环节,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切实抓好整改。

2、结合各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积极聘请专业机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体检”活动,实行专家签字备案制度。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聘请国内或省内高水平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诊断;鼓励、支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找准查实问题隐患并帮助整改。

3、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济安字〔20__〕8号)要求,集中1个月时间,从各委员会、各社区、企业3个层面分领域、分规模、分专业,实施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岗位安全培训,突出抓好新入职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每名员工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4、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做好企业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发生过事故的领域,必须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厂区、车间安全警示效果,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三)街道专项检查阶段(20__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6月15日至6月30日,街道各委员会根据所负责领域实际,统筹各项安全工作,合理安排检查计划,严格开展安全检查。同时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核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集中攻坚整改。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发现自查自改走过场、流于形式、重大风险研判不准确、重大事故隐患查不出、重大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一律推倒重来,严肃处理。

(四)“回头看”阶段(20__年7月1日至7月31日)

7月1日至7月31日,根据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完成落实。对前期企业自查和检查的各类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5个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

(五)精准执法(8月1日至11月30日)

1、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企业一线不间断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2、在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聚焦重点,靶向发力,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和外包外租专项执法,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专项执法,重点制度措施落实专项执法。专项执法活动和异地执法期间,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六)总结提高(20__年12月)

1、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20__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开展一轮综合督查,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核查专项行动成效,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2、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巩固提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应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落实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建立隐患督办机制。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谁发现、谁挂牌”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或按照市直有关部门挂牌要求督促落实;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问题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提请本级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三)建立工作报告机制。街道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具体承担协调联络相关工作。及时向区工作专班报送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经验做法、创新措施、典型案例等,定期书面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四)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强化跟踪调度、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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