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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论文(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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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论文范文1

1.灌溉

民国时期农田水利建设有了较大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西北地区。新疆、甘肃、内蒙古、青海、宁夏五省因气候干旱,引水灌田甚为需要,水利建设颇显迫切。1938—1943年间新疆利用近代水利技术,修建了新型灌溉工程15处,灌溉面积共计1487400亩,耗资7550000元。1944年全国水利委员会对新疆水利进行指导,派遣水利勘测总队对沙湾县新盛渠进行测量和施工,兴建拦河坝,引玛纳斯河水灌溉该县荒地约8万亩。此外,吐鲁番盆地农田水利亦很发达。据1944年统计,仅吐鲁番县就有水渠7条,可灌农田165102亩;有坎儿井379道,可灌农田17万多亩。由于灌溉发达,全县农作物亩产达二石之多。甘肃省政府则在1935年主持修建了洮惠渠,耗资75000元,灌溉面积达35000亩,是民国时期大型灌溉工程之一。1942年又建成湟惠渠,可灌农田7557亩。1947年政府主持修建的酒泉县鸳鸯池水库工程竣工,蓄水1200万立方米,可灌农田10万亩,是甘肃近代大型水利工程之一。抗战期间,内蒙古在国民政府的帮助下向农民银行贷款500万元,兴建复兴渠,并动员部分军队参加建设,历时两个月,于1943年6月建成,渠长68公里,可灌溉农田30万亩。但青海与宁夏二省,所建农田水利工程却相对较少,如青海仅在东部12县建有灌渠181条,灌溉面积亩;宁夏亦仅在永宁县境内修建云亭渠,长约75公里,灌溉面积达20万亩,为该省民国年间修建的一条大渠[9]417。

(2)陕西山西。1928—1930年间,陕西连续三年大旱,庄稼颗粒无收,赤地千里,饿殍载道。水利专家李仪祉于1930年重回陕西主持水利工作,着手修建灌溉工程。1932—1935年间,李仪祉共主持新建泾惠、洛惠、渭惠三大渠,灌溉面积共计126万亩,其中泾惠渠是中国第一座应用近代水利技术建设的大型灌溉工程,而渭惠渠的建筑物则以钢筋混凝土为主,在工程质量上达到了当时农田水利工程的最高水平,受到各界好评。嗣后,渭河以南诸支流灌区相继开工建设,并建成梅惠渠、黑惠渠、涝惠渠、沣惠渠、泔惠渠,皆采用新法施工,无论质量还是技术,在民国年间均首屈一指。陕南方面,1938—1947年间,还兴建了汉惠渠、褒惠渠、湑惠渠。以上诸渠的修建完工,使陕西灌溉面积达到了138万亩。山西水利历史悠久,历代均有建设。据统计,1935年间汾河流域22县灌区共有灌渠543座,灌溉面积达15万亩,其中文水县灌溉最为发达,全县有灌渠100条,可灌农田万亩[9]430。

(3)河南山东安徽。河南、山东二省灌渠工程主要集中于洛河和沁河支流。1937年前沁河上的灌溉工程兴建较多,如1928年就修建了20多座闸门,总灌溉面积达到万亩;洛河流域共有灌渠49道,总灌溉面积达20万亩。安徽则于1935年疏浚了芍颇水利工程,将灌溉面积由数万亩增加到20万亩[9]431。

(4)海河流域。1933年华北水利委员会与河北省建设厅联合,利用农田水利基金兴办滹沱河灌溉工程,可灌农田38万亩。两年后全国经济委员会曾拨款修堰,以便将各小灌区统一成一个大灌区,使全部灌溉面积增加到110万亩以上,惜因抗战爆发而被迫停工[9]15。

(5)四川云南贵州。西南地区农田水利在抗战时期有了较大发展,由于支援战争需要,政府在兴办农田水利方面作了较大努力。据1947年统计,1938—1945年间全国共完成农田水利建设72处,灌溉面积151万余亩,云贵川三省占39处,为总数的54%,灌溉面积57万多亩,占全部灌溉面积38%。其中四川占29处,灌溉面积631410亩;云南占4处,灌溉面积354260亩;贵州占6处,灌溉面积168750亩[9]16。

(6)浙闽地区。抗战期间,浙江省政府主持兴建了灌溉面积达5万亩以上的工程11处,总灌溉面积达787000亩。战后亦着手修闸23座、斗门17座、泄水闸堰8座,受益农田达140万亩。福建灌溉工程则以长乐县莲柄港最著称。1927年海军开始筹备兴建抽水灌溉,两年完工,旋因水利纠纷,工程一度被毁,1935年恢复重建,并改进了水费征收办法,灌溉农田达6万余亩[9]448。

(7)两广地区。1933—1935年间广东治河委员会兴建有9处水利工程,灌溉面积为281771亩。1946年开始兴建马鞍围西部围堤,受益农田达20万亩。广西灌溉工程则多为沿河垒石而成的小型沟堰。据1935年调查,全省已竣工和正在修建的灌溉面积在一万亩以上的工程达16处,总灌溉面积达529656亩,抗战期间新建了灌溉工程24处,受益农田达598300亩。到1948年,全国灌溉总面积达到240000000亩[9]508。

2.航运

民国时期,华北地区的航运,主要是海河和运河,但因往昔各河治本无术,航运殊鲜进步。1930—1935年间海河工程局举办了9次海河放淤工程,对航运裨益甚为明显。而由于津浦铁路通车,运河日趋衰废,1933年华北、扬子江、导淮、海河四水利委员会会同冀鲁苏浙四省建设厅,召开整理运河讨论会,并制订了详细整理计划,惜因暴日入侵,未及实施。抗战期间,由于开展水陆联运的需要,水利委员会与交通部联合,对大后方金沙江、岷江等25条河流进行勘察,共计勘察14511公里,测量10812公里,并整理河流17条,长3860公里。经过施工,炸除了险滩,减少了航运危险,增加了航船载重量和航运里程,缩短了航运时间,节省了运输费用,为战时军民运输提供了方便。据不完全统计,战时内河航运共计载客55587109人次,运货37964273吨,极大地缓解了交通运输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支援了抗战[2]156。

3.开发水力

水力发电可供给工业所需动力,以补燃料不足。抗战爆发后,工厂西迁,燃料缺乏,而西南各省虽产煤不多,却蕴藏水力甚富,乃须大量开发,以应战时所需。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遂于1937年7月起,先后建成19处水力发电厂(站)“,与省营、官营的水力发电厂(站)共计形成约20728万千瓦的装机容量”[10]231,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后方各省工业动力不足和照明问题。

二、结语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山草香为大家分享的5篇农田水利论文就到这里了,希望在农田水利论文的写作方面给予您相应的帮助。

农田水利论文范文2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要求能够保证抗旱防涝,当天气干旱少雨,农田干旱的时候,能够有效地迅速的调动已有的水资源,统筹区域管理,保证农田能够得到及时的灌溉,而当天气潮湿多雨的时候,也要注意防涝,及时利用沟渠水库等排水,防治淹没农田。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要求给农田配备齐全的完整设备,便于机械化的操作,这样可以极大的节省人力和物力。田间沟渠林网等规划都要求合理和健全完善,并且能够合理开发和利用每一块土地,防止土地资源浪费。整个水利工程还要做到环境友好。因为环保问题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不仅需要其他方面做好,而且对于农田水利方面来说也同样重要。循环绿色生产是最利于环保的,合理规划环保型工程,从而维持水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2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中国是一个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起源的传统农业大国,水利工程的建设自古至今从未停滞过,且一直在不断地进步与发展。直至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展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但是我国在这方面的发展更多的是基础上的,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大范围进步。西方已经进入工业化了,但是国内还有很多的小县城等仍然停留在封建时期的发展水平。近些年,国内也在一直向西方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相关技术水平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中国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甚至造成了技术的进步和落后的管理模式之间的脱节。具体的体现是,很多的水利工程已经年久失修,且设备几近报废,这就使得生产的效益极为低下;没有相应的管理模式来解决相关问题,配套不齐全,设备质量比较差,且技术落后。可以说,一直以来,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对农业的生产和经济的长足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面临着设备基础较差、总体的投入不足、且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下显得十分矛盾。

现有水利工程设备很多都年久失修,失去功能

很多的水利工程是在20世纪中叶修建的,几十年下来,设备普遍因为使用年限过长而丧失功能。

缺乏资金的保障

由于政府的投入偏向于工业的发展,重工轻农的观念使得农用设备得不到资金支持,无法完善。

管理制度落后

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技术虽然有着一定的进步,但是管理制度及其落后,甚至和技术上的进步相脱节,没有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无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也就无法更好的发展农业经济。

农民缺乏积极性

近年来,面对高投入低回报的农业,更多的农民都选择进城打工,农业市场逐渐的增收缓慢。农民缺乏积极性,使得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兴办缺乏积极性。

3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方向

为了更好地推行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保证其能又好又快的发展,需要对各个地区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具体的调研和分析,从而总结问题,吸收好的经验,并找出不足之处,并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更好的对策和解决方案。要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各地区的水利建设。要给予高标准的农田水利建设一定的投资,只有充足的资金才能保证其顺利的进行。通过对现代农田水利工程发展的现状分析,需要统一的规划和综合的治理,因地制宜进行合理的安排,并且在增加数量的同时也要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还要促进相关制度体系的完善,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有所保障。结合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分析,各地区主要在输水渠道工程、排水工程、田间喷水灌水工程、微灌工程等方面以及相关耕田、土地、林网进而农田道路等方面的建设需要加强。辅以高效的管理技术和水平,确保我国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顺利实施。

4总结

农田水利论文范文3

输水过程中的节水措施

在长期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中,采取的节水灌溉措施为挖土成渠,然后把水输送到田间地头。这种灌溉方式是一种传统的灌溉方式,在输送水过程中,水分的蒸发和流失量比较大,浪费比较严重。相关的统计数据显示,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灌溉渠道中的水并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利用率仅为50~60%,只有这个比例的水被用于农田灌溉,表明农业灌溉用水的重点是搞好输水管道的节水,制定可行的节水措施和方案。这是节约灌溉用水的关键。

(1)加强输水渠道的防渗。由于防渗可采用多种材料,而各种材料的性能不同。一般情况下,应用较多的防渗材料包括浆砌块石、混凝土预制块、干砌块石和现浇混凝土护面等。在当前的农田水利建设中,大都是建设的“三面光”渠道。如果使用的为混凝土护面,则如果渠道较小,则可选用U型混凝土渠道,改善输水流量,降低过水断面。

(2)在农田水利灌溉中,输水管道不仅为渠床渗透,在输水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水面蒸发或者渠床上杂草的蒸腾,如果使用输水管道便可降低输水过程中的损耗,则无须采取其他的措施。如果对滴管、喷灌等的要求较高,可从地面灌溉中选择低压输水管,压强通常小于200MPa。

节水灌溉的方法

一般所谓的农田水利节水灌溉是指农田田间的配水,如果灌溉水达到根系的水分配方式不同,则效果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现阶段,节水灌溉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微灌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一般涉及到的技术主要包括滴灌、脉冲灌溉和微喷雾等技术。如果参照微灌技术设备性能划分,分为两种:①重力微灌;②常压微灌,如果按照灌溉设备分类,同样分为两类:①地下灌溉;②地面灌溉。微灌技术的最大优点在于,可对灌溉用水量进行严格的控制,该技术主要包括输水管道、水过滤系统和灌溉控制系统等。

(2)如果在农田灌溉中使用喷灌技术,则应选择合适的设备,通常包括动力机、加压水泵等。而同时可采用水自然下降的势能,把水压缩在管道中,从而进行输水,然后经过喷嘴把水喷到空气中。这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可为灌溉区域内的农作物提供水源。从目前的灌溉技术看,喷灌技术的应用最为普遍,同时,在各种农作物灌溉中均有使用。

(3)在目前的渠道防渗中,经常使用的灌溉渠道防渗技术包括石头衬砌、混凝土衬砌、塑料薄膜材料防渗等技术,且应用的效果十分理想。

(4)步行式灌溉由于在设备拆装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是一种可快速拆卸和组装的节水灌溉设备,可用拖拉机实施灌溉。由于该技术可有效改善灌溉的效率,因此可从源头上完成水资源的节约。

(5)低压管道输水技术的应用,一般采用的方式为,从井内提取水源,然后用灌溉管道系统把水输送到灌溉区域。低压输水管道技术主要应用于水到农田之后,这是由一种比较常用的地面灌溉方式。

节水灌溉的系统

(1)不充分灌溉理论。充分灌溉方法,不仅能够获得单位产量最大化,同时可提高农田灌溉用水的利用率。但这并不意味着单位水量用量最多,收益便最高。因此,基于这一认识,提出不充分灌溉理论,即该理论认为,灌溉的目不是实现单位面积产量的最大化,而是单位用水量尽可能提高作物的产量。在我国水资源日渐紧张的背景下,水资源短缺的年代,该理论的提出显得意义重大。

(2)水稻薄浅湿晒灌,通常水稻灌溉为长期保持较深水层。但是一些地方采用的仍然是串灌、漫灌的方式,水肥流失比较严重。近年来,学者研究采用薄、浅、湿、晒的灌溉制度,在节水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该系统制度的基本做法为:薄水插秧、浅水返青,在分蘖之前,加强田间湿润管理,而在分蘖之后,通过晒田、拔节抽穗保持薄水,以及乳熟保持田间湿润,确保黄熟湿润落干。

节水田间处理

任何一种节水灌溉措施,在农田水利中的应用,主要的目的是湿润农作物根系活动层土壤,通过湿润土壤,这达到作物吸收的需求。节水田间处理方式,主要包括:①中耕保墒;②麦秆覆盖。其中,中耕保墒方式为在灌溉之后,耙松表层的土壤,进而把毛细管切断处理,最终确保水分不轻易蒸发。而麦秆覆盖方式,也即是把麦杆切碎之后,铺在土表上,从而建立一个覆盖表面,降低水分的蒸发量。

2节水灌溉技术在农业水利中应用的注意事项

在农田水利中应用节水灌溉技术,毫无疑问,存在着各种不利的条件和制约因素,但是不能回避和无视这些不利的条件和因素,而需要正视它们,通过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克服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最终促进农业灌溉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这有利于提高我国农田水利的灌溉水平。在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推广中,应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土壤条件和农作物的类型,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选择节水灌溉技术。在应用和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过程中,应根据种植的农作物类型,以及当地的土壤条件,合理选择农田水利节水灌溉技术。对于农作物产量相对较低的大田粮食作物,在应用节水灌溉技术时,应重点考虑改进地面灌溉的方式,把节水灌溉技术作为主体,通过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利用机械化免耕秸秆覆盖技术、膜垄沟灌溉技术,加强这两种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加大资金投入,采用喷灌和滴灌技术。

(2)按照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方案,合理确定农业节水技术。根据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方案,也即是压缩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尤其是缩小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合理确定各种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单方水的效益和经济产出。

(3)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以农民为主体。在技术推广和应用中,应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在技术推广中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每一项水利工程的建设,应站在优化水资源配置,建设环保型社会的高度,而不能仅仅重视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社会和生态效益。

(4)在投入的形式上,改变传统的以农民义务劳动为主的方式,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吸纳社会等多方面的资金,在建设过程中,广泛收集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提高农田水利建设的整体水平。

(5)在污水处理方面,应采用污水分级制度,在一些水资源比较短缺的地区,可采用滴灌技术,把水直接喷洒在植物的根部,这不仅有利于增强吸收,而且可以降低蒸发量。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水资源短缺的地带,可应用和推广喷灌、滴灌等技术。总而言之,在应用和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同时,应结合当地是实际情况和各种节水灌溉技术的特点,合理选择节水技术,从而实现节约水资源,提高农作物产出效益的目标。

3结语

农田水利论文范文4

一、农田水利的市场化改革

1、农田水利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2、市场化改革的局限

市场化取向的农田水利改革,其着眼点在水利工程本身的经营机制上,忽视了这一机制得以运行的其他相关条件,从而使这种单兵突进式的改革遭遇到难以避免的尴尬。因为农业用水市场的建立除了水利工程单位要转变经营机制外,它还需要市场中的买卖双方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而目前,至少就买方来说尚不能算是合格的一极。卖方若想通过市场经营来维持自身生存,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水能卖出去,二是卖水的钱能及时收上来。就前者,不仅受自然因素影响极大,而且农户还有许多替代性选择,经营者完全无法预测;就后者,水利工程单位面对的是分散的农户,不要说农户是否合作放水本身就是个大问题,即使放水,收费成本也会高得让水利工程单位难以忍受。据笔者调查,许多水利工程经过市场化改制后,由于乡村组织的退出和农民合作灌溉的瓦解,其有效灌溉面积正在不断萎缩,甚至在干旱时亦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罗兴佐,2005;罗兴佐,2006;罗兴佐,2007)

二、农田水利建设筹资筹劳的“一事一议”制度

1、“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就是农民以村为单位,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与村民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品供给,由村民决定是否修建某个公共工程,修建在何处,如何修建,并由村民民主管理由“一事一议”筹借的资金。

“一事一议”首创于安徽省的税费改革。按照《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规定: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提留被取消,用于农村公益性建设的公积金项目随之不复存在,再行筹集资金必须进行,“一事—议”;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再需农民投劳进行农村公益建设,也必须进行“一事一议”。为规范“一事—议”的筹资筹劳,安徽省又制定了《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确定了筹资筹劳必须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所筹资金和劳务必须“用于本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等集体公益事业,并符合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使用事项”。《条例》还同时规定了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一事一议”的程序、所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徽省“一事一议”制度的创新与实践为其他省制定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如湖北省制定的《湖北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大量借鉴了安徽省的规定和做法。因此,可以认为,作为税费改革的—项重要配套措施,“一事一议”在全国各地具有相同的政策意蕴,即希望通过村级民主方式解决诸如农田水利等村庄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2、“一事一议”制度的现实困境

自2003年安徽在全省实施“一事一议”,至目前“一事一议”作为全国农村公共品筹资的基本制度被推行,“一事一议”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全国31个省、区、市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一事一议”筹资费人均仅元,按人均筹资15元的上限和议办一事匡算,真正开展了“一事一议”的行政村的比例,只有10%多一点。调查同时显示,筹资并没有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一事一议”的广泛推行而增加,与2003年的元相比,2004年人均筹资反而下降了%。即使是试点省的安徽,村级公益事业的兴办状况也不尽人意,实事求是地说,大多数地方根本就没有真正开展“一事一议”。可见,“一事一议”试图通过村级民主的方式来达到提供公共产品的目的,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致使许多本应开展的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出现了停滞局面,路破、桥断、树倒、渠塌,在当前的农村已不是个别现象。(黄坚,2006)

之所以以“一事一议”来替代以前由乡村组织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义务工、积累工)制度,是为了控制乡村组织借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而搭车收费,从而加重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的好处是因为目标(“一事”)明确,而使乡村组织不能挪用经费,但“一事一议”最大的难题是:如果有村民不同意大多数村民“一议”的决策,或者虽然赞同“一议”的决策,却不愿意出钱,乡村组织是否可以强制向不缴费的农民收钱,及是否有强制的手段。

简单地说,因为农田水利供给的社区内筹资,需克服社区成员的搭便车行为,就需要社区范围的“一事一议”具有强制力。而恰恰取消农业税后的“一事一议”制度,事实上并没有赋予多数人决定的法律和行政强制力,从而无法解决少数人拒绝缴费的难题。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流动频繁,村庄共同体正在快速解体,村庄舆论力量越来越不足以克服村庄水利供给中少数人搭便车的难题。因此,离开了带有公权力性质的法律或行政强制力,农田水利及其他公共品供给中的“一事一议”制度,很难真正有效地实施下去。

三、农业灌溉组织的农民用水协会

1、“农户用水协会”制度设计

“农户用水协会”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试图在乡村组织以外建立的非行政性农田水利的组织制度。

早在2002年国办转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指出“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再次指出“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使用维修、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2005年,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加强用水户协会建设的重要性、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将组织农户用水协会置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原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冯广志认为,小型农村水利改革“要以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所有权,是小型农村水利体制改革的核心。(冯广志,2001)

之所以国家希望通过农户用水协会这类社会性而非行政性的组织,来解决农田水利供给中的搭便车难题,是因为之前正是因为乡村组织的行政性,使乡村组织借农田水利供给,而搭车收取了很多不该收的税费,做了很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情。正如冯广志所担心:首先,乡政府不行,因为它是政权组织。政府包办农村水利,容易使农民或者产生依赖心理,或者产生对立情绪。其次,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代行“集体”职责,村内工程按“一事一议”原则协商办理,但它毕竟不是管水组织。(冯广志,2001)行政性背后有公权力的基础,公权力使乡村组织收费具有强制力。乡村组织的行政性及强制力,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加重农民负担的罪魁祸首。正是因为乡村组织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容易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税费改革的制度安排要求,乡村组织退出农村共同生产环节的事务。

但是,农村水利与乡村组织的地域性有关系,它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公共设施,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从而使私人供给不可行。在缺少国家投资的情况下,建设这类公共设施,需要由社区来组织其供给。这正是为什么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的制度设计中,要强调建设社区组织的原因。

非行政性社区性组织的好处是,因其非行政性,其权力是私权力,这种社区合作组织就不能强迫社区成员做他们不愿做的事情,这样的以自愿为基础的合作,就可以达成最好的公共品供给均衡状态。但也正是因为非行政性社区组织私权力的性质,社区组织不能强制社区内成员的行为,从而使“少数”不去服从“多数”时,虽然是民主的水利供给决策,也没有办法实施。最终,在缺少公共财政基础上的水利供给时,农村社区也无力供给水利,从而使农村水利供给水平远远低于理想状态,并因此极大地损失了农民潜在的公共性收益。

2、“农户用水协会”制度的局限

农村水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务,仅就农田灌溉来说,就可以作以下一些划分,这些划分出来的不同类型的水利,具有相当不同的性质。从水利设施的受益范围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小型水利设施和微型水利设施。从水利设施本身的特征来讲,有排涝设施和抗旱设施之分。排涝设施往往因为外部性极强,而具有较抗旱设施更多的公共品特征。不能排涝,往往是所有农田受淹,而不能抗旱时,则可能只是水源条件更差的农田先被旱死。从水利设施使用的精细程度来讲,有漫灌、渠灌、管道灌溉,有过水灌溉、非过水灌溉。从农作物本身的特性讲,有需水量相对较少的旱作物灌溉,和需水量较大的水稻作物灌溉。从不同水利设施的关系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之间的相互补充关系,或相关抵消关系的差异。

不同性质的农村水利,可以对应有不同的解决农田灌溉的办法。对于北方旱作物基础上的农田灌溉,因为缺少地表水,农作物灌溉依赖于深井,且旱作物需水量较水稻作物少,就使得北方旱作区可以通过打深井来解决农田灌溉的问题。这样,对于北方旱作区来讲,解决农田灌溉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筹措到足够的用于打机井的钱及如何解决机井的维护和使用问题。机井灌溉因为可以通过管道或较好的毛渠,将不交费的农户排除在灌溉受益的范围之外,而可以防止搭便车,并因此克服了农村水利中普遍存在的作为公共品的难题。

正是因为旱作物需水量较少,深井灌溉可以排除搭便车行为,而使北方旱作区的农田灌溉具有了效用的可分性和消费的排他性,从而使北方旱作区的水利可能通过市场化的改革,解决农田灌溉的困境。也使农户可能基于利益,而组织起来建立用水合作组织。事实上,水利部门所列举的成功的农户用水合作组织,大多是北方旱作区的例子。

而在南方水稻灌区,因为水稻用水量大,一般的水利设施无法解决灌溉中的搭便车行为,即在农田灌溉中,一些农户的灌溉无法阻止另一些不交费农户的受益,例如,从大中型水利设施放水灌溉,一些农户的农田在水渠边上,即使这些农户不缴费,他们的农田也可以得到灌溉(水渠渗漏或漫溢),这样,就总会出现不缴费的农户。一户不缴费,就会带动10户乃至更多户不缴费,最终,农户不再能够从大中型水利设施中得到灌溉。因为大中型设施灌溉所具有的“效用不可分性”和“消费非排他性”,而致完全依赖自愿的灌溉解体。

农户用水协会在解决一些可以克服搭便车行为的农田灌溉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即对于那些可以排他、共同享用的收费物品,可以通过市场化和农户用水协会来解决。但市场化及农户用水协会,只能解决那些可以排他、共同享用的收费物品供给的难题,却并不能解决所有水利供给的困境。

农田水利论文范文5

(一)抗日战争前农田水利事业受到重视

抗日战争前几年,为了复兴农村,国民政府开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国经济委员会成立伊始,除继续办理长江、淮河、汉水、赣江、并江北里下河、通海各港筑堤、浚河、建置闸涵以及河南省伊、洛、沙、颖各河建筑堤坝、桥涵和植树、护岸等工程外,复致力兴办西北灌溉事业。如陕西省的泾惠渠、洛惠渠、绥远的民生渠以及甘肃、宁夏两省重要水渠均于年内分别进行。泾惠渠的前身是春秋战国时的秦郑国渠,据称当时溉田4.5万顷,以后,年久失修,至清末因渠身罅漏,仅溉田200顷。民国初年曾议兴修,以工款无着未能兴工。1928年,陕西省政府与华洋义赈会合力筹备,将原拟第一期计划分为两部,上部筑堤河坝,凿引水洞,及拓宽旧石渠、土渠、修建跨渠桥梁等工程,由华洋义赈会担任,于1930年冬开工;其下部修总干渠、南北干渠、中白渠及其桥梁、涵洞、跌水、渡槽、分水闸、斗门等工程,由陕西省政府担任。至1932年夏,各项工程大部告一段落,约计用费140万元。据统计,1932年实灌地亩为8万亩;1933年增为32万亩,1934年增至42万亩。另据调查,1934年,泾阳一县,产棉价值在百万元以上。每亩地价由5、6元增至40元。“教育及地方事业均因以发展,人民渐形康阜”②。据经济委员会派往查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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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侯德础:《试论抗战时期四川农业的艰难发展》,《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S7年第6期;陈国生:《战时四川的农业改良与农村经济》,《抗日战争研究》1999年第4期;顾朴光:《抗日战争时期贵州农林牧业概述》,《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张奇、杨红伟:《论抗战时期中国西北地区的农业开发》,《甘肃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②国民政府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8章,水利(H)3,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实施人员报告,赴渠查勘时,正值棉花收获之际,泾渠灌溉不及之田,棉本仅高30公分,每亩最多只能收30斤,而泾渠溉及之田,棉本高至1公尺以上,每亩可收80斤,每亩产量之相差几及2倍。“该渠放水仅及二年,沿渠农民生活非复昔比,兴办水利之效显然可见”①。本渠农民因水利而得的利益,据1938年统计,已增加至600万元以上②。

绥远省民生渠于1928年冬以工代赈兴修,旋以赈款不敷,又由省政府向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贷借巨款。1931年,动用驻绥官兵4000余人协助工作,历时三载告成,用款70余万元,救济灾黎10余万口,全渠计长195华里,可灌田25000余顷,每年生产粮食250余万担③。

甘肃省各县开渠成绩以临洮县为最著,计开渠12道,可灌田57700亩;其余则皋兰等32县,计开渠213道,可灌田3602460亩;黄河沿岸设置水车者,有永靖等四县,车数达254辆,可灌田50440亩④。宁夏省境内水渠,计有云亭渠、汉渠、天水渠等10余条,已成工程长约1600里,灌田71万余亩,拟办工程尚有720里,溉田约可120万亩,需款约150万元,其中以云亭渠工程最为重要,该渠共长150余里,两旁灌溉区域约30余里或十五六里不等,可灌田20万亩,约需工费37万余元。1934年,经济委员会拨款20万元,其余由宁夏省政府自筹。经宁夏建设厅派员测量后,即由省政府派15路军士兵11700名前往开挖,全部工程分上下两大段,上段于1934年11月竣工,至下段工程因地冻改于1934年4月动工,旋亦完全告竣,举行放水典礼⑤。

华北的水利灌溉也有进展。1934年,华北水利委员会与河北省民政、财政、实业、建设四厅合组滹沱河灌溉工程委员会,计划筑堰开渠,兼用机械吸引滹沱河水灌溉农田。1933年10月20日开工以后,除1934年大汛期间停止工程外,进行顺利。1935年6月,工程全部告竣,并于6月15日举行放水典礼,计工程先后用款60万元,约可灌田38万亩⑥。

山东农田水利事业的特点是规模大、效益好、技术水平高。如疏浚徒骇河、万福河、洙水河、赵牛河、马颊河和东西泗河,土方共达58262568立方公尺,统共增加农业收入3341万元。山东还修建了王家梨行、齐河红庙、青城齐东马闸、蒲台王旺庄等四个虹吸淤田工程,使用抽水机从黄河中抽水进行灌溉,灌溉面积达8万亩⑦,这在当时恐怕称得上是先进的水利设施。凿井也有较大开展。如齐东县全县原有灌溉井不过100余眼,车井更属罕见。自1928年成立建设局,将凿井列入要政。1931年奉建设厅令由本县建设特捐下拨4500元作为凿井贷款额度。一、水车钻井每眼160元;二、钻井每眼120元;三、水车砖井每眼100元;四、砖井每眼80元;五、土井每眼40元,并由建设局第四科督率凿井人员帮助农民凿井,于是各种井数增加,至1935年,新凿井达1052眼,其中使用水车的达160眼⑧,占15.21%。

河南农田水利的重点是开渠和凿井。伊、洛二河,在洛阳偃师境内,辅夹并流,成为夹河区,东西长50里,南北广10里,中部低洼,河水倒灌,以致无岁不涝。1933年10月,两县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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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8章,水利(H)3。

②沈雷春编:《中国战时经济志》,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5年版,第16页。

③中央党部经济计划委员会编:《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20章。绥远省之经济建设,第3节,水利建设,南京扶轮日报社发行,1937年版,第4页。

④前揭《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18章,甘肃省之经济建设,第7节,水利建设,第13页。

⑤前揭《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五年第三编》第8章,水利,(H)39,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⑥《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五年第三编》第8章,水利,(H)32。

⑦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财政年鉴》编纂处编纂《财政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和冬腊月《财政年鉴·民国二十五年第三编》第8章数字计算。

⑧民国《齐东县志》卷4,政治志,水利,凿井。

义务劳工,自洛阳东西马庄起迄偃师岳滩伊河止,排挖泄水渠一道,长22公里,于1934年冬挖成。此渠完成后,左右1里以内之地,往岁被淹者4万亩,皆成沃壤,“每亩收获以八元计,年可出产三十二万元,即离渠一里以外之地,往年因土壤卑湿收成减色者,亦可年增十余万元”①。河南第一行政督察区督饬各县于临河地带开挖沟渠,引水灌田,全区共计开渠32道,可灌田地37035亩,“此于生产防灾工作,尤著成效”②。河南地属高亢,人民多凿井灌田,惟墨守旧法,水源不旺,为提倡新式凿井,河南省政府于1933年10月开办了凿井训练班,并由农林水利各机关及农村合作委员会长期组织凿井队,先后代农民凿成灌溉水井l621口,每井可灌田30亩。至凿井费用,凡派至各县所需旅费、运费、工资、工具,均由公家供给。人民仅出井内所用材料。每井约10余元至20余元。并由农村合作委员会介绍银行贷放凿井贷款,以利贫农。至1935年7月,全省各县已凿成模范井220口,普通井95722口③。“灌溉事业,有以机器吸水灌田者,有以筑坝设闸蓄水灌田者,河南均已举办”。如洛阳白马寺附近农田,地势高亢,不能引水灌溉。为了唤起民众注意科学水利,河南省政府于1931年设立灌田场,所有吸水机、引水渠、进水池等工程,于1932年已完成,并于1932年4月建筑水闸桥梁,添购水管机件,装有24匹马力柴油机1部,14匹马力柴油机2部,同时抽吸,每日可灌田220亩。铁道以南之地5000亩,每22天可灌遍1次。若加开夜工则半月可灌遍1次,征收水费,每亩年仅7角5分。固始大港口紧临淮河两岸,良田常因淮水暴涨,由港口倒灌,致遭淹没,遇旱又苦无水灌溉,1935年5月,该县设计就该处建筑石闸l座。同年10月招工建筑,1936年3月始告完成,计工程费17000余元,“从此十余万顷良田,尽得灌溉之利”④。

其他省县也纷纷行动起来,江苏省六塘河淤塞不通,年年泛滥成灾,江苏省建设厅征工开浚。1933年12月开工,1934年8月竣工,“开浚后,不独水灾可免,且获灌溉变通之利,两岸受益田亩有四百余万亩”。全省各县从1934年2月至6月共浚河道348条,长2247公里,共做土方2300万立方公尺,受益田亩约1334903余亩。浙江省温岭县旧有金清、玉洁二闸,因年久失修,河道淤塞,闸基损坏,因另勘地址,修筑新金清闸,并开河以利农田,金清港流域684.8平方公里均赖此闸灌溉。黄岩县西江流域均属平原,因潮水冲人,不宜种植,新建了西江闸,西江流域面积18420平方公里,均赖此闸蓄淡御碱,种植均便⑤。

在全国经济委员会统一规划下,各省修建大型水利枢钮成为可能。湖北省的金水建闸工程即为其一。金水为扬子江右岸支流之一,流域跨嘉鱼、蒲圻、咸宁、武昌四县,面积约480平方公里。流域内地势低洼,春冬则湖水流泄于江,夏秋则江水涨灌诸湖,而内灌之期,又在农田收获之时,致有良田约90余万亩,不能种植,每年损失农产价值数百万元。湖北省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拟筑坝以拒江水倒灌,开挖引河,装置泄水门,以宣泄内潦;建筑船闸,以利航运,只因经费困难,未见实行。1932年,全国经济委员会接管湖北水利堤工后,为堵闭金水,将坝顶筑至海平面以上31.5公尺,坝底平均宽120公尺;并就禹观山开凿泄水洞3道,装置治轴闸门3座,以调节湖水外泄;另又从禹观山至赤矶山,筑造横堤1道,以防阻江水泛滥。工程至1935年3月已全部告竣,4月28日举行落成典礼。该工程全部经费仅80余万元,但经济效益却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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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前引《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15章,河南省之经济建设,第8节,地方水利建设,第5页。

②王光临:《五年来工作纪要》甲,沦陷前,1947年7月版,第3页。

③李仪祉:《十年来的中国水利建设》,《抗战前十年之中国》,中国文化建设协会1937年版.

④前引《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15章,河南省之经济建设,第s节,地方水利建设,第8页。

⑤《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8章,水利·(H)51—52、60。

常明显。金水闸当江水盛涨,则闭闸以防倒灌江水;退落,则启闸以泄积潦,金水流域可免泛滥之灾,而旱洼之地悉可化为沃壤。据前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测量,可以增垦田亩面积为614平方公里,约合915000亩。“农品产量之激增,土地价格之涨高,尤难以数计”①。

(二)抗日战争时期农田水利事业持续发展

抗日战争时期,大后方的农田水利事业继续有所发展。四川省灌溉方面,1943年,设堰工管理处10处,统灌田5000万亩。并增设大型灌溉工程17处,增灌田210900亩。同时,在10县筑堵水坝,增灌田1万亩。工程费贷款,总计1.7亿元,完成大型灌溉工程11处,增灌田367580亩;完成计划增建小型堵水坝灌溉工程72座,增灌田124148亩②,共712628亩。西康省贷款兴办水利,雅安青衣裳渠,已完成放水,可灌田2800亩③,以及从雅安周公河开渠引灌,于1943年6月试行放水,预计收益田亩7500亩④。1943年动工的天全渠于1944年7月完成放水,计灌溉农田4800亩⑤。云南省与经济部合作,成立农田水利贷款委员会。1943年将原办之弥勒竹园坝、宜良龙公渠、文公渠、沾益松林坝四处如期完成,计灌田92760亩⑥。贵州省也设有农田水利贷款委员会,主持各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1943年已竣工20余处,受益田亩约15760亩。并另行举办惠水、涟江、贵筑、乌当、中曹司及安龙陂塘海子第二期工程,共可灌田35300亩⑦。陕西省兴修各渠至1941年年终,先后完工放水者,有渭、梅、汉三惠渠;1942年内完工放水者,有黑、褒两惠渠。另有洛、定、沣、胥四惠渠,于1943年终完工放水。“全省农田总计蒙灌溉之惠者,将及三百万亩。常年每亩平均增益食粮以五斗计,则每年增益总数,最低限度,当在一百五十万石”⑧。甘肃水利分河东、河西两部,河东水利,湟惠、洮惠、纳丰、溥济四渠于1943年完成,共可灌田100000亩以上;河西水利,1943年成立酒泉工作总站,及武威、张掖、敦煌各工作站。除兴筑肃丰(包括鸳鸯池蓄水库)、登丰两渠外,并已完成旧渠整理工程49处,受益田亩已达110万亩⑨。宁夏省灌溉工程自1942年后,续有改善,共增加灌地91000余亩⑩。1943年整理旧渠道11处,业已完工,共灌田223.9万余亩⑾。青海省地多山谷,灌溉困难,省政府积极进行水利事业,1942年度完成贵德县一、三两区下格河水渠。西宁县属镇海堡至杨家寨,东营子至杨起堡,韵家口至曹家堡各渠,亦均于1942年度勘测完竣,开始挖掘⑿。

(三)三年内战时期农田水利事业受到重大挫折

抗战末期,国民政府原本制订了胜利后恢复和发展农田水利事业的计划,但其后由于发动了反人民的内战,把大量经费用于内战军事,致使贷款发展农田水利的计划大部搁浅。如陕西省,1947年度原计划修建第二渭惠渠、清惠渠、冷惠渠、党惠渠及渭惠第六渠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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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8章,水利,(H)31—52。

②国民政府行政院编纂:《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地方之部,第8章,四川省,第5节,水利,1944年版。

③前揭《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15章,水利,第3节,工作概况,西康省,1943年版。

④国民政府主计部统计局编:《中华民国统计年鉴》第5章,水利,第l节,农田水利,1948年版,第99页。

⑤国民政府行政院编纂:《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地方之部,第9章,西康省,第4节,建设,四、水利,1946年版。

⑥《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6章,水利,第3节,工程概况,云南省。

⑦《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L编,第16章,水利,第3节,工作概况,贵州省。

⑧《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19章,陕西省,第11节,水利。

⑨《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地方之部,第20章,甘肃省,第4节,建设,二、水利。⑩《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地方之部。第21章,宁夏省,第4节,建设,二、水利。⑾《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6章,水利,第3节,事业概况,十七,宁夏省。

⑿《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22章,青海省,第4节,建设,四、水利。

项灌溉工程,“惟本年度农行未予核准贷款,经费无着,均未能兴工”,未收尾的工程也被迫下马。如涝惠渠已完成67%,清惠渠已完成85%,定惠渠完成57%,“以工款不继,物价屡涨,未能按照计划完工”①。贵州省的情况也如出一辙,“至于新办工程,原有桐梓等县十一处,因本年度农行对于新办工程不再贷款,只得一律缓办”②。由于国民政府内部腐败的加剧,在此时期,一些水利工程因质量低下而发生重大事故。如广东惠阳马鞍围工程是抗战复员以来全国最大的水利工程之一。该工程由农民银行贷款8.6亿余元,中央水利委员会贷放9000万元,广东粮食救济协会拨助1.4亿余元,广东救济分会拨助工粮1270吨,另由地方自筹3.7亿余元,并由省内各乡镇征雇民工,负责人力的供应,于1946年12月8日正式兴工,历时5个月竣工。1947年5月11日,由省政府主席罗卓英亲临主持竣工典礼。不意此项盛典刚刚完成,雨季即临。因该年雨水较多,此一徒有虚名的马鞍围,即告崩溃。围内田地约共150万亩,皆遭水淹。马鞍围人口共5万,无家可归者约2500人,横沙村灾情最惨,房屋尽被冲毁,片瓦无存③。

当然,在此期间,也有一些成功的水利工程,但如凤毛麟角。如新疆迪化和平渠水利工程,包括31公里长的总干渠1条,蓄水量5000余万平方公尺的蓄水库1座,长5000公尺引水渠1条,以及共长数10公里的分、支、农等渠10余条,大小闸口门数10个。全年灌水总量可达3000余万立方公尺,至少可灌溉农田10万亩。“这么一项艰巨浩大的工程,以我国一切水利工程的进度之前例而言,至少需两三年时间始能完成,但新疆省水利局却只用三个月时间便把它大部完成,而且开始放水。工程界人士都认为这简直是一个奇迹”。据估计,每年可因此项水利工程而增产米6万市担,小麦4万市担,杂粮35000市担④。

二、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建设的特点

(一)统一水利行政,不断提升水利机构的地位

北洋政府初期,水政分掌于内务、工商两部,民国三年始成立全国水利局,而牵扯于两部之间,权责不专,经费无着。“以无通盘治理之计划,遂呈各自为政之形”⑤。“国民政府成立后,以内忧外患之迭乘,于水政之整理,未暇计及,以致机关重叠,政出多门”,“行政系统,于以紊乱”,“是以年来水旱交侵,几无虚岁”⑥。1932年7月,和黄绍竑于中央政治会议上提议,改组全国水利行政机关,统一水利行政。1934年1月,在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黄绍竑又提出统一水利行政以利建设案,获得通过,并经政治会议拟定《统一水利行政及事业办法纲要》和《统一水利行政事业进行办法》,于1934年12月1日执行。该纲要和办法的核心之点,即为集中事权,集中人才和集中经费。其主要之点为:1.中央设立总机关,主办全国水利行政事宜。2.各流域不设水利总机关,其原有各机关,一律由中央水利总机关接收后,统筹支配,分别办理。3.各省水利行政由建设厅主管;各县水利行政,由县政府主管,受中央水利总机关之指挥监督。水利关系两省以上者,由中央水利总机关统筹办理;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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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陕西省政府秘书处编译室:《陕西省政府工作报告》,1947年1至6月,第167、16s页。②贵州省政府设计考核委员会:《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1945年,柒,建设,戊,农田水利,第86页。

③狄超自主编:《中国经济年鉴·1948》第3章,水利,太平洋经济研究社1948年版,第114页。

④《中国经济年鉴·1948》第3章,水利,第107页。

⑤郑肇经:《三十年来中国之水利行政》,周开庆主编:《三十年来之中国工程(下)》,台北京华书局1967年版。

⑥周开庆主编:《经济问题资料汇编》,台北华文书局1951年印行。

关涉两县以上者,由建设厅统筹办理。同时,加强领导,不断提升水利机构的位置。规定全国经济委员会为全国水利总机关,并规定:“原由国库负担之经费,拨归中央水利总机关支配,大宗工款并由中央水利总机关筹划;各海关水利附加税除已特定用途者外,一律拨归中央水利总机关作水利建设基金,并另借拨英庚款为材料专款”①。抗战开始后,水利事业进一步受到重视。1938年,经济部成立,接管全国水利,于部内设水利司。1939年,中央五届七中全会议决,水利专设机构。1941年,行政院于院内设水利委员会,统一水利行政。该会直辖水利机关有导淮委员会,掌理导治淮河一切事务并处理有关之公地新涸地及受益地亩等;广东治河委员会,掌理广东全省河流之疏浚、筑堤、建港开埠及一切预防水患发展水利筹款施工事宜;黄河水利委员会,掌理黄河及渭、洛等支流一切兴利防患施工事务;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掌理扬子江流域一切兴利防患施工事务;华北水利委员会,掌理黄河以北注入渤海之各河湖流域及沿海区域一切兴利防患事务。在各省则成立水利局,在各县则成立水利委员会作为省、县专设水利机构。1940年1月9日,国民政府颁布《水利建设纲领》,其第一条提出:“水利建设以祛除水患,增进农产,发展航运,促进工业为目标,并力求科学化”;其第三条指出:“为增进农产,应注重灌溉排水及土壤之改良与保护”。把农田水利建设放在了重要位置。该纲领还明确了抗战时期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西南西北农田灌溉,应力谋发展,以足民食”。这对于坚持抗战,建设大后方,满足军粮民食,具有重要意义。

(二)因地制宜.开辟多种筹款渠道

对于不同规模,不同地区,不同技术要求的农田水利工程,国民政府采取了中央拨款、中央贷款、各省贷款和地方筹款等四种不同的方式。

1.中央拨款,又分两种情况。(1)规模过大,技术难度过高的工程。如陕西大荔县洛惠渠,涵洞共长3377公尺,为国内最长的水利隧道工程。工程费用共计3015093元,也为农田水利工程之最,因此由中央拨款完成。(2)西部贫困地区。如宁夏云亭渠水利工程,1935年由全国经济委员会拨助工款20万元,交宁夏省政府筹划兴办②。甘肃省水利工程,一向由中央协助办理,对于河西水利,从1943年起,中央年拨专款l000万元③。

2.中央贷款。全国经济委员会统一全国水利行政后,根据国民政府颁布统一水利行政事业进行办法,自1934年度起,年列中央水利事业费600万元。全国经济委员会在未经指定综揽全国水政之前,原举办的水利事业,如西北灌溉工程,湖北水利堤工事宜及各项测量试验工作以及各水利机关呈准就海关税收附加专款或由庚子退款借拨材料举办的水利事业,均仍照案继续进行,不在前项方案范围以内,此项专款约计数百万元。两项合计共约1000余万元,相对于全国水利事业,这些款项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为了发展农田水利,国民政府采用了贷款的方法。1942年1月,新成立的水利委员会与主持农业贷款的中中交农四联总处,洽商联系办法。5月1日,行政院指拨农贷经费,确定为各县农田水利贷款非营业循环基金。经水利委员会与四联总处会商,将1942年中央所拨基金1500万元,酌为配拨济用。1943年,中央共拨贷款基金3000万元,“此项贷款,每年应缴还本息及收入之水费,亦经列入国家预算,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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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1章,第3节,水利行政之现况,(A)29。

②《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五年第三编》第8章,水利,(H)38。

③《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地方之部,第20章,甘肃省,第4节,建设二,水利,丑、河西水利。

平衡"①。1944年,农田水利工程继续向前推进,除陕西洛惠渠,绥远、宁夏整理旧渠及甘肃河西水利由中央拨款外,余均以贷款方式处理。本年,中央共拨基金5200万元,悉经分配各省作为贷款垫头。中央贷款兴修水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1942年,浙江省政府与中国农民银行签订大型农田水利贷款320万元,连同前水利委员会代拨二成垫头80万元,合计400万元,兴办云和县惠云渠,龙泉县安仁渠,庆元县大畈烊,泰顺莒江等规模较大的农田水利工程,均于1943年1月起次第兴工,除莒江外,其余工程均于1943年内完工,实拨贷款法币344万元,灌溉面积约14000余亩,竣工迅速,提早收效。而且完工后的1944和1945年,正逢浙江省连年干旱,而贷款工程区域内的农田岁庆丰登,收成倍于往昔,效果显著,颇得社会好评与农民信仰。“于是一时蔚然成风,嗣历年各地办理农田水利,年有增进,贷款工程实收倡导与示范之功,而奠本省兴修农田水利事业之始基”②。

3.各省贷款。如广东省,“除巨大工程由政府负责办理外,在此期内,仍以官督民办为主,组织各县水利协会或灌溉生产合作社兴办地方水利事业,指定省行年拨专款二百万元,依照广东省小灌溉工程贷款办法大纲之规定贷款,以建设厅农林局为技术辅助机关,求全面之开展”③。云南省则与经济部农本局联合贷款,“由局方放款一百五十万元,省方自筹五十万元,作为办理云南农田水利工程放款基金,并由双方合组云南省农田水利贷款委员会,办理工程实施及贷款事宜”④。

4.地方自筹。如浙江省从1939年至1947年通过征收水利特赋,受益田亩摊派,拨借积谷和自筹工赈物资,以工代赈等方式筹集资金兴办水利工程30项,受益田亩达1532060亩⑤。广西省亦有一定成效。

(三)中央、省、县结合.大、中、小型并举

国民政府在推动农田水利事业的过程中,注意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水利建设纲领》第18条规定:“全国各主要水道支干流之治本,运河及港湾之开辟,大规模灌溉水力发电及其他有关两省市以上之水利建设,由中央政府主办之,次要航道之开辟,及灌溉排水等工程,由地方政府主办之,小范围农田水利,及水力发电,由政府鼓励人民办理之”⑥。

大型水利工程由于用款巨大,技术含量高,在当时条件下,必须由中央政府主办。如陕西洛惠渠,自1934年开工,至1937年6月,先后完成总干渠21公里,干渠80公里,及主要建筑物如大坝、渠、闸、渡槽、涵洞、桥梁及第一、二、三、四号隧洞。其第五号隧洞因穿越钱镰山,遭遇涌泉及流沙,进行异常艰难。至1937年底,约完成全长4/5,前进愈深,沙层愈厚,水量也愈旺。在1938—1941四年中,曾试用各种工作方法,然而因为机器和财力均感不足,收效甚微。1941年9月行政院水利委员会成立,选请中外专家研讨改进方法,最后决定改用工作井及工作洞方法。先开试验段,渐有成效,用人力克服天然障碍,于1946年11月全洞贯通,连同北段旧洞共长377公尺,为国内最长的水利隧洞工程。在将战前完成的各渠道及建筑物加以整理后,于1947年9月9—11日试行放水3天,经过良好,据估计,每年可增产小麦10万市石,豆谷杂粮75000市石,棉花750万市斤。此项工程历时14载,工程费用折合战前法币,共计3015093元,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财力上,都是地方政府难以胜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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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l编,第]6章,水利,第3节,工程概况.第3页。

②浙江省银行经济研究室:《浙江经济年鉴》第8章,水利,1948年印行,第355页。

③广东省政府编:《广东年鉴·民国三十年度》第11编,水利,第6章,灌溉,(盈)100,1942年版。

④张肖梅编:《云南经济》第14章,N.10,1942年版。

⑤据《浙江经济年鉴》第327—331页数字计算。

⑥《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5章,第2节,第293页。

在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各大河流全区或下游沦于敌手,故仅能致力于后方各省水利事业的发展。由于中央的大力支援和各省的辛勤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其中以四川最为显著。1941年,四联总处贷给四川省1700万元,兴修新旧工程,计大型堰渠15处,小型塘坝1000余处,后因工料费用高涨,原定预算,已不敷用,1942年春,增拨贷款900万元,水种局积极努力,昼夜赶工,所有各处工程,均得于五、六月间一律完工放水。已经灌溉面积约计70余万亩。依照预计估算,可能灌溉面积,总计可达250余万亩。在成绩的鼓舞下,四川水利局继续致全力于农田水利事业。“一切设计规划,以及各工程处、工务所之工作,均称努力,经全部勘察测量设计完毕之工程,凡十余处”。1942年,四川省将征实超额完成的3000余万元法币,全数拨作兴办农田水利事业之用。自1941—1947年6月,四川省共完成水利工程24处,受益田亩410978亩①。

大后方其他省的农田水利事业也有较大的开展。如陕西省横山县,是一个小县,农户不足1万。该县县长王俊让,从1941年至1942年,躬亲筹划,领导民众,集资自行举办小规模水利工程,前后凡共26处,颇著成效。共可灌田35558亩,用款263502元,每亩工程费用仅及7.41元,平均每亩收获粮食以1市石计,年可收获3万余石,“可谓费省效宏”②。

为了调动各省、县兴办水利事业的积极性,1935年4月,国民政府曾颁布兴办水利奖励条例和兴办水利给奖章程,后认为,由于水利事业的发展,各该条例、章程,已多不尽适用,且原定奖励事宜偏重河工修防及捐募款项,亦有修正之必要,于是另行拟具兴办水利事业奖励条例,于兴办水利者予以重奖,于1943年7月29日公布实施。此后,很多省都出现了大型和小型水利工程并举的局面。为了进一步推动各省普遍兴修小型农田水利,1943年,国民政府颁布《非常时期强制修筑塘坝水井暂行办法》,通饬各省施行,积极筹划各省发动民力,大举兴修。并由中国农民银行贷款协助广东、广西、湖南、贵州、福建、江西、甘肃、陕西、河南、湖北、四川等省推进灌溉工程建设,共贷放小型工程费6000余万元,推进工程约6000余万市亩。与此同时,农林部通过举办示范工程,直接指导农田水利建设。1943年,农林部分别在川东、川北设立防旱督导站工程队,办理巴县、江津等县小型工程,灌溉面积37000亩;黔西防旱督导站及工程队,办理安顺等县工程8000余亩;第三工程队办理四川南溪等县工程4000余亩;第一测量队办理四川巴县蓄水库工程5200余亩。农林部并通过拨款、贷款、督导等方法,协助各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作。1943年,拨发小型农田水利工作督导费145万元,协助福建、广东、甘肃、山西、湖南等省,督导民众自动兴修,并介绍贷款,计推动小型工程130余万亩。1944年,复拨各省施工督导费570万元,并于四川、湖南、广西、江西、广东、福建、贵州、湖北、浙江、陕西、甘肃、河南、新疆、山西等14省,另筹垫头贷款1900余万元。同时,与农民银行洽筹小型农田水利贷款8900余万元,由农行统筹贷放,分配于四川、西康、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广东、福建、江西、安徽、浙江、河南、陕西、山西、甘肃、宁夏等17省。并依照《非常时期强制修筑塘坝水井暂行办法》,订立各省1944年度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作纲要,推动各省督饬普遍兴修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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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华民国统计年鉴》第5章,水利,第l节,农田水利,第100.98页。

②陕西省政府统计室编:《陕西省统计资料汇刊》第3期,1943年版,第265页。

③《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2章,农林,第6页。

各地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都程度不等地产生了经济效益。如湖北省,至1944年,据已报验的21县,共完成水井1213口,堰坝1424座,蓄水库29座,沟渠969道,涵闸4座,池塘1245口,堤垸13座,水车935架,受益田亩292590亩①;湖南省于1941年11月调遣专员督修各县塘坝,至1942年4月,计已修建完成之塘17543口,坝548l座,灌溉面积16152755亩②。

三、农田水利的成效及其意义

国民政府发展农田水利究竟取得了多少实际的经济效益,据国民政府统计:“三十一年农田水利已完工程,共用款3l374814元,灌溉面积达517400市亩,共计增益13982万余元”③。每亩约增益270元,与当时粮价每石200元相较,每亩约增产粮食1.35石,可见,1942年,因发展农田水利而增产的粮食约为70万石;自“二十一年十月至三十二年十月,完工放水工程已达八十处,计可灌田八十二万四千五百五十五市亩”④。其中以甘肃为最多,达38处,可灌田557565亩。如按陕西标准“每亩平均增益食粮以五斗计”⑤,则增产粮食约41万余石,“自三十二年十月至三十三年十月,各省灌溉工程完工放水者,已达二十四处,计可溉田三十二万六千五百四十八亩”⑥。其中四川省占12处,共溉田167978亩,按四川每亩增益400元,每石粮价200元计⑦,每亩可增收粮食2石,全国共可增收粮食65万石。至此,1944年,因发展农田水利,每年后方19省可增加灌溉面积1668503亩,增收粮食176万石,约合264万市担。但以上所估计的只是中央所拨款与贷款的大型水利工程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至于各县所举办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民政府另有统计。

①《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地方之部,第6章,湖北省,第5页。

②《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7章,湖南省,第93页。

③《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5章,水利,第3节,工作概况,一、发展农田水利,第300页,“三十一年度农田水利已完工程经济价值表”。

④《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6章,水利,第3节,工程概况,第3页。

⑤《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19章,陕西省,第11节,水利,第285页。

⑥《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6章,水利,第3节,事业概况,第2页。

⑦据《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5章.水利,第3节,工作概况,一、发展农田水利,第300页,“三十一年度农田水利已完工程经济价值表”,“四川”,“每石售价100元”,“灌水后每亩可增益400元”。

可见,修整小型农田水利始终在全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措施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1941年,修整小型农田水利增产粮食近300万担,1942年粮食虽然欠收,仍达70余万担,1943年达到280万担,1944年,仍在百万担以上。加上中央拨款与贷款所修建的大型水利工程所增产的粮食,每年共可增产粮食达四、五百万担。从1941年至1944年,修整小型农田水利的成效在全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措施的成效中均占16%至30%以上。在其他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措施如改良品种、防治病虫害、增施肥料等不断推广的情况下,修整小型农田水利能够保持这样的地位是难能可贵的。

国民政府大力发展农田水利事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1.保证了抗日战争时期的军粮民食,有利于抗战的胜利。如四川省新办已完工之各项大小型工程,实际已灌田亩而有增益者,计达33.5万市亩,每市亩平均增产稻谷2市石,计收获67万市石,增产量约为本年(1942年)征收1760万石的4%①。广西省至1943年10月,大型工程已完成7处,小型工程已完成386处,灌溉面积达399566亩。每年增收稻谷约753213担②。1943年,广西征实征购稻谷,核定各为160万担,增产稻谷占征实征购稻谷23.54%。2.减轻了日伪破坏农田水利造成的损失。如浙东沿浙赣铁路各县于1942年春,先经日军窜扰,继遭洪水为患,灌溉渠堰大部损毁,灾情惨重。冬间,日军溃退金华,失地收复,经浙江省政府商请中国农民银行,采取紧急贷款方式,派员驻县指导监放。共贷放农田水利贷款174万元,修复缙云、丽水等13县农田水利工程89处,受益农田159358亩。“劫后灾黎,均免流离失所,获益甚巨”③。3.促进了西部开发。国民政府对兴办西北的农田水利,采取中央拨款的方式,有力地支援了西北的农业建设。如甘肃省湟惠渠灌溉面积达25000亩,其灌溉区以土质关系,需水灌溉至为迫切,每垧旱地(合二市亩半)每年只收谷1担,改水田后,每亩年可收麦8斗,谷5斗,按1941年4月物价计算,每亩年增益200元。全灌溉区共增益500万元,地价也增加了1倍;溥济渠灌溉面积35000亩,其灌溉区原为旱地,每垧年产量约为300斤,大旱之年,经常颗粒不收。灌水之后,收获有了保障,每亩年增益为200元,每年共增益700万元,地价增加了数倍。陕西省农田水利工程规模较大。如黑惠渠,灌溉面积14万亩,每亩年增益200元,共增益2800万元,且开渠后“黑水就范,两岸可免泛滥,为利尤溥”。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国民政府发展农田水利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成果毕竟是有限的。国民政府如不进行彻底的政治改革,遏制政治上的腐败,其经济建设也是难有大的作为的。其后的政治、经济形势发展也证实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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