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工程施工合同范例实用4篇
【导读指引】阿拉题库漂亮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钢构工程施工合同范例实用4篇”法律文书资料,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文档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朋友吧!
钢构工程施工合同1
价格敏感性信息是指将有可能或很可能导致公司证券价格发生实质性波动的信息。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以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为基础,它是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补充,以利更有效地实现信息披露,同时,要判定股价敏感资料,必然会涉及判断,这需要有一个指南来引导市场判断,因而,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通常包括制度基础与信息披露指南两部分。
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主要有一下几个作用: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边界
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可以通过股价的实质性波动,一方面检验披露项目的广度边界,一些没有被具体要求法描述的具体项目可能也能引起股价波动;另一方面,检验已披露内容的深度,进而通过事后的监管行动来增加信息披露的广度与深度,完善信息披露的制度边界。
2、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国外信息披露监管经验表明,如果信息披露仅仅被看成是上市公司应遵守的业务,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将变得非常困难。应该让市场充分认识到,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将提高市场效率,降低资本成本,对于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是一个双赢的市场策略。
3、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
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为交易所一线监管者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标准。交易所将持续关注公司股票价格,如果发现价格与交易量出现异常变化,而公司已公布的信息不能做合理解释,交易所将与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公司公告信息。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会立即披露新信息,如果立即披露信息有困难,在信息披露之前公司可以申请停牌。
由于价格敏感信息披露具有上述作用,价格敏感性披露制度在世界各国和地区得到了广泛应用,比如英国、澳大利亚、我国的香港地区均建立了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
我国的证券法和上市规则中均有价格敏感性规则,比如我国《证券法》第62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以说明事件的实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沪、深交易所《上市规则》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公开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本所。
我国在信息披露制度中采用了价格敏感性规则,但是交易所没有制定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南,类似指南的披露内容散见于相关规定中,如《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指引》中规定: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上述内容在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指南中均有规定。
二、杭萧钢构事件回顾
2月12日-14日,股票连续三个涨停板。
2月12日,杭萧钢构董事长单银木在公司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披露了公司将介入一个“国外大项目”的重大内幕消息。
2月15日,公告公司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00亿元。尚未正式签署任何相关合同协议。
2月15日-16日,股票连续两个涨停。
2月17日-25日,春节,股市休市。
2月26日,新年开市第一天,涨停。
2月27日,沪深股市暴跌,杭萧钢构凑巧“因有重大事项披露”停牌。
2月27日-3月12日,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
3月13日,公告公司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哥拉共和国-安哥拉安居家园建设工程-产品销售合同》、《安哥拉共和国-安哥拉安居家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总价计人民币亿元,施工合同总价计人民币亿元。
3月15日,公司公告称:目前,合同前期设计准备工作已经开始,合同尚未有实质性的履行。如对方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存在不持续执行的可能。上述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公司近期内没有形成收益。项目的进度和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影响还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才能逐步体现。
3月13日-16日,股票连续四个涨停
3月19日-30日,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全天停牌,证监会展开调查
4月2日,复牌,涨停,证监会未公布调查结果。公司澄清公告,就新华社以通稿形式的《杭萧钢构订单利好被公司提前泄漏》澄清公告。同时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展公告。
4月3日,涨停。
4月4日,开盘交易一分钟后紧急停牌,公司公告称,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纵观整个事件过程,存在以下几个疑点:
1、公司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就已经泄漏消息,为了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司应当立即公开披露签订合同的信息,为什么等到股价上涨三个涨停板才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2、在公司停牌期间,证监会就已宣布对事件展开调查,公司为何在此期间还敢继续遮遮掩掩,其连出利好意图何在?
3、3月19日至30日,杭萧钢构停牌,证监会展开调查,但是在调查无果的情况下,证监会却允许杭萧钢构于4月2日复牌,加之公司又适时了澄清公告,很容易被市场解读为一个利好消息,从而导致违规资金出逃,不明真相的投资者无辜接盘。在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证监会为什么要让杭萧钢构复牌呢?
杭萧钢构在媒体和投资者的质疑声多次停牌又复牌,连拉12个涨停板,这样的事件反映的并不仅仅是杭萧钢构本身的问题,它同时也折射出了我国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上的弊端。
三、我国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
我国目前的信息披露制度中采用了价格敏感性规则,这些规则在《证券法》、《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均有体现。但是缺乏具体的配套制度:
1、缺乏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引。哪些信息属于股价敏感资料,必然涉及到判断,因此需要有一个指引帮助企业判断和披露股价敏感信息。目前,实施敏感性披露制度的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我国的香港地区具有指南来帮助做好敏感信息的披露工作。我国目前缺乏这样的一个指引,尽管我国在相关规定中也涉及到了指南中的内容,但是由于比较分散,而且不全面,因此并不能替代指南。由于对规则理解的偏差或者蓄意歪曲规则的正确含义,实践操作中很容易出现价格敏感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再看一下杭萧钢构,2月12日,公司高层泄漏了股价敏感信息,但是公司并没有及时披露信息,而是等到股价连拉三个涨停板后,才根据上市交易规定,公告。而英国的股价敏感信息披露指南规定:假如股价敏感资料不慎外泄或相信可能已不慎泄露,发行人必须实时发出公告,向整个市场有关资料。根据英国的指南,杭萧钢构应该在2月12日就公布信息,而不是在两天以后。从杭萧钢构事件看,没有具体指引的价格敏感性制度其实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缺乏后续监督措施
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为一线监管者提供了明确的判断标准,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监管人员可以通过强制停牌制度倒逼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在我国,也制定了停牌制度,如出现了股价异常波动,交易所一般要求企业公告,至于公告是否真实、充分,监管人员不做深究,事后也没有验证与处罚机制。杭萧钢构在股价连续上涨3个交易日后公告,公告以后即刻复牌,交易所并没有对公告内容进行验证,其股价在利好公告下又连涨数日,直到市场质疑声一片时监管部门才展开调查,但是奇怪的是在调查无果的情况下又允许其复牌。从该事件看,监管部门的停牌制度只是流于形式,为停牌而停牌,没有起到对上市公司的警示作用,杭萧钢构在证监会调查期间连发利好信息,说明停牌制度并没有给杭萧钢构以警示,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乱,给投资者一种错觉:杭萧钢构的利好消息是真实的。
四、改进建议
1、尽快建立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南
由于没有具体的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南,我国的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没有可操作性,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在我国没有能完全发挥出这种制度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尽快制定并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南,以帮助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完善停牌制度
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为交易所一线监管者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标准。而停牌制度是交易者实施一线监管的主要手段。因此,一个有效的停牌制度将使监管者的一线监管更加有效率,从而保障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的顺利执行。
我国目前的停牌制度流于形式,股票上市规则只是规定公司针对造成停牌的信息进行公开披露之后就复牌,至于所披露的信息是否可靠,是否充分等监管者并没有去验证、复核,而是被动地等流言充斥整个市场的时候,才去调查,这时候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已经严重受到损害。监管者为了停牌而停牌,在公司停牌期间,没有作为,披露什么样的信息企业说了算,监管者要做的事就是披露信息以后复牌,这样的停牌制度形同虚设。因此,必须要改革这种停牌制度,让监管者由被动变为主动,对公司公告内容保留合理怀疑,通过谈话、关注等措施,为投资者营造一个说真话的环境,在信息未充分披露之前,公司将一直处于停牌状态,而不能象杭萧钢构那样,事情尚未调查清楚就复牌,使市场更加混乱。
参考文献:
[1]赵德武等。资本市场与公司财务有关问题德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陈向民,谭永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若干问题研究—时间性、信息含量与市场反应[Z].深交所研究报告60号。
[3]何卫东。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研究[Z].深交所研究报告70号。
[4]黄本尧。中外停牌制度比较研究[Z].深交所研究报告78号。
[5]金德环、王俊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个股异常波动相关性研究[J].财经研究,2002,(7)
关键词:证券市场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
钢构工程施工合同2
关键词:机电工程 管理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机电安装工程贯穿着园林建筑工程的每一个环节,影响着工程中的各种设备、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通信等的安装。在机电安装设备的施工活动中,要处理好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每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保障园林中的建筑物能够按照需求投入使用。那么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都有什么特点呢?在施工中又如何进行质量管理呢?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
机电安装工程的特点
当今的园林建筑施工中大多数采用自动化机器设备,机电安装工程因此而诞生。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及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都属于机电安装工程的范畴。机电安装是个工程规模比较大的工作,并且,对于安装的技术要求,也是相当大的。工程内容包括锅炉、通风空调、制冷、电气、仪表、电机、压缩机机组和广播电影、电视播控等设备。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特点主要在于质量评估方法、工程验收和售后服务手段上与其他建筑物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
对机电安装工程的质量管理应学习国外的网络技术、时间与成本的计算方法和优化模型、施工进度的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并且结合我国的国情与机电安装工程自身的特点来对机电安装工程的进度与成本进行研究。要想实现对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的控制,首先要分析施工进度与施工成本的关系,指导建设企业采用施工中最低成本,从而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其次,要根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中的数量关系变化而适时的对施工进度与成本进行合理的调整,确保企业对工期的要求,并实现以最低的成本进行施工,来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机电安装工程中的管理与质量控制
在机电安装工程管理中,应建立严格的机电安装工程管理体系,完善紧急预案,并且对方案中涉及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供有力的保障。
图纸设计管理
园林工程中的图纸设计工作主要是为了投标和招标而进行的,并且施工图纸一旦确立就要严格的执行。图纸设计的管理一方面要保证设计图纸数量的完整性,另一方面要保证设计图纸内容的完整性。园林工程的图纸设计要充分体现设计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实用性。其中,系统性是要求图纸能够表明各项施工中各个环节的相互关联;协调性是要求图纸中的各个部分都能互相说明,互为解释,表明各个部分的平片位置、工作原理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实用性是指设计必须满足施工所需的各项资格要求,才能具备施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为施工结算的有效依据,并且保证机电安装工程的实用性与科学性。
2、组织团队管理
在机电安装工程中,对组织团队的管理为整个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工程是否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为了更好的进行工程的组织管理,就需要成立具有高度执行力的施工团队,并且做好施工中的责任划分和管理计划,根据施工中的具体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沟通机制,增强团队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并且保证施工中的信息能够快速、高效、真实的进行传递和共享,确保施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且,要注重对团队中成员关系的处理,及时解决矛盾和意见分歧,加强团队整体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确保组织团队管理落实到实处。
施工合同管理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还可以称为机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主要目标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成本完成质量和规模符合建设标准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就是实现上面所表述的目标。施工合同质量的好坏,往往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可以得到体现,施工合同管理如果效果较好,施工企业的效益目标就可以完成,施工合同管理如果效果不好,会给施工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在进行施工合同管理的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是否已建立符合规范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是否已制定了完善、合理且可行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是否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施工合同管理知识水平;
是否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做好管理措施,确保施工合同管理的进行;
是否认真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确定和如实的履行。
4、施工进度管理
对施工进度的管理,可以反映整个施工团队的组织水平高低和施工中临场反应能力的高低,也能切实的反应施工中机械设备的利用效率。机电安装工程中的施工进度管理需要将整体进度计划进行分割,将分割出来的小进度目标和控制点安排到每一天、每一项工作中去,并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分解的目标进行执行。同时,要编制详细的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将计划中的各项工作分配到专门的人员负责,并且在每天休工之前召开施工的总结会议,确定当天工作的完成情况,并汇报当天工作中的难点、重点与协调、沟通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在总结之后应将第二天的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和部署。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和任务完成相应的工作,保证机电安装工程能够顺利的按照计划竣工。
工程质量管理
对机电安装工程中的质量控制主要通过如下方式来实现:
在施工之前,确定施工人员全部认真的了解了施工图纸设计中涉及的质量问题,并且能够对施工图纸的合理性进行控制,同时要根据机电安装工程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施工图纸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机电安装设备的质量是影响施工质量的必要因素,所以在施工中要严格对现场的材料、机械设备进行把关,防止质量不过关的、未获得资格认证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并且当材料出现问题的时候要追溯到原材料的采购人员进行质量检查,防止在采购材料和设备的环节出现质量方面的纰漏;
施工进行的过程中,也要严格对质量进行控制。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且注意施工操作的规范性,不能随意更改图纸上的设计和设备的放置位置,防止因私自篡改设计图纸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管理人员要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和登记、考察,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工程不能进入下一个施工环节;
施工后的竣工检测和调节试用阶段,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调试,不能为求方便而精简步骤。在调试之后,要精确的对结果进行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要及时进行调换。
6、安全管理
机电安装工程中如果不对安全施工进行管理,将造成严重的财产和人身的损失,给企业带来无法预知的后果。所以在施工中,要对施工人员做好专业技术指导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防范意识。并且,要在施工现场布置一些安全防护设备,防止施工中出现的石块滑落、漏电、漏水等情况危害施工人员的健康。同时,要加强在施工中的安全监理,组织专业技术过硬的监理人员形成监理团队来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当出现安全隐患的时候要马上停止施工,切除了安全隐患才可继续进行施工。总之,加强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能够有效的保障施工的质量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对如期完成施工和确保施工质量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江焯兴。 论机电安装工程管理及质量控制。 建材与装饰,2011年7月。
[2]陈桂宝。 论机电安装工程管理及质量控制。 建材与装饰,2011年6月。
[3]罗宁兵。 机电安装工程管理机质量控制分析。 建材与装饰,2011年7月。
[4]林贵。 阐述机电安装工程管理及质量控制。 建材与装饰,2011年5月。
钢构工程施工合同3
近来,杭萧钢构的股价暴涨事件引起了市场的各方关注,关注的焦点之一就是杭萧钢构是否及时、充分地披露了价格敏感性信息?杭萧钢构在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企业故意违反信息披露制度造成的,还是我国制度本身的缺陷导致企业的非故意行为?杭萧钢构事件究竟折射出我国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哪些弊端?本文将对上述问题展开研究。
一、杭萧钢构事件回顾
2月12日-14日,股票连续三个涨停板。
2月12日,杭萧钢构董事长单银木在公司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披露了公司将介入一个“国外大项目”的重大内幕消息。
2月15日,公告公司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00亿元。尚未正式签署任何相关合同协议。
2月15日-16日,股票连续两个涨停。
2月17日-25日,春节,股市休市。
2月26日,新年开市第一天,涨停。
2月27日,沪深股市暴跌,杭萧钢构凑巧“因有重大事项披露”停牌。
2月27日-3月12日,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
3月13日,公告公司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哥拉共和国-安哥拉安居家园建设工程-产品销售合同》、《安哥拉共和国-安哥拉安居家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总价计人民币亿元,施工合同总价计人民币亿元。
3月15日,公司公告称:目前,合同前期设计准备工作已经开始,合同尚未有实质性的履行。如对方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存在不持续执行的可能。上述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公司近期内没有形成收益。项目的进度和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影响还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才能逐步体现。
3月13日-16日,股票连续四个涨停
3月19日-30日,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全天停牌,证监会展开调查
4月2日,复牌,涨停,证监会未公布调查结果。公司澄清公告,就新华社以通稿形式的《杭萧钢构订单利好被公司提前泄漏》澄清公告。同时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展公告。
4月3日,涨停。
4月4日,开盘交易一分钟后紧急停牌,公司公告称,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纵观整个事件过程,存在以下几个疑点:
1、公司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就已经泄漏消息,为了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司应当立即公开披露签订合同的信息,为什么等到股价上涨三个涨停板才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2、在公司停牌期间,证监会就已宣布对事件展开调查,公司为何在此期间还敢继续遮遮掩掩,其连出利好意图何在?
3、3月19日至30日,杭萧钢构停牌,证监会展开调查,但是在调查无果的情况下,证监会却允许杭萧钢构于4月2日复牌,加之公司又适时了澄清公告,很容易被市场解读为一个利好消息,从而导致违规资金出逃,不明真相的投资者无辜接盘。在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证监会为什么要让杭萧钢构复牌呢?
杭萧钢构在媒体和投资者的质疑声多次停牌又复牌,连拉12个涨停板,这样的事件反映的并不仅仅是杭萧钢构本身的问题,它同时也折射出了我国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上的弊端。
二、我国的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
价格敏感性信息是指将有可能或很可能导致公司证券价格发生实质性波动的信息。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以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为基础,它是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补充,以利更有效地实现信息披露,同时,要判定股价敏感资料,必然会涉及判断,这需要有一个指南来引导市场判断,因而,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通常包括制度基础与信息披露指南两部分。
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主要有一下几个作用: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边界
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可以通过股价的实质性波动,一方面检验披露项目的广度边界,一些没有被具体要求法描述的具体项目可能也能引起股价波动;另一方面,检验已披露内容的深度,进而通过事后的监管行动来增加信息披露的广度与深度,完善信息披露的制度边界。
2、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国外信息披露监管经验表明,如果信息披露仅仅被看成是上市公司应遵守的业务,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将变得非常困难。应该让市场充分认识到,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将提高市场效率,降低资本成本,对于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是一个双赢的市场策略。
3、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
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为交易所一线监管者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标准。交易所将持续关注公司股票价格,如果发现价格与交易量出现异常变化,而公司已公布的信息不能做合理解释,交易所将与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公司公告信息。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会立即披露新信息,如果立即披露信息有困难,在信息披露之前公司可以申请停牌。
由于价格敏感信息披露具有上述作用,价格敏感性披露制度在世界各国和地区得到了广泛应用,比如英国、澳大利亚、我国的香港地区均建立了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
我国的证券法和上市规则中均有价格敏感性规则,比如我国《证券法》第62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以说明事件的实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沪、深交易所《上市规则》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公开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本所。
我国在信息披露制度中采用了价格敏感性规则,但是交易所没有制定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南,类似指南的披露内容散见于相关规定中,如《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指引》中规定: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上述内容在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指南中均有规定。
三、我国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
我国目前的信息披露制度中采用了价格敏感性规则,这些规则在《证券法》、《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均有体现。但是缺乏具体的配套制度:
1、缺乏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引。哪些信息属于股价敏感资料,必然涉及到判断,因此需要有一个指引帮助企业判断和披露股价敏感信息。目前,实施敏感性披露制度的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我国的香港地区具有指南来帮助做好敏感信息的披露工作。我国目前缺乏这样的一个指引,尽管我国在相关规定中也涉及到了指南中的内容,但是由于比较分散,而且不全面,因此并不能替代指南。由于对规则理解的偏差或者蓄意歪曲规则的正确含义,实践操作中很容易出现价格敏感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再看一下杭萧钢构,2月12日,公司高层泄漏了股价敏感信息,但是公司并没有及时披露信息,而是等到股价连拉三个涨停板后,才根据上市交易规定,公告。而英国的股价敏感信息披露指南规定:假如股价敏感资料不慎外泄或相信可能已不慎泄露,发行人必须实时发出公告,向整个市场有关资料。根据英国的指南,杭萧钢构应该在2月12日就公布信息,而不是在两天以后。从杭萧钢构事件看,没有具体指引的价格敏感性制度其实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缺乏后续监督措施
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为一线监管者提供了明确的判断标准,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监管人员可以通过强制停牌制度倒逼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在我国,也制定了停牌制度,如出现了股价异常波动,交易所一般要求企业公告,至于公告是否真实、充分,监管人员不做深究,事后也没有验证与处罚机制。杭萧钢构在股价连续上涨3个交易日后公告,公告以后即刻复牌,交易所并没有对公告内容进行验证,其股价在利好公告下又连涨数日,直到市场质疑声一片时监管部门才展开调查,但是奇怪的是在调查无果的情况下又允许其复牌。从该事件看,监管部门的停牌制度只是流于形式,为停牌而停牌,没有起到对上市公司的警示作用,杭萧钢构在证监会调查期间连发利好信息,说明停牌制度并没有给杭萧钢构以警示,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乱,给投资者一种错觉:杭萧钢构的利好消息是真实的。
四、改进建议
1、尽快建立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南
由于没有具体的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南,我国的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没有可操作性,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在我国没有能完全发挥出这种制度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尽快制定并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南,以帮助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完善停牌制度
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为交易所一线监管者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标准。而停牌制度是交易者实施一线监管的主要手段。因此,一个有效的停牌制度将使监管者的一线监管更加有效率,从而保障价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的顺利执行。
我国目前的停牌制度流于形式,股票上市规则只是规定公司针对造成停牌的信息进行公开披露之后就复牌,至于所披露的信息是否可靠,是否充分等监管者并没有去验证、复核,而是被动地等流言充斥整个市场的时候,才去调查,这时候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已经严重受到损害。监管者为了停牌而停牌,在公司停牌期间,没有作为,披露什么样的信息企业说了算,监管者要做的事就是披露信息以后复牌,这样的停牌制度形同虚设。因此,必须要改革这种停牌制度,让监管者由被动变为主动,对公司公告内容保留合理怀疑,通过谈话、关注等措施,为投资者营造一个说真话的环境,在信息未充分披露之前,公司将一直处于停牌状态,而不能象杭萧钢构那样,事情尚未调查清楚就复牌,使市场更加混乱。
参考文献:
[1]赵德武等。资本市场与公司财务有关问题德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陈向民,谭永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若干问题研究—时间性、信息含量与市场反应[Z].深交所研究报告60号。
[3]何卫东。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研究[Z].深交所研究报告70号。
[4]黄本尧。中外停牌制度比较研究[Z].深交所研究报告78号。
钢构工程施工合同4
钢构工程施工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施工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在在房间进行钢构混凝土工程。该房间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目前已具备了工程开工条件。
第二条 施工内容
甲方以目前房屋现状交给乙方,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为明确乙方的工程承包范围,特对各专业范围及装修做法进行详细描述如下:
1、隔层部位墙面铲除粉刷层,确定主梁位置,化学螺栓固定预埋钢板,钢材双面焊接在钢板上,开槽位置须事先用激光水平仪找准水
2、钢混楼板厚度为170mm。
3、钢混楼板要求:(合同最下面附有隔层截面图)主受力钢材为14#国标工字钢,间距在1500mm左右;副受力钢材为8#国标槽钢,间距在800mm左右,焊在工字钢上;楼承板型号为51-235-760mm;铺好楼承板上焊接6mm钢筋网,间距200*200mm,再浇筑总厚度80mm细石混凝土。
第三条 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整的完成所承包工程的全部内容,并负责验收达到甲方质量要求。
3、总工期:按 个工日计算工期。
4、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合同工程内容,造成工期延误,五天内,每延误一天,罚款五十元人民币;十天至十五天内,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佰元人民币,乙方应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甲方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5、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如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甲方可提出暂停施工,乙方应提出处理办法报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整改,整改后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工期不予顺延,且乙方承担延误损失。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施工质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及相关国家规范,并且不得破坏原有房屋的结构;若乙方达不到该质量要求,则按100元/㎡(建筑面积)罚款,并支付给甲方因为返工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其返工整改费用。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本项目工程施工的钢材(工字钢、槽钢、钢筋)、水泥、沙、石均由乙方采购,材料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应符合甲方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所有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准备。
2、水泥:海螺等级水泥若有小厂和黑榜水泥进入工地,发现一次,甲方将对乙方罚款伍千元人民币。
3、石子:无泥巴、杂质等。
4、钢材:国标钢材,钢筋无毛刺,无明显锈迹。
5、河沙:颗粒状中粗黄沙,无泥巴、杂质等。
6、楼承板:镀锌楼承板,无锈痕。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单价及支付方法
1、造价结算: 钢构混凝土楼板 元/平米乘以 平米。
2、工程款预算(按设计图计算):约¥ 元。
3、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付给乙方定金 500 元,施工队进场前期工作(放水平线、开槽、开孔等)完成付总价款50%的工程款(定金包含在内) 元,待甲方对工程验收后付清剩余50%的工程款 元。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提供良好的(水/电)施工环境办理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证件及交纳相应物业管理等费用
2、乙方责任
(1)采取可靠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管线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负责已完工程或成品和预留洞口的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的保护、修复费用。
(3)如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或人身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不得将工程分包。如有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本合同签订之日前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全部工程款,乙方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2、建安保险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和安全规范组织施工,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承担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为期5年的免费质量保修责任。
5、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构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1. 包工包料
2. 工程造价按___________元/㎡,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含税总造价为___________元。
3.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以下相应调整(1.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期限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雨天,连续停电8小时以上或设计变更,甲方等原因延缓施工的,顺延施工期限。施工过程中,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等必要施工条件。
第五条:工程结算
1. 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支付工程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如不按期支付定金,乙方不安排生产工作)
2. 钢结构构件进场后二日内支付总价的_______﹪.
3. 钢结构构件框架安装完毕,封板前支付总价的______﹪.
4.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95﹪,其余作为预留保修金。
5. 预留保修金在保修期后15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保修期为_____个月。
第六条:施工准备
施工前,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的施工安装准备工作,并做好三通一平,施工图纸会审及相关事宜,如未能办妥相关施工手续发生经济损失入法律责任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
2. 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应提出竣工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五日内应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认定。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本工程为合格。若在竣工后一个月内不验收,甲方无条件支付应付的工程价款。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才可使用。
第八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设计变更
1. 甲方因故需要设计变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签发联系单。如乙方无甲方认可擅自改变原设计的,承担相应责任。
2. 甲方变更设计的,应提前告知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3. 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价款,乙方核算后提交甲方,由甲方签证确认后,在工程痉结算价款时一并支付。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没有如期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经乙方催告后五天内仍不能支付的,甲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迟的责任和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3. 因乙方原因而致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 如一方违约或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确属特殊情况而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必须中止的,在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好相关遗留问题及结清工程价款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否则,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1. 本工程甲方指派_____________同志,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如调换指派人员,应当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前后任指派人员具有同等职权。
2.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安全施工,如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构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本建设工程具体施工事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和内容:
二、 承包方式:
三、 合同金额(大写):
四、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 发包人责任:
a.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和现场施工监督。
b.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保证做好供电、供水。
c.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如有拖延则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为违约金。
(2)承包人责任:
a.严格按图施工,工程质量就符合设计方案图材料标准甲、乙双方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b.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c.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d.在施工过程中,原因由承包方造成的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e.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
f.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五、 合同工期
1、 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以合同签订正式开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a.发包方要求更改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影响工程进度;
b.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甲方材料未及时进场。
c.发包方原因造成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d.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工期;
e.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恶劣天气(暴雨、高温、地震、台风)无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为而延误工期;
f.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六、 工程质量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图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监督。
2、 承包方在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就及时报告发包方代表,协同解决。
七、 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30%计人民币 作为进场费;余款随工程完工后结清。
八、 施工与设计变更
1、 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 甲方生产工艺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作出设计修改通知书,乙方方可实施并组织施工,因为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造价,必须另行协商。
九、 纠纷解决办法
乙方在施工期间,若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助配合乙方工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当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十、 附则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终止,保修责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资料、图纸、通知、签证单、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