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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政治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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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政治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1

根据云政法发电[**]95号关于深入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现将昭通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政法队伍基本情况

全市法院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042个,实有干警1007.其中,女同志255名,占%;法官621名,占%;法警92名,占%。正科级领导干部46名,副科

级领导干部158名。科员和办事员450名,占%。各县区法院科员和办事员417名,占县区法院总干警人数846名的%。

全市检察机关**年共有政法专项编制713人,实有检察人员688人,其中干部648人、工人40人,另有协警12名,书记员5名。有副厅级干部1名,正处级干部17名,副处级干部30名,正科级干部149名,副科级干部213名,科员204名,未定级干部34名。有妇女干部职工171名,少数名族干部职工51名。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生447名,专科生185名。26至30岁至40岁157名,41岁至45岁125名,46至50岁的157名,51至55岁的83名,55岁以上的38名。

公安机关**年有人员编制4545人,实有4462人,另有协警2449人。其中厅级1人,处级86人,科级1753人,科级以下2412人。全市警力占总人口总数的万分之

司法行政机关**年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39人(含市劳教戒毒所)、地方行政编制167人、地方事业编制174人,共880人,实有823人(含劳教戒毒所协警50人)。其中处级实职领导10人,处级非领导职务4人,科级269人。中共党员519人,妇女干部174人,少数民族干部99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101人,大专以上学历627人。

二、队伍建设主要做法

今年来,昭通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十推目标”建设,提升“十大能力”素质,在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效能绩效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抓宣传树典型六个方面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四个到位,六项创新”上。

(一)四个到位。

1.政治建警,措施到位。政法各部门积极参加省委、市委组织的系列学习活动,通过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四群教育”、“创先争优”等专题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大对政法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保证了队伍的纯洁性。各级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十推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设”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市政法机关工作热情,调动了政法队伍的积极性,工作成果突出。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鲁甸县检察院、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威信县法院、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李国圣、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马兴旺等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政治建警,强化了队伍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自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中央财政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政法机关的保障力度,有效缓解了长期困扰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困难。我市政法机关也得到了市县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市级将人均1元、11县区将人均2元的维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了政法各项工作的正常推进;11县区都落实了干警加班津贴,以30-100元分别兑现了基层矛盾调处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各项奖励,充分调动了广大政法干警和基层政法工作者的积极性。特别鲁甸县的经费保障更为全面有力,在对政法经费和政法部门加班津贴给予充分保障的同时,还根据县委政法委人少事多、工作任务复杂繁重的实际,将县委政法委以人均370元(略低于县直政法部门)一并落实加班津贴,极大地调动了政法委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各县区已逐步合理布局乡镇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站所政法干警,开始注重将政法工作重心向基层逐步倾斜,夯实政法事业基础。各乡镇配备了分管政法维稳工作的领导,健全了乡镇综治维稳机构,充实了综治维稳干部队伍,政法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绥江县基层组织保障工作措施实、力度大,以从县级政法部门选派优秀干部到乡镇任在职不在编的政法副书记的方式解决了专职政法副书记配备难的问题,实行3—5年一轮换,既锻炼培养了干部又充了基层组织,乡镇按3—6名的编制全面落实了综治办专项编制,现5个乡镇有专职综治维稳工作人员17人,35个村社区有37名村治安员,治安员待遇仅次于支书、主任,建立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长效机制。

3.机构职级,配备到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法队伍放在干部队伍重要组成部分予以管理和领导,市委每年专门召开3到4次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在每年全市政法工作会上,市委政府有关领导都亲自出席并作指导;各县区党委每年至少召开5次以上

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并对政法干部配备、调整、经费保障等作专题研究。在市县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市委政法委、市级法、检、公安内设机构负责人职级待遇基本高配到副处以上,县区政法委、法检公内设机构高配到副科以上,基层派出所所长、中心法庭庭长正逐步完成正科级配备,乡镇司法所长已完成副科级配备,市县政法部门的职级待遇明显高于其他部门,党委

政府对政法干警的重视和关爱有力推进了政法队伍建设。

4.应急力量,组建到位。近年来,随着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等国家级巨型水电站和镇雄、威信煤电一体化等重点工程的相继开工建设,在促进昭通大开放、大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成倍剧增,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也随之逐年加重,在警力短期内不可能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一是招聘了协警约2500人,目前,占全市警力50%的协警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组织巡逻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公安工作中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矛盾。二是加强移民维稳专业处突力量建设,在去年组建的以巡特警、武警消防、民兵为主体的1000人维稳处突专业队伍基础上,今年,巩固发展1000人维稳处突专业力量,从移民县扩大到县重点县、覆盖到全市11县区共组建3000人的维稳处突专业力量。三支队伍自组建以来,多次在服务移民群众、治安整治、处置群体性事件和打击暴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绥江县在按要求组建了300人应急维稳队伍的基础上,还创造性地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各抽出10名,县法院、检院各抽出20名身体素质较好的干部,组成一支60人的机关维稳处突分队,形成第4支维稳处突队伍。维稳应急队伍训练始终坚持分散训练和集中演练相结合、平时训练与战时锤炼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为推进全市维稳应急队伍建设,我市在**年12月组织了 “和谐永善(水富、绥江)——**”联合演练,武警、消防、巡特警、民兵应急分队共620人演示了抗洪抢险、抗震救灾、交通事故抢险、车辆抢险救灾等11个课目。通过演练,全力推动了维稳应急处突能力大提高。

(二)六项创新。

1.能力建设有新举措。今年,我市在政法队伍建设中,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为目的,以社会管理为主题,以创新能力建设为载体,出台了《昭通市**年政法工作十推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以十推为载体提高政法队伍十大能力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有效推进我市政法队伍建设。“十推十提”创新举措作为我市政法综治稳定工作总措施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工作能力,激起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创造性主动性。如永善县法院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干部轮岗交流锻炼,采取上挂下派办法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鲁甸县茨院派出所建立警民联动平台,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市委政法委加大信息技术建设实施进度,提高推广应用能力;绥江、永善、水富县率先完成组建了千人维稳应急队伍,提高了处突维稳能力;市委政法委建立了执法监督巡视机制,提高依法监督能力。

2.效能工作有新推进。市委政法委率先成立了效能工作考核办对效能工作进行考核考评,考核分为月考和年考。月考工作中,先由各部门将工作形成月报送考核办;考核办在每月初对上月各部门的考评档案台账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查阅效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会议记录等痕迹资料,初定考核结果并进行预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年考工作中,对全年12个月月考情况进行成绩累计,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评。考核办对各部门自评及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综合月考、年评及述职测评情况,评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作为奖惩兑现标准。部门等级评定为不合格,对部门负责人实行黄牌警告;两年不合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三年不合格,部门负责人引咎辞职。个人考核一年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两年不合格,实行待岗处理;三年不合格,调整工作。目前,效能工作正在全市各县区逐步推广,将有效激励干部职工激情,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3.作风建设有新成效。在十推社会管理创新方案提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80%以上的目标后,我市通过“垂范执纪、标兵执纪、阳光执纪、责任执纪”四大举措,进一步严明纪律、整肃警风,提高执纪守纪能力。对政法队伍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重心放在预防工作上,加大对政法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从思想上筑牢不违规不违纪的第一道防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执纪责任,对发生违纪、违规案(事)件,实行领导干部垂范执纪、双责问责。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完善了全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巡视机制,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工作满意度以及对政法机关、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群众监督,将纪律作风建设进行公开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确定了政法队伍“令行禁止,不违令;遵章守纪,不违纪;行为规范,不违规”的“三无”执纪目标,将重心落实到基层,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有力加强了我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法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作出纪律保障。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组多次明查暗访显示,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4.形象建设有新成果。“十推十提”目标提出后,我市加大了政法维稳综治宣传工作力度,加大了上下协调、内外交流力度,有力推动了政法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县区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对政法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加大,把政法宣传工作与政法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为政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紧紧围绕政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为政法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扩大了政法工作影响力,对鲁甸茨院派出所原所长王崇龙的宣传,树立了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制定实施了新闻发布,舆论引导等意见办法,注重虚实结合,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促进了政法维稳综治工作良性发展。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外部协作配合,围绕政法中心工作,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了强劲的宣传声势,增强了政法宣传的整体效果。在大关县文秘宣传信息工作会召开后,各县区掀起了宣传工作写稿投稿的新高潮,效果明显。在前期发生的多个热点事件中,我们始终把握正确的宣传方向,及时关注网络舆情,取得宣传主动性。

5.力量整合有新方式。自各级党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来,我市社管工作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格局。市县区各级加强对社会维稳综治力量的有效整合,在社会管理中加强对单位保安、志愿者、义务联防队、村民小组等社会力量的整合。各县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整合各行业力量,形成了有限警力与无限民力相结合的大格局。鲁甸县结合多民族杂居的实际,整合政府部门、宗教人士、维稳队伍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镇雄县整合政法维稳力量开展“三进三评”活动,有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昭阳区凤凰办事处文渊社区在社会管理创新浪潮中,将社区管理服务化、家庭化、爱心化、慈善化,社区平安和谐建设有新成效;大关县吉利镇强化村民自治推出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镇指导、村自治、组落实、户参与”管理模式,走出乡村管理新路子。

6.机关建设有新突破。今年,市委政法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健全规范了议事规则,出台了领导带班、黄牌警告、待岗规定等22项管理制度,形成了有章可循、依章办事、违章严处的工作格局。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在机关实施一日工作日志,一周工作讲评,一月工作考核,一年工作总评效能管理“四一”工作法。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绩效化考评,进一步调动了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制定出台了市委政法委**年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信息工作实施方案、文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目前,机关建设各项措施在各县区政法委逐步推广,市县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逐渐形成运作规范、务实高效、争先恐后的机关作风。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昭通市政法队伍在保稳定、建和谐、促发展中做了大量有效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的一定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人员编制相对不足。警力不足制约着工作的正常开展,市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042个,实有干警1007人;检察院有政法专项编制713人,实有688人,公安机关有人员编制4545人,实有4462人,司法行政机关共有编制880人,实有823人。全市公安警力占总人口的万分之远远低于全国万分之十三点七,全省为万分之十二点五的配置比例,镇雄县警力万人比例仅为万分之三点九。基层力量薄弱,全市1人司法所就有57个,占%,甚至还有无人所存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格局尚未完全有效形成。

二是政法干部交流困难。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的干部在同一岗位滞留时间较长,流动不畅通,横向交流不出去,纵向交流不上去,干部培养得不到多岗位锻炼,干部使用单一,向外推荐不出去。多数县区政法委副书记及有关干部职工一干就是几年甚至10几年没有变动,对工作疲劳厌战,不利于干部成长和工作开展。

三是规范管理还不到位。一些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存在 “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力,对人民群众态度简单粗暴,不时仍有群众到上级机关反映基层干警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全市协警队伍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少数县对协警人员管理不到位,时有协警损坏队伍形象事件发生。

四是宣传引导能力欠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导力度还够,特别从基层一线、平凡岗位、干警、群众身边挖掘先进典型的力度还不够,还缺乏树立起全省及至全国性的典型人物。

五是县区政法委机关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3个不适应上。一是现有人员编制不适应工作需要。目前县区政法委机关编制仍按10年前的工作需要核定,与现有工作内含和外延扩展的任务极不适应,多数县区政法委机关科室只有1人在勉强维持,甚至有的县区1人身兼两个科室工作职责,导致工作疲于应付,很难取得质的提升;二是干部年龄结构不适应工作需要。县区政法委机关干部年龄结构总体老化,多数县区政法委机关平均年龄都在40岁左右,导致机关工作激情不足,缺乏活力,制约着机关建设发展。三是待遇配置不适应工作需要。横向比较,我市县区政法委机关干部职级待遇仍然偏低,县区政法委工作趋于综合化,工作经常在第一线,任务繁重,加班时间多,相关津补贴却完全没有,一定程度上影响干部工作激情。

四、下步工作建议

1、加强政治育警,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落实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队伍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落实昭通“十推社会管理创新”方案,打造一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高效的政法队伍。

2、争取队伍编制,缓解人员不足。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实际困难,积极呼吁、协调,争取能解决一批队伍编制,缓解人员紧缺问题。

3、畅通用人渠道,增进干部交流。要进一步畅通人员进出渠道,通过多种措施促进我市政法队伍的流动,不断改善我市政法队伍的年龄结构问题。政法各部门现在编制都还没有充实,要向党委政府积极汇报,主动争取,通过公务员招录等形式让政法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老同志,要加以关心照顾;对被上级部门选用及被省市选调的同志要开门放行。要加大对干部横向纵向交流和学习,注重对干部的多岗位锻炼和培养,通过上挂下派等方式丰富干部阅历,扩展干部眼界。

4、加大宣传力度,展现政法风范。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把宣传工作紧扣政法工作主题,通过不断增强政法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传播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树立和宣传我市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有效展现我市“忠诚团结、务实创新、目标推进、绩效第一”的政法队伍风范。

5、加强队伍培训,完善激励机制。有计划地对队伍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开展多形式学习交流,不断加强队伍综合素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形成人尽其才的用人导向。用竞争手段实现优胜劣汰,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6、加大巡视督查,强化队伍管理。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巡视督查机制,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及时纠正错误,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队伍纯洁。

政法队伍政治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2

一、政法队伍建设概述

政法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队伍建设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否顺利实现,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政法工作涉及的领域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工作不断遇到新问题和新挑战,特别是在保障和服务职能作用方面,越来越凸显其工作的重要性,这就给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大力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解决政法队伍在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显得日益重要。

如何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既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带基础性的根本工作,各级党委必须将其纳入本单位工作的总体宏观思路进行安排和部署,作为一项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新时期新发展,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政法工作要适应现阶段的发展要求,就必须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工作人员的头脑,并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和加强队伍建设,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为目标,认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职业荣誉感,使每一位干警都知荣辱,求上进,树牢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适应司法改革和政法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各级政法部门通过开展抓班子、带队伍、聚人心、强素质等教育管理措施,干警队伍整体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总体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也都能够较好地履行政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法干部队伍中缺乏复合型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健康有效开展。在大部分基层政法部门人员队伍中,普遍存在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复合型人才不多,有的同志政治素质高,但业务能力不强,办案效果不佳;有的同志业务能力强,但政治素质不高,办案的社会效果不够理想。有的同志大局意识不强,工作的创新方法能力不足,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有的在处理工作事务时,方式方法不多,思路不灵活,形式单一,协调能力不高,不能很好的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三者有机统一。

二是政法干部队伍整体司法能力不高,不能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日益增长的需要。部分基层政法部门中相当一部分年龄偏大的干警,其现有学历均为后期进修所得,业务水平受限,理论提升较慢,难以应对新时期不断增多的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工作。而且随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不断出台,法律知识更新较快,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涉及到法学的许多专门领域,而部分人员由于缺乏危机意识,不善于学习新知识,还是习惯于用陈旧的思维方式来处理新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发展需求,从而导致司法能力与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不完全相适应。。

三是政法干部队伍管理机制不健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发展需要。新时期新发展有新要求,随着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一些规章制度修订不及时和健全,对政法干警的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落实得不够理想,内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部门内部协调沟通机制不畅,相互配合不够默契,工作效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一些考核指标的设定不科学,考核机制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成效。一些涉诉信访工作产生的负面效应给政法干警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出现不敢办案,不愿办案的现象。

四是政法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欠缺,政治理论学习同与时俱进结合程度不够。由于受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矛盾因素的影响,部分干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责任担当感弱化、进取意识不强的问题。甚至个别干警认为业务工作是“硬”任务,理论学习是“软”指标,对理论学习抱着应付工作的态度,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等到需要的时候才临时抱佛脚,现去翻书查询或百度搜索,没有把学习的过程变成增强党性锻炼的过程,变成开阔视野、改造思想、增长才干的过程。

三、政法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加强队伍建设是提升政法工作永恒的主题。拥有一支综合素质高、司法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政法工作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级政法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多措并举,在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政法干部队伍上做出了亮点,取得了队伍建设的有益经验。

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有效带动和提升政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抓好队伍建设是基础,各级政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作风上的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司法决策和管理能力,领导班子要形成合力,团结带领干警积极进取、分工合作、争创佳绩,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局面。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起到引领示范的带头作用。通过院班子的带领,在干警中形成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勇于奉献的氛围,推动政法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使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法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认可和一致好评。

二是积极端正执法办案思想,不断强化司法服务群众责任和意识。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先导,必须始终坚持把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把思想教育同工作实践相结合,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级政法部门结合不同岗位的职责特点,强化对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针对行政事务和审判业务不同的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以增强党纪、廉洁勤政和执法为民等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干警司法为民服务意识。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学习方式,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讲党课,强化党纪党规和职业教育,使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服务群众意识得到提升,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全面改善和提高。

三是继续深化专题学习教育,全面增强政法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增强学习教育是关键。坚持以老带新的传帮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老同志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特点,帮助和带动年青干警营造钻研业务、开展研究的浓厚氛围,在努力培养专家型人才上取得了有益经验。有的部门通过办案能手评选、技能考核、技能比武等技能展示平台,全面提高干警业务技能,切实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通过加强干警基本业务技能和综合业务能力,丰富了干警生活,提升干警文化修养与品位,引导广大干警形成服务百姓、甘于奉献的精神,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阳光司法增强政法工作的公信力。实行阳光司法,队伍建设是关键,通过提高队伍素质,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要始终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对于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通过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观摩重大典型案件审理,能有效监督队伍建设,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理解政法部门工作,争取更大支持。通过开展系列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提升,司法公信力得到增强。

五是严格对政法干部队伍的执法管理,从严树立政法人员新形象。按照“从严管理、从严治警”的思路,政法队伍建设重点在管理上狠下功夫,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日常巡查工作机制,不定期对政法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对确实违反要求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理。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十禁止”规定,鼓励当事人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进行举报,对违法违纪现象,绝不姑息一查到底。通过开展日常工作巡查,作风建设得到有效转变,执法办案形象大提升。

六是注重落实人文关怀机制,激发政法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落实政法干部队伍激励机制,是促进队伍能力建设的有效方式,加大干部培养选拔、任用交流力度,合理调整人员力量,确保有限的司法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把干事创业的人用在关键岗位上,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建立业绩考核机制,强化案件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定期考核和通报,并作为干部考察、等级晋升和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落实一系列人文关怀机制,从细微之处彰显人文关怀,让干警感受到组织的关怀、集体的温暖,有效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

四、制约政法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因素

从整体运行情况来看,当前基层政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都能够较好地履行政法各项工作。但从实际工作运行的情况来看,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结合分析和深入的思考,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是政治学习抓得不细不实,理想信念有所弱化。在政法干部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对政治建设的重视力度不够,使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政治部门对干警的思想引导、教育警示不及时,导致一些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观察新动向、发现新问题的政治觉悟不高,极个别干警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致使理想信念滑坡,出现职业伦理道德丧失等问题,极大地损坏政法干警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二是司法需求不断增长,干警职业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不高,特别是年龄稍大的干警入职时第一学历低,第一学历是本科毕业的很少,是法学专业毕业的更是少数,虽然最后都能通过学习取得了本科学历,但都是通过参加业大、函授等学习取得的毕业文凭,法学理论功底薄弱。有的干警满足于现有学识,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学习力度不够,处理问题因循守旧,工作中凭借老经验,依靠老方法,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繁杂的行政事务,大部分同志都很难抽时间进行有效的学习,导致干警司法能力与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

三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政法队伍人员流失严重。近年来,通过参加公务员分开招录考试的考生来自全国各地,这些外来干警中,大多在当地无房无家,无亲无故,有的与伴侣两地分居,生活中得不到关心,容易缺乏归属感,因此便通过各种方式离开所在单位回归原籍,这部分干警成为政法干部队伍人员流失的主要群体。以晴隆法院为例,从2012年至今,已有31名公开招录的在编正式干警通过公开招考、组织选调、个人申请等形式调离法院。政法干部队伍的不稳定,各种原因导致的人员流失,无疑对政法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

五、加强政法队伍能力建设与培养研究的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政法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社会各界对政法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面临越来越多的考验。因此,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的社会因素,努力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优秀政法干部队伍。

一是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做实、真学真信真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干警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不纯的问题,把加强政法部门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提高干警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党中央关于队伍建设的要求部署在政法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把司法为民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司法需求,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政法部门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绝对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坚持以政治教育、党性锻炼为重点,解决好广大干警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教育引导干警增强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三是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新时代政法部门工作实现新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司法人才,要不断加强对干警的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在学习培训上,既要注重提升专业技能,更要全面提升善于学习的本领、运用法治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和狠抓落实的本领,注重学习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达到学以致用。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力求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精英队伍,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是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保持政法干部队伍的纯洁。要坚持不懈的对政法干警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队伍纯洁,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建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教育管理队伍的长效机制,使每一个司法环节、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切实做到靠制度管理,靠制度监督,靠制度办事。要坚持“一岗双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配套措施,建立干警警戒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个人廉政档案,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政法队伍政治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3

目前局机关在职共有人员xx人(核定中央政法专项编制x人,实有xx人,其中x人为工勤人员,x人已退二线,核定事业编制x个,实有事业编制x人),其中局长x人,副局长x人(x1人),主任科员x人,纪检组长x人,副主任科员x人,退居二线副局长x人;一般工作人员xx人。具有法律本科学历的xx人,具有法律专科学历的x人,具有其它专科学历的x人,具在中专以下学历的x人;其中具有律师资格的x人,具有公证员资格的x人,具有法律援助资格的x人。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学习贯彻xxx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增强做好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坚定性和敏锐性。同时我局结合全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继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际成果;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把全区的司法行政法队伍建设成了一支团结协作、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团队。二是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三是争创“五型”机关,做“五型”的班子,即: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实干型。要求班子成员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提高自身素养和理论水平。

(二)加强业务建设。一是加强学习。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适应新的岗位,要求班子成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新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时俱进,以适应新体制下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体现在工作创新上。我们结合形势任务和本职工作的要求,在队伍建设上开展“二个一”活动,即每个工作人员要备一堂法律课、钻研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的实用法律知识。努力使每一名工作人员成为具备法律知识、协调能力、综合分析、创新能力较强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加强新媒体时代与民沟通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坚持一手抓法定职责履行、一手抓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提升,主动适应媒体格局的深刻调整和舆论生态的重大变化,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实际推进政法微博建设,利用新媒体以公开提高公信,成为政法系统强化自身建设的又一着力点。基于此,我局多次派干警参加网络知识业务的学习,并开通了新华区司法局行政网,专人负责。

(三)加强作风建设。班子的作风建设直接影响到局机关的形象。局班子领导多次走访社区和村,征求基层领导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真心实意地征求各级领导和全区广大人民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以便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此外,还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增强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风险点自查和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对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机制。真正落实“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要求,在思想作风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树立权为民谋的宗旨。

关于如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集中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我局决定主要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政治建警,保持思想教育的经常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强化队伍建设的根本。要针对干部队伍的思想现状和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疏导人、凝聚人、激励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二)加强业务素质培训。教育培训是提高政法队伍素质的重要环节,要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干警队伍。

(三)加强组织制度管理。一是健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二是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在本单位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及监督检查方法,形成自觉遵守与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形成自觉的制度约束意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这是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各个方面发挥模范作用,才能带出好队伍,取得好业绩。一要摆正位置,在业务上以市局为主,将市局的工作要求,在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过程中得到贯彻执行;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研究在新时期如何为政府第一要务服务、如何为本地区的文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能有所作为。三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培养领导班子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有所作为、敢为人先的勇气和时代精神。

一是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公调对接机制,做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二是继续深化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效果,做到安其心、稳其身。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国学普法宣传工作。以国学普法为载体,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八进”活动,进一步探索“法律八进”的新形式、新内容。

四是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与公证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通畅法律援助途径。严格公证处内部管理,严格办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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