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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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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住建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及20-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表态发言如下:

今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落细,按照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陇南市20-年度根治欠薪工作任务分解》和《关于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保县区治欠保支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包保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了行业监管责任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保证金、工资按月发放、合同签订等“五项制度”,落实了各方主体责任、要求和具体操作办法;全面开展了治欠保支专项检查。

一是截至目前,市级层面对全市八县一区开展了检查3次,涉及92个在建工地,查出未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存在的80余项问题,大部分施工现场进行了整改落实。各县区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共检查364项工程。查处2项违法分包项目,经核查,这两项工程均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妥善处置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做到每个投诉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配合人社部门办理3项工程上访,现均已结案。三是建立住建行业内部各职能单位联动机制。在资质资格管理环节,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项目经理,限制其企业资质升级和资格延续;在施工许可环节,对资金来源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在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对农民工工资尚未结清的,不予办理备案,不准交付使用;在评优评先环节,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和项目实行了一票否决,努力形成住建系统系统“一处拖欠、处处受限”的局面。四是开展普法宣传。全市住建行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法律责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五是扎实开展住建行业根治欠薪秋冬季专项行动。10月份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住建行业根治欠薪秋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县区迅速开展根治欠薪秋冬季专项行动,做到了超前预防和应急处理相结合,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对全市住建行业根治欠薪问题做到了心中有数,有效处置。六是开展包保康县治欠保支3次专项检查,着重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内业资料收集整理情况,随机抽查30项工程“五项制度”的落实、“陇明公”信息平台应用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贯等情况。岁末年初,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这项工作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将把这项工作当作十分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充分认识治欠保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确保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人问、有人管,积极清除和解决可能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和问题。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积极完善长效管理办法,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拖欠,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把握着力重点,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积极配合人社部门抓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打好年度收官之战,确保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应有保障。

二、坚决抓好住建领域欠薪案件办理工作。积极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招投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等级等予以限制惩戒措施,加大欠薪企业的违法成本。同时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着力解决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肢解工程、违法分包、竣工不验收、不按期结算等问题,将建设单位的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针对即将到来的欠薪案件易发期,我局继续紧密联系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关注、迅速行动、果断稳妥处置群体事件和极端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如既往地抓紧、抓好欠薪案件的办理工作,全力确保我市欠薪案件“两清零”的总目标按期实现。

三、集中攻坚抓整治。在全市住建行业开展为期一月的根治欠薪攻坚行动,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进行全面摸排,逐一进行检查,对项目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资金结算状况和“陇明公”信息平台应用情况逐一核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项目结算、拨款进度、欠薪隐患、工资发放等情况逐项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尤其在排查当中针对未严格实名制考勤、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等情况,限时限期整改落实;对历年来有欠薪上访的企业和项目,加大督查检查频次、紧盯不放。并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对欠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确保应结尽结、全部清零。

四、全面推进工程建设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部门协作联动效用,省住建厅将“甘肃省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平台"与省人社厅“-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并库后。我局将对工程建设现场所有参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依托平台对在建项目劳务人员履职情况实行现场信息化监管,利用平台对建筑市场违规行为进行预警,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维护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合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培养信用意识,化解行业风险。20-年6月,省住建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在我市住建行业再动员、再部署。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用工单位的主体等责任,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加大欠薪案件督办力度,及时消除欠薪隐患,确保按期实现“两清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按照目标、任务、节点,进一步落实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做到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确保清欠统计工作不遗漏、无死角。对存在欠薪的企业和在建工程采取下达通知,确定还款计划,专人紧盯不放的办法进行政策宣传、电话联系和督促。保障住建行业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和创建“无欠薪”城市活动顺利开展。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在全市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同志们:

为及时抓好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下面,我们接着召开全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推进会议。

XX月XX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紧接着我市相应地对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刚才,省级召开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推进会,省政府XX副省长就我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也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我市的根治欠薪工作,再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上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狠抓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落实,把根治欠薪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谋划和推进。刚才,在省政府的会议上,XX副省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要求,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当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严峻形势,不折不扣地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推动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全面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当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严峻形势

当前,受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不确定因素、全球新冠疫情蔓延得不到有效遏制、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根治欠薪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欠薪案件呈现“多发、早发、常态化”态势;二是欠薪范围由“单一建设领域”向“多行业多领域”蔓延;三是跨区域、输入性欠薪案件呈上升趋势。针对这些新特点、新趋势,各县(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研究、认真谋划,始终保持思想上绷紧弦、行动上不松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应对和解决。

XX月X日至XX日,我市集中开展了XX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督查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地核查工作,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XX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XX个,暗访项目XX个,从各组反馈的情况看,总体上是良好的,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存在欠薪隐患。二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还未实现全覆盖,部分工程项目工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考勤、工作量计量、工资台账等资料内容要素不全、信息填写不完整,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有少部分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三是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些项目虽设立专户,但未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专户成了摆设。四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未全面落实,存在部分农民工的工资由银行代发、部分通过现金发放的问题,分包单位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五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工程项目未足额缴纳保证金,减免相关审批手续不齐全。六是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落实不够规范,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维权告示信息必备要素不齐全,未按照相关要求更换新模板。

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有一个月,各县(市)均能按时组织开展工作,成效明显,市属住建、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能切实行动起来,认真开展相关的督查检查,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布本系统欠薪投诉举报电话、办公地点等信息,但是,有的县(市)、市属部门对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未结合本部门职能履行根治欠薪职责,对本行业下属部门的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促指导不够。近期,市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现了几起欠薪隐患线索,如:XX项目,这些线索均已责成属地的县(市)调查核实处理,希望涉及到的县(市)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真改实改,改到位、改彻底,整改决不能弄虚作假。

三、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现在,距离春节仅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已到了农民工讨要工资的高峰期,信访维稳压力加大,根治欠薪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各县(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坚决打赢根治欠薪这场攻坚战。一是要严格落实根治欠薪核心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核心制度落地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有人发、发到位”,为根治欠薪奠定基础。二是要完善台账治理强化源头监管。要完善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领域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台账,收集整理问题清单,做到问题隐患清、行业责任明、整改措施实效果好。特别是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立项和资金拨付管理,防止出现工资工程款捆绑、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三是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再排查再梳理,做到欠薪苗头早发现、早处理,及时处理群众欠薪投诉举报,不搪塞、不推逶、不扯皮,不让投诉人“多跑路”,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扩大。四是要用好欠薪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在这里要特别强调,我们必须要及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发现问题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对重大案件及突发群体事件,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防止事态扩大、小事拖成大事。

各县(市)会后要专门研究欠薪案件清零问题,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问题和困难讲清楚、汇报清楚,把工作要求和后果讲清楚、估计清楚、分析透彻,不夸大也不隐瞒,实事求是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短期内集中力量,按要求时限完成“两清零”的工作,要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的职责。大家清楚,各级治欠办不是办案机构,是组织、协调、督促的机构。各县(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和卫生、教育等部门齐心协力,发挥部门优势,群策群力抓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

四、严格对标对表,全力以赴做好迎接省对市考核工作

做好迎接省对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考核,也是各县(市)、各部门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按照要求,XX月XX日至明年的X月XX日,省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将对全省各市(市)XXXX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核,重点督查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冬季攻坚行动情况和成效、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明年元月份,省将对市进行考核,XX市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进行实地督导考核。各县(市)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对标对表,强化工作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变压力为动力,统筹谋划、认真准备,确保问题清零,不发生因欠薪出现大规模群体事件。

同志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具体行动,带着对农民工、对劳动者的深厚感情,全力以赴、积极作为,切实保障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今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XX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确保XXXX年春节前农民工真正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不允许出现欠薪打白条的情况,真正完成“XXXX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的“两清零”、“两确保”目标任务。

在全市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确保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我区20-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认真开展“四个全面”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欠薪平台线索办理质量、全面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全面强化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势,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坚决做到“两个清零”(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年春节前动态清零),实现“两个确保”目标,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专项行动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

各地要在统筹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采取网络办公、线上调度、信息互通、数据比对、资源共享等措施,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加强源头治理,妥善处置建设资金不到位、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工程结算纠纷等问题,积极化解欠薪风险隐患。继续加大对餐饮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等行业领域欠薪隐患问题排查化解,健全日常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提升欠薪平台线索办理质量。

各地要针对欠薪平台线索接收不及时、线索流转时限长、未按规定分类处置、核处结论和核查处置情况不一致、解决欠薪人数及涉及金额不清、超预警期限办理等问题,要按照“领导负责、专人专干”的原则,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综治、网信、信访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对核查属实的拖欠工程款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转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办理;对工程结算、合同纠纷或劳动报酬争议问题,引导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渠道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根治欠薪平台线索办结率年底前达98%以上,春节前实现动态清零。

(三)全面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

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专项行动有利契机,认真在本地区和行业系统开展保障工资支付六项制度全面排查。针对项目工地未设置出入门禁系统、农民工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无工程款支付担保、未依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未实行施工总承包代发工资、未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未按要求实现信息上传的在建项目和续建工程,人社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落地。

(四)全面强化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

针对欠薪问题协调处理多立案查处少、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公布未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未做到应列尽列等问题,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符合立案标准条件的,严格按规定程序依法查办;对经责令改正而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涉嫌欠薪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进一步强化欠薪违法联合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从严从重惩处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加大欠薪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工资“黑名单”公布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对今年已办理的欠薪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欠薪隐患问题是否得到全面解决,拖欠工资是否已经全部支付到位。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阶段。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方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大力宣传《条例》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全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报纸等方式,向广大劳动者宣传推广使用我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二维码,做到每个项目工地、基层社区(街道)劳动者维权窗口全覆盖,确保线上线下劳动维权渠道畅通。

(二)全面自查阶段。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好“四个全面”治理自查。一是对本地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自查,指导用人单位对欠薪问题自查自纠,精准掌握本辖区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及制度落实情况底数,及时组织对本地区自查情况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化解欠薪隐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二是要结合本地区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精准摸排。三是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三)执法检查阶段。

各地区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确保欠薪案件快立快处。对欠薪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加强提级办理。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欠薪案件能够及时接收、有效处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

(四)整改提高阶段。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调度,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敢于较真碰硬。要坚持问题导向,设定整改标准和期限,不断夯实本地区根治欠薪工作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临近年终岁末,工程建设领域将迎来工程款结算高峰期,欠薪问题也将进入高发期,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根治欠薪政治责任,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在落实当前疫情防控责任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凝聚各方力量、抽调专业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地要强化大局意识、系统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欠薪案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督办相关领域欠薪违法案件。公安机关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快立、快审、快结。人民银行要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确保预警及时、专款专用。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保持高压态势。

各地各部门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惩戒措施,对欠薪积案采取领导包案、一案一策、挂牌督办、约谈办理等措施限时化解。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欠薪裁决判决“执行难”问题,各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同级司法机关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决判决执行到位。

(四)强化风险防控。

各地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事前预防、系统治理、定向化解、精准治欠,对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要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落实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欠薪舆情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间的沟通,对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核实处理,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澄清相关事实,掌握舆论主动权,坚决防止负面舆情蔓延。

(五)强化督促指导。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条例》要求和专项行动方案,采取超常规举措,组织定期集中接访,领导包片包案,确保重点地区欠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处置。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各地级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可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进展缓慢县(区)和欠薪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项目,要及时派员实地指导;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案件,各地各部门要启动落实约谈、问责机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地区根治欠薪工作进行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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