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作调研报告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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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工作调研报告1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的州政府哈副州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88县残疾人工作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88县共辖9镇8乡,总面积万平方公里,总人口 .3万人,残疾人万人,其中:肢残疾4964人,视力残疾1514人,听力、言语残疾2552人,智力残疾1042人,精神残疾289人。全县共有重度残疾人954人,其中肢体残疾356人,智力残疾100人,听力残疾201人,视力残疾198人,言语残疾53人,精神残疾46人,他们中84%的人没有劳动能力,70%的人没有自理能力,靠亲属和家属供养占80%,靠社会救助和国家低保救济20%,享受城镇低保的占14%。88县是一个残疾人比例高、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县。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由过去的一般性慈善、福利事业,提高到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将残疾人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狠抓基础工作。2004年建成2500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现已开展残疾人康复、培训、就业、盲人按摩和用品用具供应等服务项目,积极创造有利于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和改善生活状况的环境。通过努力,我县2002年获00工作目标考核第二名,2003年获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先进县、00工作目标考核第一名。残疾人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了很大改观。
二、残疾人工作所采取的措施
(一)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努力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一是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领导。每年政府专门召开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力度。二是强化残疾人就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培训信息档案,对各乡镇、单位残疾人就业现状进行摸底调查,随时掌握全县残疾人就业情况。三是抓好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采取集中、依托社会机构和“科技之冬”等三种方式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近年来,我县共培训残疾人635人,其中通过科技之冬培训496人,依托社会机构培训118人,集中培训21人;安排残疾人就业106名,其中个体就业54人,集体就业13人,按比例就业39人;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9万元,通过培训和就业有效改善了残疾人就业状况。
(二)大力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增强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争取自治区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和低视力康复门诊设在88县人民医院,极大的方便了我县白内障和低视力患者。同时建起县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盲人按摩、康复训练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和马王庙社区康复站,使385 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309名白内障患者通过手术重见光明,35名低视力配上助视器,7名聋人配上助听器,34名肢残人、聋儿、脑瘫儿、智残儿得到训练和服务,为残疾人提供轮椅209辆,安装假肢29例,拐杖、盲杖287件,康复补助共计万元。通过康复治疗和训练使一部分残疾人改善了功能,增强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狠抓残疾人扶贫工作,改善残疾人生活现状。一是县、乡都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二是发动全社会力量为残疾人献爱心。县、乡、村各级单位、领导职工和贫困残疾人结对子包扶,助残志愿者纷纷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三年来,全县共为残疾人协调贷款34万元、赠送物资万元,为123户残疾人提供生产技术指导,修建、维修房屋420平方米。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62户贫困残疾人发放13万元有偿扶持资金,为125户残疾人提供6万元的定期补助和困难救济。四是落实优惠政策。为残疾人减免义务工54万多元,减免各种税费19万元、学杂费万元、治安费和卫生费1万多元。五是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近三年,全县共有286名城镇特困残疾人先后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累计发放保障金万元,有29名孤寡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有580人得到民政部门临时救济,18人得到定期救济,累计发放救济金达25万元。各项扶贫措施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残疾人贫困户的生活现况。
(四)营造扶残助残、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氛围,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一是以“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宣传活动。近年来,残联与广播电视局联合摄制播放了《身残志坚、走出自己的天地》、《真情回报社会》、《关爱》等专题片,开辟了《残疾人保障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老年性白内障防治知识等专题讲座栏目。加强外宣工作,三年累计在各大媒体刊稿136篇,其中州级以上刊稿32篇;走访慰问残疾人726户,发放慰问物资折合人民币万元。二是举办了两届残疾人运动会,有71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包括轮椅、中国象棋、套圈、飞镖四个项目的比赛;筛选12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002002年的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获0010金、3银、2铜,羽毛球团体总分第一名、乒乓球团体总分第二名、田径团体总分第三名的好成绩;组织4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自治区第三届运动会,获自治区1金、2银、3铜的好成绩;2004年举办了88县首届残疾人工艺美术作品展,展出了46名残疾人的88件精选作品,这些展品包括石材、雕塑、刺绣、编制、剪纸和书法等;组织2名残疾人参加00首届残疾人文艺汇演,分别取得声乐、器乐第一名的好成绩;今年5月,我县还举办了88县首届残疾人卡拉OK比赛。这些活动的开展使残疾人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得到了充分展示。
(五)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一是全面启动农牧区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区州农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我县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残疾人危房改造提出总体要求。制定任务目标为每年完成30户残疾人危房改造,5年完成100—150户危房改造;改造标准为每户5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并符合国家安居防震工程要求。2005年我县安排了10个乡镇的28户残疾人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州财政、残联投资万元,县财政、残联出资10万元,平均每户补助8000元。工程5月8日动工,目前已有17户竣工,11户正在修建中,预计9月中旬全部完工。二是积极启动农牧区残疾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精神,我县于今年5月召开动员会,成立领导机构,制定88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草案)。实施办法规定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对象及权利义务、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医疗卫生服务及费用补偿等,自治区、00、县财政给每人每年补助20元,农牧民个人每人每年交纳30元;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被纳入试点范围,并规定乡镇的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困难户个人交纳部分由民政部门、残联负责协调解决。目前试点时间待自治区批准,工作尚在准备之中。
(六)加强残疾人教育工作,进一步优化残疾人教育环境。一是县人民政府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管理之中,特殊照顾,同步实施,使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率达到90%以上,轻度弱智、弱视和肢体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5%。二是大力实施“春雨行动”扶残助学和“彩票公益金助学”工程,有32名残疾学生每人每年可得到300元的救助,给予8名大中专及特教学校的残疾学生共1万元资助,帮助指导15名残疾考生填报中、高考志愿,努力为残疾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以改善残疾人接受教育的环境。
(七)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县、乡人民政府相继出台残疾人优惠政策,成立了88县法律援助中心,已为32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减免费用万元,帮助残疾人追回案款4万元,并与司法部门联合组织300多名残疾人参加了《残疾人保障法》知识问答,同时组队参加了州残联举办的《残疾人保障法》知识竞赛,获得二等奖。近年来,全县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825人,帮助解决就业、就学,婚姻、生活等方面问题45件,办理残疾人证731本。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残疾人就业难度大,困难多,就业形式日趋严峻,加之我县财政困难,行政事业单位的残疾人保障金收取有难度。
(二)我县重度残疾人口多,群体大,生活极度贫困,只靠零星救济、帮助已无法维持生活。建议上级部门出台有关政策,将农村重度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每年提供1200元的生活补助;并将农村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按月、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三)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残疾人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单一,数额很小。建议重新制定符合现状统一的残疾人优惠政策,为残疾人提供扶助。
(四)残疾人生活水平普遍偏低,就医困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建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中,将残疾人个人交纳部分按残疾等级由县财政、残联、民政共同分担。
(五)部分没有劳动力、没有收入的特困残疾人按先行的危房改造补贴政策无法进行危房改造。建议州财政、残联继续加大对东三县扶持力度,增大对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特困户危房改造投资比例。
残疾人工作调研报告2
一、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据统计,我市现有残疾人万人,占总人口的%。近年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康复、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各项权益逐步得到落实与提高。
(一)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出台和落实相关政策文件,依法依规推进残疾人事业。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意见》《乌兰察布市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为切实保障我市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组织机构,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待遇。全市105个乡镇苏木和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残疾人联合会,配备了专(兼)职理事长和专(兼)职委员,2019年市人社局将117名专职委员全部纳入公益岗位,享受公益岗位补贴待遇;同时成立了市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5个残疾人互助自强的自我服务组织,为政府服务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夯实了组织基础。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投入逐年增加。我市各级财政和残联积极争取上级各类项目补贴资金,用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备、特殊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设施建设;市财政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按年度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从彩票公益金本级使用部分划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旗县市区财政也都按比例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本级和旗县市区全部开展了企业残保金代收代缴工作。
(二)充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实行分类施策,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按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能力就近进入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通过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扩大受教育机会。到目前,全市共创办4所特教学校,并在普通学校开办20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各旗县市区都成立了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和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全市残疾人教育已覆盖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各个层面,形成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支持力度。2015年以来全市对招收残疾学生的学前教育机构发放补贴47万元;2020年国家和自治区拨付我市用于特校建设、师资培训及送教上门专项补助资金1357万元;拨付用于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补助和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万元。全面提升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从特殊教育教师开展全员培训,使全市特殊教育师资水平明显提高。
(三)扎实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工作。积极落实扶持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近年来,全市累计为30多家残疾人自主创业企业发放补助资金910多万元,使800多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增收;对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实行小额无息贷款政策,并逐步提高贷款金额。大力推动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全市11个旗县市区已实现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全覆盖。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技术培训。每年都有2400多名残疾人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城镇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残疾人就业能力,扩大了就业择业范围。结合“扶贫”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落实残疾人扶贫政策。有针对性的将部分残疾人安置到各地“扶贫车间”,同时鼓励和支持部分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就业。
(四)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强化。实现了残疾人基本生活兜底保障。优先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时发放“两项补贴”,实现“应保尽保”;在“全国助残日”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工作;在农村牧区重点为建档立卡残疾人在康复治疗、技能培训、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多措并举加强对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各地政府每年为每个重度残疾人代缴200元基本养老保险,为所有0-59岁残疾人代缴了意外伤害保险。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全市积极申请国家和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目前市本级和4个旗县市(商都县、丰镇市、察右中旗、兴和县)已建成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并全部托管给医疗机构投入运营;积极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免费发放轮椅、助听器、适配假肢等各类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有效地解决了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重点推进了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实现了高于自治区标准(0-6岁)的0-8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全覆盖,扩大了精准康复服务覆盖范围。开通了“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保障残疾人诉讼权利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五)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序推进。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通道和设施改造全面展开。近年来,全市共为2878户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了入户坡道、室内扶手、卫生间等无障碍改造,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部“清零”。全市无障碍设施保有量显著提升。新建公共设施、新建住宅、学校和广场绿地无障碍设施建设接近100%,缘石坡道完成率达%以上,大部分盲道建设已完成了有效衔接。
二、残疾人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全市残疾人保障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够平衡。一是由于旗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致使各地残疾人事业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别,在残保金征收、财政资金投入上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农村牧区经济基础相对于城镇比较薄弱,致使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也普遍落后于城镇。三是我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起步晚,服务能力和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有一定差距。
(二)残疾人就业仍存在困难。一是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存在困难,存在部分用人单位宁愿交残保金也不愿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现象。二是残疾人就业选择面窄。受限于残疾人身体条件和受教育水平,就业市场上可供残疾人选择的岗位十分有限。从调研情况看,残疾人就业多以手工编织类岗位为主,部分手工编织产品工艺技术含量低、销售难,残疾人就业和收入稳定性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三)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一是无障碍设施未能实现全覆盖。全市城镇主要公共场所(景区、商场、图书馆、博物馆、公厕)已建成了一定数量的盲道、无障碍通道等残疾人服务设施,但仍有部分公共场所没有无障碍设施。二是部分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如部分城镇盲道没有与公共设施出入口连接,盲人使用不方便。三是无障碍通道的使用与管理不够完善。存在盲道被占用、年久失修、规划不合理、盲道不防滑等问题。
(四)精神残疾患者就医困难。一是全市现有精神残疾患者9556人,仅有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存在精神残疾患者就医入院难、床位少的情况。二是精神残疾患者需定期在家属陪同下到指定精神康复医院处方开药,由于不能就近和远程处方开药,给残疾家庭就医就诊带来不便。三是精神残疾患者医药费用因各地医保结算标准、报销比例不统一,对部分困难家庭精神残疾患者的治疗和康复造成了负担。
(五)基层专职委员待遇偏低。随着残疾人事业的推进与发展,基层专职委员承担的工作和任务不断加重,专职委员的工资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社区专职委员待遇主要来源于人社局发放的公益岗位补贴、残联残保金补贴,农村牧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与周边地区相比较,总体待遇水平明显偏低。
三、对残疾人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针对本次调研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工作实际,对今后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如微信订阅号、微博等)向广大干部群众推送残疾人保障法宣传信息,全面普及“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引起全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和重视。二是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残疾人事业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对残疾人事业重要性的认识,调动他们在干事创业时带领残疾人群体脱贫解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为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二)继续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规和政策。针对部分用人单位不积极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的情况,政府主管部门要监督其整改落实到位;积极落实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充分调动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要结合时代特点,扩大培训内容范围和种类;就业岗位提供要分类施策,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型和残疾程度有针对性的提供岗位,提高岗位适配率。
(三)全面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一是分步骤、分阶段的实现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对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要实行“三同时”,并逐步对既有建筑实行无障碍改造,最终实现城乡建设无障碍设施全覆盖。二是建立无障碍设施定期管理维护制度,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责,认真做好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对盲道破损、占用等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处理。
(四)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康复托养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对已经投入运营的康复托养服务中心要加大人才引进、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提高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能力,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对正在建设尚未投入使用的康复托养服务中心,旗县市区政府要督促其加快施工进度尽快投入使用。二是在我市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扩展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尽可能多地增加床位数量、扩展病区面积,更多更好地服务残疾人患者,解决入院难问题。三是探索实行远程问诊、“送医上门”等手段,逐步解决精神残疾患者看病难、开药不方便的问题。四是出台政策将精神残疾患者康复用药纳入医保范畴,统一报销比例和结算标准,从根本上解决精神残疾患者就医费用问题。
(五)加大资金筹措规范经费使用。一是建立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与经济发展协同增长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建设。二是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能以就业保障金(残保金)代替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三是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残保金征收困难问题,残联、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加大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四是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管理,确保经费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
(六)强化预防减少残疾发生。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大力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民预防残疾意识。二是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做好出生缺陷筛查工作。三是针对不同致残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预防措施。对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导致的残疾,要在源头上做好工作,减少残疾发生;对母婴遗传类致残,要加大科研投入,提高医学水平等,从根本上降低残疾发生率。
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彰显了社会文明程度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中国梦是民族梦、国家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朋友的梦。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此,竭力营造全社会的助残爱残氛围,提高对残疾人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投入,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
残疾人工作调研报告3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最近,我们对全区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区残联关于残疾人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有关人员的座谈会,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视察了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中心等服务机构,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残疾人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建立了以区残联为核心、以镇(办)残联为依托、以村(居)残疾人协会为基础的残疾人组织网络,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掌握了全区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分布,认真开展了残疾等级评定,2010年以来,颁发第二代残疾人证7008个,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条件,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先后获得“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残疾人康复工程力度较大。狠抓区康复中心、镇(办)康复中心和村(居)康复站建设,依托区中医院、山铝医院成立了两处区级康复中心;在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挂牌成立“张店区脑瘫儿康复中心”和“张店区精神康复中心”,在高佳盲人按摩院挂牌成立“张店区盲人按摩技术培训服务基地”,依托有关医疗、教育机构分别成立了肢体、精神、视力、听力语言、智力及脑瘫残疾儿童等6个康复技术指导中心,12个镇(办)建立了残疾人康复中心,80%的村居建立了康复站。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试点工作,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服务,年底前,我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辅助器具适配工作将实现面上全覆盖,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此项工程的区县。
(三)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水平逐步提高。大力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近年来,依托淄博新星技校、山东星火学院等机构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共举办各类职业技术培训班10期,登记培训残疾人391人;开展了送培训下乡活动,先后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4期,培训残疾人215名,内容涉及盲人保健按摩、平面设计、糕点制作、厨师厨艺、微机操作等项目。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残疾人就业,截至目前,我区就业年龄段的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2800余人,就
业率达到了90%以上,涌现出了华鹏纸业、城东建陶、兴田工搪、隆嘉工贸等大型残疾人就业示范企业,我区已建立残疾人优秀就业扶贫基地13家;同时,通过提供政策优惠、搭建创业平台、举办创业培训班、开展技能培训等多种措施,积极引导和帮助残疾人自主创业。
(四)残疾人扶贫、维权工作不断发展。区残联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基层党组织结对助残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全区基层党组织至少结对帮扶一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加大对贫困残疾人救助工作力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康复补助等。大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成立了残疾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和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开办残疾人维权热线电话,帮助残疾人解决合理的诉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积极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业余文化生活,在省、市残疾人书画艺术作品展和残疾人运动会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二、存在问题
1.社会对残疾人工作的法制意识不强。《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不够,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残疾人工作的法制观念淡薄,片面地把残疾人工作当成一种慈善事业,对残疾人工作的理解、支持、参与不够,助残扶残的社会风气需要进一步弘扬。
2.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利用率较低。目前,我区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标准较低,还存在不系统不完善的问题,人行道上铺设的盲道和坡道不规范,有的断断续续,有的被机动车占用;主要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完善不规范,服务功能差,利用率不高。
3、残疾人工作资金投入不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投入欠缺,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影响力我区提标扩面惠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受残疾证的限制和资金的限制,还有许多残疾人没有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残疾人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体活动以及残疾人工作机构运行等方面的工作受到影响。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招工时对残疾人设置门槛,残疾人就业的难题尚未真正破解。
三、工作建议
(一)科学制定残疾人工作计划。按照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围绕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认真制定好全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科学整合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等资源,提升对残疾人的综合服务水平,建设运用好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逐级落实好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关于残疾人保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营造助残扶残的良好社会风尚;鼓励残疾人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大力宣传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残疾人先进事迹,切实树立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思想意识,使残疾人工作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试金石。
(三)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合理安排使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增加区财政对残疾人工作的资金投入,大力落实“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工程,严格执行残疾人各项优惠扶助政策,优先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适当提高视力残、智力残、精神残、多重残等四类残疾人医疗补助标准,使残疾人的低保和救助标准高于正常人水平,着力解决好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切实解决好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基本住房、基本医疗问题,同时落实好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四)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提高残疾人工作的法制意识,严格对照《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政策,认真检查我区残疾人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抓好整改。对歧视残疾人、贬低或侮辱残疾人人格等行为要予以批评教育;对城市道路无障碍通道建设不全、不规范、公共场所无残疾人专用设施等情况依法责令限期完善;对侵害残疾人利益、妨碍残疾人就业、虐待遗弃残疾人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