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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考核办法【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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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考核办法【第一篇】

我作为一名社区党组织书记,2016年,我始终坚持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各级党委的要求,在政治上始终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坚决落实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把社区党建放在心中,抓在手中,较好的履行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工作职责,有力的促进了社区党建和社区各项工作。现述职如下:

一、履职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精心谋划全盘工作。年初认真组织“两委”成员和党员居民代表制定社区党建工作计划和社区工作计划。同时针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前准备,精心安排。通过社区党建,社区工作计划的制定,不仅充分发挥了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居民的智慧,还充分调动了他们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从而“两委”班子形成了合力,支部增强了凝聚力,党员提高了战斗力。

二是注重强化自身素质,坚持不断努力学习。有道是,工作好与坏,全靠头来带,为当好社区的领头雁,我平时注重加强自身素质的修养锻炼,坚持以党规党纪,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为学习重点,以服务技巧,工作方法为补充,集中组织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不断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努力使自己在政策水平上,服务能力上,公道正派上,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上成为社区党员和居民的表率。

三是强化“两委”班子管理,着重改进工作作风。为提高社区工作效率,真正解决广大居民的急事难事,“两委”班子工作作风的改进是重点,为此社区党支部制定了“七不准”,“七严”的工作纪律。由我带头以身作责,率先垂范,全体成员遵照执行。对“两委”成员中有违纪苗头的个别成员进行及时谈话,并提出了严肃批评,作风建设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居民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强。

四是强化党员队伍管理,创新工作体制机制。针对社区党员外出流动的多,年老体弱的多等特点,为克服社区党员管理的难题,我们创新管理方式。一是采取“两委”成员党小组长包人的办法与外出党员对接;二是支部每半年利用电话和短信方式进行沟通一次,了解掌握他们身体、生活、思想状况,告知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情况;三是要求有书写能力的党员每年向支部递交思想工作汇报一份;四是虚心征求他们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党员管理办法;五是引导在家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参加支部活动,带头做好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五是强化社区阵地建设,自觉践行群众路线。2014年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到位,但阵地建设仍不配套,今年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亲自谋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协商投资12万多元建起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后受到广大居民的好评。践行群众路线,关键是要做到心系居民,利为民所谋,事为民而干,为解决居民急事难事和大事,我始终秉持这一理念,把实际工作和群众路线有机结合,使之成为工作的不竭源泉和动力。各项工作受到党委政府和广大居民的肯定。

六是强化社区服务意识,有力促进活动开展,社区承载的服务项目种类繁多。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如何确保服务水平和质量适应人民群众需求是关键,为破解这一难题,我带头从自身做起。除主持社区全面工作外,主动承担民政优抚,集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以示范作用带动“两委”成员,注重管理与服务的精细化、标准化,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打下了基础,有力的保证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通过服务功能的提升、凝聚了广大党员和居民,调动了他们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社区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对党员的管理上还有些缺位。总认为社区党员情况特殊,没有农村支部好管,没有真正静下心来进行认真的研究,特别是对有些党员意识缺乏,观念淡薄连基本党费就不自觉缴纳的党员放松了管理教育。

二是对无职党员的作用发挥不够重视。认为他们的作用不过如此,可有可无,无足轻重,固而导致有些无职党员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表现还不如一般普通群众。

三是党员学习活动开展上方式单一不够灵活多样。每年只仅限于春训和“七一”期间组织学习,开展“三讲四德”民主测评党员活动二次,没有充分利用和发挥党员远程教育阵地和社区图书室宣传栏阵地作用。

对于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我作为书记的责任,没有严格履行书记职责所致,只是专注事务性工作,没有认真思考党建工作,缺乏创新思维,没有研究破解问题的办法,对带有倾向性问题平时只提醒教育,不从严问责,不善于用党章党纪和制度规定约束机制。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2016年,我将严格按照党章党纪的规定和各级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职责:一是继续增强社区党组织建设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书记既是党组织负责人,更是党建工作负责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建放在心中,抓在手中,坚持开好支委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完善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坚持以党建为龙头,以党员教育管理为重点,以活动阵地为推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社区党建和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三是继续做好外出流动党员和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创新管理方法,引导流动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无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建设发挥余热。

党支部考核办法【第二篇】

会前,学校各党支部书记对照支部工作考核的要求,广泛征求所在支部党员意见,深入检视问题,厘清工作思路,拿出整改提升策略,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支部2020年的工作情况。述职会上,4位党支部书记依次上台,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从提升组织力、落实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创建“云岭红烛.育人先锋”活动等方面详细总结陈述了2020年度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情况。同时认真查摆了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下步工作打算。

会上,党委书记高家余、党委副书记舒鑫勇、党委委员冯应舟等同志分别对各支部书记的述职情况进行了点评,对各支部书记履行管党职责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述职评议考核,强化了抓党建的意识,梳理了工作、分享了心得、查摆了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党建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围绕下一阶段的基层党建工作,高家余同志对各支部书记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切实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担当。要树牢党支部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真正把党建工作作为支部书记的首要任务。要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提高政治站位,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抓出成绩,抓出效果。

二是在支部规范化建设上持续发力。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要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程,积极创建党建活动平台,建好用好党建阵地,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同时加强支部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努力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党建工作品牌。

三是要坚持围绕中心立足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固本强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工作实践中做出新的贡献。

党支部考核办法【第三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新方法,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量化考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于操作的原则对机关党支部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条 量化考核的内容包括支部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是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和民主评议。考核方式主要采取党支部自评与组织考评、全面考核与专题考核、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结论综合各相关方面的情况,切实保证考核的真实有效。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党支部班子建设

(一)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支委会及时增补委员,组织健全。支部书记及各委员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二)支委会沟通及时顺畅,团结、协作、民主、和谐,思想作风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 党员教育管理

(一)支部应认真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党员教育活动,做好相关活动记录。

(二)支部按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学校党委和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思想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机关党委的决议和工作部署。

(三)认真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每个党员都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能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对本支部党员发展、流动等情况及支部活动有档案记录。

(四)支部应组织党员按月按标准缴纳党费并负责至少每季度集中将收缴党费交机关党委,每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党费缴纳情况统计表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

(五)支部应及时、准确地配合机关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和信息上报。

(六)重视党员的发展工作,按计划和程序,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转正等工作,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第六条 制度落实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内的重要教育学习和管理举措等重要问题,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事宜,如党员发展和转正、奖惩和组织处理等,必须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不设党小组的支部每季度必须组织党员活动1次;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党员到课率达到90%以上,因故未能出席的能够及时补课。

(三)坚持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外出和在外工作超过半年的党员每季度须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

(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支部应按计划每年组织一次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会,要求全体党员参加,并做好相关的记录考勤。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组织生活会,坦诚交流思想,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实行谈话提醒制度。党支部负责同志和党小组长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有效监督,发现党性、党风和党纪等方面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提醒。

(六)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要求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做到组织认真,质量高,效果好。

(七)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向机关党委报告年度计划和工作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第七条 活动开展

(一)党支部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

(二)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按要求参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及时传达贯彻。

(三)经常性地开展组织活动。每年党支部组织有一定特色和意义的“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2次,努力做到主题鲜明,活动效果好,党员参与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四)重视群众工作。有计划的组织本单位非党同志积极参加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五)重视宣传。支部每年向机关党委网站至少推送本支部关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教育活动、先进典型、支部工作创新举措等方面的党建信息4条。

第八条 发挥作用

(一)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全体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理想信念坚定,看齐意识强。

(二)与行政领导关系协调,积极主动协助行政领导工作,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协调一致,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活跃,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党员在完成工作、学习和各项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四)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全体党员勤政廉洁,遵纪守法,联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敢抓敢管。对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积极参与意见。

(五)定期或主动分析、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把做思想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领导干部能带头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支部有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能发现并妥善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第三章 考核步骤与方法

第九条 日常抽检。机关党委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利用各种工作机会,了解支部有关工作情况。

第十条 专题抽检。主要针对专题、专项工作进行,采取固定方式进行重点检查。

第十一条 支部自评。每年12月15日前,各党支部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工作,对本年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填写《机关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见附件),并将评分表报机关党委备案。

第十二条 机关党委考评。机关党委每年12月20日前结合平时对支部工作的了解掌握情况,通过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查阅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抽查个人学习笔记、座谈等形式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评,考核结果登记在《机关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内,由机关党委保存相关考评资料。

第十三条 汇总统计。机关党委汇总各党支部提交的评分表和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进行考核的评分表,计算各党支部考核总分(支部自评与机关党委考评权重均为50%)。

第十四条 考核公示。考核结果在机关党委网页上公示。考核结果经公示若无异议,由机关党委会讨论、审定、批准。

第十五条 结果运用。党支部量化考核结果将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和学校综合目标考核党建成绩计算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处级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的一项评价依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支部党小组工作考核可参照本办法进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党支部考核办法【第四篇】

在县委、县政府和财经口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支部认真学习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十八届六中全会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努力践行“两学一做”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为我局事业发展和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障。现将全年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抓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一年来,我们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机关党建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一)加强学习制度建设。一是局支部认真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每周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做到学习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学习有考勤、人人有笔记。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振奋了精神状态,饱满了工作热情,使广大党员干部将精力聚集到完成工作任务上和干事创业上。二是努力搭建学习的平台。局支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读好一本书”活动。利用3个月时间,安排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新党章》、《关于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人人备课讲课,深入了解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同时支部还安排领导讲座座谈和开设网上学习途径,丰富党员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教育的效果。在局支部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中,局班子成员、支部委员分别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和进行专题辅导,并都能做到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撰写心得。今年已安排各种党课讲座20场次以上。我们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培训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等能力业务,开展以局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目为平台的学习宣传专栏,及时宣传交流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截止目前发表各种信息文章20篇,向市局选送简报10期。另外,局机支部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展评,每年评选2名学习标兵,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开展。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年初,为进一步推进党建机制创新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局党支部制定了《国际局支部20x年党建工作计划》,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抓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首先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把“入口关”。其次是加强党务管理,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积极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按时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其三是深入开展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在“两学一做”活动中,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能认真记读书笔记在1万字以上,并按要求撰写了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其四是深入开展业务讲学活动。全年有计划、有重点的把周四政治业务学习与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提高工作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每次学习有内容、有交流、有收获,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和行政效率得以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支部专门召开会议,与每个党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加强绩效管理,落实"一岗双责",突出看好“一本帐”,管好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运用纪委通报案件对全局同志进行了警示提醒,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知廉、倡廉、守廉,自觉抵制“四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抓好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的督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以铁的纪律保证机关风清气正。目前我们单位无一违规违纪案例,不存在为难群众、推萎扯皮现象,没有"吃、拿、卡、要、报"违纪行为,进一步提升了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深化活动成果,积极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推进。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班子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由局支部全面进行动员安排,具体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此活动中认真学习了各级党代会精神,并抓好落实,在上级安排下,又适时开展了“学、思、讲、干”、“深化学习找差距、转变作风促发展”等活动,每项活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及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党性教育”、“读好一本书”、“三好”竞赛等多项主题系列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了《沈浩先进事迹报告会》、《焦裕禄》、《伟大复兴之路——中国梦》等专题片,学习了系列重要讲话,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目标,真正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实效,2020年被县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针对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我们认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真实地解决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端正了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得到有效改善。通过建章立制,我们规范完善了局各项规章制度7项26条,促使机关纪律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二是基层调研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新农村帮扶、下基层清收等工作,广泛与基层群众接触联系,增强了在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个人思想境界得到明显提升。通过一段时期的学习教育,干部职工每天都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工作,开拓进取,为局分忧。四是艰苦奋斗精神得以发扬光大。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县纪委、财政部门反铺张浪费之规定,局机关日常经费开支存在的浪费现象得到有效节制,大家基本养成了勤俭办事、求真务实的良好习惯。

三、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党建促进作用

2020年,国际局支部坚持围绕国际金融贷款管理工作这个大局,努力找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为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全局党员和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大胆负责,积极主动,勇于创新,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和成绩。在各项贷款清理回收工作中,同志们能积极借鉴各方经验,采取多种办法,通过上门入户耐心说服,工资扣款行政催缴等有效措施,全年共清收各类贷款资金6326万元,并全额及时上缴。同时我们还积极联系协调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努力探索贷款清收工作新路子。在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上,我们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工作,做到不放弃不气馁,积极想办法定举措,集思广益,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让领导和群众都满意。在招商引资工作方面,我们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及时申报了2个亚行好项目。成绩有目共睹,实则来之不易。

以上是我局支部党建工作的一些做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尤其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发挥得还不够好。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我局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为推动新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支部考核办法【第五篇】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三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以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为重点,推动机关、国有企业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全覆盖。

每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分别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开展市(地、州、盟)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时,应将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等纳入,可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省直机关、省属国有企业、高校等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参照进行。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部门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管金融企业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组织二级以下单位党组织书记逐级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省以下各级机关、地方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一般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其上一级党组织开展。

第四条述职评议考核应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五)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根据每年年初明确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确定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注重考核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

第五条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述职可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般应现场述职。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

党委(党组)书记应经常深入一线调研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述职评议前,要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为述职、点评做好准备。

上级党组织一般以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或党委(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根据不同层级实际,可邀请部分熟悉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

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书记应逐一进行点评,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现场述职评议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述职评议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第六条将基层党建考核统一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与其他业务考核统筹开展。

述职评议前,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深入了解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精简优化考核内容,注重实绩实效,越往下考核工作越要简化。改进考核方式,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对可以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党员群众等作出评价的,一般不以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开会发文、领导批示、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等评判工作好坏,防止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上级党组织应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委(党组)研究后,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第七条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应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应健全经常性指导推动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避免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

第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述职评议考核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

中央组织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分别派人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召开的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同级机关工委、国资委党委、教育(高校)工委等,加强对机关、国有企业、高校述职评议考核的指导。

各级党委(党组)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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