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考核办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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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师工作考核方案【第一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年级管理,规范任课教师日常行为,增强教师纪律观念与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教师素质与教学成绩,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任课教师量化考核由年级具体落实,学期结束报教务处存档。
二、任课教师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模、晋级、绩效津贴发放的主要参考依据。
计划与总结
1、未按要求拟定上交教学计划者扣10分。
2、未按要求上交工作总结者扣10分。
3、未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者扣5分。
集体备课
4、周四集体备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分,请假扣2分,无故不参加扣10分。
5、中心发言人不按要求撰写并上交教研记录,每次扣10分。
上课与辅导
6、未经年级组批准调课或调换辅导,调换双方每人每节扣5分。
7、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每发现一次扣5分。
8、上课接打手机,每发现一次扣5分。
9、无故旷课,每节扣10分。
10、教师喝酒上课,发现一次扣5分。
教案与作业
11、教师无教案上课每次扣10分,教案书写不规范扣5分。
12、学生作业了草扣5分,错题不更正扣5分。
13、不布置作业扣10分,不按要求批改作业扣5分。
14、作业缺交1人扣2分。
听课交流
15、40岁以下(不含40岁)教师每周至少听2节课,40岁以上(含40岁)每周至少听1节课,按规定每少听一节扣5分。
16、年级临时组织的听课、讲课活动,不服从安排扣5分。
监考与改卷
17、监考迟到、早退、脱岗、阅看书报杂志、试卷错装、漏装、倒装等不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扣5分。
18、改卷不负责任,合分不仔细认真,造成重大失误,扣10分。
阅读与实验
19、不按要求组织阅读课每少一节扣10分,组织不认真每节扣5分。
20、不按要求上实验课,每少一次扣10分,组织不认真每节扣5分。
文化交流
21、教师每学期至少交2篇教学或管理感悟与反思,每少1篇扣5分。
22、书写广场书写不认真扣5分,不书写扣10分。
活动与会议
23、学校、年级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扣5分,请假扣2分,无故不参加扣10分。
坐班与签到
周一至周五实行弹性坐班,原则上坐班时间为本晌第一节课至最后一节课,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上课铃响后可下班,需提前离校须打招呼。
24、周一至周五无故不上班(休息日除外)扣10分。
25、不签到者扣5分,代签及被代签者扣10分。
26、在学校抽烟,发现一次扣5分。
27、下班后不关空调、电扇、电棒、电视、不锁门扣5分。
学生评教
28、某教师评教得分= (50/年级组评教最高分)×某教师评教原始分
教学成绩
统计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上线率以本年级最小的一个班的人数为基准。
教师教学平均分为所教班平均分之和除以所教班数。
29、某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分=50+5×(某教师教学平均分-年级平均分)
30、体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分=50+50(某教师平均满意率-本学科教师平均满意率)
扶贫工作考核方案【第二篇】
为了认真抓好干部驻村联户扶贫考核工作,推动全市干部驻村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陕西省干部驻村联户扶贫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特制定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注重实效、奖优惩劣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各县区;承担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任务的所有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
市级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的组织领导、驻村工作机构、驻村时间和履职落实等情况。
2.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帮扶规划情况;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情况;干部联户扶贫落实情况;扶贫政策宣传落实情况;协调整合帮扶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发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情况;协助开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帮助加强贫困村基层班子建设情况;包村扶贫总结情况。
3.帮扶成效。
主要是包扶贫困村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和改善民生、促进增收情况。
4.群众满意度评价。
主要是群众对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的满意度评价。
(二)各县区考核内容
1.组织动员。
县区党委、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动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及推进工作等情况。
2.日常管理。
落实管理责任、制定管理制度、组织督促检查、数据统计上报及对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的管理等情况。
3.协调服务。
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提供服务保障等情况。
4.社会评价。
主要是参扶单位、驻村干部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度评价。
四、考核标准及分值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中:95分以上为优秀(含95分、优秀等次数量不超过被考核对象总数的30%),85分以上为良好(含85分),60分以上为一般(含60分),60分以下为较差。
(一)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考核标准及分值
1.组织领导(5分)
(1)包扶单位成立包村扶贫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领导全年到包扶点检查指导扶贫工作不少于2次(1分)。
(2)组建驻村工作队,每批次确定1名领导任队长,驻村工作队本单位人员不少于2人(1分)。
(3)驻村工作队按要求时间及时到点开展工作,工作队全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20天(1分)。
(4)牵头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每年召开扶贫团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扶贫团成员单位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或相关业务培训活动,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分)。
2.工作开展情况(50分)
(5)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部门包村扶贫实施方案和年度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责任(3分)。
(6)协助贫困村开展贫困户群众评议、公示公告、入户调查、建档立卡工作(2分)。
(7)组织本单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定干部联户扶贫实施方案,开展“531”干部连心连亲结对帮扶,建立一卡一表一册制度(帮扶卡、公示表、扶贫手册),帮助贫困户实施脱贫项目(10分)。
(8)全年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上刊发扶贫信息宣传稿件2篇以上(2分)。
(9)包扶单位每年为包扶村协调投入各类资金30万元以上(含单位直接投入、捐赠物折价、干部职工捐款以及引进资金,不包括整村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群众自筹和投劳折资)(15分)。
(10)发动贫困村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每年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投入达到70万元以上(3分)。
(11)积极指导和帮助贫困村实施扶贫项目,协助解决制约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扶持建立1-2项扶贫开发主导产业;二是帮助改善饮水、电力、道路、沼气、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实施“一建三改”(建房、改厕、改厨、改圈)为主的'环境整治和村容村貌建设;
四是开展文教卫生、社保养老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五是开展以技术培训、信息扶贫、组织劳务输出、资助贫困学生等为主要帮扶内容的扶贫能力建设(10分)。
(12)帮助贫困村协调解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硬件建设;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档案资料管理;积极宣讲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3分)。
(13)按要求及时报送驻村帮扶年度工作总结(2分)。
3.扶贫成效(25分)
(14)完成包扶村贫困人口年度脱贫任务,其中:贫困人口年度脱贫任务以县镇下达到村计划为准;若没有下达到村的计划任务,年度脱贫计划任务为该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15分)。
(15)按照2014-包扶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在自然增长的基础上再多增收1000元的要求,包扶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加700元以上(10分)。
4.群众满意度评价(20分)
(17)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及时到村开展工作,全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20天;驻村工作队服从所在县统一管理;积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参与村上其他有关工作;驻村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准擅自脱岗;不准增加基层负担;不准参与有损工作队形象的活动;驻村工作队获得群众认可,驻村干部群众满意(20分)。
(二)各县区考核标准及分值
1.组织动员情况:是否按要求组织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帮扶工作;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是否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县级单位参与率和对贫困村的覆盖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县区委、政府是否明确副书记或副县区长专门负责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30分)。
2.日常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出台有关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组织对本级单位驻村联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是否按要求做好情况汇报和数据统计工作;县区委、政府是否落实对在本辖区的各级工作队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制度,做好对各级驻村工作队的平时检查、指导和管理(30分)。
3.协调服务情况:是否建立与各级参扶单位联络沟通制度;是否协助参扶单位为驻村工作队安排食宿、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是否按要求对驻村工作队进行业务培训;是否指导并协助参扶单位开展帮扶工作(30分)。
4.社会评价情况:各级参扶单位、驻村干部和社会各方面的满意度评价(10分)。
五、考核组织工作
(一)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考核组织工作
1.考核时间:每年12月份进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集中考核。
12月10日前完成单位自查,12月20日前完成部门联评,次年元月10日前完成组织复核。
2.考核组织: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考核,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扶贫办负责具体实施,市级10个扶贫团组成10个考核小组。
3.考核程序:①单位自查:由各包扶部门、单位进行自查,并完成相关考核资料准备工作;②部门联评: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召开扶贫团联席会议,并依据市、县区扶贫部门统一提供的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监测统计表(附表1)、群众满意度评价表、
以及各包扶单位提供的考核资料,对照考核办法和计分标准,对扶贫团各单位进行联评考核打分(附表3),考核打分结果由包扶单位、牵头部门分别签章确认;③组织复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组织抽调相关人员,会同牵头部)(门,
分别对各扶贫团联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复核结束后经市扶贫办签章确认,形成最终考核得分;④结果汇总:由市扶贫办汇总考核结果,形成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报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4、考核材料:主要包括:①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2014-20帮扶工作实施方案;②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帮扶计划;③干部联户扶贫方案;④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年度工作总结;
⑤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监测统计表(附表1);⑥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表(附表2);⑦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表(附表3);⑧其他图文附件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由市级包扶单位装订成册,于每年12月20日部门联评结束后,由各扶贫团牵头部门统一收集、报送市扶贫办一份,各单位自存备查一份。
(二)各县区考核组织工作
1.考核时间与组织:每年12月20日至次年元月10日前,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扶贫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县区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由考核组对照考核项目指标分别对各县区进行打分(附表4);市扶贫办汇总后,依据得分排名确定各县区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3.考核资料:各县区应在每年12月10日前对本年度县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填报有关报表,准备好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1.属于市委、市政府直接考核的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其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在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占2分,考核成绩计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分值。
未纳入市委、市政府直接考核的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其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列入主管部门对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2.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市委、市政府表彰年度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同时,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在全市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取消其扶贫工作年度先进评选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考核为较差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年驻村包扶阶段工作结束后,开展“全市10佳优秀驻村干部”评选活动,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以上获得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作为优先推荐“全市10佳优秀驻村干部”人选对象。
荣获10佳称号的优秀驻村干部,优先推荐市级劳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优先提拔使用。
(二)各县区
1.各县区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得分,按比例直接计入县区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总分。
2.县区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市委、市政府表彰年度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县区的重要依据,同时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在全市进行通报。
各县区可参照市上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县区部门单位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创卫工作考核方案【第三篇】
一、考核对象
联创联建挂点单位、街道全体干部、各社区居委会。
二、考评方式和时间安排
由街道创卫办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的社区居委会每周进行一次单项或多个项目的周检(具体检查项目由街道创卫办从考评内容中选择确定),每月进行一次月评(按照考评内容全面进行)。
周检,月评以明查的方式为主。
总评由街道创卫办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评内容和标准
考评内容主要为各社区居委会自身创卫工作的完成情况,考评的内容重点:组织档案管理、背街小巷整治、室内外卫生、庭院卫生、健康教育、除“四害”工作等六个方面,总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检查的范围为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居民楼院、道路、场地、场所、绿地、空地等。
四、记分方法
考评按实际结果记分。
在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种检查中凡被提出表扬的,每次每项在当周、当月的考评中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凡被提出批评的,每次每项在当周、当月的考评中分别扣除1分、2分、3分、4分。
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各种检查是指市、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总督查、各级爱委会组织的明查、暗访、省级以上爱委会组织的技术指导、市、区创卫办以上简报、市级、区级以上主流媒体提出的口头或书面表扬或批评。
五、奖惩措施
街道及时将周评、月评得分报市、区创卫办,并在片区简报上予以通报,限时整改,凡三次被评为街道创卫办前三名的,在片区简报上予以表扬,由街道年终表彰奖励;凡三次被评为街道最后一名的,社区主要领导要公开检讨,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同时取消该社区当年各种奖项评定资格。
各社区居委会的考评成绩同时作为对联创联建社区挂点单位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
各社区居委会的考评成绩同时作为对街道挂点干部年终岗位责任制奖惩的主要依据。
六、本办法由街道创卫办负责解释。
高中教师工作考核方案【第四篇】
为了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感,促进我校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以及区教育局有关“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考核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绩效考核对象和种类
1、考核对象:我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2、考核种类:绩效考核工作分为平时考核(过程性),前瞻考核(发展性),期中、学期末考核(效益性)。一年分上下半年分别考核。
教师平时绩效考核以平时工作“记实”为基础,重点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前瞻考核以教师学养发展实行考核;教师学期考核实行阶段性量化考核,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
3、工作量核定:
(1)指教育教学工作量和其它工作量;
(2)发放岗位津贴的,工作量不再重复计算;
(3)学科、级部之间的工作量一律以国家或省规定工作量核准,不准私自提高权重。
四、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一)职业态度(10分)
1、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2分)
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3分)
3、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分)
4、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2分)
5、自觉抵制有偿家教(1分)
(二)职业能力(5分)
本科学历(5分);专科以下学历(4分)。获得硕士学位附加1分。
(三)履行职责(45分)
1、考试科目教师教育教学活动(45分):教学常规(20分)、课堂教学(20分),教科研常规(5分)。
2、考查科目教师的考核,教育教学活动(45分):教学常规(20分)、课堂教学(20分),教科研常规(5分)。
(四)工作实绩(40分)
1、期中、期末综合评估(40分):期中(15分)、期末(25分)
同年级、同学科校内评估测评,以学科的学校平均分,按比例确定分数段,期中考核,校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1分;四等奖以下10分。期末考核,校一等奖25分;二等奖23分;三等奖21分;四等奖以下20分。如果一个年级科目只有一或者两个人任教,则根据在全区的位置确定分段值,即区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1分;四等奖以下10分(期末类推)。如果学科成绩获区一等奖,全组人员附加3分,二等奖附加2分。(年级科目一两个人以下任教,加分规则同上)。
2、考查科目教师期末综合评估按32分核算。经考核小组认定,教代会通过,认为有突出贡献者可按36分核算。
3、执教考试科目,又兼带考查科目的教师:按考试和考查科目分别考核计分、核算工资,最后根据该老师任教的考试和考查科目工作量之比得出应得的绩效工资。
4、学校管理、教辅、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
五、考核程序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蓝本-——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实施细则——教代会审议通过——报批区教育局——实施绩效考核——公示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六、考核方法
(一)中层以上人员、年级组长等津贴的界定。
1、校长、副校长津贴480/月。
2、中层正职津贴440元/月;中层副职津贴420元/月;年级组长津贴420元/月。全年共发放10个月。
3、“333”人员、首席教师,年度专项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发津贴50元/月(二者不可兼得)。“333”人员晋升高一层次的,每晋升一个层次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发津贴50元/月。
4、班主任津贴原则上400元/月,全年共发放10个月。班主任考核应考查班级学生数和流生数,班级学生数低于35人以300元/月为发放基数,于36——51人之间以400元/月为发放基数,52人以上以420元/月为发放基数。
5、在岗的老中层领导,正职享受津贴200元/月,副职享受津贴100元/月,享受津贴总时限为其任中层职年限除以3,其后不再享受津贴;
6、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区、市、省一等奖,发放一次性津贴分别为200、400、600元;获区、市、省二等奖,发放一次性津贴分别为100、200、300元;区、市、省三等奖,发放一次性津贴分别为50、100、200元。
7、课题结题,中央教科所课题1000元,省教科所500元,市级“十二五”300元,区级100元。论文撰写获省“五四杯”、“师陶杯”一等奖,发放一次性津贴3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省教研室、教育学会论文获奖对应减半)。获市“五四杯”一等奖发放一次性津贴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市教研室、教育学会获奖对应减半)。获市教育故事一、二、三等奖一次性分别发放津贴100、50、30元。发表论文以稿费通知单确认(在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主管以及教科院等教科研单位主办的教育教学类杂志上发表除外)。在教育部主管教育教学类杂志发表1篇论文一次性发放津贴200元;省教育厅主管教育教学类杂志发表1篇论文一次性发放津贴150元;《连云港教育》上发表的,一次性发放津贴100元;《中国教育报》、江苏教育报》上发表的论文,分别发放一次性津贴100、50元。同篇论文获得不同奖项,教科研成果不重复核算,如既获奖又发表的以最高津贴核算。教科研津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年
8、音、体、美团体比赛指导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发放一次性津贴600、400、200元;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发放一次性津贴300、200、100元;获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发放一次性津贴200、100、50.
9、年终考核优秀、校优秀教师发放一次性津贴100元,优秀班主任120元。
10、考勤奖100元/月,发放10个月。
11、备课组长管理津贴50元/月,各处管理员津贴100元/月,报账员100/月,全年共发放10个月。
12、网管50/月、驾驶员50/月、物实50/月、生实50/月、化实50/月、体育器材50/月、疾防保健50/月、图书兼管员50/月、水管员50/月,全年共发放10个月。
13加班须进行申报,经审核后方可进行,加班费由校长室根据工作情况按每天30-50元核算,当加班个人消费合计超过80元不得再发放加班费。
14、考绩奖办法的制定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九年级中考科目可在考绩奖上区别于七八年级,但考绩奖的制定必须符合校情,符合绩效发放的实情,对于科目考绩设定,应充分考虑中考分值权重,再按分值比例确定金额。
15、图书、油印、宿管员等绩效工资按减去干部津贴等以后校平均津贴的80%发放。
16、校长兼中层、中层兼班主任等兼职者,均以其所任职务最高津贴核准。
(二)内退及病事假人员考核
1、内退人员按考核合格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标准发放。落聘人员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2、病休人员凭县区以上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发票、病历(三者缺一不可),确认后按内退人员核算办法核算。长期病事假者,停发相应时间的绩效工资。产假取校平均分值核算。精神类、传染类疾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级权重的确定
1、教学人员的职级权重确定为:(略)
注:由原教师系列人员转为教辅、工勤人员的,其职级权重依照公益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其职级权重下调一档。
2、班级生数权重确定为:(略)
注:(1)、对于流生控制,本年考核采用过渡方式,及各年级以本年级的学期流生平均个数为基准,超平均个数的考试成绩计0分;低于年级流生平均个数的班级,则采用四舍五入法,低于年级流生平均个数几个人就从班级学生考评分最差学生中顺次减去相应差值的人员,(不计成绩)。
(2)、本次考核中的上半年以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人数为基准核定权重,本学期考核以新学期开学报到人数为基准,每少一学生,降低相应人数基准个权重。(此条和第一条合并计算)
(3)、20XX年始,如再出现流生一律以0分核算。
(4)、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九年级科目和七八年级科目权重一律为“1”,不得随意抬高考试科目和九年级科目的权重。
(四)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本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及时予以纠正后,根据情节和影响程度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基本合格者取其假定考核合格绩效的50%,不合格者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从事有偿家教,并经核实的;
7、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一个学期内累计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
8、其它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七、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先对每位教职工绩效按统一标准进行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得分乘以工作量乘以生数权重,再加职业态度加职业能力加履行职责得分,得出分数后再乘以职级权重乘以教师实际工作月数,再将每位教师的考核最终得分相加,得出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用于该项目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备课组长等人员津贴、加班费等后,除以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出月平均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即,计算公式为:(全校用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备课组长等人员津贴、加班费等)÷全校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总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八、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考核领导小组,且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多劳少得等异常情况,由党支部、校长室组织召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方案,报请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行,并报区教育局备案。任何个人无权私自改变或调整方案的核算原则、程序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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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工作考核方案【第五篇】
为推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调研千分制,经市创卫指挥部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工作效能,加快创卫进程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条块结合、量化考评”的原则,围绕各阶段部署的创建任务,突出重点工作考核,全面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考评对象
(一)城区四个街道
(二)承担重要任务的八个市直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发展中心、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三)签订创卫工作军令状的其它单位
三、考评内容
对城区四个街道和承担重要任务的市直单位,依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领导指示以及市创卫指挥部安排的专项整治、督办通知任务进行量化考评;对签订创卫工作军令状的其它单位,依据军令状目标任务进行量化考评。
四、评分方法
(一)分值量化:检查考评采取百分制。
对2月份以来下发的各项创卫任务进行分解量化,共计100分。
(二)计分方法:考核得分以任务完成为基数进行换算。
具体换算方法为:
单项分值×完成比率=所得分数
完成比率计算方法为:完成任务单元数/应完成任务单元数。
计算数据取自督导组创卫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数据。
(三)奖扣分项目:
1、奖分项目
在创卫检查评比工作中被评为第一名的,每次加2分。
2、扣分项目
(1)对创卫的创卫基础数据不完善,出现管理空档,发现一处漏报、瞒报的,扣2分;
(2)在创卫工作中,受到市创卫指挥部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
(3)未按期完成创卫指挥部整改通知书或督办通知的,每次扣2分,对同一问题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或督办通知并未能按期完成的,扣4分,并全市通报;
(4)每发现一次旱厕扣2分。
五、考评时间
每周对创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在月底进行考评汇总。
六、考评结果
对三类考评对象分别排名,
1、城区四个街道:
第一名奖励5000元,最后一名处罚5000元。
2、承担重要任务的'市直单位:前二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后二名分别处罚5000、3000。
3、签订创卫工作军令状的其它单位:前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元、1000元,后三名分别处罚3000元、2000元、1000元。
考评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并在市四大班子会议上进行通报。
七、未尽事宜,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