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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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第一篇】
为做好义安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促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和宏观政策科学精准落实,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二、审计范围
(一)审计范围
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2021年计划对东部城区、市公安局义安分局、天门镇、胥坝乡、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美丽办、区卫健委的12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由区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审计调查情况,确定审计范围和延伸调查单位。
乡镇和区直部门审计,一般将乡镇(部门)本级、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分管的下属单位和资金量较大的下属单位作为重点审计单位,尤其将多年未审计以及内部控制不健全的单位作为重点延伸单位。事业单位审计,一般将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兼任法人代表单位以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多年未审计的所属单位作为审计重点。重大事项可以延伸审计或调查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范围
原则上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作为审计时间范围,任职时间超过3年以上的,一般重点审计任期的后3年。其中,对现任领导干部任中审计的截止时间,一般自任职开始至审计时,尽量减少未经审计的空白区。涉及重要事项,应当向相关年度和有关单位作必要的追溯或延伸。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1.主要是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宏观调控政策、重大改革任务、重大项目等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以及明确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重点关注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重点揭示发展质量低下、目标任务完成不力、选择性执行政策等突出问题。
2.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关注是否存在超越职权乱作为或者不作为、慢作为,以及由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和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等问题。
3.推动乡镇(部门)事业发展情况。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提出的工作发展思路、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目标、建设任务、改革管理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乡镇(部门)实际情况;关注推进乡镇(部门)事业发展的总体状况,有关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包括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本乡镇(部门)取得的重大突出业绩及其社会影响,或者发生的重大问题及其造成的后果情况;社会公众关注的与本乡镇(部门)工作紧密相关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在任期内推动解决的情况等。
(二)乡镇(部门)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和执行情况
1.主要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期间,是否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三定”方案,制定乡镇(部门)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是否按期完成。
2.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乡镇(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三)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1.重大经济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检查建立和完善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情况,关注相关制度规定的涉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范围、金额标准和决策程序等重点内容的完备性。
2.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执行及效果情况。检查重大经济事项纳入乡镇和区直部门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决定情况,关注乡镇和区直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分配、大额资金支出、资产处置、预算安排和决算审查等方面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情况;检查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效果情况,关注决策事项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执行中是否存在管理缺位、决策执行力低、进展缓慢、未如期完成而影响事业发展等情况,以及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的项目效益低下、国有资产(资金、资源)闲置、流失或者损失浪费等问题。
(四)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1.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情况。关注部门各类收入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有无漏报、少编现象;支出预算编制是否科学,项目支出是否细化、合规,有无虚报、多报问题。
(2)非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关注非税收入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巧立名目乱收费;是否将法定非税收入项目变相由所属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团体征收;是否违规减免、缓征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否足额收取并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3)项目支出情况。关注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是否及时,剖析项目进展缓慢的主客观原因,有无不按项目资金使用时点拨付资金或者决策不及时等不作为现象;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有无虚列、套取、截留、挪用、转移、损失资金等问题。同时,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和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管和绩效等情况。
(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关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变更审批是否恰当、采购信息是否公开、内部操作流程是否规范。
(5)规范涉企收费情况。关注部门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清理规范政府性涉企保证金、抵押金,取消的和到期应归还的保证金、抵押金是否及时退还;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清理整顿情况等。
(6)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主要关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情况,以及重组、改制、出让等程序合法合规情况,国有资产分配、使用和处置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预算管理情况等。
2.经济风险防范方面。关注乡镇和区直部门是否存在违规举债和违规担保,以及通过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违法违规承诺和其他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等问题,摸清隐性债务底数,反映真实债务水平,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同时,关注是否建立对违规举债的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债务风险。
3.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方面。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研究决策情况等;二是检查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执行情况,主要关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运行及维护情况;三是抽查并关注相关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效果情况。
4.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了解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机构设置不规范、用人手续不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编制等其他违纪违规事项。重点关注目前在职人员编制情况。
(五)乡镇(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监管情况
1.单位内部管理情况。关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内部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管理等方面有关制度,是否存在重要的管理制度应建未建,或者存在制度性缺陷和漏洞,是否存在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因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造成部门内部管理不规范,或者管理混乱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2.所属单位(村级)内部审计和监管情况。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乡镇所辖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审计整改等情况;关注有关监督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以及通过对主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包括所属单位的改制改革、投资、资产购置或处置等)的实施情况、所属单位承担的主管部门重大(重点)基建、科研等项目的实施及效果情况等进行检查,关注下属单位是否存在因被审计领导干部未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
3.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情况。关注区直部门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是否按规定实现脱钩,是否按照“脱钩不脱责、脱钩不托管”的要求,实现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人员分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
(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1.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规定制度,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等情况。关注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实施细则要求情况。
2.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对其他审计内容进行审计时,要始终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是否严格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对举报材料(包括纪检、监察等部门转来的和审计机关、审计组直接收到的举报材料)反映的,以及被审计部门单位其他领导和干部群众在谈话中直接反映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应进行检查核实。
(七)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期间是否按照审计法、《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等要求,对审计机关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是否存在主要领导干部对审计整改不重视,以及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整改不到位等。
四、审计工作要求
(一)注重精准发力,突出审计重点。围绕领导干部的职责履行,突出重要性、敏感性和问题的可整改性,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是领导干部直接批示、干预、研究的事项;二是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事项以及签订目标责任书的事项;三是领导干部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事项;四是领导干部任期内主抓的事项以及年度工作要点重点推进的事项;五是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风险隐患;六是重复发生、反复出现,具有一定普遍性、倾向性的事项;七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八是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事项。以上审计重点内容,不要求面面俱到、均衡用力,各审计组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全面客观分析,科学界定责任。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根据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内容,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和评价的标准,按照 “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客观公正地作出结论和处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据《规定》严格责任划分。要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履职特点,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和决策过程,分清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依法依规科学界定其应承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
(三)严格现场管理,提升审计效能。严格按照《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组要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审计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审计内容必须全部覆盖并确保审计质量。各审计组应大胆运用计算机及信息化审计技术方法开展审计工作,积极探索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全面提升审计查证的精准度和现场工作效率,要充分开展审前调查,结合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坚持审计现场“碰头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掌握进度、研讨重点、调控方向。努力做好“两统筹”,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和组织方式,正在进行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审计组要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人员、审计内容、审计结果、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有效统筹整合,努力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四)提升审计质量,加强督促整改。一是坚持依法、准确、客观的原则出具审计报告,做到程序要规范、事实有数据、现状有分析、问题有责任。针对不同单位领导人员履职特点,细化实化问题定性和责任界定,客观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避免公式化。二是要加强审计结果分析,对揭示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分析根源、提出建议,促进各项制度改革完善。三是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依法依规顶格加重处理。强化跟踪督查,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审计结束后,各审计组要密切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报告报送区经济责任审计局汇总整理。
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第二篇】
根据调研安排,我就有关工作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2017年有关工作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全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增速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比上年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比上年增长%;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比上年增长%。三次产业占GDP的比重约为10:58:32。全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亿元,同比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同比增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81元,名义增长%,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929元,名义增长%,总量、增幅均位居全旗第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同口径增长%。
(二)统计工作完成情况
常规统计工作稳步实施。按照联网直报要求,强化数据协调,严格审核把关,高质量完成了工业、能源、投资、劳资、科技、服务业、农牧、电子商务、基本单位名录库等各专业2016年报和2017年定期报表任务。完成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商业、服务业、畜禽监测抽样调查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等多项调查任务以及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统计支持。
圆满完成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任务。坚持谋定而动,按照“一本书、一张图、一定深入到农户”工作思路和要求,深入万农牧户和250多家农牧业经营单位进行普查,全面完成我旗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盯紧业务保障、技术保障、样本核查、质量控制等重点环节工作,完成了2017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摸底和PDA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统计保障能力不断强化。一是夯实基础建设。充分借鉴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经验,精心打造各镇统计站,配齐配全软硬件设施,4个镇统计站全部达标。从制度、人员等方面入手强化数据档案管理工作,推进统计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扩大培训范围,按照“凡涉及必培训”原则,通过继续教育、专题培训、年报培训等方式,提升统计队伍整体素质。全年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0余期,培训近千余人次。三是通过在线监测、实地查核、分类培训等方式,扎实做好“企业一套表”工作,切实提高联网直报报送效率及准确率。四是狠抓名录库建设,坚持精准动态管理,夯实“应统尽统”基础。2017年,全旗新“入库”企业330家,新增限上企业13家(其中,批发零售业3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服务业1家,工业及其他8家),限上转限下企业15家。
注重数据分析,打造统计服务新功能。按照推进统计由“数库”向“智库”转变的思路,着力补齐服务的短板。一是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通过横向、纵向的系统对比,提出问题和建议,切实发挥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全年编发《统计信息》6期。二是开通“鄂前旗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平台,定期更新统计动态、统计分析和法律法规,为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全旗经济形势、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供重要渠道。三是编印《鄂托克前旗统计季报》手册,分送旗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搞好统计服务。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从2015年7月起,我旗先后作为全区、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试点,探索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建立了首套旗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账户及台账。坚持实物与价值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存量与流量并重,先实物后价值、先分类后综合、先存量后流量的原则,建立了旗、镇、嘎查村和户“四级”自然资源资产账户及台账,确保实时监测自然资源资产数量与质量变动情况,准确掌握自然资源资产现状。二是建立了首家旗县级自然资源管理数据平台。在完成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表和流向表填制工作基础上,依据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体系,建立了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管理平台,完成了指标数据采集、价值核算、统计分析、指标分类、系统管理等五大功能搭建,极大方便了各领域数据的动态管理,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三是初步构建了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体系。根据我旗自然资源资产的特征,选用符合地区实际的自然资源资产定价规范与标准,采用不同的价值计量方法,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体系,科学合理的体现了自然资源资产数量、质量与价值的对应关系。
2017年,围绕经济运行和统计工作,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推动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2017年,我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报能耗万吨(实际能耗万吨),预计单位GDP能耗为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预计十三五期间,我旗新增煤碳、煤电、煤化工、天然气等工业投产项目19个,预计就增能耗达到2876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耗总量增幅远远大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的目标难以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为下一步建立精准的管理台账奠定了基础,但因跨行业、跨部门协调难度大,认定标准不统一,差异化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恳请市统计局帮助解决。
二、2018年有关工作情况
(一)产业发展及经济预期目标。2018年,预期经济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和8%;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抓好三个层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新型工业发展层次。围绕煤炭清洁利用,煤电一体化、煤化工产业延伸化发展,全力推动4个2×100万千瓦电厂开工建设,抓实华星煤制气和煤制烯烃项目审批建设,以提高就地转化促进煤炭绿色开发,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统筹抓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加大油气资源开发力度,扶持壮大LNG产业发展,年内实现天然气产量45亿立方米以上,LNG总规模达到150万吨。抢抓电力外送捆绑新能源的重大机遇,提早谋划落地一批风能、太阳能项目,构筑起以煤为基础,电力为支撑,煤化工为主导,清洁能源为补充的现代工业体系。
二是提高现代农牧业发展质量。深化拓展“品质三农”创建培育,推动基础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积极发展观光农牧业、体验农牧业、创意农牧业,深化农牧业与旅游业、电子商务业的深度融合,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设田园综合体,促进农牧业全产业链条升级。积极鼓励扶持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深化农企利益联结,发展精深加工,培育品牌,提升品质,着力构建以“规模化、产业化、组织化、品牌化、市场化、标准化”为特色的现代农牧业“鄂前旗模式”。
三是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突出抓好全域旅游,主动融入银川旅游大市场,以“1+6”红色培训教育基地为载体,深度谋划周末游、自驾游精品线路,拓展丰富红色游内涵和形式,带动观光游、体验游、田园风情游等业态快速发展,构建全域体验、全域感悟、全域观光的大旅游格局,打造国家西部红色旅游示范区。统筹抓好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抓好水洞沟景区、敖镇物流园区等项目建设,以需求定服务、以需求拓市场,形成新的产业增长极,构建多点迸发、多极支撑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统计重点工作。根据新时代、新形势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我们重点围绕四方面做好统计工作。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一是发挥好统计职能作用。对统计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强化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把更多的功夫下在揭示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上,为旗委、政府靶向施策提供依据。在制定政策、研究社会经济问题、作出重大部署时,认真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统计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把统计工作抓在手上,经常听取统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帮助统计部门解决工作中的经费、设备、人员等问题,为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推动统计体制改革。一是抓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按季度进行GDP核算,加强与各行业的协调对接,确保我旗核算数据与全市数据相协调、相匹配;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统计方面,要深入企业加强协调对接,加快适应统计新方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方面,做好六大领域53项指标的协调调度与核算工作。二是抓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继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平台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表编报工作,整合和比对全旗土地、林业、草业、水、矿产等主要自然资源自然基础数据,进行差异化分析,通过部门联动,消除差异,构建“一张图”数据库。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培训,抓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查处力度,营造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社会氛围。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按照覆盖全面、更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动态、精准掌握企业运行情况,确保企业第一时间入库。二是加强数据质量控制。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工作办法与管理责任制,加大“一套表”数据的层层核实检查力度,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实事求是地反映我旗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三是强化对企业数据质量的动态监控,及时掌握数据异常波动情况及原因,杜绝缺漏项、异常数据、严重逻辑性错误等问题。
做好各项普查调查任务。一是全力以赴做好四经普前期组织筹备工作。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抓紧各级普查机构和经费的落实,及时组建精干高效的普查队伍;做好单位清查摸底工作,摸清我旗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的数量、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确定普查单位不重不漏;抓好普查宣传的组织与策划,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努力为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普查环境。二是实现“三农”普成果最大化。及时向社会发布普查成果,提供详实“三农”基础信息;认真组织好普查资料的开发,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和政策分析。同时,组织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和夏季农牧业普查等其他常规性普查、调查任务。三是拓宽社情民意调查范围。围绕大美丽鄂前旗建设探索开展自主调查。统筹做好深化改革、放心消费城市建设等专项委托调查任务。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201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意见》精神,我们制定了《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和《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资产统计监测台账建设方案》,待审核通过后印发实施。同时,正在筹备成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心(设在统计局),已进入报批阶段。
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第三篇】
按照市国资委及集团公司关于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有关制度要求落实落地的通知部署要求,**公司党总支结合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现就**公司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思想认识方面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2019年2月28日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条例》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一直以来,**公司党总支及领导班子集体以“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个一”、“四个决不允许”;严格落实“四个服从”,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主动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2.重视做好请示报告工作重要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严格执行《条例》,就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公司党总支深谙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做好请示报告工作重要性,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同时,也及时传达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制度文件。
3.带头履行责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请示报告是对上级领导负责的需要。“对上负责”,要求在工作中自觉维护上级的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结合**公司当前实际,党总支领导班子集体对标《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就公司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并做好工作谋划部署。
(二)制度机制方面
1.建立完善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公司已建立**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包括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每月重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安全隐患的重大问题及疫情防控等重大事项问题;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2.建立科学有序及时有效请示报告工作流程。在各项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开展过程中均按照公司制定的清晰有序、及时有效的请示报告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坚持主责部门申请、分管、主管领导讨论审核,党总支、董事会集中他讨论研究签批。
3.建立完善的请示报告机制。由党总支及班子集体为统领挂帅,办公室为体系执行主责部门,建立并明确请示报告工作机构、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建立请示报告工作台账,健全工作落实、督察督办和责任追究的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就包括“三重一大”等重大实行报告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以书面和表格的形式严格登记造册,并留档。
4.党总支、董事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由**公司党总支班子集体挂帅加强对所属各部门各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建立清单,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下属单位和部门的请示报告行为。
(三)落实情况方面
1.党总支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公司党总支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切实承担起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按照请示报告事项要求履行决策程序。
2.已建立集团领导重要批示落实工作台账。**公司党总支工作部是落实集团重要批示落实工作的主责部门,各类批示件均按要求办结,不存在报告已办结而实际未办结、以及形式上办结而工作实效较差的情况。
3.已据实报告各类重大事项。**公司党总支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措施》(京办发〔2020〕1号)、《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20〕5号)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实施细则(B—0)的通知》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向集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不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的问题。
4.已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明确改进措施。
5.请示报告文件均按照标准格式上报。**公司所有上报请示报告均符合规范要求,不存在主题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
二、持续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公司党总支在对认真落实、抓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的过程中,将持续加强对下属各单位各部门请示报告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同时加大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指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市国资委、集团党委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从**公司实际出发,深入自查分析,务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逐步完善请示报告工作方面还存在的不足,脚踏实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存在的不足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改进提升,对未覆盖到的工作盲区和空白点要及时“填补”。
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第四篇】
要求,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纪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按照检查提纲组织专人进行对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组织领导接到通知后,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纪委高度重视,立即通过文件传阅、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对公司“三重一大”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强化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了监事会**纪委书记任组长,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活动,并就相关内容进行督促指导。(二)强化协调督导。在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公司召开了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协调会部署开展自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多次赴有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进行调研检查和了解情况,通过深入细致地自查摸底,全面、准确地掌握了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执行及落实情况。(三)强化措施落实。为切实将公司建章立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将根据自查摸底的情况,特别是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公司实际,继续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构建长效机制。
二、构建制度体系,有效规范运行。
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关文件要求,公司对现行管理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完善,对操作性不强、涵盖面不全、内容上不细的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细化、完善,截止目前,公司共修订完善66项管理制度,整理集团公司制度7项,国家管理规定5项。其中:森林资源管理制度32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项;信访稳定制度3项;计划投资与资金使用管理制度4项;行政后勤管理制度9项;财务管理制度10项;营销管理制度1项;党风党纪管理制度3项;合同管理制度1项。通过完善和整理,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初步形成了一套内容较为科学、程序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1、重大事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决定公司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全局重大工程造林项目规划与施实、林木采伐指标、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局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林地占用申报审批,乱砍乱伐森林资源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政处罚等;其他有较大影响的林业工作事项,由局党政工联系会研究决定。2013年-2014年公司共研制22项重大决策事项,其中:改制2项;工资增长4项;人事调整1项;劳动合同2项;民生6项;解决历史遗留4项;其他3项。
2、重要干部任免方面:公司严格遵照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集团相关制度要求,建立规范了我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干部选拔中坚持工作原则、严格任用条件、规范任用程序、严肃工作纪律,选拔过程坚持集体决策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公司重要干部选任工作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2013年-2014年以来组织完成重大人事任免事项37人次,推荐副局级后备干部14人,发展新党员14人。提拔和调整的干部为公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重要项目安排方面:公司所有已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都严格按照“五权”制度执行。招标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健全招标领导组织机构,明确招标管理权限,严格执行招标制度。物资采购上实行大宗物资采购委员会集体采购形式采购。通过这些方式,达到了规格统一、规模采购、规范运作、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的目标。2013年-2014年重大项目完成22项,其中:安排折旧专项资金5项,林价专项资金2项,国投资金安排12项,其他3项。
4、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按照“五权”办法制定的制度进行集中管理。对于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及经营性资金调动方面,均经有关程序审批后,严格按照授权管理制度执行。通过合理、有效的利用资金,控制风险,保证“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严格执行制度,狠抓贯彻落实
1、强化组织保障。“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由局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公司领导班子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强化责任制落实。局党委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3、强化民主决策。坚持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前依照法律、法规和林业局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传阅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经事先充分酝酿论证后再由局党政工联席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1、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和纠错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
2、组织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机构参与,对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3、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述廉、评廉、考廉”的重要条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主要依据。
4、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5、严肃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四、加以改进,狠抓总结提高通过本次自查活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认可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的确定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群众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今后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审查、加强对基层单位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配套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