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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范例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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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1

现将我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运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和动态调整监管事项清单。

今年3月以来,我局结合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事项认领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目前各行政执法部门录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已较为完善。截止9月底,全区共认领监管事项837项,录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546项。

2、全面重新和更新双随机一公开事项。

按照江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省双随机平台”)对接要求,我局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对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动态调整,完善了系统内检查事项信息,全面实现和省“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的对接和数据汇聚。

3、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

全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托省双随机平台,开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按照省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管,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的要求,并将有关数据汇聚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截止9月底,全区各执法单位累计已录入检查事项540项、检查对象8616家、执法人员832人、检查计划306个、检查结果7159次、处罚案件2501件。

4、做好监管信息发布工作。

截止9月底,我局共发布监管动态134条、曝光台信息18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区“互联网+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离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两个大类:

1、在宏观层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领导不理解、不重视、不调度“互联网+监管”工作。

二是“双随机”方式开展行政检查未真正落实。一些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尚未转变监管思路,仍停留在过去检查模式,不落实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行政检查模式的要求。“双随机”检查模式停留在书面应付层面,未真正按“双随机”方式开展行政检查。

三是工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互联网+监管”工作人员需要既懂法律、业务,又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需要执法单位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但大多数单位只是交代办公室或法制人员甚至临时工办理,且人员更换频繁,素质参差不齐,对该项工作停留催一下动一下,不催不做;甚至个别单位反复催也不做,应付心态度明显。

2、在具体工作层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监管行为数据偏低。各单位实际检查较多而通过省双随机平台录入监管行为数据很少。没有按照要求全部录入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检查计划、检查结果、执法案件等数据。

二是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鲜有实际运作案例,远未达到联合检查在全部检查中占比超过10%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切实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快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完善监管事项清单

各部门要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正在梳理编制的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登录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进一步做好事项认领工作,确保监管事项100%认领到位,无缝对接。同时,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及监管行为信息要素要求》要求,在省系统“事项管理”模块查看检查实施清单完成情况,按照每个行政检查事项均应编制一条检查实施清单、每条检查实施清单要素准确完整的要求,逐一进行核查、完善,确保完成检查实施清单制定和要素录入。

2、全面加强数据汇聚

全面依托省双随机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全面按照省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管;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杜绝线下运行,规避监管;采用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方式的,要全面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3、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相关反馈工作

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在省系统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每月发布监管动态不少于4条,向社会曝光信息应同步在省系统发布。同时,登录省系统及时对国家和省里下发的联合监管、信用监管、风险预警、监管投诉等子系统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和反馈。

4、落实联合检查(执法)机制。

同一部门实施的多项检查(执法)能够合并进行的,应当合并进行。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执法)计划的,由区司法局协调,明确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实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大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效能。实现全区年度联合抽查任务占年度检查任务数10%的要求。

“互联网+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载体体现,是国务院重点推进的“国字号”工程,是中央、省市区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依法治国各项考评和检查的重点指标。我区将高度重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调度,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落实到位。

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2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具体指导下,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互联网+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一个平台管监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互联网+监管”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和省、市、县“互联网+监管”建设工作部署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政府分管副县长***专门组织34家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学习传达国家、省、市“互联网+监管”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亲自部署重点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把“互联网+监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加强工作力量,专人专责专抓。特别是针对一些短板工作,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合理调配工作内容、加派人手等方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应录尽录、进度达标。我局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明确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具体抓,股室直接抓”的工作机制,为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提供了保障。

2、具体工作落实。

我局根据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监管业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互联网+监管”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先后出台了《壶关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安排的通知》《壶关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监管”工作近期数据录入情况的通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本县实际,协调指导全县相关职能单位规范地开展工作,动态掌握各单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业务疑点和技术问题,积极与省、市行政审批部门和市级相关业务单位联系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解答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保证了工作进度,具体有以下几项工作:

(1)、规范“两个清单”编制工作。建立“两个清单”动态管理的常态化机制,及时跟踪调整相关事项。实现目录清单应领尽领,检查实施清单全录入。并按照《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梳理规范》对行为要素不完整的检查实施清单进行规范化、精准化。

(2)、监管数据汇聚工作。全面报送各单位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实现存量数据全部上报,监管业务数据实时报送。

(3)、监管行为数据全面覆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通过与各单位对接,要求监管行为尽量覆盖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对于无法覆盖的,出台相关文件,退回目录清单和删除检查实施清单。

(4)、监管行为数据准确。按照数据填报依法、真实、规范的原则,按照国办要求,我县报送的监管行为数据准确率达到90%以上。

(5)、推广监管系统应用。提高各单位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和山西“互联网+监管”的用户注册量和访问量,并加大监管动态信息和曝光台信息报送。

(6)、监管责任落实工作。目录清单分管领导和检查实施清单责任人全部落实。

(7)、风险预警处置工作。认真学习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及时核查处置风险预警线索的函》,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

3、树立结果导向。

今年7月,国办对我省在线监管能力进行了评估,我省制定了《2020年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履职情况评估评价体系》,通过“互联网+监管”效能评估指标及结果,我局深入研究,找准我县监管工作症结和差距,切实加强监管和监管数据的汇聚,争取各项指标有所突破。

4、强化监督考核。

县政府督查室把“互联网+监管”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和“13710”督办事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会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快、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1、监管行为数据较少。部分单位目前仍未将“互联网+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够,以政务外网接入点少、业务人员短缺、专业水平不高作为理由推诿。

2、数据汇聚的质量远远不够。一些单位仍未按照要求及时汇聚监管数据,监管行为覆盖率(分别覆盖监管事项和检查实施清单的情况)和及时率较低,数据准确性更是参差不齐。

3、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较差。大部分单位都未明确本单位监管事项的责任领导、承办机构及承办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推进系统建设。

按照系统升级要求,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两个清单”动态管理维护工作,积极动员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试运行的测试工作。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业务结果数据,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

2、切实加强业务培训。

通过邀请上级技术人员来我县开展业务培训,微信群推送学习课件,组织相关单位承办人员进行实操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业务指导,确保系统监管数据规范实效。

3、不断强化工作指导。

建立指导包联工作机制,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指导和包联,对工作推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本级层面可以解决的及时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积极请示上级单位帮助解决。

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3

XX切实提高“互联网+监管”工作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理清部门责任,认真落实省、市“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有效提升了全区监管服务效能,优化了营商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互联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4个成员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2个办公室,一个是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一个是业务指导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同时,要求各单位分别建立“互联网+监管”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责任,细化业务分工,切实抓好“互联网+监管”工作。

(二)强化技术保障。充分认识“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技术的客观性,强化监管理念转变和监管方式创新,树立以人才为核心的工作思路,要求各单位建立“互联网+监管”专管员制度,选择信息技术基础好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组建一支“互联网+监管”业务精兵。通过“互联网+监管”业务工作微信群,实时开展业务交流和学习。6月18日,组织区各部门收看全省召开的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视频培训会,以此为基础又组织召开了专管员业务研讨交流会,通过上机操作,实际演练,熟练掌握“互联网+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有效提高了“互联网+监管”业务水平。

(三)认真梳理监管目录。召开“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和清单编制部署会,以硬指标为要求强化落实,随后,对各单位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操作、监管事项清单梳理、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等方面进行逐一调度指导。通过分层级认领监管事项、逐一梳理监管事项和清单编制,进一步规范监管事项的发布运行,切实实现动态化标准化管理,推动同一监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

(四)开展事项动态监管。对省、市新增事项数据量、运行网络环境等方面,开展动态跟踪维护,在平台搭建认领逐步完善的基础上,督促各单位将业务监管实际与“互联网+监管”系统融合,切实将实际监管数据客观、真实、全面的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为实现各类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奠定基础。

截止目前,全区“互联网+监管”监管共认领924项,认领率为%,检查实施清单已编制863项,完成率%。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是“互联网+监管”监管工作开展的深度不够。一些单位的工作开展还停留在建章立制的基础层面上,大量基层监管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欠缺,不能适应“互联网+监管”监管工作要求

二是“互联网+监管”监管工作技术储备不足。各单位对“互联网+监管”业务软件平台的总体操作不够熟练,具体版块操作要领掌握不够专业。

三是“互联网+监管”监管工作推进速度不快。各单位对于监管行为的录入,还停留在传统监管操作上,没有及时跟进录入进行实际操作,导致监管行为覆盖率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组织领导再强化。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夯实业务工作基础,把业务工作切实落实到实际监管工作中。

二是严格考核激励机制。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建立“互联网+监管”监管工作考核机制,用硬性制度和柔性激励进一步保障工作推进落实

三是打通工作难点。认真汇集工作共性问题和个别难点,积极的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认真研究解决,保证工作推进畅通。

四是强化指导跟进。实时掌握工作整体推进情况,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及时予以指导跟进,促进整体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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