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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意见【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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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意见范文【第一篇】

今年是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号)精神,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和总体要求,我市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年国发2号文件精神,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加快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大中型水库(电站)、城镇的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小型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最大程度地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

(一)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权。

(三)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继续编制和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要按照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预案,要不断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开展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乡镇防汛组织机构。乡镇防汛组织是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把建立健全乡镇防汛组织作为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重点来抓,所有乡镇要成立防汛指挥部,设立办事机构(有编制部门认可的批文),落实工作人员,明确防汛责任和工作目标,制订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二)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印发的《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在工程建设、汛前准备、队伍组织、工程管理、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要逐级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内容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并贯穿于防汛抗旱工作全过程。要逐一落实辖区内各类水库水电站(灰渣库、尾矿库)、重要山塘、防洪城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易旱区域、缺水城镇的抗旱行政责任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三)着力做好水旱灾害预警预报。加强中短期天气、水雨情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预见性,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要根据洪涝和干旱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加强防汛抗旱会商频次,增强决策科学性;要加强小尺度、局部性灾害的监测预报,群专结合,及时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预警信息,为群众及时准确掌握预报成果、提前安全转移提供优质服务。

(四)继续抓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的建设和管理。各区、市、县要加强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负责落实好本地年度运行维护费;要在年底全面完成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的建设任务。

(五)切实完善防汛抗旱社会化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社会各行业承担的防汛抗旱责任,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要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资体制,各级财政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内资金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加;要以社区、村镇、学校、企业等为单位,通过编制预案简本、印发科普读物、展播影像资料、开设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意识和能力。

三、全力做好防洪保安工作

(一)抓好水库水电站、灰渣库、尾矿库安全度汛。要严格实行水库水电站汛期“五落实一问责”制度,即每座水库水电站必须落实2人以上值守人员、落实固定值班地点、落实值班经费、落实通信设备、落实应急预案,对不按要求做到“五落实”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病险水库水电站,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对灰渣库、尾矿库,要落实汛期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巡查制度,及时巡查排险;对在建水利水电工程,要编制和完善年度度汛方案,落实防汛组织机构,明确管理、施工双方的防汛责任;对影响泄洪的建设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前达到安全防洪标准;对未安排处理的病险水库,要在现场备好抢险物料,落实好抢险措施,保证度汛安全。

(二)抓好山洪灾害防御。认真落实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责任人、预案,完善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建立“群策群防、群专结合”的防御体系。要落实汛期监测、预警预报、人员紧急撤离方案等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转移、少损失。对重大隐患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要加强排查,落实监测人员;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区,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违章开矿、乱砍滥伐、侵占河道等行为,最大限度规避或减少山洪灾害的发生。

(三)抓好城镇防洪排涝工作。要依据城镇建设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城镇防洪规划和应急抢险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要加强城镇排水管网的检查,搞好河道沟渠的清淤和水毁设施的修复,及时检修排水泵站、闸坝等防汛设施,加强管理维护工作。要依法加强城镇河道、排水沟渠、蓄水坑塘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填埋河道沟渠及搭建违章建筑,严格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在汛期到来前清除阻洪建筑,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四)强化24小时防汛值班制,抓好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管理和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理顺报送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努力提高险情灾情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值班期间要有领导干部带班,并做好防范突发水旱灾害的应急准备,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处置突发水旱灾害事件及时。

四、切实加强抗旱工作

干旱是我市发生较频繁、较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给我市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尤其是连续三年的特大干旱,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务必要做好抗大旱、救大灾的准备,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努力把旱灾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一)加强抗旱水源管理和调度。在全面掌握本区域地表、地下和过境水的基础上,科学调度,合理配置,优先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兼顾发电、航运等生产需求。要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加强洪水资源利用,尽可能增加工程蓄水,尽量多引、多提、多拦、多蓄水,努力增加抗旱水源。

(二)加强城镇抗旱工作。加强城镇抗旱基础工作,了解掌握干旱缺水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供水和用水的水源、结构等情况。要加强城镇抗旱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城镇供水动态,统计上报有关信息,提出城镇抗旱的决策参谋意见;要结合去年特大干旱灾害的特点制订城镇应急供水预案,做好应急水源调度与运用等措施准备,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三)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加大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并大力开展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建设,千方百计增加蓄水、引水、提水能力;要对现有小水库、小塘坝、小水池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续建配套、除险加固,对老化失修的泵站、渠道等灌溉设施要抓紧修复改造,更好发挥工程效益。

安排意见【第二篇】

2006年我县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为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中心,以求真务实为作风,以依法行政为要求,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提高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水平,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全面发展。

一、继续加强救灾救济和城市低保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要加强三个体系的建设。即进一步完善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灾害应急机制为主体,社会动员机制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特困户救助制度为基础,临时社会救济为补充,专项救助相配套,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和完善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互助体系,努力开创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新局面。

(一)及时有效开展生产救灾工作。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做好救灾人员、装备、资金和物资的准备工作,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提高自然灾害应急能力。严格执行灾情统计制度,切实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对上报的灾情要认真核查,严格把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误报。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救灾款物的使用范围,规范救灾款物的发放程序,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实行有偿使用;在救灾款物的发放中,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农村特困户的基本生活权益。同时,按照上级要求,5月底以前完成农村救助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城市低保工作。据实核定家庭收入,实行有效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加强分类施保工作,对有大病重病、严重残疾及子女上学、单亲等家庭,给予重点照顾。坚持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挪用、克扣、拖欠低保金现象的发生。继续加强低保工作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低保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五保供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县政府《关于印发商水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2006〕4号)精神,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实现应保尽保。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应保未保、不按标准施保”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五保供养资金管理,确保供养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按程序发放到五保对象手中。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五保供养服务网络。

(四)大力推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健全和创新慈善组织形式,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拓宽慈善资金募集的新路子,积极开展慈善募捐和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慈善组织的联谊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引进国际慈善救助项目,使我县慈善救助活动与国际接轨。

二、加大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双拥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增强依法优抚的意识和能力。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落实政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确保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巩固和扩大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成果,健全完善制度,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全县平均生活水平同步增长。积极探索构建灵活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同时,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思想稳定工作。

(二)积极推进双拥工作向深层次发展。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双拥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新路子,推进双拥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制度化、法制化、经常化、社会化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加大争创双拥模范县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军民共建活动,继续大力开展行业拥军、科技拥军、司法拥军、社区拥军,进一步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加大改革力度,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强化行政调控、落实《优待安置证》制度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改革上,大力推行自谋职业,力争2006年全县城镇士兵自谋职业比例达到20%以上。积极争取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自谋职业经费、培训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拓宽安置渠道,力争向非国有单位安置退役士兵取得较大进展。要把退伍安置工作作为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县活动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在7月底之前完成退伍安置任务。

同时,认真做好军休干部、军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加强军干所的自身建设,全面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不断提高军休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三、以开展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一)依法开展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把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作为2006年村民自治工作的重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县实施方案的规定,借鉴以往换届选举经验,完善规程,精心组织。各乡镇场要成立换届选举协调组织,设立办事机构,并向各村选派工作指导组,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搞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和方案,大力宣传有关的法规法律和政策,并搞好业务培训。要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把握好关键环节和主要步骤,规范和完善操作程序,提高选民参选率和选举成功率。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明工作纪律,使选举工作做到民主、公正、规范、合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5月底之前圆满结束。

(二)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精神,强化村民自治功能,推进“四个民主”协调发展。要以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两会两组”,即: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组、民主理财组,畅通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协调好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完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逐步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版权所有

(三)加快推进城镇社区建设。结合城镇化进程,在城关镇设立社区居委会的基础上,加快探索重点镇社区建设工作。要以社区服务为核心,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完善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合理整合和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一)继续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力度。要巩固已有的殡葬改革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领导,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要以提高火化率为核心,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偷埋乱葬等违法殡葬行为。要把解决骨灰二次装棺土葬、建设公益性公墓作为今年殡葬改革工作的重点,各乡镇场要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力争2006年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从而减少土地浪费,减轻群众负担,使殡葬改革收到应有的实际效果。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平坟复耕工作。要依法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和监督管理,维护丧葬用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殡仪服务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以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发挥作用为重点,着力抓好民间组织的自身建设,建立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为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要着重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公益性民间组织,尤其要大力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落实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年检制度,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非法活动。

(三)以优质服务为核心,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坚持“一手抓宣传,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方针,转变观念,真正实现婚姻登记由行政管理向公共服务的转变。在理顺婚姻登记工作体制、全面实行集中登记的基础上,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做到依法登记、优质服务,从根本上杜绝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现象,切实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围绕城镇化进程,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做好全县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的论证、评审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调整事宜,为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服务。巩固勘界成果,实施依法管界。完善地名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抓好城镇标准化地名设置,实现我县地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一)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创造条件,完善政策,探索社会福利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对“星光老年之家”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为老服务的社会功能。关注、关爱艾滋病致孤人员,落实救助政策;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阳光家园”自身建设;探索集中供养、家庭寄养、社会收养等多种方式安置艾滋病致孤人员。精心组织实施好“阳光计划”。

(二)加大福利发行力度。通过科学管理、规范服务、扩大覆盖面等措施,挖掘市场潜力,增加销售量,确保完成福利发行任务。加强公益发行费管理,使福利发行工作走上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稳步发展的轨道。版权所有

(三)稳步推进老龄工作。以健全和规范老年群众组织为切入点,大力加强城乡老龄工作,努力解决老年人群的突出问题。开展百岁老人的普查、审核工作,对百岁老人进行生活救助。加强老龄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的作用,积极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作用的有效途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六、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县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参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和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党性观念和群众观念,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廉洁、务实、高效”,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促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加强民政工作的政务公开、规范管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制,在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发放过程中,加强执法监督、自我监督、群众监督,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规范民政行政职务行为,提高民政管理效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政信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纳入民政工作大局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进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深入发展。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安排意见【第三篇】

一、充分认识搞好村“两委会”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

村“两委会”换届,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加强党在农村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党员群众公认、有领富能力、有奉献精神、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两委会”,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有着深远而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村“两委会”换届选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通过换届选举,提高村级干部整体素质,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为促进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工作原则

这次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以提高素质、改善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改革创新,切实保证按照广大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意愿,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委员会,努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目标要求:一是进一步精简村干部职数,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村民委员会一般各由3-5人组成,力争通过换届,全县“一肩挑”比例和村民委员会中党员所占比例分别比上一届提高15%和10%以上。二是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的年龄、文化和性别等结构。要把复转军人、返乡学生、乡(镇)企业员工、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纳入选人视野,特别要在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回村创业人员中选拔村级干部,力争通过换届,选拔一批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干部,使全县村级班子中40周岁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分别达到总数的60%和50%以上。重视把农村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妇女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力争新一届村“两委会”班子中要各有1名妇女干部,村委会主任中,妇女占到5%。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两委会”分工负责制,健全领导体制,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村级班子的整体功能。

工作原则:一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党组织对换届选举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及重大问题、重要环节上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二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在村“两委会”换届选举中,要保证党员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依法有序地组织党员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让党员群众依法自主选择当家人。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遵守《党章》及法律、法规,依法按章规范操作,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法定的程序一点也不能变,该走的步骤一点也不能减,给党员群众的权利一点也不能少,保证村“两委会”换届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三、严格把握人选条件

一般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在党员和村民中有较高威信;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民主意识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推荐提名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严重违反计划生育、土地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犯罪嫌疑人和正在服刑的;信奉邪教,经常参与和封建迷信活动的;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没有群众威信的;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四、切实规范工作步骤

全县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先进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初至8月31日)。

主要认真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成立机构,开展培训。各乡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织对各乡镇的业务骨干就换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

2、深入调研,吃透村情。各乡镇组织包村干部,深入调研,主动了解各村党员、干部及村民的思想动态,掌握辖区村级组织建设和后备干部的基本情况,依据村情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措施。

3、搞好财务审计,理清债权债务。按照“积极、稳妥”原则,组织乡镇农经站,对现任村级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消除虚假债务,解决违纪问题,防止因债务、账务问题而影响正常选举。

4、认真考核评议,推行村务公开。换届前,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对整个村“两委”班子成员任职情况进行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让党员群众对现任村干部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还要重点抓好以财务公开为主的村务公开工作,努力把各种问题化解在换届选举前。

5、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等媒介,向群众宣传换届选举政策法规、选人标准、选举方式以及选民权利义务等,增强党员群众对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知晓率和关注度。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9月1日至10月31日)。

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全面实行“两推一选”(由党员、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然后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由党组织委员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主要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换届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包括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办法。乡(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村党支部(总支)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总支)委员会筹备召开,大会期间由上届支部(总支)委员会主持工作。

2、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4/5,视为有效。推荐情况上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1:2的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乡(镇)党委批复的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计票人由支部(总支)委员会或大会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参加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村村民或村民代表的85%。乡(镇)党委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2至3人的差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乡(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两推”和考察情况,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预备人选。

5、党内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将结果上报乡(镇)党委批准。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村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差额比例均为当选人数的20%。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对村风正、村情稳的村也可实行“两推直选”,即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结果,经考察后,确定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交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时,要切实把握好以下5个问题:

1、村级党组织委员的设置。党员人数在7人以下的村,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一名书记,必要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不足50人的村,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可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村,支部(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除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还可根据实际,增设一名副书记和其他委员。

2、参会人数的计算。有以下情况的,经信函、电话联系等方式征求本人意见、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后,在党员推荐、选举过程中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但仍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或外出务工达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党组织关系而没有转接的。

3、主要议程。支部(总支)党员大会的会期一般为一天,会议议程是:①奏《国歌》,宣布大会开幕;②党组织书记做工作报告;③选举;④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4、选举程序。选举程序是:①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计票人名单;②介绍村党组织书记、委员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③无记名投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5、监、计票人的产生。监票人由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议,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召开党的支部(总支)委员会选举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时,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议,经选举人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一律按姓氏笔画排列。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10月15日至12月20日)。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和省(市)委、政府《关于全省(市)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精神,依法认真组织实施。

全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原则统一定于11月29日、30日两天进行。

主要工作步骤:

1、推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10月31日以前进行)。在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包联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由上届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选民直接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最大限度地扩大支部成员和党员在选委会中的比例,更好地发挥村党支部在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具体到一个村的数额(一般为单数),要根据村的规模大小,人口多少及选举工作量,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组长)1人,副主任(副组长)1至2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及时进行公布。

2、搞好选民登记(11月5日以前进行)。享有选举权利的村民即为选民。确认选民的条件为:必须年满18周岁;必须居住在本村、有固定住所,履行村民义务;未被司法机关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已恢复政治权利。选民的年龄计算到本村选举日为止。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一)结婚后居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户口未迁移的;(二)虽属非农业户口但无固定职业,仍在原村居住并履行该村村民义务的;(三)因受聘在居住地工作,不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的。(四)结婚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向配偶居住地迁移户口,仍在原居住地居住的。在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后,不得在户籍所在地再进行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进行选民资格审核和确认,做到不错登、重登、漏登后,要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对有特殊情况选民的登记和资格认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必要时可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对已确认为选民的村民要依法发给选民证。

3、搞好候选人提名(11月15日前进行)。一是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候选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二是按照省市党委政府要求,村民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村民委员会一般设3人;1000人至3000人的村,设3至5人;3000人以上的村,设5人。具体职数由村民会议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讨论决定。三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提名时应当填写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空白提名表,每一提名表填写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提名候选人时由选民“一人一票”提名。提名候选人应按得票多少依次进行公布。四是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名的候选人按照“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至2人”的差额选举原则,以得票数相对多者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可不进行资格审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但对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或在选民中争议较大的候选人,应在报请县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同意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再进行提名确认后予以更换,也可从其他提名的候选人中按得票顺序依次递补。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5日前必须进行公布。

4、依法按程序组织选举日投票选举(原则11月29日或30日)。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的原则。正式选举时,各村必须设立中心会场,悬挂会标、张贴标语,设立秘密划票间等。要动员选民(老、弱、病、残除外)参加选举大会并亲自投票,投票选举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者当选。选举结束后应当场宣布选举结果,于选举大会当日或次日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并颁发当选证书。选举中,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经过另行选举,当选人数达到3人以上但仍不足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暂缺。若主任暂缺,由得票多的副主任临时主持村民委员会工作;若主任、副主任都暂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一名当选选票相对多的委员临时主持村民委员会工作。其缺额的主任、副主任可在适当时候进行补选。

当选人数不足3人的,无法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还应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另行选举,选出3人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另行选举应当在三十日内进行,如果进行了三次另行选举仍未选出3人的。根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有关规定:“就不要再进行选举了,经县乡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同意,可由村党组织书记暂时主持村民委员会工作,已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有效,参与村民委员会工作。县、乡党委、政府和选举领导机构,应派人调查,寻找原因,待做好工作后再启动补选程序。”鉴于换届选举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破坏选举的违法问题的情况,应建立公安机关牵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查处选举中出现的各类违法问题,保证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结束后,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在选举后十五日内组织村民进行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选举,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2月31日之前)。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逐步实施,稳步推进。在村“两委会”换届中,要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村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村,要选派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指导选举工作。对少数受家族宗族势力影响较大、干群关系矛盾较多、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村,要先进行整顿,解决问题,待条件成熟后再适时进行选举。有条件的地方,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选举现场进行有效监督。

(三)重视信访,保持稳定。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超前考虑,制定预案。乡镇党委书记作为村“两委”换届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信访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掌握动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主动予以解决。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信访问题,各包联县级领导、抽调干部要协助乡镇妥善处理。对换届过程中涉及到的政策问题,由乡镇党委分别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答复。对因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肃纪律,依法办事。未经县委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要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坚决制止和纠正有法不依、以言代法、压制民主的错误做法。要坚决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工作。对干扰、破坏选举的,公安、司法机关要依法查处。选举期间,各级人大、政协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乡村进行视察,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

安排意见【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组织机关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明确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当好全县××工作的排头兵,做出应有的贡献。

2、目标任务

一是党员的先进性更加突出。党员的思想认识有一个大的提高,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者和实践者,达到“保持先进性,增强凝聚力,实践先进性,提高战斗力”的目标。让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能受到教育,使每一项工作都能得到促进。

二是敬业奉献精神进一步弘扬。党员干部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党的××事业。

三是创新进取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先进××理论、掌握现代××技术、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六是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观念和管理方法更加先进,管理能力显著增强,上档次、上水平,出成果、出经验。树立“××就是服务”的观念,坚持“认真是能力,扎实是水平,落实是成绩”的信条,带领全县××职工不断提高××现代化水平发展,力争我县××事业走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二、坚持的基本原则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坚持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始终,坚持把促进发展贯穿始终,坚持把教育引导贯穿始终,坚持把边学边改贯穿始终,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这次教育活动的对象和范围,是党的组织关系隶属机关支部的全体党员。

三、解决的突出问题

1.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不强。个别机关党员对群众缺乏感情,对基层要求苛刻,增加基层工作负担,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低。

2.艰苦奋斗意识淡化。个别机关党员干部在某些方面不注意勤俭节约,有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现象。

3.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作风漂浮。个别同志工作积极性不高,作风不扎实,不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力,同时还存在越位、占位现象。不体谅基层困难,习惯于用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传达文件,工作效果差。

4.大局意识不强,官僚主义严重。个别同志干工作不能从大局出发,小圈子意识严重,科室之间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5.学习风气不够浓厚。个别同志未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自主性学习差,不注重随时学习、处处学习,思想观念长期得不到更新。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我局机关支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月中旬开始,到×月下旬结束。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周)

通过调查摸底,全面准确地掌握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方面的现状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教育活动打好基础。

1、调查摸底。全面摸员队伍的状况,重点是摸员数量、分布和思想状况,其中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老弱病残不能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党员、外地流入党员、离退休不在当地居住的党员等。

2、制定活动方案。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开展教育活动的方案。

第二阶段:思想发动,学习培训(2周)

1、宣传发动。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动员大会。

2、学习培训。(1)学习内容。基本理论、政策:中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试用本)》,重点内容为十六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县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编印下发的《党员应知应会50题》。(2)学习的时间安排和组织形式。集中学习要确保学习时间,确保参与率,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学习辅导、看录像和讨论交流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3)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4)学习培训纪律。建立健全考勤、测试、奖惩等各项学习制度,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参加学习,都记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要认真检查,确保落实。

第三阶段,党性分析,民主评议(3周)

通过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使党员清楚地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真正触及思想,触及灵魂,纯洁党性,始终保持先进性。

1、对照检查。进一步深化学习内容,重点是《党章》部分章节、《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意见》(试行)。在此基础上,每个党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系统“十好”党员标准,找出差距。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回答好“八个”方面的问题,即:当初入党为什么,现实表现是什么,党组织要求做什么,群众期望是什么,党员先进性标准是什么,向先进典型学什么,自己差距是什么,今后应当做什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还要重点回答好过去做了什么,现在应该做什么,将来应该留什么,并撰写出党性分析总结。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可以口头总结,由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员相互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面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并征求部分职工群众的意见。党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如实反馈。

3、开展民主评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对党员逐一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具体步骤是:①重温入党誓词;②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评议应注意的问题》;③党员汇报个人总结;④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员个人总结进行评议;⑤组织填写《民主评议表》,以“十好”为标准,按“好、中、差”,让党员、群众分别评议,并做出综合评价;⑥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支委会形成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⑦将评议意见向党员本人反馈,并提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⑧公布评议结果,接受群众的监督。

4、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通过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每个党员干部和党员进一步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以便有的放矢,搞好整改。

第四阶段,教育转化,整改提高(2个月)

通过本阶段的工作,使广大党员明确努力方向,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不合格党员得到处置,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1、制定落实整改措施。①每个党员根据自己存在的问题和党组织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②针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③抓好党员个人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教育活动的成果,党员个人的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教育转化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有缺点错误的党员,要进行严肃批评和耐心教育。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标准和程序,按照《党章》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意见(试行)》,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置。

3、认真搞好教育活动总结。通过个别走访、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和听取意见,认真分析和回答查找出的问题解决得怎样,教育活动的成效如何,有何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教育活动工作总结,报县××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局机关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机关支部负责常规活动的实施,机关支部副书记×××牵头具体负责这项工作。每一阶段结束后,各机关支部要将每个党员活动的情况,如实填写到《××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鉴定表》中,待活动结束后,存入党员本人档案。同时,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上一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部署,并向××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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