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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集聚【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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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第一篇】

2021年度市直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一、'三级“责任清单(一)党组(党委)责任清单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党的工作,重点履行统筹谋划、教育引领、保障落实、示范带动等责任。

2.支持配合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市直机关工委对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切实防止'灯下黑“。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健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善作为“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提高党的政治建设质量,在带头践行'两个维护“上走在前、做表率。

4.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工作议程,每年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研究谋划重点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结合实际制定机关党建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党建工作任务安排、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5.建立健全体现党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符合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特点、比较完备、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6.严格执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示范作用,坚持'第一议题“学习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强化理论武装工作,做到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管方向、管阵地、管队伍,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组(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1次,每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内容不少于1次。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注重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所属刊物、网站、'两微一端“及研讨会、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年至少形成1份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判报告,至少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加强舆论引导,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8.聚焦破解机关党建'两张皮“问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解决群众难题,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2021年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第二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断提高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三级四岗”责任清单〔“三级组织”: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四个岗位”: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成员、机关党委(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

一、“三级组织”责任清单

(一)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责任清单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对本部门党的建设的领导,重点履行统筹谋划、教育引领、保障落实、示范带动等责任。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本部门、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2.支持配合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对部门党的机关工作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对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健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4.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支持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聚焦主责主业。

5.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工作考核等机制。探索完善体现党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符合单位特点、比较完备、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6.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扎实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7.聚焦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逐支部观摩、整单位提升”等工作。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党课1次。

8.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听取机关党委和其所在党支部意见。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党建阵地建设,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9.加强和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党建引领、四治并进、服务进村(社区)”、“河洛党建计划”、机关党支部与农村基层支部结对共建“手拉手”活动。落实机关党建联系制度,带头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

10.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机关纪委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1.党组(党委)书记每年向市委报告党建工作情況,并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在年度考核中,加大抓党建工作的权重,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形成评价意见,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12.强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双向交流。强化机关党委职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二)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责任清单

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的双重领导下,组织推动本部门机关党建任务落实,切实履行承上启下、协助落实、指导推动、教育监督等责任。

1.在部门党组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领导下,领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对抓机关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

2.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作出总体规划部署。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报请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机关党建重大事项。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4.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

5.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抓住党建工作薄弱点,每年研究确定重点任务,持续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6.深化党支部建设提质工程,持续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逐支部观摩、整单位提升”等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用好《洛阳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手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安排1次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

7.协助党组(党委)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向党组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困难党员、因难职工慰问帮扶工作。

8.支持机关纪委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和市直纪检监察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统战和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9.每年将履行机关党建责任情况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述职,开展好本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三)党支部责任清单

在机关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重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认真落实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总支)关于机关党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到每名党员。

4.按照规定做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作用,明确委员分工,落实委员责任。严格执行换届选举规定,按期做好支部换届工作。

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鲜明、富有成效的主题党日活动。

6.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关怀帮扶生活因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7.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8.严格政治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组织决议、履职尽责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处理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9.每年就本支部党建工作向机关党委(总支)述职,接受评议。

二、“四个岗位”责任清单

(一)党组(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切实担负起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统筹谋划、领导督导、示范引领、支持保障等责任。

1.充分履行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支持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

2.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党建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党务干部培养使用交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支持机关党委协助党组做好党员干部的管理以及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和评议工作。

4.督促党组(党委)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参加单位党组织和所在党支部的活动,抓好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5.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6.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讲党课1次。

7.支持配合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每年向市委报告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二)党组(党委)成员责任清单

履行“一岗双责”,担负对分管科室及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发挥分工负责、督促推进和示范带动等作用。

1 .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协助党组(党委)书记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主动参与研究本部门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推进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

2 .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经常听取分管领域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了解掌握党建工作情况和星级党支部创评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把管业务和管党建统一起来,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3 .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带头落实“五个到支部”要求,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至少1次到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开展调研,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4. 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带头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和党员严明纪律和规矩,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三)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承担机关党建工作主要责任人职责,负责机关党委(党总支)的工作,履行谋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带动引领等责任。

1.认真履行抓机关党建直接责任人职责,聚焦主责主业,领导机关党委(总支)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

2.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总支)委员作用,研究制定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组织领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完成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3.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讲党课1次。

4.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对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任前谈话。

5.了解掌握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研究1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向党组提出意见建议。

6.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7.每年就抓机关党建工作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和党组(党委)进行述职,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三)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专职副书记责任清单

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负责机关党委(党总支)的日常工作,履行协助谋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带动引领等责任。

1.协助机关党委(总支)书记开展工作,对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提出建议,推动所属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检查所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格政治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月足额收缴党费。

3.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的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4.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了解掌握机关党员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5.积极支持机关纪委开展工作。加强对统战和群团组织的领导。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召开的有关会议。

7.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四)基层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是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履行统筹安排、执行落实、教育管理和工作带动等职责。

1.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到支部,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2.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3.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和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带头参加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支部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

4.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

5.按照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督促支部党员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

6.抓好支部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督促党员遵守党规党纪,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

7.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

8.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党建与业务相互促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证本单位业务工作圆满完成。

2021年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结合红艳村党支部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度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如下:

一是政治建设方面。第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的提升,通过规范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不断推进支部班子和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二,通过党支部书记上党课,自己以身作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党员意识,自觉遵守纪律,讲规矩顾大局,维护党的领导和团结统一。

二是思想建设方面。第一,扎实通过“新时代市民(农民)讲习所”不断抓好党员思想建设,认真做到每月保底开展2次讲习所;第二,不断通过抓好远程教育,提升广大党员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深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做到每月保底开展2次远程教育线上学习。第三,不间断的开展好每月的主题当日活动,通过学党章、交党费、党员群众体育比赛、农家书屋看书学习活动等,实现党员干部从思想到实践的有机统一。

三是组织建设方面。第一,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村级事务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三会一评”程序开展;第二,严格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积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评议合格率必须达到100%;第三,开展党员晒承诺活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服务型党组织品牌建设,支部不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3次,深化入户走访,联系结对帮扶、暖心行动等活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作风建设方面。第一,认真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开展好2018年支部组织生活会,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大力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支部班子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第二,将作风建设抓在平时,保证在每次党员大会上都将作风建设问题纳入学习提纲。第三,发挥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作用,让党员干部主动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为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廉洁奉公、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第四,支部干部要积极带好头,做表率,在“家风”方面要做在全体的前面,做好领头羊,共建良好的家风氛围。

五是纪律建设方面。第一,通过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的学习,尤其要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学深、学透。第二,透过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讲党课、主题当日活动、体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对积极参与的党员和常常无故请假、时常请假的党员同志进行记录登记,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考核项目,并严格执行,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约谈、告诫、处理、上报等。

六是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方面。第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纪律、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加强对村干部、党员、代表的工作约束,避免出现任何形式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第二,通过讲党课、观看防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对村两委干部、党员同志、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敲响警钟,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敢贪到不贪的转变,营造一个积极为村民群众干好事,干实事的环境。

七是书记抓党建创新工程方面。

一是根据每月的党员活动日的主题,创新党员主题活动内容,比如让党员走出去,和群众在一起,一起叙说红军的故事,党的历史,改革开放一路走来新中国发生的变化等等,不再是单一的学习理论知识。

二是创新方式讲党课,结合党建网格和远程教育培训周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创新安排,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特别注重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牢固在党员中树立“四个意识”。

三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班子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通过活动的开展,让每一位党员同志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提醒,进一步增强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增强年轻党员的战斗力,对于每年的党员评优有提供一个有力的重要支撑点。

2021年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第四篇】

为有力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党建责任体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制定党支部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

2.宣传并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本部门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所担负的本职工作任务。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成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4.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要求规范组织设施,落实党支部工作职责,保证党员大会的职权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员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作用。

5.精心组织实施分类晋级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对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和《分类晋级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党支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建设、基础保障、考核评价标准化。

6.对党员直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建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7.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利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10日前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组织1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讲1次有教育意义的党课。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各种专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活动。

8.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侧重解疑答惑、抚慰情绪、解决困难等工作,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家访活动。

9.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政治敏锐性,敢于发声亮剑,引导党员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知,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立场坚定,对党员干部不当言行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

10.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建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11.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的优秀人才;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向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建议。

12.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13.实事求是对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14.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党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党员会议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按期进行换届。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15.完成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1年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第五篇】

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建立与综合监督单位经常性会商机制,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协助、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党建高质量促进机关建设整体提升。

为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近日,该纪检监察组协助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制定了《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强化层级指导理念,建立并落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和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三级四岗”党建工作56条责任清单,以任务清单化方式推动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责任清单》紧扣党建责任制落实,紧扣基层组织力提升,紧扣党建工作创新,对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下一步,该纪检监察组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紧盯清单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党建责任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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