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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具体实施方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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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实施方案1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工作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把廉政文化深入到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去,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企业环境和社会氛围。

通过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的开展,使企业经营者、管理层和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从业理念,落实廉洁从业规范。

(一)发出一个倡议,营造舆论氛围

组织联合全市10家左右的重点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共同向全市企业经营者发出倡议书,倡导廉洁从业理念,落实廉洁从业规范,引导企业将廉政文化正确贯彻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倡议书在《日报》、《晚报》、《新闻网》等报刊和网络媒体刊发,营造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识。(综合与政策法规科负责,规划投资科配合)

(二)引导“两个关注”,强化入心入脑

当今社会是一个网络社会,从网络汲取信息是人们了解社会动态、判断时势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延展廉政宣传阵地,市纪委开通了“纪检官方微信”和“纪检官方易信”,实时发布政策信息、廉政动态和各种正能量的宣传信息,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和欢迎,关注人群越来越多。企业是社会经济的主要单元,企业经营者是落实廉洁从业最主要的践行者,引导企业经营者对这两个“微信”、“易信”加关注,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也是实施廉政文化进企业的需要。要通过下发通知,组织引导全市规上企业经营者对“纪检官方微信”和“纪检官方易信”加关注,使企业经营者绷紧廉政这根弦,做到廉洁从业入心入脑。(经济运行科负责,办公室配合)

(三)强化三个结合,落实“长、常“二字

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任务,不是独立的一项活动,要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长期抓、经常抓。

一是和企业家素质培训相结合。充分发挥“远程企业学堂”的作用,适当增强企业财务管理、违法违纪案例分析等课程,传播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提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企业廉政建设提供鲜活教材,敲响廉洁治企,廉洁自律的警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人教科负责)

二是和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相结合。把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企业文化、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推进,在推进和落实过程中,充分结合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把廉政文化内容作为相对独立的版块植入现代企业制度,帮助和引导企业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决策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等现代企业制度中,实施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和验收。(综合与政策法规科负责)

三是和党的群众路线领导干部联系点相结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局领导班子成员都确立了各自的基层联系点,要把廉政文化宣传做为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落实三严三实、实施企业运行调度的内容之一,督促落实廉政文化进企业的相关工作,做到经常讲,长期抓。(办公室负责)

(四)培树一批示范,形成以点带面

典型是推动工作的榜样,也是打开工作局面的手段,要通过培树示范典型,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做为示范点的企业,要充分利用企业的厂报、厂刊、宣传栏和内部局域网等宣传设施,加大廉政文化宣传。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企业廉政文化活动中心,在企业的文化娱乐场所,悬挂牌子,购置廉政文化建设的有关资料、图书、音像制品等,张贴宣传图画,通过示范带动,大力营造“诚信、守法、尊廉”的良好经营氛围。

市级廉政文化进企业建设示范点(1个):老白干集团。市国资委负责老白干集团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建设和推进工作。

县级廉政文化进企业建设示范点(12个,不含滨湖新区):每个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企业做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由市工信局会同各县市区工信局共同筛选确定。示范企业的廉政文化建议推进工作以各县市区工信局为主,市工信局要抓好指导协调工作,并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示范点上水平、上档次,强化示范带动效果。(综合与政策法规科负责、监察室协助)

活动从2015年6月开始至12月底完成,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2日至7月10日)

按照市委办、政府办[201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6月20日前起草完成方案初稿,6月25日前结合征求意见完成修改,连同制定的《2015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批办卡》一并上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7月11日至11月30日)

1、倡议书要在7月20日前起草完毕,7月30日前要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刊发。

2、引导规上企业对纪检加关注要在7月15日前下发通知要求,8月20日完成加关注企业统计,确保规上企业加关注率90%以上。

3、县市区示范企业的筛选要在7月15日前完成通知下发,8月20日前确定示范企业名单。市、县两级示范企业确定后,要积极行动,快速安排,抓紧建设,确保11底前完成宣传阵地硬件设施建设。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31日止)

12月份,市工信局和市国资委将对市、县两级示范企业进行实地检察验收,对建设水平高、宣传效果好的企业做为全市典型上报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对行动慢、效果差的,要连同相关县市区局进行通报。

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既是新时期反腐败工作的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市工信局会同国资委成立廉政文化建设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信局副局长刘金仓任组长,国资委副主任苑玉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信局综合与政策法规科,何娟任办公室主任,工信局息培军、高峻岭、刘海龙、焦有渠、国资委谷新玲等同志为成员,小组成员要在廉政文化建设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本科室人员抓好相关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和政策法规科)要做好综合协调,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随时提交廉政文化建设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讨论,局监察室要按照工作节点要求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市廉政文化进企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实施方案2

20xx年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要求,紧扣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职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与激励约束并重等五个工作着力点,积极协助集团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明政治纪律,压实管党治企责任,结合“学、转、提”活动、“管理提升年”和经营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源头预防,精准执纪问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集团公司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强化政治监督,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融会贯通起来,坚决做到永葆初心本色、牢记使命担当。

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切实铸牢初心使命,在讲纪律、守规矩上作表率,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协助集团党委配合国资委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在集团公司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风清气正的氛围。

三是督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常态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二、健全完善机制,压实管党治企责任。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结合盐业集团实际,健全完善《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实施办法》《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认真落实《中层管理人员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

二是督促责任落实。积极协助集团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和责任体系,明确任务清单,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加强日常跟踪督查,组织述责述廉和年度考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检查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层层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集团纪委每半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全年对所有监督单位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

三是深化源头治理。坚持多做“治未病”的基础性工作,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针对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的廉洁风险和管理漏洞,督促相关部门发挥管理监督职能作用,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各类制度,补齐管理和监督的短板。按照上级纪委部署,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及时掌握集团公司政治生态状况,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报告。

三、聚焦重点环节,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关键环节”,突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

一是聚焦重点任务。围绕集团公司重要事项,在参与决策中加强监督,确保决策规范、不跑偏。持续跟进督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未完成事项从责任上、作风上深入查找原因,有效开展监督问责,推动执行力提升。对三项制度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和经营管理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加强监督检查,保护改革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遗留问题和风险化解、闲置资产盘活、新业务增长点拓展等重点工作开展跟踪督查,倒逼各级领导人员积极主动防风险、堵漏洞、创效益。结合集团公司“管理提升年”安排,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积极完善制度、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促进管理规范,推动管理提升。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严肃查处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的行为,让制度管用见效,让管理规范高效。

二是紧盯突出问题。聚焦政治意识不强、管党治企不严、担当作为不够、班子建设不力、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规定,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政令不通、增加基层负担;从严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防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集中整治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普遍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抓住关键节点。在重要节日节点,采取组织监督与职工群众监督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部门协查相结合、快速查办与通报曝光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在新提拔任用、岗位交流、个人操办婚丧嫁娶事项等关键时期,采取廉洁谈话、登记报备等方式,强化监督约束。

四是强化监督合力。强化集团纪委协助引导推动作用,会同企业管理、组织人事、财务、监事会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小组,坚持聚焦重点、发现问题、强化整改、注重实效的原则,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治理,强化监督合力,增强工作实效。

四、强化源头预防,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一是加强日常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坚持教育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纪委和集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最新安排部署。结合集团党委“学、转、提”活动,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多渠道、多方式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身边事身边人,及时通报曝光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二是深化以案促改,做好执纪办案“后半篇文章”。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定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典型案例,赴廉政教育基地进行现场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剖析,查找问题漏洞,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制度,优化业务流程,从源头上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规范约束。根据集团党委安排,通过建章立制促规范、践行承诺严自律,梳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制度,完善领导人员行为规范,立规矩、树标杆、划红线,不断强化监督约束,增强纪律规范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与中层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切实将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廉洁风险。

五、受理信访举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固定电话、手机、邮箱、微信、举报箱等举报途径,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反映具体且有可查性的线索坚持必查必审。

二是精准实施执纪问责。聚焦问题线索集中、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切实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同时,对经提醒警示后仍不整改不纠正的,严肃处理问责,绝不包庇纵容。

三是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准确把握因公失误错误和谋私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对在改革中攻坚克难、担当实干、奋勇争先中出现的问题,大胆容错纠错;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内涵,深刻领悟党中央正风肃纪反腐的决心意志,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新任务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健全纪检队伍,在关键领域设立廉情监督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对关键环节实现监督全覆盖;持续通过以案代训、以会代训、以师带徒等措施,加强对纪检人员理论素养、业务技能、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对职责内该做的事,知重负重、攻坚克难,顶着压力也要干;对岗位上该负的责,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冒着风险也要担;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存在的廉洁风险隐患及时处置处理,决不能麻木不仁、逃避责任。

四是加强纪律建设。坚持刀刃向内、严管严治,加大自我净化力度,在政治要求、监督执纪、日常言行、道德操守等方面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实施方案3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01

总体思路

(一)基本要求

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安排,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推进市级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市级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提高市级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不断增强我市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造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市属国有企业,努力实现我市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市级部门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行业领域的专项资金可按资金用途注入市国资局监管企业,支持企业改革发展。

2.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在摸清市级国有企业底数基础上,对企业进行梳理分类,根据资产质量、运行状况等情况,采取脱钩划转、清理退出等方式,分类分步实施。

3.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推动政府公共管理部门行使行业管理职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使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形成国资监管与行业管理的工作合力,建立部门协同、共促企业发展的运行机制。

4.依法依规、维护稳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出清“空壳企业”“僵尸企业”。妥善安置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稳定。

5.党建引领、贯穿全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于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全过程,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三)工作目标

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目标,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达到99%以上。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02

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的工作安排,2021年国企基本情况清查后,全市共有国有企业632家,纳入上报的440家,其中:市本级45家、西秀区23家、平坝区72家、普定县26家、镇宁自治县106家、关岭自治县130家、紫云自治县14家、安顺经开区13家、黄果树旅游区11家。另清查出未纳入企业快报决算系统的乡(镇)国有企业102家。

根据分级监管要求,本次需对市级各部门(单位)监管的45家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各县(区)及其辖内的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由各县(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方案推进落实。

(二)工作任务

文化类、金融类、政法类、国有粮食类等国有资产监管国家另有规定,按要求不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范围,市本级经梳理后本次应纳入市国资局集中统一监管的市级国有企业共计31家,其中:16家市政府已授权市国资局履行监管职责,另15家非国资监管的市级国有企业本次需纳入市国资局集中统一监管。根据15家市级国有企业的行业类型、生产经营情况,采取脱钩划转、清理退出方式推进市级国有企业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1.脱钩划转。对资产关系清晰、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原主管部门脱钩,由企业原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将其股权划转至市国资局,完成集中统一监管。

2.清理退出。除脱钩划转外,对无需继续保留的小微企业或“僵尸企业”和“空壳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制定方案,通过改制、注销、撤销、破产、拍卖、出售等方式清理退出,依法依规处置国有企业资产,妥善安置国有企业职工。

(三)监管方式

通过直接监管、委托监管对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级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业监管,通过提出政策建议、经营决策建议、项目谋划建议等方式给予指导、服务和帮助。

1.直接监管。由市政府将贵州安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等需实施脱钩划转企业股权划转至市国资局,市国资局根据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

2.委托监管。基于部分企业所处发展阶段,探索实施委托监管模式,由市国资局将全部或部分出资人职责委托企业原主管部门代行,双方签订国资监管委托协议,明确监管期限和权责内容。

3.行业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市级国有企业做好产业规划和项目谋划;按规定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涉及市级国有企业重大建设项目;积极帮助市级国有企业获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指导监督市级国有企业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强化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债务化解等工作。

03

实施步骤

(一)第一步:划转1户企业

1.确定划转企业。第一批划转目标企业为:贵州安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由原主管部门制定脱钩划转方案,报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2.完成股权划转。由市政府将贵州安顺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安顺方股权(涉及资产总量为万元)划转至市国资局监管的安顺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实现集中统一监管。(责任单位:市国资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3.签订委托协议。完成股权划转后,如需探索实施委托监管,由市国资局报经市政府同意,与原主管部门签订国资监管委托协议。(责任单位:市国资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第二步:分类处置14户企业

1.明确处置方式。对尚未纳入国资监管的其他14户市属企业(涉及资产万元),由所涉6个企业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核实情况后,按照本方案规定明确处置方式,书面报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责任单位: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单位〕、市国资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制订实施方案。对采取清理退出方式完成处置的企业,其主管部门单位应当结合企业实际“一企一策”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所办企业基本情况、工作目标、工作步骤、人员安置及时限要求等重点事项,报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责任单位: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月底前)

3.实施股权划转。对采取脱钩划转方式完成处置的企业,由原主管部门制定脱钩划转方案,报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市政府将股权划入市国资局监管实施改革重组。(责任单位: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单位〕、市国资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三)第三步:开展资产清查

市国资局根据工作需要,牵头组织对股权已划转的市级国有企业开展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企业原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对存在重大资产权属瑕疵或者重大隐性风险的,市国资局将形成专题报告按程序报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国资局、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单位〕;完成时限: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

04

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策研究、风险研判、方案审核和业务指导。企业原主管部门单位要指导督促所办企业按要求落实改革任务,积极配合做好方案制订、股权划转、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

(二)强化支撑,严明纪律

行业管理部门要保持行业管理政策延续性,确保脱钩划转前后行业管理职责不变、政策支持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政策研究,努力提供政策、资金或项目支持,指导帮助原主管部门(单位)做好企业清理退出工作。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所涉企业实施股权划转、改革重组或资产处置,涉及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完成前,原则上冻结企业股权变动、资产转让和人事调整。严禁隐匿、转移、转让、出卖企业资产或变更企业登记;严禁逃废、悬空银行债务和逃避追缴欠税;严禁以任何名义私分企业钱物和侵吞国有资产;严禁突击花钱、分钱、分物;严禁弄虚作假,捏造债权、债务,涂改、转移或者销毁账目;严禁抽逃企业资金;严禁从企业调拨资金和向企业摊派各种费用;严禁突击进人或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三)维护稳定,强化问责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妥善安置职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争取职工群众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化解矛盾。认真排查改制脱钩不稳定因素,按要求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案,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个人,按规定予以问责。

05

其他事宜

(一)文化类、金融类、政法类、国有粮食类等国有资产监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进落实方案。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由市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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