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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议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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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面临着制度与管理的双重风险。制度的缺失与基金管理的不可持续性,造成养老保险制度的一系列潜在风险。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经历了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与个人账户结合、个人账户累积等制度的变迁:制度变革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养老保险的框架改革,而不断发生转变的。养老基金重在财务资金的管理与运营,唯有此才能保障资金支出的持续供应。但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灵活性差、限制条件多、法律漏洞大等方面问题,违规挪用养老基金的情况屡禁不止。2010 年10 月28 日国务院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指出: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在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不足的情况下,地区政府财政要对社会保险基金给予适当的补贴。社会保险的资金运营机构,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收益情况,特别要定时汇报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情况。政府也将成立社会保障基金机构,通过财政预算拨款、社会筹资的方式,给予社会保障基金相应的补贴与调节。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王亚柯教授指出:在破解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管理难题方面,不仅需要从基金管理与运营方面下功夫,还要寻求更为广泛的筹资融资渠道, 以推动养老基金的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将城乡居民养老基金中的国有资金调出,同时通过增加征收社会保障税、发行社会保障债券、调整国家财政补贴的方式,完成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的筹措与管理活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栗燕杰提出: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只有进入资本市场,才能在较长时间内获得稳定的资金收益。在养老资金的管理方面,可以将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账户区别管理;也可以聘请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人员,展开社会统筹账户资金的运营活动。政府要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资金运营中各个环节进行紧密监督,以解决个别政府人员的资金管理不作为。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主要特征

1. 法制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需要按照国家法律规范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投资、支出、监督管理, 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节制地开展,团体与个人不得干涉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活动。

2. 长效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具有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责任与任务。其中个人享有的保障基金数目,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资金的缴纳数额,以及基金享有人的生命长度, 有着密切相关的正比例关系。但当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尚未健全,基金的长效性特征还没有完全发挥出自身的作用,基金的长期保障特性在未来会逐步彰显。

3. 专用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保障城乡居民养老生活的专用基金,地方政府在基金的管理与运营方面有着特殊的规定与限制。财政部颁布的《关于规范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问题通知》,提出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取与运营都由国家立法部门强制控制,地方政府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中,需按照相应的规范妥善执行。结余资金不能任意使用,也不能用到其他的投资活动中。

4. 公平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投资、管理、分配,要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基金利用。公平公正包括经济、社会的公平公正,也就是在养老基金的分配过程中, 要照顾到贫困地区养老基金的财政压力,以及贫困居民的养老基本基金交付水平。通过政策与财政的倾斜,来完成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活动。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1. 新制度经济学派理论及制度主张

新制度经济学派主要研究的课题为公共设施、外部财产纠纷问题,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属于公共保障产品,可以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展开相应研究。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指的是在运行某种经济制度中花费的资金,交易成本过高会使经济制度的发展陷入低效局面,交易成本过低也会产生一系列的贪污腐败行为。其中在交易成本中加入产权理论,能够有效解决交易成本问题。产权理论对各方的经济产权有着明确的划分,这能够从根本上对外界的不利产权特征进行界定,从而降低交易成本。而特定的产权方式若能够对外部的积极因素进行内化,则能够有效提升产权主体的经济收益。新制度经济学派理论指出: 各种制度会伴随社会发展而发生转变,制度的好坏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影响。养老保险基金中新制度经济的运用,提出降低交易成本、明确基金产权的养老基金发展模式。通过控制收入支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强调基金监管主体来降低养老保险基金的颓势。

2. 政治经济学派理论及制度主张

当代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理查德克洛沃德指出: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缓解社会因收入不均而产生的矛盾与冲突问题,以维持社会长远与稳定的发展。民主论代表人物指出:政治力量的博弈促成了社会养老金制度,社会养老金制度有利于劳动与资本的分配不均衡问题的解决。新工业主义理论代表人物埃米尔迪尔凯姆提出,社会工业化成熟度的提高,促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也会逐步增加养老基金的补贴投入。政治经济学派将社会稳定作为养老基金管理的前提,现收现付养老基金制度的施行, 能够缓解老龄化的养老基金缺口。资金累积的养老基金制度,则会对同时代的老年群体造成利益冲击。

3. 新古典主义学派理论与制度主张

新古典主义学派包括生命周期假说理论、交叠世代模型理论等学说,是养老金经济学的研究依据。生命周期假说是根据某人一生消费结果的统计分析,理性消费者会利用收支平衡方式,来规划自身的消费与理财行动。交叠世代模型指出人口增长速率、社会生产力的增长率, 是影响养老基金数额提升的主要因素。新古典主义学派制度强调社会生产力与养老基金制度间存在的关联作用,通过增加养老基金税收和减少养老基金的政策干预,来提高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效率。市场化的养老基金运营制度,有利于养老基金的累积增值,有利于养老基金的私人化发展。

4. 公共组织管理理论与政策主张

公共组织管理理论以市场化管理、竞争机制作为主要管理理念,注重公共产品的绩效性、灵活性特征。公共组织管理理论指出:政府机构人员臃肿与贪污腐败问题,严重降低公共产品的运营效率。而且当前的公共产品服务属于政府垄断项目,公共产品服务的投入远远大于服务产出。因此利用企业管理方式,在市场竞争的前提下展开公共产品运营管理,能够有效提高管理质量,实现既定的管理目标。公共组织管理理论提出政府应逐步放开对公共产品的管理政策,通过自由的市场化管理、竞争机制,来提升公共产品的自身效率。政府在公共产品服务中起到监督作用,国营与私营合作才能促成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四、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疲软态势的原因分析

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制度缺陷困境

(1)法制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大多通过规章、通知、决定等进行基金的规定。但国务院下发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并不是《宪法》中的法律条文,没有硬性的法律效应。大多数通知、规章制度的严谨性欠缺,会随着社会发展发生不定向转变,这为养老制度埋下了隐患。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缺失,会产生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运营投资、管理等方面问题。政府人员会借助义务、管理方式、管理原则的模糊性,逃脱法律漏洞以展开一系列贪污腐败活动。法律缺失也会产生基金管理的碎片化和基金信息的不对称问题,这对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影响严重。

(2)基金收支机制问题。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只属于大范围的含糊概念。不同地区在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方面,并没有固定的方式与比重要求。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并不能一味依靠政府补贴予以实现, 养老保险基金应保持稳定的筹资渠道,专一的投资与发展方向,这需要相应的收支制度保障。同时在制度不健全、养老基金政府补贴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城乡居民并没有信心投入到不稳定的基本资金缴费中。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给付制度,并没有伴随国家生产力与物价的增长, 而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动。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以缴费时长、缴费资金总额,作为养老基金发放的主要标准。但目前我国不同地区城乡居民养老基金领取数额, 存在着将近10 倍的差距。其中经济较为发达的上海地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40 元,而吉林、河北、安徽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仍旧为55 元。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郑秉文指出:不同地区的基础养老金差距在不断扩大,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养老金差距,已经超过社会工资、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

(4)基金投资运营机制不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基金运营问题,基金运营是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主要手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运营,包含制度与运营经验两方面难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主体为地方财政,但地方财政并没有较为保险与适宜的投资方案。财政并没有对货币市场的投资方式、投资风险、运营模式,有着清晰地了解与准确地把握。因此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保值方面,不具有相应效益。《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中,银行存款、国债投资不应低于总投资的50%, 银行存款应高于资金投资的10%, 金融债券投资应控制在总投资的10%以内,证券与股票投资应低于总投资的40%。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制度规定,有着更加单一的投资控制,其中银行存款为大多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投资渠道的限定,无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造成严重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无法从金融市场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

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统筹为县级统筹,地方统筹并没有形成有效的资金流。县级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分化严重,不同县市没有资金互助与调节的习惯,因此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难以获得可观的效益。基金规模较小的前提下,投资与运营管理会出现管理成本大于投资收益的现象,这在各级政府都为棘手的问题。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1)资金来源缺乏。《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的养老基金构成,分为个人缴纳养老基金、非缴费型养老基金两部分。其中非缴费型养老基金的金额支付,需要由地方财政、户籍集体予以提供保障。但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大多为个人缴费与地方政府补助的结合,各地区的户籍集体或限于财力、或存有私心,都没有对养老保险基金给予相应的补贴。我国城乡地区存在区域经济实力弱、人口相对集中的弊端,城镇化程度偏低限制了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收入。在政府本身实力较弱的情况下,农村地区依靠财政补贴维系居民养老保险的做法,显得不太现实。

(2)基金运营效率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关乎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流动与保值增值。但当前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 存在两方面问题:首先国家采取较为严格的约束政策,对养老基金的投资方向进行重重限制;其次地方财政在养老基金的投资过程中,对养老基金的安全问题较为担忧,在资金投资中采取保守的投资策略。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量巨大,但分散到各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持有量较小。而地方财政大多利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余基金,购买银行定期存款、国债等风险低的投资产品,获得的投资收益自然微小。央行利率、投资渠道、物价等因素的长期波动,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面临严峻压力。地方财政在资金持有量较小的情况下,恐于承担资金损失的责任,再加上人社部门的基金运营能力较差,因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无法保障。

(3)基金监管有待完善。各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较小,但仍然存在资金挪用、贪污腐败的状况。这一方面是国家基金补贴政策不明确,各地区补贴落实不到位所产生的并发症。另一方面地区养老基金参保人数的增长, 基金支付比例的不断上升,对地方财政造成严重的压力。因此在各项资金筹措不能到位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人员就会产生动用居民个人账户资金的念头,这样一来即造成账户亏空与运营困难。而普通居民、财务审计机构无法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对各种资金流动账目进行监督,因此资金的监管处于相当混乱的状态。

五、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疲软态势的破解路径

1. 多支柱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

鉴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困难、投资渠道单一的现状,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构建才是未来养老保险基金的发展方向。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社会集体、雇主、个人5 部分构成,是较为复杂的养老保障体系。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以个人为养老基金的主体与责任对象,以各种组成部分协同筹款作为供款方式,以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角度的养老保障需求。政府、集体、家庭在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起着重要的资金分配与调节作用,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长远发展。

2. 养老金管理法律系统的完善

当前我国尚且不存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有关法律文件, 只是从规章制度层面下发相应的通知与决定,而且国务院的《通知》与《决定》有着较多的疏漏之处,不足以形成良好的规范效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法律体系的完善, 首先要将以往的各种《通知》与《决定》展开规范化整理,梳理出一整套完整的养老保险基金文件体系, 补充完善以往的疏漏之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立法,需要从养老基金的收入、支出、投资、监管等多方面展开,以此构建出具有等级体系的宪法、养老保险法、养老金管理法。通过明确的内容来规定各部分的权责范围,以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基金权益。在立法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城乡居民代表的意见, 结合各个地区的现实情况进行协调与问责, 以保障养老基金法律的正确性、合理性。

3. 逐步提高养老金统筹层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有利于形成较为庞大的基金规模,有利于各地区养老基金间的互济与联动,有利于缓解不同地区基金给付水平的差异。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仍处于地级统筹阶段,想要完全实现省级统筹还需要经历很长的一段时间,全国统筹则需要经济与制度的全面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是对养老基金统一而有效的管理,是缩小区域养老基金发展差异的有效手段。在养老基金的统筹方面,可以先将基础养老基金展开全国统筹,在基础养老基金差距逐渐缩小的过程中,推进其他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或者可以先将地市级养老基金统筹,逐渐发展为省级养老基金统筹,再逐步向全国养老基金统筹方向迈进。

4. 基金收缴支出制度体系的完善

(1)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方供款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在财政补贴方面,仍旧遵照中央财政补贴基础养老基金,地方财政依据当地情况设定完备的补助层次。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基础养老基金实现100%补助,对东部地区实现50%补助。这样的补贴机制虽然实现补贴政策的全覆盖,却不能因地制宜地解决当前城乡养老金较低的现状。其中与国际社会保障投入比例相比, 中央财政的补贴金额较少。其次国家在集体补助方面的制度规定,并没有明确的任务与资金分配,这是导致集体补助额度较低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要利用各种缴费激励机制,提升农村居民的参保比例。城乡居民中涵盖较多的工人、自由职业者与农民,其由于受教育程度、经济状况等限制,对养老基金参保没有明确的意识。地区财政可以通过缴费年限补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方式,激励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

(2) 确立待遇给付增长机制。2014 年7 月1 日起, 全国基础养老基金数额从每人每月55 元提高到70 元,这一政策变化使全国 亿城乡居民受益。但相比于物价水平、工资水平的增长,基础养老基金数额的增长幅度依然较小,待遇给付增长机制还需要长时间的调节与适应。因此在待遇给付过程中,不仅要从基础养老基金数额、物价与工资水平等方面考虑,还要从地区差异、特殊人群方面着手,使待遇给付增长机制保持稳定发展。

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制的完善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需要交由专门的基金运作部门进行投资。当前我国已经实行部分地区的养老基金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运营的先例,但政府参与的资金投资活动产生的收益非常低。而专业基金投资机构则熟悉投资的一整套运营方案,在市场竞争的前提下会选择更多的投资产品组合,以保障养老基金的最低收益。我国在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并没有制定出健全的法律体系,因此专业的投资机构运作所产生的法律风险较大。当前可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可以采取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专业基金投资机构公共运营的基金策略,社保基金理事会将部分基金通过竞标的方式, 交由专业基金投资机构打理。而其自身则为基金流动状况的监督者,时刻关注基金运营中的各个环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 可以从公路、能源、环保等公共设施方面着手,依据相应的政策以确保养老金的投资收益。国有企业的投资不仅稳定性较高,养老金的收益也相当可观。也可以将养老基金交由专业的投资机构管理,投资较为稳定的基金与债券产品。地方政府债、企业债都是良好的投资项目,对债券的风险预估,能够带来可观的投资收益。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山草香给大家分享的4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议,希望能够让您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写作更加的得心应手。

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议2

[关键词] 农牧民 社会养老保险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3-0003-0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维护社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民工程。近期,我对米东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尤其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米东区于2008年8月成立,全区总面积平方公里,辖1个片区管委会,5镇2乡,5个街道办事处,81个村,54个社区。区内常住人口33万人,有汉、回、哈萨克等32个民族,其中回族占总人口的%。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大力调整经济机构,加快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保持了经济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为顺利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奠定了基础。2012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0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8400元和10602元。

米东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包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部分,于2011年7月1日启动,主要参保对象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职业的低收入人群。截止目前,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人员51331人,实际参保49298人,参保率%。16-59周岁应参保缴费人员35903人,实际缴费35545人,缴费率达%;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3395人,养老金每月发放一次,累计发放待遇金万元,发放率100%。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人员2673人,实际参保2621人,参保率达%。其中,16-59周岁应参保2041人,实际缴费1949人,缴费率达%;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580人,养老金每月发放一次,累计发放待遇金万元,发放率100%。

2013年用于米东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级政府补贴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万元,自治区财政补贴万元,本级财政补贴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策优势不明显,群众认识仍不到位,农村中青年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种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在短时间内为广大农民认识和接受,难度比较大。目前,一个参保人员按照100元标准,缴费满15年,年满60岁时,月领取待遇金102元,一个农民按照100元标准45年缴费,满年龄时每月领取养老金不足150元,因此这种保障体系对现在的中青年农民吸引力不大。同时,对参保也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如:参保缴费就低不就高,选择最低缴费100元档次的较多;30岁左右的年轻人自认为还年轻,距领取还要几十年,不愿参保,部分中青年农民持观望态度等。

2. 困难群体缴费参保缴费人员少。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中,目前只是对持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五保户人员由区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给予金额代缴,并享受相应缴费档次的各级政府补贴,对于低保、优抚对象尚未纳入由政府代缴政策之中。在近期调查中,16-59周岁全区应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低保户245人,残疾3-4级 500人左右。目前自愿参保仅312人,只占%,其余人员因经济困难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恰恰这部分人员是最需要社会保障政策惠及的人群。

3. 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稳定性不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受益对象为数量庞大的城乡居民,我区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口有 余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牵涉的人口众多,工作量巨大,工作重心主要依靠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目前,我区乡镇(街道)一级没有专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仅由乡镇(街道)劳保所人员兼职,村(社区)一级也是依靠村(社区)干部兼职的信息员收集整理情况,导致经办人员工作不能专一、稳定性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利于新农保工作的开展。

4. 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没有丧葬补助金,死亡人员信息上报不及时,死亡人员领取养老金的现象仍然存在,追回养老金的难度比较大。

5.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太低,当地财政财力有限,保障能力低,因此养老金发放标准不高,据统计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新农保60岁以上老人平均每月领取养老金是87元,城镇居民每月领取养老金平均103元,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上涨,没有建立相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每年的增资机制,也是制约参保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因素。

6. 由于政府各种社会养老保险衔接的政策没有出台,个别外出打工的农民不愿意参保,怕参保缴纳的保费不能转移,参保年限不能合并使用,思想上有顾虑,所以不愿参保。

三、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对策

1. 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群众知晓范围。要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要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解释到位,让广大群众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乡镇、街道在向群众宣传的过程中要召开机关、村(社区)干部会议,进行专题培训,让基层干部了解掌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让每一个机关、村(社区)干部争做新农保工作政策的宣传者和解释者,通过示范带头作用和同乡镇、同村人员的互相对比,鼓励农牧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大事、好事、实事。每一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2.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政府代缴面。根据《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的通知的通知》(乌人社201257号)及新人社发201237号、人社部发2012 15号文件精神,针对低保、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尽快纳入由政府代缴政策之中,做到应保尽保,促使发展成果惠及到弱势群体,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

3. 加快人员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动态”工程,每天都有参保、领取、死亡,而且每一个人的信息都要稽核,否则会造成漏缴、漏报、瞒报、冒领等现象发生。因此,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需要增加精通业务的财会审计人员、计算机网络维护人员和稽核、档案整理等各类专业人员,至少要达到15名。每个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具体负责参保缴费、录入微机、整理归档、公示初审、死亡稽核、领取支付、退保、关系转移等业务工作,村(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应设置专项岗位,并参照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负责辖区日常参保人员信息动态,保费的催缴等基础性工作。

4. 加强各类规章制度建设。伴随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不断发展,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经办人员意见,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制度、各级基金财务管理制度、60周岁以上人员死亡登记制度、基金稽核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经办人员行为。

5. 加强管理和平台建设。乡镇(街道)要适应城乡居民分散居住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基础平台建设,举办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将信息系统平台延伸到村、社区,确保“机构、职责、编制、人员、场所、经费”六到位,加快形成乡镇(街道)有机构、村(社区)有专人、覆盖无死角的办事网络。同时,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电子档案工作,对参保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的利益。

6. 加强信息资料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信息资料管理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环节,具有较强的史料价值。要加强信息资料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档案保管、保密、统计、鉴定、销毁等细则,对业务档案进行立卷、收集、整理、保管,制定档案鉴定销毁、移交等台帐制度,确保统计台帐数据准确,移交手续完整、真实、有效。借助于办公自动化,实行网上录入、比对、稽核,加大档案管理软件设施的装配并与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联接,实现数据共享,结合“纸质”原始档案,实现二者有机结合,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7. 加强基金稽查稽核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制度和内控制度。一是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的各项业务经办活动、基金收支行为等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并对其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考评。二是重点稽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凭证相关票据、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金额是否真实且符合有规定,认真核查虚报、冒领养老金情况等欺诈行为。三是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稽核人员应对各项业务的办理情况和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岗位严格履行经办程序,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信息,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归案。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对举报情况及时处理。属于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区经办机构应封存冒领人的个人账户,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并按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8. 建议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丧葬费制度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每年的增资机制,尽快出台政府各类社会养老保险衔接制度,让更多广大群众应保尽保,将改革开放的社会成果更加公平的惠及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1]云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对策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2.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3

桦川县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黑龙江佳木斯 1543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无论是覆盖面还是参保人数都了大幅度的提升,随着社会养老保险档案资料的不断增多,给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可以更好的保障人民的利益,跟上时展的步伐。文中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特点入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规范管理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

关键词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特点;现状;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普及力度不断加大,服务范围得以进一步延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作为办理个人养老保险的重要依据,是关系到广大城乡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凭证,其记载着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及交保人的个人基本信息。随着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深入,对其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中,需要准确进行立档和精确存档,而且还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确保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为查询档案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特点

(一)社会性

随着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普及范围的不断扩大,其服务范围更是延伸到了社会不同体制下的众多从业人员,一旦这些从业人员达到养老条件要求时,则可以直接领取养老金,这就使养老保险档案成为一种社会化保险制度的重要依据,在受保人员及管理上都具有较强的社会性特点。

(二)广泛性和复杂性

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全社会进行广泛推广,由于覆盖面较广,而且参保人数较为庞大,这就给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严竣的挑战。当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的管理对象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文化程度较低、年龄结构跨度大、从事职业种类多,这也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内容也越来越差异化、多样化。

(三)流动性。参保人员绝大多数为农村户口,所以,流动性只能表现在外出劳务上。

在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下,其参保人员中私人、合资及外资经营体制下的企业人员相比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特点,同时乡村居民参保人员相对流动性也较大,这就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难度。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各种不同经营体制下的参保人员数量不断增加,这就使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在收集和管理上都突显出流动性的特点。

(四)政策性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城乡之间经济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同时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也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为了更好的推动城乡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则需要建立一个高效的管理机制,利用各项政策来对具体的操作进行规范,从而在不断摸索中前行。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现状

(一)档案材料收集工作不严谨

自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执行标准,各个地方的管理方法都存在很大差异,管理方案不尽相同,各乡(镇)、村在填写的记录卡上存在很严重的填错、填乱、漏填等现象,使得档案在查找、转运、领取等环节漏洞百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老百姓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任度。

(二)资金不足

由于当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工作需求普遍高于政府财政部门实际拨放的经费,缺乏雄厚的资金作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就无法高效的落实展开。

(三)缺乏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看似简单,其实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面对复杂、繁多且零散的档案,需要具有一定档案专业知识的人才能对档案资料进行系统的梳理、归类;事实上,档案管理工作大多是由其他非专职的工作人员兼任,往往难以对档案进行有效管理。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一)加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网络信息化管理

传统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一般均采用手工管理的方式,在实际使用、查找过程中浪费了不少时间,这与信息化时展趋势极不协调。对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应该借助计算机进行管理,实际工作中更多的在计算机上进行档案信息的管理,这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降低了工作强度,使得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轻松、便捷。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内建立起城乡居民农保档案资料库,这样就可以更大范围的统筹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然后再在各个区域档案资料库之间在通过互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不仅能够很好的解决档案流动时带来的诸多麻烦,而且有利于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二)建立起必要的档案管理章程,标准化管理档案

目前,我国还缺乏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资料的完整、真实、系统,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档案管理工作很有必要,对玩忽职守、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档案弄虚作假等现象予以严厉打击,真正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及其档案管理工作同步发展,保障档案资料的真实可靠。外部、内部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借阅、查询、利用制度,档案要及时入柜、入库,建立起统一的标准对档案进行标准化管理。

(三)规范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

对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需要对其纸质档案资料的审核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同时电子信息的准确性也需要加强。对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资料,需要对其进行科学分类,对编目进行规范,通过标准化装订及进一步对储存进行完善,从而提高档案归档的规范化水平,确保档案存放的有序性。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参保档案管理的水平。

(四)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开发与利用

通过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管理,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对这些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有序运行,离不 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只有做好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才能更好的实现这部分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更好的吸引更多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与进来,从而推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随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在这种背景下,不断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操作的规范化和机制化,同时,在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中经验的不断累积,从而为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议4

目前已有多个省份完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合并后各地缴费档次有所调整,有些地方还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水平。江西省新余市作为试点市,在2012年实施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时,就开始将其与新农保并轨,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履盖。2012年参保率为全省最高,达到%,由于缴费标准较低,特别是对较高档次的缴费,政府补贴力度不够,2013年参合率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在95%以上。2014年11月24日起,江西省在国务院《意见》的指导下,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并轨,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人保厅开始印制并下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卡。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一卡通。个人缴费在新农保、城居保原来分别设置的每年缴费5个档次和10个档次的基础上,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增设了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让城乡居民拥有更多选择权。

二、江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一的意义

1.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城乡统筹,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农民一个平等的社会地位、解决农民“国民待遇”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江西是农民工等劳务输出大省,面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农村老龄化现象加剧的情况下,只有实现城乡统筹,才能应对这些挑战。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要求建立起城乡合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已经建立起来的城乡居民合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是使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同等待遇,最终实现全民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它的建立不仅是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和我国快速发展城镇化的挑战,更为重要的是为建立起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投入机制,真正实现统筹城乡和经济社会发展。

2.切实实现养老公平,推进社会公平化进程。新农保与城居保的并轨,使得城乡居民皆可一视同仁地参加同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而不再受户籍限制,这一举措无疑消除了城乡之间的歧视性标签,也取消了附在户籍上象征身份与利益的观念,从而真正体现出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使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享受一致的养老保险待遇,切实维护了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力,践行了十提出的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了社会公平化进程。

3.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合一意味着加速消除户籍和“身份”带来的养老保障差异的进程,有利于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据人社部统计,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亿人,同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543万。换言之,绝大部分农民工都游离在这一制度之外。其原因之一是之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给在城农民工养老保险带来制度上的不便。因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使广大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进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退可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以此达到可进可退,三方共赢的局面,并不断深化和完善城镇化的发展进程,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跨地区流动就业、往返城乡就业便捷。

三、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保障水平偏低,难以真正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第一,江西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政府了政府补贴水平低。江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中部省份,经济水平决定了社会保障的水平,由于江西经济总量不大,政府可用财力有限,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贴上,也就决定了只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补贴标准进行补贴。而一些发达省份则可以拿出更多的资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在基础养老金上给予补贴,或是参保农民给予更高补贴。如浙江省2013年基础养老金为80元,2014年提高到100元。而江西只能按中央政府设定的100至2000元12个档次,政府补贴基础为30元,每缴费上一个档次则政府多补贴5元。政府的补贴标准低,就决定了保障水平低。第二,农村居民按最低档次缴费视为首选。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自愿参保,参保人自愿选择保障档次,加上农民收入增长不快,个人缴费每上一个档次才增加5元钱的补贴,而缴费多上一个档次,所得政府补贴少,导致今后所得的待遇也只不过一个月多领取不到1元钱,因此,觉得还是按最低档次缴费划算。如此低的保障水平显然无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即使中央政府基础养老金从现在的标准提高到100元,其保障水平也远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无法满足10几年以后的基本生活需要。故而农民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的原因之一是政府补贴少。

3.机构人员工作经费紧缺、编制偏紧,致使服务水平不高。在调查中,县乡社保机构工作人员普遍反映人员编制偏紧,在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前,县乡社保机构人员编制与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后基本没有增加。据新余市反映,机构与人员编制还是1993年的编制,但工作量却大大增加。省政府也在口头承诺要增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编制和人员,但至今没有能够落实。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其结果势必造成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不高。一项新的社会保障项目的实施,必然要求要有相应的工作经费为保障,由于工作经费主要由县级财政解决,,每一个新的社会保障项目都要有相应的工作经费作保障,但是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县乡财政大都是吃饭财政,使得县级财政所能给予实施新的社会保障项目的工作经费十分有限。据调研得到的情况,每一个参保农民的工作经费不到元,这样低的工作经费如何保证这一项目的宣传到位、工作到位,乡镇从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不固定。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比对时断时续,基本材料的上报无法按时完成,且错误较多,这将会给现今的管理工作和今后的待遇支付造成严重问题。

四、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1.加大政府补贴力度,提高缴费标准,使其真正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从目前农村居民实际缴费档次来看,大多农村居民都是选择最低档次100元缴费。据测算这样的缴费标准根本起不到养老保险的作用。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按最低档补贴只有个人缴费的30%,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的比例越低,基础养老金要到60岁以后才能享受,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吸引力也不大。不少从事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经办人员和村民,普遍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养老保险的补贴力度,同时随经济发展逐年取消100元、200元、300元的缴费档次,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真正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以应对我国快速老龄化的趋势。为此,建议江西省每年提高一个档次的最低缴费标准,并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每年增加10元的财政补贴,同时建议中央政府基础养老金也能同步增长,这样才能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真正起到养老保险的作用。

2.实行省级统筹,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为了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建议将现有的县级统筹提高至省级统筹。第一,实行省级统筹在技术上有其可行性。在这方面江西省是有条件的,社会养老保险的”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已经完成,二期建设正在进行之中。所有信息都要通过这一信息平台上报到省级,而且城乡居民的缴费档次和财政补贴标准是全省统一的,将统筹层次提高至省级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第二,实行省级统筹有其必要性。实行省级统筹可以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江西省有100多个县(区、市、开发区等),将县级统筹提高到省级统筹。发挥基金的规模经济作用,实现保值增值的可能性会比县级统筹要高得多。第三,有利于强化基金的监管。现在的县级统筹存在着基金管理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实行省级统筹,一方面监管对象大幅减少,可以极大降低监管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强化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监管,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3.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展开,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作,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从事这一工作的基层人员直接面对广大城乡居民,其服务质量的高低、态度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声誉。因此,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水平,将好事办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事情。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在乡镇、街办设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专门机构,建议由省政府统一规定,进行定编、定员、定工作经费,其职责就是专门从事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工作,每一个社会保障项目的工作由1-2个人主办,其它人协办,使其工作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既能做到彼此工作相对独立,又能做到基本信息共享。同时要规定每一个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工作满3年后才能调动,以确保工作人员稳定,其工作态度、服务水平,定期由乡镇、街办组织考核,实行绩效管理。

在村(居)设立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提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设立公益性工作岗位,给予一定的报酬,是对这些基层工作的一种认可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其工作的责任感。同时,也要加强对这些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工作技能,解决现在基本信息失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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