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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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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委员会工作总结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桂发〔2018〕7号)要求,结合《广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精神,在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乡村产业发展,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乡村“形、实、魂”全面提升,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三大板块,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改善乡村发展基础条件,有效增加乡村公共服务资源,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广西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壮美广西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坚持必要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安排与相关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分类分年度分步骤推进项目建设。

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合理制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入标准,集中力量补齐乡村振兴短板,增强乡村发展活力和动力。

竞争择优,绩效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对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坚持绩效导向,对项目实施效果好的市县,在资金与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

多元投入,保障重点。积极争取国家资金补助,整合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建管并重,确保质量。严格按照项目基建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进行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在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等环节严格把关,提高效率,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三)行动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项,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力争2021—2023年开工项目完成投资约7480亿元。到2023年,乡村产业加快发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及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任务

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大专项行动,计划实施项目11000个以上,总投资约7480亿元。

(一)产业发展专项行动。

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乡村产业的支持,以“产业兴旺”为主导,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施产业发展专项行动五大工程,计划实施项目2500个以上,总投资4200亿元以上。

1.粮食安全保障工程。到2023年,建成32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37个高标准粮仓,完善108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粮食收储调控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计划实施项目780个,总投资约163亿元。

(1)粮食安全应急设施。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产粮大县、“广西香米”主产地高标准粮仓项目建设,完善粮食收储网点;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供应和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支持应急配送中心、粮油加工应急企业仓储、应急供应网点、救灾物资储备库等项目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高标准农田。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开展农田整治、农田灌排设施建设、田间道路整修等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推动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糖业发展办、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工程。到2023年,新建150个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全区肉牛肉羊年产量达21万吨以上,生猪年产量达242万吨以上,渔业年产量达372万吨以上,力争培育和引进约50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超过1600家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成15个骨干冷链物流中心、35个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以上。计划实施项目1220个,总投资约3176亿元。

(1)特色农业产业。支持各市县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富民产业,发展糖料蔗、油茶、坚果、水果、蔬菜、茶叶、蚕桑、食用菌、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特色种植业;推动肉牛肉羊、生猪、渔业等实现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以及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等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糖业发展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培育和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优化农产品加工结构,延长产业链,加快推进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现代农业流通体系。持续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县城冷链物流设施、地头冷库及“互联网+”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规范化示范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供销社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持续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区、田园综合体及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建设。加强农业产业招商引资,打造一批国内一流的大型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农业产业带动能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实施现代种业创新工程,加强农业林业种质资源库、保种场、保护区、种质圃及原生境保护点建设,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强收获机械、生态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农用地安全利用以及重大病虫害防控、动物防疫等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推广。(自治区科技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糖业发展办,自治区农科院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乡村旅游和健康产业壮大工程。到2023年,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自驾游便捷性显著提高,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自驾车房车营地等设施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大健康产业进一步集聚、融合发展。计划实施项目300个,总投资445亿元以上。

(1)旅游公共设施。推进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房车营地)、旅游厕所等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星级乡村旅游区、文化传承和特色旅游村寨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康产业发展工程。加快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健康产业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厅、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扶持工程。到2023年,力争全区506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产业实现100%覆盖。重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产业项目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后续扶持产业园区路网、标准厂房、给排水、污水处理、电网、燃气、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项目60个,总投资35亿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县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与乡村振兴相关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参与广西乡村振兴建设的“三企入桂”项目以及县域重点产业园区路网、给排水、污水处理、电网、信息网络、标准厂房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实施项目200个,总投资400亿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实施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九大工程,计划实施项目5100个以上,总投资2300亿元以上。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到2023年,实现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覆盖行政村比例达9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8%以上。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实施农村垃圾、农村“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计划实施项目400个,总投资约166亿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乡村风貌提升工程。到2023年,打造100条以上特色鲜明的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取得初步成效。重点建设一批基本整治型村庄、设施完善型村庄、精品示范型村庄,保护发展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提升乡村绿化美化亮化质量;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实施项目800个,总投资330亿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林业局、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到2023年,基本实现乡乡通二级(或三级)路,完成村(屯)道路硬化万公里,道路路面拓宽万公里,力争全区村(屯)通硬化道路率达90%以上。加快县域路网攻坚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乡乡通二级(或三级)路等项目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进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建设。计划实施项目544个,项目总投资590亿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乡村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到2023年,力争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7%以上。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改造一批规范化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旧管网。计划实施项目1000个,总投资140亿元。

(1)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万人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至周边村镇,以及以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或行政村为中心,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小型农村供水工程。通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和达标改造等措施,建设改造一批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旧工程和管网,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做好水质监测。(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农业水利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到2023年,重点防洪工程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明显加快,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不断扩大。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重点防洪工程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实施项目740个,总投资约367亿元。

(1)重点防洪工程。重点推进实施县域主要支流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堤防护岸、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文基础设施等工程。(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建设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五小水利”工程;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推进小型灌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水源工程建设。(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乡镇污水垃圾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到2023年,力争我区镇级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重点推进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新建和提标改扩建工程。计划实施项目960个,总投资214亿元以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升工程。到2023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进一步发展。推进边境口岸、县城联通村镇道路、桥梁、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项目405个,总投资209亿元以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口岸办〕、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乡村电、气、网提升工程。到2023年,基本实现自然村村村通4G网络、通光纤网络,重点乡镇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计划实施项目270个,总投资约274亿元。

(1)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有序推进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中低压网架结构,服务乡村清洁能源发展,推动农村电网向智能化转型升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公司、桂东电力公司、百色电力公司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天然气管网。重点建设县级支线管道及输气站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西燃气集团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重点实施自然村通4G网络、自然村通光纤网络等补短板项目;实施农村地区5G网络建设和应用推广工程;实施“智慧广电”乡村信息网络覆盖和升级工程。(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电局、财政厅,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移动广西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中国铁塔广西公司、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到2023年,数字化支撑乡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乡村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信息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重点推进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邮政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数字农业平台和农业物联网等数字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实施项目70个,总投资51亿元以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大数据发展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广电局、财政厅,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广西邮政管理局、数字广西集团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进一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围绕公共服务提标扩面,优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退役军人服务、就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统筹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五大工程,计划实施项目3303个,总投资约920亿元。

1.基础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到2023年,推动全区20%的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重点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边境市(县)学校、人口大县薄弱学校建设,统筹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多元普惠幼儿园)和普通高中建设,推进“云课堂”平台建设及应用。计划实施项目1550个,总投资约442亿元。(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23年,力争全区95%的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达到国家标准,每个县至少建成1所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水平的中心卫生院。重点实施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重点城镇中心卫生院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实施项目72个,总投资约87亿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23年,力争我区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边境地区无线发射台实现100%覆盖,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并运转有效,村级群众公共文化设施得以进一步保障。计划实施项目1066个,总投资192亿元以上。

(1)基层文化场馆。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项目建设,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应急广播及广播电视安全监测监管体系。推进县、乡、村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和村级应急广播终端建设。开展县级电视节目监听监看、乡镇级无线发射台站、乡镇级有线电视播出分前端、数字农家书屋等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运行支撑系统监管体系建设。(自治区广电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支持边境地区建设一批全媒体信息室、智慧广电服务进村入户等项目。重点支持边境地区县级骨干台站新增频率或扩功项目,升级改造边境地区乡镇、部分县无线发射台站。(自治区广电局、发展改革委,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公共体育设施。推进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休闲公园、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及一批多功能运动场、村(屯)级篮球场、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基层体校等项目建设。(自治区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新建、改扩建部分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公共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23年,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更加有力,乡村治理能力全面提升。计划实施项目515个,总投资159亿元以上。

(1)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推进新建或改扩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失能照护服务机构项目,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重点支持“社区、医养、学习、旅居”四类普惠养老项目建设。(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社会福利设施。推进新建或改扩建县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殡仪馆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等项目。(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抚服务设施。推进新建或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经中央批准建设)、二级优抚医院、具备医养结合功能的光荣院(荣誉军人休养院)等项目。(自治区退役军人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残疾人设施。推进新建或改扩建县级专业化残疾人康复设施、托养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等项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村级党群(综合)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提升行政村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基层警务、司法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司法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提升,推动农村人口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重点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计划实施项目100个,总投资约38亿元。(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资金筹措

本方案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多元筹措”的原则筹措,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国家各相关部委的补助资金。

(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包括自治区通过部门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各部门专项资金渠道安排的用于支持县域和乡村发展的补助资金等。自治区本级财政3年统筹安排210亿元(含统筹整合自治区有关部门资金)支持本方案项目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考核奖励资金从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包括市县从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

(四)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通过企业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企业债券、社会资本投资等。由广西农村投资集团牵头设立广西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本方案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牵头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管理。各市县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协调、督促的职责,具体负责指导项目推进工作。

(二)强化前期工作。各市县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创新工作方法,运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依托壮美广西·发改云平台,建立健全三年攻坚行动项目库,并按项目前期工作成熟程度定期进行动态调整。

(三)强化计划管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按程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继续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左右江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倾斜支持。

(四)强化资金支持。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衔接,争取资金支持。各市县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鼓励通过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农业保险等方式加大对乡村振兴建设投入力度。

(五)强化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总量控制与动态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本方案项目建设用地。

(六)强化项目管理。各市县、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监测调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自治区将对上一年度投资完成率排名靠前的设区市予以资金奖励。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及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共服务委员会工作总结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经济和信息化、经贸、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局(委、厅、办),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推动中小企业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现就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推动服务平台建设

(一)服务平台的含义和作用。服务平台一般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法规标准、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设备共享等服务的法人实体。服务平台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加快服务平台建设,是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要举措,对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推动共性关键技术的转移与应用,逐步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服务平台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通过统筹规划、集聚资源、营造环境、加强服务,建立和完善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支撑体系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三)建设原则。服务平台建设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坚持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坚持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坚持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

(四)建设目标。充分发挥现有服务平台的作用,用三年时间,在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和行业建立、充实和完善一批服务平台,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重点培育一批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的示范平台。完善政策措施,培育服务品牌,使服务平台的布局更加合理,特色更加突出,功能趋于完善,服务质量及企业满意度稳步提升,对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二、服务平台的基本条件和发展要求

(五)基本条件。服务平台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工作场所及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服务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和组织社会资源能力;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收费合理,服务内容、流程、标准、收费和时间能做到“五公开”;服务收入占营业额的比例不低于50%。

(六)加强能力建设。服务平台要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要不断增加专业服务人员的比例,建立激励机制,优化人才结构,增强服务能力。要适时更新仪器设备和设施,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扩大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要努力取得相应的专业资质认证,增强服务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七)创新发展模式。服务平台要积极探索建设方式和发展模式,通过与大学、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性服务机构、企业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集聚优质资源,提升服务水平。专业机构间要加强合作,建立协同服务机制。要通过开放实验室、专业化设备共享与租用等多种形式,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

(八)培育服务品牌。服务平台要增强服务、市场和品牌意识,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完善质量保障制度,制定品牌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树立品牌形象。健全信用制度,注重诚信经营,树立良好信誉,不断提高信用等级。培育企业文化,提高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

(九)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企业发展需要,鼓励服务平台具备多种服务功能:

1.信息查询:加强网络功能开发,畅通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产品、标准、人才、市场等各类信息服务。

2.技术创新:开展工业设计、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技术应用等服务,帮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增强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适用技术推广和创新资源共享。

3.质量管理:提供质量检验检测,原材料性能测试,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产品标准。指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培养质量管理人员,提供大型加工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帮助企业申请相关体系和产品认证,参与质量评奖活动。

4.管理咨询: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诊断,帮助企业学习、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科学决策和经营管理能力。指导企业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5.创业辅导:为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商务计划书编制、创业培训,以及工商登记等政务代理和相关行政许可申报服务;为创办三年内的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项目诊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筹资融资、财税申报、法律援助等辅导服务和创业场地。

6.市场开拓:组织开展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帮助企业建立营销网络,应用电子商务,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7.人员培训:为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服务平台建设的保障措施

(十)编制建设规划。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和实际需求,以及调结构、上水平、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与区域产业及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的服务平台建设规划,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和任务,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有关行业协会要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在中小企业聚集区推动建立服务平台,集聚资源,为行业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服务。

(十一)加大政策扶持。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服务平台建设。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要加大对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的支持,吸引和带动社会投资,加快推动服务平台建设。要研究制定示范服务平台评价标准,对信誉好、服务优、效果显著的示范服务平台,实行服务补助和奖励表彰等扶持措施,引导服务平台规范运营,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现有工作基础,积极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要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完善管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

(十三)加强指导和宣传。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及时调查了解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发现和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推广有效做法,培育示范和服务品牌。要发挥网络、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优秀示范服务平台的宣传,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利用服务平台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公共服务委员会工作总结3

理由:

我县工业园区始建于1992年,经过多年发展及整合提升,目前已构建形成一个核心区、三个辐射带动区的格局。各园区现共有落户企业700多家,规上工业总产值约200亿元,从业人员2万人以上,县内优势行业均有分布,工业园区成为了我县工业经济的主要平台和发展引擎。

除与主城区相接的工业示范区外,其他工业园区都存在产城脱离问题,“工业孤岛”现象明显,白天机器轰鸣,夜晚一片寂静,仅靠几幢居住楼和商业街难以形成功能完备的生活社区,由于体量过小、设施不全、公共服务欠缺和商业不发达等原因,无法吸引更多的务工人员入住,基于处于冷清、萧条状态。园区生活配套服务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用工环境和吸引力,在目前企业普遍存在招工难、留人难和人才引进难的情况下,不断改进和完善生活配套和服务更显迫切和重要。

建议:

一、对现有园区配套设施予以拾遗补缺。以滨海工业园为例,偌大的园区没有幼儿园和文体活动场所明显是短板,同样可能也存在其他功能性公共设施的短缺,希望能在短期内安排建成。条件成熟时,尽量参照城市社区公共服务配置标准,逐步完善工业园生活区的公共服务布局,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根据园区企业的近远期用工计划及公寓入住需求,在原来基础上适度扩建居住楼,至少能满足今后5年外来务工人员入住需求。

三、出台相关政策,对某些服务性行业应通过房租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来园区兴办各类服务业,弥补短板和欠缺,满足园区居住人员多样性的生活服务需求。

四、由管委会投资建设的滨海工业园配套居住房以有偿出租形式提供给企业和个人使用,但常年尚有部分房间处于空置状态,如考虑所处地理位置、环境、配套设施及服务等因素,房屋租金总体上仍有一定下调空间,因此希望能适当降低租金,吸引更多的务工人员入住,同时有助于提升整个生活区的人气,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彰显园区配套建设的公益性。

公共服务委员会工作总结4

工业园区是我区开放的窗口,要展示好綦江区的整体形象;工业园区又是开放的前沿阵地、桥头堡;工业园区更是我区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加快承接主城产业转移,拉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园区的发展就是綦江的发展。通过调查了解,目前工业园区市政配套设施基本配备,园区内供水、供电、道路、燃气等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但随着入驻各工业园区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多,产业人口的大量集聚,园区公共服务功能滞后的问题也日益凸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园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归纳起来,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生活配套方面:工业园区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普遍滞后,缺乏文体和商业配套设施,缺少文体活动中心、商场、医院和菜市场,不能顺利保障职工正常生活,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招工难”、“留人难”问题,对园区的招商和投资发展环境也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2.中介服务方面:一是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物流服务形式单一,企业物流主要依靠自身解决,园区现代化物流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滞后;二是服务企业发展的有关劳务、法律、管理咨询等中介机构缺乏,给入园企业拓展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制约和影响。

建议:

工业园区建设是发展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抓手和基础,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园区长期良性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加快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是园区建设的必然要求。应当进一步开阔视野,明确思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速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适度倾斜专项资金支配,加大对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资金扶持政策,使专项资金的支配适度向园区倾斜,加大园区公共服务设施资金投入,同时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促进各类科技、工业扶持政策资金流向园区;探索发挥金融杠杆和市场机制调节作用,鼓励园区和企业进行多渠道融资;支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参与各类基础设施、社区服务中心、大型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各项配套服务功能。

2.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园区必要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对口街镇、商贸部门的支持,在广泛听取民意基础上,不断提升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工业园区及周边生活配套区、社区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民生设施建设的投入,整合园区各企业需求,建设直接为园区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配套产业小区和配套街区,改造提升传统生活服务业,推动完善园区的三产服务功能,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全面提升园区的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园区形象,增强园区的资本集聚和人才吸纳能力。

公共服务委员会工作总结5

【要点】地方服务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线的公共服务,是服务体系建设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期《要报》提出,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服务组织体系、服务产品体系和服务机制等三个核心构成要素,具有组织结构网络化、服务内容共性化、服务方式批量化、运作模式协同化的特征;其次,从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完善协同服务模式、推动服务产品创新和健全服务机制等方面,提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现路径。最后,进一步指出在服务体系建设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编者按】中南大学王昶教授、周文辉副教授、硕士生贾坤的研究成果《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实现路径》,根据对长沙市、杭州市、南宁市、苏州市、温州市等多地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一、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内涵与核心构成要素

(一)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内涵与特征

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是以地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中心枢纽,以区县、园区、乡镇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基地、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为关键结点,以服务中小微企业为宗旨,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为中小微企业的创立、生存和发展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多功能、全方位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具有以下特征:

1.组织结构网络化

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具有一个中心枢纽组织,多个服务平台、服务基地等网络结点,通过中心枢纽平台广泛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构成公共骨干服务网络。

2.服务内容共性化

以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满足中小微企业共性需求的服务为主,以提升企业能力、对接社会资源为服务重点,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将有限的服务资源优先配置给有强烈需求意愿和提升潜力的企业。

3.服务方式批量化

以服务机构“一对多”的批量化集成服务为主,采用线上和线下融合服务,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服务的方式。

4.运作模式协同化

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购买服务”为方针,依靠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服务机构,通过多主体协同服务,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和公共服务的效率。

(二)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核心构成要素

从公共服务供给逻辑出发,围绕“谁来供给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供给什么样的公共服务产品?以及采取什么样的供给机制?”的问题,可以将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分解成如下三大核心构成要素:

1.服务组织体系

单一的政府供给模式已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需要,客观上要求多元化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按照参加单位的作用,可以划分为领导机构、组织机构和服务机构三个组织层次。

(1)领导机构:为地方政府的中小企业行政管理机构。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领导、协调、监督,以及优化配置资源、制定政策法规等,此外还有促进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公共服务市场的责任。

(2)组织机构:主要指地市、区县、工业园区以及产业集聚乡镇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其不以盈利为目的,以低收费或免收费方式为中小企业的创立、生存和发展提供全面的社会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作为中心枢纽组织,主要负责服务资源的整合、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公共服务产品的研发等工作。

(3)服务机构:指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直接服务的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要求在公共服务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招投标、合同承包、特许经营等市场运作方式吸引社会各类中介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共服务,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2.服务产品体系

针对中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特征和企业生存与发展共性需求的要求,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产品体系可以按以下两个维度来建设:

(1)构建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体系。一是加强孵化期的孵化培育服务。针对小微企业孵化阶段起步无头绪、创业缺办法等突出问题,提供小企业启蒙服务、小企业辅助服务,激发创业主体,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企业的存活率;二是加强初创期的要素衔接服务。针对初创期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市场立足难、权益维护难等突出问题,提供金融服务创新、市场拓展和维权服务,增强初创企业话语权,提高初创企业成长质量;三是加强成长期的素质提升服务。针对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期面临的业务快速发展与企业整体素质不高之间的落差,提供管理、技术和人才三个方面的素质提升服务,增强成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强成熟期的产业体系促进服务。针对中小微企业成熟期发展速度逐渐放缓、配套落后、知识老化等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供健全产业协作体系、对接资本市场、增加知识积累,培育行业细分龙头企业服务,促进成熟企业的转型升级。

(2)完善满足企业生存与发展基本需求的共性服务。一是政策服务。主要包含政务服务和法律维权;二是要素协调服务。主要包含金融服务、人才培育、信息服务和市场开拓;三是能力提升服务。主要包含管理咨询、技术创新、创业辅导服务以及复合型的产业促进服务。此外,服务产品体系还应涵盖公共服务产品、半公共服务产品以及商业服务产品,其中政府购买的重点是公共服务产品、补助的重点是半公共服务产品,商业产品完全交由市场运作,形成常态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3.服务机制

良好的服务机制是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有序运行的关键,是对公共服务供给量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有效机制保障。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服务机制一般包括:

(1)政府引导机制:通过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创造良好环境,加强信息公开,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助和服务奖励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吸纳社会化服务机构参与服务体系建设,全面促进优质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培育公共服务市场逐步成熟。

(2)协同服务机制:通过政府内部相关部门之间的部际协同,政府与服务平台、中介机构之间的服务主体协同,实体服务资源与网络虚拟服务系统之间的资源协同,以及区域内部服务资源与外部服务资源的区域协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服务资源共享,提高服务质量。

(3)约束激励机制:通过对服务机构设置合理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服务人员规定明确的专业资质要求及服务考核标准,对优秀服务机构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推动平台网络服务的规范化,形成健康的服务市场秩序。

(4)监督评价机制:通过对公共服务机构和服务产品的认证、监督和评估工作,引导服务机构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平台网络服务监督机制,建立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依据考核的服务绩效,择优奖励,促进优质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建立企业的沟通与反馈渠道,总结完善服务产品。

二、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现路径

(一)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以地方中小微企业服务市场发育不完善为总依据,以将政府的权威和市场机制结合为基本原则,以实现地方工业转型升级为根本目标,以建立起覆盖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产品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为总任务,以培育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市场、建立“政府扶持枢纽平台—平台聚合服务中介—中介集合服务企业—企业集体受益发展”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为基本路线,以服务组织体系、公共服务产品体系和服务机制为建设重点,以提升企业能力、对接社会资源为政策着力点,以完善利益合理分配为基础的协同服务机制为工作支撑点,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促进地方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和抓手,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优化,加速中型企业转型成长。

(二)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1、坚持把培育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市场作为服务体系建设的中心任务。

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在于培育公共服务市场。这个市场的特殊性表现在,一方面需求方是中小微企业,它们有强烈的需求,但缺乏购买的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供应方服务机构因为收费有限,缺乏主动提供服务的意愿和针对性的服务产品开发。面对市场的失灵,只能由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撮合供求双方,提供公共服务产品。

2、坚持把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作为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面对点多面广的中小微企业群体,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传统方式,必然以支付大量的财政开支为代价,而且服务效率低。这就导致服务体系建设的困境,即企业对更多数量和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的需求与政府财政支付不足和服务滞后之间的矛盾。因此,必须通过在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领域引进市场机制,整合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的优势,借助服务机构、民间力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

3、坚持把完善以利益合理分配为基础的协同服务机制作为加快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撑点。

无论在公共服务产品的研发上,还是在公共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上,地方政府须始终贯彻协同服务的理念,把明确利益各方的责任放在首位。在地方政府、服务中心和服务机构等相关各方的责任界定下,地方政府按绩效对服务中心进行年度补助和考核,对机构服务进行财政采购和服务质量评价,对表现优秀的企业进行奖励,让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使协同服务有了能长期持续的利益基础。

4、坚持把开发覆盖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产品作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中小微企业也像自然人一样有生老病死,需要有与之适应的公共服务保障。地方中小微企业基本公共服务产品体系按照两个维度来构建:一条是贯穿企业的生命周期,从孵化、初创一直到成长、成熟各个阶段;另一条是满足企业的基本需求,政策服务、要素协调、能力提升。从而使中小微企业从创设到发展都能在公共服务平台上找到对路的基本公共服务产品,为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5、坚持把提升企业能力、对接社会资源作为服务体系建设的着力点。

过去,地方政府习惯将解决融资难放在首位。实践上,缺钱和缺人是中小微企业的问题表象,“融智”才是问题的关键。中小微企业最需要提升内在能力。地方政府应当把服务体系建设的着力点放在对内促企业能力提升,对外助企业资源对接。通过两手帮促,帮助企业健康成长。

(三)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举措

1.构建公共服务网络

按照“资源共享、服务协同、互惠互利”的原则,以服务中心为核心,广泛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推动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服务机构、商业服务机构横向协调联动,构建地市、县区、工业园区以及产业集聚乡镇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服务网络。一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骨干体系建设。一般由地方政府主导建设,一类是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这是市、县区及园区层面建设的枢纽平台,突出资源统筹功能、协同服务功能、快速响应功能,发挥贴近中小企业的优势,提供便捷的服务;另一类是专业性公共平台建设,主要包括公共金融服务平台、优势产业集群的公共创新平台以及分散在社区的创业基地等专业平台机构。中心枢纽平台建设网络统一呼叫、网络在线服务系统,与社会服务机构等实体服务资源系统相互支撑、协同服务,从而形成多层次的互联互通分布式的服务网络。二是加强社会服务机构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和培育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成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力量。鼓励科研院校发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从事技术中介、咨询、推广等服务活动;引导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工业设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专业化服务外包;充分发挥协会(商会)服务、协调和自律的作用,积极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协会组织;大力发展各类企业志愿者服务,组织和带动多行业离退休的管理人员、科研院校离退休的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服务活动。

2.完善协同服务模式

按照“政府扶持枢纽平台—平台聚合服务中介—中介集合服务企业—企业集体受益发展”的运行机制,推动多主体协同供给公共服务。地方政府作为服务体系的规划者和制度安排者,重点是搭建平台、培育服务主体,将具体的服务工作外包给中心枢纽平台;地方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中心枢纽平台则负责组织公共服务产品研发和具体服务活动的实施工作,整合并管理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资源,架起社会中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桥梁;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作为服务的具体提供者,为多家中小微企业提供集成式的服务,作为智力支持积极配合政府和平台的工作;中小微企业在服务过程中表达自身服务诉求、反馈服务效果、提出意见建议等。

3.推动服务产品创新

为了给中小微企业提供用得好、用得起和用得方便的服务产品,必须不断加大对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力度。首先,在产品研发前期,建立产品研发资金项目申请制度。遴选一批研发服务机构,采取定向委托、公开招标等形式,重点培育一批成熟的研发服务机构;在产品研发中,加强中小微企业需求调研,把握来自不同产业、不同生命周期的中小微企业共性需求,完善合理的研发流程,建立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枢纽平台、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中小微企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协同研发机制;在产品研发后期,建立跟踪评价与改进机制,提高服务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把单次的服务变为可反复出售的服务;在研发产品推广期,发挥政府采购的引导作用,对新研发服务产品采用公共产品的形式推广试点,积累服务经验后转化为公益产品,运作模式成熟后再转化为大规模、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产品,形成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相互贯通的服务产品结构。其次,围绕重点产业、贴近中小微企业,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开展一站式政务服务,通过相关政府部门授权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政策服务、项目申报、企业认定等服务,提高集中服务的效率;开展信息化服务,建立健全以移动互联网为依托的互动平台,及时推送企业服务信息,使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工作的覆盖面;开展服务推广活动,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整合各类服务机构资源,开展专题培训、服务展示、对接洽谈等活动,深入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创业基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面对面服务;开展菜单式服务,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服务需求,引进专业服务机构,组建中介服务联盟,编制服务菜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可选择的中介服务;开展全程定制式服务,为企业提供贴身服务。

4.健全公共服务机制

在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初级阶段,地方政府应该发挥更大的引导作用,给服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地方政府需逐步健全服务体系法规制度和建立服务体系资金的投入机制。健全服务体系法规制度建设,加强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研究,形成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推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的地方立法,明确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与相应责任,完善服务体系发展投资保障机制,促进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定期向地方政府报告有关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制度,形成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建立服务体系资金的投入机制,设立地方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各类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项目、政府委托服务项目、中小微企业服务产品研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三、结论与建议

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本质就是培育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市场,是对政府职能转型方式的新探索,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输出功能,扩大企业服务面并降低公共服务的成本。在地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值得注意的是:

一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中小微企业需求旺盛而市场没有提供有效供给的情况下,政府的有形之手应当适当介入,做到不缺位;对于平台做的事和中介来做的事,地方政府做到不越位;在服务对象上,重在激发企业内在的动力,政府不错位帮扶;当市场慢慢成熟以后,地方政府将决策与执行分开,更多的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做到不占位。

二是把握不同阶段的建设重点。在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初期,地方政府应把公共平台的搭建作为建设重点,尤其是对中心枢纽平台的扶持,鼓励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多元并存、竞争发展,促成公共服务网络的形成;在建设中期,以普惠的批量化集合服务活动为建设重点,通过对公共服务的体验,激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需求,发育公共服务市场;在建设后期,以交易环节补贴和常态化公共服务补助为重点,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三是鼓励社团组织聚合力量。通过这些社团组织的打造,地方政府就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全面促进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市场的发育,真正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输出能力,形成公共服务市场的微观基础。重点支持中心公共枢纽平台的建设,以其为龙头将服务机构组织起来,成立服务联盟或各种生产性服务业协会,形成行业内部的自律机制和协同服务机制;搭建中小微企业沟通交流的社区,形成各尽其责而又协调有序的自组织;整合高等院校的智力资源建立专业智库,研究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问题,深化顶层设计,总结经验教训。

四是提高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广泛的中小微企业服务需求与有限的公共服务资源之间总会存在矛盾,所以还应注意提高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在均等服务的基础上,采用企业竞争性筛选的方式,将有限的公共服务资源优先配置给有强烈参与意愿和提升潜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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