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集聚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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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并借鉴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成功经验,特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联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制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课题。做到自觉坚持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第一线,注重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不断促进全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基本要求
1、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要联系一个支部。
2、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每年切实帮助解决1-2个实际问题,并要自己动手,撰写出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记录簿”。
3、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改进作风,到联系点工作,要真正沉下去体察民情、了解***,既宣传教育群众,又学习基层群众的高尚品格和聪明才智。联系方法可灵活多样,可以定期到点上了解情况;可以集中一段时间蹲点调查研究;可以直接参加基层的有关重要活动。
三、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建工作联系点上的基本任务
1、帮助联系点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及各联系点的实际情况,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规划,并经常督促检查联系点上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
2、调查分析联系点党建工作涉及两个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
3、指导联系点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将新时期新阶段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设想在联系点上进行试验、示范,推动联系点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促进联系点党建工作更好地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4、总结、推广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以及抓党建、促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
坚持和执行好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加强作风建设,关键在于严格要求,抓好落实。
要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坚持每半年对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定期组织联系点工作的汇报交流。
坚持和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坚持和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第二篇】
一、党内监督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督促的活动。
二、党内监督就是监督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抵制和纠正各种不良倾向,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和违法乱纪现象发生;揭露和处理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三、党内监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和党支部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能否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纪,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四、党内监督要通过考察党员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特别是党员在每个重大事件或每个转折时期的表现都要认真考察,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党内监督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进行监督,要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广泛征求党内外的意见;会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党内监督通过建立定期评议党支部委员制度进行监督。根据党章的标准和要求,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民主评议。了解并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七、党内监督要通过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进行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党员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完成党的工作任务,履行职责情况,对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党支部面临的新形势和工作任务及准备采取措施的情况。
八、党内监督要发挥作用。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党的纪律。
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工委《关于建立市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的这件精神,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全面建立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主业意识,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为实现市委“XX”总体部署和“五大发展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联系对象
我局每名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确定2-4个基层支部作为自已的党建工作联系点。联系点包括本级及所属党委、总支和支部。
三、工作任务
1.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谈心活动,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掌握联系点党建工作动态,分析研究问题,为指导加强党建工作提供依据。
2.宣传教育。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为基层党员群众解疑释惑,帮助基层党组织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每年要到联系点上1-2次党课或专题报告。
3.工作指导。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帮助联系点找差距、理思路,帮助联系点为建立“双强型”党支部制定完善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4.解决困难。把为群众、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基层党建工作的出发点,积极为联系点办实事、办好事,破解热点难点问题。每年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1-2个实际问题。
5.督促检查。联系人对联系点的工作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对照工作任务目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确保联系点党建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见效。每半年对联系点党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6.创先争优。联系人要在指导帮助联系点实现党建工作标准化达标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制定创先争优的实施计划,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示范点。
四、工作要求
1.定期联系。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1次、每年到联系点专项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遇有突发情况、重要活动、重大事件要及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因事不能及时到联系点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保持联系和指导。
2.注重结合。建立联系点制度要与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相结合、与“三走进三服务”“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行动”“文明创建先锋行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不断完善。
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第四篇】
一、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二、党课制度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
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
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
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
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
四、民主评议制度
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
1、进行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
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
3、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
5、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团结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加凝聚力。
3、组织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共产党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产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七、共产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