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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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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1

当前,反洗钱已成为打击经济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内容。然而,从反洗钱工作实践看,基层反洗钱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制约着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引起关注。

笔者认为,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对反洗钱工作认识不到位制约履行反洗钱职责。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已经十年了,但社会公众尤其是反洗钱义务机构对反洗钱知之甚少,对其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金融机构也就不可能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不可能在打击洗钱犯罪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公众参与反洗钱、支持反洗钱工作缺乏热情,使得反洗钱成了金融机构的独角戏,整体反洗钱效果不理想。

二是监管力量薄弱制约了基层反洗钱工作开展。目前人民银行基层反洗钱工作没有专职的监管部门,多挂靠于综合业务部门;从人员岗位看,多为兼职,没有专职经办人员,工作关注点多在防范国库会计资金风险上面,很难有更多精力把反洗钱工作做深做细。

三是反洗钱工作开展不平衡影响反洗钱整体效果。从基层反洗钱监管实际情况看,限于监管能力、知识结构和重视程度等诸多因素,人民银行基层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关注关注程度不同,反洗钱工作开展不平衡,影响了基层整体反洗钱效果。

四是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完善影响基层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现行法律法规对反洗钱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起点过高,并且没有赋予基层央行处罚权,造成反洗钱行政执法事实上的不协调,使基层反洗钱行政执法效果打了折扣。

五是反洗钱义务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不到位。银行、证券、保险、支付清算等机构是反洗钱第一道防线,面对激烈的竞争,有的金融机构为占取更多市场份额,重业务发展,轻反洗钱工作,表现为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大额可疑交易报送时担心得罪客户,不尽职尽责。

六是针对反洗钱的宣传和培训不够。金融机构面对广大客户及社会公众的反洗钱宣传不够,对基层央行和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培训也仅限于基本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内控制度等基础知识,反洗钱工作仅停留在成立组织机构,指定岗位人员层次上。七是金融机构反洗钱手段落后。目前洗钱犯罪手段更加科技化,而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手段仅停留在金融机构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性支付交易报告的审查阶段,监管停留在组织检查层面,检查业务量大,效率低下。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对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反洗钱工作氛围。继续扎实宣传《反洗钱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宣传效果,特别要结合国内外洗钱犯罪的危害、典型案例等进行以案说法,在全社会营造反洗钱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反洗钱工作技能。要加强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对客户身份识别的能力,以及大额和可疑性交易报告水平。要把反洗钱培训作为重点内容之一,纳入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反洗钱工作技能。

三是调整充实人员,整合反洗钱监管力量。结合基层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状况,有针对性地充实反洗钱监管力量,为加强反洗钱工作提供人员支持。创新监管方法,探索区域监管、分片监管和交叉监管做法。建立与支付清算系统对接的监测系统体系,从非现场监管的数据中分析发现可疑性交易活动。

四是加大对保险证券支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管力度,提高基层反洗钱整体水平。基层央行要重视对证券业、保险业、支付机构等反洗钱义务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管,加强对保险机构、证券机构、支付机构的对接管理,从源头上指导、监督非银行反洗钱义务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

五是抓住反洗钱工作着力点,提高反洗钱义务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效果。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义务机构的重点,也是容易造成反洗钱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第一关。可疑性交易报告是义务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难点,一些机构可疑交易持续零报告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要以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报告这两方面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反洗钱工作才能真正抓出实效。

六是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洗钱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掌握其经营规模、资金活动特点和变动规律,做到真正了解你的客户;适当限制专用账户的使用期限,从严审批临时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期限。

七是设立反洗钱专门部门,为基层人民银行履行反洗钱义务提供人力资源保证。在基层人民银行内部设立反洗钱职能部门,明确其职责,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制度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反洗钱的技能。密切与地方政府、公检法、舆论宣传等多部门协调合作,形成合力,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促使社会各部门共同打击和防范洗钱犯罪行为。

八是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定。合理确定对违反《反洗钱法》及相应法律法规的处罚标准,以便于操作和执行。同时,合理赋予基层央行对违反《反洗钱法》及配套法规的处罚权,提高反洗钱监管的有效性。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

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2

尽管各大银行都按照监管需要创建了反洗钱监控平台,实施了信息智能监控、收集、选择等功能,但最关键的信息辨别、分析依旧需要靠人工处理。反洗钱数据员在茫茫的“信息海”中。难以迅速、科学地判別出有用的信息,容易产生“应付思想”,满足于“完成处理”,进而导致反洗钱工作依旧不能适应目前“风险为本”的检测需要。

优化反洗钱监控平台,实施系统自动化管理,银行应紧密配合监管组织,认真研究反洗钱情报与事例,并总结出发展规律,进一步调整与完善反洗钱监控平台;加速互联网建设,实现电子化信息收集的完整性、标准性、准确性;促进系统平台模块化结合,通过数据管理,令系统资源完全朝高风险工作倾斜,提升监控模型作用,减少无效人工辨别信息量,增加反洗钱的科学性。金融机构承担反洗钱义务,将其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经办的超过规定金额或有洗钱嫌疑的金融交易信息报告给中国人民银行。

总之,基层银行应紧紧围绕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和上级行反洗钱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反洗钱工作领导,不断完善反洗钱内部管理制度,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客户身份识别能力,进一步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洗钱及相关犯罪,为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3

反洗钱工作由前台营业和后台支撑配合开展,其中前台网点部分是反洗钱工作的“第一线”,抓好基层网点对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在邮储银行的网点反洗钱工作中,反洗钱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营业人员技能水平偏低等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从邮储银行网点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反洗钱工作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难点,亟待加强与改进。

当前,邮储营业网点反洗钱工作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客户难以认同。部分客户开户资料信息填写不完整,客户不配合,不少人认为“来你们这里开户就不错了,信息栏项目我随便填”,企业客户则认为经营业绩、资金流量及流向等是商业秘密,不愿留下更多的信息。二是部分网点存在“不必为”倾向,认为“咱们网点小、客户多,谁会来我们这里洗钱”。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难以到位。一是因为网点业务竞争需要,而放松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执行,担心严格执行会失去客户,存在“不愿为”的思想。二是《反洗钱法》实施前,大部分客户的留存信息不完整。三是业务系统功能存在缺陷,办理业务时不能录入完整的客户基本信息,如现有系统无法显示客户身份证件有效期,导致重新识别客户身份基本不现实;汇兑业务现行系统内无客户性别、国籍、职业等信息栏,客户身份证件类型、号码输不进去等。

可疑交易识别存在难度。一是反洗钱相关制度规定的可疑交易甄别标准可执行度不高,如《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18种可疑交易都取消了量化标准,需要相关人员主观判断,而在经济活动日趋复杂的情况下,怎样合理断定某项交易为可疑?二是基层网点以中低端客户为主,客户较多,网点营业人员工作强度大,业务繁忙,无暇分析和判断可疑交易。三是业务系统不完善导致可疑交易识别难,尤其是对公司业务可疑交易识别不足,系统功能不完善,监测手段相对落后,柜面人员因难以掌握客户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和经营活动,很难区分正常支付与异常支付。

网点相关反洗钱操作缺乏有效监督,反洗钱制度停留在表面层次,并未真正深入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如邮储银行设立了相应的事后监督与事后检查岗位,但实际工作中往往局限于对柜面业务的复核,没有真正把反洗钱工作纳入事后监督和事后检查的范畴,如重视客户身份证件核查,但对客户开户资料填写是否完整未审核,即使审核后给前台下发了差错通知单,前台也无法整改等。

针对上述难点,笔者认为:一要加强对网点及事后相关人员的反洗钱教育培训,提高反洗钱意识和反洗钱业务水平。要通过经常性的反洗钱教育来提高网点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要对网点营业人员进行反洗钱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制定反洗钱业务轮训计划,在培训方式上要多采取案例学习法,逐步提高网点营业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确保熟练掌握有关反洗钱操作程序、可疑资金识别、分析和处理的措施、办法,提高抵御洗钱风险的技能。

二要规范营业网点的反洗钱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防线,切实把好反洗钱的第一道关口。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核、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并监督账户的使用;对未通过联网身份核查系统的证件,严格按规定登记;对办理的大额现金收付,要严格按人民银行反洗钱规定进行可疑交易分析,并及时上报。另外,需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议总行制定事后监督和事后检查的相关制度,使邮储银行反洗钱制度细化到事后岗位,有效发挥反洗钱“第二道防线”的作用。

三要实现人工与系统监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效提高可疑交易识别能力,及时将可疑交易数据下载、上报,认真做好反洗钱系统“黑名单”维护。

四要健全反洗钱检查和考核制度,有效督促网点人员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和义务。首先,审计部门要将网点反洗钱工作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及时发现网点存在的反洗钱问题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其次,定期由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风险合规部牵头,职能部门配合,对网点反洗钱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进一步细化、量化、硬化考核项目。(作者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焦作市分行)

温馨提示:

目前,可疑交易识别是网点反洗钱工作的难点,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在于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落实人工识别工作。邮储银行于2007年建立了反洗钱监测报送系统,将符合18种可疑情形的交易以系统批量筛选和重点可疑黑名单监控为可疑交易数据源,在每个工作日按时上报给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数据的报送工作,邮储银行总行风险合规部在广泛听取了各一级分行、总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各成员及部门的意见后,将于近期正式印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报送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试行)》

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4

根据国际惯例:洗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洗钱严重威胁着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一是动摇社会信用,为金融危机埋下祸根;二是社会财富大量流失境外,主要有贪污腐败的赃款外逃和企业转移利润逃税等;三是破坏社会稳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安全因素;四是干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在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洗钱形式:

1、成立空壳公司洗钱,这是最典型也是最常用的洗钱模式。

2、化名存款或购置金融票证洗钱。

3、违规转账洗钱,通过金融机构将非法资金混入合法资金。

4、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利用高卖低买等手法向国外转移赃款。

5、成立外资公司或利用外汇黑市跨国洗钱,洗钱后以外商身份回国投资。

6、骗税洗钱。成立假企业,搞假出口,骗取退税后将非法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分散转款。

7、利用关联单位洗钱。

8、异地大额套取现金洗钱。

9、通过“地下钱庄”洗钱。

10、通过保险公司洗钱。投保后以退费、退保等合法形式回收赃款。

11、利用拍卖行、珠宝商等特定非金融机构洗钱。

12、以民间借贷形式洗钱。

13、通过频繁的证券期货交易洗钱。

14、利用国有企业改制洗钱。低价转让出售国有企业产权,将国有资产离析后转入私人企业。

洗钱活动害人害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将构成洗钱罪。清洗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也受刑事法律追究。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日益融合,经济犯罪集团化、犯罪分工专业化以及犯罪行为国际化的背景下,加强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务必从我做起、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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