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后感的范例简单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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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观后感的作文1
关键词:内隐人性观;绩效评估公正感;实体观;渐变观
中图分类号:F27292;C930文献标识码:A
绩效评估结果是企业员工薪酬制定和职业发展的依据,内隐人性观(Implicit Person Theory,IPT)是个体对能影响人类行为基本特性的可塑性所持有的基本信念。Heslin等[1-3]研究发现管理者IPT正向影响了他们对员工行为变化的认可程度,辅导员工的程度以及员工的绩效评估程序公正感。本文采用陈丽芬等[4]的研究成果,将绩效评估公正感分为评估系统公正、评估者公正、评估等级公正和相关利益公正4个维度,探讨评估者IPT对受评者绩效评估公平正感的影响。
一、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一)内隐人性观与评估者公正感
评估者公正感是指受评者对源自评估者焦点的绩效评估程序执行行为的公正性感知,为了使受评者感受到公正感,评估者需要澄清绩效评估标准,以及达到这些标准的方法,辅导受评者解决绩效不足;评估者还需要通过提供给受评者发言权,让受评者参与绩效评估,以寻求受评者在绩效评估中的投入与反馈,这就给受评者间接控制评估程序、体现自身价值提供了机会[5]。
根据信念的不同,Dweck等[6]把内隐人性观分为实体观(entity implicit person theory)和渐变观(incremental implicit person theory)两类。实体观者(entity theorist)认为影响个人行为的特性基本上被固定了,几乎不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而渐变观者(incremental theorist)认为人的特性是相对可塑的和发展变化的。大量研究文献用实体观者和渐变观者分别表示那些主要赞成实体观和渐变观的人,而事实上人们持有的内隐人性观可能存在于实体到渐变的一个连续体中。现有的一些研究探索了IPT与寻求反馈的关系,结果显示实体观者倾向于绩效目标定向,注重证实自身的能力,追求积极评价而回避消极评价。当面临个人挫折或失败时,实体观者认为是个人不可改变的能力导致挫折或失败,反馈对提高绩效没有帮助,把寻求反馈视为无能的象征,致使他们不情愿寻求反馈。渐变观者倾向于学习目标定向,追求学习和掌握新的知识或技能,努力提高能力,把寻求反馈看成是有价值的活动,愿意冒险获得对自己负面的评价以提高其绩效。
持有渐变观的受评者认为在准确理解绩效评估标准和达到标准方法的情况下,他们的绩效可以通过努力把接收反馈作为一个提高他们随后绩效和达到对某一任务控制的机会。渐变观受评者期望获得绩效评估标准以及达到这些标准的方法,接收到评估者的反馈;实体观评估者不愿澄清绩效评估标准以及达到这些标准的方法,不愿提供发展性的辅导与反馈,以帮助受评者分析、解决问题和提高绩效,不能满足渐变观受评者的期望,使渐变观受评者的评估者公正感更低,且低于实体观受评者。渐变观评估者倾向于澄清绩效评估标准以及达到这些标准的方法,提供持续不断的反馈确保受评者充分了解他们自身的绩效,在评估作出之前能够进行绩效改进,满足了受评者的期望,使渐变观受评者的评估者公正感更高,且高于实体观受评者。
持有实体观的受评者认为即使他们知道绩效评估标准以及达到这些标准的方法,接收到评估者的反馈也无法提高他们的绩效,并把接收反馈视为一个潜在的威胁,一个负面的反馈将会被认为能力不足。实体观受评者不会期望得到绩效评估标准以及达到这些标准的方法,也不会期望接收到评估者的反馈。即使不澄清绩效评估标准,不提供辅导和反馈,实体观受评者也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这就致使实体观受评者的评估者公正感更高,且高于渐变观受评者。渐变观评估者会向那些不可能改变的人澄清绩效评估标准,把大量的辅导与反馈用在那些人不可能改变的方面,实体观受评者会认为这是毫无意义的,这就致使实体观受评者的评估者公正感更低,且低于渐变观受评者。
基于此,提出假设1:
假设1a:评估者IPT对受评者的评估者公正感有显著正向影响。
假设1b:受评者IPT对评估者IPT与受评者的评估者公正感的关系起正向调节作用。
(二)内隐人性观与评估等级公正感
评估等级公正感是指受评者对绩效评估等级所反映的实际绩效程度的感知,为了使受评者感受到评估等级公正感,评估者需要基于受评者最新无偏见的信息进行绩效评估[7]。实体观者在信息评估加工过程中易于作出即时性判断,渐变观者易于以记忆为基础作出判断。由于锚定效应的存在,实体观者不愿去改变对他人的第一印象,为避免认知冲突会忽略与其最初判断不一致的信息。在面对绩效改进时,实体观者更注重外部环境的信息,而忽略员工自身改变的信息,但渐变观者对于员工与环境改变信息的加工不存在显著差异(曹欢,2011)。与实体观者相比,渐变观者的绩效评估没有被他们先前的印象所锚定,使评估判断具有更强的可修正性,更加准确和无偏的反映员工的实际绩效。如果在一个组织中最初的低绩效提高后不能被识别,那么受评者会感觉到评估等级不公正,进而他们的积极性会下降,甚至离开这个组织。如果评估者忽视了受评者的绩效下滑,会引起其他受评者的评估等级不公正感,只有识别了绩效下滑才能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持有渐变观的受评者认为自身的绩效是可以通过努力而改变的,而渐变观受评者在面对绩效提高的同时,注重外部环境和自身改变的信息,更容易识别认可自己的绩效提高。实体观评估者更注重外部环境,而忽略受评者自身改变的信息,把绩效提高的原因归于外部,减少对绩效提高的认可度,未能满足渐变观受评者预期的绩效评估等级,使渐变观受评者的评估等级公正感更低,且低于实体观受评者。渐变观评估者更加认可受评者的绩效改进,这与受评者相一致,使渐变观受评者的评估等级公正感更高,且高于实体观受评者。
持有实体观的受评者认为自身的绩效是无法改变的,他们在面对绩效提高时更注重外部环境,而忽略自身改变的信息,把绩效提高的原因归于外部。实体观评估者忽略受评者自身改变的信息,把绩效提高的原因归于外部,实体观受评者也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使实体观受评者的评估等级公正感更高,且高于渐变观受评者。如果评估者持有渐变观,评估者认可他人的绩效提高,却不把这种提高归于外部环境,使实体观受评者的评估等级公正感更低,且低于渐变观受评者。
基于此,提出假设2:
假设2a:评估者IPT对受评者的评估等级公正感有显著正向影响。
假设2b:受评者IPT对评估者IPT与受评者的评估等级公正感的关系起正向调节作用。
(三)内隐人性观与相关利益公正感
相关利益公正是指受评者对因绩效评估等级而获得的相关利益(加薪、晋升、培训机会等)的公正性感知,Greenberg[8]中分配公正的两项内容分别是根据实际绩效给出评估等级,根据评估等级建议加薪及晋升,本文将其定义为评估等级公正与相关利益公正。为了使受评者感到相关利益公正感,评估者需要基于受评者的绩效评估结果而进行相关利益的决策。实体观者对他人持有顽固的最初印象,通过分析这些印象来预测他人未来的行为,从而对加薪、晋升、培训机会等进行决策,不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来调整绩效薪酬和职务以及对受评者进行培训开发,致使受评者不能得到准确无偏的奖惩。渐变观者不存在锚定效应,他们会依据绩效评估的结果对受评者进行加薪晋升等决策,使受评者得到应有的奖惩,感受到相关利益公正感。
持有渐变观的受评者在收到提高的绩效评级时会认为这是自己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而不是外部环境的作用,他们期望得到与评估等级相关的加薪、晋升。实体观评估者更多地把绩效评级提高的原因归于外部,减少了对绩效提高的认可度,而不是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来调整绩效薪酬和职务,未能满足渐变观受评者预期的相关利益,使渐变观受评者的相关利益公正感更低,且低于实体观受评者。如果评估者持有渐变观,他们更加认可受评者的绩效改进,依据绩效评估的结果对受评者进行加薪晋升等决策,满足了受评者预期的相关利益,使渐变观受评者的相关利益公正感更高,且高于实体观受评者。
持有实体观的受评者认为自身的绩效是无法改变的,他们在面对绩效提高时更加注重外部环境而忽略自身改变的信息,把绩效提高的原因归于外部。渐变观受评者不会期望得到与评估等级相关的加薪、晋升。即使实体观评估者忽略受评者自身改变的信息,更多地把绩效提高的原因归于外部,而是不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来调整绩效薪酬和职务,实体观受评者也会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致使实体观受评者的相关利益公正感更高,且高于渐变观受评者。渐变观评估者认可了他人的绩效提高,却不把这种提高归于外部环境,依据绩效评估的结果对他人进行加薪晋升等决策,反而使实体观受评者的相关利益公正感更低,且低于渐变观受评者。
基于此,提出假设3:
假设3a:评估者IPT对受评者的相关利益公正感有显著正向影响。
假设3b:受评者IPT对评估者IPT与受评者的相关利益公正感的关系起正向调节作用。
二、研究设计
在中外有关内隐人性观以及绩效评估公正感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构建如图1所示的理论模型。
(一)变量的定义与测量
对IPT的测量主要参照Levy等(1998)[9]开发的量表,包括4个测量实体观的题项和4个测量渐变观的题项。在Dweck等(1995)[6]的3题项实体观量表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新的实体观题项:“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你确实不能使守旧的人接受新事物。人们不能真的改变自己最内在的特性”,以及4个新的渐变观题项。
对绩效评估公正感的测量主要参照陈丽芬等(2014)[4]开发的24题项的量表,从评估系统公正、评估者公正、评估等级公正和相关利益公正四方面来衡量绩效评估公正感,4个维度比较全面地反映了绩效评估系统、评估者、评估的直接结果(等级)和间接结果(加薪、晋升、培训)的公正性,上述的量表均采用的是Likert 6点量表。
(二)研究样本
本文采用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实证研究,调查的企业均已开展了3年以上的正式绩效评估,是有较完善的绩效评估体系。本次调查涉及企业的各个部门,而且受评者以一线员工为主。另外,本文采用配对调查的方法,增加了问卷发放的调查难度和工作量,但避免了共同方法变异。问卷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评估者问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以及IPT量表,由部门主管填写;第二部分为受评者问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IPT和绩效评估公正感量表,由该部门普通员工填写。其中,一个主管配对1-3名员工,最终发放评估者问卷186份,受评者问卷478份,有效评估者问卷177份,有效受评者问卷399,有效配对399对,样本有效率8347%。
(三)问卷的信度与效度
样本基本信息见表1,本文运用SPSS160软件进行分析,得到评估者问卷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738,即评估者IPT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738。受评者问卷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912,其中受评者IPT与绩效评估公正感4维度的Cronbach’s α系数分别为0743、0832、0910、0826和0794。以上数据均大于07,说明评估者问卷与受评者问卷的信度较好。
此外,本文选用探索性因子分析来检验其结构效度。评估者问卷总的KMO值为0725,Barlett球形检验的卡方值为711826,p
三、研究结果
(一)各变量间相关分析
由表4的相关分析可以看出绩效评估公正感的4个维度――评估系统公正、评估者公正、评估等级公正和相关利益公正互相显著相关(p
(二)各变量间回归分析
本文将采用多元回归方法,探讨受评者IPT在评估者IPT与受评者绩效评估公正感关系的调节作用,结果见表5、表6和表7。
1.主效应分析。评估者IPT对受评者评估者公正感有显著正向影响(表5,第2步,β=0333,p
2.调节效应分析。受评者IPT对评估者IPT与受评者评估者公正感关系起显著正向调节作用(表5,第3步,β=0139,p
四、讨论
本文探讨了评估者IPT对受评者绩效评估公正感的影响,分析了受评者IPT在其中所发挥的调节关系,并得出如下结论。
1.关于内隐人性观与评估者公正感的讨论。评估者IPT对受评者的评估者公正感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评估者持有渐变观程度越高,受评者的评估者公正感越高。受评者IPT对评估者IPT与受评者的评估者公正感关系起显著正向调节作用,说明受评者持有渐变观程度越大,评估者持有渐变观程度与受评者的评估者公正感的关系越强。
相对于实体观评估者,渐变观评估者通过提供受评者发言权让其参与绩效评估,以寻求员工在绩效评估中的投入与反馈。员工参与是内在激励策略的重要元素,当员工参与绩效评估过程时,绩效评估信息质量与数量的增加将导致一个更精确有效的评级。高的员工参与产生了合作和员工支持的氛围,减少了评估相关的紧张、防御行为以及评估者与受评者之间的冲突。在评估过程中提供员工发言权,员工被允许反驳评估等级,证明文件以及他们不同意的口头评估无论是否影响最后结果,都会提高员工的评估者公正感。渐变观评估者还会澄清绩效评估标准,以及达到这些标准的方法,加强受评者对绩效评估准则的理解,确保他们得知自己的绩效是如何被评估的。另外,提供受评者持续不断具体的反馈,使受评者确信他们得到的评估等级是有效和公正的,从而增强受评者的评估者公正感。
相对于实体观受评者,如果渐变观受评者认为能准确理解绩效评估准则以及达到这些标准的方法,并且接收到评估者的反馈与沟通,他们就能通过努力与坚持不懈来提高自身绩效以及对任务进行控制。他们渴望评估者澄清绩效评估标准,达到这些标准的方法以及提供持续不断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绩效反馈。没有反馈,员工不能在工作绩效中作出调整,或接受对有效工作行为的正面强化。当渐变观评估者满足了这些需求时,受评者IPT放大了他们的评估者公正感;当实体观评估者不给予这些需求时,受评者IPT同样的放大了他们的评估者不公正感。实体观受评者认为即使能准确理解绩效评估准则以及达到这些标准的方法,并且接收到评估者持续不断正式的与非正式的绩效反馈与沟通,他们也没办法提高他们的绩效。他们并不渴望得到评估者澄清绩效评估标准以及达到这些标准的方法,不渴望接收到评估者的反馈,缩小了不管是实体观还是渐变观评估者对受评者的评估者公正感的影响。
2.关于内隐人性观与评估等级公正感的讨论。评估者IPT对受评者评估等级公正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评估者持有渐变观程度越高,受评者评估等级公正感越高。受评者IPT对评估者IPT与受评者的评估等级公正感关系起显著正向调节作用,说明受评者持有渐变观程度越大,评估者持有渐变观程度与受评者的评估等级公正感的关系越强。相对于实体观评估者,渐变观评估者不存在锚定效应,在面对绩效提高时会注重外部环境和受评者自身改变的信息,对绩效提高更加认可,面对绩效下滑时也能作出准确识别,进而作出更加公正的判断结果,增加受评者的评估等级公正感。
相对于实体观受评者,渐变观受评者接收到提高的绩效评级时会认为这是自己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面对他人下滑的绩效评级时却认为这是他人工作不努力所导致的,而不是外部环境的作用,并期望自己提高的绩效与他人下滑的绩效能够被准确识别。当渐变观评估者准确识别出他们提高的绩效与他人下滑的绩效时,受评者IPT放大了他们的评估等级公正感;当实体观评估者不能识别出他们提高的绩效与他人下滑的绩效时,受评者IPT放大了他们的相关利益不公正感。实体观受评者更多地注重外部环境而忽略受评者自身改变的信息,更多地把绩效提高与降低的原因归于外部,认为不是自身的原因导致的绩效提高或降低,也不会期望评估者能够识别自己提高的绩效与他人降低的绩效,这就缩小了对受评者评估等级公正感的影响。
3.关于内隐人性观与相关利益公正感的讨论。评估者IPT对受评者相关利益公正感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评估者持有渐变观程度越高,受评者相关利益公正感越高。受评者IPT对评估者IPT与受评者相关利益公正感关系起显著正向调节作用,说明受评者持有渐变观程度越大,评估者持有渐变观程度与受评者相关利益公正感的关系越强。相对于实体观评估者,渐变观评估者更加认可受评者的绩效改进,并依据绩效评估的结果对受评者进行加薪晋升等决策,面对绩效倒退也能依据绩效评估的结果对受评者进行降薪降职,致使受评者得到应有的奖惩,从而增强受评者相关利益公正感。
相对于实体观受评者,渐变观受评者接收到提高的绩效评级时,认为是自己坚持不懈努力的结果,期望得到与评估等级相关的加薪、晋升等相关利益;同时,当他人收到降低的绩效评级时,认为是他们自身而不是外部环境的原因,应当受到降职降薪的惩罚。当渐变观评估者给予正确的相关利益决策时,受评者IPT放大了他们的相关利益公正感;当实体观评估者不能给予正确的相关利益决策时,受评者IPT放大了他们的相关利益不公正感。实体观受评者更多地注重外部环境而忽略受评者自身改变的信息,更多地把绩效提高的原因归于外部,认为不是自身的原因导致的绩效提高, 也不会期望与绩效评估结果相关的升职加薪,对于他人绩效下滑未受到相应的降薪降职的惩罚,也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这就缩小了对受评者相关利益公正感的影响。
五、研究局限及未来研究方向
尽管本文得到了一些有参考价值的结论,但仍有一些不足,未来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1.由于采用配对调查的方法,可能使收集的数据限制了研究结论的推广。未来的研究可以选择在更大范围内选取研究样本,以增强研究结论的代表性。
2.评估者内隐人性观与受评者绩效评估公正感之间的关系是否受到团队中其他成员的绩效评估公正感以及整个团队公正氛围的影响,整个团队的公正氛围是否在其中起了中介作用,未来的研究可以在这方面进行探索。
3.个体内隐人性观对他人感知与反应的研究刚刚起步,后续的研究可以不断地探究内隐人性观和其他感知与反应变量的关系。此外,相对于组织公正感的研究,国内专门针对绩效评估公正感的实证研究还是极为有限,后续可以继续对绩效评估公正感的结构、前因变量和效应进行实证研究。
参考文献:
[1]Heslin P A, Latham G P, VandeWalle D. The effect of implicit person theory on performance appraisals[J].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2005, 90(5):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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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Heslin P A, VandeWalle D. Performance appraisal procedural justice: The role of a manager’s implicit person theory[J].Journal of Management, 2011, 37(6): 1694-1718.
[4]陈丽芬,江卫东。绩效评估公正感问题研究-结构、前因及效应[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5]Erdogan B, Kraimer M L, Liden R C. Procedural justice as a two-dimensional construct an examination in the performance appraisal context[J].The Journal of Applied Behavioral Science, 2001, 37(2): 205-222.
[6]Dweck C S, Chiu C, Hong Y. Implicit theories and their role in judgments and reactions: A word from two perspectives[J].Psychological inquiry, 1995,6(4):267-285.
[7]Latham G P, Mann S. Advances in the science of performance appraisal: Implications for practice[J].International review of industrial and organizational psychology, 2006, 21: 295.
[8]Greenberg J. Determinants of perceived fairness of performance evaluations[J].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1986, 71(2): 340.
[9]Cawley B D, Keeping L M, Levy P E. Participation in the performance appraisal process and employee reactions: A meta-analytic review of field investigations[J].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1998,83(4):615.
Research on the Influence of Rater′s Implicit Person Theory on Ratee′s Justice
Perceptions in Performance Appraisals
JIANG Wei-dong,WANG Chao
(Schoo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Nanj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Nanjing 210094, China)
观后感的范文简单2
看《雏菊》知道的,雏菊代表着暗恋,雏菊观后感。
那么我在24岁之前就是雏菊。故事总是那么的美景佳人,结局却总是给人凄美中带着惋惜。有情人从来是爱我的人我不爱,我爱的人不爱我。难有交集,从来是多边形。
世界给人很多选择,我们遇见的又只是那么一些。
雏菊里的杀手终于保不住自己的秘密,在恋人前还是站了出来,原本他只是想和恋人在一起,谁知故事就是在情节中互相联系了。刑警接近了那个画画女,并且让后者一见钟情,醋意突生的杀手在一次意外事件中出手射击了刑警。而刑警为了立功,设了个骗局,让杀手来杀自己。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联系到杀手老大的。总之下面都是开始死人了。先是刑警死了,画画女很受伤,后来怀疑是杀手干的,直到杀手执行最后一次杀人任务之前,他透露了刑警不是自己杀的,并且自己就是当年那个雏菊地头帮助画画女找到丢失的画笔以及帮她修葺小木桥的人。他至今还保留着当年她送给他的画。画中画的是蓝天下一片雏菊在生机盎然的开放。她的偶像是梵高,梵高的向日葵给她当画家的动力,她想给自己以动力,雏菊,于是成为了她的主要主题。
故事的结局是什么呢,在一次杀人行动中,画画女为杀手挡了子弹,挂了,杀手持枪杀到他的总部,与老大对决,枪声响后,画面只见窗外的落叶,镜头一下下回放起当年杀手在雏菊旁看画画女的情景。
杀手这个无情的职业与雏菊这样生命力十足的植物,把一个极致的境界分开。一个暗恋执着与雏菊的淡雅紧密的融合。刘伟强导演于是创作了一部充满思考的佳作。女猪脚很漂亮,男猪脚很酷。虽然是韩国的。
值得看看。
关于观后感的作文3
关键词:语言现象;观念;经验
中图分类号: H0-0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6)02-0032-06
在《人类理解论》里,洛克提出的“知性”对象不在我们之外,而在我们之内,即作为心灵形式的“观念”存在,“就是一个人在思想时知性所涉及的任何物象”[1]5。基于洛克的“知性”与“观念”,在涉及自然语言现象认知的方面,我们同样可以使用“语言观念”来指称所有关于这种现象认知的心理概念,包括清晰的和非清晰的概念,以及使用“语言知性”来指称所有关于这种概念形成的“知性”能力;作为知性对象的概念,只要它是涉及了语言现象世界的想法或心灵印迹,只要它是涉及了我们大脑之中的语言认知过程的发生和呈现,它就一定要作为一种知性作用的对象内容而存在。在此,洛克的“观念”不仅是我们考察洛克知性成果的坐标与参照,而且是我们开启语言知性成果研究、特别是关于心理语言形式确立的重要坐标和参照。于是,洛克的“知性”与“观念”在自然语言现象的认知中就可以具体为一种“语言知性”和“语言观念”的联系。一旦我们参照洛克的观点来确立“语言观念”在我们心灵中的存在,并且在心灵经验的事实中我们又找不到任何否认如此“语言观念”的证明,“语言观念”就应该在说明语言知性的过程中具有自身的有效性存在地位。不论是从自然物认知的层面看,还是从语言现象认知的层面看,它们都要有联系于理性主体的能力作用,“观念”或“语言观念”的形成必不可少。“语言观念”的形成联系于语言现象的世界,但它的形成基础却一定要是认知主体的存在,即具有“语言知性”或“语言能力”的主体存在。探索“语言观念”的形成过程就在于取得一条展示“语言知性”存在下的自然语言现象的观念化之路。
一、 语言现象的自然形式感知与感知视域
在语言现象的经验中,如果我们将语言现象仅仅局限于普通语言学研究的对象世界,关于语言现象认知的观念路径就有可能被清晰地加以确立,尽管这样的“确立”会暂时将心理经验的“观念”对立于语言现象而非内在于语言现象(1)。一旦我们将语言现象看成为外在过程或自然过程的存在内容,我们就要通过自身的语言能力获取关于语言现象的观念,不论它是涉及简单的观念还是复杂的观念。语言现象的方方面面可以体现为不同的形式存在,它们凭借语言能力作用的不同路径形成各自的观念,而这里的路径就是不同语言现象形式进入我们大脑的路径,它要么表现为单一的路径,要么表现为复合的路径,并带来简单语言观念与复杂语言观念的形成。语言能力作用下所形成的语言观念无不体现出语言现象世界中的对象存在的刺激作用,无不体现出每一种刺激作用所产生的观念留存,以及这些观念留存所带来的心理呈现的经验方式。在语言观念形成的初始时期,它更多地体现为语言感性能力作用的成果,体现为具有简单感性路径和特征的简单观念形式。在语言感性作用的单一路径里,语言现象的刺激发生总是可以通过我们自身的某一单一的感官加以完成,而在复合路径中,语言现象进入我们大脑并形成简单观念的过程则要凭借两种或多种感官活动的发生;正是因为语言现象刺激和接受路径的差异,语言现象在我们的语言观念形式中才具有了音、形、义的划分,以及关于它们的连接和统一关系的确立(语言现象的单一刺激反应结果并非孤立的具备感性特征的观念,与它伴随着的还有其他的语言观念)。
如果我们认定了关于语言现象的感性观念源自于一种感官作用的结果,那这样的语言现象一定是满足了这种感官的作用要求,从而形成了相应的心灵中的感性观念存在。如语言现象世界中的汉语文字、英语单词等,如果它们只是就“形”的范畴而言,所有涉及这些文字或单词的感性观念形成就可以在“眼”的作用中加以完成,同样,就“音”的范畴而言,可以在“耳”的作用中加以完成,就“义”的范畴而言,可以在多种感官和直观意象的联系中加以完成。在这样的情形里,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地将语言现象的感知区分为直接的感知和间接的感知。直接感知就是直接地将语言现象作为经验直观的对象,如文字或单词的形式,语音的形式等,如此的语言现象在其存在地位上具有自然物存在的特征;而间接感知就是关于直接感知的语言现象经验的扩展和升华,而这样的扩展和升华往往产生于语言现象世界与自然物世界的同在对比之中,往往产生于多种感觉器官的共同参与之中,如“温暖”、“寒冷”、“坚硬”、“柔软”、“香甜”等标示性质的内容,我们对于它们的感知不仅仅是涉及“形”和“音”的直接感知,而且是涉及“性质”的间接感知,以及涉及“眼”“耳”之外的其他感觉器官的作用,同时,间接感知也可说明于语言现象之外的世界,我们对于语词现象的直接感知也意味着我们对于自然物世界的间接感知,就如在感知“香甜”时,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既有关于自然语言现象的感知,又有关于自然物对象(如食品等)的感知。因此,在我们将语言现象感知划分为两种形式时,语言现象关联于所有的感觉器官,关联于自然世界的对象存在。如果说直接感知更多地关注了语言现象的自然形式特征,那么,间接感知则更多地关注它的隐喻和抽象性质特征。总之,不论是直接感知,还是间接感知,语言感性能力的应用,以及关于语言现象经验直观的发生,它们无疑成为了语言现象观念形成的前提条件。我们一旦缺失了自身存在的语言感性能力和经验直观的发生,我们所谈论的语言现象观念(简单观念或复杂观念)就会是空幻的、神秘而未知的,“任何思维,哪怕是最纯粹的思维,都必须借助感性活动的一般形式进行”[2]1。
二、自然语言现象的观念化与后天经验
不管是对于具有语言现象知识的人们而言,还是对于“文盲”而言,语言现象的存在对于两者都是现实而真实的,只是“文盲”并不能接受关于语言现象的形式化规定。只要我们具备了关于语言现象的感知能力,只要语言现象联系到了这种能力的实践作用,语言现象世界的对象就不仅被视为外在的自然形式对象,而且被我们的语言能力转化为大脑之内的观念对象。因此,语言现象的观念形成就意味着语言能力(语言感性能力和语言知性能力)作用的发生,也就意味着直接感知和间接感知的发生。那么,对于语言现象的感知本身又该如何理解呢?如果我们将语言现象感知的观念同自然物感知的观念联系起来,我们就会发现两者之间其实并不存在本质性的差异,即语言现象的感知情形等同于自然物的感知情形。在语言现象的感知中,我们的活动总是发生在阅读、倾听、思考语言现象的过程中,只要我们对这样的过程具有反应,那我们就应该承认这种感知的存在,否则,我们所听、所读、所思的一切就会变得虚无,任何所涉及的语言现象使用就会变得毫无意义,所有的语音或所有的文字符号就不会如当下的情形那样出现在我们面前。这就是关于语言现象的感知存在。如果我们在倾听了他人的言说、阅读了语言文字、思考了语言对象后不能知晓任何大脑中的印象或观念,那我们所从事的语言活动就不会具有任何的意义,因为我们在这样的活动中缺失了“感觉”。语言现象的经验就是感知的发生或“感觉”的过程。在语言现象的经验中,语言现象的存在与变化不仅仅涉及作为自然形式的语言现象世界,而且涉及我们大脑之中的认知反应与感觉,否则,语言现象自身对于语言行为者而言就会成为虚无,关于它的感性观念就不会到来。
在日常语言现象的经验过程中,我们总是能够熟练地列举各种语言现象的个体与组合、变化与规律、等同与差异,这样的结果除了产生于大脑的感觉之外,不会再有其他的出处。对于语言现象经验的感知或感觉存在而言,我们并不缺少说明的路径,当然,这样的路径只能是语言经验的路径。比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无法回避关于语言现象及其相关感觉的存在,“这类感觉以及偶或产生的观念、看法与语词连接在一起”[2]26,而且,这样的感觉总是要伴随着那些发生在我们身上的语言行为而产生,不管这样的行为涉及什么样的语言现象目标;只要我们聚焦并关注于某种形式的语言现象,我们就是在真正意义上贯彻了“听见”、“看见”、“体验”的要求;不论是语音对象,还是语词对象,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语言现象,只有关于它们的感觉形成或出现,语言现象才可在“我们的”意义加以展现,唯有如此,语言现象的存在才会既是自然的过程,又是我们人类大脑思想的过程。
当然,我们形成关于语言现象的感觉是因为我们具有语言感性的能力,任何对于语言现象的感觉必然联系于语言能力的存在及其应用过程。不仅如此,语言能力应用的经验对象一定要属于感觉者的意识范围,因为我们不能说某人在自己的大脑中产生了关于某个语音的感觉而又没有意识到这个语音的产生或经验;这就好比是在一个充斥着各种问题讨论的大厅,那里有无数的语音现象、无数的言说者、无数的语言表达形式,以及无数的语义呈现,如果我们置身于这样的语言环境,我们很难相信自己的感觉是关于所有发生的语言现象的,除非我们是万能的语言现象感知者。或许,我们的感觉会逐渐的扩展和完善,但不论如何扩展和完善,我们的感觉都是针对那些所听、所读、所说的语言现象而产生,所以,感觉到的语言现象应该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语言现象,语言现象的存在并非等同于语言现象的感觉。关于这一点,只要考察一下小孩的语言现象接受过程,我们就可以获得充分的说明,即在一个相对的时间段内,语言现象的存在数量几乎没有变化,而关于小孩的语言现象之感觉内容却是一个变量,一个在观察的过程中不断增加的变量;显然,一般意义上所指的语言现象并非就是产生了感觉的那部分语言对象,它应该包含了所有人类语言活动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或现象。因此,关于语言现象的感觉只能是在我们关注了某种语言对象并加以了心灵的“留影”之后才出现的结果。
如果我们能够完善关于自然物世界的命名与标记符号创造,自然物之世界就完全可以使用符号系统来加以代替,这样的代替之物就可以成为我们所要思考和分析的语言现象体系。这样的代替过程不是要增加我们所要认识世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而是要更多地为自然世界打上我们人类语言能力作用的烙印,使之更加适合感性和知性作用的特征。当然,这里的感性和知性需要语言的限制,而且,语言感性和语言知性的作用并非要先在地为语言现象体系规定某种原则性的要求,任何语言现象的原则都应形成于语言现象的经验过程中,都应源自于语言现象的规律所在。人类的语言感性和知性可以在经验中发现这样的规律,但不能主观地创造这样的规律。或许,我们有时也会面对这样的情形:小孩在出生时并非绝对意义上的“语言白板”,即他们或许具有关于某些语言现象的感觉和观念(这样的情况可以在语言现象的经验中观察到),但是,这种初生时的感觉和观念并不能证明它们就是婴儿所固有的语言原则,也不能证明任何生命形式之前的语言原则“注定”,它们所证明的只能是作为胎儿期生命形式的存在已经接受了某种语言现象的刺激,如特定语音的刺激、特定肢体动作的刺激、特定反馈信号的输入,等等,于是,小孩在它们初生之后就会自然地表现出拥有一些语言现象知识的“天赋”,就会对一些语言现象具有自己的“反应”和“观念”,尤其是对那些与温饱相关的语音现象和肢体语言现象。同后天通过感知器官接受语言现象刺激而形成的感觉和观念相比,所谓小孩的“天赋”语言感觉和观念只是其生前生命形式所接受的语言现象刺激的结果,它只是一种初期阶段生命存在所无法逃脱的语言现象的经验结果;如果我们将这样的结果视为无数语言现象原则掌握的开端,那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一定存在于语言现象的呈现世界,而不是我们心灵之内的任何自我创造发明,更不是某种伴随生命产生的先天必然。诚然,在语言现象知识的学习与掌握过程之中,即使我们没有精确的实证分析和精确的答案,我们也不能从合理性和可接受性上来否认这样的情形:我们能够想象语言现象经验过程中的语言感觉与观念的形成与差异,我们也能想象经验过程中的语言现象及其原则存在对于不同言说者的表现形式和个体特征,但我们却无法想象没有语言现象经验的人类生命形式如何可以形成自己的语言感觉和观念,以及如何可以获得关于语言现象世界的原则,同样,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何刚出生的孩子会自然地对那些涉及温饱的语言现象作出反应(尽管这样的语言现象还不是规范化和知识化的形式),特别是那些来自母亲的肢体语言和相关声音。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我们无法确认小孩对于标示某种食品或某种环境的动作或声音具有何种清晰的感觉和观念,可我们不得不面对小孩具有相关观念存在的事实,只是这样的观念事实还没有接受成人化的文字符号的编码而处于一种初级观念的阶段,即使如此,这样的观念只能属于语言现象经验的产生结果,语言(现象)“自始至终携有一种生命的气息”[2]353。不论我们的生命形式处于何种阶段,也不论我们所具有的语言观念处于何种阶段,语言现象存在的影响对于我们人类的存在过程而言无疑要成为一种发生的必然,而贯彻这种必然性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语言感性的存在,它所导致的就是关于语言现象的经验事实。在我们日常的语言现象经验中,我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语言现象的知识,都能在“知道”的意义上理解语言现象和应用语言现象;当然,不论我们如何看重语言现象“知识”的成果地位,我们都是将语言感性及其感觉存在作为了一切知识产生的首要条件。在我们仅仅将语言现象看成为自然的对象存在时,这样的对象存在作为印入我们大脑中的东西必定有其进入的途径,它就是我们的语言感性能力下的感觉产生进程;凭借我们对于语言现象的感觉,作为具备自然物质特征的语言现象就自然地成为了联系于人类的客体对象,不管它是作为语音形式、文字形式的存在,还是作为其他更为复杂的形式存在。所以,在我们谈论关于语言现象的知识时,我们是将这样的知识首先建立在对于语言现象的感觉基础之上的,而且,关于语言现象的感觉过程及其成果直接地影响着“知识”的范围和深度。显然,任何关于语言现象知识的存在事实本身都能说明语言感性能力应用的实际发生和感觉成果的实际形成,以及自然语言现象的部分内容的形成为我们大脑中心理经验内容的实际情形。总之,语言现象经验的感觉路径成就了其观念化过程的实现。
三、语言能力与语言观念的辨析
语言感性可以形成关于语言现象的初级观念,其“初级”之意并非要排除语言感性成果的观念性地位,而是要强调语言观念在起始阶段的存在特征,即初级观念总是要作为一种简单观念的存在,当然,这里“简单观念”的提出可以暂时性地淡化语言感性作用与语言知性作用的划分标准,或者,初级观念和简单观念可以地被视为语言感性阶段的观念。在语言现象的经验实际中,特别是在语言文字对象形式的经验中,语言感性能力所涉及的对象并非都是一个个单独的文字符号,它总是要以更为复杂的对象形式出现在我们的感知视野中,如词组与短语的形式、简单句子与复杂句子的形式、段落篇章的形式,以及其他的更为复杂的语言对象形式;如果说一个简单的文字或语词能够传递出一种简单的观念并表示一种简单的对象性质,那作为复杂语言对象的形式就一定要包含组成这一形式的所有个体部分的简单形式,或者,更为高级的语言现象单位所传递出的复杂观念总要建立在较小的或简单的语言现象单位的观念意义之上。不仅如此,我们人类自身的语言现象经验表明,语言感性能力下的初级观念总是要开启于语言现象的简单个体,而不是开启于更为高级和复杂的语言现象单位,如孩童的语言现象接受,不管是咿呀学音之时,还是文字诵读之时,他们的起点没有句子,更不会有段落,关于语言现象的个体对象总是以一种简单的方式开始,总是以一种简单的个体对象的观念形式进入到孩子的大脑之中。
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情况的存在,如果一个小孩只是学习了一个文字对象,并形成了一个关于它的简单观念,如“树”,结果,只要我们给出文字“树”或与文字相联系的意义对象,我们就可以发现“树”之观念对于这位小孩的存在。然而,如果我们以更复杂的语言现象单位示之,如“一棵古树静静地生长在深山里”,我们就无法断言关于这个句子的观念组合对于这位小孩存在,因为他在除了“树”的观念之外无法取得其他成分的观念,更不必说各个部分相联系的整体性意义观念;作为句子形式存在的语言现象在以一种观念组合体的形式存在时,它已经是作为了一种比“树”之观念更为高级和复杂的观念存在,一旦我们能够形成一个关于“一颗古树静静地生长在深山里”的整体性观念(思想)[3],那就证明了我们在句子构成的各个部分上都形成了相应的简单观念;从各个语词部分的简单观念到句子对象的整体性观念,它应该被视为一种由相互区分到走向统一的观念变化过程,因为我们在直接地以语言现象为语言感性的直观对象时,我们首先直观的是关于“古树”、“深山”、“生长”等一些语词(它们同其自然对象的对应关系或许在语音的学习阶段就已经完成),而关于它们各自的观念形式总是相互独立和相互区分的。尽管语词“古树”、“深山”和“生长”似乎都可以刺激并进入我们语言感性的视角感官,但关于它们的观念却存在于明显的差异性之中,特别是关于“生长”的观念,它所关联的方面一定还有时间过程的因素,总之,文字的符号意义不仅是它本身组合形式和连接形式,以及其他的形式,而且是关于与之相关联的所有意义的集中统一。所以,关于文字或语词的观念绝非是单纯的符号层面的,它一定涵盖了与这样的文字或语词相联系的方方面面。比如,我们在接受句子“一颗古树静静地生长在深山里”时,我们所面临的是无限扩展的“观念场”,它由各个单独的语词和相互组合关系的观念组成,我们在获取句子对象的意义观念时,我们所凸显的就是“观念场”中的那种代表组合关系的观念,而且是刚好代表了句子对象整体意义的观念,这样的“凸显”不是对“观念场”中其他观念的否定,而是对它们地暂时闲置或搁置,因为它们没有消失,也不可能消失,它们在作为单独的简单观念形成时就已经在我们的大脑中留存下来。作为句子中的文字观念或语词观念一定是适合了句子整体的需要,一定是经过了无数的相关语言现象观念的分析与综合之后的结果;从“古树”的简单观念开始,我们既有与之相联系的语言现象世界的相关项,也有对应于语言现象世界的自然物世界的相关项,因此,每当我们在一个语言现象的复杂观念里确立了“古树”的观念,其结果只能是一种相对于其他观念存在的简单观念的确立。
我们在上文已经提到,语言能力的存在总能为我们提供关于语言现象的观念,而且总是起始于简单的语言现象并获取相应的简单观念。就语言现象的知识形成而言,那些作为语言感性成果的简单观念无疑成为了语言现象知识建设的必用之物,或者说,语言现象知识的复杂观念体系只有凭借无数简单观念的提供才可能得以建立。如果说语言感性能力在语言现象的初级观念提供中发挥了主要作用,那接下来的语言知识的主要构建作用就应该由语言知性能力所主导了。那么,语言知性能力的作用地位又该如何体现呢?诚然,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提到,语言感性的初级观念作为进入我们大脑的语言现象的特别存在形式总是要成为我们语言知性的直接作用对象;只要语言感性的初级观念成为了语言知性的直接对象,这些观念就会在一种新的要求下被重新加以呈现和审视,并由此获得关于观念存在的归类与排列,以及关于相似性和差异性的判别。
如果我们可以使用文学性的描述来加以说明,语言知性的职责就是将充斥着语言感性观念的混沌心灵带往清明的彼岸,使之沐浴在语言知性的阳光之中。语言知性的历程展开在一个无限的过程之中,它对于语言感性成果的处理并没有确定性的完结之时,只要作为言说的主体在自然世界的进程中延续存在,语言知性及其处理简单观念过程的存在就是一种自明的事实。当然,语言知性对于那些源自语言感性过程的初级观念或源自语言现象的简单观念的处理并非一种由简单到简单的作用过程,所有进入语言知性作用环节的简单观念都会在复杂性、抽象性、综合性等方面得到体现,即语言知性依靠那些来自语言现象的简单观念可以获得关于语言现象存在的复杂观念,如关于句子的意义观念。语言现象之复杂观念的获取无疑是作为语言知性能力创造的成果,它不能由语言现象的直观过程来完成,也不能由自然语言现象自身来加以完成,直观的过程与语言现象的自然过程所明示的就是语言经验发生意义上的最为初始的环节和条件,也是语言知性存在可以获得应用和说明的起点。任何关于两个初始环节的缺失和否定都会带来第一阶段的简单观念形成的不可能,更不要说语言知性的应用,以及那些复杂语言现象之复杂观念的形成。因此,不论我们如何具有语言现象的认知能力,也不论我们如何具有语言思维的抽象能力,我们都不可能在自身之内纯粹地凭借语言知性能力来制作某种纯粹属于我们自身的语言现象和简单观念。一方面,一旦离开了语言现象的经验过程及其简单观念的形成,语言知性本身的存在说明也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一旦语言现象的经验发生并形成了关于它们的简单经验,语言知性的作用也就要必然发生,而且,语言知性的必然作用不是在于增加或减少那些简单观念,而是在于形成关于那些简单观念的观念,就此而论,语言感性所取得的初级观念在语言知性面前并不会遭遇添加和消失的命运,即语言知性在形成自己的复杂观念时只是以简单观念为对象,而非在于改变或决定简单观念的存在地位,简单观念的存在地位并不因为复杂观念的出现而消失。从语言现象认知的经验论方式出发,简单语言观念对于语言知性的应用而言总是要作为第一位的对象存在,任何语言知性的作用就在于对简单语言观念的分析与综合,就在于对简单语言观念的再现与统一,其过程只能说明从简单语言观念到复杂语言观念的发展,而非是关于简单语言观念的被消除或被否定,不管语言知性能够在多么复杂的层次上进行分析与综合,语言知性的复杂观念作为知性领域的成果存在,它一定要与作为“材料”语言感性的简单观念(2)相联系;简单语言观念可以被认定为语言感性的作用而存在,但认定本身不具备绝对的意义,我们对于不同观念形成的语言知性和语言感性的能力之分,更多地考虑了语言现象认知的阶段性划分,其标准是相对的。
在我们认知自然之物的对象中,我们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些自然之物是如何“踏进”我们的心灵之内的,同样,在我们认知语言现象的对象时,我们也非常清楚语言现象是如何刺激了我们感官而形成我们的心理经验形式。不管我们着眼于语言现象的哪种对象形式,或语音的形式、或文字的形式、或符号象征的实物形式,以及心理经验的语言意象形式,等等,只要这样的对象形式对于语言现象的经验者是现实的,那认知这种对象的语言感性器官就在发挥着正常的作用,只要所有的接受语言现象刺激的感官正常地运转,语言现象对于我们而言就会整体统一(包括了音、型、意等多方面的综合统一)地被加以展现。当然,作为统一展现的语言现象并非要确立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析性,即语言现象的全面性展示并非要否定它的个体性和单一性展示;在语言现象的经验现实情况中,其单一性或某一个方面的展示无疑会频繁地发生,而与之相关联的某个感性器官就会单独地承担着接受某一种语言现象的情况,比如,在我们进行阅读时,我们的眼就充当了这样的角色,而此时所展现的语言现象主要是语言文字的形式;语言文字的凸显是一种聚焦于可见性特征的语言现象,而可见性特征又要作为视角感官的接受体现,因此,语言现象的呈现既可以是全面统一的展示,也可以是基于某一方面的凸显。如果我们仅仅以人类自身的语言现象经验现实为基准,语言现象的全面性所包括的方方面面对于我们而言可以是清楚的和确定的;对于语言现象的方方面面存在,我们总是习惯地使用听、说、读、写、思来将它们加以指向和经验。当然,语言现象除了作为这些学习行为的对象之外,也许还要作为其他行为的对象,但不论是何种行为,它都要必然地贯彻语言感性的应用,并首先体现为理性主体的感官参与现实;倘若有一种语言行为超越了我们现有的感知能力,从而产生一种特别的语言现象形式,这样的语言现象形式就不会出现在我们的经验之中,这样的语言现象也不会属于我们的语言经验世界。
因此,在语言能力的存在下,自然语言现象不仅仅是作为自然过程的对象,它还会为我们带来心理经验的语言观念;从自然语言到心理观念、从简单观念到复杂观念,语言现象经验的过程就是语言感性能力和知性能力的应用过程,我们拥有的语言观念及其划分标准只能源于语言现象的经验。
注释:
(1)在“经验”的标准下,语言现象应该是关于自然语言形式和心理语言形式的存在;在传统语言学的定义中,它又常常被视为自然语言现象的存在。
(2) 这里使用“简单观念”来指称映像、感觉、表象等形式,主要考虑了其心理经验形式的存在特征。
参考文献:
[1]洛克。 人类理解论[M].关文运,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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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第一次读《西厢记》的时候,是在高中的语文课本里。在课业繁重的高中生活和内容乏味的语文课本里,读到《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段,看到“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看到“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虽然眼底人千里,且尽生前酒一杯。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又看到“见安排着车儿、马儿,不由人熬熬煎煎的气;有甚么心情花儿、靥儿,打扮的娇娇滴滴的媚;准备着被儿、枕儿,则索昏昏沉沉的睡;从今后衫儿、袖儿,都h做重重叠叠的泪。”由此,渐渐体味到阅读的享受,之后开始了对古代诗词歌赋的深入阅读。
《西厢记》实则是两个有情人冲破思想教化,古代世俗观念和封建家庭主义的桎梏,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故事女主角崔莺莺在随母亲扶相国灵柩回家乡安葬,途经普救寺,遇秀才张珙,两人情投意合,又因秀才救下差点被逼迫做他人压寨夫人的崔莺莺而能够娶其为妻。后因崔母反悔,红娘撮合,几经波折,最后张生中状元,娶得美人归。
人们每读一部作品,首先关注的便是它的故事情节,其次研究的是人物形象分析。这里,读者记得更多的是英俊潇洒、才华出众且富有胆略的张生,和多才多艺,秉礼多情且敢爱敢做的崔莺莺,往往会忽略了红娘这个角色。
在当今,“红娘”二字已然是情感搭线人,媒人的意思。在我看来,红娘这个人物确是《西厢记》中最具个性色彩的人物。红娘是这部作品中一个“喧宾夺主”的角色,作为“才子佳人”故事的次角,她的形象却较崔莺莺与张生更加生动逼真。红娘不仅具备了小丫头的乖觉、能说会道、性格爽朗、讨人喜欢的特征,且她有坚定的立场、爱憎分明、富正义感、敢于斗争、智勇双全。在这场自由观念左右的婚姻中,红娘自始至终是主导斗争进行的重要人物。
首先,红娘是正义的,极具反叛精神。崔、张的自由婚姻,在充斥着封建礼教的社会背景下,是大逆不道的,但红娘作为一位老夫人派来“看守”小姐的丫头,不仅不揭开这层秘密,或置若罔闻,反而推波助澜,是这场婚姻得以美满结局的主要的牵线搭桥之人。在封建卫道士的眼中,红娘的形象是反面的、不光彩的,是个罪魁祸首,是辱没夫人家谱、败坏小姐闺范、坏张生行止的“蟊贼”。但在“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宗旨下,红娘却是美好的化身,是美满婚姻的代言人。在这场叛逆的婚姻中,红娘不畏被老夫人责打的危险,几次三番周转于崔张之间,为他们安排月下听琴,并有晓夜奔走,传书递简等一系列行动,反映了她对这场恋情的支持,以行动表现了红娘的反叛精神。说红娘正义,从红娘作为一个社会地位卑贱的丫鬟形象,却因为被张、崔二人的感情感动,而出言顶撞老夫人,并且以礼通之,老夫人明白自己的错误之处便可看出。
红娘是聪明伶俐的,勇敢的。眼见张生为爱情痛苦异常,红娘积极为他出主意:“张生你这么擅长弹琴,小姐也精于琴音,何不在晚上小姐烧香拜佛之际弹上一曲,以琴音打动小姐?让我细看小姐的反应,再作打算?”于是,一条有着希望曙光的_出现在张生和莺莺之间。张生听了红娘的话,直感柳暗花明又一村,满心充满希望地等待这一时刻。
在“琴挑”这一折中,红娘带着莺莺到后花园烧香时,不断的给张生暗号,让张生献上自己的琴声,也吐露自己爱的心声。听了张生如泣如诉、哀婉缠绵的琴声,莺莺特别感动,从而对张生爱的真诚深信不疑,同时自己对张生的爱也增加了一层,为下一步传书打下了基础,也使莺莺对封建礼教的反抗多了一份坚定的信念与力量。她勇敢地与这个仗势欺人的花花公子斗争,维护了崔、张的爱情,读来令人为之一振。红娘突破了等级名分的界线,在主子面前,对崔、张的爱情和婚姻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和同情,同时也体现了她的价值观和善恶判断力。 “ “拷红”是崔、张幽会事发,老夫人追究引起的一场尖锐的戏剧冲突。其实质是维护封建礼教与叛逆封建礼教短兵相接的冲突。红娘的机智、勇敢在这一折里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老夫人的威逼,红娘急中生智,回答拷问。拷问的最后,红娘一针见血地指出老夫人如治莺莺和张生的罪将出现“辱没家谱”、“背义忘恩”、“治家不严”等严重后果,迫使老夫人不得不放弃初衷。就这样,连崔、张当事人都十分惶恐、不知所措的场面,红娘却能沉着应付,巧妙_,把老夫人置于无力反驳的地步。“拷红”本是老夫人拷问红娘,结果老夫人反被红娘置于受审地位。整个过程,足见红娘的机智、勇敢,又不乏细心,真是令人叹服!
红娘是热情泼辣,敢作敢为的。红娘在王实甫的《西厢记》中代表着一个充满活力、充满朝气的生命个体。她既没有张生的酸腐,也没有莺莺的矫情。她尖利、泼辣,任何无理、固执、蛮横、胆小都逃不脱她的讽刺、挖苦甚至是义正词严的驳斥。当张生由衷感激她说:“小生以后多以金帛拜酬小娘子。”红娘反驳道:“你看人似桃李春风墙外枝,卖笑倚门儿”。 她批评张生是“银样蜡枪头”,居然揣摸不透莺莺的心事。当她被张生误抱时理直气壮地指斥张生的无礼和鲁莽,使张生惭愧不已。
在“拷红”一折中,也体现了红娘的尖利、泼辣。在她滔滔不绝的辩解下,老夫人终于同意红娘的意见,当红娘得令去叫张生和小姐时,面对莺莺的羞答答、张生的惶恐,也用尖利的语言进行了责备:
「小桃红」当日个月名才上柳梢头,却早人约黄昏后,羞得我脑背后将牙儿衬着衫儿袖。猛凝眸,看时节只见鞋底尖儿瘦…呸!那期间可怎生不带半星儿羞?
「小桃红」既然泄露怎干休?是我相投首…
由上面两支小曲,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敢作敢为,有话必说的红娘,这也足可见她尖利、泼辣的一面。
总之,红娘的形象在古代万千侍女中是个不朽的典型,她促进了《西厢记》的广为流传,在艺术史上具有极高的价值。红娘敢于同封建礼教作斗争,促进了美满婚姻,她的形象在文学史、在人们的生活中留下深刻的烙印。她的艺术生命力不仅仅体现在王实甫的《西厢记》里,这种聪明伶俐、帮助小姐实现心事的侍女形象在此后的剧作里一再出现。而在后来的戏剧舞台上,红娘更是取得了远较莺莺更为重要的地位。一些以红娘为中心的片段颇为流行,如:《拷红》、《红娘》等等。不但如此,她还早已从戏剧故事中走出,走进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了一个专有名词。她成了美好婚姻的牵线人,随着人类的步伐,将不会泯灭。红娘的形象已在人们心中扎根,具有永久的艺术魅力。
[西厢记读后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