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科普书作文【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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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科普书作文【第一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房间的书橱里,摆列的众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牧羊神豹》。它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爷爷写的长篇小说。
一本好的课外书籍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当我全心于书中的世界时,就好比淌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得欣赏书中的每一个精彩的故事。《牧羊神豹》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沈石溪爷爷在赶集时,用一双鞋换了一只无价之宝的黑豹,在沈石溪爷爷和老母狗梵娌的细心照顾下,小黑豹长成了一个茁壮的成年黑豹,沈石溪爷爷并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三点金。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老母狗梵娌去世了,没有牧羊犬看羊,沈石溪爷爷便想找一条好的牧羊犬,终于找到了一只上好的牧羊犬,但三点金也想像老母狗梵娌一样看羊,便和那只牧羊犬打了起来,沈石溪爷爷看出了三点金想当牧羊犬的心理,变试用三点金,让它当上了牧羊豹,试用了一星期,沈石溪就让三点金当上了牧羊豹。三点金战功累累,把羊群养的膘肥肥体壮,才过了半年的时间,羊群从一百九十多只养到了二百零三只,曾多次救了沈石溪爷爷的生命。但豹子总改不了吃羊的天性,没过多久,羊群变丢失了羊,起初沈石溪爷爷没对三点金起疑心,可到后来不到五天丢一只,到了最后沈石溪才知道了原因。因为豹子的发情期到了,三点金喜欢上了一只母豹,每过五天给那只母豹送一只羊,沈石溪爷爷知道了,就放走了三点金,买了一条新的`牧羊犬。一年的某一天,牧羊犬发现了一只赤斑羊,每一天都有只赤斑羊,虽然小赤斑羊们喉咙被咬裂了但都没有生命危险;沈石溪爷爷在第五天发现了三点金的身影,这时才知道:三点金是用五只赤斑羊来弥补一年前吃掉的羊。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三点金为了报答一年前吃掉的羊,还给了沈石溪爷爷五只珍贵的赤斑羊,知恩图报,在临走前也舍不得沈石溪爷爷。
读完后我想:三点金那样守信用,知恩图报,拿了主人五只羊,又要还给了主人五只珍贵的赤斑羊,我们应学习三点金知恩图报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科普书作文【第二篇】
白洋淀是冀中平原上的一颗明珠。不论从能设下大的埋伏圈的荷花淀、芦苇荡来说,还是从白洋淀涌现出来的大批抗日战士来说……白洋淀在抗日战争中的地位都显得无比重要!
《白洋淀纪事》记录的全都是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小故事。当时,白洋淀的乡亲们饱受日本鬼子的残害,但他们坚守着那个地方。对党志诚,对生活充满着热情与希望。他们深知八路军的不易,所以尽心尽力的帮他们。看了他们的故事,与生活在和平幸福的年代的'我们相比,确实有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感觉!
英雄有可能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也有可能是普通的平民百姓,生活在白洋淀的人们亦是这样。慧秀就是其中的一个,当鬼子与汉奸逼迫她说出抗日村长是谁时,慧秀虽然全身发抖,但她清晰地说不知道。敌人再诱惑她,她还是只字不说。当刺刀顶着她的身体,她依然坚定的像太阳一样。她就是普通的慧秀,但她也是英雄慧秀,她从旧社会火坑里跳出来,坚决顽强,不向恶势力低头。
这样的妇女们还有很多,与其她妇女一起成立游击队的水生嫂,妇女会会长秀梅,卫生兵浅花等,但令我们感触最多的还有双眉。
双眉是一个勤快的姑娘。她家里的成分也是贫农,所以与她们同村的人一起干农活,一起竞争生产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就因为她曾经登台唱过戏,就被贴上了不好的标签。如果是大多数人,可能就颓废了、放弃了。但双眉没有,她是个精明的人,并去找了大领导争取机会,并且非常努力认真地去干活。现在社会上也有这种情况,被贴了标签的人一般都很少能做出事情,从此自怨自艾。在这时候我们不必留意风言风语,做好自己就行了!而且适当的“厚脸皮”能给你争取更多的机会呢!
《白洋淀纪事》就是一本富于抒情味的散文集,孙犁先生从中运用了许多“白描”的手法。所以阅读这本书,你即可以在历史长河中畅游,又感受了文字的优美,真是一举两得啊!朴实的白洋淀人们会给你的心里灌溉进一股暖流,让你仿佛进入了满是芦花,芦苇,荷花的地方。更看到英雄般的抗日战士们的作战场景……
跟我来吧!进入芦花的海中,那片展开的丝绒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科普书作文【第三篇】
抗战时期,许多学者轻装逃难前都没忘记在行囊中带上一本书。有人带《庄子〖〗》,有人带了《剑南诗稿》,有一位教授狠狠心,在简单的行囊中硬塞进了一部《红楼梦》。20世纪50年代中期,一位被错误地开除了公职的大学老师落边远地区,他的蓝布小包袱中则始终藏着一部《楚辞》。可他们同时又在写着另一本书,那就是自己。
人的一生要经过许多的挫折和失败,就相那些著名小说写的一样,但每一次挫折也是你自己在自己写的书里要说的一个重点。人从一出生就开始写着这本书,只是在没学会写字前,是家人帮你先说着,等你会写字了,就该自己写了,每天都吧自己的一切写进了书里,直到老死。
人一生当中也在看住别人写的书,吸取前人的经验让自己写的书更加美好,更加好看,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当自己写完每1篇时都会感到自豪,也会时不时去回想以前的自己。人每天写日记也是一样的,写日记是为了记住每天发生的事,不让自己忘记,现在的我看看以前的自己,觉的真的'好傻,人吗总是会长大,大一岁在回头看看以前的自己,自然觉的很傻了经常为了一点小事而生气。无聊的时候在看看以前的自己,也是一种美好的回忆。不管在好的东西,在好的风景,也比不上自己美好的回忆。
人一生中都带着一本书,一本由自己亲手写的书,没有半点谎言,没有半点虚假,也没有半点夸张。这才是一本最好的书。一本好书不是看外表,而是看内容。内容不好表面在好看也不会有人读。一本真正的好书,是让人读了身临其境,与书融合在了一起,反拂自己就是主角。我以前看过一本书叫《学会选择学会放弃》,这本书我一直藏在自己的书包里,时不时就拿出来看看。这本书真的写的很不错,它教会了我如何去选择,如何去放弃。这让我的生命道路少了很多坎坷。选择自己可以做到的事,自己觉的对的事,绝不一味的去追求高标准。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我觉的做人就要着要才好,别想着一步登天。人一生最珍贵最好看的一本书就是自己写的这本书,不但写出了自己的每分每秒,还写出了自己的历史。也是自己留给后代的一本好书,一份很好的礼物。
生命本来就是一本书,一本真正让自己满意。让自己珍惜、爱护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科普书作文【第四篇】
书籍自古以来就被人们所珍爱,所以有营养的美誉。几千年来,书籍的价值是不变的。但是我这个小书虫,为了这本书跟我妈打了两轮。
最近我妈给我买了一个漂亮的《曹文轩作品集》。作为宝贝,我等着妈妈放松警惕,抱着书看。我妈见我太久,影响了我正常的学习生活,同时想尽一切办法控制我。
有一个周末,我妈不上班,整天在家盯着我。我想看书,但是作业没写完,还剩下很多。于是,我灵机一动,把书放在衣服里,假装上厕所,一进厕所就摔门,得意地坐在马桶盖上,把书掏出来。但是我看书的时候就迷上了。我忘记了时间,半个小时过去了,我才知道。书中纯真美好的文字和催人泪下的故事让我流连忘返。我妈看了我那么久,疑神疑鬼的时候,就悄悄走近卫生间。我没看的时候,她推门进去了。我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想把书藏起来,但已经来不及了,我妈抓住了我。然后,我的书理所当然的看了一周。第一场大赛我失败了。
刚把没收的书拿回来,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尽一切努力随时看。不久后的一天,我很晚才放学回家,写完作业该睡觉了。我连书都没看,自然难受。睡觉的时候偷偷拿了个手电筒,打开枕头下面的书,用左手撑着枕头,以便随时藏起来。我用手电筒照着单词,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读。我读得越多,就越容易,我就在那里。翻页的。时候声音太大,引起了妈妈的注意,但是我没有注意到。妈妈关掉电视,径直从客厅走出来。当我听到妈妈的脚步声时,妈妈离得很近。我心里一紧,忙着关掉手电筒,但半天找不到开关,急得满脸是汗。没办法,就把枕头放下,手电筒放在下面。可惜手电筒的灯泡正对着床头,容易反光。我妈进我房间的时候,一眼就看到床边的闪光灯,怒气冲冲的走过来,把我的枕头掀起来。枕头下放着显眼的《曹文轩作品集》和“不听话”的手电筒。于是,我被妈妈教训了一顿,我的书被没收了一个月。
虽然这两次战役我都失败了,但是从我妈的教育中我知道读书是好的,但是不能影响我的生活和学习。阅读必须安排在所有任务完成之后。这种阅读真的很轻松,很有意义。做其他事情也一样。你必须完成重要的事情,然后做放松的小事,这样你的生活才能有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