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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具体实施方案【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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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更快更好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简便易行原则;坚持注重稳定,促进发展原则;

坚持倾斜一线,不断优化原则。

按照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在编且工资由区财政统发的教职工(不含离退休教师)。

a1工作量津贴,a2出勤奖,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a4教育教学成果奖,a5临时性工作津贴,a6基础部分。

a1工作量津贴。教师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纯教辅工勤人员按照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和满意度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兼教辅岗位的教学人员则由上两项分别核算相加。详见《滨海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参考标准》

a2出勤奖。按照每月200元奖励出满勤教工,未出满勤按照学校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按教育局规定执行,管理岗位津贴按区教育局规定:中层副职津贴系数,中层正职津贴系数,副校长津贴系数,校长津贴系数。年级组长每月100元,教研组长每月60元,备课组长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学质量成果奖。教科研奖励根据学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学年500元封顶计;高考奖励根据教育局审核的学校奖励办法,由分管领导计算,按总额度20%计入绩效工资中(封顶,不超过3万元。)。

a5临时性工作津贴。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的加班按20元/天计;临时代课按15元/节计;晨读课按5元/节计。

a6基础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b,学校a1、a2、a3、a4、a5的总和分别为b1、b2、b3、b4、b5,m是根据绩效工资总额度核算出的个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个人年度绩效=a1+a2+a3+a4+a5+a6

1.借调教师不参与本校绩效工资分配;

2.教育局文件批准的退养教师绩效工资按区教育局文件执行;

3.支教教师由支教学校按本校项目考核,绩效工资列支于本校;

4.借出或新调入教师在原学校担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贴在原学校列支,滨海、西苑相互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在工作学校考核发放。

1.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3.因渎职、失职等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xx%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xx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第三篇】

一、考核范围

1.卫生保健工作

2.教玩具、杂志管理

二、考核方法

1.每一项等第都通过教师自查,年级组长、班主任、园行政检查后把三者检查情况综合后由考评小组最后评定。

2.最后等第评定

A级:卫生保健工作必须达到A级,资料管理B级以上(卫生保健工作A级的确定:卫生保健工作共九项指标,六项指标达A级,其中晨检、消毒、安全防护、保健资料管理必须为A级。其它为B级以上)

B级:二项指标均为B级以上。

C级:卫生保健工作九项分指标均为C级以上,且不够B级条件的。

D级:卫生保健工作九项分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为D级,则为D级。

三、保健老师岗位浮动工资发放标准

A级:为一线上岗教师浮动工资的×90%。

B级:为一线上岗教师浮动工资的1×90%。

C级:为一线上岗教师浮动工资的×90%。

四、考评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考核具体内容

(一)卫生保健工作

1.在园主任领导下,按照保健业务部门要求,学期初制订好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期末及时写好卫生保健工作总结。检查幼儿园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做好有关记录的为B级;能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为A级;未完成上述工作任务,拖延不决的或记录不全、内容不实的为D级。

2.掌握全园幼儿生长发育动态及健康状况,及时评价分析。

(1)协助妇保所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六一”幼儿体检工作,及时完成汇总、记录、统计等项工作,发现问题和班任老师、幼儿家长及时交流,妥善处理的为A级;数据失实,计算错误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为D级。

(2)对体弱、多病、过度肥胖的幼儿有个案管理,有跟踪措施记录,通过有效管理,逐步改善该部分幼儿的体质状况,对有禁忌症的幼儿伙食及时作出相应的安排的为A级;因疏忽发生差错,产生不良后果的为D级。

(3)对在园幼儿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并作评价,每半年查视力一次,测查资料及时汇总、分析的为B级;未按规定×完成上述工作,产生不良后果的为D级。

3.按要求晨检,做好全日观察工作

(1)幼儿入园晨检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检查。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状态、面色、咽部、皮肤有无皮疹及某些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可疑者应及时隔离、观察或去医院诊治,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如:小刀、玻璃片、小球、珠子等,发现后及时妥善处理的为A级;晨检不细致,未发现幼儿携带不安全物品每月超2次以上或因工作失造成不良后果的为D级。

(2)落实全日观察措施,上、下午分别进班一次,了解轻度患病儿的情况并负责喂药,写好护理及治疗记录的为A级;给幼儿误服药品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为D级。

4.执行好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全面控制疾病发生率

(1)按《幼托机构常用物品消毒常规》指导保育员进行各类物品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正确,记录规范的为A级;消毒或记录不及时或因未及时指导发生消毒差错的为D级。

(2)传染病流行季节积极开展防治工作,一旦有幼儿发生传染病,立即隔离患儿,并组织对患儿所在班级进行彻底消毒,同时按防病措施进行检疫,组织易感儿预防服药,控制传染病续发。传染病发病率小于3%,腮腺炎、水痘未跨班流行的为A级;措施不得力,造成传染病蔓延或因晨检不细致,造成传染病患儿进班的为D级。

(3)负责幼儿小病的诊治,做好多发病(呼吸道疾病)、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晨检时,坚持给每个幼儿喷“爱诺”,多发病发病率小于15%,常见病发病率小于5%的为A级;发现漏记或多发病发病率大于是20%,常见病发病率大于10%的为D级。

5.协助防疫部门完成各项计划免疫工作积极协助防疫部门完成各项计划免疫工作,做到一个不漏,有禁忌症不接种或需暂缓接种的,及时和家长联系,讲明情况。幼儿《预防接种证》齐全,无缺症现象的为A级;出现漏种、误种或《预防接种证》缺少超5%的为D级。

6.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协助园领导落实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及各项制度,负责检查园内环境卫生及安全工作。发现园内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及时清除,避免事故发生的,一般外伤发生率每学期2%以内的为A级;因检查不及时,导致幼儿一般外伤发生率超5%的或故意隐瞒不报的为D级。

(2)做好幼儿小伤处理工作。不论幼儿外伤事的大小,均需及时处理,需送医院的和当班老师一起及时送医院治疗。处理完毕,及时汇报,如实进行记录,写明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处理得当未造成后果为A级;发现漏记或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为D级。

(3)主动和教师商量,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活动,向幼儿介绍一些安全防护知识,教给幼儿一些必要的安全技能,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效果显著的为A级;一学期未进行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的为D级。

(4)加强药品的管理,保健室药品检签清楚,保管得当,无过期失效药品,常用药品及时添置,保证无断货的为A级;发现过期药品或出现断货的为D级。

(5)按时开关园门,不私自开门,确保无幼儿私自出园门的为A级;违反规定开门或发生幼儿私自一人出园门的为D级。

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丹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丹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丹政规发[20xx]4号)、丹阳市教育局《丹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丹教[20xx]113号)、《丹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补充意见》(丹教[20xx]16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

3.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政策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是学校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总和÷7×3-班主任津贴-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倍),不与教师个人挂钩。

1.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含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工作表现奖)

2.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司务长津贴

3.行政人员津贴

4.拔尖人才津贴

5.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

6.值日津贴

7.超工作量津贴8.教学、科研成果奖

9.各类活动指导奖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上级政策按月发放。

(二)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含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工作表现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行政人员津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司务长津贴+拔尖人才津贴+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值日津贴+教学、科研成果奖+各类活动指导奖+超工作量津贴)+各类考核扣发所得金额]÷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总人数。

1.出勤津贴

出勤津贴每月100元,全年共计1000元,依据学校的出勤管理办法考核发放。

2.工作量津贴

以学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为基准,设立工作量津贴,每学期500元,根据考核条例考核发放。

3.工作表现奖

每年度设工作表现奖1000元,根据考核条例考核发放。

所有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享受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条例,按考核结果发放。

(三)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备课组长、司务长津贴

班主任津贴,以每位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得出一个总量,在总量之内,依据班主任量化考核细则,按实际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考核逐月考核,凡属班主任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由学生代劳的,考核降等处理。

年级组长、司务长、教研组长每学期300元,考核发放。

备课组长在完成好学校布置的任务和工作的前提下每人每月20元。

(四)行政人员津贴

行政人员享受班主任津贴的倍,其中副校长享受班主任津贴的倍,考核发放。

(五)拔尖人才津贴

按丹阳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1/3执行。(工作不满负荷,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六)年度考核记功、优秀人员津贴

教职工年度考核:记功奖励200元,优秀者奖励100元。

(七)值日津贴

1.校园管理值日津贴。每天由有一名行政领导带领若干教师参与校园管理,维护当日的教育教学秩序。值日领导与教师能履行值日职责的,享受值日津贴,每天15元。

2.管理学生值日津贴。为确保学生自主、有序学习和活动,对以下时间段强化管理,设立管理学生值日津贴。上午第一节课前管理学生自习,每天7元;中午管理学生自习每天7元;下午第三节课后管理学生活动每天10元。

(八)超工作量津贴

因学校工作需要,在学期初学校安排的工作量(满负荷)的基础上,增加工作量,学校视增加工作量大小,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商定。

(九)教学、科研成果奖

1.由市研培中心和招办组织的统考统批中,各学科平均分每超市平均1分,则奖该学科教师每人50元/分,低1分扣20元/分。

2.实行期中、期末考试的验收制度,设奖予以奖励。方法如下:

①设奖数

ⅰ二名或三名任课教师取一等奖一名;

ⅱ四名或四名以上任课教师取一、二等奖各一名;

②计算办法

按教师所教班学生学额数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如分数相同,则按学额平均分论高低,不设并列名次。

③语、数、外、物理、化学设立进步最快奖,第一名奖励80元。计算方法:新学年开学初初一、三以分班成绩,初二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参照,初二物理、初三化学起始学科以班级的平均分作为参照;以后的考试则以上一次期中或期末的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为参照,在期中、期末验收中所教班级平均分进步最大的第一名。

④体育中考参照主要学科标准设奖

⑤奖金分配: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任教两个班及以上获奖者乘系数发放。

3.初三中考升学奖:

(1)完成省丹中分配指标,奖初三年级组3000元。在圆满完成任务的前提下,达省丹中统招每一人奖1000元。

(2)完成市局布置的升学率则奖初三年级组3000元。

4.教师参加教育宣传、教科研奖金发放办法:

(1)教师撰写教育教学宣传消息或通讯在《丹阳日报》或丹阳教育信息网发表,每篇10元,镇江市级报刊或教育信息网发表每篇20元,以此类推。

(2)教师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经验总结,编制优秀试卷、优秀教案、优秀课件或参加评优课等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按以下表中权重(最高级别为省级或国家级)发放奖金:

级别 权重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省级 4

1.1=30元

2.如同1篇论文或总结等多次获奖则按最高级别统计,不重复

3.竞赛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含教育学会)

镇江市 3

市级 2

片级 1

(3)课题研究经费。课题被市或以上部门列项,课题组能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并及时做好过程资料、小结,如期按时结题,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一次性发给以下科研津贴:丹阳市级200元,镇江市级400元,省级800元,国家级1000元。

成功立项但未顺利结题的课题立项费用教师个人自付。

(十)各类活动指导奖

1.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奖金发放按以下权重表:

等第 权重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 4 3 2

1.权重1=30元

2.学生参赛获镇级只计教者名次;市级及以上按学生获奖个数累计。

省级 2

镇江市

市级

注:①以上各项获奖按证书或通知为准。

②竞赛必须是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闭卷、当场竞赛或科技小发明等,且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阅卷;通讯赛或其它竞赛获奖权重为相应权重的2/3。

③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的多次竞赛获奖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

④学科课程获奖,在丹阳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权重发放,否则按上表中的权重减半发放(包括丹阳市级以上奖项);活动课程获奖,在丹阳市前30名的,按上表中的权重减半发放,否则按权重的1/3发放。

⑤指导学生在报纸、教育网上发表文章,丹阳市级奖励10元/篇,镇江市级20元/篇,以此类推。

2.文体、科技活动类

(1)田径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田径运动会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市运动会上获甲级队:奖150元/分,乙级队:100元/分,丙级队:50元/分。

(2)篮球队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比赛成绩发放

甲级队1—2名,共发1200元,3—4名,共发1000元,5—6名,共发800元,7—8名,共发500元。乙级队1—2名,800元,其他名次均发300元。

田径和篮球训练必须有计划和内容,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田径运动会和篮球比赛成绩和训练记录考核发放。

(3)文艺队训练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文艺会演成绩发放给训练组

在市文艺会演中获一等奖,共发1000元,二等奖,共发800元,三等奖,共发400元。

文艺训练必须有计划和内容,每天填写好训练记录,训练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成绩和训练记录考核发放。

(4)科技辅导费和奖金根据参加市科技比赛成绩发放

在丹阳市科技比赛中,获团体一等奖奖200元,二等奖奖150元,三等奖奖100元。

科技辅导必须有计划和辅导内容,每天填写好辅导记录,辅导结束后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结合成绩和辅导记录考核发放。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

1.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以上。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3)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5)其他违法行为者;

(6)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2.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及因个人原因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停发3个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停发6个月。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

4.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教职工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丹阳市教育局文件(丹教[20xx]173号)执行。

1.教职工所提交的用于考核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职、晋级、续聘、低聘、解聘、年度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

3.本方案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4.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执行。

5.本方案解释权属于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高中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分配制度,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规范学校各类奖金的发放,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与质量意识,形成激励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根据《兴长县高中段学校(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长教发[20xx]9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2.坚持过程管理、结果考核的原则。

3.坚持有效激励、正确导向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5.坚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6.坚持优绩优酬、积极稳妥的原则。

考核内容分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师德考核、学期综合考核五部分。

受校长聘任的全体在编公办教职工,待聘、拒聘、不聘教职工及编外人员不在此列。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的考核,由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二部分组成。

(一)月考核奖

月考核奖由月勤奖、基本工作量奖和安全工作奖三个项目组成。各项目每月标准为2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月勤奖考核办法:

(1)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者视为旷工,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当月事假4天以内或病假7天以内,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当月事假4天(含)以上或病假7天(含)以上,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基本工作量奖考核办法:

(1)教师基本工作量。

(2)教职工服从学校安排,而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的,视同满工作量。

(3)在学校师资允许的条件下,教师离法定退休年龄在2年(含)以内,授课班级数少于基本工作量的视同满工作量。

(4)教职工请假,每天扣基本工作量奖9元。

(5)教职工因自身原因而工作量不足,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发基本工作量奖。

(6)教辅人员以服从并承担学校各岗位工作为满工作量。因自身原因未承担学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奖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假,每天扣安全工作奖9元。

(2)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或管理班级中,因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3)教职工在教室、门房、餐厅等各类值班过程中,因工作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二)学期考核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少发直至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1)违xxx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如涉及黄赌毒、酒驾等),受政纪、党纪处分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2)发生师德违纪事件(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的当事人,被县教育局通报批评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师德规范的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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