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实践教育(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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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实践教育1
关键词新媒体环境;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
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使命。在日益复杂的多媒体环境下,需要高校重视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保障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新媒体环境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带来机遇和挑战
(一)新媒体环境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带来的机遇首先,新媒体技术在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对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意识有着很大指引作用。新媒体利用技术手段对社会进行“高度赋权”,将原本是“被动网络搜索浏览者”的大学生变成了较为独立的“自由言论者”,在新媒体时代共享法制社会这一自由、平等的平台,大学生的法制主体意识才会得到很大的提升。其次。新媒体时代环境下,网络视频、图文解读、媒体宣传等多元化表达方式助力学生更加全面认识到社会的法制性,更容易全面提升大学生对法治教育的深层认知性。通过一些媒体工具进行宣传和报道,有利于大学生捕捉更多国内外新闻大事件以及获取基本的法制信息和法律帮助。此外,当前的新媒体环境以网络技术为基础,具有高度社会化特征,不仅向社会传播出大量信息,也是公众热衷言论自由表达的载体,为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制认同奠定了有益的基础,因为新媒体环境下宣传正义、公平、法制的案件屡屡可见,这些案例有助于大学生进行社会化的法治教育,从法治价值、法治理论以及法治实践等方面促进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有效实施。[1]
(二)新媒体环境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带来的挑战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新媒体环境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积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公平、正义和权威性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目标要求。在改革开放日益发展的今天,我国法治环境不断遭受西方敌对势力的思想干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媒体环境,趁机大肆宣扬西方理念,制造一系列不和谐的社会思潮,企图利用媒体环境进行西方资本主义思想渗透,出现不和谐的“噪音流”,进而实现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侵蚀和破坏。同时,由于新媒体平台的虚拟性、随意性和复杂性,极易导致大学生法治思维意识的缺失,对于大学生而言,由于资历尚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并未真正成熟、辨识复杂环境的能力较弱,极易受西方敌对思想的侵蚀,不利于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体系和法治意识。
二、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的现状问题
(一)高校对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的重视程度不够众所周知,党和国家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很多高校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精神指示,重视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的工作开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很多高校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的教育目标,对其理解存在误区,有些高校并没有系统开展和研究法治教育的价值体系和应用特点,仅仅将大学生法治教育作为学校正常的课程去教学,以完成基本的教学任务为目标,理论教学成为重点工作。甚至还有些高校仅仅依靠一两节法律讲座课程作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的方法,完全忽视了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复杂性和延续性的特点。
(二)大学生法治教育体系有待完善创新新媒体日益盛行的今天,对法治教育体系建设有着新的要求。新媒体时代进行法治教育可谓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既要继承发展传统的优秀教学体制,还要不断完善和创新适合当前时展的法治教育体系。目前高校进行大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建设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在课程设置上,很多高校主要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这个课程几乎成为非法学专业学生接受法律教育的唯一课程,由于课程理论知识太多,相对而言课程较为枯燥,并没有真正承担起高校进行法治教育的核心作用。其次,教学内容以课本理论讲解为主,包括思想理论基础以及基本的法律常识,没有真正的法律课程作为教学核心内容,缺乏专业性。此外,高校法治教学过程形式传统单一,考核方式简单,实践活动匮乏,导致学生对法治教学的学习热情很低。因此,大学生法治教育体系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2]
(三)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师资力量有待增强法律教师除应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外还需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因为大学生法治教育是培养学生正确思想价值形成的基本途径,只有在新媒体环境下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才能准确教育学生法治思维。目前,很多学校教师并没有真正具备较为完善的综合素质,传统的照本宣科教学,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尤其在很多高校里讲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专业并不是法学,而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或者其他教育学专业,因此基本的法制理论基础缺乏,导致课程教学理论化,无法准确应用法学知识引导学生进行法律学习,导致学生的法治实践学习活动极为匮乏,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高效开展。因此,在新媒体复杂环境下,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师资力量亟需增强。
三、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路径
(一)重视法治教育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首先,高校要重视学生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依法治校是根本。高校要积极健全相关保障制度,有效保证学生、教师进行法治教与学的规范性制度落地执行,第让学生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能够在“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法治环境下进行。其次,强化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是学校的主体,高校必须将安全教育放在教学首位,确保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能够在安全范围规范内进行。此外,新媒体复杂环境下,高校必须构建强有力的正能量网络环境,确保学生和教师能够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师生活动,因为网络环境不仅可以给人们带来便利,但同时敌对思想渗透依旧肆虐横行不容忽视。因此,搭建正能量安全网络平台是保障高校法治教育实践的关键点,意义重大。[3]
(二)完善法治教育体系,保证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法治教育作为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法治教育体系,有计划、有目标推进,一方面需要强化法治教育管理力度,重点研究国家法治政策,改革创新法治教学考核评价体系,保证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另一方面需要重视法治教学课程体制改革,目前大部分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统一法律课程是《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一方面需要重视此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另一方面要不断开展其他法律知识课程教学,真正将学生法治教学体系进行完善。
(三)师生重视法治教学,提升法治教育实践效果新媒体环境下,一方面需要广大教师创新教学理念,在进行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基础教学之外还要学习新媒体时代的法治教育特点,总结法治教学新思路,不断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去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参观学习座谈,提升学生学习法治内容的积极性,为参加法治教学实践活动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需要大学生自身重视法治学习,彻底领会法治学习的重要性。因为大学生作为新媒体的运用者、驾驭者,也是最容易受到思想入侵的影响者,应该力矫颓俗,强化自身思想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学习新时代环境下的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等意识,唯有这样才能积极应对新媒体环境为大学生法治学习带来的问题。因此,法治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需要师生齐心,共同努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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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实践教育范文2
关键词:道德素质;思想政治;实践教育法;成长成才
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学中的应用,有利于提高教师自身的教学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随着我国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课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基础教学对教师来说只是次要工作,教师真正要做的是懂得在思想政治课上应用实践教育法。在教学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结合教学理论,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吸收知识,有利于提高教师自身的教学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是,从目前的教学情况来看,有的思想政治课出现了脱离社会生活的问题,对此,中学思想政治课的教师要认清当前的形势,在传统教学基础上采取实践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一、思想政治课的作用
(1)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从小学起一直到大学都在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课本里也有许多党的方针政策、道德规范、社会主义认识等,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宣传,让学生在无形中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深认识。目前还有一部分学生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了解,不明白如何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让学生站在社会建设角度上去看待问题,让他们明白自己的使命,树立理想和信念,从而激发学生满腔热情地学习知识,为社会努力奋斗,成为祖国的栋梁,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2)有利于培养学生道德素质。到现在为止,不少学校都不太重视思想政治课,甚至许多学生也认为思想政治课是无关紧要的。导致学生在上政治课时,不是睡觉就是说话开小差,做些与课堂无关的事,更严重的还有逃课的学生。从而使得少数学生丧失道德素质,抄袭作弊、互相辱骂、不尊敬师长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家长就要担心了,好好的一个人在学校怎么就变样了呢?所以,面对大部分中学生不良的道德素质,作为学校,应该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作为思想政治教师,应该以学生为教育主体,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教学中,合理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加强学生的道德素质培养,让学生自觉形成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实践教育法的重要性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人的实践活动只有参与真正的社会实践才能得到充分发展,才有人生意义。正因如此,实践教育法在中学思想政治教学中起着重要作用。我国古代教育就非常重视实践活动,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提高自身的修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也十分注重实践教育,他们认为实践教育是改善社会的强有力手段。在我国,以全面培养人才为基础,使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教育法至今仍在推广,国外教育也在广泛使用。例如,大家都知道的美国,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来增强学生的自主意识,积累社会经验。所以说,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民谚说,烈火炼真金,实践检验真理。如今,在教育改革下,思想政治课要抛弃只重讲解理论知识的传统教学模式,要明白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是提高思想政治教学质量唯一有效的教育方法。如果教师不抛弃旧的传统教学理念,只是一味地为提高学生的成绩而上课,不仅达不到教学目标,而且可能会适得其反,让学生讨厌上思想政治课,没有一点学习兴趣。进而导致学生的人生观发生偏差,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不能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使学生失去积极向上的精神,这些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三、实践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学中的应用
教师收集每天的《江南都市报》,专门收集针对国家大事(包括方针和政策)的内容,利用课前十分钟,请两名学生为大家读报,让学生能够及时了解国家大事,形成正确的政治观。
除了收集报纸,教师还应该对近期发生的热点事件组织学生进行探讨,对热点事件定期召开辩论会,这样能有效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在学到政治知识的同时又能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学校还要定期组织学生参观烈士陵园、纪念馆等有教育意义的地方,让学生思想经受洗礼,情感得到熏陶,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
实践教育法,由古至今发扬推广而来,它是改善学生的道德素质和应用理论知识适应社会生存的重要教学手段,是激励和引导学生学习理论知识、优化人格的重要途径。在实践中,学生会不断锻炼自己,树立崇高的人格品质,成长为社会的有用人才。因此,在思想政治教学中重视实践教育法,以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为导向,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相信,在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努力下,实践教育法将成为最有效的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周宇龙。实践教育法在中学思想政治课堂中开展的必要性研究[J].教育文化,2012(3).
法治实践教育3
关键词:法治教育;高校;教学目标;教学手段;实践环节
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马加爵案、付成励案、药家鑫案等,对大学生行为习惯与法治素养的担忧较之于其给社会造成的实际损失更值得反思。目前,大学生不能较好践行法治素质要求的现象与高校法治教育实践效果不够理想具有较高的相关性。成功地实现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既是加速法制化进程不可或缺的精英层、中坚、骨干力量打造的需要,同时也成就了一支通过多种途径、运用不同形式对国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的重要力量[1]。关注高校法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其针对性和实效性,应成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高校法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校法治教育是指通过相关法学类课程的开设,对大学生进行规范化与系统化法治理念的宣传和教育,以不断提高大学生法治素质为目标的高等教育活动。高校法治教育主要依赖于相关法学类课程的课堂教学以及延展性法律实践活动,也包括校园系统的多维度功能拓展。高校法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不够匹配、教学模式实践性不足以及教学手段运用简单化等三个方面。
1.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设置不相匹配,缺乏科学性
高校法治教育在具体课程教学内容的设置方面可谓贫乏,主要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和相关专业零散的法学类课程,而其他工程类专业基本没有开设法学类课程。高校法治教育的实践效果能否发生实质性改观需要依托相关法学类课程的开设,现有的教学资源配置与教学目标的实现缺乏科学性论证。现实中一个极为普遍现象是,全国各高校进行法治教育的课程教材基本与法学专业学生使用的一样。此外,由于从事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师主要是法学专业背景的学生,他们在教学过程中往往是采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教学,将自身的学习经验具体化为教学内容选择。法治教育需要科学规划并应当积极探寻适合普通大学生法学类课程的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编写大学生熟悉且与专业相关的教材。
2.教学模式过于依赖理论宣讲,实践性严重不足
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模式选择较为简单固定,主要是相关法学类课程的理论讲授,实践性环节重视不够。从教育方法上看,当前大学法治教育采用的方法主要是灌输性教学模式。在这个教育模式中,老师主要采取法律规范式教学,教导学生如何遵纪守法,师生并没有处在相同的法律主体的位置,两者的互动较少[2]。青年大学生群体随着时代的变化,其认知结构和水平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尤其是网络时代对他们的影响,社会上司法热点案件经由相关专家和媒体多维度的解读使得他们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机会大大增加,教学模式对实践环节的忽视自然不易达致教学目标的实现。现实中有一个值得反思的现象是,在高校的一般性法律知识竞赛中,大学生的理论考试成绩普遍较好,但是,在相关具体案件的实践性趋向把握上则普遍较差。对有关高校从2008―2012年的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的成绩统计中发现,每年的平均成绩是,5年的平均成绩为;另外,对相关热点案件司法处理判断选择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发现,%的大学生判断案件法律适用趋向出现错误。造成这种鲜明对比的现象,其主要是高校法治教育模式的实践性严重不足导致的结果。
3. 教学手段简单化倾向突出,大学生的主体参与度不高
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手段运用较为随意,主要是教师的口头讲解,学生较少参与教学活动,其简单化倾向突出。实际教学过程中,高校法治教育开设的课程都以大班的组织形式进行教学,由于接受教育的群体人数过多,广大学生参与难度可想而知,同时,教师需要完成教学任务的硬性指标,往往采取“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张嘴”原始的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对有关高校法学类课程教师的课堂教学手段运用进行实证调查发现,%的教师没有运用多媒体,运用多媒体的教师中有%的电子教案中没有视频和案例分析。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手段在现实中除去课堂教学外,对校园系统的多维功能重视不够,基本上只是每年一次的普法教育活动,以及学生社团中法律协会等相关社团的集体活动。虽然特定时间大学生的群体参与度较高,学校投入也是很大,但是实际效果普遍较差。其中缘由主要是以大学生接受教育为主,学生主体参与体验不够,且活动本身的形式化色彩远远大于其应达到的法治素养提高的目标。调查发现,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没有听过一次法律讲座和参与一次法律实践的情况相当普遍。
二、高校法治教育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内涵拓展
高校法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应重视大学生法治素质培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积极拓展法学类课程的教学实践环节,激活大学校园系统的多维功能,在教育内容、教育模式和教学手段上不断进行完善与创新,以期达致法治国家建设的智识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1.完善与法治素质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育内容
大学生法治素质培养是一个需要依托具体法学课程进行实践性教学的过程,不断完善现有的教学内容是切实可行的做法。各高校在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上具有一致性,但是由于各高校自身教学资源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有无法学专业的区别上。各高校应结合自身教学资源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法学类课程,尤其是与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知识背景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具体教学内容要体现出鲜明的实践性取向,避免过去简单法学知识讲授的做法。法治素质的培养既要重视大学生熟悉的一般性法律实践,也要关注智识型人才培养的法治思维与行为习惯在法治实践中的作用。因而,教学内容的完善既要区别于普法意义上的一般性法律知识宣讲与传授,又要区别于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深层次要求,教学课程的内容可以结合大学生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特点进行选择性安排,低年级开设“法律常识与法律思维”、“青年与法”、“科学与法”等必修课程,高年级开设“劳动法与合同法”、“婚姻与家庭法”、“知识产权法”、“诉讼程序法律实务”等拓展性选修课程。
2. 创新大学生易于参与体验和实践的教育模式
高校法治教育的课程教学对实践环节的要求非常突出,因为法律知识的习得与法律意识的培养在传统教育模式下基本能够得到实现,但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提高需要在主体积极参与体验的环境下较易获得。教学模式的创新一直是高校法治教育目标实现的难点,尤其关于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理解方面往往过于简单,现实中通过讲解案例则是对法治理念形成进行诠释的主要做法。同时,对这些案例的诠释时任课教师一般也是注重学理方面的分析,这样容易使大学生产生一定的误解,即对法律现象的分析与理解需要具有较为深厚的法律理论修养方能进行,而法律职业者的素养对于广大普通大学生而言只能是望洋兴叹。当然,处理法律问题确实应该将“所有的社会问题,不论它们来自民间还是官方、不论具体还是抽象、不论是春秋大义还是鸡毛蒜皮,一概可以运用法言法语转化为法律问题,运用法律概念进行分析判断[3]”。但是,对于普通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养应重视培养其参与和体验的可能性。故而,创新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法治教育实践的教学模式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环节,结合教学内容增加学生互动性讨论,甚至可以是辩论,尤其在大学生熟悉的生活和专业领域精心安排他们易于参与的实践性教学模式是明智之举。因此,在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案例排演、学生制作多媒体课件的演示、模拟法庭环节的角色安排以及“如果我是法官”主题性辩论大赛等教学模式的尝试与经常化。
3.激活法治教育的校园系统多维功能,拓展多元化教学手段
法治教育的实践过程应关注校园系统的整体功能发挥,除课堂教学外,可以开启其他校园系统部件,拓展践行高校法治教育的多元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大学生参与体验法治实践的机会。
首先,积极发挥第二课堂的延展功能。除了本校教师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外,还应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互动,以拓展法治教育在大学生中的积极效应。为此,可邀请司法实践部门的相关人员来校给大学生做有关现实案件处理的专题性讲座,也可从法学院校聘请知名教授来校给学生做专业性学术报告。此外,还应组织大学生到法院旁听司法审判,到行政部门观摩行政执法流程,到监狱实地了解有关案件犯人的改造经历,把观念中的法治与实践中的法治统一起来,以培养实践逻辑中的法治素质。
其次,不断拓展校园系统的多维教育功能。大学生法治素质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仅仅依赖理论教学是无法实现的,要充分利用大学生熟悉的多元化教学手段,如宣传栏、校园网、校广播电台、校报刊物、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校园文化月等,不断拓展法治教育的教学手段,使法治观念教育融合到大学生的现实学习与生活中,使其真正体会到“法治与我相随,知行统一于法律”,切身感知自身法治素质的提高和增强,并能够具体化和常态化为大学生的具体行为习惯。
最后,运用典型案件进行学习交流与研讨。典型案件的实践性学术研讨比起一般的课堂教学,有一定的特殊性,即从内容上看,它具有鲜活的现实性;从时间上看,它就发生在我们大学生熟悉的领域,因而,它具有较为科学的实践性基础。案例教学是一种模拟训练,其模拟的内容,对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学会法律推理,提升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有很好的作用[4]。网络时代的大学生对身边发生的热点案件具有较高的识别兴趣,大学生的认知能力与普通民众相比要强得多,进行学术性研讨完全可以达到明晰事理与感知法治力量的教育目的。因而,教师与学生以及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热点案件的研讨是拓展多元化教学手段的有效途径,具体学术研讨过程中,专家学者诠释实践性法治理念的时代特征,大学生提出各自理解的处理法律纠纷的办法,让多方主体研讨区分识别正义的现实形态,在典型性热点案件的研讨与争论中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
参考文献:
[1] 李淑慧。法治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维度[J].学术交流,2007(12):214.
[2] 彭榆琴。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新路径[J].中国大学生就业,2012(4):60.
[3] 孙笑侠。法律家的技能与伦理[J].法学研究,2001(4):9.
法治实践教育范文4
关键词:实践教学;思政教育;高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7-0237-03
一、实践教学法在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意义
高等教育职业学院(以下简称 “高职院校”)与一般本科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具有一定的差异性。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实践性和应用性是高职教育的显著特征。将实践教学法纳入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范畴,并按照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一系列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改革和探索,对加强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工学结合背景下开展思政教育
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大学工学院院长赫尔曼·施奈德认为:对于技能,学生无法在课堂和实验室里学到,只有在车间和工厂里才能学到。所以,要大力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就必须在学校的组织下到企业去参加实际工作,然后再回课堂学习,这就是工学结合模式。当前,这种模式在国内高职院校已形成了共识并被广泛应用。这种模式一方面使学生操作技能、动手能力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提高,另一方面又可以使企业缩短对新入职员工的培训时间,节省了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率。面对高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思政教育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将实践教学法引入到高职院校的日常教学中有利于在工学结合背景下开展思政教育。首先,实践教学法符合高职人才培养规律。高职院校教育着重突出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水平。实践教学法能通过一系列具体实践活动让学生参与其中,在实践中接受教育,提高认识。其次,实践教学法能在高职学生实习前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导向教育。在学生进行工学结合的实习之前,学校可以集中对学生进行引导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就业观的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再次,实践教学法可以组建专门的实习指导师和学校教师共同参加的学生思政教育工作机构,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前移。
2.有利于主体性思政教育模式的嵌入
所谓主体性思政教育模式指以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主体性的充分发挥为保障和体现,以培养、开发教育对象的主体性为目标导向和价值追求的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存在着两类具有主体性的个体——教育者和教育对象。我国在过去较长时间里,存在着视教育者为唯一体的唯教育者主体观,忽视了教育对象的主体性,导致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强制高压、单向注入和命令主义,挫伤压抑了教育对象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增强高职院校思政教育的实效就必须改革过去“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学生”的单一教学模式。将传统教学模式改变为主体性思政教育模式。实现单一教学向互动式教学的转变。建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就是立足于培养、开发和充分发挥教育对象的主体性。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教育对象,以教育对象成长和发展的需要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把教育工作落实到激发教育对象的主体性和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上。实践教学法强调在具体实践教学环境下,学生要把掌握的知识理论运用到实际中去。学生是实践教学的主体。通过实践教学,学生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实践中运用知识解决问题。教师可以通过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的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情况分类指导,突出教学的针对性。
3.有利于加强高职思政教育的载体
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依托一定的载体才能有效地开展。实现以实践教学为活动载体的教育教学,可以贴近教学对象的实际,使得教育与自我教育有机结合,教育的效果得到加强。充实高职院校思政教育载体建设,以学生为主体 ,让学生由被动的“知识容器”变成追求真知和探索真理的“消化熔炉”,培养学生的探索、创造能力,并消化学习的同时自觉将所学的理论运用于实践之中。
实践教学法的运用能够进一步充实和强化高职思政教育的载体。具体而言,首先,可以为思政教育提供平台。以实践为中心,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可以考虑把职业素质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把理论知识与动手能力相结合;其次,实践教学法要求在选择教学载体上应充分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探索、创造能力。在策划实践教学的过程中要改变过去教师“大包全揽”的做法,放手发动学生参与。在实践教学的实施过程中教师应善于鼓励和引导学生勇于面对困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再次,实践教学法强调社会在思政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承认社会实践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重要载体。社会实践能令学生走进生活,深入了解社会,增强对世情、民情、国情的认识。
二、实践教学法的运用——以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为例
1.以志愿者服务为主导的实践教学
志愿者也叫义工、义务工作者或志工。他们致力于免费、无偿地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志愿者是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活动的人。志愿工作是指一种助人、具有组织性及基于社会公益责任的参与行为。通过志愿者服务可以培养学生形成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志愿者服务。开展以志愿者服务为主导的实践教学是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把实践教学法运用到高职学生思政教育的一项重要教学改革,
学院思政教学部教师通过定期组织学生志愿者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学生志愿者掌握基本的志愿服务知识。通过暑期到广州增城农村支教、清明墓园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使学生志愿者在实际志愿活动中得到锻炼成长。学院思政教学部将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到思政课程实践教学的计划之中,结合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开展了丰富的志愿活动。学生志愿者在参与过程中体会到了“我服务,我快乐”的志愿者精神。2010年,在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志愿服务活动中,学院志愿者表现出色。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09级学生张玉婷同学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女士作颁奖引导服务,受到了刘延东国务委员的赞扬,并对学院志愿者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以诚信教育为核心的实践教学
2001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列为基本道德规范。诚信不仅是当代社会公民重要的操守素养,更是一个国家得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道德保障。诚实是做人之本,诚信是立事之根,当代大学生只有养成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完善的健康人格,才能在未来的事业上取得发展和成功。所以,加强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更是当代大学生自身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本质需求。高职学生是否有良好的诚信,关系到其将来的成长和对社会的贡献。因此,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思政课教学部构建起了以诚信教育为核心的实践教学体系。
诚信教育的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诚信教育不能采取单一的教育方法,防止枯燥无味。只有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手段,才能取得比较理想的教育效果。为此,学院思政教学部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在大一新生军训结束前思政部全体教师带领新生进行诚信宣誓,使学生明确遵守自己诚实守信的誓言。为了让学生明白诚信是体现于生活细微之处,践行“诚信应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的理念,思政教学部每学年都会举办“诚信校园、无人售报”活动,这项活动引起了社会传媒的广泛关注,广州日报、番禺日报相继做了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得到了认可。通过把诚信主题教育用于实践教学,不仅丰富了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容,更加提高了学生的诚信道德素养。
3.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的实践教学
职业道德教育是高职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中之重。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角度看,职业道德教育是高职院校思政教育的生命线。因此,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将思政教育实践教学的重点放在职业道德教育上。
开展职业教育的关键在于因应高职学院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的放矢,突出针对性。学院思政教学部教师根据学校各系部开设的不同专业,有侧重地分别制定思政教育实践教学规划。在开展上述以诚信为主题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时,教师并不是“一根竹竿打一片”地开展实践活动,而是考虑各系别学生其专业将来的职业发展情况来制定具体的安排。如对于机电、数控、电子等一线生产性专业的学生诚信教育的侧重点是让学生注重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教师带领学生参观企业、工厂的安全生产车间与产品质量监控流程,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和质量意识;对于财经、会计类专业的学生,诚信教育实践教学的重点则是强调学生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明确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职业道德。总之,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不仅能更好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也能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4.以学生社团为载体的实践教学
思想政治教育要素理论认为:要增强思政教育的效果就必须全面考虑思政教育的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各要素的功能。思政教育包含的要素主要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载体等。其中教育载体是实施思政教育活动的重要因素。而学生社团是高职学院开展思政教育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通过学生社团开展实践教学既能广泛发动学生参与,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又能使学生在实践中提高组织协调、语言沟通、团体合作等综合能力。
学院近年来已探索形成了以学生社团为载体的思政教育实践教学模式。学院思政教学部改变过去依靠单一教学部门“单打独斗”开展实践教学的模式,与学院团委、学生处等部门一起合作,利用学院各类学生社团(学院目前共有34个各类学生社团)广泛组织、发动学生参与思政课的实践教学。为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2010年12月9日,在一二·九运动75周年纪念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思政教学部成立了学院的第一个“红色社团”——星火学社。该社团已发展社员达160多人。星火学社是学院团委直接领导,由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指导学院第一个政治性红色社团。社团名称“星火学社”,源自于主席的著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社团以“诚信为文化,以纪律为约束,以道德为指南,以实践为内化,以科学思想为指引”,旨在于通过社团活动将“积极、向上、追求真理、讲诚信、求发展,讲道德、守纪律,讲文明、有礼貌”等这些优良的道德传统通过各类生动的实践教学活动在学院传播出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实践教学法在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中运用的评估
高职院校运用实践教学法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必须要进行评估。这不仅能使教育者及时准确地了解教学成果,还可以不断对教学方法进行改进。要行之有效地对实践教学法在高职院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评价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标准,是根据一定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观、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情况以及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具体目的而设计的,对思想政治教育现象进行价值判断的规定和准则。
在建立评价标准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评价标准应该具有可操作性。评价标准要切合实际。评价者所确定的标准要符合评价对象的状况,不能脱离高职学生这一对象“闭门造车”。评价的标准是可测的,即标准作为具体的衡量尺度,可以用操作化的语言加以定义,所规定的内容是可以通过实际观察直接测量的。其次,评价标准应该具有完整性。这是指评价指标的体系能够全面地系统地涵盖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标准的内容。因此,在建立评价标准时要同时制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定性指标主要能用陈述性的语言表达概括。在定性方法上,学校可以通过实施“专职督导”、“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同行评教”、“干部听课制度”等方式来监控和评价实践教学质量,掌握学生学习状况,及时解决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有效地保证了实践教学的实施和质量。而定量指标则是通过数学量化等形式进行统计测算,使评价更趋具体。第三,评价标准的各项指标应有合理的权重。权重是指某一标准在整个评价标准体素中的重要程度。评价标准被赋予权重的大小与指标重要性相关。分配权重时应注意避免主观臆断,应该充分进行多方面综合考量后得出。在具体操作上可以通过头脑风暴法获取专家意见、运用文献分析法从文献资料中筛选可供借鉴的信息、召开师生座谈会共同探讨等渠道进行确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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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磊。2010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问题述评[J].学术论坛,2011,(4).
[5]刘五景。反思与前瞻:思想政治教育者素质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报,2011,(3).
[6]蔡晓良,陈少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三大前沿课题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5).
法治实践教育5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学;第一课堂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0-185-01
一、实践教学的内涵
当前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的理论研究主要包括实践教学的内涵、形式、重要性、操作方法和存在问题及对策等方面。那么,何为实践教学呢?有的学者说,实践教学就是富含“社会实践性”的教学。有的学者认为,把握和判定的标准,主要不是教学场所是否“在社会中”,而是与课堂理论课相区别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教学环节和模式。这其实是广义的实践教学。对实践教学持狭义论的学者则认为以课堂内外为区分,认为实践教学应是课堂之外开展的,与理论教学相对应的教学环节。前者体现功能论,后者体现场所论。有的学者则认为:“思政课实践教学就是指以思想政治理论为指导,来处理人和自然、人和人(社会)的关系的实践活动,可以划分为三种:身体力行――体悟是实践教学;参与社会活动――参与)差异网●(式实践教学;用理论解决问题――应用式实践教学。”①
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内涵,笔者倾向于前者――功能论。在本文中,笔者想以自己所在学校的实践教学过程为例,来谈谈自己将实践教学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第一课堂方法的初步探索。
二、实践教学的形式
根据场所的不同,实践教学的形式被区分为四种形式: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如上文关于实践教学内涵的狭义和广义划分,有的学者相应地将实践教学分为两种:校园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他们否定课堂实践教学。笔者认为,课堂实践教学亦可以起到“富含社会实践性”的功效。笔者以自己的课堂教学为例。
(一)课前精彩八分钟
大学新生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新生对大学生活充满了好奇和期待,我们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上,积极鼓励学生参与,一来丰富课堂,二来可以更好地锲入学生的内心,以更好地引导学生成长。在教学过程中,笔者在第一堂课做好课堂示范:做一个简单的PPT,PPT讲述在3到5分钟,学生集体讨论3到5分钟,总体时间控制在8分钟,讲述内容贴近课程内容。笔者鼓励学生自主参与,集体协作。因为有具体示范,加上笔者以鼓励为主,新生们的参与热情还是很高的。比如,有一次讲到关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的内容,当时娱乐节目“非诚勿扰”中的女嘉宾马诺的拜金主义观点,闹得沸沸扬扬。有学生就作了一个关于“你是愿意坐在宝马上哭,还是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为主题的课前演讲。学生搜集了图片、配上音乐,再加上自己的理解,总体而言是拜金主义观点进行了批评,最后同学们对这一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我们说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要具有实效性,学生们从搜集资料到进行讲述,再进行讨论,就是一种思想的交锋,就是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一种体现。
(二)作业的设置
笔者在给新生上课的时候,会给学生布置三道题目:1、你从哪里来?2、你要到哪里去?3、怎么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有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的部分,笔者布置这个作业,然后叮嘱同学们在大学毕业的社会在来看看自己的答案。尤其是对第3个问题,笔者会强调详细和计划性。并且笔者会鼓励学生,这样的作业,与其说是交给老师看,不如说是交给自己看,老师不会给予不好的成绩,因为,需要交代的,是自己。
对于二年级的学生,笔者布置的作业会是:1、一年的大学生活,你收获了什么?2、最近看的一本书是什么,所获得的启发是什么?学生的作业可以部分体现学生的想法。在这个变化快速的时代,我们思政课教师唯有更好地贴近学生,了解学生,才能将课程内容的实效性发挥出来。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我们思政课教师要不断加强业务水平,这样才能起到引导作用,实现教学相长。
(三)直接实践与间接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模式
基于安全考虑和基本设施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将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相结合。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我们以教师为领队,在所在班级推举几名学生,集体参观革命纪念馆。对于直接参与的学生,我们予以拍摄照片、做PPT以及搜集相关资料的任务,要求他们负责将自己耳闻目见的内容告知同学,说说自己的感官,同时让学生参与。鉴于希望更多的学生参与直接实践,我们建议学生不重复参与此项活动。这算得上是全校范围内的参与模式,学生参与积极性比较高,效果良好。
三、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反思
关于实践教学的分歧,焦点在于到底是课堂内还是课堂外。思政课教师当然希望采取狭义的实践教学方式,但是基于实际状况下的大班教学、经费有限以及安全考虑等因素的制约,校外实践很难全面展开。而实践教学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是个体获得高级心理技能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学以致用的表现形式。从实践教学的根本目的来看,实践教学应该走向社会实践,但是在条件有限的实然状态下,思政课教师可以从广义的界定模式下,尽可能得将实践教学融入第一课堂。
有些人说思想政治课教师是一个重复教学的过程,这个观点并不合理。面对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学生(一本院校、二本院校;本科生、专科生),老师们的教学模式和方式是应该略有差别的,恰如孔子所言“因材施教”或许才是可行且有效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