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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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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第一篇】

2018年府南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应急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工作的政策,逐步完善街道、社区应急预案体系,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了辖区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应急工作,把应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了府南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毕竟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欧伟、派出所所长程卫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社区所长为成员,派出所、综治办、党政办、社区等为应急主体。应急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任负责,各科室、社区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保证了应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制定了《府南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社区编制了《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驻街企事业单位也完成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预案编制率达到100%。

二、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一是全处干部、社区干部集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专题学习,办事处要求各科室、社区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是在群众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7个社区统一制作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在同德社区广场、石人公园、金沙车站、爽购超市广场、好又多超市广场等处开展了12场次《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活动。举办法制夜校46期,2100多人接受了法制培训,有效提高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知晓率。在512地震中,向群众发放地震常识,应对措施等资料5000余份。

三、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信息报送

一是建立了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认真记录当天值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

二是按照上级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街道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布置工作,加强对紧急信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区长公开电话、区长信箱交办事项回复的领导,确定由党政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做好信息登记制度,各科室落实具体承办人,建立健全紧急信息报送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省、市、区委关于报送紧急信息的有关规定,完善信息工作网络,规范报送程序,确保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翔实,做到重大紧急信息在半小时内报区应急办;全年未发生重大紧急信息迟报、瞒报、漏报问题。

四、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

一是深入对辖区餐饮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治安防范及食品卫生等工作依照相关法规条例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全年共排查12次。由于采取了有效的安全监控措施,实现了辖区内安全无事故。

二是按时完成区长电话信箱交办的事项,做好区长信箱、市长信箱、来电投诉的登记,到期回复率达100%。

三是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由于街道措施得力,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今年汛期、512地震,辖区内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件。对齐力花园停水、停电、清江雅居项目建设承包合同、鸿生花园三期开发建设、金沙蜜地土地拍卖、清溪苑二期工程开发、西南农机市场业主与市场投资建设方关于分户产权问题等矛盾纠纷进行了成功调解。辖区全年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在下一步的应急管理工作中,街道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映的原则,充分依靠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为辖区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篇】

一、总则

为了及时处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文物的危害和影响,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盗窃、盗掘、损毁、火灾、丢失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博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市文物局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各文博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市文物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文物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事发单位的主管局领导担任,其他班子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总指挥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文物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方案的具体执行等工作。

2、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3、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拟确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并实施发布。

4、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三)市文物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差异网差异网应急处置中的协调和指挥工作,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协调信息发布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处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不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的善后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3、文化遗产处负责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出咨询建议和进行技术指导等。

4、博物馆处负责文物收藏单位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善后的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5、文物安全处负责对由人为因素引起的文物违法行为、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6、计划财务处负责应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7、组织人事处和纪委协调文博单位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四)市直文博单位和文物系统地方应急指挥部

各市直文博单位和县(市、区)文物系统及各文博单位,比照市文物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本地、本单位应急指挥部。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文博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本单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2、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

3、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各地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文博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单位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预警支持系统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应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在售票处、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设置识别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六、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一)重大突发事件(I级)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一级文物丢失、损毁的,或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较大突发事件(Ⅱ级):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发事件(III级)

1、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馆藏文物丢失、损毁的。

七、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1、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文物局启动本预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

2、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文博单位应同时多级多头上报,其中向市文物局报告的时间不得晚于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40分钟。市文物局接报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知道事件发生后40分钟。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文物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应附音像资料。

(三)指挥和处置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文物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2、市文物局各处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四)信息发布

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八、后期处理

(一)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文博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受损文物的价值评估,提出修复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事后补救和受损文物的保护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市文物局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奖惩有关人员。

九、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文博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

各文博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各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各文博单位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常识,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附则

本预案由市文物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第三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指在市行政区域内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宾馆、饭店、饮食等服务场所,公园等游览场所,商业、集市贸易场所,交通客运场所,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等其他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除外)发生的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油气及化学物泄漏事故,人员密集时的挤、踩伤亡等其他可能造成下列等级的安全事故。

一)I级:一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影响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事故。

二)Ⅱ级:一次死亡10至1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以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巨大的事故。

三)Ⅲ级:一次死亡3至9人或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四)Ⅳ级: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二、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成立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主管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领导担任,军分区、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保险公司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地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职责任务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政策和工作规定。

2、研究确定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和保障体系。

3、根据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需要,决定采取重大行动或措施。

4、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市政府和应急委员会报告情况。

二)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落实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2、制定、修订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3、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应急工作的宣传、新闻报道、教育、培训。

4、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处理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军分区根据指挥部指令,调集部队或预备役部队开展抢险救援和事故现场的巡逻守护工作。

2、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须品调拨,启动社会募捐机制,按民政部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3、市建设局负责对公共场所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物进行技术鉴定和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市交通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交通保障和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

5、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中医疗救治、现场消毒、疫情监控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6、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7、市信访局负责因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群众上访的接待和上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

9、市保险公司负责组织对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勘察和理赔工作。

10、市公安局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行动。组织警力迅速对事故现场实行治安、交通管制,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四、处置程序

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下列程序处置:

一)公共场所发生一般(IV安全事故时,发生县(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的同时,立即将情况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

二)公共场所发生较重(III安全事故时,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省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公共场所发生重大(II和特大(I安全事故时,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市级预案,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以及成员单位领导亲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成员单位在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要及时掌握情况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重大措施、重大行动必须报告。

二)各成员单位要组建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队伍及工作机构,加强培训和演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起应急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通信、医疗救护、资金及物资等方面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应急救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各成员单位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共场气所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四)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依法履行职责。对组织救援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脱岗、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稳定、可持续的良好发展新环境,切实加强我乡应急管理工作建设,不断提高我乡各职能部门、乡辖各单位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按照“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发展”的思路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机构网络和预案体系,做好统筹规划,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依法、及时、有序、妥善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维护本辖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将我乡20xx年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充分论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在完善和修订预案过程中,紧紧围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充分借鉴周边兄弟乡镇的成功做法,注意吸取以往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经验教训,加强调研,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我乡先后制定修改了《新店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店乡防灾减灾避灾应急预案》、《新店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新店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新店乡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应急预案。要求各村(社区)两委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切实开展预案演练、评估工作。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建立高效快捷运转机制

分级负责,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为了确保有效控制和依法、及时、有序、妥善地处置好辖区内的突发公共事件,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乡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分别制定了一系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了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成立了新店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分别任正副组长,乡直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机制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我乡针对各个时期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组织了有关领导、干部和应急专业人员开展了相应的应急教育培训工作和预案演练,同时按照这些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做好有关人员、物资准备工作,为这些应急预案在一旦发生相关突发公共事件时得到迅速起动实施做好充分准备。这一系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构成了我乡应急管理预案体系,为我社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依法、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提供了保障。同时,我乡认真做好重要节日、重大事件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值守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安排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同志值守,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有效地确保了辖区在重要节日、重大事件的社会稳定。

三、强化监督,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1、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了村级各部门特别是村级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共青团和民兵等队伍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规划,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配全应急保障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物资随时调用,便于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所需。

2、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努力加强对各村应急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各村、企业、学校、河堤、水库等重要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切实提高应急管理队伍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应对能力,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3、坚持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工作,通过良好值班制度的执行以及及时上报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来保障特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应急意识

1、加强宣传,学习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我乡着力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依法开展应急管理的水平,不断增强趋利避害、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的能力,牢牢掌握应对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乡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并认真组织好乡村干部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二是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夯实管理基础,努力实现“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最终目标。三是要切实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要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四是要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载体,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一是利用会议宣传,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机制,逢会必讲,时刻提醒大家,警钟长鸣。二是利用乡有线电视台,定期滚动播放应急管理常识,使应急管理知识家喻户晓。三是利用宣传橱窗、印制宣传品,进一步扩大知识宣传面。四是利用学校教育宣传,我乡各中小学,规定每学期开展不少于5个课时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方群众的目的。

五、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级应急队应急处置能力

1、强化管理,加强演练。一是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各年级每学期开展不少于5个课时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各中小学每周一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做到警钟长鸣。二是演练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各中小学每学期组织不少于2次的地震、火灾等突发的自然灾害疏散、撤离、安置的演练。三是加强了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预防,各中小学每周由该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小店、宿舍进行全面的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限时定人,强化责任,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2、妥善处理,突出亮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我乡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信息汇报制度,确保全面掌握情况和信息畅通。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对有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事项、区域分类管理,加强监控,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网络,多渠道、多方面收集信息,建立预警机制,特别是在突发公共事件有可能发生重要敏感时期重点加强防范。

三是坚持积极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立即起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现场调查处置。

四是坚持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坚持乡委、乡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部门密切配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程度及时作出处置方案,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展开,使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逐步化解。

六、保稳定、促和谐,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五个一”示范点建设

1、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完善村级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实现了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报告信息员和协管员,组建了由12人组成的应急小分队,积极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

2、切实加强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在防汛、抗旱及防控流感时期,落实乡村干部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信息及时传递,重要情况及时向乡政府报告。积极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给予适当奖励。建立健全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及时将预警信息告知农民群众。

3、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定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对农村土地征用及流转、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处理,避免发生群众性事件。关注农村留守人员的生产生活,切实保障他们的生产安全。建立健全各类风险隐患和社会矛盾排查监控机制,落实整改处置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4、扎实推进农村应急知识宣教普及工作。

围绕洪涝灾害、地震灾害、交通及火灾事故、流行病疫情等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等应急知识。通过村务公开栏、“农家书屋”等场所,设置宣传栏目或摆放应急知识读本,积极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农村群众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七、20xx年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当前,我乡公共安全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各类公共事件的突发性、复杂性和特殊性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基层应急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1、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社区、村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层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要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制订编制指南,明确预案编制的组织要求、内容要求和审批程序;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衔接、备案、修订等管理工作;要针对本辖区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2、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

要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层应急队伍;村(社区)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应急队伍组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卫生、城建、国土、农业、林业等基层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的作用。基层应急队伍平时加强防范,险时要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第五篇】

为了贯彻落实教委的学校安全工作意见,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我校决定进一步完善“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校园,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校园内消防、饮食、治安等方面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创建和谐校园为宗旨,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校园安定。

二、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坚持领导有力,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责任到岗,预防为先,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

四、组织管理

1、成立校园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园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

组成人员为:

组长:副组长:成员:

2、主要职责

⑴部署处置安全防范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项。

⑵启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安全事故。

⑶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

五、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3、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4、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师会议,通报情况、稳定人心。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的联系工作。

8、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9、结合学校实际拟订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灾、校园教育活动或组织集体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入校入侵、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理办法。

六、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一)教学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教学活动期间发生各种危害学生群体或个人的险情时,责任人要在进行必要紧急处置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将险情、问题和困难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2、平时要加强校园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要制定学生逃生的疏散路线,每学年要演习一次以上。做到师生都要熟悉紧急疏散路线,险情发生时有组织、有秩序的做好紧急疏散。

3、相关责任人要熟悉教学安全的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和排除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险情发生时做好切断电源等工作。

5、险情发生时,主要责任人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出险地点,亲临处置和指挥。

(二)学生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班级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要向学校报上级,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学校组织20人以上的外出活动,要报校长批准,并有活动负责人作出《安全预案》;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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