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法教学方法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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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1
案例教学的目的在于,启迪学生的思维,增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提高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其对于法学本科教育具有以下意义:
第一、案例教学有助于加深学生对法学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教学中,尽管学生通过专心听讲也能够掌握和记住所学的知识,但是由于对这些知识缺少实践的操作和运用,学生的掌握往往还只是停留在对书本知识的理性认识阶段,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并不深入。而在法学教学中实行案例教学法,将具体、生动的案例展现在学生面前,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让学生运用从书本中获取的理论知识去分析讨论实践问题,则不仅能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具体制度的理解,而且还能提高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案例教学有助于增加学生对法学的学习兴趣,增强其学习积极性。法学学科的实践性和理论性都很强,教师如果只是用理论去讲理论,单纯地去讲述、解释法律原理和法律条文,学生就会觉得难以理解并对法学学习产生厌倦情绪。而在传统讲授的基础上进行案例教学,通过具体、生动的案例将学生与司法实践联系起来,则会使课堂教学变得活泼起来,趣味性增加,从而激发学生对法学的学习激情,增强其学习积极性。
第三、案例教学有助于师生教学互动,增进师生间的交流。在传统的讲授法教学中,教师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学生只是被动听讲。而实行案例教学,在继续保持教师主导地位的同时,还能够充分发挥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在对案例的讨论过程中,教师可以就案例阐明自己的观点,学生也可以就案例发表自己的意见。教师和学生之间,学生和学生之间均可自由讨论、辩论,双方都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这样,通过案例教学法在师生之间形成了教学互动,师生之间的交流也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增进。
二、法学本科教育中课堂内的案例教学
法学本科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有课堂内的案例教学和课堂外的案例教学两种模式,而课堂内的案例教学具体又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列举法
列举法就是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举出一些案例去说明某些法律原理、法律制度。这种教学方法以教师对某些法律原理、法律制度的讲授为主,在讲授过程中插入一些简单、短小的案例去对上述内容进行例证和说明。
(二)讨论法
讨论法通常是在教师对法律的某些基本原理或基本制度完整讲述之后进行。一般是在课前由教师选取篇幅较长,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涉及多个法学原理或多项具体法律制度的案例,设置某些问题,然后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评述。
三、法学本科教育中课堂外的案例教学
法学本科教育中最为常见的案例教学模式就是上述在课堂教学中引入典型案例进行教学,但案例教学法并不限于此,其还包括课堂外的案例教学,具体又有两种形式:
(一)观摩庭审案例教学法
观摩庭审案例教学主要是由教师组织学生对法庭审判进行观摩,之后由学生进行讨论、教师总结讲评的一种案例教学方式。此种教学事先需要同法院取得联系,选择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件,然后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在法庭观摩活动结束后,教师要及时组织学生结合所学知识进行分析、讨论,教师最后还要进行点评。通过这种对法庭审判的现场观摩,可以让学生更直观地了解法庭审判的程序和有关实体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特别是在经过教师点评后,学生对于从书本中学到的有关法律的具体制度和具体程序问题将会有一个更深入的理解。
(二)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法
模拟法庭是大学法学专业普遍采用的具有法律实践性质的教学辅助方法。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是通过选用一个真实的案例,由学生饰演诉讼中的各种诉讼主体,如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要求学生按照法庭设置的要求布置法庭,统一着装,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和实体法的规定对法庭审判的全过程进行模拟。由于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法具有实践性、参与性强的特点,所以通过该教学法,既可以增强学生对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在内的法学知识的理解,还可以提高学生对法庭审判技巧的驾驭能力。在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活动中,教师主要是为学生提供全面指导、资料帮助,分析案情、解答问题并在模拟法庭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价。事实上,模拟法庭案例教学这种师生双向互动式的实践教学活动,可以使学生在对法学的学习中兼顾理论与实践。
四、法学本科案例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2
法学是一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学科,在学习的过程中只注重学生理论知识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在课堂学习之余,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法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指的是在法学教育的过程中通过对实际生活中所发生的真实事件采用课堂案例探讨的方式去引导学生进行事件的研究分析,从而从中学习到法学知识。可以这么理解,在课堂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同时具有很好的实践性,可以让学生亲身进行体验相关法学知识点如何在实际案例中运用,那么如何更好地在课堂中运用案例教学法,也是本文需要探讨的。
1案例教学法传统教学存在的问题
理论与实践不相符
在高校中设立相关的法律专业主要是为了培养具有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律实践能力的人才,但是随着我国在法律专业上教学体系的逐渐完善,教学模式却没有多大的改变,教师还是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所谓的传统教学就是在课堂上以教师讲述为主,学生则是被动的接受法律知识,教师有时候也会给学生讲述一些实际生活中的案例,但是这种方法与案例教学法在本质上还是存在一些区别,传统教学中教师讲述的理论知识与学生的实践情况不相符,教师把教材中的知识点作为重点,从而导致了学生在面临实际法律问题分析能力不足。学生在法律上思维能力的培养,不是通过教师一味的讲述来提高的,而是通过教师的引导进行多种案例的分析来逐步提高自身的理解能力的。传统的教学方式中理论与实践相互脱节,形成了教学的单一化,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传统教学阻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在法学教学传统的教学中,教师一般都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口头上的教育,学生很难通过实践参与教学活动中去,只能在课堂上被动的接受教师传授的法律知识,久而久之,学生在课本上学习了大量的法律基础知识之后就会感觉到学习枯燥,从而导致学生在学习上的兴趣不高,教师的教学效果不明显。传统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因为枯燥的学习方法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果在课堂中可以引用案例教学法就能够很好的弥补传统教学法中的不足,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可以使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和案件分析能力。
2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意义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师生互动
在法学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可以把原来传统的教学模式变化成实践教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通过案例分析进行充分的思考,能让学生自主的参与到教学中去。教师在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可以针对案例中的问题发起课堂讨论,激发学生学习的好奇心,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在进行案例分析的过程中与教师进行良好的交流,促进了课堂氛围,提高了课堂学习的效率,达到了最佳的教学效果。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在法学教育中一定要确保学生在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实践能力与思维思考能力。所以说,教师在课堂上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使学生运用所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利用理论知识进行实践分析的能力;在课堂上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每个案例所体现的内容是不同的,每个学生都有不同的思维观念,所以说每个学生对于案例所思考的方向也不一样,通过自主分析案例的过程中能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更能提高学生解决法学问题的能力。
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改善教学质量
教师在法学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需要教师本身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与良好的综合素质能力。运用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除了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还需要能够将理论和实际有效的结合,在教学外需要不断的发现合适教学的案例引入课堂学习中。这也就意味着教师无论是在案例的选择还是教学的点评中,都需要有强大的整体教学思维模式,运用案例教学法来进行教学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有比较高的要求。从这方面来看,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法不仅仅能够使学生在这种学习方法中学会相应的知识,还能够以这种方式促进教师自身进行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在教学的过程中与学生共同进步,在提高自己教学能力的同时还能改善教学质量。
3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选择合适的案例
教师在法学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时,应该选择合适的案例进行教学。(1)选择的案例应该具有真实性,案例最好是直接来自于生活,这样具有生活化的真实案例可以从基本上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选择的案例也可以是法院公报上的经典案例。(2)案例的选择应该具有典型性,典型的案例能够帮助学生学习法律精神的本质,使学生能够充分理解法学的教学目的。(3)案例的选择应该具有适当性,教师在进行案例选择的过程中切记所选择的案例难度不能太大,如果案例太过于复杂,则会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下转第49页)(上接第42页)失去方向,不知从何下手,这样容易导致学生对案例分析产生厌烦的心理,无法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其四,案例的选择应该具有时效性,教师在选择案例?r应该从当前生发的热点事件中进行选取案例,并且根据案例的特点调整自己的教学内容,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越高,那么教师的教学效果就会相对来说越好。
案例应该与理论知识相结合
在我国法学教学过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进行辅助教学,在本质上对学生的学习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教师在案例教学法实施的过程中应该让案例与课本中的理论知识相结合进行讲解,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教师在法学教学中,要结合理论教学的优点,把案例教学与课本内的理论知识进行有机的整合,使学生既能学习到法学理论知识,又能通过分析案例得到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
组织学生进行讨论
在运用案例教学这种方法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该在教学过程中创建和谐的教学氛围,引导学生开展小组对案例进行积极的讨论,在另一方面教师还需要引导学生对当前社会上的热点事件进行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分别按照自己的理解提出对案例的见解,学生在进行案例分析时,除了发表自己的意见之外,还需要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在教学课堂上教师应该掌握好课堂节奏,鼓励学生对案例分析进行自主思考,激发学生讨论学习的积极性。在案例讨论中,教师还应该掌握一些教学的技巧,例如在进行案例讨论的过程中不要对学生的观点进行随意的评价,以免打击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
案例教学法3
(一)西北政法大学高度重视民法课程在法学学生研习中的基础性作用,开设了必修与选修相结合,从基础理论课到案例研习课等不同层次的民法学课程,为民法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西北政法大学最初开设的案例型教学课程为民商事案例评析。后来,该课程逐步演进为案例研习课程,课程的人数也由原来200至300左右逐渐压缩降低至50人左右。目前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推行使得学校民法小班授课日益成为现实,进一步为民法案例教学的展开创造了条件。
(二)西北政法大学倡导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的民法研习风气,倡导并支持教师积极投身法律实践活动,锤炼了教师的法律技能,也为教师开展案例教学提供实践支撑与积累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师中很多都是法律事务所的兼职律师(还有一些教师兼任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着丰富的从事案例处理及诉讼的经验,并在律师实务及工作中积累了大量有切身体会而且生动、具体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积累使民商法学院的教师能够有的放矢地针对实务问题进行案例教学及司法实践经验的传授。此外,西北政法大学积极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联合,推行了选任青年教学担任法官、检察官及其助理的制度,进一步为青年教师积累司法实践案例进行案例教学创造了实践条件。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下设有民商事判例法研所,专门从事民商事案例的收集与研究工作,并广泛联系法院与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组织实践调研及典型、疑难案例的探讨等活动,为案例教学的展开创造了理论与实践对接的平台。
(三)西北政法大学在教学中注重民法的实践导向,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多参与的民法案例教学,全面注重提升学生的法学素养及应用能力
在民法基础课程的学习阶段,针对学生刚刚接触民法,对民法的理论及司法实践均比较陌生的特点,我们注重针对学生的特点采取相对简单的编写性案例来启发学生的思考、激发学生民法学习兴趣、传授学生法律思维方法并锻炼学生应用民法基本理论来解决现实问题的初步能力。在民法教材编写方面,韩松研究员主编的《民法总论》与《民法分论》教材中都针对相关民法问题撰写了大量的民法案例,以便学生能够从理论到实践以及从实践到理论的相互对应,避免出现抽象地向学生灌输民法理论的倾向。案例教学法具有和其他教学方法相结合从而组合生成新的教学方法的优势。案例教学法根据其实际应用的目的和方式不同可以细分为案例实例列举论证教学法、案例评析教学法、案例讨论教学法、案例模拟实务教学法以及案例实训教学法。案例实例列举论证教学法是指在传授理论的同时,应用短小精悍的案例对理论进行讲解或者进行论证,对民法的基本理论进行说明以增强学生的理解及应用能力。案例评析教学法是指通过对一个或者几个民法案例进行评析,讲解案例的分析过程及分析思路,让学生通过学习来学会民法思维的应用。案例讨论教学法是指在学生掌握了民法案例的基本分析方法以后,让学生通过分组讨论等方式来进行案例学习,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协作、法律思维与法律应用能力。案例模拟实务教学法是指让学生通过模拟法庭辩论等案件处理的实际过程并从中学习。案例实训教学法是指让学生在课余时间直接实际参与教师正在处理的案例过程中,与教师平行参与案件的相关处理工作,并让其通过与教师实际处理结果及文件的对比来学习相关案例处理的实际技巧。目前各类案例教学方法在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学实务中都在被不同程度的采用,笔者将结合自己从事民法学及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的授课实际探讨案例教学法在民法教学实践中的实际效果。
二、案例教学在民法基础课程教学中对学生能力提高的状况实证分析
(一)我们开展了民商事案例的收集整理及理论分析工作,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案例呈现,全方面提升学生的技能
案例教学的展开,需要有丰富的案例资源储备。目前大量的法律案例节目为视频案例的收集提供了条件。笔者与学生一起搜集了《中国法庭》、《律师说法》、《今日说法》、《法律讲堂》、《经济与法》等节目相关中的民商案件的视频案例,并对相关案例采取视频方式进行呈现,引导学生对相关民商事法律问题、诉讼实务法律问题及社会问题进行思考;同时,笔者与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北京盛庭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了具体实务案例的整理及总结工作,对具体实务案例进行分析整理,为民法教学积累实证案例素材。在案例的整理中,我们以民法法律关系为基础对相关案例进行分类处理,将涉及相同法律关系或者案由的案例归为一类。在案例教学中,笔者往往会同时要求学生对一类案例进行视频观看、诉讼文书及判决文书阅读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思考。例如对于目前司法实践中多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笔者会要求学生观看并阅读一组案例,在此基础上针对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举证及证据认定问题、高利贷问题、涉及刑事案件中的民间借贷问题的处理等问题进行思考。
(二)在民法学基本理论学习过程中,案例教学法可以作为传统讲授教学法的补充,达到引起学生的兴趣、思考,深化学生对民法基本理论的理解与掌握的目的
民法学是法科学生重要的必修课程,但其高度概念化、抽象化、逻辑化的特点往往会让初学者望而却步。在这种情况下,要使学生理解与应用民法学的知识必须要将其还原为现实的生活原型,让学生从现实的视角来理解复杂而抽象的民法概念与原理,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民法理论的应用。目前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生的民法学总论课程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学生们在此以前一般仅仅学习过法理学导论、宪法等法学课程,对法学基础知识掌握不多,也缺乏相应的民法生活经验积累,在这种背景下更需要进行案例说明论证,增加学生的感性积累并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从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娓娓道来,如同讲故事一般让学生将民法学基本理论与具体案例结合起来,让学生在愉悦的生活中感受无处不在的民法的非凡魅力,对于学生建立起对民法乃至法学的兴趣至关重要。案例是导入民法课堂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学习与思考的重要手段。在民法基本理论教学中,通过民事案例进行导入可以达到更好地引起学生兴趣、好奇心,甚至思考与质疑的目的。例如笔者在讲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时,通常会给学生提出一个简单的假设案例:一位富有的老妇人与一只狗相依为命,老妇人在临死之前留下遗嘱,死后将其名下一千多万财产全部赠归狗所有,问该狗可否成为千万富狗?如果不能,老妇人可以通过怎样的制度设计达成心愿?该案例引导学生对权利能力概念的思考,因为狗不具有权利能力,不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所以不能成为千万富狗。同时,第二问启迪学生去思考法人制度构造的实际应用。实践证明,通过该案例导入自然人权利能力等教学内容,很容易达到教学目的。在确认成果掌握阶段,举出恰当的实际案例(司法考试案例)并通过提问、回答及追问的方式进行交流,可以达到巩固教学成果并深化相关理论问题的效果。
(三)案例教学法不但可以提升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能够提升学生表达、协作及其理论研究方面的能力
针对实际案例,学生需要掌握寻找案件争议关键点,并就案件争议关键点进行法律分析与相关观点论证,最后得出结论的案件处理方法。《中国法庭》具体运用了这一案件的处理方法,展现了法庭审理的具体过程并且通常伴有专家点评,适宜于作为案例教学入门材料。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的课程中,本人一般会要求学生利用课上及课后的时间观看《中国法庭》的若干案例,逐步掌握寻找案件关键点,并对关键点进行法律分析的案例分析方法,并在此基础上面向实践逐步加深。此后,本人会先后给学生呈现一些真实发生的法院判决案例,让学生研读法院判决的事实经过及其相关关键点分析,在此基础上写出案件问题的评论,最后得出结论<>并与判决作比较。如果在就案例的相关观点出现争议后,就展开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探讨争辩,由学生最终评选出一个恰当的观点,再由教师进行评析。“教师在评述各组答案之后,或者给出自己的答案,或者仅只指出学生观点的错误及不足之处,并提示学生继续思考与探究”。民事案例的特点使民事案例教学可以很好的和小组教学相结合,甚至可以实现辩论教学。民法分论课的学习过程,本人鼓励学生自己或者几个人组成一个小组,寻找自己感兴趣的案例,分析该案例的争议点及其法律关系、制作幻灯向其余同学展示并讲解该案例,最后由教师对该案例进行补充与评论。在案例教学中,让学生分小组去寻找案例,讨论案例,并作成幻灯片去讲解自己采集到的感兴趣的案例,这可以全面锻炼学生团队协作、法律思维分析、口头表达等能力,提高学生的参与度与相互之间的认同度。在此以后,教师针对学生讲解中的关键性问题进行评议、补充,更能加深学生的印象,有利于学生更加清晰全面把握问题的关键及分析思路。现实的民事案例中正好有原告及其人、被告及其人、法官等不同的角色,而且不同的角色还需要撰写不同的法律文书,参加到法庭辩论的不同阶段。因此,通过案例的提供要学生扮演相关角色投入辩论中就顺理成章。在案例小组教学及其争辩的实际中,本人在课堂中采取了将教室的位置划分为原告及人组、被告及其人组、法官评议组,每一组在教室位置固定的方法,固定学生的身份及其思维视角,让学生长期从一个视角进行思考,长期强化同一职业的思维方式。“案例教学更接近法律实务,在教学的互动中更能仍学生们接触到与学习到法律实务中的各种技巧与方法,这将促使他们更快地融入到社会实践中去,无形中也增加了他们的竞争力。”实证课堂展示,在案例的小组讨论及辩论中,学生的思维力、独立性、创造性及集体认同性都得到了发展。
三、结论
案例教学法4
笔者在电大法学教育教学中运用了法律知识体系的构建与案例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简称“框架—案例”教学法,经过不断的摸索,对这一方法有了更深的体会,初步加以总结。 一、采用“框架—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我国普通高校在法学教学方法上是以讲授法律基本原理、基本知识、法律概念、原则、规则的语义、演化特征甚至规则间的联系为主;而广播电视大学则是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实施远程开放教育,面向社会成人,为广大求学者提供继续教育(而非补偿教育)的机会和条件,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质量的、适应地方和基层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在法学教学方法上,应在帮助学生建立法律知识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方式不同于普通高校。 二、“框架—案例”教学法的内涵和本质 所谓法律知识体系框架的构建,是指在法学教学中学生集中接受面授辅导时,在有限的时间内,向学生讲清楚学科的知识,为学生搭建一个该学科知识体系平台,让学生全面了解这一学科全貌、理论框架,以便使他们在自学过程中,能有针对性地主动摄取知识,不断地充实这一知识体系。所谓法律案例讨论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学中通过分析、讨论和研究教者所提供的案例,解释成文法的内容,解决知识体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增强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构建法律知识体系框架的基础上,案例教学活动主要解决的是学科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学生提出来的疑难问题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去解决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具体问题,即法律适用问题。从而达到学用结合,理论指导实践的目的。采用精讲答疑式案例讨论教学法,注重学员对课程内容的事先了解和预习以及师生互动交流。因此,这种教学法对学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它要求学员要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各种教材、媒体资料充分地自学(自主学习+小组协同学习),以充实理论知识,发现实际问题。它同时注重学员对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的掌握和利用,学员要能主动充分地利用学校提供的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和网络环境,开展BBS讨论、采用Email交流,通过直播课堂实时答疑,利用校园网掌握教学信息,校园网提供的简便链接直接进入各类法律网站,浏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学者观念和最新案例分析,以达到充分掌握理论知识全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目的。 三、实施“框架—案例”教学法的几点体会 首先运用“框架—案例”教学法能妥善处理好成文法和实践能力提高的关系,以为学生构建学科的知识体系框架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精选案例,通过分析讨论案例解释成文法的内容,答疑释难,精讲多练,学以致用。 其二是学生能真正成为学习主体。使用这一教学方法,老师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辅的,即从整体上为学生勾勒出学科知识体系框架,挑选和编写案例,提供一般性指导,评价学生的表现等。而学生则处于主要位置,成为学习的主体。学生必须主动地去学,去充实、掌握学科知识体系中的具体内容,从而在学习效果上也就会有根本不同。 其三是学习知识与培养实践能力并重。在初学时,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构建学科的知识体系,进而通过自学,不断充实这一知识体系,再通过案例讨论,解决自学中遇到的难题。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教师注重培养学生把握案件关键点、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及综合运用法律的各项规则的能力,这将进一步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其四是符合广播电视大学的教育目的,符合在职成人学习的实际。这种教学方法的着力点就在于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活动中大多数人带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解决这些问题和分析讨论相关案例,不仅能激发学生自学的积极性,使学习知识变得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和探讨性,而且也有利于学生尽快掌握抽象的法学原理,并且灵活运用,举一反三。案例教学方式即可适用传统教育,也可适用远程教育。在传统教育中,案例教学模式的教学信息的流动是单向的,教与学以及学与学各方难以及时获得对方反馈,不利于学生自己动手解决实际问题。而远程教育基于因特网的现代远程教育方式,应用案例教学方式一方面可以有利于组织学生探索学习、讨论学习和协作学习,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不同学生的需要,选择不同的案例,通过不同的途径进行分析,针对学生在分析过程中出现的不同障碍,因材施教,分别提供不同的参考资料或不同的接近于答案的提示,启发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进而组织学生在网络课程中的讨论或协作得出正确答案。 四、结论 “框架—案例”教学法体现了教学论的人本化思想和现代心理学的建构主义认识论思想,适应了学习者建构知识、接受知识的内在认识秩序,符合人在社会化进程中不断增强和发挥自身主体性的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