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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通知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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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露计划工作通知1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扶贫办《20xx年“1户1人·雨露计划实施意见》(黔扶通[20xx]25号)、《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8号通知精神,今年将实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应补尽补政策,差额资金在第二批下达资金中补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精神,确保按时完成我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本年度圆梦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资助任务。

资助农村贫困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

三、资助对象。

对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入二本(含)以上大学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一次性补助每生4000元”(20xx年底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以20xx年县扶贫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录入的贫困户为准)均属于此次资助对象。

四、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执行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雨露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开办〔20xx〕19号)文件,人均补贴4000元,用于一次性发放生活费和学费补贴。

五、操作程序。

推荐与本人申请相结合。一是由县教育局、学校提供20xx年农村户口学生高考成绩情况;二是各镇根据考生家庭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学生本人填写《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经乡镇政府(街道办)盖章后(乡镇审核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如审计查出不是贫困户的,后果由乡镇自行负责),交县扶贫办初审。县扶贫办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后,提出初审名单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审计、监察、教育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县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

六、审核筛选原则。

贫困户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七个优先”的原则进行筛选:即一本生优先、复退军人子女优先、雁归人员子女优先、残疾家庭子女或残疾学生优先、单亲家庭子女孤儿优先、少数民族子女优先、独生子女优先。

七、资助款发放要求。

县扶贫办根据省扶贫办公示名册和省、市扶贫办、财政局下达的相关文件、附《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农村信用社账户复印件、资助款发放清册(受资助人本人签字),经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支付到学生家庭银行卡上,确保受资助学生本人受益。

八、时间安排。

7月10日项目启动,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7月xx日—7月31日完成摸底调查报名。8月1日—5日完成初审,提交初审名单。8月8日前县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扶贫、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县级复审,复审名单在县主要媒体上公示五天,同时上报市扶贫办审核,再报省扶贫办审核、公示。8月25日前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确保受资助学生在入学前得到资助。

附:1、20xx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申请表。

2、 印江县20xx年“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贫困学生生花名册。

雨露计划通知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巩固“消除4600”成果,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现将我区实施20xx年雨露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条件

以2013年省定扶贫标准(5500元以下)并录入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低收入农户、2015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20xx年认定的农村困难家庭,以及其它农村特别困难家庭为补助范围,其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等(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为补助对象。根据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低收入农户与民政、残联、公安、财政、地税、工商、房产、社保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掌握低收入农户家庭经济、投资、入股、住房、车辆、纳税、享受社会保障等情况。其中,下列六种情况不宜列入补助对象(家庭有特殊困难的除外):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行政、事业在编人员的;

(2)拥有商品房或在城镇有门面房(店面、商铺)的;

(3)拥有汽车包括农用四轮车、大型机械设备的;

(4)注册有企业并正常经营的;

(5)有大额存款、有较高纳税的;

(6)明显不符合低收入农户认定条件,且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

二、补助期限与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该项补助资金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x〕77号〉),雨露计划补助学生根据实际人数给予补助。

三、补助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就读学校在校生证明;

2.学生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3.银行卡复印件(注明持卡人);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助学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确认,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二)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区教育局对扶贫部门移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区扶贫办经公示后,报区财政局发放助学补助金。

(三)助学补助每一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即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进行申请,11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1月底前补助到位。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补助对象资格认定,严格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助学补助对象精准。

(二)区扶贫办。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排查摸底补助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情况,做好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

(三)区教育局。做好补助对象的资格审核。加强雨露计划的宣传,为低收入农户家庭提供教育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区财政局。负责助学补助扶持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扶贫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保障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附件:莲都区 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

莲都区扶贫办 莲都区教育局

莲都区财政局

20xx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雨露计划通知3

各村委会、广大村民:

按照自治区扶贫办的通知,20x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开始了,请相互转告,确保贫困学生按时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x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的`申报时间为: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子女。

2、必须是念中职或高职的学生。

3、雨露计划必须是每学期在“雨露计划官网”“职业教育培训资助申请”窗口都要申报,并上传本学期的学籍证明,为了避免上传的学籍证明看不清楚,请把原件拿到打印店里扫描成图片后保存到手机,登录自己的雨露计划账号,在上传学籍证明上上传扫描的学籍证明图片,确保学籍证明信息清晰。

4、学生在填写雨露计划时填写“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学籍内容”。信息一定要按要求填写完整,银行卡号写户主的社保卡号,必须准确填写常用的手机号码,以备接收审批进度短信通知。

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954-6011024 (县扶贫办公室)

0954-6518020 (好水乡党政办公室)

好水乡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30日

关于雨露计划工作通知4

我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xx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扶贫办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等职(专)业教育的贫困学生给予扶贫补助,实现应补尽补全覆盖。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一、二、三年级中职中技(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专)业教育(含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年给予20xx元的生活困难补助,连续补助2年(三年级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都以家庭在其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教育扶贫助学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

(1)网站注册。

“建档立卡&rdqu)(o;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2)手机APP。

“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下载雨露计划百事通软件,通过手机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资助申请表。

资助对象申请后,通过软件平台由村、乡初审、区审核公示后确认。

三、申请时间:

20xx年9月1日开始,12月1日前结束。

四、补助资金发放:

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在20xx年3月底前,区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折)通,将20xx元补助资金一次性直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账户。

联系电话:

联系人:巩艳军 刘军

离石区扶贫办

20xx年9月25日

关于雨露计划工作通知5

各村委会:

根据国开办发〔20xx〕19号文件和县扶贫办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我乡的雨露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雨露计划新的政策要求

1、扶持对象。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

2、扶持期限。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3、补助标准。扶贫助学补助标准在往年每生每年xx00元的基础上有提高。具体标准待省扶贫办下文明确后执行。

4、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

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二)直补到户。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分期申请发放。

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进行申报(20xx年雨露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20xx年11月20日);春季学期,3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进行申报。

5、申报审核。

(一)上网申报。20xx年秋季学期起,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县扶贫办、乡镇扶贫站、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二)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贫困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

(三)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二、明确几项具体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要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引导更多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

2、广泛宣传动员。

各村要加强雨露计划政策的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两后生”家庭要普遍知晓和深入了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动员贫困家庭家长支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3、强化工作责任。

在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中进行注册申报和审核公示,政策性、时限性都很强,要求很高,这就要求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要求,过细工作,切实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

借母溪乡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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