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电话会议通知2023(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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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1
(一)请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按规定于**年7月11日上午10:00时前向县政府办请假(联系人:**;联系电话:437*****,138*****751);
(二)请供电公司做好会议期间的电力保障;
(三)涉旅单位参会人员由旅游局负责通知;
(四)请大足新闻社、电视台各派一名记者参会。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工商总局定于20xx年2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时召开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电视电话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任务
通报全国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名录的应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会议议程
(一)个体司司长熊茂平同志进行工作部署(约30分钟)。
(二)信息中心相关领导进行信息化工作部署(约30分钟)。
三、会议地点
工商总局十层大会议室设主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分会场。具备条件的市(地)、县(市)是否设分会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工商总局个体司、信息中心有关同志。
(二)分会场。
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管扶持小微发展工作的`领导同志,负责小微企业名录的业务处、信息中心有关同志。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会议组织工作,督促落实各分会场及设备调试、会场布置等准备工作,确保有关人员按时参加。
(二)总局信息中心将于2月20日9:00-16:00进行视频会议系统调试。请各单位技术保障人员2月21日上午8 :30前到岗进一步确认视频会议系统,上午10:00会议正式开始。
总局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总局信息中心技术保障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商总局办公厅
20xx年2月16日
有关要求3
(一)请在主会场参会的有关单位于7月8日(星期三)18:00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反馈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请市安监局通知中石油xx协调组、成铁xx办事处、民航xx监管局、华中能源局xx办事处、成都铁路监管局及60家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市公安局通知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交委通知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文化委通知市文化市场行政总队按要求参会。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做好会议统筹安排,负责通知本辖区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并于7月9日下午16:00开机调试。
(三)请参会人员凭会议通知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联系人:xxxxxxx
电 话:xxxxxxxxxxx
传 真:xxxxxxxxxx
附件: 1.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参会单位名单
2、会议回执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xxx5年7月8日
会议时间和地点4
会议于20xx年2月15日(正月初九)15:00-16:40举行。
会议主会场设在部机关五楼视频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视频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