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小组推选意见(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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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推荐意见1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二、表彰类型及范围
本次大会拟表彰先进党委10个,先进党支部(总支)55个,党务工作者3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
三、基本条件
表彰重点:要体现“五个突出”,即突出项目建设、突出软环境建设、突出基层组织建设、突出宣传思想工作、突出新农村建设。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应具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业绩好,工作机制好,群众反映好”等条件,并在“五个突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能够结合全县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并在“五个突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县委的重要决策,并在“五个突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其事迹突出、在全县或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好评。
四、推荐方式
采取自荐和部门推荐两种方式确定候选单位和个人。
(一)宣传发动(6月10日—6月11日)
县委成立全县评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县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督考办相关同志担任。下发《全县庆“七一”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实施方案》,并在汪建网上向社会公布,营造活动氛围。
(二)推荐人选(6月12日—6月16日)
各基层党委要结合项目建设、软环境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新农村建设等五个方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先进党支部按所属支部总数8%左右,优秀共产党员按党员总数1%左右掌握。推荐要经民主评选、征求意见、组织考核、党委会研究确定等过程,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必须征得其所居住社区或村党组织的意见;优秀基层党支部要征求所在党委的意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以上参照《吉林省委党内表彰暂行办法》)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基层党委的先进事迹(1000字)。
2、基层党支部先进事迹(1000字)。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800字)。
4、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800字)。
5、相应的《推荐表》(附后)和《排序表》(附后)一式3份。
(以上材料须加盖本党委公章)
各基层党委于6月16日16:00点之前将上述材料报到县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软盘或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e—mail:
(三)确定人选(()6月17日—6月20日)
县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荐情况,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筛选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四)表彰奖励(6月27日)
召开全县庆“七一”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几点要求
1、各基层党委要将本次表彰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推荐任务。要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典型的推荐上报工作。超级秘书网
党小组推荐意见2
关键词:民主推荐处级干部选任科学性
民主推荐,就是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是指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配备领导班子和提拔干部的需要,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推荐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的方法和活动。
民主推荐,是当前干部考察工作贯彻群众公认原则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进步,使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体现,群众通过民主推荐提出自己拥护和信任的领导干部人选。
一、我省监狱系统处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工作的现状
(一)职数空缺情况。省属各单位现有处级非领导职务人数310名,其中调研员36名,副调研员274名。调研员空缺46名,副调研员空缺55名,合计空缺101名。(职数空缺计算截止时间为20__年4月30日)。今年7—12月有26名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调研员7名、副调研员19名)将退休,将这26名职数一并列入本次选任调研员、副调研员职数。省属各监狱本次实际可使用处级非领导职数共计127名(其中调研员53名,副调研员74名)。各单位调研员、副调研员原则上按应设处级非领导职数2:8的比例配备,根据职数空缺情况,进行补充。
(二)工作开展情况。6月25日,省监狱系统处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工作全面启动,局党委分5个工作组分别在全省5个片区同时进行。选任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各单位党委上报调研员、副调研员使用建议方案、公布职位数和组织动员、申请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预告、组织考察、征求纪委意见、厅局党委讨论决定、宣布任职等11项。
民主推荐活动由局政治部到相关监狱统一组织进行。按照“三票制”的方法,即设置a票(监狱领导班子成员填写)b票(处级非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填写)c票(主任科员以及以下干部填写),在已申请报名并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其中参加民主推荐的a票人员全部到会,b票人员达到80%,c票人员达到50%。推荐时,各监狱按要求进行计票、监票,得票最后结果以a+b+c汇总票计,当场公布。截止7月10日,全省监狱系统民主推荐工作结束,100名同志民主推荐得票过半(其中调研员40名,副调研员60名),待局党委确定考察对象后进入考察阶段。
(三)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高度重视。在实施方案出台前,局政治部认真进行了调研,在广泛征求各监狱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方案,局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实施方案,经局党委研究后报厅党委进行审定。厅局党委亲自对选任工作进行动员。
2、严格按程序办事。选任工作中,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动作、规定程序有序进行;严格职数管理,“不准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不准借机诬陷诽谤他人、打击报复,干扰选任工作”等工作纪律、组织纪律严明,监督部门全程监督工作开展。
3、切实做到民主、公开。民主推荐克服了在少数人中选人、靠少数人选人的局限性,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踊跃报名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挑选,群众高度关心、关注选任工作,组织部门严格把关,监督部门严格监理,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使选任工作阳光化,经得起“晒”。群众高度认可民主推荐,普遍认为民主推荐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趋势,是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化。
二、当前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由于民主推荐的方法欠科学,导致选拔任用处级非领导干部过程中,出现干扰民主推荐正常进行的问题,使得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如何把群众公认原则、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有机地结合,如何把党委和群众的意愿有机地结合、如何把选任与“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有机结合等方面,都还值得商榷。
一是存在“唯票”定论,科学性不足。在此次民主推荐过程中,各监狱都是以民主推荐得票过半后,从高到低直接排定出推荐人,而不对得票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组织日常的考察情况、个人的德才条件、发展潜力,特别是工作政绩大小等因素被忽略,“以票取人”,导致有些地方个别干部害怕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丢票,工作中不敢坚持原则,缩手缩脚,当老好人。
二是过分强调赞成票的比重,涉嫌陷入利益格局。由于民主推荐赞成票不得低于50%成为否定性硬指标,加之受各种利益关系和不正之风的影响,造成部分参评人员到了民主推荐时大搞“小动作”、“拉票”,出现“利益票”“人情票”的问题,以至出现了“谁拉的票多谁能上,谁不拉票,谁吃亏”的情况,使民主推荐失去真实性而不科学。
三是过分注重参与率,民主推荐“内涵”不足。民主推荐时,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参与推荐比率组织群众进行民主投票推荐。但是存在部分参与推荐的同志、工作业务关联不紧密的部门的同志,对被推荐候选人的了解程度不够,有人都不认识的情况,免不了在推荐过程中“跟着感觉走”,使民主推荐“失真”,导致科学性受损。
四是过分强调民主推荐的形式,而对民主推荐本身宣传不够。有的群众对民主推荐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错误认为“民主推荐”只是一个形式而已;有的群众存在偏激思想,把个别部门存在的不正之风记在部门负责人(即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的帐上;有的群众对民主推荐信心不足,以个人好恶、感情近疏作为推荐标准。
三、原因分析
一是公开力度不够。单位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方面的工作透明度不够,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对建设民主政治方面的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致使部分群众对“民主推荐”缺乏科学的、正确的认识,错误地认为民主推荐是组织在“玩伪公平、伪公正、伪公开”的障眼法,而出现对组织程序的蔑视的心态。
二是在程序设置上缺乏操作的科学性。从监狱系统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践情况看,1、民主推荐结果都是直接被采信,在程序设置上,没有设置组织(人事)部门对推荐的结果进行科学分析的环节,致使“拉票”成为理所当然, 同时导致组织考察培养领导干部的标准受到考验。2、民主推荐不分权重,片面地以a+b+c汇总票计,并直接运用到确定考察对象程序上,不能体现党管干部、民主集中的原则。3、在纪律、监察等部门工作的同志,难免要“得罪”一些领导和群众,他们的得票可想而知。这样难免助长不正之风,使同志们不再注重平时的修养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党风廉正建设等,而集中在民主推荐期间去大搞“小动作”、“拉票”,致使组织日常考察考核的“长期行为”被以票定乾坤的“短平快效益”取代。
三是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不够。随着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等民主活动的深入开展,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是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群众在民主推荐活动中,客观地存在着凭个人好恶、凭他人言语、凭单方面的感觉来进行推荐活动现象,将行使参与管理的权利当作儿戏。另外,监狱系统长期的封闭性,导致了监狱的姻亲关系、裙带关系的特殊性,也使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地受到考验。
四、增强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科学性的途径
民主推荐是政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一个标志,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监狱系统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既有组织教育、宣传不够的问题,也有群众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既有制度程序执行中变形走样的问题,也有制度程序设计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着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直接影响着选人用人的质量和干部工作民主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处级非领导职务民主推荐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是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作出的科学定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监狱系统开展的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也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是要明确指导思想,紧扣科学发展观,科学设置民主推荐的制度和程序,规范民主推荐的内涵,制定科学的措施,讲究科学的方法,严格遵守民主推荐的有关规定,把好提名关,切实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运用到群众公认原则的落实的第一环节上,让政治过硬、品行优秀、成效显著、群众公认的同志得到认可。同时注重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规定的六条原则有机结合,真切体现民主推荐真实性、科学性,为建设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奠定基础。
(二)加大选任公开力度,引导群众在民主推荐活动中真实表达意愿
一要加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大力加强效能建设,利用广播、电视站、报刊、橱窗、思想政治工作分析会、座谈会等形式,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行使民主推荐权力的依据和合法性,全面了解民主推荐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二要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各层级的政治素质和民主参与重要性的认识。1、各级党政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按照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民主、依法办事等选任干部的原则办事,不允许个人说了算,不能单纯地“以票取人”,杜绝“拉票”代替组织考察考核的现象发生。2、教育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认识民主推荐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民主推荐程序的正常进行。要从大局出发,跳出个人私利的小圈子,从全局意识、执行落实、服务态度、工作效能、法制观念、廉洁守纪等方面,实事求是进行推荐,科学地参与到民主管理活动中。
(三)完善民主推荐的机制,为保证民主推荐活动的科学性奠定基础
一是重票而不唯票,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的要求,对得票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可以组织群众参与分析),将定性的考察和定量的考核有机结合,根据干部考察中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对干部的德才条件、政绩大小做出正确的评价,理性而不失实、全面而不失重,坚决防止“以票取人”,我们可以坚持“一票否决制”,但不应当“一票定终身”。同时既不亏待长期在条件艰苦、矛盾复杂的地方工作的同志,又不委屈不图虚名、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同志。
二是建议制定相应的政绩量化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的一个重要比重。究竟什么样的同志担任处级非领导职务既有利于实现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又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还有利于推动监狱工作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这个方向如果偏了,效果必将适得其反。因此,我们应当更加高度重视推荐办法的科学性,尽可能把那些坚持原则、大胆创新、扎扎实实、兢兢业业为监狱事业做出了成绩的同志推荐出来,以避免少数群众认为民主推荐是“小孩做游戏”,或者产生自己被当成猴子耍等不良现象。
三是注重群众公认原则与党管干部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有机结合。科学设置民主推荐票的权重,区分abc票的计票比重,如可以像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那样,以一定的比例设置计票比重,科学体现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更加真实、全面地体现民主推荐的科学性。
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扩大民主,尝试给参与竞争的同志一个合法表达自己、推销自己的平台来展示个人的才华,变暗处的无规则的拉票为公开的有规则的竞争。如贵阳市选拔县委书记就是很成功的实例,可以借鉴。
五是建议给予组织(人事)部门“设置程序权”。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任工作“首席执行官”,他们对这项工作最有发言权。建议专门设置综合评价环节,在具体操作上,强调由工作组集体对民主推荐环节形成的结果进行梳理、分析、比较,形成考察组集体的评价意见。在考察材料的形成上,综合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等环节的分析情况,以考察组集体的意见为准,避免那种可能由一个具体的执笔人,根据某个印象较深的谈话人意见写出考察材料的做法。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促使选任工作更加科学、真实。
(四)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保证民主推荐真实,确保科学反映民心民意
党小组推荐意见3
关于做好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党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丰硕成果之年。为展示新时期我市共产党人的先进形象,激励全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加快推进“两率先、两步走”、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市委决定,今年“七一”,将表彰一批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认真做好评比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表彰对象的名额、条件和范围
这次共表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60个、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50名。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照推荐单位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数量以及工作需要来确定(名额分配表另附)。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地完成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地履行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中央确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始终保持先进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事迹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版权所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完成基层党组织的八项任务,并把学习贯彻始终,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基层党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对存在的问题扎实整改,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和群众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坚持“两不误、两促进”,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检查验收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平时各级督导检查工作比较靠前。
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是:对先进性教育认识到位、深刻,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组织本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务实高效,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满意度较高;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能够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成绩明显;牢记“两个务必”,模范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较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先进性表率作用。
二、推荐办法和材料上报要求
三、表彰和宣传
党小组推荐意见4
关于认真做好20__年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团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忠实助手和后备军。把在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社会活动等各方面表现突出且做出优异成绩的优秀团员青年及时推荐并输送到党组织中来,是各级基层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各级基层团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推优入党”工作,使一批优秀的团员青年及时得到培养和发展,及时为党组织注入高质量的新鲜血液,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公司团委要求公司各级基层团组织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深入有效地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现将今年的“推优入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推优入党”的条件
被“推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必须超过一年,即必须在20__年3月1日之前递交申请;
2、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自觉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3、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作用,入党动机端正;4、拥护改革,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勤奋学习,为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而努力奋斗,5、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服务企业,发奋工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生活、各种文体活动及公益活动,关心集体,遵守党纪、厂纪厂规,密切联系群众,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团交给的任务。二、“推优入党”的对象、范围及名额分配
公司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青年,各单位团组织“推优入党”名额原则上为一名;三、“推优入党”的步骤 1、团支部首先召开团委扩大会议,对本单位推优建议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确定符合条件的“推优入党”建议人选的候选人名单,然后对推荐建议候选人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2、团支部要对考察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在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中讨论通过,形成团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并召开团员大会(缺席人数应少于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团支部组织委员代表团支部委员会介绍建议候选人的情况,团员经过充分讨论,进行民主评议,产生推优的建议名单。3、由团支部填写《推优入党表》(见附表)或用其它形式说明推荐理由,报上一级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
4、上级团组织签署同意后,由推荐团组织正式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如果上级团组织对推荐工作提出不同意见或补充意见,基层团组织应当按照上级的要求加以改进并重新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再向党组织汇报。团支部副书记以下的成员,经上级团组织同意后由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部,由上一级团组织向所属的党支部推荐。
4、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在确定推优人员的侯选名单后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团委审批。 三、“推优入党”工作的要求:1、各基层团组织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推优”工作。要注意坚持和把握“推优”的有关政策,把“推优”工作制度化,注意搞好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衔接,使“推优”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
2、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把质量。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党员的标准不能降低,坚持推荐程序不能随意简化,严格把握推荐对象的质量,要坚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各单位团组织应该按照民主评议的方式开展“推优”工作,严格杜绝简单票选,但允许在民主评议基础上的投票决定;
4、在推优的过程中要注意把那些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的青年职工、技术带头人等业务骨干及突出贡献的优秀团员青年,特别是在职团干部和优秀青年大学生作为“推优”对象的重点。5、各单位团组织组织被推优团员青年认真填写推优表格并于4月1日之前送交公司团委审核。公司团委20__年3月12日
党小组推荐意见5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46.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2)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
(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47.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哪些问题?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特别要看其政治素质,不能只看其工作、学习好。对入党动机不端正,思想觉悟不高,政治品质不好的,工作学习表现再突出,也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2)确定聘任、借调人员和劳务工(临时工、轮换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3)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时,应重视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的意见,因党小组对本小组联系和培养教育的对象比较了解。但必须明确,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能仅以党小组讨论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也不能把党小组讨论作为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的唯一依据。
48.怎样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各级党、团组织应当十分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其工作程序是:
(1)团支部委员会对申请人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4)团支部委员会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一式三份报上级团委(和授权审批接收团员的团总支)审查。
(5)上级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议,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推荐表》分别送给党委组织部门和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
(6)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团委书记由其上一级团组织参照上述程序进行推荐,并负责填写《推荐表》。
49.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体现了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也是新时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的事业培养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共青团组织应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对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特别要对他们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2)把团干部和各项工作中的骨干作为重点推荐对象,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他们进行培养,使他们更快地成熟起来。
(3)逐步建立健全推荐制度,形成规范化的推荐工作程序。在“推优”过程中,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党组织要对团组织的推荐工作及时地给予指导。
50.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为什么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新党员一般应在发展对象中吸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先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培养联系人担负着对入党积极分子直接培养教育的任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最了解。党小组是与入党积极分子接触最近的一个层次,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了解得最全 面、最具体。这样做,有助于党组织更准确地掌握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质量。也可以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避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人党内。
51.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不能因此而放松对他们的培养、教育,而应当对他们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要继续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让他们在实践中加强锻炼,促使他们自觉地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要组织他们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进一步进行教育和考察。
52.为什么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有时间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总结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了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并经过广大党组织多年的实践,被证明了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有效措施。
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要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考察。要做到这些,没有一年以上的时间是不可能的。当然,经过二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并不一定就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但毕竟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促使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必要条件。所以,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择发展对象是非常必要的。
53.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