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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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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第一篇】

随着我县城镇建设的蓬勃发展,建筑废料的产生量也与日俱增。据调查了解,目前我县每年的建筑废料数量已在城市废料总量中占有很大比例,成为废物管理中的难题。建筑废料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一般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的废料各种成分的含量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组成是一致的,主要由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它废弃物等组成。长期以来,我县的建筑废料通常是未经任何处理就被运到郊外或农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不仅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建筑废料造成环境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施工方对建筑废料管理不严格,建筑废料乱堆乱放,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统,还有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不足也是造成建筑废料污染的另一原因。因此,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废料,规范建筑废料的管理,是防范建筑废料污染环境的关键。为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防范建筑废料对环境的污染,我们主要是抓好文明施工的两大措施:

一、是抓好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措施。

(一)施工企业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解决文明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关键。一些施工企业就是因为没有建立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是建立管理组织机构,而管理人员却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没有完善,施工人员没有认真落实管理制度,以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废料乱堆乱放污染环境。

(二)加强施工人员在岗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管理水平,从而减少建筑废料的产生。

二、是抓好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措施。为防范建筑废料对环境的污染,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现场场地及道路应硬地化。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二)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采用钻孔或其他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废浆和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三)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五)进出口设洗车台,由专人负责对进出口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污染出入口应及时清扫冲洗,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打扫。

(六)建筑废料、材料严禁直接向下抛撒,脚手架、平网、防砸棚上的废物要及时清理。

(七)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按照规定设置围档设施,对施工区域封闭或隔离,并对砼、砂浆现场搅拌、堆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采取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有效防尘措施。

进行现场作业、装卸生产时应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建筑物、构建物的拆除施工过程中,应在拆除现场周边按照规定设置围栏,并采取洒水、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工地土方开挖、弃土清理、场地清扫要洒水防尘,及时清运建筑废料,严禁抛撒建筑废料,建筑废料、弃土停放在工地现场不得超过72小时,且存放时应采取封闭、覆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应做好废料清运工作,切实保证废料日产日清,防止废料曝露、飘撒,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地倒废料及其它废弃物。

总之,建筑废料作为各种建材产品废料的混合物,未加处理直接填埋,不仅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而且也是资源的巨大浪费。我们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抓产生建筑废料的源头的同时,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实施建筑废料经再加工后,作为建材产品的循环再利用,确保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第二篇】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设计文件及图纸。

2.工程概况

项目概况

编制目的近年,随着社会和谐发展,人的环境意识、政府的环境标准逐步提高。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郑州市市民的身体健康,郑州市政府大力开展扬尘治理整治工作。项目部积极响应政府工作,严格执行6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为有效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3.建筑垃圾定义及分类

建筑垃圾定义指公司建(构)筑物新建、扩建、改造、拆除、装饰装璜、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以及管道施工、保温、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建筑垃圾分类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其设立依据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4.建筑垃圾减量管控措施

建筑垃圾管理小组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项目部现成立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项目部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了扬尘防治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岗位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组长为本项目建筑垃圾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项目标,审批实施方案,建立管理组织机构,主持领导小组例会。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受组长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整改,协调各分包施工管理工作。

(3)领导小组组员

负责本单位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经小组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4)技术部门

以技术负责任人为主负责编制建筑垃圾防治方案,方案应按照《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建筑垃圾标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检查、监控,组织对管理人员扬尘预防治理的培训。

(5)工程部门

以现场经理为主负责建筑垃圾防治方案的实施,组织对工人进行绿色施工方面的培训,在技术、安全交底中明确防尘、降尘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要求实行,并按要求保留相关记录。

(6)物资部门

以商务经理为主负责材料采购,在材料采购时,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首选用绿色建筑材料及积极推广的新材料;对分包单位的材料采购提出相应要求。

(7)安全部门

以安全总监为主监督施工过程按照方案实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保留相关图片和音像资料。

(8)综合办

以综合办主任为主负建筑垃圾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责任制考核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建筑垃圾控制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全过程中,成为暗暗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建筑垃圾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将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作业班组施工扬尘控制的带班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指挥,积极主动搞好建筑垃圾控制工作。

(4)项目经理部要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责任状,把防治施工建筑垃圾列入责任状考核的内容,以进一步推进本工程施工建筑垃圾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  5)项目经理与各相关管理人员签订管理岗位责任书,并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

(6)项目经理部与各个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签订责任书,落实防治施工建筑垃圾的责任制,制订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建筑垃圾控制工作。

建筑垃圾管理措施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5.建筑垃圾清运

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及时覆盖防尘网,定时撒水降尘措施。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建筑垃圾运输审核

(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

(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建筑垃圾运输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2)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t的密封式货车;

3)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罐车。

(5)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mm;

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mm;

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

(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

2)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3)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不得超过㎡。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

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6)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

8)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

9)出门车辆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

(7)清运中注意的问题: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运送装卸防尘措施

装卸工程,做到随挖随外运,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必须有车厢自动翻盖实施封闭,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集中堆放及时覆盖防尘网,根据天气状况定时撒水除尘。

6.建筑垃圾收尾

(1)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2)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3)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4)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5)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第三篇】

为迎接20xx年世界博览会,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决定开展“环卫作业车辆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添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车辆整洁,为市容添美

二、活动范围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从事本市环卫作业、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

三、活动目标

1.从事本市环卫作业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以下简称车辆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保洁责任制度,配置车辆清洗保洁设备,落实清洗保洁措施。

2.生活垃圾清运、转运车辆实行密封化运输;消除飞扬散落;控制渗滤液滴漏;减少视觉污染。

3.内环线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符合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扬尘污染防止要求,标识清楚、土不外露、设施完好。

4.环卫作业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率分别达到85%和50%。

四、活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3月下旬至20xx年4月中旬)

1.召开全市20xx年添美行动动员会,部署具体工作。

2.根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和“添美行动”要求,召开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

3.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根据“添美行动”活动要求,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组织辖区内车辆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并将活动方案于4月15日前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二)治理检查阶段(20xx年4月中旬至20xx年11月下旬)

1.4月中旬至5月中旬,车辆单位根据活动目标,结合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要求,建立健全车辆保洁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深入各车辆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动态信息,在车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2.5月下旬至6月上旬和9月中旬至9月下旬,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和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在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车辆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对车辆单位的车辆容貌进行抽查。按照《环卫作业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容貌管理评价表》(见附件)进行评价打分。检查结果以表格、文字等形式反馈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3.6月中旬至9月上旬,环卫作业单位根据夏季高温、高产量的作业特点,加强车辆在作业过程中车容保洁管理,有效控制渗滤液滴漏,确保车辆在作业途中的容貌整洁水平。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加强作业现场和道路上的检查力度,每月将检查情况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4.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组织“回头看”及经验交流会,对活动中有效做法及先进经验,进行现场交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5.5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对各车辆单位的车辆容貌暗查不少于5次。重点检查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和区域,以及车身不洁、垃圾拖挂散落、渗滤液滴漏等现象。

6.5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联合市交巡警、市城管执法总队等开展多次联合检查,对行驶在道路上的不整洁车辆,特别是车盖变形、垃圾飞扬、跑冒滴漏、不密闭的车辆将依法处罚,同时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三)评比表彰阶段(20xx年12月)。

1.根据各区(县)上报的考评情况及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组织的专项检查及抽查复查情况,对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价,中心城区前四名、郊区(县)前二名为优胜单位。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结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和相关标准评出“十佳”车容管理示范企业。

2.根据20xx年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体系,车容车貌管理分值以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在“添美行动”活动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

3.召开总结表彰会议,总结工作成效,表彰先进,将此次活动的工作情况通报各区(县)政府。社会运渣运浆车辆单位评出“十佳”车容管理示范企业,将在报刊媒体上给予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让车辆整洁、为市容添美”宣传活动,精心设计、严密组织、适当投入宣传资金,发动环卫作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积极参与;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定期编制“添美行动”简报,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及时收集、上报有关“添美行动”的动态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一是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作业车辆操作流程,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类车辆容貌管理制()度;二是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要建立月检制度,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泥浆码头、环卫作业及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车容保洁三落实”及辖区内车容车貌情况,并于每月底上报至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三是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每季度公布一次各区县车容车貌管理情况;四是建立纠错加分机制,主要是对纠错整改及时并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使用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进行加分。

(三)加大投入,改造设备。各单位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快车辆更新步伐,抓紧做好车辆技术改造工作,环卫车辆装备性能符合环保作业要求和容貌整洁要求。

(四)扎实工作,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活动的要求,严格按照活动目标,注重实效,不搞花架子,工作重点应放在薄弱环节整治上,并有明显突破。活动既要注重形式,又要注重实际内容,以基本改变、长效巩固为目标,使机动车容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真正体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宗旨。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第四篇】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绝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局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所有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局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所有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必须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局核发的《准运证》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局大队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2、健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整合力量,研究对策措施,整治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两次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考评机制。整治活动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对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媒体进行曝光,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双创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10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将整治情况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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