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活垃圾处理合同 垃圾处置协议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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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合同 垃圾处置协议【第一篇】
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 (以下简称甲方)
某某村(居)、企事业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某某街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促进全街道各企业、村(居)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街道早日进入文明卫生城市的行列,彻底改变过去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某计价文件《关于核定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特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要求,定点进行清运垃圾。
二、乙方必须落实交通方便、不影响周边群众、本单位员工及他人日常生活的地方为垃圾收集点,收集点设施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自行安排人员把本辖区范围的生活和工、副业的垃圾及废物清理到收集点由甲方转运(辖区内清理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负)。
四、甲方必须每天及时到乙方垃圾收集点清运垃圾,确保全天候清洁,建筑垃圾要另收费。
五、乙方缴纳甲方垃圾清运费65000元/年,垃圾清运费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支付15000元/季,第四季度支付20000元,均在季度末或下季度初时按时支付。如乙方不按时缴纳垃圾清运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不予转运乙方垃圾,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以上各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不得违反。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八、服务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xx月31日为止。
甲方: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签名盖章)
乙方:某某有限公司(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20xx年1月9日
危险废物处置委托合约【第二篇】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适用于处置其生产、实验、办公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处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委托乙方处理其办公、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此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危险废物种类、单价及价款的计算
本合同采用以下计价方式,按以下表格(或另附废物处理处置报价单<附件1>)中所列废物单价和甲方实际处理废物数量计算合同价款:
序号危险废物种类或名称单位单价(元)
1
2
3
4
5
备注条款:
1.以上单价为含税价;
2.本合同内所有处置价格含危险废物之包装费、运费、处理费、保险费等,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条合同期限
该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危险废物的计量
危险废物的计量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采用以下第项计量方式:
A.委托第三方计量,计量结果双方签字确认;
B.按实际计量数填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指定为甲方代表,专门配合乙方对废物的现场装运和危险废物的交接。
将待处理的危险废物集中摆放,不可混入其他杂物或将危险废物混装,以保障乙方处理方便及操作安全。
危险废物应置于规范的包装袋或包装容器内,并在包装物上张贴识别标签。
如有剧毒类危险废物、高腐蚀类危险废物和不明物,应在标签上明确注明并告知乙方现场收运人员。
甲方有废物需要转运时,需提前三日电话通知乙方。
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处置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其及派来接收的人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接收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和能力,并持有相关的许可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许可证见合同附件),且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乙方应具备处理危险废物所须的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的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危险废物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不得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对接收的危险废物包装、储存并实施无害化、安全处置。
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到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危险废物,并做到依法转移、运输危险废物。
乙方派往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管理规定,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且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派往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在甲方院内文明作业,作业完毕后将其作业范围清理干净。
乙方派来的接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工作,接收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后的健康、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接收后危险废物的运输、装卸车及清理工作。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
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相关要求进行。
如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交乙方签收前,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交乙方签收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结算依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废物处理处置报价单》
甲、乙双方交接危险废物时,必须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项内容。
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确定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及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或《废物处理处置报价单》)为依据进行结算,确定单次处置费用总额。
结算时间
乙方应在单次危险废物收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危险废物处置单次综合费用结算单》。
支付时间
甲方应于乙方提交结算单据后的工作日内向乙方全额支付单次处置费用。
付款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所交付的危险废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就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危险废物重新提出报价单交于甲方,经双方商议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或者将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危险废物转交与第三者处理或者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危险废物处置费。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或乙方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和能力,却采用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20%支付违约金。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及时转移危险废物给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为此向任何第三方,包括职工承担的赔偿,为此发生的争议解决费用等。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造成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提交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及其它
依据合同做出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
当面送达或以信函方式送达的,以收件方签收之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已收到对方的回复传真之日为送达日。
若甲方生产工艺流程或规模发生变化,产生本合同所列明之外的危险废物的处置事宜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留存或到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年月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年月日
附件1:
废物处理处置报价单
根据贵院提供的危险废物种类,经综合考虑处理工艺技术成本,现本公司报价如下:
序号名称废物编号年预计量包装方式处理方式单价付款方
1
2
3
4
5
备
注
1、如上报价包含全年运输次,如需增加运输次数,则按元/车次另加收取。
2、此报价单包含供需双方商业机密,仅限于内部存档,勿需向外提供!
3、此报价单为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废物处理处置合同》(合同号:)的结算依据。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生活垃圾处理合同 垃圾处置协议【第三篇】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厂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垃圾清运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协议》履行期限相同,属服务协议的附件,具有与服务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乙方对整个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三、乙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要按照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工作范围、行驶路线行走,乙方清运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和指挥,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如有发现,甲方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教育,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应当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垃圾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复印件,并交甲方2份存档。
七、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作业人员,如更换必须通知甲方。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九、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
十、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或人员: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的;
3.运输过程中,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野蛮作业,不听从甲方及装卸地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驾驶员私自进入乙方生产现场的;
7.驾驶员违反规定,私自动用乙方厂内消防器具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十二、乙方在履行服务协议过程中,必须确保交通安全。运输车辆、驾驶员、作业人员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三、乙方所有的车辆必须整齐有序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对于乙方停放在厂区内的任何车辆,甲方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乙方应自行安排看护人员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车辆被盗抢、破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四、厂内机动车辆限速10公里/小时,靠右侧通行,转弯处要停车瞭望,没有行人及其他车辆方可缓慢通过;不允许在作业区域通行;在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乙方车辆在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服务协议。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责任车辆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乙方任何车辆在厂区内作业,造成对甲方、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九、乙方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规厂纪,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严禁乙方人员或车辆私自进入甲方其他生产区域、天然气、淀粉粉尘危险区域内等危险区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十、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生产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便装进入生产区域。否则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二十二、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协议壹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二十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生活垃圾处理合同 垃圾处置协议【第四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签订本雇工协议。现将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1、协议期限: 本雇工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年龄限定:男60周岁以下,女58周岁以下。
3、工作地点、内容及时间: 按村、镇、环卫所划分的保洁范围为工作地点,对分管的区域进行清扫、收集、保洁,实行每天一普扫两捡拾达到本协议第三款“质量要求”的标准。
4、劳动保护: 甲方给乙方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环卫安全标志服、安全帽、一次性发放劳动工具,使用小车者预交押金200元或从第一个月工资中扣缴,协议终止时,返还所配发的劳动工具,否则按购买价格从工资中扣缴。
5、劳动报酬: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雇工报酬,按区政府划分的城中村、一般村分别确定,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人民币。甲方对乙方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制,每月依据本协议的《考核标准》和公司制定的《保洁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汇总考核,考核实得部分为工资实发数。
6、甲方给乙方统一配发手机,乙方缴纳手机押金和质量保证金200元(或在发放第一个月工资时扣缴)。甲方设定号码,不准随意更改。每年甲方给乙方支付话费50元。协议终止时乙方交还手机,甲方退还押金和质量保证金,不交还者从工资中扣减200元手机费。不使用甲方配发手机者,不支付话费,同时必须配备自己的通讯工具,与甲方和环卫所保持通讯畅通。
乙方负责本村辖区的主次干道两侧墙到墙之间、镇村道路连线的所有路面、人行道、桥头,可视范围内河床面及沟渠、河道的保洁,垃圾箱的消杀、清洗、垃圾箱周边保洁。
1、所辖道路清扫保洁按卫生标准进行清扫保洁。道路实行一日两普扫,全日保洁,卫生质量达到“四净六无”(即:路面净、沟眼净、树穴净、道板净;无废弃堆积物、无连片纸屑、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无白色污染、无杂草)的工作标准,道路两侧100米视野范围内无树挂、无白色污染、无有碍观瞻的废弃物、无乱倒、乱堆垃圾、杂物。
2、保洁产生的生活垃圾或区域少量垃圾必须按规定时间收集,倾倒至指定的垃圾箱。严禁向花坛、绿篱、草坪内倾倒垃圾。保持下水道口不堵塞,严禁向下水道清扫垃圾污物,严禁焚烧树叶、杂草、塑料袋和废纸等。
3、雨后及时清理路面,确保雨后路面无积水、无泥沙等其它冲积废弃物。雪后及时采取措施清理两侧积雪。
4、如遇抛、洒、漏等其他污染保洁区域的情况,在作业时间内,及时组织清扫、清理干净。
5、对责任区内所设置的压缩式垃圾箱及时进行清理,确保箱内净、周围无垃圾外溢现象。每天对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箱外表干净整洁。
6、沟渠要坚持每天打捞,保持水面无影响观瞻的漂浮物等。在沟渠可视范围内不得有单个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杂物。两侧斜坡不得有零散垃圾点或连片纸屑等。
7、加大对重点部位的卫生保洁,根据季节延长保洁时间,保证重点区域环境卫生保持洁净。
8、垃圾箱内垃圾应及时清运干净,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满箱应及时通知甲方;逢年过节或餐厨垃圾多时,要增加收集垃圾次数,确保不出现垃圾堆积。
9、垃圾清运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垃圾箱周围干净整洁,无散存垃圾和污水。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防止蚊、蝇孳生。
10、清扫收集的垃圾不得乱堆乱倒。
11、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医疗垃圾、废旧电池、日化产品、有毒有害工业废弃物等)、不可处理废弃物(如大石块、碎砖瓦、建筑装潢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应放入压缩式垃圾箱。
12、不得将带有火源的垃圾倒入压缩式垃圾箱内,严禁焚烧垃圾。
13、及时清理管辖区域内的小广告,红纸等张贴物。
甲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与考核,对检查情况进行总评,具体标准:
1、所辖清扫保洁区域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墙至墙扫不到位发现一处扣款10?0元。
2、不见杂物。发现一处果皮、废纸、塑料袋等扣10?0元。
3、不见人畜粪便。发现一处扣10?0元。
4、不漏收堆。发现一处扣10?0元。
5、不往明沟、下水道、绿化带、花坛内倾倒垃圾污物。发现一处(次)扣20?0元。
6、不焚烧树叶、杂草、塑料袋和废纸。发现一处扣20?0元。
7、遵守清扫保洁时间,实行全日保洁。根据环卫所规定的保洁时间,发现一次超时普扫和出现了漏扫等现象,扣10?0元。
8、墙根、树坑、路沿石边净,发现一处不净扣10?0分。
9、雨后不出现泥沙冲积或下水道不通,发现一次扣10?0元(特大暴雨除外)。
10、沟渠水面可视范围不得有垃圾物、堆积物,发现一次扣20元。
11、上岗无故不穿环卫安全标志服,发现一次扣10?0元。
12、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不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0?0元。
13、凡不遵守“两扫一保”规定而造成环境卫生质量差的,每次罚款20?0元。
14、凡保洁人员不到位或脱岗、坐岗、聊天、聚伙闲谈,在倾倒垃圾途中和垃圾箱、站点处逗留而影响作业效率,使环境卫生差的,每次罚款10?0元。
15、垃圾箱外表没有擦洗,发现一次扣10?0元。
16、在工作中,凡发现保洁员顶撞、谩骂监理、督查人员、公司负责人的,发现一次扣款50元,动手(或教唆他人)打人者立即解除协议。
17、手机随身携带不准关机,保持通讯畅通,每漏接一次工作电话罚款10元。
18、以上17条考核标准仅限于一般情况,对于特殊情况可提高罚款数额,直至全月工资。
1、乙方垃圾收集和保洁质量由甲方进行日查月检,依据日常检查结果和处罚情况,每月进行汇总,由甲方按实际考核情况发放给乙方工资。
2、凡请假不计发当日工资,由公司负责安排保洁,对不请假无故旷工者扣发当日工资数额的2倍罚款。
3、未经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找人替扫,对私自找人替扫者。替扫期间出现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经发现立即解除乙方保洁协议。
1、乙方必须按照环卫所制定的质量要求、考核标准进行保洁清扫。无条件的接受环卫所监理、督查人员的考核、检查、处罚,接受甲方进行的各项监督检查,并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如不服从管理,甲方视情况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20?0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协议。
2、对拉帮结派聚众上访闹事者,一经查明为首的,扣除保证金、赔偿因上访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解除协议。若因其他原因查不出为首者,扣除所有上访闹事者质量保证金。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纪律,不缺勤、不脱岗,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服从甲方的领导。
4、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指令性工作并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期间不准请假。
5、乙方不要因流动摊点和流动车辆(流动车辆指不是固定在某一工地上施工的车辆)带来的抛、洒、漏造成的污染和因节庆鞭炮造成的污染向甲方推卸责任,乙方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或清扫。
6、甲方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如长时间降雨,特大风暴、大雨、雪和持续高温等特殊天气)以安全和事实情况为重,有权制止乙方出勤和对保洁工作作出其他部署安排;
7、甲方依据日常检查结果,对乙方违反质量标准和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进行处罚,态度不端正者,有权对其辞退、替换。
8、乙方对分管的垃圾箱,负有看管、清洁的责任,如有丢失每只承担损失300元,从对应月工资中扣除。
1、甲乙双方或单方主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条款无法继续履行的,如乙方身故、身患疾病,甲方的服务项目发生变化等。
2、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3、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4、清扫保洁不及时、不到位、不达标、经常发生问题者。
5、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明察暗访中给予通报、曝光的(未发工资甲方给予全部扣罚,保洁区域没有明确具体责任人的,甲方给予全村保洁员每人500元罚款)。
6、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7、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8周岁时自行终止协议,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9、严禁乙方将本协议的工作转让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协议予以辞退,停发工资并不予返还质量保证金。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