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员求职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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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员求职1
关键词:中职;工学结合;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建筑工程测量》校本教材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6)11C-0030-03
近年来,建筑企业对建筑测量的人才需求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而目前的中职建筑工程类专业教育教学大多依旧采用传统的《建筑工程测量》教材,教材内容注重理论知识,实训项目教学内容缺乏实际场景的模拟,“工”“学”相互独立局面没有得到本质的改变。接受这样教育的学生在顶岗实践中不能立即独立接任岗位工作,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因此必须开发适应工作岗位的校本教材。笔者所在学校的国家中职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服务于区域建筑行业对高级测量工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开发了工学结合一体化的校本教材《建筑工程测量》和《建筑工程测量实训指导书》,让学生在学习情境中学习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与运用职业技能。教材的开发方法值得探讨。
一、建立校本教材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编写团队
工学结合的校本教材一定要与职业岗位需求对接,方能提升学生的知识、技能。要建设高度职业性、实用性的特色校本教材,必须组建一个包括有丰富建筑行业施工经验的工程师、测量放线技术人员、测量专业课程型专家、丰富教学经验的一线教师、毕业生等在内的开发团队,并通过各种途径优化团队的组成。工程师、技术人员、课程专家、教师和毕业生共同合作,才能真正编写出基于建筑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过程的校本教材。
(二)建立完善的管理与激励机制
工学结合校本教材打破传统教材的知识编排体系,需要编写人员创造性提炼知识点、技能点,精心编排各个实训项目,比传统的纯理论性教材编写难度大,耗时长,因而需要学校建立组织机构来指导、协调管理教材的编写。笔者所在学校成立了教材编审委员会,全面负责全校校本教材的规划管理、教材的编审加工和印刷出版等事务。编审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教材编写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激励机制,提高编写教材的积极性。
二、明确校本教材的编写依据
(一)示范校课程建设要求和培养目标
根据笔者所在学校示范校建设成果要求,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的核心课程建筑工程测量需建设成市级精品课程。因此,在教材开发过程中应重视职业能力的训练,将教材内容与市场需求、岗位要求紧密地联系起来,体现职业特色,凸显校本教材应有特点及优势。笔者所在学校建筑工程测量课程需_到的课程目标如下:(1)学生能操作建筑测量仪器,进行高程测定、高程引测、建筑物轴线定位、楼层标高和墙体标高的测设与控制、建筑(构筑)物的变形观测;(2)能使用测量仪器进行地下管线及周边建筑的监测与保护;(3)能使用全站仪进行测定、测设等工作。因此,教材的编写依据首先来源于这样的人才培养目标及具体的课程目标。
(二)建筑企业对中职学生的技能要求
校本教材的内容源于建筑企业对中职学生的技能要求。学校施工教研室组织行业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深入淮安市区及周边地区的建筑企业对毕业生所从事的职业岗位展开了调查,了解到建筑施工测量放线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建立现场施工测量程序组;制定测量放线方案;准备测量仪器;核定位桩及水准点;建立现场控制网;建筑物定位放线;建筑物基础放线;楼层标高控制;建筑物垂直度控制;沉降观测;测量资料归档等。分析研究调研资料,明确了毕业生应具备的测量知识和技能,提炼出现代建筑工程测量的典型岗位工作任务,并以此作为确定教材知识点和技能点的基础,为教材的开发提供有效的依据。
(三)职业技能鉴定中级测量放线工要求
校本教材的内容纳入了中级测量放线工职业技能鉴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见表1),还增添了仪器的使用与维护、安全文明生产等知识。如此,职业知识技能和双证书制度相关内容就融入了教材,学生一毕业就能凭技能证上岗。
三、设定校本教材内容的结构框架
紧扣“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这个核心,教材编写组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以实训项目教学内容为编写中心,以理论为实训项目服务为原则,建立以测量技能为模块的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内容框架;以施工过程为导向的教材内容贴近生产,贴近工艺与实际应用“零”距离对接,浅显易懂,学生能自学,学即能用;实训即岗前培训。最终完成的教材目录章节有:常规测量仪器的使用说明、水准测量在施工场地平整中的应用、基础线的放样及基坑深度控制、建筑物轴线放样及引测、墙体施工测量和建筑施工坐标引测、建筑物变形测量、地形图及GPS应用和建筑施工测量管理等。
四、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训基地,突出地域行业特色
“校本”的内容是由学校所处的地域、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历史、实际环境、学生的文化背景和认知结构等构成的,强调地域、学校、学生的适应性和特殊性。建筑工程测量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大多数课时以实训课为主,实训课部分的教材内容需围绕实训基地已有仪器设备等条件编写。笔者所在学校校内实训基地拥有高精度的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等设备,专门的测量实训场地能够满足各种地面实训要求。学校与多家当地建筑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学生的工学结合提供了校外实训基地,为顶岗实习提供了保障。这些实训基地元素均融入了校本教材。
五、主动寻求外部力量,共建不断完善的校本教材
测量员求职2
一、结构化面试
面试因其实施简便、快速、运用广泛、收集信息量大的特点,已经成为人员招聘中应用最为广泛的选拔测评技术。但面试主观性大、面试官容易受认知偏差影响等缺点,让面试的效果一直广受争议。通过减少面试中的主观随意性和不一致性,结构化大大提高了面试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所谓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方式、评委构成、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分析评价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Conway,Jako和Goodman(1995)通过大量的分析对比,发现提高面试的结构化程度和运用工作分析方法后,面试信度的均值可以达到0、70左右,信度离差则可以控制在0、035左右。
二、S公司员工招聘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S公司是贵州省饮用水行业知名企业,现有员工400余人,主要分为四大类别: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及各分管副总;综合管理人员,包括各直属职能部门和子公司的人事、行政、财务以及采购等方面的管理人员;销售及市场人员,包括市场部、销售部、桶装水分公司的所有人员;生产技术人员,主要是HX水厂的各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品控部、维修部、库管、后勤等人员。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能否找到足够多数量和质量的人才制约着企业发展,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短板现象更凸显招聘工作的不力,主要表现在:
1、员工流动率高,致使招聘工作量大、任务重。人员流动过少,客观上不利于组织健康运行。但人员流动过多过快,肯定对组织发展有很大影响。不但让企业面临着招募、选拔和培养新人的成本增加,还会对诸如生产力、士气、客户满意度等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S公司员工流动率明显过高,根据今年公司18月的人事报表统计发现,人员流动率每月超过10%。并且,人员流动中有超过80%以上是近三个月刚入职的新员工。这就意味着,为填补人员流失后的空缺,不得不花费大量的人力、时间、成本来不断进行重复招聘。
2、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差,招聘工作薄弱。S公司招聘通常采用现缺现找,缺乏合理的人员需求规划,更没有开展有效的工作分析。致使招聘随意,评判尺度不一,甚至当时间紧任务重时出现降低标准录用。公司就曾经历过这样一个实例:公司新品上市,老板临时安排市场部负责新品推广销售,市场部经理提出招聘2名新品推广人员,但没能清晰阐明该职位的职责任务和用人标准,致使招聘工作一度停滞。
3、组织实施不够规范,选拔测评随意性大。在S公司,招聘组织不力、实施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在招聘准备环节,招聘人员选择和组合随意、素质普遍偏低,评判标准缺乏沟通、尺度不一;在选拔测评环节,时常出现面试官因工作安排不当致使求职者长时间等待,缺乏事先准备导致面试提问随意,经常以貌取人、经验取人;在录用环节,招聘人员认知偏差和个人好恶扭曲判断,缺乏必要沟通致使最后的选拔环节成为录用决策的一言堂。最终,不仅导致招聘效果差、效率低,还损害公司的形象。
4、没有相对科学合理的招聘测评技术作为支撑。S公司在招聘测评技术的选择和使用上同样存在问题,所有职位不加区分地均采用简历/申请表和面试两种方法。简历/申请表过于关注履历特别辉煌的优秀人才,对信息真实性缺少有效评价,存在条件越高越高。面试大多采用非结构化的方式,事先不做好准备,面谈漫无目的,往往凭借主观印象来评判,行为举止得体、言谈口齿伶俐在很多时候成为决定是否选用的重要依据。
正确认识结构化面试。不容否认,结构化面试改善了因非结构化带来的标准不一、以貌取人等现象,使得面试更加有效,成本得以降低,更为人所接受。但结构化面试比较机械,不利于发挥面试官的积极性,对求职者缺乏深入了解等问题同样存在。所以,对于结构化面试自身所不能克服的一些问题,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实践中还需要结合其它测评方式使用。有研究者就发现,将结构化面试与认知测验相结合,面试的效果会有明显的提升,完善结构化面试的开展基础。提高结构化面试的有效性,特别需要注意做好以下两个基础工作:一是加大对岗位的分析力度,将结构化面试建立在深入系统的工作分析基础上。
依据工作分析确定任职资格,从而针对性地选择测评要素。二是建立完善面试题库,加强结构化研究。面试题目设计要与岗位要求和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尽量采用行为描述性和情景模拟性问题,根据职能类别建立面试题库,保持动态更新。
三、S公司结构化面试方案的设计
根据公司招聘工作现状及问题,以S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岗位为例,详细地阐述结构化面试的设计应用方案。
1、组织开展工作分析,确定任职资格。通过工作分析小组,收集资料,分析、整理、规范,最终形成职位说明书。考虑到工作经验、学历、知识和技能等显性要素对未来工作绩效预测性不强,任职资格还需要强调岗位对人员隐性要素的要求,即个体潜在的心理特征。首先,通过行为事件访谈法获得效标样本的胜任力数据;然后,成立专家组,由外聘测评专家、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优秀的任职者代表组成,通过头脑风暴法,进行主题分析和内容分析并形成关键胜任特征;最后,统计分析并形成岗位胜任力模型。表1为S公司行政人事经理的任职资格。
测量员求职3
关键词:原始记录和报告;审核;职责及工作要求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12-0254-03
1 概述
τ谖颐撬行业检测机构来说,水质检测报告是我们最终产品,它直接关系到用户、消费者、经销者、生产者和国家的利益,也关系到检测机构的科学性、公证性和社会信誉。目前许多水司监测站虽然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平时的检测工作也严格按照相关的评审准则执行,从采样到发报告实行了严格的质量监督和质量保证,甚至有些监测站对检测工作质量制定了明确的质量目标,但检测报告审核不严而出现质量申诉和投诉的事时有发生。如何做好水质检测报告的审核与签发?如何杜绝水质检测报告质量申诉和投诉问题呢?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我们不但要对样品的采集、接收和检测实施质量监督和质量保证,而且要对样品检测报告的格式、内容、编制、审核、签发及修改等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与质量监督,确保向客户提供准确、可靠、有效的检测报告。
2 水质检测报告常见几种问题
有“职”无“责”,相互推诿责任
检测员做完实验后,原始记录不做检查即交给校核员,校核员没有履行职责,拿起笔就签字;同样资料员完成报告编辑后不作检查即交给审核员,审核员则存有同样的依赖性,拿起笔就签字,因此所谓的报告三级审核实际上只有一级把关。
职责不清,眉毛胡子一把抓
采样员、接样员、检测员、资料员、校核员、审核员与授权签字员无明确的分工,各自的检查没有重点。三级审核大都重复核对原始记录、检测方法,检查出来的主要是一些标准值错误、数字修约错误、缺少签名、缺少盖以下空白章、检测记录不全等问题,造成简单的重复,严重影响了出检测报告的效率。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足
检测报告的审核要求审核者精通检测工作,对所审核的检测项目应熟悉其检测原理,操作规程。对相关检测方法标准,仪器操作使用有一定了解。否则,就有可能不知道发生错误的原因甚至对发生的错误浑然不觉。因此审核员不仅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应经常参加检测工作,能指导检测员的技术工作,在工作中要注重知识、经验积累和更新。一般来说,检测报告审核人员,应具备一定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3 分级审核制度及审核要求
检测中的数据审核是保证检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认真细致地审核数据可以发现检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得到及时的解决问题,以确保检测数据达到“五性”(检测样品的代表性、完整性,检测结果的精密性、准确性和可比性)质量指标要求。这也说明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如何提高检测数据审核工作的质量及效率是个重要的问题。研究表明,在检测数据审核工作中必须紧紧围绕检测数据质量指标要求,对整个检测活动的全过程中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才能确保检测数据的正确、可靠。为了规范检测数据审核工作,必须实行分级审核制度。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审查可分为:首先是采样员、接样员、检测员、资料员自查;一级审核为校核人员审核;二级审核为采样和检测部门负责人审核;三级审核为质量控制负责人员审核,四级审核为授权签字员审核(如图1)。在具体审核过程中,各级审核人员均应尽心尽职,但审核的重点各有侧重。
采样员的职责及自查要求
采样是关键环节,我们只有采到有代表性的样品,分析出来的数据才有使用价值和代表性。样品的采集是全部分析工作的基础。因此采样员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作业文件的规定进行采样,认真并如实填写《采样记录表》,并对采集样品的有关技术资料等负保密责任。
接样员的职责及自查要求
(1)负责接收检测样品及相关资料,执行样品标识系统管理规定:1)样品接收。接样员在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应认真检查和记录样品的外观,样品的性状是否适于检测要求,样品是否完整。属于委托采样的样品还应检查样品状态等是否符合采样记录,封样部位是否完好等。2)样品标识。接样员应对接收的样品在样品或其包装上贴上样品标签,给予唯一性标识(包括检测状态标识),不致混淆,并填写《样品接收登记表》。如果需要将样品分开用于检测不同的特性,此时二次采样样品应代表原始样品,检测样品标识应确保样品取样、制样、分组、检测和留样保存等各个环节,样品标识应包含原始样品和分样品的标识,并始终保留。(2)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样品,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有权拒收。(3)按要求妥善管理检测样品和相关资料;监测、控制和记录检测样品流转、保存的环境条件。(4)负责对留样的样品进行统计和保管,并标识好保管位置和状态。(5)负责对样品保管超过备查期的备份样品进行清理,并做好清理样品的登记。(6)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样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7)对所管理的样品缺失损坏而造成的后果负责。(8)接样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客户的样品、技术数据及有关信息负保密责任。
检测员的职责及自查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检测完毕,检测员应认真核对所检样品、检测结果与《样品发放记录表》信息是否一致。(2)原始记录的书写应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内容准确规范,没有内容填写的地方要划“/”或加盖空白章,签名要清晰可辨。(3)进修、实习人员无签字权,也不能代替带教老师签发检测报告;未取得上岗证的员工可以在原始记录“检测人”一栏签名,但要有带教老师签名确认。(4)检测员按照作业指导书的技术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并对检测数据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5)检测员必须根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 水质分析质量控制》(GB/)、《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中“水质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标-水样测定值的精密度和准确度允许差”的要求确认所检项目结果受控,并按《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2008)标准的要求进行有效修约。(6)检测员必须认真核查异常结果,判断其技术误差的可接受性。有疑问时必须进行复测,不得草率发出检测结果。复测包括:核查样品性状是否符合要求,样品与样品编号是否对应,检测方法是否正确。复测后仍有疑问必需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7)检测员核查无误后在原始记录上签名。(8)检测员必须对自已的检测数据负责。(9)主检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测样品与检测报告一一对应的唯一性,确认无误后在检测报告中主检栏签名。
校核员的职责与工作要求
(1)校核员必须校对所有样品的以下信息:1)数据计算是否正确;2)数据修约是否符合要求;3)核查整批检测结果的质控数据(主要是自控的质量与数量),判断是否受控及误差的可接受性;4)复核最低检测浓度(最低检测限或测定下限)等信息。以上信息均无异常,校核T签名确认,如有异常,校核员报告给相应的主管(如微生物室主管、理化室主管、仪器室主管)。主管分析可疑结果原因,确定复测方案,并督促复测。(2)复测后仍有疑问,主管报告负责检测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由其组织复测,必要时可联系负责质量控制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查找异常原因,确认复测结果后,发出报告。
资料员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编写检测报告,确保检测报告的编制质量。
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检测报告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检测报告。(2)检测项目及所引用的标准、标准值应准确、客观,符合标准和检测合同的有关要求。(3)检测结果应准确、客观,与原始记录保持一致。(4)检测报告的分类,编号按检测报告编制规范执行,保证检测报告识别号的唯一性。(5)在确认检测结果及评定结论正确无误后,在编制栏签字,之后按流程交给主检人、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分别审核签名。(6)检测报告的电子版由资料人员输入电脑,签名贮存、保管。其它人员不能改动。
检测负责人职责及工作要求
对检测报告编制的工作质量实行跟踪考核,校核检测项目的完整性,检测结果的一致性以及检测报告的规范性,确保检测报告的编制质量,并对审核领域内检测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1)完整性:对照《检测任务通知单》检查是否完成了所有检测工作:每份原始记录反映的信息是否齐全;各项检测结果的原始记录是否齐全。(2)一致性:检测结果与原始记录是否一致;所引用的标准方法、有效位数是否正确;检测结论与标准限值是否一致;检测报告中有关信息与《采样记录表》、《样品接收登记表》、《检测任务通知单》是否一致。(3)规范性:依据检测报告编制规范,审查报告的格式、编号、结论用语、装订等是否符合要求。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编制人员进行更正,对报告的“三性”确认无误后,在审核栏签字并把原始记录和报告交给质量控制负责人审核。
质量控制负责人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对检测报告校核的工作质量实行跟踪考核,对检测报告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完整性作出审查,围绕着“五性”对检测过程中前后制约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领域内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具体内容如下:
(1)标准引用的正确性。(2)各项检测是否符合检测方法的要求(环境条件、检测参数的设定、检测次数、检测精密度、平行样等)。(3)原始记录的完整性。(4)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包括人、机、料、法、环、测六大要素)。(5)检测结果的精密性和准确性。审查每批样品的检测是否有按技术规范要求,大于或等于10%的样品插入平行双样分析、加标回收率分析、密码样及密码样平行分析等。除了审核分析过程的精密性、准确性之外,还应审核相应的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内容,如校准曲线、检出限和空白实验值。(6)检测结果的可比性:检测数据的可比性审核的范围很广,且专业性很强,不仅要运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颁布分析标准,还要运用各项目指标之间相互关系及其在不同环境中的迁移转化规律和浓度变化范围等知识,才能对比各项目间的关系,对异常值进行合理分析。如在地表水监测中,阴阳离子平衡,pH影响金属离子的存在形式,同一份水样化学需氧量的浓度大于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浓度,同一水样的BOD5浓度高,则CODcr浓度必然高,但反过来CODcr浓度高,BOD5浓度未必高,CODcr浓度高,水中溶解氧必然低,反过来溶解氧浓度高,CODcr浓度未必低,TN>NO3-N、NH3-N、NO2-N三者之和等,反之为异常;这种变化特点在审核中要加以注意。审查中发现问题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更改,当对检测数据的可靠性有疑问时,应作出复测的要求。对报告的“五性”确认无误后,把原始记录和报告交给授权签字人审核。
授权签字人员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对检测报告的质量负全部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1)对检测报告的技术性进行全部复核。(2)对检测报告审签的工作质量实行跟踪考核。(3)对检测报告的质量目标进行评价、必要时组织采取相关措施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与持续改进。(4)严格执行评审准则、计量认证政策和要求,特别是获计量认证实验室的义务及带计量认证标识检测报告的使用规定。(5)严格按授权签字范围的检测标准方法,授权签字范围的检测项目的限制范围,对相关的检测结果进行评定,签发带计量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6)对不符合的检测数据和结果有否决权,对检测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4 结语
在水质检测工作中,加强原始记录和报告的审核,是确保检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审核人员应当不断提升专业知识,熟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掌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精通检测方法和各项指标的特点,发扬敬业爱岗精神,增强正确执行规范和标准的自觉性,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环节的检测数据审核,保证数据审核的质量,这样才能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更好地为公司、为客户服务。
参考文献
[1]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S].化学工业出版社,
测量员求职4
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构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总结《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吸收、参考安全生产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办法》,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针对其中的两个重点条款,进行了解释说明。
第三十条施行说明
《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技术服务事项,并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该条对已经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依法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依法”,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中,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办法》第25条所列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
“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技术服务事项”
“科学”,指方法科学,要求技术服务依照国家、地方或行业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基于职业卫生有关学科理论,采用成熟的定性、定量方法做出正确的评价和结论。
“客观”,指服务过程客观和结论建议客观,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技术服务事项的实际情况,应当不受或主动排除外部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实事求是地给出准确的结论和建议,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且应当满足可操作性、经济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真实”,指数据资料真实,要求技术服务机构所依据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反映的用人单位或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必须真实,出具的检测数据必须真实,确保技术服务活动可以溯源。
“技术服务事项”,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
“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其所做出的评价、检测等结论负责,特别是对技术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客观性负责,一方面要做出书面承诺,另一方面要承担法律责任。
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出具的技术报告前言中明出承诺(或同时附法律责任承诺书),明确报告编制的主要依据、编制概况,对报告的质量、数据的真实性,建议措施的准确性,结论的科学性等做出保证,并对上述保证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职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活动中存在违反“依法、独立”等要求的行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施行说明
《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专职技术人员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一)职业卫生专职技术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能力;(二)是否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三)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是否完整;(五)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是否健全;(六)实际操作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七)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该条规定了安全监管部门对已经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7个重点。
“职业卫生专职技术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能力包括培训合格情况和业务能力两个方面。
培训合格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专职技术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的数量,是否满足《办法》的要求;检测、评价、职业卫生工程、公共卫生和工程技术等专业的人员数量、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满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所有专职技术人员均不得外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从业。
业务能力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专职技术人员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专职技术人员是否能独立完成相应的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活动,是否能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技术服务事项。
“是否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工作”
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技术服务活动,不能擅自简化工作程序和服务内容。原则上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独立服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不得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二是工作过程规范。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时,应当与用人单位(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协议、委托书),约束各方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做好合同评审记录;收集所需要的法律法规标准、立项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开展必要的初步现场调查。在对收集的技术资料进行研读与初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评价方案并对其进行技术审核;进行现场调查与记录,做好工作日写实,全面辨识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对象)、检测和评价方法;依据有关采样和检测标准规范,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服务;现场采样和检测记录信息应规范、清晰、完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评价、检测等技术服务报告,并做好报告的审核;报告应按照要求打印、审核、签章和发送;报告及原始资料应完整归档,并按要求保存。
三是质量控制规范。技术服务活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开展,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并做好必要的质控记录;必须保证技术服务中所应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现行有效;必须保证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按要求进行了计量检定或校准,满足量值溯源的要求。
四是保密规范。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对其在技术服务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应建立保密措施。
“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规范标准”
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数据规范和内容规范要求。
数据规范的要求主要包括:评价报告中引用数据的来源应当规范可靠,对于技术服务机构自行检测的数据,要保证样品采集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样品检测检验的规范性;对于委托其他机构检测或采用其他机构的类比数据的,应保证数据来源可靠有效;报告中的有关数据应用应当规范,数据结果应当按照限值要求进行汇总,数据转换和修约应符合要求,并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等。
内容规范的要求主要包括:技术服务机构所出具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必须满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职业卫生评价通则、导则、细则等的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至少包含13项信息: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检测与评价报告”);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或进行检测的地点;检测报告应有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及表明检测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客户的名称和地址;所用标准或方法的标识;检测类别;检测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采样目期(或样品接收日期)和检测日期;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所用采样计划的说明;检测的结果;检测人员、复/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的签名或等效的标识;结果仅与被检测样品有关的声明;未经检测机构书面批准,不得复)(制检测报告的声明。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是否完整”
技术服务档案是反映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过程的证明,也是评价其技术服务质量和能力的依据,要求技术服务机构不仅要建立健全技术服务档案,还应按要求保存。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技术服务委托文件(合同、协议或委托书);合同评审记录;评价、检测的方案、计划及审核记录;相关原始记录(现场调查记录、采样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及原始谱图等);技术服务所需的技术资料(设计文件、类比检测资料等);技术报告及审核记录。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是否健全”
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检查3方面内容。一是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包含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二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完善规范,体系文件的内容应当满足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内容应覆盖评价与检测的主要作业活动,满足有效控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要求,并有可操作性。三是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应有完善的记录,保证其可溯源,并通过开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活动,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做到持续改进。
“实际操作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对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服务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是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是否存在《办法》第三十五条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是否按照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6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9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等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价、检测活动,是否存在擅自更改、简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程序和内容的情况;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是否严格按照其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是否存在有悖其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专职技术人员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技术服务机构执业。